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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精選21篇)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精選21篇)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

1、物理課教師必須在授課進度計劃中定出實驗計劃。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精選21篇)

2、實驗室負責教師要負責設立《實驗室儀器、設備總帳》《材料損耗清單》《儀器、設備修理、報廢單》等表冊,負責採購計劃的初訂和登記入庫、驗收工作,並負責本實驗室的儀器、儀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修理工作使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3、物理課教師要做好實驗前準備工作,負責上好指導課,批改學生實驗報告,確定和登記實驗成績。

4、實驗室的儀器設備陳列安放,應做到類別有序,並做到防塵、防潮、防曬等,以保護好儀器設備。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更應加強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發生。

5、學生上實驗課時,必須按時進入實驗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實驗前,需清點器材、藥品,發現缺損及時報告。

6、未經指導教師許可,不得搬弄儀器、設備,以及擅自開始實驗。實驗時,應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

7、學生分組實驗,必須準備充分,嚴格要求,認真指導,有始有終。實驗指導教師要加強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

8、實驗完畢,學生應及時整理儀器,並打掃實驗室,經教師清點和檢查批准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9、對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應照價賠償,另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

實驗預約準備制度

一、實驗教師(任課教師)在開學初要有實驗計劃和實驗進度表。

二、任課教師要認真備好實驗課,明確實驗要求、所用儀器、藥品、實驗過程、方法、注意事項。

三、中學任課教師應在學生實驗一週前、演示實驗三天前將實驗預約通知單填交實驗教師,實驗教師在器材準備完畢後,和任課教師一起進行檢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響實驗課的正常開展。

四、任課教師在課前必須做一遍學生實驗或演示實驗,掌握儀器的性能及實驗中的注意要點,提高實驗的成功率。

五、學生實驗所用器材、藥品應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實驗桌上。

六、易損(耗)品及有腐蝕、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顯標記,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以防萬一。

儀器使用、借用制度

一、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凡借用儀器一律填寫儀器出借登記表。

二、儀器借用應按時歸還。借前和收回時應對儀器的質量、性能狀況進行檢查,並交待清楚注意事項。

三、儀器應妥善保管,不移作他用,杜絕教學儀器的流失。

四、外單位借用儀器,須經分管領導同意,並按時收回。

五、儀器管理人員應做好每年一次的帳物核查工作,如發現缺損應查明原因,及時追回。

儀器損壞賠償制度

一、個人借用的儀器,造成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二、學生實驗違章操作而損壞儀器的,應照價賠償。

三、儀器被盜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賠償處理。

四、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外單位借用的儀器,造成損壞的,由借用單位負責維修或賠償。

五、對賠償儀器的金額,原則上按現價賠償。

儀器報損制度

一、教學儀器在使用前應仔細閲讀儀器説明書,在使用中嚴格按照操作要求進行操作。

二、師生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能修復的應及時修理,無修理價值的應根據審批權限及時辦理報損手續,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三、對各類儀器、藥品一學期檢查一次,及時做好儀器的保養和維護工作。

四、教學儀器報損(耗)手續每學期辦理一次。

五、審批權限:儀器(材)報損須填寫教學儀器(材)消耗報告表,低價易耗儀器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做好報損手續。單價在100元以上的`儀器報損,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並報相關部門審批後才能報損。

六、對辦理報損的儀器應及時補充添置。

七、對報損的儀器應註明損壞的程度及原因。

八、對報損的儀器應及時在儀器明細帳和總帳中做好減少工作,並填好結存欄。

儀器交接制度

一、儀器保管人員調動或更換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儀器總帳和明細帳,逐一核對帳物,對短缺的儀器、藥品原保管人應作出解釋並負責追回。

三、移交範圍包括各類帳冊、儀器、鑰匙及有關的所有資料、記載等。

四、交接清單必須由主管領導、移交人、接收人簽字。

安全守則

一、實驗前應認真預習,瞭解實驗中的安全操作規則。

二、不要把餐具帶進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實驗完畢,應洗盡手再離開實驗室。

三、使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不要用濕手接觸電器。用電結束、應切斷電源。

四、使用易燃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中學生物理實驗守則

一、學生必須明確實驗室是鞏固科學知識的重要基地。

二、實驗前,每個學生必須做好實驗預習,明確實驗內容,目的要求和實驗步驟。

三、進入實驗室,由任課老師確定學生組數、組長,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調動。

四、在教師宣佈實驗開始前,不得動用儀器。實驗前,小組長應查點本組實驗器材是否齊全,發現問題主動報告老師。

五、實驗過程中,必須仔細觀察,認真思考,按實驗步驟進行實驗,並做好實驗記錄。

六、實驗結束,小組長必須再次清點器材,保證齊全,該洗刷的必須洗刷乾淨,得到教師允許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七、實驗室內自始至終保持安靜,保持室內衞生嚴禁喧譁、吵鬧。

八、實驗器材是國家財產,必須人人愛護,因違犯操作規程損壞儀器的,必須照價賠償,同時,要進行批評教育,以防再次發生。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2

1、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自然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衞生。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4、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設備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5、建立實驗室日記、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科任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然後組織學生有序離室。

6、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衞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3

一、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樹立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教學大綱和教材,刻苦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業務進修,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實驗技能。

二、積極參加教研組活動,熟悉所管年級的教材和各種實驗。開學初主動向任課教師瞭解本學期的實驗計劃,每學期把它們按年級、按章節寫出實驗一覽表,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準備。

三、建立健全教學儀器、設備、藥品的保管、使用帳目,做到進出、缺損、消耗登記,做到賬物相符,儀器、設備擺放有條理、科學、美觀。努力做到三清:賬卡清、數量清、質量清。四懂:懂性能、用途、操作、維修保養。經常檢查儀器設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彙報和解決。保證儀器、模型、標本等的完好率。

四、根據教學計劃,獨立地提前做好學生實驗及演示實驗的準備工作,保證實驗按時完成。課前認真備好教案,積極協助教師輔導學生上好實驗課。實驗完畢,認真驗收儀器,標本等設備。認真填寫實驗記錄。

五、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存放、保管、使用,要按公安部門規定嚴格管理,並做好實驗室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師生的人身安生,保護好國家財產。

六、協助教師積極開展科技實驗,自制教具和儀器維修等活動,培養學生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積極性。

七、加強責任感,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教學儀器使用、保養的規章制度。堅持原則,對違犯規章制度的行為敢於制止。

八、每學期初,制定實驗室工作計劃,期末總結實驗室工作情況、任課教師實驗情況、儀器使用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制定下學期購物計劃。

九、搞好室內衞生,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十、認真遵守實驗員守則,遵守作息制度,加強政治學習。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及思想水平。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4

一、實驗室使用制度

1、學生要在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室內,並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內要保持肅靜,嚴禁喧鬧。

3、實驗儀器、試劑和設備,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動用。

4、認真聆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實驗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5、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切實注意安全;發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報告領導。

6、節約用水用電和藥品,愛護儀器設備,故意和因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要照價賠償。

7、廢渣、廢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得將含酸、含鹼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實驗完畢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熄滅火源,將儀器擺放整齊,經教師檢查驗收後方可離開。

9、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帶出。

10、保持室內整潔衞生,實驗課後,值日人員要負責清潔。

二、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1、各種設備均應建帳,設專人負責,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設備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購設備必須履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後方得建帳。

3、新進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熟讀説明書,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4、所有設備均有專人責任,責任者應對設備的安全,維護與保養負責。

5、實驗室的`設備,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6、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平時進行小保養,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

7、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設備完好率。

8、精密貴重儀器發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後方可得動手修理。

9、精密貴重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主管校長批准,校內各單位借用時由相關科組長批准。

10、凡人為造成設備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設備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11、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佈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12、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設備安全。

13、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誌清”。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5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台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6

第一條學校的儀器設備是國有資產。為了加強對我校儀器設備的管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儀器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儀器設備的論證、購臵、使用、調撥直至報廢的全過程實施管理。儀器設備管理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臵,提高儀器設備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服務。

第三條儀器設備管理是我校教學、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證。各單位需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管理工作,並重視對他們的培養和提高。

第四條各單位在儀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要保證所用儀器設備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認真執行本辦法,服從校、院(系)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五條我校儀器設備實行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國有資產處負責全校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院(系)應在主管院長(系主任)領導下,合理配備院(系)及實驗室的`專職或兼職儀器設備管理人員。

第六條凡屬學校儀器設備,不論其經費來源(教學、科研、各項專款或基金、貸款或自籌資金)及進入渠道(購臵、調撥、自制、贈送等)都要建檔入帳,不得滯留帳外。

第七條校內各單位新購臵的儀器設備,由院(系)級管理人員配合經手人辦理固定資產入帳手續,在確認填寫內容完整,經國有資產處確認後方可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八條院(系)及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要按學校的管理

辦法及時辦理儀器設備的購臵、獲贈、調撥、報損、報廢等手續,定期進行帳、物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第九條國有資產處對院(系)各單位的儀器設備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十條離(退)休、調出、以及長期(壹年以上)出國人員,經過院(系)級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辦理儀器設備帳、物的移交手續之後,方可辦理離退休、調離出國手續。

第十一條在儀器設備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閒臵浪費、公物私化、私自轉讓、丟棄等行為。

第十二條校內院、系、實驗室之間儀器設備的借用,經儀器設備所在實驗室主任同意後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第十三條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的借用,需向國有資產處申報,未經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四條借出的儀器設備如出現損壞、遺失等問題,按《內蒙古科技大學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院(系)內實驗室之間的儀器設備調撥工作,需經院(系)主管負責人批准後,由院系級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調撥。

第十六條校內各單位之間的儀器設備調撥,由調撥雙方院(系)主管負責人批准後,到國有資產處辦理過户手續。

第十七條各院(系)多餘或積壓的儀器設備,應由院(系)主管負責人批准後,可移交至國有資產處,由國有資產處組織校內外調劑。

第十八條凡申請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須由實驗室主任,實驗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寫出鑑定意見,經院(系)主管負責人審批後,報國有資產處審核、批准。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或較大批量儀器設備的報損報廢,由國有資產處負責人或主管校長酌情審批。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7

一、實驗室由上自然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實驗枱凳應編號,學生上課要排隊進入室內按編號保持室內肅靜,整潔,不準打鬧,喧譁,不準在台上亂刻亂畫。

三、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熟悉方法步驟,掌握基本原理。

四、學生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方法和注意事項。

五、學生要自己動手,親自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目的,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填報告,不允許抄襲別人的實驗結果。

六、實驗時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跡象應立刻報告教師處理。

七、儀器,藥品和試劑不得濫用和損壞,因違章操作損壞儀器,設備,照價賠償。

八、室內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帶出室外,違者批評教育。不聽勸告者,公開點名批評或罰款。

九、實驗完畢,必須清點儀器,在原處擺放整齊,做好清潔工作,有順序離室。教師再關好窗,鎖好門,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貢獻獎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於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於開展並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優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審核、監控研發、測試的數據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檔管理。

(8)負責實驗項目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衞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衞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台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週期檢定。

