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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4篇)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4篇)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目的:在規範臨牀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4篇)

二.適用範圍:實驗室和工作人員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電、化學危險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證實驗室的安全運作,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規範臨牀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二.適用範圍:實驗室和工作人員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電、化學危險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證實驗室的安全運作,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員和實驗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煙

實驗室工作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點燃的香煙是易燃液體的潛在火種;香煙、雪茄或煙斗都是傳染細菌和接觸毒物的途徑。

1.2食物、飲料及其它

實驗工作區內不得有食物、飲料及存在“手接觸可能的其它物質。實驗室工作區內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應放置在允許進食、喝水的休息區內。

1.3化粧品

實驗工作區內禁止使用化粧品或進行化粧,並建議經常洗手的實驗人員使用護手霜。

1.4眼睛和麪部的防護

處理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使用安全鏡其它保護眼睛和麪部的防護用品。但允許面罩或工作人員在實驗室的危險區內不要佩戴隱形眼鏡,除非同時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使用、處理能夠通過粘膜和皮膚感染的試劑,或有可能發生試劑濺溢的情況時,必須佩帶護目鏡、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裝和個人防護裝備

除要求符合實驗室工作需要的着裝外,工作服應乾淨、整潔。所有人員在各一實驗區內必須穿着遮蓋前身的長袖隔離服或長袖長身的工作服。當工作中有危險物噴濺到身上的可能時,應使用一次性塑料圍裙或防滲外罩。有時還需要佩戴其它防護裝備如:手套、護目鏡、披肩或面罩等。個人防護服裝應定期更換以保持清潔,遇被危險物品嚴重污染,則應立即更換。盛放被污染的實驗服和工作服,應用合適的、有標識並能防滲的包裝。清洗時應用足夠高的温度和足夠長的時間以獲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實驗室內設值班牀,嚴禁在實驗室內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區內,應穿舒適、防滑、軟底並能保護整個腳面的鞋。在有可能發生液體濺溢的工作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滲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學物品和有傳染性的液體。

1.7頭髮和飾物

留長髮的工作人員應將頭髮盤在腦後,佩戴帽子。以防止頭髮接觸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體脱屑落人工作區,不得佩戴有可能被捲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1.8鬍鬚

蓄有鬍鬚的男性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上項規定。

1.9洗手

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脱下手套後、離開實驗室前、接觸患者前後、以及在進食或吸煙前都應該洗手。接觸血液、體液或其它污染物時,應立即洗手。

1.10眼睛沖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體液濺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鹽水沖洗。

1.11呼吸防護

在沒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實驗室或實驗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險因素時,工作人員配戴呼吸防護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塵、氣體、煙霧、蒸氣污染的空氣。這些防護器具包括:防塵面罩、機械或化學濾筒式呼吸器、導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給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護器具必須是根據現有標準專門設計的,對某些特殊危害應能提供足夠保護的。

下列情況應使用正壓、自給式呼吸器:

有害氣體的性質不明;

氧氣含量低於19.5%;

存在有不易察覺的有害氣體;

吸人的污染氣體會立即對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脅;

緊急處理危險物質的事故時。

在有可能需要做復甦治療的地方,應準備口對口I式復甦包或其它相關的通氣裝置。

1.12移液

所有實驗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應使用助吸器。

1.13鋭利物品

謹慎處理針頭、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鋭利物品。使用後的針具不要折斷、彎曲、破損、重複使用或用手重裝在針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針頭用後不要取下,鋭利物品應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內,在完全裝滿之前就應及時丟棄。

1.14隔離措施

接觸患者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遵守醫院的隔離措施。

1.15“工作環境

1.15.1“清潔”區和“非清潔”區

根據實驗室的具體工作情況由主任選擇並確定“清潔”和“非清潔”工作區,在清潔區和非清潔區之間設“緩衝室”。被指定為“清潔”的區域,則應努力保持清潔,如採取預防措施,防止電話、視頻顯示器終端、鍵盤、門柄及其它經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觸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員在觸摸設備前取下手套,儀器設備和工作面的`應常規消毒和清潔。被指定為“非清潔”的區域,允許戴手套接觸所有物品,所有這些物品的表面都認為是不清潔的。未戴手套的人員如果使用該區域內的電話、計算機終端或其它設備,應該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後立即徹底洗手, “清潔”和“非清潔”區都應保持整潔。實驗台至少應每天清潔—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鮮配製的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合適的含氯消毒劑清洗。在處理濺溢的樣品或嚴重污染的工作面時,應戴上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使用相應合適的清潔劑清除所有的濺溢物。

1.15.2設備

冰箱、冷凍櫃、水浴和離心機應該定期清洗和消毒,在發生嚴重污染後應立即進行清洗和消毒,進行清洗、消毒時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適的防護服。

