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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通用25篇)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通用25篇)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

一、化學儀器的保管和使用: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通用25篇)

1、所有的化學儀器均須按部頒目錄分類、編號,分別建立帳冊和登記冊,定櫥定位放置。

2、貴重儀器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任課教師取用、歸還均須當面驗收。

3、常用及易損儀器須經常檢查,定期保養,及時補缺。實驗儀器、藥品做到隨要隨取,保證教學需要,使用後及時歸還原處。

4、期末要整理核對一次,並編制下學期儀器添置預算表,年終編制固定資產清冊。

5、儀器教室須保持通風、乾燥、清潔,妥善安置有毒、易燃及具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嚴防發生事故。

6、愛護國家財物,認真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加強業務學習,提高管理水平。儀器等如因保管失職或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損壞的,根據不同情況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化學藥品的貯存和使用:

1、化學藥品有專人負責保管,確保安全。建立藥品清冊和登記冊,期末編制添購藥品材料預算表。

2、一般藥品根據性質分類按順序排列貯存,有的要密封、防潮、防揮發、避光,期末要清點並妥善處理生效藥品。

3、危險藥品的貯存,要按國家公安部門規定,按性質分類分別貯存,至少每個月經常一次,遇到火熱、嚴寒天氣或梅雨季節,尤應勤加檢查。節日前嚴加查封。如發現情況,隨時向領導彙報。

4、危險藥品的使用,嚴格執行領用手續,用量必須嚴格控制,用後及時收回歸還原處。

5、藥品貯存室要通風良好,避免日光直射,並備有滅火器材等安全設施。

三、化學實驗室的`準備和管理:

1、演示實驗要根據任課教師提前開具的實驗清單,把儀器藥品按規定、名稱、數量準備齊全放入實驗盤。

2、學生實驗也按上述要求分組準備在實驗桌上,並根據實驗要求將需用儀器藥品排放整齊。

3、實驗準備完畢後,必須隨同教師共同檢查,符合儀器後才正式使用。

4、實驗結束後,如有儀器損壞、藥品變質等情況,必須隨時更換和修理,並根據情況做好藥品的回收工作

5、實驗室、準備室和貯存室要保持清潔整齊,並做好經常性的衞生工作。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2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務必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賬。做到賬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相結合,使儀器經常持續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務必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後生效。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3

(1)本校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價格照價賠償並予以批評。

(2)在學生實驗中,對於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並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3)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設備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5)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瞭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6)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7)儀器設備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並努力修復。

(8)對於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後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9)報損儀器應填寫“學校儀器減少憑證”做好銷帳工作。

(10)低值易損儀器由總務主任審批,其它儀器報損由學校領導審批。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4

(1)學生在上實驗課前須按教師要求進行預習。

(2)進入實驗室後保持安靜,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實驗用品

(3)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儀器性能、實驗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規定操作而損壞儀器,則應酌情賠償。

(4)實驗時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地完成實驗報告。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教師。

(5)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並清點實驗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齊,做好儀器與環境的清潔工作,經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物品不得攜帶出室外,丟失和損壞儀器應如實報告教師。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5

為便於開展實驗教學,全面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驗能力,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使實驗室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

(1)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設備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2)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週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3)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設備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4)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設備,經老師允許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6

1、實驗前務必預習實驗資料,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實驗步驟和操作方法。

2、學生應排隊進入實驗室,並按編號就座。進入實驗室後,應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對儀器的使用方法或試劑性質不明確,不得實驗,以免發生危險和損壞儀器。

3、實驗時認真操作,聽從實驗老師和實驗員的指導。仔細觀察發生的.現象,實事求是地做好實驗記錄。

4、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如發生意外事故(着火、傷害等)不要慌張,立即報告教師,冷靜地予以處理

5、持續室內安靜,嚴禁喧譁、打鬧。

6、愛護公共財物,留意使用儀器和實驗室設備,注意節約試劑和水電。

7、持續實驗室內清潔,實驗用品擺放整齊。廢紙和火柴梗等應放入廢物箱內。不要隨地亂丟。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內,實驗完畢就洗淨器皿,整理好實驗用品,擦淨桌面,做到整齊、清潔。

8、根據實驗原始記錄,認真做好實驗報告,按時交給教師批閲。

9、實驗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許可,不得帶出實驗室。

10、實驗時如有儀器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待查明原因,分清職責後,按規定作來源理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7

一、實驗教師(員)要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對工作認真負責,注意為人師表,做到服務育人。

二、嚴格執行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厲行節約。

三、認真鑽研業務,熟悉本學科大綱和教材,瞭解各類儀器的規格、結構、性能及使用方法,並掌握一般的維修和保養技術。

四、編制教學儀器的購置計劃,負責做好新購儀器、實驗材料的驗收、登記、保管工作,並向有關教師介紹新購儀器設備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實驗室管理的各項台帳。經常核查教學儀器總帳和實物明細分類帳,確保帳、物、卡相符。