(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週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批准,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着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准同意後,佩戴統一標識、穿着實驗工作服並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租借應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於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該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並按儀器設備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粧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櫃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製上牆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着“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並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並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範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後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範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製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並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後應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耗材的採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週提出並報批。對採購回來的儀器設備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並做好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運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設備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設備,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准。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後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經批准後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並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設備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後、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審核後,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後,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後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採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製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製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製,應貼上標識,註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時間、有效期及配製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註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鹼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温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籤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鹼,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性藥品試劑應於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衝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性強酸、鹼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澱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後剩餘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籤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籤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籤;瓶塞開啟後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餘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衞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譁、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衞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台淨、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枱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後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着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乾淨,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恆温(20~25℃)、恆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後用鹽水洗淨,並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鹼或其它鹼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塗以硼痠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鹼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後,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乾淨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後用生理鹽水沖洗,並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後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試行。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9

實驗預約準備制度

一、實驗教師(任課教師)在開學初要有實驗計劃和實驗進度表。

二、任課教師要認真備好實驗課,明確實驗要求、所用儀器、藥品、實驗過程、方法、注意事項。

三、任課教師應在學生實驗一週前、演示實驗三天前將《實驗預約通知單》填交實驗教師,實驗教師在器材準備完畢後,和任課教師一起進行檢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響實驗課的正常開展。

四、任課教師在課前必須做一遍學生實驗或演示實驗,掌握儀器的性能及實驗中的注意要點,提高實驗的成功率。

五、學生實驗所用器材、藥品應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實驗桌上。

六、易損(耗)品及有腐蝕、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顯標記,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以防萬一。

儀器借用制度

一、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凡借出儀器一律填寫儀器借還登記表。

二、教師演示實驗借用教學儀器必須提前三天給實驗管理員或實驗教師發《實驗通知單》,教師和學生其它用圖借用儀器須經主管教務主任同意後方可履行借還手續。

三、外單位借用儀器,須經主管領導同意,並按時收回。外借儀器以不影響本校的實驗教學為原則,如有影響絕不外借。

四、凡外借儀器必須按時收回。借前和收回時應對儀器的質量、性能狀況進行檢查,並説明注意事項。

五、借出的儀器如果損壞,在歸還時要及時填寫損失報告並與領導及時勾通,主管領導要及時提出合理的處理意見。

六、儀器管理人員應做好每年一次的帳物核查工作,如發現逾期末歸還的儀器應查明原因,及時追回,確保所有教學儀器全部入庫。

儀器損壞賠償制度

一、個人或單位借用的儀器,造成損壞的,應照原價賠償。

二、學生由於正常進行實驗操作導致儀器損壞無需賠償;因違章操作而損壞儀器的,應照原價賠償;故意損壞儀器的,要按儀器原價的兩倍賠償。

三、本校教師借用儀器用於本校教學目導致損壞的無需賠償,如因故意或嚴重違章操作等不負責任行為而損壞的,應照原價賠償。

三、儀器被盜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賠償處理。

四、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外單位借用的儀器,造成損壞的,由借用單位負責維修或賠償。

五、對教學儀器或實驗室設備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要報教育局和教學設備管理中心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儀器報損制度

一、師生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能修復的應及時修理,無修理價值的應根據審批權限及時辦理報損手續,並報教學設備管理中心備案。

二、審批權限:低值易耗儀器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做好報損手續。單價在100元以上的儀器須經教學設備管理中心審批後才能報損。

三、教學儀器損壞要及時報損,低值易耗儀器報損手續每學期末到教學設備管理中心辦理一次,貴重物品隨時辦理。

四、對辦理報損的儀器應及時補充添置。

五、儀器報損須認真填寫教學儀器損失報告單,尤其是報損儀器損壞的原因、造成損失的責任人和處理辦法等各項內容。

六、對報損的儀器應及時在《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中減去,並填好結存欄。

七、凡是損壞的儀器要作為報損的依據,不能私自處理,要在報損手續辦理完畢,經教學設備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採取丟棄、掩埋等處理措施。

儀器交接制度

一、實驗室管理員或實驗教師調動或更換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逐一核對帳、物、卡,對短缺的儀器、藥品原保管人應作出解釋並負責追回,在確保帳物相符的情況下方可辦理交接手續。

三、移交範圍包括各類帳冊、儀器、鑰匙及有關的.所有資料、記載等。

四、交接清單必須由主管領導、移交人、接收人簽字。

物理實驗守則

一、學生必須明確實驗室是鞏固科學知識和開發創新思維的重要基地,必須端正實驗態度,積極參與實驗教學。

二、實驗前,每個學生必須做好實驗預習,明確實驗內容、目的、原理和實驗步驟。

三、進入實驗室,由任課老師確定學生組數、組長,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調動。

四、在教師宣佈實驗開始前,不得動用儀器。實驗前,小組長應查點本組實驗器材是否齊全,發現問題主動報告老師。

五、實驗過程中,必須仔細觀察,認真思考,按實驗步驟進行實驗,並做好實驗記錄。課後撰寫實驗報告。

六、實驗結束,小組長必須再次清點器材,保證齊全,該洗刷的必須洗刷乾淨,得到教師允許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七、保持實驗室衞生整潔,保持實驗室安靜,嚴禁喧譁、吵鬧。

八、實驗器材是國家財產,必須人人愛護,因違犯操作規程損壞儀器的,必須照價賠償。

物理實驗儀器管理制度

一、物理教學儀器是進行物理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不可缺少的條件,是學校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揮作用。

二、國家調撥或自購的教學儀器,經廠家技術員與實驗教師或實驗管理員一起對儀器進行校正和性能測試合格驗收後,登記到學校《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交由實驗教師或實驗管理員填寫《實驗儀器設備卡》,編號分類,並上櫃上架,統一保管。

三、教學儀器要編號、分類擺放在儀器櫃或架上,貴重、精密儀器應專櫃加鎖,嚴加保管。櫃外應標明儀器類別、名稱和數量。

四、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都要做到賬物、賬賬、帳卡相符。

五、教學儀器説明書要妥善保管,分類裝訂成冊。按照説明書要求,對教學儀器要經常保養及時維修,保持清潔。要注意防塵、防鏽、防潮、防震、防磁。不準隨意拆卸儀器零件挪作他用,保持教學儀器整潔完好。

六、教學儀器不準借給個人或變為己有。外校借用時須持單位借據,經教研組同意,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後由實驗員登記借出,並負責按期索回。

七、任課教師使用實驗儀器必須通過實驗教師。教師演示和學生實驗需用的儀器,由任課教師提前一週提出儀器使用計劃,由實驗員給予準備(學生實驗最好提前一天準備好)。課前任課教師必須對所用儀器進行必要的準備和操作,以保證實驗順利進行。演示教學儀器使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實驗室。歸還儀器時須經實驗教師驗收。儀器使用時,如有損失,在歸還時應向實驗教師説明,實驗教師隨時登記並按教學儀器報損和賠償制度的規定處理。

八、實驗時要愛護儀器,嚴格按“使用説明書”的規定操作。實驗完畢由任課教師負責整理歸還,實驗員驗收及時放回原處。凡因責任事故造成儀器損壞、丟失者,均應追究責任,按價賠償。

九、每學期末由教研組與實驗管理員或實驗教師共同對教學儀器設備實行帳、物、卡進行一次清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向學校主管領導做書面報告。

十、對不能修理的損壞儀器和長期使用不上的陳舊儀器應下架妥善保存。對報廢的儀器,須經學領導審批後,從《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中註銷,並上報教育局和設備管理中心備案。

十一、要加強安全管理,室內應備有滅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盜,經常通風,保持清潔衞生。

實驗室管理員(實驗教師)職責

一、認真執行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學校有關實驗室的工作計劃,負責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

二、負責設立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實驗儀器設備卡》、《實驗儀器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單》、《實驗儀器設備借用登記表》、《實驗易耗材料領用登記表》、《實驗易耗材料購買申報表》、《實驗管理員崗位日誌》、《實驗儀器使用情況登記表》等表冊,負責採購計劃的初訂和登記入庫、驗收工作。

二、按照本校實驗教學計劃做好實驗教學準備工作,積極配合有關教師做好學生分組實驗和演示實驗,保證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並積極為學生課外科技活動創造條件。

三、不斷總結經驗,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教學儀器研製,開發新的實驗項目。主動學習,積極參加有關的培訓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

四、掌握實驗儀器設備的規格、構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器材、藥品的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使用、維修、更新工作和器材、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五、按《中學物理儀器管理制度》做好儀器、設備、藥品、標本、模型、掛圖、教具等物資管理工作,保持實驗整齊、清潔,並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實驗習慣。

六、完善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對實驗室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七、確保學生在實驗室的人身安全。

八、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不定期對對教學儀器設備實行帳、物、卡進行清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向學校主管領導做書面報告。

九、每天填寫崗位日誌和實驗儀器使用情況登記表,記錄實驗室運行過程中的情況。

實驗室安全規則

一、學校成立安全檢查小組,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組長,教務科負責人、總務科負責人和實驗室管理員任組員。

二、每學對需進行實驗教學的年級,按班級進行實驗室安全教育,由任課教師和實驗管理員負責解講。

三、實驗室是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保持室內安靜、整潔。

四、實驗過程中操作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確保儀器設備和人員人身安全。

五、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要保持乾燥、清潔,經常檢查電器設備和供電線路設施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六、使用乾燥箱、烘箱、電爐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管理,按章使用,用畢要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工作使用電熱器具。

七、加強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管理。此類物品必須單獨存放,專人保管,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制度。對貴重物品的保管要落實到人,嚴防被盜或丟失。

八、加強對電源、水源、氣源的管理,保持開關、閘、閥等設施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並關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水龍頭、氣閥等。

九、實驗室內嚴禁煙火,消防器材必須按規定放置。如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除採取必要的緊急搶救措施外,應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保衞處。

十、各級安全責任人應認真負責,高度重視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經常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狀況,隨時注意安全隱患,特別是在學期開學、寒暑期前和重大節日前夕組織檢查全校實驗室、倉庫等的防火、防盜設施,及時消除隱患。

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根據中學物理教學大綱的要求,要注重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實驗正是培養學生動手能力,提高實驗操作技能的最好途徑。

一、學校成立實驗教學管理小組,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任組長,物理教師、實驗管理員(實驗教師)任組員。

二、任課教師與實驗管理員(實驗教師)制訂具體的實驗教學周計劃,並交由實驗教學管理小組備案。

三、實驗教學管理小組要制定學期實驗準備報告。

四、實驗管理員(實驗教師)每次實驗課後要填寫崗位日誌,記錄實驗室運行情況。

五、每次實驗課後,學生要撰寫實驗報告,根據實驗現象、數據及結果分析並得出結論,並由老師批閲。

六、保證演示實驗,分組實驗開出率要達100%。

七、物理考試試卷的題目設計要按教學大綱要求,包括規定比例的實驗題目。

八、制訂實驗操作技能抽測計劃,按一定比例隨機抽選一部分學生進行實驗操作並寫實驗報告,由任課教師和實驗管理員共同對實驗操作技能評分,由任課教師評定實驗報告成績。

九、任課教師與實驗管理員制訂自制實驗教具計劃,根據實驗教學計劃製作實驗教具。

實驗室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實驗室檔案資料是實驗室管理建設的重要部分,完整的檔案資料對於實驗教學的開展具有積極意義。中學實驗室應健全完善檔案資料的建設。為規範中學實驗室檔案資料的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檔案資料分教學檔案和設備管理檔案兩部分。

