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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農業依法行政還存在哪些困難和問題,在實踐中有何新舉措和新經驗

目前農業依法行政還存在哪些困難和問題,在實踐中有何新舉措和新經驗

調 查 報 告

目前農業依法行政還存在哪些困難和問題,在實踐中有何新舉措和新經驗

目前農業依法行政還存在哪些困難和問題,在實踐中有何新舉措和新經驗

依法行政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確履行職責的基本準則。作為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實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覺性。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服務“三農”,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作出貢獻,把依法行政落實到農業行政行為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對此,我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嚴肅認真對待,增強規範行風、整頓執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緊迫感。要認真研究,採取有效措施,並切實加以解決。

一、當前農業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農業依法行政的工作離服務“三農”的高標準、嚴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在行風建設上,一些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不夠健全。行政行為的規範性還不夠、透明度還不高;服務“三農”的意識還不強。作為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多年養成的習慣是有請必到、上門服務,甚至是給基層説好話。卻不懂得用當代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去指導和監督,工作方式侷限於“達標”、“認定”,卻沒有用統攬全局的工作意識。

2、在農業行政執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一方面,農業執法人員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關法律、法規,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難和差距。一些違反行政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或者是處罰過輕,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夠;另一方面,有的單位只停留在宣傳、文件等表面形式或無關痛癢的執法檢查上,執法人員執法行為不太規範,也直接影響到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

3、在隊伍建上,農業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宣傳力度不夠大。一方面,行政執法人員缺乏系統全面的法律、法規知識,有的工作人員思想保守,認為農業部門社會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難以開展,工作有畏難情緒,導致了執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會上許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卻對農業法律法規瞭解不夠,不少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工作人員及廣大羣眾普遍認為,農業依法行政是“弱職部門”,制約力不強,執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監等“強職部門”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因此,對農業執法人員的隊伍建設不重視,依法行政的輿論宣傳氛圍不濃,支持的力度不夠大。

4、在經費保障上,缺少專項執法經費。農業執法經費嚴重不足,是制約農業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頸因素之一。經費不足,導致收支混亂,亂收費、亂罰款現象時有發生,並屢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難以有效開展。

5、在廉政建設上,執法亂收費和執法人員管理不嚴現象屢禁不止。執法不公,多頭多層執法、違規執法等奢侈浪費、違法違紀行為時有發生。這些問題,儘管發生在少數單位、少數人身上,但產生的影響是惡劣的,危害是極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業部門的整體形象,影響了行業戰鬥力,影響了農業、農村經濟和農業部門自身的發展。

6、在監督機制上,不夠健全。農業依法行政的監督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內部的執法監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監察等有關部門以及社會和人民羣眾對農業行政人員執法工作的監督。目前,由於思想認識、領導精力、人力、財力等原因,也存在執法監督不到位的情況。特別是檔案部門的執法人員都是兼職的,職責不清,也制約了檔案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產生的原因 

引起農業依法行政的困難和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政執法主體的少數領導幹部對行政執法的重視程度不夠、執法人員的法制意識不強以及行政執法理論研究的薄弱等,是其主觀上的原因;法律規範相互之間存在的矛盾、執法體制不順、執法人員素質偏低、執法程序不完善、法制宣傳不夠深入以及行政法制監督體系不完善和不到位等,則是其客觀原因。

此外,行政執法主體屬於行政機關的比例不高、部分行政執法主體的執法活動不夠正常,執法手段不夠、檢測設備不足、辦案條件太差,執法中取證難、處罰決定難以實施等,都是農業依法行政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三、加強農業依法行政的建議與對策

(一)加強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設

隨着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的不斷加強,法律制度日臻完善,農業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須牢固樹立憲法意識、法律意識,認真學習掌握法律法規。

一要結合開展普法教育,加強法律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使各級農業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掌握國家的基本法律法規,熟悉地方法規,提高法律素質,增強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嚴格執行法律,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各級農業部門和工作人員都必須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規範行政權力。要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嚴格行政責任。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三要全面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等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重要法律以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規範執法程序,糾正本位主義和地方及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消除執法中的腐敗現象。

四要搞好行政複議,加強行政監督。行政複議是行政機關自我糾正錯誤的重要監督制度。各級農業管理部門都要認真實施行政複議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責,開展行政複議工作,加強行政系統內部的層級監督和專項監督,密切政府與人民羣眾的關係,維護社會穩定。要嚴格追究不履行行政複議職責者的法律責任。堅決查處糾正對行政複議申請該受理的不受理,該作決定的不作決定,以及“官官相護”等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確保法律和政令暢通。

五要加強農業行政立法,完善法制體系。農業行政立法是法制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法律、法規規定的進一步具體化和補充。要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嚴格遵循法制統一原則,完善立法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程度 。

(二)轉變農業依法行政的管理職能

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按照政治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快職能轉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改進作風,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一要加快職能轉變。積極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把行政管理職能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要善於運用法律、經濟手段管理社會,推動發展。要進一步調整機構設置,理順職能分工,逐步實現職能、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

二要建立完善政務公開制度,積極推行政務公開。把政務信息公開經常化,增強行政決策與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擴大人民羣眾的知情權。凡是關乎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大計和羣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及其辦理結果,都要以適當方式公開,廣泛徵詢羣眾的意見。

