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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精選23篇)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精選23篇)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精選23篇)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者,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入校門須憑學生證和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2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國小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衞制度。

學校門衞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衞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衞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衞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衞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後才准許入校。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衞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衞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衞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繫並登記後進入。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學校門衞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衞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衞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3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正常有序進行,保證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學校嚴格執行出入管理制度,請全體教職工、家長、其他人員共同遵守:早8:30-晚4:30,學校園門落鎖,實行封閉式管理。

1、嚴格遵守入園、離園時間的規定。

入園:早7:30-8:30之間,學生進園後刷卡考勤。

離園:4:30以後分批離園,家長在園門外按班排成一列等候(雨雪天氣可進入院內排隊等候)。在約定時間未接回的學生將由教師組織在一樓門廳等候,確保安全;需延遲接的`學生,請家長提前告知以便妥善安排。

2、學生在園期間出入園門,必須由本班保、教人員帶到園門口,由家長持考勤卡領回。

3、家長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本班教師同意並親自帶領方可入園。

4、晚間家長接到學生後及時離園,不要在園內逗留玩耍。

5、服從門衞、保安人員的指揮。

接待來訪人員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2:00-3:30。

1、來訪人員一律在門衞室嚴格登記,經批准後方可佩戴來訪證入園。

2、來訪人員應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做與來訪登記事由無關活動,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班級,不得在園內閒逛、逗留。

3、學校謝絕推銷商販閒雜人員進入。

1、所有教職工憑考勤卡出入學校。

2、教職工中途離園,必須有園長審核批准、登記,回園後銷假。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4

為認真做好安保工作,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衞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衞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衞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衞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衞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簽名的'請假條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衞室始終有人執勤。 20xx年4月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5

1、非本校師生員工,未經允許一律謝絕進校。

2、非本校師生員工,謝絕來校進行體育活動,凡外來單位需借用本校場所,需事先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並辦理手續,報學校教育教學服務室批准。

3、二輪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禁止外來車輛擅自進校。

4、未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容留外來人員在校借宿。

5、校門開放時間:7:30――17:30(其中教學、工作時間、節假日原則上關門,球館對外開放時間另定)。

6、因公、因事來校聯繫,出示身份證並填寫會客單方可進校。

7、凡私人來訪者,先用電話通知被訪者,確認在校,填寫會客單再進校,事畢交回會客單方能離校。

8、師生上課時間不會客,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室同意。

9、物品進出校門,需經教育服務室批准,確認無誤,方可放行。來訪者帶物品進校,應註明物品。家長送學習用品,需經門衞轉交。

10、門衞24小時有人,有師生值班時,門衞可巡視校園周邊安全。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6

1、安全室組織召開全體學生安全教育大會,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學生自我保護和規避風險的知識。

2、班主任負責教育、督促學生午、晚放學後一律按時回家,不準逗留校內;教育走讀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進出校園必須履行請假制度;要求學前班和國小低年級學生上學放學時應有家長接送,以防意外。要求國小高年級學生和國中生上學放學路上要結伴同行,放學後要立即離校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3、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在校門口維持秩序。

4、學生進出校園一律檢查,絕不允許出現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這種現象。

5、家長來校探視學生一律必須登記,由門房聯繫班主任、老師或直接通知學生本人。

6、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衞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取。

7、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衞批准除外)。

8、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9、門衞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規範門口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在門口值班,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10、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身份不明者,教職工都有責任進行追詢,做出處理或上報學校領導。

11、學校放學以後,值周教師、班主任、門衞有義務檢查教室及校園有無學生逗留,發現後及時通知班主任,做好遣送工作。

12、節假日未經學校批准,一律禁止學生回校。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7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法規。

依法辦事,認真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

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加強組織紀律性,樹立高度的組織紀律觀念,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彙報,自覺接受領導檢查和羣眾的監督,如未及時上報後果自負。

三、上崗制度:

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崗位,文明服務,執勤時要注意風紀,做到服裝整齊、儀表端正、精神飽滿、態度和藹、禮貌待人、熱誠服務,堅決杜絕上班時間嬉笑打鬧、脱崗、空崗、喝酒、吸煙、看書看報、玩手機、打牌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能隨意會客刁難、勒索、出言不遜等粗暴現象的發生。不準收取或索要他人的任何物品,更不能監守自盜。

四、接待制度:

1、接電話時首先,喂、你好、請問您有什麼可以幫到您、請稍等我給您轉分機、對不起幫不了您。

2、接待來賓時首先,站起身來或坐立端正、您好、請問您找哪位、請稍等我給您聯繫、下來接您、請在此等候;如去財務或找校長的聯繫確認後登記並指引路線。

五、交接班制度:

每天早晚6:50着裝整齊準時交接班,交接內容有:走讀證、快件、物品、對講機、警用器具等必須當面查驗清楚,發現問題急時提出並彙報給領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於未完成的工作內容進行轉交。

六、巡邏制度:

巡邏過程中,須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對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做出處理,並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隊長或值班領導報告。發現學生吵架的,應予以勸止,發現學生打架鬥毆等情況時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會報並控制住局面,待有關領導到現場

七、着裝制度:

上班時着保安服,着裝整齊、清潔,不披衣、不惝懷、不挽袖、不卷褲腿、不歪戴帽子、不穿拖鞋等不做有損形象的動作。

八、列會制度:

每週五下午6:30準時召開全體保安會議,每個崗位只留一人留守崗位,列會主要議題:簡要總結上週工作,安排下週工作,學習文件精神、傳達相關信息,反饋意見或建議。會議應有會議記錄,與會人員應做好要點記錄,按期完成會議做出的工作安排。

九、站崗制度:

站崗時站姿要標準,不做小動作。觀察周圍情況,確保師生安全的出入校園。

十、保安員請假或離職制度。

1、請假制度:

有事請假首先報告給班長及上級領導,經同意寫好請假條(最長批假時間一個禮拜)如有特出原因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急時打電話申請續假,對於未按時返回未打電話申請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2、離職制度:

如辦理離職手續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離職申請書。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8

1、門衞務必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2、校門定時上鎖,學校實行封閉管理。

3、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務必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4、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5、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狀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務必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後,方能離校。

6、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狀況經門衞批准除外)。散文閲讀:

7、門衞負責校門一帶衞生保潔,堅持每一天清掃一次。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9

一、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以任何事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值班期間,,注意儀容儀表及文明用語,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三、遵守國家制定法規,不做違反法律和校規校紀的事,做一個守紀門衞。尊重學校領導、教師,關心和愛護學生,文明值班,禮貌待人。

四、按規定按時開關、鎖好校門,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五、認真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如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確保財產和師生安全。

六、加強校園夜間巡邏,並做好記錄,遇到突發事件時能正確進行處理。

七、對侵入校園的不法分之和危害師生安全的不法行為,敢於見義勇為挺身而出,堅決制止,確保學校的教育教學次序正常進行,確保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妥善處理校園內的各種糾紛避免事故的發生。

八、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門衞崗位的具體工作職責。

九、保持值班室衞生,如有垃圾及時打掃,時刻保持乾淨整潔。

十、禁止外來人員在上課期間進校園打球;

十一、務必做到開門時人在門口,要臨時離開必須關好校門;

十二、完成好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0

一、學校門衞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衞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衞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衞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衞電話聯繫,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五、學校門衞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衞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衞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衞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衞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脱崗現象發生。

學校安保人員(門衞)崗位職責

學校安保(門衞)崗位是一個關係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全體安保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識負責,努力履行崗位職責。

一、崗位要求

1學校安保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注意培養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無私無畏的道德、品行,主動熱情的服務意識,精明強悍的防衞本領,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擇優錄用後方可上崗。安保人員要珍惜崗位,鑽研業務,除能勝任日常的門衞安保工作外,還應正確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學校安保人員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規範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儀容儀表的端莊整潔。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認理服人。要忠於職守、嚴於律己、廉潔奉公、注意保密。

2學校安保人員要做到在崗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崗閒聊、不幹私活、不會私客、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謾罵,動粗鬥毆。