二、教學管理檔案包括:實驗計劃總結、實驗記錄、實驗通知單、實驗室各種表格;

三、中學實驗室教學管理資料應包括:學期實驗計劃、學期實驗總結、實驗通知單、實驗情況記錄表、學期演示(分組)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國小實驗室教學管理資料應包括:學期實驗計劃、學期實驗總結、實驗通知單、實驗情況記錄表、學期演示(分組)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實驗教學管理論文、實驗教學情況分析。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帳冊應備有實驗設備管理檔案包括:《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實驗儀器設備卡》。

五、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資料包括:各種實驗儀器(含標本、模型、掛圖)、器材、標籤、《實驗儀器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單》、《實驗儀器設備借用登記表》、《實驗易耗材料領用登記表》、《實驗易耗材料購買申報表》、《實驗管理員崗位日誌》、《實驗儀器使用情況登記表》。《實驗室各種管理規章制度(打印稿)》、實驗儀器設備技術資料等。《實驗儀器設備報損記錄表》、《實驗儀器設備申報表》、《實驗室管理人員交接記錄》等。其他管理資料還包括:實驗室管線佈線圖、實驗室所有管理制度打印稿、上級關於實驗室建設文件、實驗室專業報刊、雜誌。

六、實驗室帳冊的填寫登記應做到帳、物、卡相符,帳目清楚,填寫完整,記帳及時,流程規範。

七、實驗室資料的填寫登記應做到填寫及時、完整規範、字跡清晰。

八、所有檔案資料應在年末按檔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分類、裝訂成冊、裝盒存放。儀器總帳應交學校總務部門一份,其他帳冊及使用資料可由實驗室保存。

九、檔案資料應列入移交範圍,移交時應將所有檔案資料列出清單,清單上要有學校分管領導、教務(導)處主任、實驗室管理員及交接雙方等人簽名。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0

(一)各種儀器、標本、模型都要分類、編號,要按國家教育部頒佈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標籤、實物的統一。每學期清點一次,每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做到物物有帳,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儀器設備應分科分類存,定位入櫃陳列有序。按儀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損壞的儀器要及時維修,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以完好狀態。

(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設專室、專櫥或地窖保管,專人專鎖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使用制度。

(四)對於新添置的精密貴重儀器,要通過學習,弄清性能方可使用,並建立使用、維修跟蹤記錄卡,以備查。

(五)對儀器和標本要定期保養,及時維修。臘葉標本、剝製的'鳥類,哺乳動物標本,每年放入適量的衞生球,以防蟲蛀。浸製動植物標本,玻片標本,每年要檢查封口,及時補充固定液。金屬品定期塗凡士林。

(六)對不宜用濕布擦的生物模型,應用雞毛撣拂試,拂試不到的深凹處用橡皮球吹去灰塵。

(七)一切儀器、藥品、實驗材料的領用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對於損壞丟失的儀器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使用。

(八)除教學活動外,教學儀器一般不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校長審批,出據借條,定期歸還。對私人一律不準外借。

(九)任何教師使用演示實驗,分組實驗,應提前一天與一週填交實驗通知單,實驗員應按時準備好實驗器材、藥品,並作必須檢查,確保實驗成功。

(十)按教材要求,開足實驗。

(十一)實驗人員如有變動,學校領導應當場監交,按帳點物,逐件交接,由三方簽字才算交接完畢。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1

一、實驗前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熟悉操作方法。

二、進入實驗室後,按編組入座,未經老師許可,不得動用儀器和試劑。

三、保持室內安靜,環境整潔,與同學交流時要輕聲慢語,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

四、認真聽取老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等。

五、實驗開始前,先檢查一下儀器、藥品等是否齊全,如有短缺,應立即向老師報告。

六、實驗時應遵守操作規則,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異常情況或有疑問,應立即向老師請示。

七、細心觀察實驗中的現象,實事求是地填寫實驗記錄。

八、儀器與試劑不能損壞和浪費,因違反操作規則而損壞的儀器要照價賠償。

九、實驗做完後,要清點儀器,並擺放整齊,經老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室內物品一律不得擅自帶出室外,損失、丟失儀器應立即報告老師。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2

為加強電工實驗室管理,提高設備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電工實驗室是進行電子電工學習、訓練的專用場所,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維護。

二、儀器、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標籤、實物三統一。搞好建帳、立卡工作,需妥善保管好説明書。

三、儀器要按編號分類存放,陳列有序。做好儀器防潮、防塵、防壓等工作。若有儀器損壞要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

四、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專櫃存放。並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

五、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不論何種儀器,任何個人不得長期佔用。

六、儀器損壞、丟失、應由當事人填寫儀器損失報告單,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下課後,管理人員應認真檢查室內設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損失,按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3

港條國中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彙編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藥品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後分類存放,及時核銷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冊相符。

五、經批准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按批准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根據各類儀器、設備的特性,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完好無損。

八、按實驗聯繫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港條國中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管理制度

(1)教師要按照實驗要求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並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並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於完好狀態,備足儀器和易耗材料,檢查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迴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並及時進行解決。

港條國中化學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要分類存放,定室、定櫥、定位。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設施。做好通風、防塵和保潔工作。

(2)做好儀器明細賬、清冊和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物相符,人事調動要辦好交接手續。

(3)儀器外借、報損要及時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並做好交接驗收。

(4)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以便準備。實驗後記錄實驗情況,以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實驗完畢及時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失少應及時登記、查找並報告,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儀器用後應進行保養歸位,並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工作。

(6)每學年清點一次儀器,核對帳物。統計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等教學活動的開出情況。

港條國中化學實驗室儀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佔用教學用的儀器。

(2)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衞生等工作。

(3)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並及時歸還。

(4)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5)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港條國中化學實驗室開放制度

為便於開展實驗教學,全面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驗能力,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使實驗室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

(1)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設備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2)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週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3)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設備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4)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設備,經老師允許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港條國中化學實驗室儀器賠償報損制度

(1)本校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價格照價賠償並予以批評。

(2)在學生實驗中,對於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並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3)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設備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5)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瞭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6)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7)儀器設備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並努力修復。

(8)對於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後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9)報損儀器應填寫“學校儀器減少憑證”做好銷帳工作。

(10)低值易損儀器由總務主任審批,其它儀器報損由學校領導審批。

港條國中化學學生實驗規則

(1)學生在上實驗課前須按教師要求進行預習。

(2)進入實驗室後保持安靜,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實驗用品

(3)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儀器性能、實驗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規定操作而損壞儀器,則應酌情賠償。

(4)實驗時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地完成實驗報告。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教師。

(5)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並清點實驗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齊,做好儀器與環境的清潔工作,經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物品不得攜帶出室外,丟失和損壞儀器應如實報告教師。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4

一、實驗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管理規定,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二、使用、易燃、危險品時,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

三、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於xx米,禁止敲擊和碰撞。

四、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有接地要求的一起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觸電阻。

五、實驗室的鑰匙應加強管理,任何人不準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六、實驗室的'建築維修、改造、設備時,專業人員必須在現場負責安全技術工作。

七、實驗完畢後,實驗儀器和用具要整理好存放,離開實驗室時切斷電源、關好水、電、窗等。

八、對於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格處理,直至九、滅火器,應存放於明顯易取之處,安全員要定期檢查、更新。

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其他不安全問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5

1、執行學校的實驗教學計劃,按照教材規定的實驗內容 ,積極配合有關教師完成各項實驗教學任務 。

2、按照實驗教學計劃或實驗通知單,準備學生分組實驗和演示實驗所需的儀器、試劑、器材,實驗完畢及時整理、清洗、回收各種實驗用品,確保實驗安全。

3、熟悉精通本職工作和有關業務,加強技能訓練,應通曉學科教學大綱和教材對實驗課的要求,精通各種實驗儀器和器材的原理、使用、保養和維修等知識。

4、認真做好教學儀器的購置、驗收入庫、分類編號、造冊登記和保管工作。

5、實驗室設備的設置和教學儀器存放要規範、整潔;定期進行檢查保養,及時維修,確保儀器完好。延長儀器的使用壽命。

6、熟悉本科儀器的使用和實驗操作的安全常識及急救措施,避免損失儀器、藥品,確保人身安全。杜絕因責任事故對儀器的損壞。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應及時查清原因,視其情節賠償損失。

7、不斷總結經驗,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自制教具的活動。

8、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學生開展課外科技活動。

9、嚴格執行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實驗室的全面管理工作。樹立防火、防竊意識。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6

第一章 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制度

(一)實驗室是進行檢測和科研的重要場所,嚴禁存放私人或與實驗無關的一切物品;不準做一切與檢測和科研實驗無關的事情。

(二)實驗室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加強技術安全和技術保密工作,嚴格實行標準化管理和計量管理。

(三)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實驗室有關的安全守則,熟悉有關儀器的操作規程和相關實驗技術操作規程;遵守有關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管理,在實驗室內的一切活動須經本實驗室管理人員的許可方可實施。

(四)進入實驗室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着整潔的工作服。除實驗室工作人員和與實驗室工作有關的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嚴禁入內。

(五)嚴禁實驗室人員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實驗室內開展實驗工作、進行儀器檢測和私自收費,或減免應收費用,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和處罰。

(六)在實驗室工作的人員,應嚴格遵守本行業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每次實驗必須有詳盡的記錄,包括

實驗目的、實驗方法、實驗操作步驟和實驗數據等;使用儀器必須按規定進行登記。原始實驗記錄、數據按規範和要求必須嚴格管理。

(七)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直到賠償。

(八)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須認真執行有關實驗室安全衞生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整潔,儀器設備擺放整齊,杜絕事故的發生。

(九)實驗室鑰匙管理應嚴格遵守實驗室有關鑰匙管理的規定,嚴禁任何人以任何藉口私自配製或轉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個人或團體參觀實驗室需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蔘觀。

二、實驗室安全制度

(一)實驗室內應保證有各種必備的安全設施(通風櫥、防塵罩、消防滅火器材等),並應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可隨時提供使用。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在使用電、氣、水、火時,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實驗室內各種儀器、器皿應按規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錯拿錯用,保證安全無誤並認真填寫使用登記(記錄)表。

(三)實驗室工作人員工作前應做好個人防護,着工作服,搞好實驗室內外的環境衞生。

(四)禁止將與實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實驗室,實驗室與辦公室須嚴格分開。

(五)凡進入實驗室的各級工作人員,都要熟悉準備進行實驗的具體步驟和條件,選用適當的儀器和試劑藥品,對可能發生的危險,應作好防護準備。

(六)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掌握消防常識和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能區別不同火源選擇適當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要放置在明顯及使用方便處,要經常檢查,保證其處於完好有效狀態。

(七)操作和處理易揮發、易燃試劑時,嚴禁用明火直接加熱。

(八)在加熱蒸餾及其它加熱過程中,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九)按照儀器説明的要求,使用安全電壓以上電壓的電器設備均應有良好接地,電熱設備所用電源導線應能滿足功率(電流)要求,應經常檢查是否完好無損。關閉閘刀開關時絕對不得用濕手進行操作。