1.15.3外衣

外衣應懸掛在遠離散熱器、蒸汽管道、供暖裝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掛在壓縮氣瓶或滅火器上,也不要掛在門的玻璃隔板上,妨礙視線。“清潔”的和“非清潔”的個人防護服要分開存放。

1.15.4垃圾處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醫院焚化爐焚化。

1.15.5裝飾

不得在電燈、燈座或儀器上進行裝飾,更不要使用電子裝飾物、蠟燭、聖誕樹等有引起火災危險的裝飾品。

1.15.6個人物品

實驗工作區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如錢包、外套、皮靴、咖啡杯、運動服、預包裝的食品和藥品等。

1.15.7用後的廢棄物品

實驗工作區內的用後廢棄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險性的液體如酸或鹼性液體應放在視平線下。較大的廢棄物容器應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噴灑消防設備的地方,與天花板的距離應保持90釐米以上,在不用噴灑的地方應與天花板保持50釐米以上的間距。

1.15.8出口通路

實驗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準堆放物品、垃圾、裝置、或設備。注意:無論任何時間、何種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滅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時應遵循下述安全規則: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試管上的塞子,粘緊的時可用刀切開分離。

接觸過傳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應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示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裏。

高熱操作玻璃器具時應戴隔熱手套。

每次換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言合適的消毒劑對洗刷玻璃器具的區域進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機械裝置處理。

1.17離心機

1.17.1氣溶膠

離心過程中應控制氣溶膠的產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離心機只有在蓋好蓋板後,才能啟動。

1.17.3污染

裝標本或易燃液體的離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離心。

1.17.4傳染性物品

所有能夠產生氣溶膠進行播散的生物製品或標本,都應使用密封的離心管,並在蓋緊的離心頭或轉頭中進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它合適的消毒液常規清洗離心機。

1.17.6平衡

離心時應保持合適的平衡,以保證離心的順利進行。

2.防火安全準則

2.1安裝有警報系統。每個檢測和報警裝置都與總警報系統連接。實驗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儲藏室能聽到警報系統的報警。所有有關建築的防火設置,都應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核批准。

2.2防火

2.2.1隱患的估計和研究

在開始臨牀實驗工作之前就應對火災的隱患進行研究,在實驗工作運行的過程中,要經常研究火警的隱患。研究的內容包括:

使用化學物品的數量和性質,可能發生的化學反應,以及電器設備的隱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經改變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學物品,以及在上屆消防培訓之後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員。

無人值班看守的自動化實驗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易燃性液體的供給量應控制在有效並安全進行實驗的最小量。待處理的用過的可燃性液體也應計算在內。

禁止用冰箱儲存易燃液體。如果確實需要,應存放在專門的防爆冰箱內。冰箱應遠離火源。

從儲藏罐裏倒出易燃液體,應在專門的儲藏室或通風櫥內進行。運送易燃液體時,其金屬容器應有接地裝置。

加熱易燃易爆液體必需在通風櫥進行,不能用明火加熱。裝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應經當地有關消防部門審核批准。

2.2.3火源隱患

常見的火源是明火、加熱器件和電火花。

應對電氣設備的接地、漏電和牆上插座的接地、極性進行年度檢查。

應儘量消除各種火源隱患。

2.3滅火

實驗室配備足夠撲滅各種火情裝置。

2.3.1滅火器

根據上級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擺放滅火器,並根據要求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維修。

A類滅火器適用於固體可燃物引起的火災。A類滅火器多數為消防水栓。 B類滅火器適用於汽油和溶劑引起的火災。B類滅火器多數為二氧化碳或化學乾粉,如碳酸氫韋內。

C類滅火器適用於電氣引起的火災。所有工作人員都應知道電開關的位置以及切斷失火電器電源的方法。

2.3.2警報系統應進行年度安全檢查,隨時檢修、維護的。

2.3.3如火災波及供氣管道系統應立即關閉遠端閥門以切斷燃氣來源。如果無法做到這點或燃氣是來自儲氣瓶時,則應立即從房間內撤離。

2.4消防訓練

2.4.1應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訓練。

2.4.2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如何發佈火警警報,學會遇有失火時應做到:

撥打報警電話“119”。

發出火警警報以求得幫助,並開始從失火區或建築物撤離。

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

如果不能撲滅火情,應把所有通向火場的門關緊,並用濕毛巾或牀單堵住下面的門縫,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應將房間裏的所有人員撤出。

2.4.3由受過訓練的人員講解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的技能。訓練應為“手把手”的方式,還應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滅火器的知識。