三、安保防範

1、學校安保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學生離校制度,貨物車輛進出校制度等,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護現場並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社區、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為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四、接受監督

1、學校安保人員要心繫崗位,用情職業,安保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人員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要自覺接受派出單位和用人學校的考核,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1

學校門衞值班人員擔任着維護學校安全,師生安全,保證正常教學秩序之重任,為此,必須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上午六時四十五分開啟大門,下午師生全部離校巡邏教室,校園後關閉校門。

2、上班時間不得私自離開崗位,課間、午間嚴防學生走出校門,放學時,協助值日教師管理學生路隊。

3、因工作需要確須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的,如:送報、打掃衞生、做雜務等,一定要委託他人代為值班。

4、上班時間不能看電視節目,不能長時間閲讀書報,不接待外來人員在傳達室閒聊。

5、家長來校找孩子、找老師、送東西,須做好書面登記;來校推銷物品的一律不準其進入校內。

6、凡從校內攜帶公物出校門的,不管是誰須詢問登記,可疑的及時報告。

7、晚上須不定時地巡視校園二~三次,嚴防不法分子進入校園作案。

8、注意用電安全,嚴防火災,發現安全隱患速報有關領導處理,重大案情速報“110”指揮中心。

上述職責,望認真遵守,作出成績的.將予獎勵,發生責任事故的則追究相應的責任。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2

一、上課時間禁止學生外出,學生請假憑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出校。

二、外來人員辦事出入校門必須經被訪人員同意,持有效證件到門衞辦理出入登記手續。禁止推銷、散發廣告和閒散人員進入學校。

三、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和寵物進入校園。

四、攜帶物品出校須持相關部門的證明,經檢查後方可放行。下班後和節假日禁止攜帶物品出校。

五、禁止外單位車輛和出租車進入校園。進校送貨的車輛,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在門衞登記方可進校,並接受門衞檢查。

六、校園內不準騎摩托車、自行車,摩托車、自行車按規定地點停放,非本校機動車,未經批准不得在校內過夜。汽車、摩托車在校園內不準鳴號。

八、廢品收購人員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園內收購廢品,並接受門衞的檢查。

九、校大門在晚20:00時關閉,禁止住校學生外出。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3

為有效應對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依法科學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間開學後,嚴控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園,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根據上級有關疫情防控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如下:

一、自xx月xx日起,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僅開放校園正大門,且每天晚上00:00至早晨6:00關閉校門,禁止通行;其他大門一律關閉。正式開學後視情況開啟其他校門。

二、不得進入校園,確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須先報告,經批准後方可進入。

三、嚴格落實符合條件入校人員安康碼查驗和紅外提問檢測制度。

四、嚴格落實來訪登記制度,符合前述條件入校人員經安康碼查驗和體温檢測正常後再門崗處如實詳細填寫信息後方可進入校園。

五、上學期間嚴禁車輛進校園,執法、救護等特需車輛除外。

六、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前要主動出示安康碼供門衞查驗。若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者,近兩週內出入過高風險疫情地區、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觸史者,拒絕進入校園。

七、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前要嚴格執行查驗身份、體温測量、入校信息登記等流程,落實個人防護、手衞生等措施。

八、外來人員入校後的活動場所主要是教師辦公室、行政樓、忠烈祠、博物館、室外等人員稀疏場所,教室、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九、外來人員入校後儘量減少在校逗留時間。

十、本制度解釋權歸x中學,疫情解除後自行終止。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4

為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衞工作規定如下:一、門衞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衞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衞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衞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衞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像圖像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衞室始終有人執勤。篇三: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衞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衞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5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持24小時在崗,嚴格按時交接,做好校門的安全保衞及門前三包工作。

二、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繫工作必須出示證件,做好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離校時將簽字的會客單交回門衞。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門時,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並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衞人員不予放行。

四、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內嚴禁騎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需要入內,必須經門衞同意且限速慢行。

五、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尤其是住讀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教學時間內,學生外出沒有履門衞手續,造成事故發生的.,嚴格追究門衞責任。

