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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統計管理制度(通用9篇)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通用9篇)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 篇1

數據中心作為主機託管的提供者,應盡力保障數據中心環境中的網絡設備和服務器能夠穩定、可靠地運行,從而達到高水平的管理,向客户提供高質量的服務。作為數據中心的客户,有責任和義務來了解數據中心的管理制度,並遵守數據中心的有關規範,從而確保數據中心的正常運作,也為保障客户系統的安全運行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和基礎。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通用9篇)

一、安全保密制度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密規定。

(2)不得泄露有關數據中心的機密信息、數據以及文件等。

(3)不得泄露服務器客户資料如賬號、密碼等信息,嚴禁盜用其他客户的賬號和IP地址。

(4)未經授權,任何人都不得進人數據中心非公開區域,不得接觸和使用數據中心或其他客户的設備,不得干擾和妨礙數據中心或其他客户的正常工作

(5)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換機房內網絡及服務器等設備的安裝環境,不得擅自更改網絡及服務器等設備的各項參數。

(6)嚴禁隨意挪用、變換和破壞機房內的公共設施。

(7)配合數據中心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如有違反安全保密制度的情況,將視其情節輕重,根據數據中心管理規定,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處理。如果該行為構成犯罪的,將交由公安檢察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客產出入機房制度

1.進出機房的管理制度。

①嚴禁攜帶照相機、攝像機及強磁物進人機房。

②機房內嚴禁吸煙,不得亂扔廢棄物。

③請穿鞋套進人機房,出門時,請將使用過的鞋套扔到指定的地方。

④禁止客户在機架以外的地方放置機器設備,禁止私接電源。

⑤對違反本管理規定造成的後果和損失,該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機房出人證管理規定。

①用户在簽署託管合同後可至數據中心客户服務機構辦理託管機房出人證,具體需要l張照片、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單位介紹信。由證件持有者在有效期內專人使用,用於日常系統維護。注意:每個託管用户只允許辦理2張機房出入證(個人用户僅限1張)。

②此證件只為數據中心客户辦理。

③出人證僅供持證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④持證人若不慎將證遺失,應及時通知客服人員,重新辦理。

⑤用户維護人員人事變更,應及時到客户服務部辦理出人證註銷、變更手續,若由於用户原因導致出入證人證不符,延誤維護工作,或維護人員離職不通知數據中心而導致離職人員對服務器操作而出現的問題,責任由用户自己承擔。

⑥如遇緊急情況,經數據中心主管的認可後,緊急維修人員必須提供有效證件方可進入。

⑦臨時無證維護人員進入機房,須事先由客户發介紹信、證明(內容應包括:進入機房的事由、時間、人員姓名、有效證件號碼和加蓋公章等相關信息)至數據中心客服機構,得到批准後,方可進人。

⑧若用户出入證遺失,應攜帶本公司介紹信(並註明已遺失)及時到數據中心客户服務登記註銷,並補辦出入證。

⑨用户合同終止時,應將機房出入證退回數據中心客户服務機構,進行註銷。

⑩對違反本出入證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數據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設備進出規定。

①新用户在服務器上架前,應提前24小時和業務人員確認是否已經將《數據中心託管開工單》下到IDC機房,以便機房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準備工作。

②用户服務器進人機房前應去除包裝箱等紙質材料,並由機房管理人員根據工單進行驗收並確認,無關設備一律不得進人機房。

③原則上一台服務器只允許分配一個IP地址、一個網絡端口。如有特殊情況,以合同規定為準。

④客户撤機應向客服人員提供設備清單,客服人員收到撤機清單後,依據設備清單檢查用户設備(包括設備型號、數量),開具"出門條",用户方可搬出機房。

⑤客户需搬出設備檢修或更換設備時,應將印有身份證複印件及蓋有公司公章的搬機申請文件交客服部,申請文件內容要求有:單位名稱、設備型號、數量、搬機日期、搬設備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客服人員檢查用户設備與內容一致,開具"出門條",用户設備方可搬出機房。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 篇2

一、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電子政務應用水平,加強數據管理,明確數據傳輸、數據檢查、數據庫管理、數據安全工作的責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數據傳輸是指我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批量信息數據或規定信息數據的發送、接收過程;數據檢查是指對要發送數據和已接收數據的正確性、完整性、邏輯性檢查;數據庫管理是指對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屬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數據庫的管理;數據安全是指對於數據傳輸和數據庫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信息中心(含信息化歸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信息中心)負責牽頭實施數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各工作部門應加強數據錄入、數據更新工作,不斷提高數據應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關數據管理和質量保證工作。