2.4.4對工作人員撤離火場的訓練應經常舉行,每年進行幾次。所有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訓練。練習應包括幫助病人和其他人員的撤離。撤離時,應關閉所有門窗。

3.實驗室用電安全準則

3.1儀器用電

作為儀器維護措施的一部分,應進行年度的安全用電檢查並建立檔案記錄。每年至少對所有電插座的接地和極性、電纜的完整性進行檢查一次,並將結果記錄在案。可移動的設備應接地或採用更先進的方法防止觸電,但全部塑封無法接地的儀器例外。新設備在使用前也應進行同樣的檢查。實驗室應裝有足夠的插座,分佈要合理,以減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過多的電線。在空氣中存在達到一定數量的易燃氣體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險環境下,應使用指定專門為此設計的防爆電器設備。

3.2維修與維護

所有電器設備的維修與維護只能由取得正式資格的維修人員進行。

3.2.1儀器的維修

除校準儀器外,儀器不得接電維修。維修時要確保手乾燥,取下所有的飾物,然後謹慎操作。

3.2.2線路檢修

實驗室技術人員不得維修建築物的電力系統。任何涉及開關、插座、配電箱、保險絲、斷路器的維修工作應由醫院維修人員或其他有資格的人員進行。

3.2.3接地

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或用雙層絕緣。電線、電源插座、插頭必須完整無損。在潮濕環境的電器設備,要安裝接地故障斷流器。

4.化學危險物品使用準則

4.1引言

臨牀化學實驗室存有許多腐蝕性、毒性、易燃和不穩定試劑,屬化學危險物品。實驗室工作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應向有關機構備案,並遵守相應管理規定。 所有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都應有清晰標記。目前,廣泛應用配製好的試劑和試劑盒,致使有些化學危險物品不易被識別,對這些試劑和試劑盒的成份應予複審並給予適當標記。 實驗室管理人員有責任向工作人員介紹化學危險物品。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應有材料安全數據表顯示它的特性。實驗室技術人員有責任熟悉並向同事介紹化學危險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學危險物品分類

4.2.1腐蝕品

腐蝕品是接觸人體後給人造成可見損傷或不可逆改變的物質。腐蝕性化學廢棄物是指pH小於2.1或pH大於12.5或對鋼的腐蝕力超過O.635cm/年的物質。例如:鹽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觸即可引起嚴重生物效應的物質。

4.2.3致癌物

由於檢測化學物品能否誘發惡性腫瘤的測試系統很不相同,定義致癌物比較困難。例如:苯。

4.2.4可燃燒物

可燃燒物指任何可燃燒的化學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易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1A級:燃點低於22℃-12℃;沸點低於18℃2

1B級:燃點低於22℃-12℃;沸點高於18℃

1C級:燃點高於21℃低於38℃

可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ⅢA級:燃點高於60℃低於94℃

ⅢB級:燃點高於94℃

4.2.5易爆化學物品

易爆化學物品是指能迅速發生劇烈化學變化的不穩定物質,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壓力下發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數據表及標籤

購進可能有危害的化學物品都必須附有材料安全數據表。所有危險化學品都需要以易於識別的形式進行標記,使專業和非專業人員很容易警覺其潛在的危險性。標記可以是文字、圖標、標準化代碼或多種形式並存。

4.4腐蝕品的儲存

4.4.1儲存

腐蝕品應在近離地面處儲存以減小掉下的危險。

4.4.2酸性試劑瓶的搬運

搬運體積超過500ml的濃酸試劑時,必須用運載託車。

4.4.3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區域內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機酸應與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強氧化劑分開儲存。

4.4.4個人防護裝備

在使用腐蝕性物品場所的工作人員,應該穿戴圍裙、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

4.4.5濺溢

使用任何化學物品之前,應安排好處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學通風櫥

所有揮發性腐蝕物品的操作,都必須在化學通風櫥中進行。

4.5易燃物的儲存

4.5.1儲存

易燃易爆液體應在合格的容器裏儲存。分裝時應有明確的易燃和可燃性標記,工作儲備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儲存可燃性液體的倉庫應遠離明火和其它熱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體如需要在冰箱內存放,該冰箱的設計必須符合避免產生蒸汽燃燒的要求。實驗室所有的冰箱門都應標明可否用於存放易燃、可燃性液體。

4.6緊急處理

實驗室必須重視發生化學危險品濺溢的可能性。有關工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以掌握處理突發事故的知識。培訓應包括化學危險物品濺溢的識別,熟悉向管理部門通報的方法和保護自身安全應採取的措施。在多數濺溢事故中,實驗室可以決定撤離的區域,並通知有關專業部門處理。如果由外部專門機構處理濺溢物,則實驗室就必須中斷工作,直到隱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處理