六、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衞人員同意,憑學生證方可進校。

七、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繫。

八、學生頻繁出入的時間段,門衞室人員不得呆在室內,應密切關注校門及周邊的情況,及時處理與彙報。

九、在工作時間段缺崗,罰款按每次30元執行,如因門衞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門衞人員相應的責任。

十、一般情況下,晚上10:00關校門。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6

落實區教育局“關於切實加強學校門衞管理的緊急通知”的措施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防止有害物品及不良分子進入校園,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文件精神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管理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職責:

1、安全室組織召開全體學生安全教育大會,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學生自我保護和規避風險的知識。

2、班主任負責教育、督促學生午、晚放學後一律按時回家,不準逗留校內;教育走讀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進出校園必須履行請假制度;要求學前班和國小低年級學生上學放學時應有家長接送,以防意外。要求國小高年級學生和國中生上學放學路上要結伴同行,放學後要立即離校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3、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在校門口維持秩序。

4、學生進出校園一律檢查,絕不允許出現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這種現象。

5、家長來校探視學生一律必須登記,由門房聯繫班主任、老師或直接通知學生本人。

6、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衞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取。

7、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衞批准除外)。

8、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9、門衞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規範門口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在門口值班,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10、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身份不明者,教職工都有責任進行追詢,做出處理或上報學校領導。

11、學校放學以後,值周教師、班主任、門衞有義務檢查教室及校園有無學生逗留,發現後及時通知班主任,做好遣送工作。

12、節假日未經學校批准,一律禁止學生回校。

以上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凡由於工作失誤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響,由學校校委會討論做出處理或處罰,嚴重的要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該措施由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7

為認真做好安保工作,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衞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衞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衞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衞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衞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簽名的請假條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衞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8

1、學校門衞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要規範操作,又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衞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學生出入校門時由兩名門崗負責學生的常規檢查,特別是走讀證佩帶,無走讀證者須驗明身份,非本校人員不得入內。負責維護學生進、出校門的秩序。對校外人員進行清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3、學校門衞肩負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執勤。對門崗及大門周邊環境進行保潔,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4、門衞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如有教師打電話預約者不填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衞電話聯繫或來訪者打電話給被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不明身份者不得入內。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的會客單予以確認。如被訪者遇到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5、學校門衞不得讓學生在上課期間及晚自習期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請假條)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無關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6、學校門衞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7、確保門衞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

8、學校門衞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報警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9、學校門衞交接班制度要完整,門衞接班時,必須相互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衞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接替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脱崗現象發生。

10、學校門衞要確保校門口左右2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支持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衞創建成安全文明窗口。

11、學校實行封閉管理,走讀學生(走讀卡底為紅色)上午5:30—6:00憑走讀卡進入校門,放學憑走讀卡離校,晚上21:10放學後憑走讀卡離校。寄宿生週日下午五點後入校至週六(節假日除外)下午放學前不準離校。上課、晚自習期間學生一律不得出校門,特殊情況應持有請假條方可放行,門衞要保存好學生的請假條。

12、在發生校外來人員入侵學校和危害教職工及學生安全事件時,要及時制止並報警。

13、在崗時不得從事喝酒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14、要服從領導,團結協作,不做有損團結安全的事情。

15、週日學生入校園時要重點排查,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

16、門崗值班處不得讓無關人員逗留。

17、學校配備的物資要保管好。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19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學校要經常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務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思想意識,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

二、總務處對保管人員明確保管責任制,務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盜等工作,安全可靠,經常保養,教學、辦公用品按規定審批手續輸發放。

三、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和維修。總務處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校產校具進行盤點,檢查,瞭解使用保管情況,並向校長提出損耗和報廢報告,維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進行,急需修理的則及時進行修理。

四、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責任事故損壞或遺失公物,師生員工一視同仁,必須按有關規定賠償,對因管理人員工作不善造成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學生畢業和教職工調出,所借公物應如數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價賠償,對學校一些貴重或市場短缺的物品,如損壞丟失或故意佔為己有,要加倍賠償。

五、校產校具管理人員要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並公佈檢查結果。學校對工作認真負責、愛校如家的管理人員予以獎勵,對因工作失職而導致損失者和破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賠償外,還要按情節予以紀律處分。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20