(十)可燃物質(如汽油、煤油、酒精、可燃芳香烴等)不得存放在煤氣燈、電爐或其它火源的附近。易燃、易爆物品、試劑要隨用隨領,不得在實驗室內大量積存。

(十一)凡使用有毒氣體、液體或在反應過程中產生有毒、刺激性氣體和液體時,必須在通風櫃內進行操作。

(十二)使用酸、鹼等強腐蝕性試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必要時佩帶橡膠圍裙,勿使易揮發試劑瓶口對着自己或他人。

(十三)清洗實驗室儀器時應注意不使含有多量劇毒試劑的廢液直接倒入下水道,必須先經適當轉化處理再進行清洗排放。

(十四)高壓氣瓶嚴禁在日光下曝曬,高壓氣瓶不準放淨瓶內氣體,在正常情況下,保存壓力不少於9.806×10Pa,氣瓶嚴禁混用。

(十五)發生意外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火源,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並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和保消防部門。

(十六)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就餐、會客、住宿,嚴禁攜帶無關物品或帶領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十七)實驗工作結束後,值班人員要對儀器設備、水、電、門、窗等進行安全檢查。各室都要選定安全負責人,專門負責此項工作。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7

1、樣品取管理制度

取樣、送樣必須及時地通知監理到場。

一般鬆散材料,用四分法,取足必需的試樣數量。

塊體材料應按試驗要求加工成規定的尺寸。

鋼筋原料、現場混凝土(砂漿)試件,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取樣。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取樣,樣品抽樣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抽樣記錄應完整規範,樣品的標記應符合有關規定

需要送檢的試樣,取樣後及時地送到指定的地點進行檢測。

2、試驗過程管理制度

檢查儀器設備運行能狀況,排除不安全因素後才能進行檢測。嚴格按照儀器設備作規程進行試驗檢測,仔細觀測試驗過程、準確讀取數據並做好原始記錄。

試驗結束後按規定關閉電源、水源,打掃清潔衞生,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必須關好門窗,檢測後的廢棄物應堆放在固定場所。

試驗結束後,及時進行數據整理、計算,數據精度要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檢測原始記錄、報告簽名送交技術主管校核、簽名,再送交技術負責人校核、簽名、蓋章,試驗室對系統試驗結果進行定分析,將分析結果向主管領導彙報。

3、檢測資料管理制度

原始記錄包括現場抽樣檢測、室內試驗時填寫的最初的記錄,反映質量的第一手資料,試驗人員必須嚴格認真對待。

檢測原始記錄、報告採用規定的格式或表格,用碳素筆填寫,所檢欄目填寫齊全,未檢欄目劃一橫線或加以説明,做到字跡清晰工整,不得隨意塗改或刪除。

檢測原始記錄必須有試驗、記錄人的簽名,檢測報告必須有試驗、校核、技術負責人的簽名,並統一編號,集中保管。

資料保管員負責各類文件、標準書籍、試驗檢測台帳和儀器設備台賬的登記、分類及保管。

資料保管員對存檔資料必須做到保密及所保管資料文件完整無損。

4、環境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非工作、試驗人員禁止入內。

試驗室內嚴禁吸和使用明火。

所有檢測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安靜。

禁止將與試驗無關的物品帶入檢測室。

建立衞生值日製度。每天有人打掃,有試驗任務檢測的,當時做完當時打掃,每週徹底清掃一次,控温、控濕設備每季清掃檢修一次。

下班後與節假日必須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劇毒、有害化學物品的使用應嚴格遵守作規程,並派專人負責保管,採取一定的防護措施。

貴重的電子儀器、設備和物品每次使用後應鎖入櫃內或箱內。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室內一切儀器設備,嚴禁違章作,若因作不當發生事故者將追究其責任。

質量負責人定期對試驗室安全、衞生、管理、儀器的使用進行檢查。若因管理人員、試驗人員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將追究其責任。

5、力學室管理制度

每日上班應對本室的儀器設備、工具、水、電等檢查一遍,如有異常應立即採取措施。

試驗人員應對所使用的儀器設備能完全瞭解,包括儀器設備的配件;試驗機、萬能機應儘可能在其量程的20~80%範圍內作。

試驗人員在試驗前應熟悉每項試驗的作程序,避免在試驗過程中查閲作規程。

在作過程中應集中注意力,如發現儀器異常,應立即關機,切斷電源,並查明原因。

萬能機使用完畢,應做好使用記錄,清理壓板上的試驗殘留物,使機器恢復原狀。

儀器設備定期保養,壓力機、萬能機定期檢定。

儀器設備的配件使用完應擦乾淨後放回原處,無用的試驗廢料應於當日清理完畢。

力學室的工作温度應保持在10-35℃。

下班前,關閉所有水、電、門、窗,確保安全。

認真執行。

6、水泥室管理制度

水泥室負責工程用水泥質量的檢測,是代表水泥本產品檢測環境的可靠、穩定,保檢測水泥完全符合國家標準。

檢測人員檢驗水泥前,應關好門窗,調整室內温度、濕度,必須滿足温度20℃±2,相對濕度>50%,並同時做好温、濕度記錄。

標準養護箱是用於水泥24h脱膜期間養護的,温度控制在20±1℃,相對濕度大於90%;檢測人員製作好試件樣品,應立即放入標養護箱內進行標準養護。

脱膜應非常小心,將做好標記的試件立即水平或豎直放在20±1℃水中養護,水平放置時刮平面應朝上,試件之間保持一定間距,以讓水與試件的六個面接觸;養護期間試件間隔或試體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於5mm。

儀器及工具每次作完畢必須清洗乾淨,不得有污物,沸煮箱使用完畢,必須清除餘水以防水垢產生。

對水泥樣品,試驗完畢後還需進行封樣保存,該水泥3天試驗結果有異常需立即進行二次複驗,二次複驗仍有異常,檢驗人應立即報告試驗室主任,有必要通知進行該水泥第三方檢測。

7、土工室管理制度

每日上班對本室的儀器設備、工具、水、電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立即採取措施。

試驗人員應對所使用儀器設備能完全瞭解,做好使用記錄。

試驗人員在試驗前應熟悉該項試驗的作步驟及注意事項,避免一邊試驗一邊查閲作規程。

土工擊實試驗應在專用的擊實台上進行,土工篩分試驗應注意篩孔尺寸,應根據材料用途確定方孔或圓孔。

使用天平稱量或進行土樣篩分等試驗時,應避免吹風,必要時應關門窗及電風扇,以免造成稱量不準或細粒損失。

在試驗過程中,如發現儀器設備異常,應立即關機,並查明原因。

試驗完畢,應將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擦乾淨,配件放回原處,較精密的儀器設備應入櫃內或套上防塵罩,試驗廢料當日清理。

下班前,關閉所有水、電、門、窗,確保安全。

8、化學分析室管理制度

每日上班應對本室的儀器設備、試劑、水、電等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立即採取措施。

儀器設備、試劑放置要合理、有序,工作台面要清潔、整齊。

試驗人員作時要穿工作服,試驗前後均應洗手,以免污染試劑或將有害物質帶出試驗室。

試驗人員在試驗前應熟悉每項試驗的作程序,做到有條不紊。對有毒、易燃、腐蝕品應嚴格保管,小心使用,謝絕無關人員進行本室。

凡裝過強腐蝕、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應由作者及時親自洗淨。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程,電爐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

作者應掌握一般的防火、防爆、防毒知識以及必要的自救常識,特別要注意化學燒傷,一般可立即用大量冷水衝冼,再塗上適當品。

試驗結束,應將工作台面及時整理,使用過的儀器設備、品、工具要放回原處,有害廢物及廢液應倒入廢液缸,並定期妥善處理。

下班前,關閉所有水、電、門、窗,確保安全。

9、留樣室管理制度

委託試驗樣品如無特殊保存要求,一般均先存放在留樣室內。

需對每件樣品進行登記,內容包括委託單位名稱、樣品數量、樣品名稱、取樣地點、試驗項目、登記日期、送樣人、接收人。

試驗人員在登記樣品時,就應根據其試驗項目,來初步判斷樣品是否滿足要求。

登記單應放在樣品的醒目位置,樣品擺放應有序。

每種樣品儘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試驗,應考慮每次取樣是否有代表,必要時應採用四分法。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本室。

10、環境管理制度

檢測現場應清楚標出檢測要求的環境參數。

檢測現場應有能夠反映這些參數的儀器或儀表。

檢測環境由各試驗室技術負責負責控制,每次檢測要有環境記錄。綜合管理員每日應在上午、下午、晚間各檢查一次,並記錄。

11、安全管理制度

非試驗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試驗室內嚴禁吸和使用明火。

劇毒、有害化學物品的使用應嚴格遵守作規程,並派專人負責保管,採取一定的防護措施。

貴重電子儀器設備、物品每次使用後應鎖入櫃內或箱內。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室內一切儀器設備,嚴禁違章作,若因作不當發生事故者將追究其責任。

由綜合管理員負責每天試驗室門窗關閉上鎖,節假日要貼上封條。綜合管理員不得隨意離崗,若確因有事需要離開,應向試驗室主任請假,並鎖好門窗。

質量負責人將定期就試驗室安全、衞生、管理、儀器的使用進行檢查。

若因試驗人員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將追究其責任。

12、設備標識、封印管理制度

對試驗室所有的設備都必須進行標識管理。

標識、封印管理由設備管理員負責。

設備管理員應經常檢查,發現標識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向室主任彙報,按規定補上。

計量檢定(包括自檢)的設備合格者貼上綠標識。

以下設備貼黃標誌準用:

設備不必檢定,經檢查其功能正常者;

設備無法檢定,經對比或鑑定適用者;

多功能檢測設備,某些功能已喪失,但檢測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經校準合格者;

測試設備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檢測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降級使用者。

以下任一情況者,需貼紅停用:

檢測設備損壞者;

檢測設備經計量檢定不合格者;

檢測設備能無法確定者;

檢測設備超過檢定週期者。

以下任一情況者,應封印保存:

已不用於試驗、檢測的設備;

已損壞短期內不準備使用的設備;

未經校準或檢定的新購置設備。

13、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嚴格採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並有專人、專箱(櫥)保存。

領用危險品須經試驗室負責人批准,試驗多餘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範作使用。

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14、現場測試管理制度

根據業主要求及項目部施工進度,工地試驗室負責人安排現場檢測計劃。由相關試驗員執行檢測。

檢測人員應做好檢測前的準備工作,調試測試儀器,組織好分工,備足配件以防萬一。

檢測前應熟悉規程和評定標準,對檢測全過程做到心中有數。

應按時到達測試現場,嚴格按規程和標準進行現場檢測。

秉公辦事,不受任何外界人為因素的干擾,出具報告應科學,準確、公正。

注意安全,現場檢測有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以免意外發生。

15、試驗的記錄、分析、複核及審核制度

試驗人員應使用規定的表格,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內容應詳盡、完整、準確、字跡清晰工整。

原始記錄用鋼筆填寫,不準使用鉛筆。

原始記錄的數字,不允許隨意塗改,如確需塗改按規定辦法進行。

原始記錄應認真審查,有記錄人、校核人簽名,作為編寫試驗報告的依據。

原始記錄應交資料室,作為技術資料存檔備查。

試驗、檢測報告由項目主辦試驗員整理填寫並簽字,由分室負人複核簽名,然後連同原始記錄經試驗室負責人審核後簽字。

試驗、檢測報告連同原始記錄由檔案室負責保管。

16、檢測事故分析制度

在檢測過程中發現有不合格現象時,必須仔細分析產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中出現的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安裝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工程的質量。

