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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工作交接內容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出納人員(含臨時代理出納工作的人員)凡因故不能在原出納崗位工作時,均應向接管人員(含原被代理人員)辦理移交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這是出納人員對工作應盡的職責,也是分清移交人員和接管人員責任的重要措施。下面本站小編來告訴大家兩篇出納工作交際內容範文,歡迎參閲。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1

1.出納憑證:包括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2.出納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3.現金: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

4.支票: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

5.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來源:考試大

6.用於銀行結算的各種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匯票、等票據。

7.各種收款收據:包括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收據的存根聯等。

8.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鑑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作廢”等業務專用章。

9.會計文件:如應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相關文件、銀行對賬單、合同、協議等。

10.會計用品:如報銷單據、借據等。考試大論壇

11.辦公室、辦公桌與保險工具的鑰匙,各種保密號碼。

12.本部門保管的各種檔案資料和公用會計工具、器具等。

13.各種文件資料和其他業務資料。

14.經辦未了事項。

出納工作交接要做到兩點:一是移交職員與接受職員要辦清手續;二是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交接要求進行財產清算,做賬賬查對;賬款查對,交接清算後要填寫移交表,將全部移交的票、款、物體例詳細的移交清冊,按冊向接交人點清,然後由交、接、監三方簽字蓋印。移交表應存入會計檔案。出納交接一樣平常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交接預備。預備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將出納賬登記終了,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名章。(2)出納賬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查對符合,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查對一致,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查對無誤。(3)在出納賬啟用表上填寫移交日期,並加蓋名章。(4)整理應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版面説明。(5)填寫“移交清冊”,填明移交的賬簿、憑證、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文件資料、印鑑和別的物品的具體稱號和數量。

第二階段,交接階段。出納員的離職交接,必需在劃定的限期內,向接交職員移交明白。接交職員應仔細按移交清冊當面點收。(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出納賬和備查賬簿餘額進行點收。接交人發現紛歧時,移交人要負責查清。(2)出納賬和別的會計資料必需完整完好,不得遺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明緣故原由,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負責。(3)接交人應查對出納賬與總賬、出納賬與庫存現金和銀行對賬單的餘額是否符合,如有不符,應由移交人查明緣故原由,在移交清冊中註明,並負責處置懲罰。(4)接交人按移交清冊點收公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和領導人名章)和別的實物。(5)接交人管理接收後,應在出納賬啟用表上填寫接收,並簽名蓋印。

第三階段,交接後事。交接終了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友愛冊上簽名或蓋印。移交清冊必需具備:單位稱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冊頁數、份數和別的必要説明的問題和意見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2

1.交接要求

出納交接時應做到兩點:一是移交人員與接管人員要辦清手續;二是交接過程須由專人負責監交。交接時,要進行財產清理,做到賬賬核對、賬款核對。交接清楚後,應填寫移交表,將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編制詳細的移交清冊,按冊向接交人點清。交接核對無誤後,由交、接、監三方簽字蓋章。

2.交接內容

出納交接工作的大致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對於庫存現金(現鈔、金銀珠寶等)、有價證券(證券、股票、商業匯票等)、其他貴重物品,要根據會計賬簿的有關記錄逐一點交。

(2)移交支票(空白現金支票、作廢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發票(空白髮票、已用或作廢發票存根聯或作廢發票其他聯等)、印章(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鑑、印章和印鑑卡片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等業務印鑑),同時由接交人更換預留在銀行的印鑑。

(3)支票、發票的號碼必須是相連的,交接時要注意清點。

(4)出納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收款收據(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收據存根聯或作廢收據其他聯)、支票簿接收時要查看清楚,並妥善保管。

(5)出納賬簿(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移交時,接交人應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完整。

(6)其他有關會計資料(銀行對賬單,應由出納人員保管的合同、協議等)、有關會計文件、會計用品移交時列出清單,認真記載。

(7)企業證件。主要包括企業的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税務登記證正本、副本,銀行開户許可證,發票領購本,地税通卡等。

(8)銀行存款賬户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9)移交人應將保險櫃密碼、鑰匙、辦公室鑰匙、辦公桌鑰匙、門卡等一一移交給接交人。交接後應立即更換密碼及有關的鎖具。

標籤: 出納 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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