1、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宣傳產品、賣東西等活動。

7、門衞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負責教學樓、實驗室早上6:00開門,晚上10:30關門上鎖工作。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21

一、學校成立治保會,在校保衞科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聯防治保組,各班級設一名治保員,負責治保工作。

二、各單位治保組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三、外來人員入校及校內物資,均按《門衞制度》規定辦理。

四、加強校內要害、重點部位的保衞工作。節假日,會同各單位治保組長安排好師生的值勤任務,值勤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和記錄總結工作。

五、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加大防範措施,發現盜竊等刑事案件要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對火警、事故除要及時報警外,要積極投入除患鬥爭。

六、外來人員在校住宿,必須事先向保衞科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違者追查責任,並進行罰款處理。

七、由治保會主持組織的.校夜間巡邏隊,執行夜間巡邏任務,對住宿的師生員工夜間外出要掌握情況,對有可疑的外來人員要嚴加盤查。

八、協助有關科室維持好校會和上級來我校參觀及開現場會議的秩序,發現異常情況,採取果斷措施加以制止。

九、各級治保組織,均負責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發生糾紛的調解工作。

十、充分發揮羣眾力量,及時地偵破和處理校內的案件,做到不拖不靠。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22

防控疫情,人人有責。為堅決打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新型肺炎防控領導小組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校園門衞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繼續實施校園封閉式管理

1.校園只保留東大門一個出入口為師生員工及訪客通道,所有經允許進入校園的'人員在校期間,全程佩戴防護口罩。其他出入口一律關閉。

2.所有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非必要”、“非申請”嚴禁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進入校園的,門衞報校長室或當天值班行政,經批准後

①嚴格按照流程對外來人員進行體温檢測、登記;

②對車輛消毒後,引導車輛停靠在制定位置。

③校值班人員與生活物資運送等人員因防控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一律進行實名登記,接收體温檢測,履行報批手續,控制時間、範圍、地點等;垃圾清運車、工程車、送貨車等進入校園應設立專用通道,實行人車分流,減少接觸。

3.對於非教學時間要進入校園的學生,一律進行勸返,但要注意語言的表達和態度的誠懇。

4.教職員工非教學時間無緊要事項不準進入校園,對於確實要進入學校的,門衞先進行詢問,出示健康碼(綠碼)再進行體温測定,體温正常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

5.學校門衞加強巡查校園頻次,特別是學校重要場所。例如配電房、學校機房主控室,行政辦公樓等。

二、門衞要加強自身防護

1.上班期間,門衞必須配帶好個人防護物品。

2.測量體温後,對耳温槍及時進行消毒處理;登記結束後要嚴格按照七步洗手法進行自我消殺毒。

3.門衞在校期間,做好自我隔離,每天早晨做好健康自測。

三、依法依規處置

對校內、外人員拒不配合檢查,故意損害學校公共設施以及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不報造成疫情傳播的,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置。遇到難以決定的事主動與值班行政做好銜接。遇重大事情,及時向校長室反應。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規定 篇23

根據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1、開、關門時間:

冬季:早上6:50開,晚上9:40關;

夏季:早上6:30開,晚上10:10關。

2、早上學生到校後直到下午放學業,除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外,其餘同學不得出校門,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必須憑特殊校牌方可進出校門,校牌不可轉借、轉讓;無理取鬧或強行進出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後果的要後果自負。

3、學生及家長外來人員上課時間不得到校內會見學生和老師,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准。

4、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和搭人,未經許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禁止收購、買賣東西等其它閒雜人員進校。教職工來客和家長來訪,門衞應查詢核實,學校友鄰單位及領導來校也應該接受查詢。其它外來人員應無條件接受門衞查詢並作好登記,經門衞允許後方可入校,如強行入校,情節嚴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報請派出所處理。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校騎車、打球和進行影響學校工作、教學秩序的活動。

7、從早上7:50至晚上19:00為門衞值班時間,冬季從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時間內擅自離開崗位者,看時間長短,按曠課折算處理。

8、門衞未站崗時間應對校內安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有異常及時登記報有關領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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