當發現檢測結果不合格時,試驗人員立即向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彙報,通知施工負責人,停止該部分工程的繼續施工,並做好標識,等待重新檢定的結果再決定如何處理。

試驗室技術負責人組織試驗人員對該部分重新進行檢測,如有可能換用同類型的其它儀器進行檢測,並親自監督所有作過程和數據整理過程。

如複檢結果合格,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召集參與該試驗的.人員瞭解分析,確定第一次可能產生不合格現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檢測作失誤、儀器失準、數據整理錯誤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複試驗。當確定是由檢測工作自身的失誤而導致不合格現象的出現,試驗室出具書面説明報告,並通知有關施工技術負責人可以正常施工。試驗室技術負責人

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人員教育、嚴守作規程、按要求檢定儀器設備,以防下次再出現類似情況。

複檢不合格,確定該部分為不合格品。試驗室出具書面報告,報總工等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由總工、施工技術負責人、質檢工程師、工程師、試驗室人員等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確定處置辦法。

不合格品按要求進行糾正和預防。以達到原要求並採取措施預防再次出現該現象。

17、試驗室工作管理制度

檢測任務的接受由綜合管理員負責,並按檢測內容下達給有關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測,試驗員具體作、記錄。

全部檢測完成後,試驗員應將原始記錄和試驗數據報告給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編寫,試驗人員簽字,複核人員複核簽字。

經複核無誤後的最後交技術負責人簽字批准後,交綜合管理員蓋章登記,發送。

質量負責人負責對檢測質量進行考核,一般半年進行一次考核。試驗質量考核包括如下內容:

原始記錄是否完整、規範、整潔。

試驗檢測報告是否準確、規範、整潔。

檢測儀器設備是否按要求進行保養。

檢測委託單位對服務質量的評價。

考核結果記入。

18、樣品保管制度

樣品由樣品收發員統一收發、保管。

樣品到達後,由接收人同送樣者共同開封檢查,確保樣品完好後,編號入室保存,並辦理登記手續。

樣品上應有明顯的標識,同類樣品不得混淆,確保不錯樣、混樣。樣品存放應符合樣品保管要求,不致使樣品丟失、損壞、變質或改變能。

樣品收發應賬、物、卡相符。

樣品檢後處理

破壞樣品,無特殊要求,不保存;

非破壞樣品,檢測三個月後無爭議的自行處理;

規定要求留樣保存的,按規定保存;

樣品處理由樣品收發員登記報主任批准後處理。

19、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資料、檔案的保管、管理由資料員負責。

應長期保存的資料、檔案有:

國家、行業和業主關於試驗檢測工作的有關政策、法令文件、法規和規定;

國家、行業和業主對各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驗收標準、設計規範、產品技術標準、相關標準和參考標準;

試驗檢測規範、規程、大綱、細則、作規程和方法(含國標和自編);計量規程校驗方法;

計量試驗儀器設備檔案(説明書、出廠合格、作規程、開箱驗收記錄、儀器設備履歷書、使用記錄、檢定書);

產品圖紙、施工圖、工藝文件及其它技術文件。

定期保存資料

各類試驗檢測原始記錄和報告,由資料員整理保存,保存期按規定辦理。

施工單位或用户反饋意見、處理結果,保管期不少於三年。

樣品委託申請單、收樣登記、報告發送登記保管期不少於三年。資料、檔案整理

試驗檢測原始記錄、報告和儀器設備使用記錄,由檢測人員整理,交資料員存檔。

儀器設備檔案由主任整理,送資料員保存。

規範、規程、標準、文件和其它資料,由資料員收集、整理和存檔。計量資料由主任收集和整理,交資料員存檔。

各種技術資料,均由資料室填寫技術資料目錄、裝卷和編號。

資料、檔案管理

技術資料入庫時,由資料員統一編號保存。

試驗檢測人員如需借閲技術資料,應辦理借閲手續,與試驗檢測無人員,不得查閲試驗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

試驗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不允許複製。

資料員要嚴格為設計、施工單位和其它用户保守技術祕密,否則以違反紀律論處。

超過保存期的資料、檔案按規定處理,並經主任批准後才能銷燬。

20、標準養護室管理制度

標準養護室主要用來養護混凝土構件標準試驗件,檢測試驗結果直接代表工程混凝土構件。

標準養護室是採用自動温控、噴濕,來保混凝土試件得到有效的養護。

初次調整温、濕度儀給定值,温度給定21。5℃,濕度給定≥95%。標準養護室温度為20±2℃,相對濕度>95%。

檢測人員應每日做好温、濕度記錄,測試、記錄分三次進行並同時簽名。

若測試温、濕度與實際温、濕度不服應立即進行檢查並檢修,儘快保標準養護室正常運轉。

加濕器內嚴禁缺水,以免將加熱管燒壞,進水閥不要關閉,也不要開的過大,保標準養護室內正常運行。

試件按強度等級和工程部位、製件編號整齊排放,間距10~20mm輕拿輕放,不得混淆。

檢測員提取試件應做好相關記錄,與試驗無關的人員禁止進入標準養護室內,保持室內的衞生。

21試驗室紀律管理制度

試驗室主要職責是配合項目經理部承擔建設工程的工程質量及建築材料、結構構件質量的檢測工作,為工程質量提供測試數據,為確保檢測的權威、科學和公正,特作如下規定:

檢測工作必須客觀、準確、實事求是,不受任何行政和其他方面的干擾;

嚴格執行現行試驗檢測規程、規範和標準,認真執行收樣委託、任務下達、檢測記錄、報告審核和簽發、保管各項管理制度,做到職責分明,各負其責;

檢測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得進行有損公正活動;

不得將與檢測無關的人員帶入試驗室,更不得讓其隨意作檢測儀器設備或接觸檢測記錄等技術資料;

不得泄露有保密要求的技術數據和技術資料;

21、請假、作息制度

①按照公司規定,每月3天的輪休假,請假人先向試驗室負責人提出請假申請,試驗室負責人結合當前工作進展情況及請假人工作情況在不影響試驗室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給予答覆;

②試驗室負責人同意後,請假人填寫請假單(請假單見附錄1)以及工作交接單,試驗室負責人以及交接人簽字後方可離開;

③請假人返回項目後及時銷假;

④請假人請假期間安全由本人負責。

(2)作息時間制度

為保試驗檢測工作的正常進行,樹立試驗室形象,現制定作息時間制度,規範工作時間要求。

工作時間從事與試驗檢測工作無關的事項;

22、化學品和試劑管理制度

一、化學試劑、品的貯存

1化學室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室內應乾燥、通風良好。

2化學室應由專人保管,並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3室內應備有消防器材。

4化學品應按類存放,特別是化學危險品按其特單獨存放。

二、化學試液的管理

1裝有試液的試劑瓶應放在品櫃內,放在架上的試劑和溶液要避光、避熱。

2試液瓶附近勿放置發熱設備如電爐等。

3試液瓶內液麪上的內壁凝聚水珠的,使用前要震搖均勻。

4每次取用試液後要隨手改好瓶塞,切不可長時間讓瓶口敞開。

5吸取試液的吸管應預先清洗乾淨並晾乾。同時取用相同容器盛裝的幾種試液防止瓶塞蓋錯造成交叉污染。

6已經變質、污染或失效的試液應該隨即倒掉,重新配製。

三、危險品安全保管

1試驗用化學危險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室或櫃內,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還要按各自的危險特,分內存放。

2化學危險品室、櫃,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品的危險特,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

3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等,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

4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並核對庫存量,務使帳物一致。

5對試驗中有危險品的遺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試驗室存留,更不得隨意倒在下水道。

6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採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四、化學廢料的處理

1收集、貯存一般應注意的事項

1)各類廢渣、廢料、廢液以及垃圾要分類收集存放。

2)能自燃或放出毒氣的化學廢料不能丟盡廢品箱或者廢水管道內。

3)不溶於水的廢棄化學品禁止丟盡廢水管道,必須用適當的方法處理成無害物。

4)碎玻璃和其他有稜角的鋭利廢料不能丟進廢紙簍內,要收集與特殊廢品箱內處理。

5)要選擇沒有破損及不會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將所收集的廢液的成份及含量,貼上明顯的標籤,並置於安全的地點保存。特別是毒大的廢液,尤要十分注意。

6)對硫醇、等會發出臭味的廢液和會發生、化等有毒氣體的廢液,以及易燃xx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類廢液,要把它加以適當的處理,防止泄漏,並應儘快進行處理。

7)含有過氧化物、化甘油之類物質的廢液,要謹慎地作,並應儘快處理。

2處理時一般應注意的事項

1)隨着廢液的組成不同,在處理過程中,往往伴隨着產生有毒氣體以及發熱、等危險。因此,處理前必須充分了解廢液的質,然後分別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品。同時,必須邊注意觀察邊進行作。

2)有時只加入一種消除品有時不能把它處理完全。因此,要採取適當的措施,注意防止一部份還未處理的有害物質直接排放出去。

3)由於用硫化物沉澱法處理廢液而生成水溶硫化物等情況,其處理後的廢水往往有害,因此,必須把它們加以再處理。

4)沾附有有害物質的濾紙、包紙、棉紙、廢活炭及塑料容器等東西,不要丟入垃圾箱內。要分類收集,加以焚燒或其它適當的處理,然後保管好殘渣。

5)儘量利用無害或易於處理的代用品。

6)對醇、乙醇之類用量較大的溶劑,原則上要把它回收利用,而將其殘渣加以處理。

23、學習制度

1、試驗人員學習是試驗室的一項重要工作,通過學習來不斷提高試驗人員的個人素質。

2、採用集中、自學與講課相結合的方法,對試驗室人員進行培訓和學習。

3、試驗人員一定要有計劃、有目的的對實驗規範、規程、標準進行學習,對新頒佈的試驗規範及試驗規程,試驗室負責人應及時組織試驗人員進行學習。

4、由試驗室負責人現場講課和作展示,互相提高試驗作水平。

5、對現行規範、規程應組織試驗室人員及時學習和討論,並嚴格貫徹實施。

24、外委試驗管理制度

1、需要外委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應由施工單位通知監理和中心試驗室,在三方見下進行取樣,樣品應具有代表,對樣品貼好封籤、拍照,並作好記錄;

2、外委試驗的樣品,一般要由監理見送樣,若託運或郵寄到外省檢測的樣品,可提前將封籤拍照後發到被委託的試驗檢測機構,由檢測機構收樣時加以對比,保樣品不被調換;

3、外委試驗應認真填寫委託書,按規定寫明試驗內容和要求,雙方簽字認可並妥善保存委託書,外委委託書由監理和中心試驗室見簽字;

4、送樣期間防止樣品的破損、丟失,一經破損或不全應重新取樣;

5、作好試驗報告的傳遞和取送工作並建立檔案,及時查詢並且及時入檔;

6、對外委試驗不合格時,應及時上報,按相關程序進行處理;