五、堅守崗位,及時為任課教師和實驗室帶給實驗儀器、器材和藥品,確保教學實驗順利進行。

六、積極參加本學科的教研活動和自制教具活動,主動做好實驗室的開放工作,為學生自主學習創造良好條件,協助任課教師開展課外活動。

七、做好儀器室、實驗室的安全保衞工作,熟知實驗中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持續實驗室、儀器室的整潔。

八、定期向教導處和教研組彙報儀器管理、使用狀況及存在問題,並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實驗室和儀器室的管理水平。

九、實驗教師(員)工作變動時,應負責及時辦理手續。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8

(1)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佔用教學用的儀器。

(2)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衞生等工作。

(3)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並及時歸還。

(4)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5)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9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要持續安靜,按規定位置就座。未經老師同意,不要擅動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實驗手冊及課本有關資料,充分了解實驗目的、資料和方法,並事先檢查實驗器材、藥品是否齊全、完好。在準備工作就緒後再開始實驗。

三、實驗時,務必聽從實驗老師的指導,做到操作正確、步驟科學、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切忌草率從事。

四、實驗過程中,如遇到困難和問題,應及時請示老師協助解決。

五、愛護儀器、設備、材料,一切儀器、材料未經實驗老師同意不得帶出實驗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組內的'儀器、材料。

六、認真、獨立地分析實驗結果,據實填寫實驗報告。

七、實驗結束後,務必認真清理實驗器材並擺放整齊,搞好清潔衞生,關好水源、電源,放好桌椅,經實驗老師驗收後,方能離開實驗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應沉着、鎮靜,及時報告老師,妥善處理。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0

一、儀器室、實驗室門窗應及時關鎖。貴重儀器與劇毒藥品應專櫃存放,專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應對室內所有水電設施進行檢查,使之處於關掉狀態,確保安全。

三、儀器室、實驗室均應放置滅火器材,滅火機應持續完好,以防事故發生。

四、實驗室、儀器室務必堅持每日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衞生制度,做到窗明几淨。

五、儀器櫥窗、實驗桌凳放置整齊,表面光潔,櫥內儀器分類存放,登記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1

本實驗室為切實履行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實驗室排污管理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相關教學人員和學生的環保教育和培訓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尤其是實驗室排污管理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將實驗室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

完善管理體制。實行校長及教務處負責管理制度。

實驗室應定期登記和彙總本實驗室各類試劑採購的種類和數量,存檔、備查並報學校和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驗室教學活動中產生和排放的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物,應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申報登記、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把廢氣、廢液、廢渣和廢棄化學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實驗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蝕性的'物品的暫存、交換、運送和處置,應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接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器皿、包裝物等,必須完全消除危害後,才能改為他用或廢棄。禁止將廢棄藥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轉移給不具備污染治理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使用;禁止丟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廢液等。

實驗室應採用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試劑,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試劑;採用試劑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實驗方法和設備;應儘可能減少危險化學物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必須使用的,要採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排放量,並分類收集和處理,以降低其危險性。

對實驗室排放的污染物應建立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及報告機制,制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並配備應急設備,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2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藥品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後分類存放,及時核銷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冊相符。

五、經批准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按批准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根據各類儀器、設備的特性,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完好無損。

八、按實驗聯繫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3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佈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學實驗室危險品使用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於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誌,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温、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兩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籤齊全,標誌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化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實驗室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規定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是設備技術管理的重要環節,其目的是為了延長儀器設備的使用壽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證儀器設備正常運轉的預防性、保護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實驗室教學順利進行的基礎。各實驗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為此特制定本辦法:

一、各實驗室必須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根據所使用儀器設備的特點和要求,制定相應的維護保養措施,並認真落實使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二、要加強對教師、實驗人員以及學生的基本操作訓練,使他們熟悉儀器設備性能特點,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當或失誤造成損壞事故,特別是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的制度,嚴禁未經培訓、考核不合格人員私自操作精密儀器。

三、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儀器設備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鏽、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四、常用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規定

(一)電子儀器設備

1.非常用電子儀器設備要定期清潔、除塵,定期通電,防止元器件受潮損壞。

2.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性能檢測,瞭解清楚其技術狀態,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3.內部使用充電電池保持其數據或程序的設備,要定期通電使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於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誌,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温、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籤齊全,標誌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條計量器具的檢定製度和儀器設備的校驗制度

1.為保證實驗結果準確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經計量單位檢定或根據規定自行校準後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採購標準合格產品,經計量部門認可的計量員自行校準後使用;

3.每台儀器設備在使用前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校準,校準後才能使用,發現異常情況,影響檢測精確度時應停止使用,修復並檢定校準後才能用於檢測。

第二條標準儀器和標準物質的保管制度

1.實驗過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標準物質,必須用國家或部門頒佈的一級或二級標準物質;

2.本實驗室使用的各類樣品,必須是國家或部門、省級頒佈的統一標準,須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質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換;

3.各種標準同業應有專人配製,專人標定,要有明確的標示,標準溶液取出使用後不得再倒回原標準液瓶內,超過保存期的'標準液不得使用;

4.本實驗室標準儀器必須按“計量法”的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後才能使用;

5.建立標準品購入、管理、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廠內印製的統一規格的原始記錄本和報告用紙;

