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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康樂管理制度(精選3篇)

酒店康樂管理制度(精選3篇)

酒店康樂管理制度 篇1

1、部門安全組織制度

酒店康樂管理制度(精選3篇)

按照酒店羣眾性治安、消防組織的設置要求,在各部門和管區建立相應的安全組織及兼職的治安員和基幹義務消防隊員,形成安全保衞網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制,確保一方平安。

2、員工的安全管理

(1)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員工手冊》中明確規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酒店和部門組織的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宣傳教育及保安業務培訓和演練。

(2)員工應掌握各自使用的各類設備和用具的性能,在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的同時,嚴格按照使用説明正確操作,以保障自身和設備的安全。

(3)員工應熟悉崗位環境、安全出口的方位和責任區內的.消防、治安設備裝置及使用方法。

(4)員工應熟悉《保安管理》中制定的火災應急預案'和'處理各類刑案和治安事件的工作流程',遇有突發事件,應保持鎮靜,並按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妥善處理。

3、康樂場所安全管理

(1)康樂場所必須做到消防設備齊全有效,有兩個以上的出入通道,並保持暢通。

(2)嚴格按照治安主管部門發佈的娛樂場所治安管理條例經營,發生影響治安秩序的人和事,應立即採取措施制止和隔離,並向保衞部報告。

(3)營業結束時,應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酒店康樂管理制度 篇2

酒店管理制度規則是員工必須是員工必須遵守的規則,為配合前廳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員工的工作行為,特制定此制度。

1、誠實,是員工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以誠實的態度對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2、同事之間團結協作、互相尊重、互相諒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礎。

3、以工作為重,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是每位同事應盡的職責。

以上三條是每位服務人員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

一、考勤制度:

1.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晚9:30),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每位員工每月帶薪休假一天,其他工作日休息由部門經理安排。

2.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説明原因,經部門批准後方可休假。

3.病假須持醫院證明,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4.嚴禁私自換班,換班必須有申請人、換班人、經理簽字批准。

5.嚴禁代人請假。聚體值班換班情況按值勤表執行

二、儀容儀表

1.上班必須按酒店規定統一着裝,工服必須乾淨、整齊。

2.酒店要求保持個人儀容儀表,站、立、行姿勢要端正、得體。

3.嚴禁私自穿着或攜帶工服外出酒店。

三、勞動紀律

1.嚴禁攜帶私人物品到工作區域。(例如:提包、外套)

2.嚴禁攜帶酒店物品出店。

3.嚴禁在酒店範圍內粗言穢語,散佈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聲譽。

4.工作時間不得無故竄崗、擅離職守。

5.上班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換飯,除用餐時間外,不得在當值期間吃東西。

7.嚴禁在工作時間聚堆閒聊、會客和擅自領人蔘觀酒店。

8.上班時間內嚴禁收看(聽)電視、廣播、錄音機及任何書報雜誌。

9.嚴禁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打鬧、追逐、嬉戲。

四、工作方面:

1.當班期間要認真仔細,各種營業表格嚴禁出現錯誤。

2.不得與客人發生爭執,出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經理與當領班,由其處理。

3.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

4.服務接待工作中堅持站立、微笑、敬語、文明服務,使賓客感覺親切。

5.積極參加部位班組例會及各項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6.工作中嚴格按照各項服務規程、標準進行服務。

7.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記錄、填寫各項工作表格。

8.自覺愛護保養各項設備設施。

9.工作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理解、溝通,嚴禁出現推委現象。

10.嚴禁出現打架、吵架等違紀行為。

11.嚴禁出現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投訴及其他工作問題。

酒店康樂管理制度 篇3

酒店獎懲制度

(一)獎勵

酒店對於表現傑出、成績顯著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公告表揚、獎金、書面嘉獎、記功、晉升榮譽,並以“獎罰令”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1、獎勵等級

獎金:每次獎20元至50元.

書面嘉獎:獎勵獎金100元並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視同一次記功.

記功:獎勵獎金200元並公告,副本歸該員工的人人檔案,一年內有五次記功者自動晉升一級.

酒店獎懲制度.

員工凡籤者,取消評選a級工資標準,季度優秀員工,凡犯有嚴重過失者取消一切評選資格.

員工在工作中因服務質量好,而得到客人的書面表揚兩次者,可衝減一次輕微過失.