7、試驗室必須建立委託試驗計劃和台帳,對外委試驗報告要單獨管理。

25、標準養護室管理制度

一、標準養護室應有專人管理,標準養護室的温度應控制在20±2℃,相對濕度應控制在≥95%以上。

二、標準養護室採用加熱或自動温度控制儀器,温、濕度測試儀器有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以保養護室達到標準養護狀態,各種電器設備要定期檢查,以防漏電,非本試驗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嚴防事故發生。

三、標準養護室在試驗工作期間,試件宜放置在鐵架或木架上,間距至少10mm-20mm,試件表面應保持一層水膜,並避免用水直接衝淋,每天早晚分兩次填寫温度、濕度記錄,自動温、濕度測試儀的記錄由專人負責換取。

四、養護按要求記錄,記錄次數符合要求且應及時記錄,要求字跡清晰,填寫的內容為:日期、測試時間、温度、濕度、室內各儀器的使用狀態。

五、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6、樣品管理制度

1、工地試驗室設立專職或兼職樣品保管員,建立樣品帳冊制度。樣品入庫、領用、歸還、處理及受檢單位領回樣品時,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2、樣品庫環境符合樣品的存放條件,如温度、濕度要求等等,同時須有防火、防盜措施。

3、樣品入庫時,保管員和送樣者應該核對樣品實物與樣品記載文件(如抽樣表)是否相符。物品交庫完畢,由保管員填寫樣品單(格式見附件),送樣者應在樣品單上簽字。

4、檢測人員須持檢測計劃任務單方可領取樣品,並有權拒絕領取不符合原封存要求的樣品,領取時應在樣品單上簽字。測試組在拆封及試驗過程中,負有保護樣品責任,對非試驗損壞的樣品,保管員有權拒絕收回。

5、測試完畢的樣品,應於三天內歸還樣品庫。歸還人應在樣品單上簽字。歸還後,由保管員通知檢測部辦公室作出樣品處理意見,處理樣品的具體工作仍由保管員執行。

6、受檢單位領回樣品,應辦理領回手續。若屬於消耗樣品,測試完畢,在保管員監督下,由檢測室直接進行處理,最後,保管員應在樣品單上簽字,並將樣品單裝訂成冊,妥為保存。

27、樣品檢驗、複驗和判定製度

1、樣品檢驗、複驗及判定必須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和試驗方法的規定,以保檢驗判定的可比、正確和科學。

2、檢驗組在接到計劃任務單後,應迅速做好技術準備,對有關的儀器設備進行調試,確保完好狀態。

3、讀數記錄應按規定的格式填寫,目測數據應由兩人相互校對共同負責,計算機採集數據應存入磁盤。

4、檢測工作不應受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的影響,測試工作程序應嚴格按照作規程進行。

5、產品質量檢驗結果的判定,由檢測組負責人提出,經中心試驗室(試驗室)主任審定簽字後,報中心試驗室蓋章方可發送。

6、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複檢:

1)、由於人為因素造成作錯誤或讀書錯誤而導致檢測數據不準;

2)、檢測中設備儀器出現失靈或試驗環境發生變化;

由於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如火災)使測試中斷,失準或無法正常進行

3)、由於作或設備儀器的原因導致樣品不符合規定要求,從而無法進行測試和判定;

4)、受檢單位提出異議,並符合中複測條件。

7、進行復驗,對產品質量的判定原則上以複驗數據為準,複驗前數據全部無效。

28、原始記錄填寫、保管與檢查制度

1、原始記錄是指包括抽樣與檢測時填寫的最處記錄,它是反映被檢產品質量的第一手資料,應嚴肅認真對待。

2、原始記錄應採用規定的格式紙或表格,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份,原始記錄不得隨意塗改或刪除,缺需更改的地方只能畫改並由記錄者在更改處加蓋本人。

3、填寫原始記錄應做到字跡工整,所列欄目填寫齊全,檢測中不檢測的項目在相應的空欄目內打一橫線或加以説明。

4、原始記錄上必須有檢測、記錄與校核人員的簽字,檢測組在提出檢測報告的同時,應將原始記錄一同上交審核,原始記錄審核正確無誤後,由辦公室統一編號、集中保管。

5、為保護受檢企業的權益,應注意做好原始記錄的保密工作。原始記錄原則上不允許複製,因工作需要查看原始記錄時,須按規定辦理手續。

29、試驗檢測報告整理審核和批准制度

1、試驗檢測報告是判定有關建築材主要技術依據,檢測員除嚴格按照作規程試驗外,更重要的是要嚴格履行審核手續。

2、檢測人員要按照規定格式、文字認真填寫,要做到字跡清晰、數據準確、內容真實。不得擅自取捨,如有無需填寫的欄目,應在空欄內打一橫線或加以説明。

3、檢測人員在完成檢測任務後,必須在一定時間內交給有關檢測負責人,確認無誤後立即寫出檢測報告叫辦公室審閲。如發現數據有問題,必須立即分析原因,必要時應進行復驗。

4、試驗檢測報告需經辦公室主任初審,再由檢測部主任或副主任審閲簽字,方可發出報告。

5、試驗檢測報告待檢測數據全部到齊,一般應在2d內發出正式報告,對特殊要求應提前發出。

6、辦公室對檢測數據有疑問,有權提出重新檢測,各檢測組不得無故拒絕。

7、試驗檢測報告發出時,應登記並記由對方簽字。隨後將數據整理歸檔。

30、檢測質量保制度

1、檢測人員

檢測人員必須具備檢測人員的各項要求,憑檢測合格在指定崗位上進行

檢測工作。

檢測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並經嚴格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檢測。

各檢測室有部分檢測項目難度較大,需有一定數量的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進行檢測工作。檢測人員要按照標準、作規程進行檢測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對檢測數據負責。

在測試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因外界干擾(如停電、停水)測試中途停止時,測試人員將詳細情況記錄專用本上,並口頭告知檢測室負責人,採取必要措施或重做。對處單位人員不經檢測部或各檢測室同意,不得充當檢測人員進行工作。

2、檢定設備

檢定設備可按照設備儀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檢定設備要有設備使用卡片,對設備運轉及技術參數做詳細記載,並規定詳細的作規程。

檢定設備有故障或過期未校定校準,不得投入檢測工作。

對進口設備經培訓確實掌握技術,方可作使用。

保持設備運行完好率,試驗室環境符合檢測工作要求。

3、讀取數據與記錄數據

讀取數據與記錄數據必須按有關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與步驟進行。記錄數據如實準確地填寫在檢測記錄中。

對檢測所得數據進行可靠分析,確認檢測結果有問題,應立即報告有關人員,並及時分析其原因,必要時重檢。

4、試驗室管理

試驗室內設備、安全、衞生等應有各試驗室內專人管理。

凡有機器運轉和通電的設備不得離開人員(對有自控保險裝置除外)

凡對試驗室養護箱(池)等有規定要求的温度、濕度、碳化濃度等均要嚴格控制,並有專人負責每天記錄。

檢測報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質量的主要技術依據,要嚴格履行審核手續。

各試驗室檢測報告及檢測的原始記錄,必須本人簽字,由專人統一對外發出。

檢測報告發出後,必須留存一份存檔備查,各種報告用紙應統一印刷,格式要符合檢測報告規定要求。

31、儀器設備使用、管理、檢定、校驗制度

1、儀器設備由各試驗室統一管理,每台儀器均應有使用説明、作規程和檢驗校準時間、記錄及保管人,建立儀器設備檔案。

2、新購的儀器設備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正常使用各種儀器應定期檢查,所有檢查都應做好記錄,並簽上姓名。

3、儀器設備安裝調試、校準記錄應由計量員負責記錄。在使用中自檢情況和故障情況應有測試人員做好記錄。

4、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均須按照國家標準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實行定期檢定,凡沒有檢定合格或超過檢定有效期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一律不準使用。

5、檢定週期有效期內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失準時,經調整或修理後,應重新進行檢定。

6、自制或非標設備,沒有國家或部門的檢定標準、規定時,檢測部門必須按有關規定編制暫行的校準方法,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計量部門備案,並按校準方法實行定期校準。

7、檢驗設備、計量儀表使用時,要做到用前檢查,用後清潔乾淨。

8、檢測人員必須自覺愛護儀器設備,經常保持儀器設備整潔、潤滑、安全正確使用。

9、檢測人員要遵守儀器設備的作規程,要做到管好,用好,會保養、會使用、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故障。

10、儀器設備專人管、專人用、非檢測人員一般不得作,特殊情況下經檢測部主任同意方可使用。

32、事故分析及報告制度

1、凡是被檢樣品未經檢測受損壞,檢測人員違反作規程和檢測程序,儀器設備損壞,檢測數據不準,漏檢項目,技術資料被盜丟失、泄密以及預料不到的事故和人身傷亡等都為事故。

2、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檢測並報告室主任,説明事故情況,查清原因,備案處理。

3、事故責任者應實事求是地填寫事故分析報告,説明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經過、旁,事故的質和原因。由室主任簽署初步意見報檢測部辦公室。

4、檢測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由主任責成有關人員臨時組成事故處理小組,對事故進行分析,做出結論,並提出處理意見。給予批評教育,扣發獎金者由檢測部主任批准,給予收回檢測或行政處分者,經檢測部主任同意,報檢測中心主任批准。

5、事故查明原因後,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33、檔案管理制度

1、試驗室應指定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檔案資料,並按照文件資料質分類、編目、設卡存放。

2、本單位人員確因工作需要查閲文件資料時,原則上只能在檔案室查閲,如果借出須經試驗室主任同意,同時應辦理手續,借期不超過一星期。

3、外單位人員查閲文件資料時,須持單位介紹信並經檢測部主任批准,只限在檔案室內閲看,不準帶出室外,未經允許不準摘錄、拍照和複印。

4、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程度確定存檔期限,重要的文件資料保存五年。一般的文件資料保存三年。超期的文件資料,經中心主任批准後進行銷燬,並在檔案目錄中予以註銷。

34、保密制度

1、為了加強各環節的保密工作,保護受檢企業的正當權益,保持檢測工作的公正地位,特制定本制度。

2、屬於保密範圍內的文件資料、檢測報告或檢測數據,在上級未公佈之前,或未經委託方和受檢企業同意,均應保密,不得向外擴散。

3、抽樣人員接受抽樣任務後,應切實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事先向有關企業部門透露抽樣消息,防止抽取缺乏代表虛假樣品。

4、樣品測試過程中,為加強保密工作,非試驗人員禁入試驗室,在有受檢企業參加調試的試驗中,受檢企業之間應相互迴避。

5、試驗室內部會議,或者檢測組內形成的意見決定,不得隨意向外透露。檢測數據除受檢企業外,非經正式渠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部門泄露。

6、為保護受檢企業的權益,對受檢單位提供檢測用的技術資料和設計文件,試驗室負責保密,僅供與檢測工作有關的人員檢測時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和複製。檢測驗收後,檢測人員一般也不得索取或複製。

7、試驗室一切工作人員均應遵守保密制度,如因不執行而造成不良後果時,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給予必要的處分。

35、安全制度

1、試驗室副主任負責本部安全工作,由一名安全員協助,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瞭解事故隱患,採取措施解決實際問題。

2、安全員應經常對各檢測室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指出,並有權責令停止檢測工作。

