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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管理制度(通用9篇)

培訓管理制度(通用9篇)

培訓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使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創新化、強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員工培訓考核方法。

培訓管理制度(通用9篇)

一、培訓領導機構

各單位上報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審定後實施,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並全面負責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安環知識標準

1、掌握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和公司安環的規章制度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2、懂得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工藝及主要設備概況。

4、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崗位的儀表設施、防護裝置、安全裝置等。

5、能準確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規程。

6、掌握一般職工的安環職責。

(二)生產技術和工藝知識標準

1、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掌握本單位和本崗位工藝流程知識。

3、懂得設備性能、原理、維護保養及操作。

4、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防塵、防毒知識。

5、做到“四懂”,即懂知識、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只從安環知識和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加以考核。

1、各單位根據培訓時間要求組織培訓,結束後由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出題考試,並負責考試管理和試卷評閲工作,全過程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試成績彙總各方面評定出優(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並按單位(可按車間統計)算出優秀率和及格率,評閲完畢後公佈結果,並整理上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特殊情況下考試成績評定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變的形式)。

3、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負責對各廠進行培訓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

(1)及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單位負責人人民幣200元,凡成績達95分以上的員工,將給予50元的獎勵。

(2)凡未及格人員進行待崗1—2個月處理,限期學習補考,期間只發個人崗位工資的60%,補考合格後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3)對及格低於80%的,處罰其單位負責人200元。

4、各單位根據培訓及考核情況,按10%的比例,評選“崗位操作能手”,“最佳學習標兵”,“最佳創新成果”等,評選可個人申請或車間申報,經厂部審核,再上報公司審批。評選採用“逐級遞減法”確定人員,除發給榮譽證書外,還給予獲得者50元獎勵。

四、本考核辦法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2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採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脱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範。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係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係,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願望和條件,利用業餘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彙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並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准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於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並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餘時間,如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後,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脱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項目。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範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彙總。並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以公司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於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准。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並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後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後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後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鑑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於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培訓管理制度 篇2

一、培訓領導機構

各單位上報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審定後實施,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並全面負責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安環知識標準

1、掌握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和公司安環的規章制度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2、懂得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工藝及主要設備概況。

4、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崗位的儀表設施、防護裝置、安全裝置等。

5、能準確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規程。

6、掌握一般職工的安環職責。

(二)生產技術和工藝知識標準

1、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掌握本單位和本崗位工藝流程知識。

3、懂得設備性能、原理、維護保養及操作。

4、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防塵、防毒知識。

5、做到“四懂”,即懂知識、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只從安環知識和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加以考核。

1、各單位根據培訓時間要求組織培訓,結束後由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出題考試,並負責考試管理和試卷評閲工作,全過程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試成績彙總各方面評定出優(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並按單位(可按車間統計)算出優秀率和及格率,評閲完畢後公佈結果,並整理上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特殊情況下考試成績評定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變的形式)。

3、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負責對各廠進行培訓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

(1)及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單位負責人人民幣200元,凡成績達95分以上的員工,將給予50元的獎勵。

(2)凡未及格人員進行待崗1—2個月處理,限期學習補考,期間只發個人崗位工資的60%,補考合格後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3)對及格低於80%的,處罰其單位負責人200元。

4、各單位根據培訓及考核情況,按10%的比例,評選“崗位操作能手”,“最佳學習標兵”,“最佳創新成果”等,評選可個人申請或車間申報,經厂部審核,再上報公司審批。評選採用“逐級遞減法”確定人員,除發給榮譽證書外,還給予獲得者50元獎勵。

四、本考核辦法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培訓管理制度 篇3

1、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的《建築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理解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

(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資料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潛力。

(1)新工人務必進行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務必理解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務必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勞動保護的好處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項目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後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禮貌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狀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務必遵守的事項。

培訓管理制度 篇4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

成員:

各部門負責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衞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狀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安全培訓制度。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鐵路、交警、公安、消防、衞生、防疫、電力等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安全培訓制度。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廣播、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盤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㈠團委工作職責

1、利用廣播、櫥窗、板報、學生會、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資料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像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㈡保衞處職責

1、配合團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3、對在校外租住學生和騎自行車學生每月進行安全教育、檢查,並建立檔案。

4、重點對違紀學生進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㈢總務處職責

1、每週對各類管理人員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安全技能。

2、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衞生,不吃生、冷、過期、黴爛、變質食品。

3、教育學生買飯、打水要排隊,以免燙傷。

㈣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㈤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職責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潛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資料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㈥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潛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培訓管理制度 篇5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黑河學院人事處。

責 任 人:承辦人(A角、B角)、分管副處長、處長、分管副校長、校長、校長辦公會成員。

二、權力行使依據

(一)省教育廳關於教師培養培訓相關文件和通知。

(二)《黑河學院“”師資隊伍培養培訓規劃》。

(三)各系(中心、部)教師培養計劃。

三、培訓的組織與職責

(一)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教師培訓規劃的制定和組織管理工作。教學、科研、外事部門應給予積極的配合和支持。

(二)人事處的具體職責是:

1.根據教師的不同情況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切實做好教師培訓規劃,保證培訓經費的落實。

2.運用正確的政策導向,合理引入競爭機制,調動和提高教師培訓的積極性,完善教師培訓管理機制。

3.關心外出教師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積極配合接受單位做好工作。

4.明確學校教師培訓的責任,並納入對其工作實績的考核。

四、選派教師培訓的程序

(一)個人申請。

(二)各系(中心、部)、各處簽署意見,報人事處承辦人彙總。

(三)人事處承辦人將彙總的情況報處長審核。

(四)報主管校長審批。

(五)報校長審批。

(六)人事處承辦人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五、培訓形式和要求

(一)崗前培訓。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畢業分配進校的青年教師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分通識培訓和校本培訓兩部分。通識培訓的內容

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基礎知識、高等學校教育教學能力專題等內容,由黑龍江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負責培訓工作。校本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校史校規校情專題、教學與教學評價專題、教學實踐專題、科研方法專題等內容,由學校組織實施。參加培訓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方能申報教師資格和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二)進修學習。進修一般分單科進修與國內訪問學者進修,也包括短期培訓、獲得國家和省政府留學獎學金的教師外語第一次培訓等。進修分國內進修和國外進修。

外派進修以中青年教師為主,除新建專業外,學校原則上不再外派單科進修,且重點應選派在教學、科研和教書育人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優秀中青年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進修,要求申請者需具備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為學校級以上學科專業骨幹的講師,且近五年沒有任何形式的學習、進修經歷;40歲以下或無高級職稱的教師以及從事教輔、管理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派出從事訪問學者以及其他非學歷學位進修。

(三)提高學歷。是指自行報考國家統招研究生、在職攻讀研究生(含以畢業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博士學位,下同)。

1. 報考在職攻讀研究生的教師須符合國家有關報考研究生的政治、業務、身體和年齡等基本條件。

2.學校原則上不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如個別緊缺專業需以學校名義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研究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批手續,未按時辦理手續的一律不予補辦。

3. 教師與學校所籤合同規定的服務期已滿的,可自行報考統招研究生,但應在報考前向所在部門彙報,避免影響所在部門教學任務的安排。服務期未滿但在校工作時間已滿二年且符合國家報考研究生條件的,報考前須徵得所在部門同意並報學校審批後方可報考研究生,其中,實行人事代理的教師報考研究生(除學校同意報考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外)需辦理擬解除合同手續後方可報考。

4. 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研究生,須具有副教授職稱;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研究生,須具有講師職務。