2.工作完畢,必須及時進行數據處理,計算結果,發現數據有疑,要立即檢查原因,不能刪除或篡改與預期結果不符的數據;

3.實驗完成後,原始記錄應整理清楚後歸檔,並嚴格做好保密的工作;

第四條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維修、報廢制度

1.劃添置必要的儀器設備,按規定手續驗收、登記,並經計量部門檢定發證後才能使用,並建立儀器台帳;

2.使用大型儀器設備的檢定人員必須熟悉使用儀器的使用保養方法,並持有操作合格證;

3.使用儀器時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規程使用後進行登記,並注意做好儀器的清潔、保養工作;

4.每台精密儀器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檢驗合格後才能繼續使用;

5.儀器不得“帶病”工作,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組織維修;

6.大型精密儀器建立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外來人員未經批准和考核不得單獨操作使用;

7.儀器確已損壞,無法修復時,邀請有關專家報廢鑑定,填寫儀器報廢單,經領導批准後,按資產管理權限上報。

第五條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盜、防毒、放失密等各項工作,各實驗室都要安裝消防設備,配備有必要的防毒設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建立妥善的保管、領用、登記制度;

3.水、電、火源的使用必須按規定進行,每日檢測工作結束仔細檢查,以防萬一,停水、停電時必須關好水龍頭和切斷電源,避免來水、電發生;

4.實驗室內不得抽煙、洗衣、燒煮食物,冰箱內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檢測工作時不得高聲喧譁和嬉鬧;

5.工作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六條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制度

1.上級有關部門的下達任務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委託檢測任務,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計劃;

2.工作計劃的內容包括任務安排、物資設備計劃、人員培訓計劃等;

3.根據年度計劃適時制訂度和月度計劃,每次制訂前對上一階段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育;。

第七條三廢處理制度

1.各實驗室必須按照國家公佈的環境保護法規,處理好“三廢”(廢水、廢氣、廢渣),不得隨意亂倒、亂放、亂排;

2.檢驗分析中廢液,只含一般酸、鹼,要稀釋到符合標準後排放,含有劇毒藥品的集中倒入廢液缸內,經化學處理後深埋或派放;

3.消化試樣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所產生的廢氣全部通過風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4.製備樣品濃縮後多餘的廢渣、要集中管理,無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環境的埋於地下;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評教育,造成人蔘危害的要追究責任事故至刑事責任。

第八條人員培訓制度

1.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都必須根據自己工作性質,努力精通本專業的有關業務技術,以自學為主,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2.根據部、院的統一安排,有計劃地安排有關人員短期脱產進修學習,積極參加國內外相關學術活動;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6

1、 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2、 實驗室管理員要增強安全意識,重視防範工作,按程序辦理,並注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3、 化學實驗室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定期更換滅火劑,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實驗室管理員會熟練使用滅火、器材(設備)。

4、 未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外人不得進入化學實驗室。

5、 實驗室嚴禁吸煙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6、 儀器、藥品必須分室儲藏,化學試劑必須分類存放,劇毒品必須專櫃安全存放,做到雙人雙鎖保管,領用、回收均有記錄。

7、 藥品、試劑存放室要保持通風良好,按環保要求處理好三廢物質。

8、 經批准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9、 經批准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10、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做好化學試劑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11、按實驗通知單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後,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12、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13、做好完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7

一、化學實驗室常規管理

1、實驗室儀器設備要專人負責,領取和管理,定期檢查,每學期全面清查核對,始終做到帳、物、卡相符。

2、實驗人員對物品的計劃,購置、管理、使用和回收,要建立嚴格職責制度,做到驗收嚴肅認真,帳目公開透明。

3、自行採購的儀囂、材料和藥品,要選取質優價廉的產品,統籌思考性能要求和價格。

4、儀器驗收後應及時進行編號、入帳、入庫。

5、對於貴重、稀缺、易燃易爆、劇毒腐蝕、麻醉及放射性物品、要專人專櫃,精確計量,嚴格審批,防止一切事故發生。

6、儀器按件管理,儀器和藥品分開存放,要定室定櫥,每櫥掛有儀器編號、名稱、數量。

7、對精密儀器和藥品要做好防潮防黴工作。

8、教師借出儀器須實驗室同意,登記限期歸還。

9、儀器的報損,儀器按損壞應做好登記,做好報損.銷帳工作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化學實驗室教師實驗守則

1、每學期要有實驗計劃表,分組實驗要提前一週做準備、演示實驗提前三天做準備,以防造成實驗室工作被動,節約學生的上課。

2、教師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要事先做一遍,以便使教學效果更佳。

3、分組實驗準備好,學生在教師的協調下儘快做完,不至於影響藥品的質量,減少浪費,以便實驗室及時清理,準備下面實驗。

4、老師安排學生實驗,期望嚴格要求學生按照實驗室規章制度進行,讓學生牢記各項規章制度,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配合實驗員管理好實驗室。