四、數據傳輸

(一)信息中心應落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網絡維護人員,明確管理責任,每日對網絡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如實記錄網絡運行日誌,發現網絡運行故障及時予以排除,確保工商行政管理網絡通暢運行。網絡運行日誌應包括運行日期、各個端口運行狀況、服務器工作狀況、通信設備工作狀況、故障處理排除情況、責任人員簽名等內容。

(二)網絡維護人員對要發送信息、數據應進行最後檢查,對有缺、錯、漏項的應要求錄入部門進行補正,對違反網絡安全有關規定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應拒絕發送。信息數據發送完成後,應及時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網絡維護人員應及時對接收數據進行檢查,發現數據益出、數據斷點、接收失敗應及時排除問題並通知發送方重新發送,確保數據庫的完整。

(四)不經過網絡維護人員處理的直報信息、數據,由發送部門和接收部門按照上述要求進行處理,網絡維護人員應給予技術幫助。

(五)在啟動應急預案時,網絡維護人員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確保網絡暢通並及時發送、接收信息數據。

五、數據檢查

(一)各級信息中心應按照《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數據質量檢查制度》規定的辦法,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數據質量檢查,通過堅持不懈的開展這項工作,促進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數據質量的不斷提高。

(二)數據檢查項目,應根據上級金信工程建設要求和本地開展電子政務建設的實際,針對存在的問題具體擬訂。

(三)對於在數據檢查中發現的數據質量問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及時通報相關單位進行補正和重傳,相關單位接到通報後,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和重傳工作,確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不能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的,應及時報告上級信息中心,並組織力量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補正和上傳工作。

(四)對於在檢查中發現的擅自改變數據指標體系,擅自違反或擴大數據指標邏輯內涵進行處理的數據,應比照前款規定及時予以糾正和補傳。

(五)各有關部門對於數據質量檢查和補正上傳工作應當積極配合,不得設置人為障礙或無故拖延。

六、數據庫管理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信息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對數據庫的管理,數據庫管理人員應明確管理職責,定時對數據庫進行檢查,檢查情況應記入運行日誌。

(二)數據庫管理人員應視工作量情況,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每1~5天進行一次數據備份。不得因數據備份不及時、不完整造成工作損失。

(三)數據庫管理人員發現數據庫不安全隱患或病毒威脅時,應採取措施加以預防或制止,必要時可以切斷用户接入並向有關領導報告,安全隱患或病毒威脅消除後,應及時將切斷用户接入。

(四)計算機使用人員應自覺接受數據庫管理人員的監督,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錄入、傳輸、查詢、保存涉密信息數據,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安裝、運行涉密程序、軟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計算機聯接、訪問涉密信息網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下載、安裝、使用與工作無關的程序、軟件。

(五)數據庫批量錄入、查詢必須做好書面記錄,如實記載錄入查詢的時間、數量、錄入查詢人姓名等有關情況。

(六)數據庫中的過期、宂餘數據每半年進行一次清理,清理中發現需要刪除的數據,應書面報省局信息中心,經核對批准後方能進行。未經正式批准,不得擅自刪除數據。

(七)數據庫上傳和接收數據,按照本規定第四條辦理。

七、各級信息中心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工商行政管理數據標準的貫徹執行。在應用中發現數據指標體系有不滿足、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問題,應及時書面報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統一做出修改。不得擅自增加、減少或改變數據結構。

八、數據管理責任

(一)因違反上述規定導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許可出現過錯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許可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違反上述規定導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出現過錯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因違反上述第四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造成泄密的,依據國家安全保密和計算機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違反上述規定,視情況每次扣減該單位績效分1~5分,個人責任的追究辦法,由被扣分單位研究決定。

九、本規定適用於我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各類信息數據管理。

十、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為規範公司數據備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數據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物制訂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有電腦使用權限的員工

第二章備份制度和要求

2.1根據公司情景備份的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

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服務器數據等;

2.2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把電腦內的不可外泄的數據進行加密,設置10位以上的密碼,密碼3個月要進行更換;