每個實驗室都應負責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結束常規工作時、工作交班、發生緊急事件如清除濺溢物後,都需要進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維修的設備,只有在實驗室管理人員確認沒有化學危險物品污染時,才能外送維修。

4.7.1廢棄化學物品

所有廢棄化學物品都應按危險物品處理,除非能夠確定它的性質。

清潔濺溢有害物質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認為是有害廢棄物。

4.7.2專職人員

實驗室專人協調和負責處理實驗室有害化學廢棄物。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要做到安全用電,實驗室的電路安裝要規範化,電線不能裸露。對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使用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

二、學生做實驗時,實驗設備和電路按要求接好,經老師檢查無誤,方可進行實驗,用電結束後應拔掉連接電源的插銷。

三、教育學生要遵守紀律,認真做好實驗預習和嚴格按規程操作。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向老師報告。

四、實驗室要有良好的通風排氣設施和防護用品,進行有毒氣體產生的'實驗時,儘可能密封化,能回收的要回收,化學實驗要特別加強安全操作,切實做到防毒、防爆炸。

五、實驗室安全措施要齊全,按要求配備防火、防盜設施。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定期換藥液。

六、實驗員每天在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一切無誤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七、實驗室裏要設置急救箱,以便初步處理臨時發生的燒傷、燙傷、割傷等事故。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後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准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准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根據各類儀器、設備的特性,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保護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

八、按實驗聯繫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4

國小(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衞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衞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實驗室各儀器必須嚴加保管,認真登記造冊,列入學校固定財產。

2、教師在實驗時(包括演示、準備實驗),凡屬實驗正常損壞者(指玻璃器皿質量較差,受熱後自行爆裂破碎等),應及時向實驗員説明原因,並填寫報損、報廢單和登記入冊。

3、凡教師因違背操作規則,損壞儀器者應根據情況酌情賠償,並及時填寫報損、報廢單和登記入冊。

4、凡學生因不慎損壞儀器者,應及時報告任課老師和實驗員,追查損壞原因,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賠償,並及時填寫報損、報廢單和登記入冊。

5、凡學生因違背操作規則,損壞儀器者,應追查原因,並及時給予教育和賠償全部損失,實驗員及時填寫報損、報廢單和登記入冊。

6、教師實驗時所領各藥品應及時填寫報損清單,實驗員每月累計耗損藥品數量,在每學期結束時,填入帳冊內。

7、價值在100元以上的儀器報損時,應填寫貴重儀器報損表,並一式二份,一份送學區。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6

1.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有關內容,明確實驗目的.,瞭解實驗原理、方法、步驟和主要儀器的性能。

2.實驗課前任課教師要預先分好實驗小組,每組推選組長一人,併為實驗台(桌)編號。上課時組別與台(桌)號應相符,保持相對穩定。

3.上實驗課時學生不得遲到早退,也不得提前進入實驗室自行擺弄實驗器材。進入實驗室後不得大聲喧譁和隨意走動。

4.學生實驗應在教師指導下按實驗步驟進行,按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使用儀器,仔細觀察、詳細記錄、積極思考、完成實驗報告。

5.學生應愛惜儀器設備和藥品材料,做到輕拿輕放,不得亂拉別組器材,不得用儀器玩耍打鬧。

6.實驗中要加強安全觀念,確保人身和儀器設備不受損害。教師要經常向學生進行防電、防火、防爆、防腐蝕等教育,學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教師要求進行實驗,不得隨意改變實驗程序,增減實驗器材和藥品量。實驗中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並按情節輕重相應賠償。

7.實驗完畢,每組學生應清點、整理、洗滌儀器或玻璃器皿,處理好廢液雜物,並按教師要求擺好儀器或送交器材室,不得私自帶走。

8.實驗室應常備防火、防爆、防毒器材,以便應付實驗中出現的不安全事故。有條件的學校應使用實驗室能統一控制的專用電源,實驗時嚴禁學生亂拉、亂接或用濕手觸摸電源。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7

(一)實驗室管理守則

實驗室是學校開展正常教學的重要場所,為此,實驗員要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學習、刻苦鑽研、管好實驗室。

1.實驗員要做好儀器的登記造冊工作、分類編號、定後定位安放,對消耗、損壞的儀器要及時記載,註明原因和處理辦法。

2.實驗員要參加有關教研活動,學習教學大綱和教材,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3.要嚴格按照實驗通知單準備好儀器,並協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和輔導學生實驗。