3、節假日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認為安全合格後,方可封門。

4、各檢測室的檢測人員必須對本崗位的安全負責,對水電開關負責管理。

5、各檢測室(組)庫房,檔案室等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非經允許不得進入。

6、對化學品,應按規定保管。

7、各檢測室(組)的水源,電源,電器線路等不得隨意更動。嚴禁私用電爐,烘箱。

8、嚴格執行獎罰制度,對事故責任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對防火,安全有貢獻者給予獎勵。

36、樣品室管理制度

1、每天清理樣品室,保樣品室的清潔、整齊、有序,確保在最有效的時間內查找所需樣品。

2、新到樣品時,對接收的樣品嚴格按進行登記並編寫其識別號。

3、對取回的樣品,及時存放於樣品室相應的區域。

4、樣品的流轉一定要有單據,雙方必須簽字後方可帶入、帶出樣品室,樣品去向要落實到個人。

5、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樣品室。

6、未經技術負責人或試驗室主任的同意,其他人不得將樣品帶入或帶出樣品室。

4、業務室必須對樣品室發生的一切異常狀況負責,發現異常必須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彙報。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8

一、實驗室的安全管理,環境保護是關係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大事。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實驗室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二、加強實驗室人員的安全教育,通過崗前培訓,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常識。

三、實驗前,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對所用儀器、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進行實驗。

四、學生在進行實驗操作過程中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不得違章操作。

五、實驗室內使用的電器設備如電爐等,必須定點使用,專人管理,周圍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六、實驗結束,再次對實驗用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並檢查所有的水、電和門窗關閉完好之後方可鎖好實驗室門離去。

七、每個實驗室都要設有安全員,按制度每週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工作紀錄。

八、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取,領用時應嚴格例行手續,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劇毒危險品的申購由院、系領導審批,並指定學院兩位老師監控管理;劇毒危險品的使用須由專人申報、領用、保管、回收與報廢。

年月日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19

一、實驗管理人員必向學生介紹各種藥品的特性,對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着重強調,在開展活動或使用實驗器具前,教師要講清操作要領和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方法,並在教案中做文字記錄。

二、學生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按教師講的要領操作,不許隨意使用或品嚐藥品,有事或對活動有異議的必須向教師報告。

三、學校實驗室應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櫃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四、學校應按規定在實驗室(專用教室)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五、實驗室(專用教室)要有電源箱,內置自動空氣開關,嚴禁使用刀閘開關。

六、使用易燃物質,一定要遠離火源,使用電源一定要先檢查電路。對有毒藥品要嚴防誤入口內或接觸傷口,用後不能隨便亂倒。

七、做電學實驗時,所用電工工具,一定要有絕緣良好的手柄,做有毒和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

八、濃酸、濃鹼具有強腐蝕性,使用時要注意,切勿使其濺到衣服和皮膚上,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近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燒傷。

九、對有毒品及貴重藥品,應加強管理,專櫃加鎖保管,使用時要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果剩餘如數歸還。

十、對易燃、易爆及受光易分解、揮發的物品等,應避光置放於陰暗處。

十一、學校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絡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

十二、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用食或把餐具帶進實驗室。

十三、管理人員組織學生有序出入,對號入座,認真填寫使用登記。

十四、管理人員關閉電源、鎖閉門窗最後離開。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20

1、實驗室管理制度

1)定崗定員進行試驗設備的操作和保養,嚴禁非操作人員進行儀器操作,操作人員須經培訓後方可上崗。

2)試驗人員在試驗完畢後需對所有儀器設備進行清擦,對試驗現場進行清掃,保持試驗室內的環境衞生,並對儀器設備定期保養和維修。

3)試驗人員在試驗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4)試驗室應保持清潔,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定期清擦。

5)指定專人負責對養護室進行温度、濕度控制工作,做好養護室內室温、濕記錄。

6)對於所做試塊,成型脱模後,對模具應進行清擦並塗油養護。

7)儀器設備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齊,説明書、操作手冊、原始記錄等專櫃保管。

8)定期對試驗室進行大掃除,保持整體的環境衞生。

9)下班後與節假日必須切斷儀器、設備的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以保證試驗室的安全。

10)試驗室應設置消防設施,並按規定檢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動位置。

11)被檢測後的樣品及破型後的試塊等,要在指定的地點堆放,定期清除。

12)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經主任批准後方可進入試驗室。

13)本室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制度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者,視情節輕重進行嚴肅處理。

2、實驗室工作制度

1)貫徹國家計量法規,嚴格按試驗操作規程進行試驗工作,確保試驗數據的準確性,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交通部頒發的標準、規程、指令。

2)定期進行試驗儀器的校驗,妥善保管標誌,維護好各類檢測儀器,確保其處於正常和備用狀態。

3)完成各項試驗的自檢和送檢工作,以及相關資料的整理存檔。

4)為工程建設提供良好的試驗服務工作,及時完成各項委託試驗任務,對工程的重要檢測項目進行把關。

5)對工程建設原材料進行抽檢,為工程質量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6)參與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試驗工作。

7)參與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的評定和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8)配合工程技術部、資料員進行竣工資料的整理及竣工驗收工作。

9)認真、及時記錄管理試驗枱帳和各項試驗記錄,認真完成本部門文件的受控管理。

3、執行情況的檢查制度

1)試驗室每年度檢查一次,並對檢查情況向室負責人彙報。

2)每年一季度,技術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質量、安全、設備檢查,並向公司負責人寫出書面報告。

3)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好考核記錄,同時將檢查的情況通報全室,組織全室人員學習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對《質量管理手冊》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總結。

5)質量負責人年終依據檢查記錄,對本室檢測人員執行貫徹《質量管理手冊》的情況作出總結並作為年終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之一。

4、原材料實驗檢測程序

1)與監理方共同到現場按規範要求進行取樣、封樣,並填寫相關籤認手續。

2)試樣一式兩份,其中一份進行登記、標識作檢測用,另一份留樣保存,確保樣品標識的唯一性與準確性。

3)檢測組在樣品及試驗儀器狀態正常的情況下,按照國家或行業的相關技術標準規範進行試驗。

4)在進行試驗的同時記錄原始數據,嚴禁對原始數據進行轉抄,原始數據填寫須規範、整潔、準確,如確須更改的必須按槓改法處理。

5)複核記錄,進行數據分析和處理,出具報告,相關檢測人員簽字,並由主任或授權簽字人審核和簽發。

6)將報告送達委託人、監理和業主,必要時數據錄入信息系統,同時將自留報告整理歸檔,並建立相關檢測台賬。

5、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試驗室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國家標準計量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標)定,凡沒有檢定合格證或超過檢定有效期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一律不準使用。

2)屬於國家未建立檢定標準規範的檢測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按《試驗儀器校驗方法》進行定期校準。

3)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實行標誌管理,凡按週期檢定、校驗及按有關技術標準檢查的儀器設備,根據檢定、校驗、檢查結果,分別貼上合格、準用、停用標誌。

4)在檢定週期內有效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失準,經修理後應重新進行檢定,對使用頻繁和經常攜帶至現場檢測及在惡劣環境下使用的儀器,應進行期間核查。

5)主要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書寫上牆,並建有“儀器設備使用及維修保養記錄表”,每次檢測前後按表中內容填寫記錄。

6)儀器使用完畢應及時擦洗打掃乾淨,定期保養,保證儀器設備運轉正常。

7)建立儀器檔案,保存儀器設備使用説明書、檢定、校驗合格證書;記錄儀器檢定、校準和維修情況;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編制履歷表,並由專人管理。

8)對有輻射、毒源、專用電源等設備,應在醒目位置掛上有關警示標記。

6、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1)屬技術資料管理範圍的資料有:

國家、地區、部門、本單位有關產品質量檢測和工程試驗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文件和規定;產品技術標準、相關標準、參考標準、試驗規程、規範、大綱、細則、操作規程和方法及技術參考書;計量檢定規程、暫行校驗方法;儀器設備説明書、計量合格證、檔案;用户反饋意見及處理結果,樣品入庫、發放及處理登記簿,檢測報告發放登記簿等;各類檢測原始記錄、檢驗報告、產品檢驗委託書、設計文件及其它技術資料。

2)技術資料的管理由專人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檢測人員借閲技術資料應辦理借閲手續,與檢測無關的人員不得查閲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不允許複製。

3)標準、規範、技術圖書應登記造冊,分別編制目錄,供查找方便;及時掌握新標準、新規範變更情況,適時收集補充,不得采用作廢標準。

4)對試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及用户提供的檢測產品的技術文件、圖紙、試驗樣品等應保密。

5)超過保管期的技術資料應分類造冊登記,經試驗室主任批准後,統一銷燬。

7、內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衞生值日表,保持試驗室內部及外圍綠化的整潔、衞生,並指定專職人員定期檢查。

2)試驗操作間內儀器佈置合理整齊,試驗輔助用品(工具)不得隨意擺放。

3)嚴格執行請假制度,按照作息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工作時間嚴禁聊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試驗室人員工作時間應穿工裝,並佩戴胸卡,未着工裝、佩戴胸卡不得進入工作區域。

6)下班時檢查電源、門窗、空調等設施是否關閉,確保安全。

8、安全與環保管理制度

1)對於貴重、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物品,應實行專室、專人保管,採購、入庫、發放必須建立詳細台賬,辦理領取籤認手續。

2)必須設置專用滅火器、防火砂箱,並有醒目標識,組織專人定期檢查;試驗人員要熟悉消防設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盜、防災工作。

3)試驗產生的廢棄化學試劑和過期化學試劑應用玻璃容器分類收集存放,並聯系環保部門專業處理;生活垃圾按照分類入箱,對於固體廢棄物應堆放在指定地點並妥善解決。

4)試驗操作間內應保持整潔,避免灰塵、雜物降低儀器設備精度,從而影響檢測結果,整個工作區域內禁止吸煙、隨意吐痰、大聲喧譁。

5)試驗過程中需要使用電爐、烘箱等加熱設備的,應充分了解加熱對象性能,試驗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以免發生火災。

6)電源不得私拉亂接、隨意變動,如確需變動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主要儀器設備應做到一機一保護,用電完畢後立即切斷電源,下班前切斷總電源。

7)現場檢測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必要時穿警示服,進入水域工作時必須穿救生衣。

9、試劑檢測環境管理制度

1)試驗室用於檢測的環境條件必須滿足相應檢測項目和相關的試驗規程、法律法規要求,避免影響檢測結果準確率和有效性。

2)試驗室應配備必要的量測器具(如温度計、温度儀等)對環境條件進行監控;開展工作時,試驗人員應對環境條件進行測量並記錄,測量頻次執行相應的標準規範。

3)混凝土室温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擬施工條件下所用混凝土時,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與施工現場一致。

4)標準養護室温度控制在20±2℃,濕度≥50%;濕氣養護箱20±1℃,濕度≥90%。養護室及養護箱的温、濕度在工作期間每天上、下午各記錄一次。

5)力學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間;