2.3除臨時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夾的形式分類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夾,然後把相應的文件放到不一樣的文件夾中;

2.4網絡管理員將在服務器上為每個有電腦的員工建立文件夾,並分配用户名和密碼(每人都有自我的用户名和密碼),員工在自我電腦上經過網絡,輸入自我用户名和密碼即可看到屬於自我的文件夾,打開此文件夾後把自我電腦內整理出的文件夾全部拷貝到此文件中,拷貝的週期是每週至少一次;

2.5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等,將進行嚴肅處理;

2.6網絡管理員會抽查員工備份數據的日期,如發現一週以上未上傳數據將進行警告,一個月未上傳數據的將進行問責;網絡管理員把員工上傳的數據進行備份,備份到另外介質,如硬盤、移動硬盤、光盤等;

2.7系統工程師負責ERP、OA數據的每日備份,備份數據的副本會保存到安全介質中;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信息部。如有未盡事宜,報請公司總經理後執行。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 篇4

為強化工業統計基礎工作,規數據採集程序,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更地發揮統計的信息、諮詢和監督作用,提升統計服務功能,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工業統計基層數據採集圍是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__萬元及以上並已納入名錄庫管理的工業企業法人單位,對轄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法人單位按照在地原則進行數據採集。

第二條統一對納入企業一套表圍的調查單位進行數據採集,要求基層企業獨立、自行上報各類統計報表,不得虛報、瞞報和代報,嚴格執行工業統計報表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統計機構的相關要求,全面、準確、及時地上報各種工業統計報表。

第三條基層企業根據工業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利用工業“企業一套表”聯直報數據採集平台,按規定時間分年度、季度、月度自行上報相關數據,每一個報表企業需要填報多種表式,進行集中採集。

第四條要及時對沒有報表的企業進行催報,並做催報記錄,對不配合報表及屢次遲報的企業要通過重點執法檢查予以理順,在數據採集時排除人為干擾,從源頭上保證數據質量,平台數據,要做到隨報隨審,對發現有問題的數據,要及時進行查詢,確保基層數據上報質量。

第五條基層企業作為統計數據採集對象,要按照統計法律法規要求設置原始記錄和統計台帳,做到台帳數據與統計報表數據、原始記錄相互銜接一致,帳內相關指標數據必須合乎邏輯。

1、原始記錄包括:產品(商品)生產(經營、銷售)方面的記錄;商品購進(成本、運費)方面的記錄;原材料、燃料、動力、商品購進方面的記錄;財務收支方面的記錄等。

2、統計台帳包括:生產、銷售總值統計台帳;產品產量或銷售類值台帳;主要經濟指標統計台帳;工業增加值統計台帳;原材料、庫存材料台帳;財務收支統計台帳等。企業應創造條件建立電子統計台帳。

第六條企業報表人員應具備一定的電腦、絡知識和操作技術,能熟悉使用電腦設備登陸工業“企業一套表”系統,平台數據在國家局審定通過後,自行打印紙介質報表,由報表人、統計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存檔備案。

第七條基層企業應建立健全工業統計電腦使用規章制度,安裝防火牆,維護電腦設備和定期殺毒,保證報表期間電腦設備的穩定運行和上報工業統計數據的安全。

第八條工業企業聯直報要堅持不在基本單位名錄庫的企業不得填報數據,堅持由企業獨立報送真實的統計數據,堅持由企業自己上報聯直報數據,堅持由企業修改差錯或填補不完整報表的原始數據。

第九條在數據上報前,一般報表由分管局長審核後進行上報。重要報表、重要數據報由局長審核後上報。

第十條對上報的各期工業統計數據,在未經國家局審核認定前,一律不得對外提供和使用,特別是涉及到企業單家的數據不得對外提供。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 篇5

1、由網管員負責建立數據備份系統,防止系統、數據的丟失。由專人負責數據備份工作,並認真填寫備份日誌。

2、一旦發生數據丟失或數據破壞等情況,必須由網管員進行備份數據的恢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或更大的損失。

3、數據備份的主要內容為:網絡服務器端操作系統、系統及應用軟件、數據庫信息、網站信息、文檔數據庫、共享資源平台。

4、備份具體工作為將以上信息存儲於磁介質及光盤上。

5、文件服務器實行雙硬盤同時工作,硬盤問做鏡像備份。

備份的時間為:

網絡操作系統每月底備份一次:

應用系統每次修改後備份一次,並保留最新的版本:

每星期備份服務器上的用户數據:

每月將用户數據刻錄到光盤,作為歷史數據保存:

如遇系統由重大改動或更新,需在改動之後當日進行備份

6、數據備份由網絡系統管理員負責實施。並記錄下備份的內容、時間。

7、備份數據及相關的數據檔案統一保存在網絡管理中心。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外借。

8、如遇服務器遭受攻擊或網絡病毒,造成數據丟失或系統崩潰,需要進行數據恢復,需由網絡通管理員執行恢復程序。同時將具體情況做記錄。

9、數據備份和數據存儲用的磁介質要嚴格管理、妥善保存。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使得在信息系統使用和維護過程中不會造成數據丟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技術管理部及相關業務部門。

第三條管理對象

本制度管理的對象為公司各個信息系統系統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和各個信息系統使用人員。

第二章數據安全管理

第四條數據備份要求

存放備份數據的介質必須具有明確的標識。備份數據必須異地存放,並明確落實異地備份數據的管理職責。

第五條數據物理安全

注意計算機重要信息資料和數據存儲介質的存放、運輸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證存儲介質的物理安全。

第六條數據介質管理

任何非應用性業務數據的使用及存放數據的設備或介質的調撥、轉讓、廢棄或銷燬必須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逐級審批,以保證備份數據安全完整。

第七條數據恢復要求

數據恢復前,必須對原環境的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有用數據的丟失。數據恢復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數據恢復手冊執行,出現問題時由技術部門進行現場技術支持。數據恢復後,必須進行驗證、確認,確保數據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八條數據清理規則

數據清理前必須對數據進行備份,在確認備份正確後方可進行清理操作。歷次清理前的備份數據要根據備份策略進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並確保可以隨時使用。數據清理的實施應避開業務高峯期,避免對聯機業務運行造成影響。

第九條數據轉存

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數據管理部門需與相關部門制定轉存方案,根據轉存方案和查詢使用方法要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轉存,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通過有效的查詢、使用方法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轉存的數據必須有詳細的文檔記錄。

第十條涉密數據設備管理

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本公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本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送修前,需將設備存儲介質內應用軟件和數據等涉經營管理的信息備份後刪除,並進行登記。對修復的設備,設備維修人員應對設備進行驗收、病毒檢測和登記。

第八條報廢設備數據管理

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設備中存有的程序、數據資料進行備份後清除,並妥善處理廢棄無用的資料和介質,防止泄密。

第九條計算機病毒管理

運行維護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範工作,建立本單位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經常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發現病毒及時清除。

第十條專用計算機管理

營業用計算機未經有關部門允許不準安裝其它軟件、不準使用來歷不明的載體(包括軟盤、光盤、移動硬盤等)。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技術管理部負責制定、解釋和修改。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 篇7

為規範對數據電腦的使用管理,保證中心數據計算機安全、高效地運行,加強對電腦資料與數據文件的保管、保密和電腦維護工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1、將數據電腦落實到職責人,數據電腦職責人負責設置進入電腦的密碼和進入電腦文件的使用權限,負責人將要做好電腦數據的保密、保管和軟硬件的維護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換不一樣保密方法或密碼口令。

2、使用權限規定,本數據電腦,使用前需向該電腦負責人報告並説明理由。同時該機只允許本部門人員使用,嚴禁外人或外部門人員使用本中心數據電腦。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的,必須經中心領導許可,方可使用。

3、在使用該機作心理測評時,需登記“數據機使用備案單”經批准,方可使用。測評過程中應由中心工作人員全程陪同並給予指導。

4、電腦操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庫升級、補丁包更新,關掉不必要的端口。該機不能使用其他機子的存儲介質如MP3、U盤、移動硬盤等,並不允許聯網除需上傳數據,為保證數據的安全,未經中心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刪除、更改、拷貝、打印、輸出各種保密數據和相關資料。

5、受測試人員需在教師的指導下使用,並聽從中心教師相關安排。

6、受測試人員在做完測試後不得進行其他操作,應立即向教師報告並離開計算機,等待教師進行數據分析。

7、受測試人員有權知曉本人相關測試結果的解釋,但要查看原始數據分析資料需經中心領導批准。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通過對溝通管理、信息管理、數據管理,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及反饋有關信息,開展數據統計和分析,識別改進的機會,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持續的適宜和有效。