5、學生做實驗之前,老師應提醒學生檢查桌面上的儀器、藥品是否完好,如有缺少或損壞,要及時報告老師,及時增添,提醒學生藥品限量。

6、老師在每學期開始前將學生分組實驗位置固定,並將學生分組名單貼在實驗室牆上。

7、教師做完演示實驗後藥品要及時送還實驗室,以防藥品外流造成事故,儀器要簡單清洗防止鏽蝕。

8、向實驗室借教學用具要登記,及時歸還。

9、學生分組實驗要求學生藥品限量,能夠養成學生節約的良好習慣,有利於自身的健康。

10、實驗結束後督促學生整理桌面,將藥品和儀器按指定位置放好,個性是酸鹼及容易在桌上染上顏色的藥品放在藍色盒子內,保護枱面使實驗室整潔。

三、化學實驗室實驗教師職責

實驗室工作是學校教學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好用好實驗室,充分發揮實驗室作用,是提高教學質量的必要保證。實驗(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

1、充分用好現有的儀器設備,在條件允許的狀況下協助教師製作教具。用心主動的創造條件,開設適合教學要求的新實驗,並及時向有關教師介紹新儀器,共同研究。

2、用心創造條件向學生開放實驗室.開展課外活動,幫忙學生更好的提高學習水平,培養學生的動手潛力

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安排好各年級實驗活動的時間、資料、對象,做到有計劃,有準備的進行。

3、建立健全儀器、藥品、設備的帳目。要有入帳、報廢、出借、領用、賠償等制度,每學期應進行實物清點,及時增添補全。教具、儀器應放在固定位置,持續整潔,定期檢查維修,力爭延長使用壽命。對有毒有害、易燃易暴物品要個性加強。

4、經常鑽研有關實驗課的教材,熟悉實驗和管理水平。

四、化學實驗室化學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劇毒、強氧化劑等危險品按規定存放在指定地點。

2、危險品的使用、保管做到雙人雙保管。

3、對易燃、易爆、劇毒藥品取用時要嚴格控制用量,取用要有記錄。

4、危險品使用做到隨用、隨取、隨時存放保管好。

5、危險品使用完後,廢液做到及時處理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6、危險品倉庫的藥品要經常通風,防止因高温發生意外。

五、化學實驗室物品擺放條例及、

1、鐵架台放在靠水池邊,在鐵架台的台板上放酒精燈,實驗完畢後將鐵圈擰緊,在上面放石棉網,在石棉網上放火柴。

2、在鐵架台旁依次擺放藥品和儀器,將其排成一行,若太擠可將藥品放一行,儀器放一行。

3、藥品擺放規則如下:

(1)按固體到液體的順序擺放

(2)單質到化合物的次序擺放。

(3)單質由非金屬單質到金屬單質,金屬單質按金屬順序擺放。

(4)化合物按鹽酸鹽、硫酸鹽、硝酸鹽、碳酸鹽、其他。

4、進入實驗室按教室座位坐好,不要大聲喧譁,持續實驗室安靜

5、檢查儀器,如有損壞及時報告老師,更換儀器,打開排氣孔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百科。

6、實驗過程中留意操作,個性是容易在實驗桌上留下污漬的藥品,如不留意應及時清洗掉,如KMnO4、Fe3+。

7、不要將帶火心的火柴或木條直接放在桌上,應放在石棉網上。

8、不要亂扔廢紙、飲料罐、實驗完成後,應將垃圾扔至紙簍,不能扔進抽屜或水池裏。

9、實驗完成後整理桌面,清洗試管,擦乾桌子,將凳子放在桌子下面,關掉排氣孔。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8

一、化學實驗室規則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鼓掌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保證賬、物相符;對儀器設備要定期進行保養、維修、檢驗,保持儀器設備完好和實驗數據的準確、可靠;提倡分工協作、專管專用,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

4、一起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和檔案材料的.填寫、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專人負責。

5、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6、未經負責人同意,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做實驗;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長期佔用實驗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校外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主觀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

二、化學實驗室學生實驗守則

1、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教師知道,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安靜,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仍雜物。

2、實驗前應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掌握所用儀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經教師檢查許可後方可進行實驗。

3、實驗課不得遲到,衣冠不整不得進入實驗室,不準將與實驗課無關的物品帶進實驗室。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認真如實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5、實驗完畢後,經教師檢查儀器、工具、器皿及實驗記錄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6、發現儀器設備損壞,及時報告,查明原因。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注意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火源,並向教師如實報告,採取緊急措施。

8、要愛護實驗室內一切設施,不得亂寫亂畫,禁止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器材和設施。

9、要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材料。

10、對不遵守紀律和實驗不認真者,教師有權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室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各實驗室具體情況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規定、防盜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約。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到人。

2、每個實驗室、庫房都要選派一名責任心強、熟悉情況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和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等待處理。

3、凡做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並要有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監護,否則不得進行。

4、易燃、易爆、高壓、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有專人妥善保管,要嚴格領用手續。

5、安全用水、電、氣,不得亂拉電線;水、電、氣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開關;對雜物要及時清掃。

6、不得擅自安裝和使用煤氣爐、電爐、電暖氣和大功率加熱器,因教學、科研需要時,要經主管領導批准,人員離開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7、消防器材和設施要放在明顯的位置,經常檢查,發現鼓掌及時排除和維修,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8、各實驗室的鑰匙要加強管理,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9

