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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公室的考勤制度(精選3篇)

學校辦公室的考勤制度(精選3篇)

學校辦公室的考勤制度 篇1

一、考勤制度

學校辦公室的考勤制度(精選3篇)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0.5天以內,由教務處審批;請假1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由教育組審批。

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准假後,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3 天以內,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15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其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資的1/22(不足1天的,按節數計算),並扣考核基礎分8分。

因直系親屬病重需陪護,經准假後,按照事假的1/2執行。

5、長期病假:

(1)男年齡55週歲以上,女年齡50歲週歲以上,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校委會批准後,可准予長期病假,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0%.

(2)男年齡在50-55週歲,女年齡在45-50週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5%.

(3)年齡在44-49週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20%.

(4)年齡在40-43週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0%.

(5)年齡在30-39週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5%.。

(6)年齡在30週歲以下,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40%.。

以上(1)-(6)條例,重病住院治療的,住院治療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後需療養的,應出示相關醫院證明,經校委會批准,在療養期,扣發實發工資的10%;出院後,在療養期內,正常上班,但無法承擔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發月基本工資的2%。

(7)請病假不足一個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額的1/22計算。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款4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款2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10分鐘之內;脱崗:指上課或坐班過程中,未經准假,擅自離開校園10鍾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結束前,早離崗10分鐘之內。遲到、脱崗、早退超出10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上課期間,遲到、脱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非上課期間,遲到、脱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並扣除考核基礎分3分。

5、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6、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並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8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三、相關説明

1、在上班時間串崗或在辦公室內上網打遊戲,按照曠課或曠工記錄。

2、抽查考勤時,除在實驗室準備實驗或在圖書室借閲教學參考書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為出勤依據。

3、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4、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5、無論何種請假,不經准假、不符合請假手續的,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6、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准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7、因擅離職守等違規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酌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8、根據教育工作的性質,按照相關規定,不設工齡假(帶薪年休假)和探親假,如有符合條件須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間休假。

學校辦公室的考勤制度 篇2

辦公室是全校公文處理的管理部門,負責全校收發文的管理。

一、收文辦理

收文的辦理程序包括簽收、登記、擬辦、批辦、承辦、督辦、回覆、歸檔等。具體辦理規範如下:

(一)辦公室文祕工作人員每天負責對全部來文(紙質、電子)進行簽收、登記,收文登記應將公文標題、密級、文件字號、發文機關、收文日期、辦理意見等情況逐項填寫清楚。登記後由辦公室主任閲文並提出擬辦意見後呈送校領導閲批。

(二)閲辦文件由辦公室文祕人員按下列程序處理:

1、校長閲示。所有來文一律先呈送校長閲批。黨務來文由黨委書記閲批。

2、分管校領導閲處。根據校長或黨委書記的批示,按照分工送有關校領導閲處,有關校領導要當日閲處(如需傳閲,應交由文祕送下一位校領導閲處)。急件即送批辦,校長外出遇有急辦件時可由辦公室主任先送分管領導閲處並説明情況。

3、有關處室閲辦。根據校領導的批示交有關處室辦理,有關處室負責人應按時完成公文辦理工作,並及時將辦理結果反饋給辦公室。

4、存檔。有關處室辦結後,應將文件送辦公室文祕人員。文祕人員將文件交辦公室主任簽字確認後按規定存檔。

(三)傳閲件原則上按校領導的排序由前向後遞送,傳批件按校領導的排序由後向前遞送。遇有領導出差,可先送下一位閲文領導。文祕人員應隨時掌握公文的去向並做好記錄,避免漏傳、誤傳和延誤。

(四)文祕人員要督促承辦人公文辦理工作,確保公文按時辦結。

(五)文件傳閲過程中不準橫傳,一律由文祕人員負責傳遞。

(六)文祕人員必須高度重視網發文件的收文工作,每個工作日不定時瀏覽市教育局辦公平台及時收發文件,急件要做到隨收隨送。

二、發文辦理

(一)凡以我校名義印發的公文,都要按擬稿、審稿、核稿、領導批示、簽發、登記、印製、用印、分發等程序辦理。

(二)擬稿審稿。由主辦公文擬製的處室負責,要求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操作簡便可行,文種使用恰當,內容準確全面,結構簡潔完整。擬稿完成後由擬稿處室負責人審稿。

(三)核稿。審稿完成後交辦公室主任核稿。辦公室主任外出時由副主任負責。

(四)批示。審稿完成後由分管校領導批示或簽發。

(五)簽發。以本校名義印發的上行文,一律由校長簽發;以本校名義印發的平行文或下行文,一般性業務工作由分管校長簽發,涉及幹部任免等重大事項由校長簽發。

(六)發文登記。發文登記由辦公室負責文祕的同志負責,包括填寫發文字號、記錄簽發人、按經校領導審定的'印發範圍和存檔要求確定公文印發份數等。發文登記前應進行復核,重點是檢查審批、簽發手續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是否完備,附件材料是否齊全。

(七)覆校。覆校由辦文的同志負責,辦文的同志負全面校對責任,包括文字、格式、內容等。

(八)分發。分發由文件主辦處室負責文件的裝封、分發。辦理完畢後,由主辦處室將文件一式二份連同擬稿單交辦公室存檔。

(九)嚴格以下發文程序:

1、處室草擬公文未經處室負責人核稿的,辦公室退回擬文處室核稿。

2、公文簽發後未經發文登記和覆校的,辦公室不予印製,送由辦文處室覆校。

3、未完善手續的公文,辦公室不予用印,退回辦文處室完善手續。

4、嚴格控制校內發文數量,一般性日常通知、活動方案等以xx中學函的形式下發。

三、監督管理與責任追究

辦公室負責行政文件落實的監督管理,組織科負責黨委文件落實的監督管理,收發文不及時或領導審批、閲處延誤,造成工作被動的,報請學校辦公會研究,視情節給予扣除相關責任人當月10%―30%績效工資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扣除相關責任人當月績效工資。處分情況向全校公示。

學校辦公室的考勤制度 篇3

為確保當前安全生產信息暢通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實行24小時值班,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實行局領導帶班制,由局領導具體分管,綜合科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安排值班人員、值班時間等。

二、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

1、處理公務來文來電,答覆電話諮詢。

2、接待來訪羣眾,處理一般的來訪事件。

3、向帶班領導報告突發事件和緊急公務,並按領導批示,處理相關事務。

4、做好機關的防火、防盜工作。

三、值班工作的紀律要求

1、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嚴禁漏崗,不得擅離職守,除塵濾布不得關閉移動電話。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值班,須按規定向帶班領導請假,並辦好值班交接手續。

2、值班人員須做好值班記錄,並將來文來電的內容及時報告帶班領導,由帶班領導作出相應的處理,並按處理意見及時承辦。

3、 值班期間,如遇緊急情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及時相關科室人員;如遇上級檢查工作,值班人員應負責接待,並及時報告帶班領導;如遇羣眾來訪,應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意見,作好記錄,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諉不辦。

4、值班期間收到上級寄發給局領導的緊急公文或緊急信函時,值班人員要設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發送任務。如遇緊急會議通知,應設法立即通知參會人員按時參加會議。

5、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不得自行串換值班,值班期間不許留外來人員,廠家不許喝酒、賭博或參與各種娛樂活動。

6、對擅離職守的值班人員和因工作不負責任而出現問題的,將根據其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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