2、範圍

適用於對內、外部信息的管理以及對數據分析的管理。

3、職責

3.1總經辦是本公司信息和數據分析的管理歸口部門。負責有關質量管理體系的信息管理、外部有關信息數據收集和分析管理。

3.2各職能部門根據其職能管轄範圍,收集和分析相關信息、數據,並實施管理。

4、程序

4.1溝通管理

4.1.1總經辦是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依此建立的信息網絡構成了內、外部溝通的系統,通過內外部溝通實現本公司質量管理活動。

4.1.2各部門負責按本規定要求,開展內外部溝通活動,實施信息管理和數據分析、處理和利用。

4.1.3內部溝通

a)內部溝通的形式:

縱向溝通:適用於在行政、業務管理中上下級之間的信息流傳遞。主要溝通形式有員工大會、經理例會、工作會議、請示彙報、文件、報表;

橫向溝通:適用於在業務管理中同級之間的信息流傳遞。主要溝通形式有內部網絡、電活、內部刊物、工作聯繫;

員工大會--向全體員工通報公司經營活動信息、傳達各項政策法規、下達經營工作和質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實施思想意識教育、宣傳滿足法律、法規和顧客要求的重要性;

經理例會--總經理了解各分管副總經理及各部門的階段工作內容和工作進展情況,佈置工作任務、處理落實措施、檢查貫徹執行

工作會議--向下屬傳達公司政令、工作要求。佈置階段工作任務、處理問題、障礙,落實實施方案、檢查實施效果;

請示彙報--超出自已的職責權限範圍,需要得到上級指示後才能進行工作的,應向上級請示。下級應當向上級彙報下列事項:上級佈置的工作及交辦事項的完成情況、在質量活動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難點、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請示彙報的方式有口頭或書面請示彙報;

內部網絡--發佈共享信息,實現行政、業務管理溝通;

內部刊物--是公司信息交流平台,傳佈企業文化、宣揚公司經營理念、發佈行業信息,開闢內部論壇,提供綜合信息;

文件溝通--總經辦以行政文件的形式向各部傳達有關政策、董事會或公司的工作要求。實現上下信息的傳遞溝通;

表式文件溝通--公司的表式文件根據其作用不同,可分為業務報表和體系表式二大類,執行《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設計並規定業務報表及其傳遞要求,實現業務和體系信息的溝通和傳遞。

4.1.4外部溝通

通過外部溝通,瞭解和掌握顧客的需求、市場需求和市場動態,並及時將顧客的需求轉化為對服務質量控制的要求。

4.2信息

信息是以事實為依據,實施質量管理、進行決策的基礎資源,信息由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構成。

4.2.1信息源的分類

a)內部信息源:來自公司內部的信息;(管理活動、內部溝通的信息)

b)外部信息源:來自公司外部相關方的信息(供方、顧客、合作者或社會等方面的信息)。

4.2.2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a)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

b)市場情報和業內動態的信息;

c)相關方的信息:

供方的信息(物資供方、施工方、提供服務供方的資信、能力、業績)

投資商、業主、社會的信息(需求、期望、社會發展及趨勢)

d)顧客對本公司提供的工程產品、營銷服務的評價信息(顧客滿意、顧客投訴、顧客建議)。

4.2.3內部信息主要包括:

a)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貫徹、實施方面的信息;

b)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方面信息(內審、管理評審);

c)工程產品質量的監測及其分析、處置方面的信息;

d)營銷服務過程及服務質量的監測及其分析、處置方面的信息;

e)開發項目調研、策劃方面的信息;

f)工程產品特性、服務特性實現及其開發策劃方面的信息;

g)工程產品質量動態、銷售動態分析及其控制方面的信息;

h)持續改進,糾正和預防措施及實施方面的信息;

i)員工的信息(員工滿意及合理要求);

j)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3信息的管理

4.3.1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各自職責範圍內相關的信息。

4.3.2信息的識別

a)信息的形式可以是書面材料及其他介質形式;

b)對收集的信息,收集部門應進行核證,把由於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真信息篩選剔除,保證傳遞信息的真實性。

4.3.3信息的分類

根據信息的特徵及其對質量活動的影響程度,信息可分為常規信息和異常信息。

a)異常信息

重大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單位)