一、化學實驗室常規管理

1、實驗室儀器設備要專人負責,領取和管理,定期檢查,每學期全面清查核對,始終做到帳、物、卡相符。

2、實驗人員對物品的計劃,購置、管理、使用和回收,要建立嚴格職責制度,做到驗收嚴肅認真,帳目公開透明。

3、自行採購的儀囂、材料和藥品,要選取質優價廉的產品,統籌思考性能要求和價格。

4、儀器驗收後應及時進行編號、入帳、入庫。

5、對於貴重、稀缺、易燃易爆、劇毒腐蝕、麻醉及放射性物品、要專人專櫃,精確計量,嚴格審批,防止一切事故發生。

6、儀器按件管理,儀器和藥品分開存放,要定室定櫥,每櫥掛有儀器編號、名稱、數量。

7、對精密儀器和藥品要做好防潮防黴工作。

8、教師借出儀器須實驗室同意,登記限期歸還。

9、儀器的報損,儀器按損壞應做好登記,做好報損.銷帳工作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化學實驗室教師實驗守則

1、每學期要有實驗計劃表,分組實驗要提前一週做準備、演示實驗提前三天做準備,以防造成實驗室工作被動,節約學生的上課。

2、教師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要事先做一遍,以便使教學效果更佳。

3、分組實驗準備好,學生在教師的協調下儘快做完,不至於影響藥品的質量,減少浪費,以便實驗室及時清理,準備下面實驗。

4、老師安排學生實驗,期望嚴格要求學生按照實驗室規章制度進行,讓學生牢記各項規章制度,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配合實驗員管理好實驗室。

5、學生做實驗之前,老師應提醒學生檢查桌面上的儀器、藥品是否完好,如有缺少或損壞,要及時報告老師,及時增添,提醒學生藥品限量。

6、老師在每學期開始前將學生分組實驗位置固定,並將學生分組名單貼在實驗室牆上。

7、教師做完演示實驗後藥品要及時送還實驗室,以防藥品外流造成事故,儀器要簡單清洗防止鏽蝕。

8、向實驗室借教學用具要登記,及時歸還。

9、學生分組實驗要求學生藥品限量,能夠養成學生節約的良好習慣,有利於自身的健康。

10、實驗結束後督促學生整理桌面,將藥品和儀器按指定位置放好,個性是酸鹼及容易在桌上染上顏色的藥品放在藍色盒子內,保護枱面使實驗室整潔。

三、化學實驗室實驗教師職責

實驗室工作是學校教學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好用好實驗室,充分發揮實驗室作用,是提高教學質量的必要保證。實驗(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

1、充分用好現有的儀器設備,在條件允許的狀況下協助教師製作教具。積極主動的創造條件,開設適合教學要求的新實驗,並及時向有關教師介紹新儀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2、用心創造條件向學生開放實驗室.開展課外學科活動,幫忙學生更好的'提高學習水平,培養學生的動手潛力

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百科。安排好各年級實驗活動的時間、資料、對象,做到有計劃,有準備的進行。

3、建立健全儀器、藥品、設備的帳目。要有入帳、報廢、出借、領用、賠償等制度,每學期應進行實物清點,及時增添補全。教具、儀器應放在固定位置,持續整潔,定期檢查維修,力爭延長使用壽命。對有毒有害、易燃易暴物品要個性加強

4、經常鑽研有關實驗課的教材,熟悉實驗和管理水平。

四、化學實驗室化學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劇毒、強氧化劑等危險品按規定存放在指定地點。

2、危險品的使用、保管做到雙人雙保管。

3、對易燃、易爆、劇毒藥品取用時要嚴格控制用量,取用要有記錄。

4、危險品使用做到隨用、隨取、隨時存放保管好。

5、危險品使用完後,廢液做到及時處理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6、危險品倉庫的藥品要經常通風,防止因高温發生意外。

五、化學實驗室物品擺放條例及注意事項、

1、鐵架台放在靠水池邊,在鐵架台的台板上放酒精燈,實驗完畢後將鐵圈擰緊,在上面放石棉網,在石棉網上放火柴。

2、在鐵架台旁依次擺放藥品和儀器,將其排成一行,若太擠可將藥品放一行,儀器放一行。

3、藥品擺放規則如下:

(1)按固體到液體的順序擺放

(2)單質到化合物的次序擺放。

(3)單質由非金屬單質到金屬單質,金屬單質按金屬順序擺放。

(4)化合物按鹽酸鹽、硫酸鹽、硝酸鹽、碳酸鹽、其他。

4、進入實驗室按教室座位坐好,不要大聲喧譁,持續實驗室安靜

5、檢查儀器,如有損壞及時報告老師,更換儀器,打開排氣孔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百科。

6、實驗過程中留意操作,個性是容易在實驗桌上留下污漬的藥品,如不留意應及時清洗掉,如KMnO4、Fe3+。

7、不要將帶火心的火柴或木條直接放在桌上,應放在石棉網上。

8、不要亂扔廢紙、飲料罐、實驗完成後,應將垃圾扔至紙簍,不能扔進抽屜或水池裏。

9、實驗完成後整理桌面,清洗試管,擦乾桌子,將凳子放在桌子下面,關掉排氣孔。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20