4.要認真做好儀器的驗收、鬚髮、回收及保養和維修常見故障,加強安檢定的安全保衞工作。

5.實驗員要認真做好實驗教學情況的`記載,對各種資料要裝訂成冊,歸類保管。每學期結束,將實驗室器品設備清點核對。

(二)實驗室守則

1.實驗室內要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譁、吵鬧。

2.學生在實驗前,要預先作好課前準備,進入實驗室時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3.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內容、目的要求和實驗步驟。

4.實驗開始時,學生應先查點儀器、藥品是否齊全,不得隨意調換。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5.實驗必須按步驟進行,並仔細觀察,做好記錄,課後及時寫好實驗報告。

6.實驗時,要愛護儀器,節省藥品,由於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丟失的儀器,必須賠償。

7.實驗結束,要將儀器整理成洗淨,保持桌面、室內的整潔、由老師宣佈後才能離開。

8.本守則在每學期第一次實驗前,向學生宣講。

(三)損壞賠償制度

1.教師在實驗室領取實驗儀器、模型、工具時,要填寫好實驗通知單或登記冊,歸還時作好驗收工作,如有損壞。辦好賬冊的註銷、簽名手續。

2.如有教師操作不規或因旁人玩弄損壞,要按價、按情處理賠償。

3.學生實驗如有因違反操作規則,損壞者由任課教師和實驗員協商按情定價賠償,對隨手把實驗器材帶出實驗室,要追查歸還,加倍賠償,並對該生進行思想教育。

(四)安全防護制度

1.做好電的安全防護工作,電源要有保險器,工作後要切斷電源。

2.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風有危險品櫃。

3.危險品由專人保管負責,嚴格控制藥品用量。

4.實驗室備有滅火器、砂、棉毯等防火用具。

5.每天工作後關好門、窗,做好防護工作。

6.做好寒、暑假的安全防護工作。

(五)實驗室儀器借還制度

為加強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管好用好儀器,特制定本條例:

1.除班級制度外,一般儀器不借出儀器室,如本校老師需進行教學研究活動、科技活動、社會科技諮詢服務等,可提供方便,但必須辦妥手續。

2.校外人員概不惜用,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條方可借用,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天。

3.在借用和歸還儀器時,均作好儀器的檢驗工作,如有損壞,照價。

(六)儀器室使用制度

1.任課教師必須預先將所需儀器通知實驗員,示教器材在使用前三日寫書面通知單交實驗員,學生分組實驗材料,使用前一週寫書面通知單交實驗員。

2.實驗員準備好的儀器材料放在提盒式實驗台上,教師項事前檢查。

3.示教儀器應於當迴歸還,如需注目使用者可事前聲明,不予拆散,如需較長時間使用。可適當延期,歸還時須經實驗員檢查。

4.儀器使用時損壞,歸還時應向實驗員説明,以便隨時登記,並與科組長研究處理辦法。因工作造成損失不予賠償,由於使用中不接操作規程或粗心大意造成的損失,必須照價賠償。

(七)危險品保管制度

1.儀器室設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櫃。

2.危險品櫃備有專用鎖,鑰匙有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分管主任共同保管。

3.凡任課教師需取危險品時,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同時到場開啟,並填寫記錄單,用後有多餘的在半天內歸還。

4.平時半月開鎖檢查一次。核對所存危險品數據。

5.備有危險品專用賬單,以使查考。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物理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物理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並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並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課或最後一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台時進行登記,並嚴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規程。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9

1、實驗室管理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盜、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電等保障實驗室安全的工作。

2、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專室專管,各室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驗室安全檢查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週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3、做好防盜工作:各室負責人要加強防衞,經常檢查,各實驗室的鑰匙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藥品室,室內無人時立即關好門窗。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報告。

4、儀器室、準備室、教室要備有防火設備,滅火器好用、砂箱備足防火沙。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各類物品及電器電路着火滅火知識,並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乾燥、通風、明顯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在室內吸煙。

5、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護好師生和實驗員自身的安全,實驗前實驗員必須檢查電器是否安全,提前説明該實驗的安全注意事項,實驗時技術人員必須到學生中間現場指導,並有安全防護措施,切實保證學生實驗安全。

7、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經常檢查水管水閥有無滲漏。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電器設備要接地保護,以防止用電事故發生。嚴禁用濕手接觸電源開關和用電器具,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送醫院救治。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和搞其它活動的場所。

二、實驗室的設施佈局不得隨意變動。

三、電器儀表和排風系統控制枱的啟動須由教師操作。

四、實驗室要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譁,嚴禁在室內嬉戲打鬧。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五、學生實驗須固定座次,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後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台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並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聲明並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六、實驗前,學生要靜聽教師講解,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和有關注意事宜。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儀器儀表,節約藥品,防止試劑交叉污染。嚴禁相互爭奪和盜用其它組器材,防止事故發生和確保實驗的順利進行。