三要依法行政,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要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堅持標本兼治,注重治本,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加大查處大案要案的力度,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四要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加強自身建設。要把提高農業行政人員的素質作為首要任務,通過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開展牢記“兩個務必”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教育,增強全面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政策的自覺性、堅定性。要教育工作人員, 以對人民羣眾極端的熱忱,對黨和國家事業極端負責的精神,認真履行職責。要多深入基層,體察民情,為民謀利。要嚴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管理經濟和社會,切實貫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則。

(三)狠抓依法行政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

在新形勢下加強依法行政問題,農業系統各部門擔負着重要的職責。農業系統攤子大、行業多,直接面對市場主體,特別是面對千家萬户的廣大農民羣眾。我們的一言一行不僅關係黨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對社會各方面都會產生影響。在農業依法行政中,要規範“四個行為,執行九項規定”,形成“敬業為農、優質服務、文明執法、廉潔高效”的農業行風。

我們要重點加強四個方面的行為規範:

一要規範執法行為。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做到熱情、周到、公平、公正執法。特別是涉及到依法罰款、取消營業資格、銷燬市場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辦事,講清道理,文明執法,不得態度蠻橫、簡單生硬。對有明確辦理時限的審批,要及時辦理,不準無故拖延。要切實履行職責,防止濫作為和不作為的現象發生。

二要規範服務行為。本着方便用户、服務羣眾的原則,結合各自工作特點,積極開展政策諮詢、法律援助、信息服務、技術指導。應積極選擇適當的載體,廣泛開展科技下鄉、技術培訓、電話熱線和網絡服務等活動。在推廣應用新品種、新技術、新設備的過程中,主要採取宣傳、示範、引導的辦法,做到尊重農民意願,不搞強行收費的服務項目。凡涉及面向農民收費的服務項目,如病蟲防治、發放資料等,都要與農民協商,簽訂責權利都十分明確的合同,保證服務質量。

三要規範政策行為。在制定和貫徹農業政策時,要貼近農業,心繫農民,時時刻刻把農民歡迎不歡迎、擁護不擁護、滿意不滿意作為驗證工作成效的尺度,時時刻刻把廣大農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認真貫徹執行土地承包法,不得隨意侵犯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嚴格執行農村税費改革政策,不違規出台加重農民負擔的項目,防止出現任何形式的農民負擔反彈;對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農業、搞活農產品流通等各項政策,都要帶頭執行,督辦落實。

四要規範辦事行為。凡直接為市場主體特別是為農民羣眾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事項,尤其是涉及行政審批和收費行為的事項,都要按有關規定辦理。對項目的設立依據、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審批時限、收費標準、審批紀律、監督電話等,都要通過各種途徑向社會公佈,提高辦事透明度,實行公開辦事。

農業執法是農業系統的重要職責,是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工作。反對腐敗、廉潔從政是執政黨對黨員和領導幹部的必然要求,是鞏固執政地位的客觀需要,是服務“三農”的前提條件。農業系統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履行農業行政執法職能,切實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農業系統在行政執法中必須做到“四個不準”,在反腐倡廉中必須堅持“五個嚴禁”。

“四個不準”是:

一是不準多頭多層執法。按照《農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要健全行政執法隊伍,推行綜合執法,嚴格執法層級管轄,突出解決好多層執法的問題。農業執法,以縣級農業部門屬地管轄為主。

二是不準無證人員參與執法。所有執法人員都要實行崗前培訓、競爭上崗、亮證執法,接受羣眾監督。凡不持證、亮證執法的,一律視為違規執法。

三是不準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嚴格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審查,把好市場準入關。凡未經審定登記以及檢驗不合格的農資產品都不準銷售。尤其是農業系統生產經營的農資產品,一定要做到來源清楚、質量合格、標識規範、價格合理。因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給農民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賠償,並追究單位及當事人責任。

四是不準以執法為名亂收費、亂罰款。所有農業行政機關和執法機構一律不得下達執法創收任務。執法收費要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擅自增加項目、提高標準,更不得不執法也收費。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法證件,清出執法隊伍。

“五個嚴禁”是:

一是嚴禁以權謀私。在行使行政審批權和分配使用財政資金過程中,嚴禁搞權錢交易,為個人和小團體謀取利益。

二是嚴禁奢侈浪費。嚴禁超標準配備小汽車和用公款互相宴請、大吃大喝以及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

三是嚴禁收受“紅包”。嚴禁收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

四是嚴禁轉移、截留、擠佔、挪用農業項目資金。對弄虛作假騙取項目資金、不按項目要求執行的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

五是嚴禁公款旅遊。嚴禁以開會、考察、招商、研討、培訓等名義變相公費旅遊。嚴格控制出國(境)團組,非經濟貿易行為的一律不得組團出國。精減會議和文件,各類會議一律不準贈送禮品和紀念品。

規範行風、整頓執法、反腐倡廉,是農業系統事關全局的大事、要事。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帶頭規範“四個行為”,嚴格執行“四不準”、“五嚴禁”的規定。要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門,確保本單位、本部門不出現羣體性事件和惡性案件。要通過加強規範行風、整頓執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和農業系統自身建設與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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