在化學實驗中,經常使用各種化學藥品和儀器設備,以及水、電、煤氣,還會經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壓、真空、高電壓、高頻和帶有輻射源的實驗條件和儀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會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負責人為主的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一、重要規定:

(一)穿著規定:

1. 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 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 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 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 操作高温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温手套。

(二)飲食規定:

1. 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 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 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三)藥品領用、存儲及操作相關規定:

1. 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 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 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 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櫃及桌上型抽煙管下進行操作。

5. 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於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櫃。

6. 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於冰箱或冰櫃之中。

7. 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 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於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着,並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 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准,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 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裏進行。

11. 做放射性、激光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 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 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着火。

2. 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 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 可能散佈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築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 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 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製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設備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自行設計、製做的設備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後再投入使用。

7. 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准後,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 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 機械設備應裝設防護設備或其它防護罩。

11. 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 如電器設備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五)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 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 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 5 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 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 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 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 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 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

8. 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後才進行。

9. 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儘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卧倒滾運。

12. 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 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 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 查壓力錶是否正常。

(六)環境衞生

1. 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衞生,並須保持整潔。

2. 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 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 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衞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衞生。

5. 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 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 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 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台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 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 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 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 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二、安全防護

(一)防火

1. 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後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 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 萬一着火,應冷靜判斷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滅火器滅火。

(二)防爆(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 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 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三)防爆措施

1. 對於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 對於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四)防灼傷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強酸、強鹼、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皮膚;應注意不要讓皮膚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五)防輻射

1 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 X-ray, 長期反覆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屏蔽和縮時,屏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1. 廢氣。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2. 廢渣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於地下固定地點。

3. 廢液。對於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後加鹼中和,調PH值至6-8後可排出,少量廢渣埋於地下;對於劇毒廢液,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後再進行處理;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鹼、鹽水溶液用後均倒入酸、鹼鹽污水桶、經中和後排入下水道;有機溶劑回收於有機污桶內,採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重金屬離子(包括 )沉澱法等集中處理;

(六)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1. 普通傷口: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2. 燒燙(灼)傷: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塗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 化學藥物灼傷: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21

一、實驗室管理

(一)採購計劃管理

1、儀器的添置應根據儀器配備目錄和學校實際情況,由實驗室管理部門編制添置計劃,經學校領導審核後上報主管部門進行採購(或自購)。對於未列入配備目錄但屬於實驗必須的耗材,學校應根據需要採購,也可發動師生收集。

2、學校自行採購儀器、材料和藥品應合理選擇質優價廉的產品,統籌考慮產品的性能與價格,嚴防劣質產品進入學校。

3、到貨的儀器、材料應及時驗收。驗收工作由採購人員和實驗教師按國家教育部有關技術標準、教學要求及參考説明書進行。驗收工作完成後,儀器及時入庫,單據及時入賬,回單及時上報。

4、有關實驗室統計報表由實驗室負責人依據賬冊和資料如實填寫,總務處負責核對和彙總,經學校分管領導審閲後蓋章上報。

(二)儀器賬户管理

1、總務處設儀器固定資產明細賬和低值儀器明細賬,實驗室管理部門分類設儀器明細賬、材料及消耗品明細賬。明細賬需一物一頁,按國家統一編制的儀器目錄編號順序進行裝訂

2、總務處憑儀器調撥單和發票入賬,實驗室管理部門憑總務處開列的儀器進校單入賬。實驗室管理部門及總務處憑經分管校長審核批准的報損、報廢單據銷賬,化學藥品及消耗品的銷賬按消耗數量定期銷賬。

3、每學期須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統計,做到賬物相符。管理人員調動時要辦妥交接手續。

4、劇毒藥品及危險品的銷賬,用一次記一次,並記錄殘餘量。

5、學校應列儀器清冊,按統一編號順序登錄,一式二份,總務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各一份,每學期根據增減情況補充一次。

(三)儀器存放管理

1、學校應按配備目錄對儀器分類編號,用油漆書寫或用合適標籤填寫。標籤上應註明學校、儀器名稱及編號。化學藥品標籤需用蠟封。

2、儀器存放要求:

(1)儀器分類存放,儀器和藥品分開存放,危險品與一般藥品分開存放;

(2)儀器存放定室,危險品應存放於專用場所,較小規模學校(18班以下學校)設專櫃、定櫥。結構、體積特殊的.儀器要有專用櫥,每件儀器在櫥內要有固定的位置,並隨儀器的增減作適當調整。

3、儀器定櫥定位存放時,應在每櫥掛(貼)有儀器編號、名稱、數量的卡片或清單。

4、儀器保管要求:

(1)物清:儀器的品種、數量、質量狀況和存放地點清楚,每學期核對一次;

(2)賬清:及時登賬、登表,準確核算,賬表、賬賬、賬物相符,憑證完整無缺;

