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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財務管理制度

酒店財務管理制度

總則

酒店財務管理制度

1、為了規範“xxx”酒樓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xxx”餐飲連鎖有限公司。

3、酒樓的財務行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並接受董事會的檢查和監督。

4、酒樓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5、酒樓財務部門應當履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做好財務計劃、控制、監督、預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財務會計行政上歸屬酒樓總經理領導。

2、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要求組織和實施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積極參與酒樓經營管理工作。

3、按照國家税法規定按期報税,誠信納税,協調好企税關係。

4、加強酒樓財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本店的實物及貨幣資金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

5、堅持原則,嚴格按規定開支酒樓費用,認真審核原始單據,把好費用報銷關,有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對於員工辭職或調動,須見員工離職表中庫管員的簽字。

6、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控制採購成本和生產加工成本,有權對高於定價或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拒付貨款。

7、按規定認真編制和及時向股東各方報送會計報表,並進行財務分析,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賬表相符、説明清楚、分析得當、口徑一致。

8、按規定整理、裝訂、妥善保管會計資料,負責對財會資料和文件進行歸檔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業祕密.

9、有權對酒樓所有人員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對給酒樓造成損失人員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0、每月至少協助總經理召開一次經營狀況分析會,有義務向總經理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但財務資料不能提出財務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規定使用酒樓財務專用章。

12、接受股東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調查、審計、考評等。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保管庫存現金。

(1)按時到吧枱收取營業款,次日上午足額存入開户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條抵庫,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現現金長餘或短缺,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告財務會計進行處理,不得擅自用盤點的長款抵補以前的短款。

(3)負責督促本店人員的費用報銷和借款歸還,以完結財務還款手續。

(4)負責對吧枱備用金進行盤點檢查。

(5)接受財務會計定期及不定期現金盤點檢查,並填制現金盤點表。

(6)編制現金及銀行存款日報表,於次日上午12時前上報財務會計審核確認。

2、按規定準確、及時地辦理銀行結算業務。

3、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逐日及時進行登記;賬目必須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2)月終與會計現金總賬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3)每月及時與銀行對賬單相互核對,並必須經過財務會計審核,雙方簽字蓋章後與當月憑證裝訂成冊。若有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屬於記賬差錯的應及時更正;屬於未達賬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調節。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現金及轉賬支票,並按銀行規定正確填寫支票,不得簽發空白及遠期支票;使用時應填制《支票領用存登記表》,接受財務會計月終對空白支票的盤點檢查。

(1)妥善保管發票,設置發票領用登記薄,登記吧枱所領用發票數,由領用人(收銀員)簽字。

(2)月終對吧枱剩餘發票進行盤點,並接受財務會計對發票盤點檢查。

(3)對於收銀員計算錯誤、發票使用不規範和虛報發票使用數等違紀行為,應及時向財務會計報告。

(4)必須妥善保管銀行印鑑,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5、接受財務會計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檢查、考評等。

6、按時完成財務會計交辦的其它事宜。

庫管員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財務會計領導下負責酒樓物資的驗收、入庫、發放、保管、盤點,做到手續清楚、數字準確、保管得當,開單迅速、不出差錯。

2、認真登記商品(材料)數量金額明細表,每月結帳應與盤點數相核對,發現差異,應查找原因,及時處理。

3、嚴格按《庫管制度》進行庫房管理工作。

(1)堅持“四個禁止”:禁止無關人員入庫;禁止為個人存放物品;禁止在庫房飲酒、吃零食;禁止危險物品與其他物品混貯。

(2)做好防火、防盜、防腐、防潮、防毒、防蟲等“六防”工作。

(3)科學儲存保管、控制庫存業務;合理制定庫存物資補充計劃,並填制《物資申購單》,控制最高庫存量和最低庫存量;隨時掌握庫存狀況,及時提供庫房物資進、銷、存的數據,充分發揮庫房蓄水池作用。

(4)按時向財務室上報《存貨進銷存明細表》。

4、不得以權謀私,不得向供貨商索賄、索物或接受其宴請娛樂等

5、財務會計的業務指導、質詢、調查、審計等。

6、做好出入庫物資管理工作,開源節流,完善財務手續。

7、完成財務會計臨時交辦的其他事宜。

收銀員崗位職責

1、收銀員業務上屬於財務部指導,行政上屬於前廳領導。

2、按照前廳人員填寫的點菜單、加菜單、酒水單上記載的菜品、灑水、香煙等名稱、數量、準確輸入電腦,及時核對。

3、對結賬單記載的金額準確、及時、快速收款,打印發票,並加蓋印章。

4、每日根據彙總金額填寫交款單,與點菜單、結賬單一起於次日交財務室審核。

5、無權私自改單,交款單結帳必須連續編號,報廢結算單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後也一併交財務室審核;無權單聯讓相關人員簽字改單,只能雙聯簽字改單。

