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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企業考核制度(通用5篇)

考核制度企業考核制度(通用5篇)

考核制度企業考核制度 篇1

第一條 考核目的

考核制度企業考核制度(通用5篇)

為了更好規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保障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增強員工歸屬感特制定此制度,對新入職試用期滿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以推動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不斷改進,為公司輸送優秀員工。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堅持量化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方式來衡量其試用期工作績效,不可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評定,以免造成不公平;

(二)對無法實施量化績效考核之崗位,以 360度績效考核為原型,注重其績效的全面考評,從其所在部門、內協部門、上下級以及關聯同事間收集考評意見,以最大程度還原績效考核真實性、準確性;

(三)堅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

(四)堅持交流和溝通,及時把考核結果反饋給員工,開誠佈公地進行績效面談溝通,肯定成績,指出需要努力改進的薄弱環節,提出應努力和改進的方向。

第三條 考核範圍

新入職試用期滿的員工。

第四條 考核種類

試用期滿員工轉正考核採取試用期滿一次性考核方式。包涵:主管領導評分、書面考核、實際操作考核等多種方法.

第五條 考核內容

(一)人品考核:人品考核是本司員工聘用的最重要的考核內容,需要任職者具有責任心強,謙虛誠信,尊重領導,服從管理的優秀品質。

(二)崗位職責履行以及領導交辦任務完成情況:

考核內容為試用期內員工日常工作行為是否達到崗位職責要求,以及領導交辦工作完成情況;

(三)工作態度:

考核內容為試用期內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協助性、對待工作的責任心等態度情況。

(四)工作能力、鑽研學習能力:

考核內容為試用期內員工對本職工作掌握熟練程度,工作協調能力,與他人溝通能力等,是否具備主動鑽研學習能力,及領悟力和決策力。

(五)遵章守紀:

考核內容為試用期內員工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情況,日常工作報告、計劃、工作日記是否及時全面、細緻認真填報。日常紀律、考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遵守情況。

第六條 考核細則

(一)新入職試用期滿員工轉正考核得分由(1)人品考核(2)崗位職責履行以及領導交辦任務完成情況;(3)工作態度;(4)工作能力 ;(5)遵章守紀五部分考核結果組成,各項工作考核得分加權平均即為試用期滿員工考核得分(考核評分標準詳見《員工轉正考核表》 )。

(二)考核結果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具備轉正資格,副總經理審核批准後可以轉正,考核結果在60—79分者,可酌情考慮延續適用或者調崗,考核結果低於60 分(不含60 分)的個人,公司予以解僱處理。

(三)考核者需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被考核者的考核,考核結束後人事部將《員工轉正考核表》提交副總經理審批後存檔備案。

第七條 考核面談

(一)員工轉正考核結果由人事部向被考核對象告知考核結果;

(二)由人事部和被考核對象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協同與被考核者進行轉正後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的溝通。

第八條

本考核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本制度如與國家日後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相沖突,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並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長審核通過。

第九條 本制度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考核制度企業考核制度 篇2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於表現傑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於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於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户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並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併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並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起到積極效果的;

5、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6、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

考核制度企業考核制度 篇3

一、績效考核規定:

1)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並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週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週期,各分店月內每週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彙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彙總後報財務部。

5)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彙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餘分數彙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採取倒扣形式;月底剩餘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獎罰程序與權限:

1、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2、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3、獎罰權限:

1)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公司、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公司各部門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採購部長、營銷經理;

4)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分店獎懲權限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分店獎懲權限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權限;如超出權限,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權限;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權限。

3)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權限,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權限行使。

三、獎勵制度細則:

(一)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並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並被採納者;

6)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7)積極致力於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其它具體情況;

(二)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成效突出者;

5)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讚揚者;

7)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鬥爭,捨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其它獎勵:

1)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4)

四、處罰制度細則:

(一)1、其它處罰:

1)公司下店行政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兩倍扣績效考核分數。

2)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處罰。

3)月彙總分店全體員工約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30%,店長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5%領取。

4)月考勤彙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取;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5)年彙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6)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後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7)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8)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

9)年度彙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10)年度分店店長出現本店員工或其它部門員工的重大投訴;年度晉級考核延長一個週期。

11)年度彙總月績效考核全員不合格率達到6次,取消店長近期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12)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考核制度企業考核制度 篇4

第一章總論

第一條目的

為了使公司員工考核的實施與運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的作用

員工考核的作用,是為了把握並評定員工的能力。具體來説,就是運用考核表,按照規定的考核項目,對員工擔任職務所必須具備的能力以及職務工作完成情況做出評定。

1.把握每個員工與其擔任的職務級別相應的能力,並在此基礎上,有計劃地開發和利用員工的能力。

2.把握每個員工所擔任的職務工作完成情況,據此公正合理地做出薪酬安排。

第二章員工考核的標準

第三條員工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員工考核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與職務相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員工在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業績上的能力。

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

第四條員工考核的分類員工考核可以分為以下兩種:

1.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職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2.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所承擔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第五條員工考核的標準員工考核是按照一定的標準以及相應的要求和水平進行的,並且,能力考核的標準是職能標準,業績考核的標準是職務標準,

第六條員工考核的項目設置

1.考核的項目依據員工在職職務、級別進行設置。

2.考核表的格式以及計分標準:由人力資源部總監在聽取有關人員意見之後決定。

第三章員工考核的實施

第七條考核對象員工考核的對象,限於評定期之日登記在冊的員工,下列人員排除在外:

1.連續工作年限不滿一年者(截止到評定進行時)。連續工作年限包括臨時、試用期。

2.因長期缺勤(包括公傷)、停職等原因,評定期間出勤不滿兩個月者。

第八條評定者與評定階段

1.被考核者與考核者之間,原則上要求在相當長時間中有過上下級管理關係。

2.考核者是被考核者的直屬上級領導。

3.在評定期間,因工作轉換、人事調動,原有的考核關係變更,致使不能對被評者進行充分的考核,或者造成考核困難,可以尋找能夠替代原直屬上司的考評者,完成考核工作。

4.在其他難以確定考核者的情況下,原單位主管、總公司的經理以及業務部負責人可以在徵得人力資源部主管同意的情況下,指揮考核人員。

第九條考核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核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核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核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或者有關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註明。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應該與第一次考核者交換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做出調整。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通知給第一次考核者。

3.裁定者應參考考核評定報告,做出最終評語。

第十條評語等級

1.評語等級原則上分為五等。評語等級的更改,需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決定。

2.與評語等級相對應的評分,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於員工待遇管理方面的工作中去,要採用如下具體做法:

第十一條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員工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的內容,進一步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

第十二條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的工作調配或崗位調動時應該參考人事考核的結果,把握員工對工作及工作環境的適應能力。

第十三條晉升職位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和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要按職能資格制度規範要求評定。

第十四條提薪

企業對於員工的提薪,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第十五條獎勵

參考業績考核的評語對員工所做的貢獻給與相應的獎勵。

第四章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閲

第十六條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考核表自制成之日起,保存__年。但是,與退休、退職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1年。

第十七條考核表內容的查閲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位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閲有關考核表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要求進行查閲。

第五章考核者培訓

第十八條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第十九條為了達到下列目的,也必須進行考核者培訓

1.理解員工考核制度的結構;

2.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3.確認考核規定;

4.統一考核的基準。

考核制度企業考核制度 篇5

一、考核範圍

各科工作崗位的科級及科級以下工作人員,駕駛員考核另行規定。

二、考核內容

(一)業務工作

主要考核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和所承擔年度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集體活動、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情況;機要保密、計劃生育、安全生產、衞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內保值班情況;精神文明建設、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工作作風情況。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採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日常考核與年終民主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計算,其中業務工作佔60%,共性工作佔40%。

1、業務工作。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日常考核評分標準,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情況記入《日常考核記錄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日常考核評分標準,對工作人員的共性工作情況進行定期彙總,彙總情況記入《日常考核記錄表》。

《日常考核記錄表》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保管,年終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彙總。

(二)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成績按百分計算。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委組織部和市政府公務員管理部門的安排部署,組織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員總結年度工作情況,填寫《年度考核表》;

2、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被考核人員進行述職,述職內容主要包括工作業績和存在的不足;

3、組織民主測評,以填寫民主測評票的形式對被考核人員進行測評。民主測評按縣級幹部(a票)佔50%、中層正職(b票)佔30%、其他人員(c票)佔20%的比例計算得分。

四、考核結果的計算及運用

考核結果實行百分制,分數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被考核人員總分數=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測評得分×40%。

考核結果作為提出優秀、稱職(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員和優秀共產黨員名單的主要依據。

五、組織領導

成立由主任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科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市政府法制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科,具體負責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

六、日常考核評分標準

(一)業務工作

1、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無扣分情況的,得60分。其中,宣傳工作佔10分。

2、工作中有創新,並取得明顯成效或為單位做出突出貢獻的,經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可適當加1-5分。

3、受到國家、省、市級表彰的,分別加5分、3分、2分。因一項工作受到重複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複計算。

4、超額完成年度宣傳工作任務的,按下列標準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標準加分,不重複計算):

(1)在國家、省、市級報刊發表與工作有關調研或理論文章的,每發表一篇分別加3分、2分、1分;發表新聞稿件的,每發表一篇分別加2分、1.5分、1分。

(2)在國務院法制辦、_省政府法制辦網站發表調研文章的,每發表一篇分別加1.5分、1分;發表信息稿件的,每發表一篇分別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事項的,視情況扣1-10分。

6、未按時報送重點工作督查事項進展情況的,每發生一次,科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各扣0.5分;未按時完成重點工作督查任務的,每發生一次,科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點工作督查任務,或完成任務質量不高,影響單位政務考核事項成績的,每發生一次,科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評先樹優資格。

7、工作不規範,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辦事,導致工作失誤或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較壞影響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科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和工作紀律,無扣分情況的,得40分。

2、代表單位參加全市性集體活動,獲得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扶貧濟困等受到社會好評,為單位爭得榮譽的,加2分。

4、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的會議、政治業務學習和其他集體活動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工作人員遵守機關辦公制度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遲到、早退、脱崗、串崗每發現一次扣0.5分;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擅自離崗視為曠工,發現一次扣2分。

6、服務態度不好,辦事拖拉,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1分。

7、無故不按規定值班或擅離職守的,發現一次扣1分,貽誤工作或造成較壞影響的,扣2分。

8、違反建設節約型機關的有關規定,發現一次扣1分,造成較壞影響的,扣2分。

9、因飲酒或其他原因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從領導,不維護團結,與他人發生爭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為重,主動避免爭執的,一次加5分。

(三)否決事項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評先樹優資格:

1、違法違紀或工作出現嚴重失誤,造成較壞影響的。

2、本年度曠工累計超過1天,事假累計超過30天或病假累計超過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紀律,工作時間炒股,參與打撲克、下棋、玩電腦遊戲、網上交友聊天等娛樂活動,一經發現的。

4、廉政建設、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現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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