(3)資料清:產品説明書集中裝訂,妥善保存;

(4)標誌清:櫥號、儀器分類、儀器編號等標誌清楚。有條件的學校應實行信息化管理。

5、儀器保養要求:

(1)常規保養:每次用畢儀器,應做好清潔工作,檢查附件,做好保養工作後放回原櫥原位。

(2)定期保養:一般每學期結束前需全面做一次防塵、防潮、防鏽上油等工作,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通電、日曬、檢查浸液、擦洗等保養;

(四)儀器使用管理

1、實驗人員根據《實驗通知單》,準備演示實驗儀器,並在用後及時保養、整理。

2、實驗人員根據《實驗通知單》準備好學生分組實驗器材,實驗完畢,實驗教師及時檢查以備另一班級使用,或保養、整理。

3、劇毒藥品的使用需單獨填寫使用登記表,註明用途、數量及殘物處理情況,由使用人和實驗人員二人共同簽名、同時開鎖取用。使用殘量應交回。

4、儀器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儀器損壞報告單”,查明原因,並做好登記、報損、銷賬工作。低值易耗儀器的報損由總務主任審批,其他儀器的報損由學校分管領導審核後上報主管部門審批。

5、未經實驗教師允許不得進入儀器室。使用儀器、藥品均須先填寫報告單或作記錄,預先準備。儀器用畢及時歸還。教學儀器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五)儀器維護保養管理

1、認真做好儀器維護保養,損壞的儀器要根據情況及時維修,修理情況要及時登記,保持儀器設備完好率在95%以上。

2、實驗室管理部門根據儀器實際情況提出報廢申請。低值易耗儀器由學校總務處組織有關人員審核後報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其他儀器由學校分管領導審核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3、自制教具應登記造冊,列入實驗室管理。

4、實驗室現有儀器不能隨便拆改,必須拆改時應辦理審批手續。

(六)日常管理

1、經常檢查實驗室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嚴格落實相關規定。

2、經常保持室內外整齊、清潔、乾燥。

3、切實落實防盜、防火、防潮、防蛀、防塵、防腐蝕、防毒、防觸電等措施,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4、計入固定資產管理的教學儀器應按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進行報損、報廢等處置處理。

二、實驗教學管理

(一)實驗教學計劃

1、學科教研組須針對實驗教學制訂學期計劃,計劃經教務處審核後交實驗室管理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根據實驗教學計劃制訂實驗室安排和儀器準備計劃,做好教學配合工作。

2、實驗教學計劃應包括實驗目的、需用器材、實驗步驟等內容,並對各種實驗能力(包括觀察能力、思維能力、實驗技能等)的培養作出安排;同時計劃中還應包括實驗知識和實驗技能考核的內容。

3、要努力提高實驗的開出率和成功率,使實驗操作達到預期的效果,防止走過場。

(二)實驗教學準備

1、對任課教師的要求:認真備課,同時重視實驗準備。填寫好《實驗通知單》,演示實驗於三天前,學生分組實驗於一周前交實驗室管理部門。預做實驗,做到心中有數。對有危險因素的實驗切實做好防範工作,對學生分組實驗還應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

2、對實驗教師的要求:在每學期實驗總體安排的基礎上,按《實驗通知單》安排好實驗,將需用儀器、輔助材料及安全防範器材準備妥當,使之處於完好待用狀態。

(三)演示實驗要求

1、按照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精心設計實驗的教學方法和步驟,做好實驗準備。

2、演示實驗應該與學生隨堂小實驗相結合,鼓勵學生多動手操作。

3、實驗前要使學生明確實驗目的、實驗原理和對觀察現象的要求,實驗過程中要引導學生注意觀察實驗現象,啟發學生積極思考,歸納實驗規律。

(四)學生分組實驗要求

1、教師應要求學生做好實驗預習,在明確實驗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驟後,動手進行操作。

2、教師在學生第一次接觸實驗時應先作示範,對裝置複雜、難度大的實驗,應指導學生分步完成。學生自主設計實驗,應有明確的實驗原理、實驗裝置和實驗步驟的説明。所需實驗器材經過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審查認可後予以發放,或由學生參與收集日常生活中的適用器材。

3、實驗中,教師應要求學生按正確的實驗步驟操作,仔細觀察,探究思考,得出結論。

4、教師應巡迴指導實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實驗後,教師指導學生根據實驗報告的項目做好實驗記錄,完成實驗報告。

5、實驗室內禁止帶入零食或飲料。

(五)隨堂小實驗要求

教師應積極採用隨堂小實驗的方式,讓學生通過實驗歸納出規律。

(六)實驗考查

1、學校每學期根據實驗教學計劃進行一次實驗開出率統計,作為檢查教師完成教學工作量和實驗教學開展情況的重要依據。

2、有關學生實驗能力和技能的考查,應着重考查學生的實驗設計能力和操作技能。

(七)實驗室開放

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向學生開放實驗室,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指導學生開展課外實驗活動,引導學生自主設計實驗和開展實驗探究。

(八)實驗教學研究

學校和學科教研組要經常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對於實驗教學的教學方法、實驗設計、儀器改進、自制教具和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等諸多內容進行探討,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22