6、對營業額的準確性、安全性負責。妥善保管營業尾款,拒收假幣,否則發生短缺責任自負。

7、保守經營祕密,不得隨意透露酒樓經營祕密,不得隨意給顧客多開發票。

8、遵守前廳相關制度,及時發現收集、反饋客人意見。

9、保持吧枱及工作區域衞生乾淨、整潔,與前廳要求一致。

10、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臨時任務。

記單員崗位職責

1、根據記單操作程序填制結算單,菜品、數量、金額應真實準確,金額大小寫一致,若有差錯責任自負。

2、結算單必須整聯複寫,不得單聯填制。

3、每日將結算單、點菜單于次日上午彙總後一起上交財務室。

4、免單需由經辦人簽署原因,由總經理簽字(免單不得打折);打折需由有關領導按權限範圍簽字,具體參照酒店有關管理制度執行;記單員應按規定見既定領導簽字後再進行免單或打折處理。

5、妥善保管好結算單據,遺失按每張200—500元予以處罰。

6、不得以權謀私,夥同他人做出損害酒店利益的事情,一經發現,給予重罰,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給予除名處理。

7、必須親自在點菜單配菜聯上加蓋“確認”章,不得由他人代蓋,同時核對點菜單配菜聯與記賬聯各項目是否一致。

8、接受財務會計的業務指導、檢查、考評。

應收款項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酒樓往來款項的管理,控制應收款項的佔用,減少壞賬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收賬款

1、應收賬款是顧客就餐時以記賬簽單形式或持記賬式優惠券而形成的酒店應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項。

2、應收賬款的發生應在信用良好的單位和個人。凡是要掛賬的單位和個人,酒樓應對其信用狀況進行認真的調查和正確的估計,因過失造成的應收賬款呆賬的,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對於信譽差的單位和個人,應杜絕賒賬行為。

3、應收賬款發生後,財務部門應督促經辦人與往來單位和個人對賬,要進行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保證應收賬款金額準確無誤,並及時作好催收工作。酒樓的應收賬款應自消費日起30日內收回。

4、在呆賬發生後,財務會計應寫出發生呆賬的詳細過程及催款情況。

5、酒樓一律不提壞賬準備,發生的壞賬損失經總經理審批,然後交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酒樓財務會計再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計入管理費用。

二、其他應收款

1、其他應收款是酒樓除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各種賠款、罰款、存出保證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2、酒樓發生的其他應收款應及時、準確作賬務處理,並注意催收,其他應收款佔用時間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收回。涉及應收職工個人的款項不能按時收回的,應從職工當月個人的工資中扣回。

三、內部掛賬及免單的處理

1、系統內各單位消費(含掛賬),按8.8折(僅指菜品)計價;系統內個人消費(含掛賬),按8.5折(僅指菜品)計價。

2、總經理享有免單權,但需註明具體事由,每月由財務部將總經理免單明細交董事會審查。

報銷制度

1、報銷人員將有關發票粘貼附在“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後,小張票據(如車票)應按面值大小分類呈魚鱗狀附在粘貼聯上,大張票據不能膠水粘貼,用大頭針或回形針別好為宜。

2、根據原始單據分類按規定如實正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貨物結算憑據”,由部門負責人審查並簽署意見後交財務會計審核其附件及內容的完整性、票據的合法性、填寫的規範性等,再交總經理審核並簽署報銷意見:“同意報銷(支付)”、“同意報銷(支付)多少元”、“不同意報銷(支付)”字樣。總經理簽字時,不得只籤姓名,不籤意見。

3、財務會計有權對違規超支費用和不真實的票據不予報銷。

4、出納憑上述簽字齊備的“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支付貨幣資金。

5、總經理報銷費用必須經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簽字認可,其所報銷費用不得讓他人代報,否則財務室有權不予報銷;總經理助理報銷費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若有違反,對報銷人、出納各處以報銷金額20%(但不低於50元/人)的罰款,並退回違規所得。

6、報銷程序。

經辦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會計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複核報銷。

借款制度

為了加速酒樓流動資金週轉,保證日常經營的正常開支,規範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採購員和吧枱收銀員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採購員備用金定額為XX元,吧枱收銀員備用金定額為3000元。

2、借款實行定額控制,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

3、採購人員應根據批准後的申購單採購貨物,當貨物金額超出其定額備用金時,應正確填寫借款單,經財務會計審定、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在出納處借支。

4、其他人員因公借款時,應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財務會計審核,總經理簽字批准。