七、要保持室內清潔,固形廢物要收集於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台上隨便塗畫。

八、實驗完畢須將儀器、桌面擦洗乾淨,藥品蓋嚴,器材排列整齊,經允許後方可離室。

九、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十、實驗完畢,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各組實驗台的電器儀表、實驗枱面等設施是否完好無損,並填寫“實驗室使用報告單”。教師要安排實驗班清理實驗室並及時協助管理員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的安全衞生法規、制度,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範設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借用挪用安全設施。對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三、嚴格遵守國家環保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和廢物。

四、切實落實防火、防爆、防盜和防放射性污染等防範事故的安全措施並定期檢查。

五、對易燃、易爆、劇毒及放射性物質等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並指定專人保管。領用時必須按有關程序申請並經批准,使用過程應予監督,剩餘部分要立即放回倉庫,要妥善處理好有關廢物。

六、嚴格按規定使用各種壓縮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別種氣體使用。

七、嚴格按規章制度用電,確保用電安全。嚴禁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八、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不得使用明火和各種電加熱器具。必須使用明火和電加熱器具的'實驗場所,須經有關部門批准。違規造成事故,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凡有危險的實驗必須有兩人以上一起進行。

十、離開實驗室必須關閉所有電、水、氣源和門窗。

十一、實驗工作人員應做好實驗室的文明建設、整潔衞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實驗儀器設備應佈局合理、擺放整齊,實驗室內應無積灰、蛛網等雜物。

十二、實驗室內不得存放與實驗無關的雜物和自行車、傢俱等私人物品。

十三、實驗室應建立衞生值日製度,實驗完畢後應及時清潔儀器設備,搞好室內環境衞生。

十四、實驗室責任人具體負責實驗室的安全衞生工作。有權制止任何不符合安全衞生制度的行為。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一、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一)實驗教學計劃制度

(1)各年級備課組對實驗教學須制訂教學計劃。計劃應於本學期初交實驗室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實驗時間等。

(2)實驗室應根據教學大綱、教材和備課組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管理制度

(1)教師要按照實驗要求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並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並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於完好狀態,備足儀器和易耗材料,檢查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迴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並及時進行解決。

二、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要分類存放,定室、定櫥、定位。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設施。做好通風、防塵和保潔工作。

(2)做好儀器明細賬、清冊和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物相符,人事調動要辦好交接手續。

(3)儀器外借、報損要及時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並做好交接驗收。

(4)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以便準備。實驗後記錄實驗情況,以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實驗完畢及時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失少應及時登記、查找並報告,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儀器用後應進行保養歸位,並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工作。

(6)每學年清點一次儀器,核對帳物。統計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等教學活動的開出情況。

三、實驗室儀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佔用教學用的儀器。

(2)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衞生等工作。

(3)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並及時歸還。

(4)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5)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四、實驗室開放制度

為便於開展實驗教學,全面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驗能力,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使實驗室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設備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2)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週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3)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設備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4)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設備,經老師允許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五、實驗室儀器賠償報損制度

(1)本校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價格照價賠償並予以批評。

(2)在學生實驗中,對於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並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3)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設備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5)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瞭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6)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7)儀器設備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並努力修復。

(8)對於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後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9)報損儀器應填寫“學校儀器減少憑證”做好銷帳工作。

(10)低值易損儀器由總務主任審批,其它儀器報損由學校領導審批。

六、學生實驗規則

(1)學生在上實驗課前須按教師要求進行預習。

(2)進入實驗室後保持安靜,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實驗用品

(3)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儀器性能、實驗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規定操作而損壞儀器,則應酌情賠償。

(4)實驗時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地完成實驗報告。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教師。

(5)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並清點實驗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齊,做好儀器與環境的清潔工作,經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物品不得攜帶出室外,丟失和損壞儀器應如實報告教師。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各項活動均以孩子為中心,保教人員應組織好兒童的各種活動,全面細緻地照顧兒童,不得擅離職守。

二、午睡前注意觀察幼兒手裏是不是危險等物品,幼兒睡眠時保教人員應進行巡視,細心照顧幼兒入睡。

三、注意場地、傢俱、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熱水瓶、剪刀、圖釘等應安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兒童運動器械隨時檢修,保持堅固和表面光滑。電器開關應放在幼兒觸不到的地方,避免觸電、砸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四、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填寫服藥記錄表,內服外服藥要有名稱、標記,按時按量給幼兒服藥,吃藥時要仔細核對,防止漏服錯服。

五、嚴格執行開、關園門及接送制度。接送乘車幼兒來園時,上下車要清點人數,注意幼兒在車內的動態,做好接送情況登記。

六、廚房人員特別注意衞生消毒,防止食物中毒。嚴禁幼兒進入夥房,熱湯菜、開水應放安全地方。

七、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亂跑亂奔,及時排除園內不安全因素,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防止發生意外。