(一)各種儀器都要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標籤、實物統一,每學期清點一次,每年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新添儀器及時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儀器設備、試劑應分類存放,定位入櫥,陳列有序。按儀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避光等工作。

(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專室專櫃保管,專人專鎖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使用制度。

(四)儀器外借、報損、報廢要辦理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

(五)教師演示實驗需用儀器,先填寫實驗通知單,管理員按單做好準備,實驗後,管理員及時驗收,如有損壞,合理處理。

(六)學生實驗準備好後,實驗員應試做一遍,確保實驗現象明顯、實驗成功。

(七)經常做好實驗室衞生、保管工作,每學期對儀器、試劑清理一次,並將情況向領導彙報。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23

一、實驗室內實驗剩餘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學物品總量不超過5公斤,由專人保管;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存放。

二、實驗室內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實驗室現場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怕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熱易蒸發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與易燃燒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

五、往容器內灌裝較大數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六、實驗室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小量開始,同時採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設備。

七、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生的作業時,都應在通風櫥通風良好處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以防對人的傷害。

八、在實驗中對有可能發生燃燒、爆炸的藥品,需視性質、數量情況,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能進行作業。

九、禁止將汞、酸、鹼、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學藥品一經放置於容器後,必須立即貼上標籤,如發現異常,應檢驗證明或詢問保管人員,不得隨意亂丟亂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處理。

十一、不能繼續使用和保管的藥品,應按規定及時處理或銷燬。

十二、在實驗台的範圍內,不應放置任何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三、要建立健全各種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化學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並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守,防止因急於求成或思想麻痺而不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以及違反化學物品保管使用制度,而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

十四、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工作台上吃東西和利用實驗器皿做食用工具。

十五、實驗室內的用電量不許超過額定負荷,嚴禁使用普通金屬代替保險絲。水、電用後應立即關閉。

十六、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做好滅火準備。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24

在化學實驗中,經常使用各種化學藥品和儀器設備,以及水、電、煤氣,還會經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壓、真空、高電壓、高頻和帶有輻射源的實驗條件和儀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會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負責人為主的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一、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要按照旅順口區制定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二、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乾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三、化學藥品由化學實驗員專管。

四、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並採用科學的保管辦法。化學藥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蝕性,有的易變質,因此應妥善保存,保存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防潮解。對吸水性、吸濕性強的或與CO2反應的物質儘量少與空氣接觸。如:強鹼、P2O5、濃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鹼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風化。對常温下易失水的物質應密封放在陰涼處。如:碳酸鈉晶體等。

3、防分解。對見光受熱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於陰涼或黑暗處。如:AgNO3、濃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氫氨。

4、防氧化。強還原性物質應密封防止與空氣接觸。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還原劑防止其氧化如二價鐵鹽溶液保存時可加入少量鐵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絕空氣,如鈉、鉀保存在煤油裏。

5、防粘連。防止玻璃與強鹼性物質反應而粘連。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蝕。防止橡膠被強氧化性物質腐蝕。如:HNO3、KMnO4等。

7、防揮發。對揮發性強的應密封放在陰暗處。如:濃HNO3、濃鹽酸、濃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態有機物。

8、防水解。配製易水解的物質應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製時加鹽酸。

9、防污染。對有毒性的物質應採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發生。實驗時要常備沙土濕布等。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櫃,加鎖防範。

2、互相發生化學使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並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温、潮濕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並要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櫃)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燬,銷燬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7、劇毒藥品,用後剩餘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櫃)。

8、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餘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櫃)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500g,溴100g,濃硝酸和濃硫酸1000g,工業乙醇5Kg。

六、學校應成立專門安全檢查小組,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核對化學藥品賬物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特別是對危險化學藥品要逐一清點,對劇毒化學藥品要定期稱重。

國中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25

1、教師使用實驗室應提前一週向實驗教師申請並登記。

2、教師使用實驗室前必須熟悉實驗室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和規範,若違規操作造成的事故和後果,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3、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有老師帶領,不能擅自進入實驗室,若有違犯,一切責任全部自負。

4、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嚴格服從老師的安排和指導,若不聽從指導所造成的事故和人身傷害等,全部後果自負並嚴肅追究責任。

5、愛護實驗室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搬動實驗室固定設施如實驗桌椅、實驗櫃等;嚴禁在實驗桌上寫字、塗畫。

6、實驗中所涉及的藥品、製劑和實驗材料,必須在實驗教師的'統一管理下按規範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隨意取用。

7、實驗中應儘量節省實驗藥品,不混用、傾倒、任意處置等。

8、實驗室內嚴禁打鬧、嬉戲、推撞,進出過道要禮讓、慢行,避免擁擠造成傷害事故。

9、嚴禁攜帶任何食品、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實驗室,避免中毒、傷害等事故發生。

10、實驗室中若發生特殊危急情況,需保持鎮定,不要慌張,在老師的統一指揮下依次從前、後門疏散至安全地帶。

11、實驗室使用完畢,務必關閉好門窗、電源、水閥,避免失竊、火災、水災等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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