6)其他對温度沒有具體要求的檢測室,有條件時宜控制在10~35℃。

10、計量管理制度

1)計量儀器設備須有專人保管、維護保養,使用前檢查狀態,並嚴格操作過程,用畢取去工作物,解除負載,將所有開關撥歸零位,並填寫好使用記錄。

2)採購的計量設備儀器應有出廠合格證書和生產廠家獲得計量認可編號的標識,不合格者由採購部門及時退貨。

3)採購回來的計量設備儀器須由計量員註冊登記,確定專門保管人員。

4)使用新儀器設備前,須學習使用説明書,然後按操作規程操作,精密儀器對操作人員要進行培訓。

5)週期檢定應有計劃,凡到檢定週期時間而無故未送檢的計量設備儀器均應停用,並貼紅色停用標識,待檢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未到檢定週期日期但在使用過程中對儀器設備計量數據有異議時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再次檢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6)在檢定週期的使用過程中,使用部門和個人需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校核,正常校核週期為不超過三個月。經校核對儀器設備使用參數有懷疑或失真時,需請當地計量檢定機構重新檢定合格後方可繼續投入使用,檢定不合格的應立即停用。

7)凡未到檢定週期而損壞的計量儀器設備,使用部門應向計量員提出修理申請,修理完好並重新檢定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價值50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要建立一機一檔。

11、樣品流轉制度

1)樣品送達試驗室時,應根據檢測需求,認真檢查樣品及其配件、樣品的完整性和對應於檢測要求的適應性,樣品及其資料應及時傳遞到相關檢測室。

2)檢測室在接收樣品時查看樣品狀況是否與委託單相符,認真檢查樣品狀態及記錄資料;仔細核對樣品的編號、唯一性標識,並嚴格遵守有關樣品上的使用説明,避免樣品非正常損壞。若樣品意外損壞或丟失,應在原始記錄中説明,並向技術負責人彙報。

3)根據樣品所處的試驗狀態,做好標識轉移工作,保持樣品識別的唯一性,保證必要的追溯性;樣品的試驗狀態用“待檢”、“已檢”、“留置”標籤加以標識。

4)樣品室應衞生清潔、無鼠害、防火、防盜措施齊全、温濕度應符合樣品貯存要求,對於易燃、有毒的危險樣品應隔離存放,做出明顯標記。

5)對於水泥、外加劑、外摻料,應按標準規定留取複檢樣品,作為試驗存在爭議時仲裁使用,試畢樣品留樣期不得少於報告審訴期,留樣期一般不超過40天,外加劑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試驗檢測活動對於原材料、半成品出現不合格品的處理辦法一般可以分為返工、退貨、報廢或降級使用,對於工序、構配件、工程部位出現不合格時應採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對於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檢結果不合格時,出具不合格報告,並在一個工作日內通報監理、被抽樣單位後按要求進行復檢,隨後出具複檢報告,及時做好不合格品的台賬登記工作。

3)對於混凝土等永久性構件、工程部位,出現強度或其它項目指標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經綜合評定仍不符合質量要求時,應做報廢處理,同時以報告形式上報各級單位及監理工程師。

4)對於不合格品應有醒目標識,及時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處理意見,報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後遵照執行,並對處理情況進行跟蹤。

13、質量安全事故處置制度

1)事故應區分儀器設備損壞、爆炸、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意外傷害等造成的質量和安全事故。

2)試驗工作中不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不良後果或引起重大損失者、操作前不認真檢查致使設備不符合規定或帶病工作造成試驗結果失真或導致設備損壞者、以及不負責任、不實事求是、弄虛作假者均屬於事故。

3)當試驗中發生人身、設備或重大質量事故時,除為搶救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採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壞現場。

4)事故發生後應迅速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工作,拍照、繪圖、記錄現場情況,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項檔案之用,併成立專門小組,分析、調查、記錄事故過程。

5)討論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結論、制定出預防措施、採取對策、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建立事故檔案。

6)事故發生後,對事故責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地追究責任並給予適當的處理,藉以教育事故責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員。

14、試驗檢測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屬下列情況者,為試驗檢測事故:

(1)檢測前試樣搬運、保管不善而丟失、損壞和加工試樣時弄錯規格以至無法彌補或檢測時搞錯試驗樣品。

(2)試驗時未及時做原始記錄,而得不到試驗結果。

(3)不按標準方法或非標準樣品未先擬定合適的試驗方案以至結果無法使用。

(4)檢測儀器未達到要求的精度或檢測讀數錯誤,而無法複測或報告已發出。

(5)計算錯誤,而報告已發出。

(6)報告字跡書寫不清、結論錯誤、受檢單位提出意見。

2)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停止試驗檢測並報告試驗主任,查明原因,備案處理。

3)事故責任者應實事求是填寫事故分析報告,説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旁證、事故的性質和原因。

4)根據事故嚴重程度,臨時組成事故分析小組,對事故進行分析,做出結論並提出處理意見。

5)事故查明原因後,要制定出確實可行的防範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5、報告審核簽發制度

1)試驗人員應及時出具檢測報告,數據應與記錄表中對應項目一致,採用法定計量單位。

2)試驗室檢測報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統一編號,一律用微機打印。

3)出具的檢測報告要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數據完整,不允許劃改,結論要文字簡練、公正確切,。

4)報告應嚴格簽字手續,試驗、審核、批准人應簽字齊全,並加蓋試驗檢測專用章,嚴禁代簽。

5)除對試驗週期有特殊要求的檢測項目外,一般項目應於接受委託48小時內出具檢測報告。

6)資料員發放報告時應建立報告發放台帳,台賬中應註明報告名稱、發放份數、發放人、領取人、領取日期。

16、外委檢測管理制度

1)對於技術難度大、試驗檢測頻率低或試驗室不具備檢測資質的項目,應委託具有檢測資質並且業績良好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同一標段的施工、監理單位不得委託至同一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條件允許時應選擇2家以上的檢測機構交替送檢。

2)對委外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發證機關、年檢情況、有效期、業務範圍)、信譽、檢測能力、營業執照、服務質量等,進行全面考察,經監理單位考查合格後將第三方檢測機構相關資料報業主單位備案。

3)委外試驗由監理人對取樣、登記、送檢進行監督,籤認送檢委託單,並跟進試驗檢測結果和報告;各項委託試驗均採用公路試驗方法和評定標準。

4)對資質不符、能力低下、弄虛作假的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停止委託試驗,並上報各級部門。

5)對於所有的.外委試驗項目應留樣以備複驗,對委外試驗結果有異議時,監理機構和項目部有權提出進一步試驗要求,可以商定選定一家更高一級的權威檢測機構進行仲裁試驗,直至各方對外委試驗結果沒有爭議,方可對留樣進行處理。

17、取樣送檢管理制度

1)試驗檢測一般採用抽樣檢驗的方式,取樣應具有代表性,嚴格按試驗標準規範要求隨機抽取樣品,避免造成檢測結果與實際產品不符。

2)取樣工作必須由試驗室派人按有關標準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擾,嚴禁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取樣送檢。

3)抽取樣品的數量依據現行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有關規定一次性抽夠,抽樣的頻率嚴格按試驗規範要求進行。

4)抽樣完畢,應妥善保管,填寫抽樣單,與樣品一起分送至各相應檢測室進行檢測,需要留樣的樣品應填寫留樣台賬。

5)對於需要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應按“外委檢測管理制度”進行。

6)監理平行試驗用樣品嚴禁本室人員或施工人員代取。

18、現場檢測管理制度

1)為規範現場檢測工作,確保現場工作人員人身和設備安全,保證現場檢測數據和結果的有效性,檢測人員必須遵循本制度。

2)檢測人員記錄檢測設備、檢測環境及檢測過程的相關數據,儀器設備管理員負責記錄儀器設備離開試驗室和返回試驗室的檢查狀況並填寫領用返還台帳。

3)檢測項目負責人對現場工作流程組織管理,確認現場檢測設備、環境條件滿足要求並對檢測數據和結果的有效性進行監控;對於採用非標準方法的現場檢測工作必須經技術負責人批准。

4)在確認檢測條件已滿足要求後,檢測人員按照技術標準、作業指導書要求開展檢測工作,認真記錄檢測過程及檢測數據。檢測中檢測人員應注意觀察設備的工作情況,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檢測,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確保正常後,方可繼續試驗。

5)檢測工作完成後,及時清理檢測場地,整理現場檢測資料、出具有效報告

19、原始記錄和數據處理制度

1)原始記錄統一採用公司表格,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應清晰、字跡端正,由檢測人員在檢測時及時填寫,不得憑追憶事後填寫或抄正。

2)檢測記錄的相關信息應齊全,原始記錄中沒有內容的空白項,應用“/”標記或原始記錄的末端應標註“以下空白”。需對原始記錄更改時,應由記錄人員在記錄錯誤的文字上劃雙道橫線槓改,將正確文字寫在上面並加蓋更改人印章,對檢測結果產生影響的,應説明更改的原因。

3)檢測人員應根據檢測標準要求對原始記錄作必要的數據處理,在處理時,發現異常數據不得輕易剔除,應報告試驗室質量負責人,必要時上報試驗室主任,進行研究後決定取捨。

4)檢測完成後原始數據的填寫,由審核人員對原始記錄中的計算、數字修約和判定作複核並簽名。

5)如對原始數據有疑問,應先分析問題產生的各種原因,必要時重新取樣複測,質量負責人進行監督。

6)試驗過程中如遇停電、儀器設備發生故障,一般應重新試驗,如確實不影響檢測的,應在原始記錄中註明。

20、人員培訓制度

1)為提升試驗人員的職業技能和素質,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滿足現場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門培訓包括崗位技能培訓,新規範、新標準、新工藝的學習,上級重要文件的宣貫及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

3)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和流程,定期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培訓考核結果作為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4)資料員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培訓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等,培訓結束後建立培訓檔案。

5)培訓時間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試驗人員因故無法參加培訓的,應自行學習培訓資料,並統一參加培訓考核。

20、員工行為準則

1)認真學習、理解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行政管理規定。

2)自覺遵守公司中心試驗室的管理體系文件及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

3)理解、貫徹和執行公司中心試驗室的質量方針,努力實現質量目標。

4)恪守崗位職責,知我所(應)知、會我所(應)會、做我所(應)做,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5)發揚團隊精神,搞好團結協作,刻苦鑽研技術,提高檢測水平和質量。

6)對工作認真、嚴謹、細緻,對待同事謙虛、謹慎、熱情。

7)注意安全和環境保護。

8)不從事有損中心試驗室名譽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動,不受任何來自行政、經濟等有損判斷獨立性、真實性的壓力影響;不參與檢測產品有關的設計、開發、製造、銷售、監理等活動。

9)不向任何部門及相關人員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請、不收禮。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合集 篇21

1、試驗室是進行試驗檢測分析、保存試驗儀器用具和出具試驗資料的重要場所。應保持嚴肅安靜,非本試驗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試驗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按指定位置安放試驗器具。

3、正確使用儀器,經常維護,不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4、對所委託試驗項目要填寫委託單,並按委託內容填寫派工單交相關組室進行試驗檢測。

5、為保證試驗結論準確,數據真實。試驗人員必須排除各種干撓,做到實事求是。

6、試驗原始記錄應做到詳細、整潔,並用鋼筆填寫及簽名。

7、試驗檢測報告須經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後方可有效。

8、試驗委託單、派工單、原始記錄和試驗報告一併歸檔保存。

9、儀器與設備應明確責任人,注意維護保養。

10、為滿足用户的要求,既有明確分工,同時又相互配合,使其準確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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