5、因公辦事或出差人員凡在財務室有借款的,不得逾期報賬或公款私用,事完三天內應清算自已的賬務,三天後財務室將催促報銷,否則財務室有權在發工資時抵扣借款。

6、酒樓原則上不辦理員工私人借款,特殊情況可在員工月工資標準內辦理,但應控制人數、時間,且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員工私人借款應在30日內歸還。

7、借款程序。

填寫借款單——財務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出納處領款

支票、發票、印鑑管理制度

一、支票管理

1、酒樓必須在當地信譽較好的銀行開立賬户,辦理存款、取款、轉賬業務。

2、為保證資金的安全,不得在同一銀行開立幾個賬户,同一酒樓的兩個銀行賬户之間不得轉賬結算。

3、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銀行賬户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4、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放入保險櫃)。支票使用時須填寫“空白支票簽發領用登記薄”,填寫收款人、日期、用途、金額、支票號碼,經批准後加蓋印章,領用人簽字備查。

5、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起裝訂在當月的憑證內,並在銀行存款日記帳中作相應登記。

6、不得簽發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

二、發票管理

1.建立發票領用登記表,領用發票時須由領用人簽字。

2.出納員應隨時掌握髮票購、用、存情況,避免發票短缺影響正常營業。

三、印鑑管理

1、各種印章必須由各責任人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1)財務專用章由財務會計保管。

(2)留存銀行私人印鑑章由出納保管。

2、簽發支票或其他業務需蓋章時,必須由保管人親自蓋章。印章不得隨意借給他人,否則由此引發的問題由保管人員負連帶責任。

3、印章交接必須辦理書面手續;印章移交給非規定人員,須經董事長審批。

現金管理制度

1、使用現金結算範圍。

(1)員工工資、津貼。

(2)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個人的其他支出。

(3)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4)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5)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不屬於上述現金結算範圍的款項支付,應當以支票進行結算,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財務會計批准後另行處理。

2、庫存現金限額規定。酒樓庫存現金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低於限額時可視情況從銀行提取補足,特殊情況上報總經理審批。

3、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空白支票簽發領用登記薄”,並寫明用途和金額。

4、符合現金結算範圍的,憑發票、工資單、借款單等有效報銷憑據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財務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5、廣告費、貨款等收款人為有銀行帳户的單位,必須以轉帳支票付款,不得以現金或現金支票形式支付。

庫管制度

一、庫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必須真實反映本店經營所需的各種物資的進、銷、存情況,為財務提供原始、真實、準確的營業成本資料,必須對庫存物資的安全、完整負責。

二、庫房的工作環境要求

1、庫房物品堆放必須按品種、規格分類存放,整齊有序,貼上標籤。各類物品不得雜亂混放。

2、保持庫房地面整潔、衞生、乾燥,搞好“六防”工作。

3、閒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庫房。

三、庫管計量、計算工作要求

1、庫管員開單或記賬時前後使用計量單位必須統一,若出現計量單位混用所造成財務混亂、成本反映不真實等損失,由庫管員承擔。

如:酒水入庫不能按箱、件為單位,應以其完整的最小計量單位“瓶”為入出庫計量單位。

2、對菜品計算重量時,必須以市斤或公斤或克為計量單位。

如:菜、魚、肉食、米麪、菜籽油等。

3、對每種進出庫物資的計算,採用先進先出法,金額要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四、庫管員日常工作規範

1、庫管員應與採購員、各擋口廚師長密切配合,保持合理的庫存量,嚴禁缺貨現象的出現。

2、庫房驗收貨物時,應與質檢員等一起對貨物質量和數量進行檢查;對於零星採購的物品,要檢查是否執行申購手續,未執行申購手續的,庫管員有權拒收入庫;屬特殊情況,口頭申購的,應事先通知庫管;庫管員應嚴格按《採購驗收標準》組織入庫物資的驗收。

3、庫管員有權拒收變質、過期、假貨等偽劣物資入庫,對於水發貨、菜類等可根據實際扣除一定比例的水份雜質。

4、根據驗收合格的物品,據實填寫“鮮活食品驗收單”、“入庫單”,經廚師長、庫管員或供貨商經辦人簽字生效,此單一式四聯,第一聯交供貨商作為結賬憑據,第二聯庫管員自留登記庫管賬,第三聯按存貨類別送成本核算小組,第四聯按供貨類別彙總送交財務室..