突發性事件且構成對公司的聲譽和形象影響的事件;

違反有關管理規定構成的責任事故(質量、安全);

顧客投訴或抱怨並已構成嚴重不合格事件;

體系發生嚴重不合格。

b)常規信息

經營活動、質量活動中獲取的大量的非異常信息。

4.4信息的受理和處置

4.4.1常規信息的受理和處置

a)常規信息發生後,應按相關質量活動的規定進行溝通和傳遞。由相關職能部門處理並作好記錄;

b)對於本部門無法處理或必須跨部門銜接的,信息獲得部門應以信息單報總經辦,由總經辦組織協調處置;

c)信息的溝通和傳遞

由上向下傳遞的信息: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層層向下傳遞,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由下往上傳遞的信息:經主管部門審核後逐級向上傳遞,由職能管理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橫向傳遞的信息: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按質量活動規定的`溝通渠道,在相關部門間交流。

4.4.2異常信息的受理和處置

由信息獲取部門編制信息單:

a)顧客投訴--報營銷部受理處置;

b)工程質量、安全質量事故--報工程部處置,處置部門必須在二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工程部應即時報總工辦、總經理;

c)其他信息--由總經辦受理處置。異常信息處置部門必須在受理後24小時內進行處理;

d)異常信息的全部處置資料必須報總經辦備案。

4.5數據分析

數據即量化信息。對量化信息的開發和利用,應採用數理統計技術,從中尋找數據變化的規律。

4.5.1數據的範圍

數據主要來自對市場的調研和預測、體系運行過程的監視和分析、工程建設管理營銷過程的監測和分析、工程產品和服務結果的監測及分析、顧客反饋的統計和分析等活動。

4.5.2數據的收集

通過信息網絡渠道,系統地收集數據,應做到:準確、完整、及時。使數據能如實地反映客觀事實的特徵及變化情況,便於及時分析、有效地確定並採取改進措施。減少或避免損失。

4.5.4數據的分析和利用

執行《統計技術的應用》的相關要求,對收集的各類數據正確運用數理統計技術進行數據分析,尋求數據變化的規律,以便在以下方面提供證實或應用;

a)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識別體系持續改進的機會;

b)銷售趨勢以及對營銷策略的調整;

c)顧客滿意程度與公司管理目標的符合性,以及識別顧客的期望並轉化為管理和工程技術控制要求,持續提高工程產品質量;

d)質量意識、經營理念與市場規律的符合性,以及企業文件建設;

e)持續改進的有效性的必要性;

f)對供方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戰略上的調控;

g)經營活動的決策。

4.5.4信息、數據管理有效性評價

a)部門應定期向職能管理部門提交各類報表、分析報告。職能管理部門應進行彙總、分析、提煉、積累素材,呈報總經辦備案,提供高層領導決策;

b)總經辦應於每年十二月份定期評估信息管理在質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找出存在的問題,持續改進信息管理工作。

4.6有關信息及數據按《記錄控制程序》,由相關部門予以保存。

5、相關文件

5.1記錄控制程序dh/qp-4.2.4

5.2與顧客有關要求的評審程序dh/qp-7.2

5.3統計技術的應用dh/qc-8.4-01

6、相關記錄

6.1信息單qr/zb-35

數據統計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用户基礎資源信息的管理,保證測量室機線系統資源數據的完整、準確、規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測量專業的日常裝機、拆機、移機、改線、變更服務性能、工程配合等相關基礎數據變更的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已下發的測量專業各項規定與本規定有衝突之處,應以本規定為準,本管理規定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在公司網運部。

第二章基礎數據管理規定

第四條機線系統資料數據的錄入、修改必須由測量室A級權限專人操作,系統具體操作人員應切實做好用户帳號名及密碼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公開密碼。一人一帳號,每人以自己的帳號登錄進行操作。對引起資源數據丟失、錯誤等責任的追究,以記錄在操作日誌中的登錄帳號為準。

第五條測量室其他人員或工程施工單位人員不得對系統數據進行錄入和修改。

第六條測量人員必須嚴格按數據規範內容錄入機線資料。

1、普通用户及ISDN用户錄入:用户基礎信息、設備號資料、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