六、培訓考核與管理

(一)教師培訓超過三個月,應按有關規定及培訓層次、形式的要求進行考核及鑑定,並記入業務檔案,作為職務任職資格、獎懲等方面的依據。外出培訓教師的考核主要由派送部門及接受培訓的單位負責。

(二)培訓時間為一學期(含)以上的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協議。未履行培訓協議即調離、辭聘或辭職的,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收回部分或全部培訓費,同時追繳違約金。

(三)參加培訓的教師要到本單位和人事處辦理請假手續,並自覺遵守進修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按時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經常與學校或部門保持聯繫,學習結束後及時返校銷假,接受教學等任務。

(四)參加進修學習的教師,外出應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培訓計劃,培訓結束後要帶回科研成果或書面彙報材料。培訓期間應完成學校規定的科研工作量。

進修者進修期滿後須回校工作,進修期間不得報考研究生。凡外派進修人員,應到人事處備案。

(五)學習期間,教師一般不得調整學習專業、時間及形式,如因工作需要確需改變的,須報經學校批准。

(六)教師培訓實行服務期制。

進修者回校工作實行2年服務期,學習期滿後如不回學校工作,需首先徵得學校同意,並向學校賠償違約金;進修者回校後若工作不滿2年要求調動,每提前一年調出(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須賠償違約金總額的1/2。如報考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則訪學、進修的履約責任合併計入研究生培養合同。

在職攻讀學位的教師實行服務期制。碩士、博士研究生服務期違約,需繳納違約金。學習期間教師自費出國、調離學校或辭職等,均按違約處理,應賠償違約金。如畢業後不回學校工作或回學校後服務期不滿離開學校的,每提前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須按比例賠償相應違約金。

(七)教師考取統招研究生,人事關係從學校轉出,畢業後願意返校工作,則按當年接收應屆畢業生的相應程序和待遇處理。

七、培訓保障

(一)學校設立師資培訓專項經費。學校從教育事業費用中,每年撥出一定數量的專款用於教師培訓,以保證教師培訓順利進行。

(二)國內進修學習所需培養費、住宿費學校不借支。凡經學校批准的進修學習,進修期間學校按學期報銷往返路費一次。進修結束後,憑進修結業證書、成績單和進修小結,到學校一次結算;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面試、複試等其他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八、費用資助

(一)教師崗前培訓的費用自理。

(二)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培訓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返校工作後,按協議約定報銷學費總額的100%;在職(脱產學習時間不超過一年)攻讀碩士學位的人員,學校不再報銷學費;經學校批准外出從事訪問學者的人員,學費由學校報銷。所有脱產學習時間超過一學期的人員(含出國進修學習)可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但學習期間不再享受崗位津貼。

取得博士學位並如期回校工作的教師,可向學校申請科研啟動費,額度和管理辦法與當年引進同專業博士相同。

在職攻讀學位期間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教師,可以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參加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三)職工在職報考各類成人學院以及考工定級培訓等所需的各種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九、監督檢查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執行規範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執行。

十、責任追究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違反規範權力運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執行

培訓管理制度 篇6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1、班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任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 24 學時。

2、所有新員工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

(1)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衞生法律、法規;

b、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衞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c、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d、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 、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2)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衞生狀況;

b、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

c、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3)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 8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b、崗位職責範圍,應知應會;

c、 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d、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培訓管理制度 篇7

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集團公司事故彙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培訓管理制度 篇8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單位)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培訓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和規範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上級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所有在崗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3、教育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防法規、消防知識和滅火逃生能力、崗位操作規程等。

4、新職工要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掌握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急救援,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演練及防範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5、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教育不能一勞永逸,必須經常不斷地進行。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已經掌握了的知識、技能,如果不經常使用,可能會逐漸淡忘;隨着生產技術進步,生產狀況變化,有新的安全知識,技能需要掌握;已經建立起來的對事故預防工作的深厚興趣,隨着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漠;在生產任務緊急情況下,已經樹立起來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發生動搖,安全態度會發生變化。因此,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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