八、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所帶物品。

九、園內消毒用品等由專人保管不得亂丟亂放。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一、實驗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必須模範遵守和執行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並嚴格要求學生遵守學生實驗守則。

二、實驗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應該協助教研組、擬定實驗目錄、編制實驗儀器的購置計劃,做好實驗登記,實驗技術人員應協助實驗教師上好實驗課。作好統計,引導學生自制教具開展科技活動。

三、對分管的儀器設備和藥品,實行科學化、規範化管理,做到按科分實、依類定櫃件件有標籤,櫃有目錄卡。危險藥品有專實或專櫃保管,帳物清楚;

四、實驗前認真準備,密切配合,上好實驗課。實驗完畢,檢查清點儀器,填好實驗記錄存檔;

五、遵守操作規程,定期保養儀器設備。嚴防火災、觸電、中毒、鏽蝕、盜竊等事故發生。

六、定期檢查實驗室安全,落實實驗室安全防範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七、注意節水、節電、節約材料,杜絕浪費,保持實驗室內的日常清潔衞生。

八、下班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鎖門、關窗、斷水、斷電。

實驗室危險品管理條例

1、實驗室教學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對危險品的裝運必須小心謹慎,防震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性質相互牴觸的危險品不能同車混裝,車上嚴禁煙火。嚴禁隨身攜帶危險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危險品進出倉庫,應進行嚴格的`檢查和驗收,做好單據交接及登記工作。

4、危險品保管員要嚴格檢查危險品包裝是否可靠,有無損壞,標籤是否脱落,如發現包裝不可靠,應設法維護或更換。

5、危險品必須指定熟悉危險品業務的專人保管,存放地點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和防護設備。

6、性質相互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危險品倉庫內,嚴禁煙火,對儲存的危險品應定期檢查,防止自燃,變質或爆炸事故的發生。

7、領用危險品時,必須由任課老師親筆在危險品領用單上填寫品名、數量、用途,交主管校長簽字批准,由熟悉危險品業務知識的專人領用和管理。要切實防止領用後因保管不善而發生以

8、領用人對危險品的性質、防護及發生意外後的應急措施等,必須事先熟悉。學生在使用危險品時,實驗人員應詳細指導。

9、使用後剩餘的危險品,應立即送還,並妥善保管。對廢液、殘物,要認真按國家有關要求處理好。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一、試驗工作按照國家標準及交通部頒佈的標準進行。

二、試驗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服從試驗室負責人的統一安排。

三、愛護儀器、設備,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確。

四、維護試驗場地的整潔,試驗每告一段落,必須清理場地。

五、定時對貴重的儀器設備進行保養、檢查。

六、化驗試劑、有毒物品、易燃品、放射性試驗儀器應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並由專人負責保管。

七、末經計量部門認可的及超期限的儀器具不得使用。

八、在試驗操作過程中,應集中注意力,不允許吸煙,應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靠近機器,以免發生意外。

九、每天下班前,應做到關緊門窗,關好水、電開關。對需要晝夜運行的機器,應檢查其運行狀態及保險裝置。特殊情況應留有專人值班。

十、試驗人員應實事求是,嚴禁修改偽造試驗數據。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一、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遲到和無故曠課。

二、實驗課前必須認真預習且寫好預習報告,經指導教師檢查合格後方可做實驗。

三、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實驗室的科學氣氛和安靜整潔,自覺養成良好的學習風氣。

四、嚴格遵守儀器設備使用操作規程。實驗儀器準備完畢,需經指導教師檢查允許後方可通電啟用,正式開始做實驗。實驗中如有疑問應及時向指導教師提出。儀器發生不正常現象或損壞時要及時向指導教師報告。凡屬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的要照章賠償。

五、實驗中要嚴肅認真,以科學的態度真實記錄實驗結果和數據,獨立完成實驗。

六、實驗結束時實驗結果和數據要經指導教師檢查和簽字,要認真做好實驗室的清潔衞生,整理好實驗現場,經指導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七、實驗課後要認真寫好實驗報告並按時送交。實驗報告不合格者要退回重做。

八、學生須嚴格遵守本守則。對不遵守本守則的學生指導教師可責令其停止實驗。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一、教學儀器借用制度

1、為了保證學校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教學儀器不得借給個人使用。

2、教師確因教學需要較長時間借用儀器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辦好借用手續,限期歸還,方能借出。貴重儀器和損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險藥品嚴禁外借、挪用,以杜絕事故發生,如有丟失,應立即報告一級領導和有關部門。