2、ADSL用户錄入:用户基礎信息、設備號資料、ADSL相關資料、DSLAM端口資料、總配線架內板資料、總配線架外板資料、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

3、小靈通基站錄入:用户基礎信息、設備號資料、基站編號、網管編號、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

4、小交換機用户錄入:用户基礎信息、設備號資料、引示號資料、測試號資料,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

5、專線用户錄入: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同時填寫專線用户卡片及專線順號本)

第七條對於新增用户類型或服務性能由網運部負責組織編寫相應的數據規範,由運營服務支撐中心在系統中予以完善,以解決一線人員錄入需求。

第八條測量員原則對無工單施工不予配合,特急情況無施工工單的,必須有有關處室批文及分公司主管局長的簽字方可配合,待正式工單下發及時將相關數據錄入系統。

第九條測量室豎列資源的管理。

1、測量員嚴格按配線架包列維護內容對豎列資源進行管理,根據包列維護週期完成所有配線架大列的核帳工作。

2、測量班長每月對班組人員所包豎列帳、實相符情況進行檢查,每列核實兩塊保安接線排,帳、實準確率100%。

3、在對線路調區、割接、改線工程驗收時,要求測量員按工程隊提交的配線表資料在配線架豎列與工程人員共同進行號碼核實,必須保證工程資料的準確率達到100%。

4、杜絕拆機不拆線。

5、測量員配合外線人員障改局線時,改線後按規定時限在系統中錄入新局線位置並標註原局線線對的故障類型。(故障類型分類及標識:FD-斷線、FE-地氣、FSC-小混線、FC-混線、FMC-串電、FR-串音、FN-雜音、FINS-絕緣不良)

第十條交接箱配線資料的管理

1、測量員配合外線人員裝、拆、移改工作中,對經過交接箱到分電的線路必須要求外線人員提供交接箱配線資料,對無配線資料的報竣不予配合。

2、測量員在工程驗收中發現工程資料不準;配線資料不全或出現重帳現象必須責成施工人員重新核查。

3、測量員在日常維護工作中發現配線資料短缺或重帳的現象應

先做記錄,待外線人員到交接箱時配合查找核實並及時錄入系統。

4、測量員配合外線人員障改配線時,改線後按規定時限在系統中錄入新配線位置並標註原配線線對的故障類型。(故障類型分類及標識同第八條中第5項)。

第三章基礎數據變更時限規定

第十一條測量室內當日發生的裝機、拆機、移機、更改設備(含障礙改線)位置機線資料的錄入時限≤24小時。

第十二條測量室內當日發生的改名、過户、增、刪、改服務性能機線資料的錄入時限≤48小時。

第十三條測量室工程調區、割接、改線資料增、刪、改錄入時限≤72小時。

時限説明:測量員從接到施工人員提供的已驗收過的配線表(局、配線資料準確率應達到100%)至相關工程資料全部錄入時止的時限≤72小時,在此期間發生的相關資料信息變動由測量室工程配合人員負責在配線表中填寫資料變動情況。

第十四條測量室豎列機線資料帳、實相符率100%。

第十五條交接箱配線,機線資料帳、實相符率≥98%

第四章基礎數據分級核查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通過測量員自查——測量室班長核查——各分公司管理人員檢查——網運部定期抽查的分級檢查方式確保用户機線資料準確。

第十七條測量室資料錄入人員負責對當日內發生的數據增、刪、改情況進行核實確認。

第十八條測量班長每週對本測量室內發生的資料增、刪、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確認無誤後將相關資料留存(施工單及相關帳改依據表格保存期限為一年)。

第十九條測量班長每月對本測量室內發生的工程資料進行全面抽查,確認無誤後將相關配線表資料留存(保存期限為一年)。

第二十條分公司專業管理人員每月對本分公司內各端局的機線資料增、刪、改情況進行檢查,一個端局檢查一列,帳、實相符率100%。

第二十一條公司網運部不定期對各分公司測量室的機線資料增、刪、改情況進行抽查,每次抽查一列,帳、實相符率100%。

第五章其他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條測量員在配合外線人員施工中,根據施工者提供的交接箱號,分配相應的交接箱局、配線位置,同時在相應的設備位置作預佔處理,避免資源的重複佔用。

第二十三條測量員在與外線人員進行各類配合工作中,對發現的線路故障,測量員應及時在機線系統中錄入線對的障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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