2、獎勵性質:

1、拾金不昧者;

2、熱心服務並有具體事實者;

3、提出有益於酒店發展規律的意見和建議的員工‘

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為酒店爭創榮譽者;

書面嘉獎

1、季度優秀員工(包括:銷售冠軍、禮儀形象大使、服務標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對酒店服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節約酒店各項資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災難,/by/勇於負責,處置得當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者;

7、保護賓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財產者,見義勇為勇敢獻身者;

8、以現職守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9、對於酒店臨時組織的、非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能按時並出色完成任務者;

10、檢舉飛單現象,經確認情況屬實後,給予該員工書面嘉獎;

11、及時發現隱患,並予以妥善處理,避免酒店遭受損失者;

1、拾金不昧且金額較高並受客人表揚者;

2、技術、業務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獲市、區級先進稱號,為酒店贏得聲譽者;

3、維護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增收節支方面做出成績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妥善處理,有效避免人身傷害或減少損害者;

6、其它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獎勵評選

1、酒店每月給員工做一次等級工資考核,注:連續三個月拿a級工資才可參加“季度優秀員工”評比;連續拿二個“季度優秀員工”者可參加“者可參加”“年度優秀員工”評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評選優秀員工,標準按部門人員編制情況而定;

3、評選程序:優秀員工由部門推薦、報行政辦公室審核備案,總經理批准;其它形式的獎勵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提名,並寫出主要事蹟和具體意見,報行政辦公室核實後,由行政辦公室推薦並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會議批准;

4、晉升按酒店規定的崗位級別設定辦理.

二、員工懲罰制度:

(一)處罰等級

(1)輕微過失

處罰10-50元,並籤第一次,籤滿3張,酒店將給予辭退.

(2)過失

處罰50-100元,並籤第一次籤,籤滿3張,酒店將給予辭退.

(3)嚴重過失(並籤第二次)

扣除當月工資的50%(當月工資不夠扣除者,從下月工資中繼續扣除,依次順延,或從服裝製作費中代扣),並處停工留職察看7天.酒店獎懲制度.

(4)開除

扣除工資,服裝製作費.

(二)處分權限及程序

(1)解除勞動合同以下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直接處理;書面警告的,經違紀員工本人簽名,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存檔:凡拒絕在違紀單上簽名的,處罰上升一級.

(2)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按規定辦畫理解除合同手續.

(3)開除的員工,由部門、保安部、行政辦公室立即聯合辦理並清除酒店.(特殊情況可直接辦理).

(4)凡涉及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員工違紀,由有關職能部門書面報總經理或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由總經理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行政辦公室辦理處分手續.(本條款也適用於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

(三)處分有效期限

凡犯輕微過失籤書面警告第一次者二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內撤消(含嚴重過失且籤第二次者).員工犯有上述過失後,確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現良好,經部門經理提出,行政辦公室核准,報清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辦公室備案,可提前撤消.

(四)過失性質

輕微過失(第違反以下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一個月內遲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門簽到,或上班時間不經允許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進出;

4、不按規定的時間站立或站位時倚靠其它倚靠物;

5、對客人服務有按規範標準服務或見客、見上司、同事不問候者;

6、因工作失誤,忘錄消費單者(總單金額不超過100元以內),並由個人賠償;

7、未經部門經理批准,下班後在酒店無故逗留15分鐘以上;

8、不按規定着裝,衣着不整潔,不佩戴工號牌;

9、擅自離開本崗位,但尚未離開本酒店(串崗)未釀成事故;

10、違反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後果;

11、未經部門經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就餐;

13、在工作時間到衞生間吸煙或吸流動煙;

14、未經部門負責幹部和行政辦公室同意帶親朋參觀酒店;

15、未經部門經理同意進入或參觀酒店其它部門;

16、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打私人電話或用內線電話聊天;

17、在酒店內行為不檢點,如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18、工作時間洗澡、吃零食、聽收音機、看書報雜誌;

19、工作時間扎堆閒聊,影響服務質量;

20、撥弄是非,影響員工團結;

21、擅自變更辦公室、更衣櫃,牀位擅自更換鑰匙或加鎖;

22、違反銀川市政府關於建設文明城市的有關規定;

23、區域衞生檢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將食品帶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滌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燙衣服;

26、由於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物損失200元以內;

27、廚房員工穿工作擅自進入非工作區;

28、工作時間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規定時間關閉各種設備設施;

30、不按規定折兑浴區內的洗浴用品;

31、瞭解其他員工犯有嚴重過失行為知情不報者;

32、給服務技師亂點鐘者;

33、穿便服在營業區走動者(特殊情況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內線電話閒聊;

35、交接班事項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區域內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規定時間開關設備或使用設備.

38、在夜間執班時穿個人衣物執班;

39、到員工洗澡間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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