4、學期結束時,借出儀器一律歸還,借用儀器如有損壞或遺失,須照章賠償。

5、如有違反規定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教學儀器管理制度

1、教學儀器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必不可少的條件,要有一名副校長或教導主任分管這項工作。

2、教學儀器、藥品有專櫃存放,專人管理,儀器的存放按國家教委對中國小教學儀器配備目錄順序,科學存放。對貴重儀器必須重點保管,對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要嚴加管理、專櫃存放,建立使用登記制度,並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3、實驗室教學儀器要建立完善的帳冊,設總帳,分類帳,做到帳帳相等,帳物相符,各種資料及説明書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4、教師上實驗課所需儀器、藥品必須提前填好實驗記錄冊,用後及時歸還。

5、教學儀器借用、領取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儀器設備丟失,損壞和報廢,都要按規定處理。

6、對於從事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工作成績顯著的人員給予表揚、 獎勵。對於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8

一、儀器操作人員必須事先經過培訓,熟悉儀器工作原理及技術性能後,才可進行操作。

二、在選用儀器量程時要首選較大量程,以免超出最大量程而造成儀器損壞。

三、在使用儀器時不得做與儀器操作無關的其它事情。要隨時注意儀器運行狀況,預防出現意外。

四、在操作儀器過程中如遇停電要及時關閉電源,以免突然來電時造成意外傷害。

五、儀器使用後要按順序關閉一切開關,防止因通電、通水時間過長造成浪費和損壞。

六、使用貴重、精密、稀缺儀器設備要及時填寫使用記錄卡。

七、要按時對儀器進行檢修和保養,在儀器維修後要及時填寫維修情況記錄。

八、儀器使用人須嚴格執行本規程,如因違反本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由使用者照章賠償。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9

1、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和相關實驗員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加強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的建設和培訓。

2、實驗室參加協助的工作人員,必須有公共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3、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4、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5、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並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同時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6、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衞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7、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如微波消解、特殊樣品製備、啟動激光、高頻脈衝、使用有毒有害氣體等),應佩戴防護手套、防護鏡等安全配置。

8、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冰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9、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衞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0、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1、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

12、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20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並通知保衞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註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21

(一)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二)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三)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則速到醫務室進行包紮,重則速帶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

(四)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並採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覆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七)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户,最後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八)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22

學校實驗室管理員安全工作職責

1、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在學校相關部門及教研組長的指導下,認真制定實驗室的安全規章制度,並貫徹落實。

2、定期不定期檢查儀器,及時保養、維修,做到實驗室內儀器、藥品放置整齊,使用安全。

3、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採購、登記、儲存、使用和處置工作,及時上報需處置的過期物品,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4、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及時檢查、維護、更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指導學生安全使用實驗用具和藥品,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6、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掌握各類事故發生時的處置方法。

7、每天嚴格檢查實驗室及藥品存放安全,並作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下班。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23

1、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不得任意挪作他用,要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2、在實驗室短缺的情況下,實驗教師要根據各年級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實驗室的`使用。

3、在學生第一次上實驗課前,老師要向學生提出具體的實驗要求,並向學生進行愛護公物、儀器的教育,同時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學生持實驗報告冊進入實驗室,按座次表入座,保持室內安靜,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每個實驗小組要選出一名負責人。

5、學生要在任課教師的要求指導下,按操作規則,認真細緻地完成實驗,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洗、整理儀器,由小組負責人檢查,徵得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6、學生在實驗中要愛護儀器、設備,如有損壞,要及時向任課教師説明情況,按規定賠償。

7、要自覺保持實驗室的衞生,不要隨意往實驗桌內或地面亂扔雜物。

8、實驗室要保證實驗教學使用,隨時向教師和學生開放,創造條件支持教師多開學生實驗,以提高學生親自動手的能力。

9、學生要在有組織的情況下,隨時可以到實驗室進行實驗,並向一切科技小組活動提供方便。

10、實驗教師要樹立一切為實驗教學服務的思想,要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完成。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24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設備,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2、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帳冊相符和帳冊實物相符。

4、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佈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設備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便於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註銷。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6、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儘量減少儀器損耗。

7、愛護儀器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並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開展自制教具、學具和課外科技活動。

8、建立和健全儀器設備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保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説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設備安全。

10、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誌清”。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實驗中違反操作規則而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應照價賠償,遵守實驗操作規則發生損壞的,酌情處理。每次實驗課結束後,實驗教師要認真核對儀器設備數量與完好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12、學期初,實驗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擬定學期實驗計劃,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對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設備進行維修,無修復價值的應辦理報損登記註銷手續,並註明損耗程度及原因。學期末,實驗教師要對實驗儀器設備進行整理清點,擬報填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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