5、堅持原則,除小修理材料、零星辦公用品外所有存貨必須開具入庫單或驗收單,未經財務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寄存物品。

6、所有供貨商提供的贈品必須驗收入庫並開具“入庫單”,出庫應填制“領料單”。

7、不得虛開、補開、漏開、單聯填寫入庫單,必須整聯複寫,違者追究庫管員經濟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8、貨物入庫後,庫管應按類別、品質特徵、進貨批次分類存放,並填制標籤。

9、領用物品應由領料經手人填制“領料單”,相關部門負責人、庫管員及領料人簽字後,庫管員方可發貨,並填制“出庫單”,出庫單一式四聯,一聯由領料部門存查,一聯庫管自留登記庫房賬,另兩聯按存貨類別彙總於第二天送財務室。

10、庫管員所管物資不準擅自借出,違者應承擔經濟責任,物資調撥須履行相關手續。

11、發出存貨實行“推陳出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發料原則,隨時對存貨進行檢查。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的存貨變質、失效、黴爛等損失,庫管員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12、庫管員根據正確無誤的入、出庫單,隨時登記庫房明細賬,做到數字清晰、名稱規格齊全、及時結出餘額。

13、庫房賬要求日清月結、內容完整(摘要、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規格、結存數、本月合計數、本年累計數、接前頁、過次頁等)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14、對滯銷或質量不佳、過期的幹雜、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和燃料等,退貨時應開具“紅字入庫單”。

15、每天按時向財務室上報前一日存貨進銷存情況,每月末應對存貨進行現場盤點,並填制盤點表。若存貨發生盈虧,應隨即查明原因,經批准後作出相應調整。

16、所有發料、進料憑證、供貨商所送物品定價通知書等按月進行裝訂,妥善保管。

17、每日檢查存貨,並使其符合最高儲備量及最低儲備量標準,低於最低儲備量應及時打申購單,經財務會計,總經理簽字後通知供貨商送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酒樓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人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後,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範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範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倉庫內將電線私拉亂接。

7、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並做好防火工作。

8、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倉庫內保證貨架與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9、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應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有標籤並標明品名、規格、性能、進價。

10、倉庫的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11、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

1、酒樓倉庫的倉管人員應嚴格檢查進倉物料的規格、質量和數量,發現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並立即向採購人員遞交物品驗收質量報告。

2、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必須填制“商品、物料進倉驗收單”,倉庫據以記賬。物料經驗收合格、辦理進倉手續後,所發生的一切短缺、變質、黴爛、變形等問題,均由倉庫負責處理。

3、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領料單”或“內部調撥憑單”,經使用部門經理簽名,再交倉庫簽字方可領料。

4、倉管人員必須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後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白條發貨,嚴禁先出貨後補手續。

5、倉庫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作相應的記載,以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6、倉庫人員應定期盤點庫存物資,發現升溢或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財務部會計和總經理批准,據以列帳,並報財務部會計和總經理各一份。

7、為配合採購人員編好採購計劃,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人員應每月終編制“庫存物資餘額表”,於次月3日前送交總經理、財務部一份。

8、各項材料、物資均應制訂最低儲備量和最高儲備量的定額,由倉管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採購人員提出請購計劃,採購人員根據請購數量進行訂貨,以控制庫存數量。

9、倉管因未能及時提出請購而造成供應短缺,責任由倉管部承擔。如倉庫按最低存量提出請購,而採購人員不能按時到貨,責任則由採購人員承擔。

盤點制度

為了加強酒樓的財物管理,確保財物盤點的正確性,準確核算營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盤點範圍及要求

1、盤點範圍包括:現金、存貨、固定資產。

2、各項財務賬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對盤點期間已收到而尚未辦妥入賬手續的物資,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二、存貨盤點

1、存貨盤點包括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

2、盤點方式:採用每月盤點和年終盤點。

3、盤點人員:

(1)盤點人:由庫管或實物負責人擔任,負責點計數量。

(2)監點人:由各部負責人、財務會計擔任,負責盤點監督。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並按時到達盤點地點。

4、所有盤點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後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5、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稱重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估計定數據,不得偽造數據記錄。

6、盤點完畢,盤點人員應填制“盤點表”,各責任人簽字,一式兩聯,第一聯由財務部門留存,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第二聯留存各部門備查。

7、鮮貨及蔬菜採用“實地盤存制”確定成本,其他存貨採用“永續盤存制”確定成本。

三、現金盤點

1、現金盤點: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支票等。

2、盤點方式:採用定期(每月25日和年終盤點)和不定期抽查。

3、盤點人員:出納(盤點人)、會計(會點人)。

4、現金盤點的時間,應於盤點當日上午發生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後進行。

5、盤點前應將現金櫃封鎖,並於核對賬冊後開啟,由會點人和盤點人共同盤點。

6、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寫“現金盤點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第一聯出納留存,第二聯會計留存,第三聯交辦公室留存。

四、賬實不符的處理

1、賬載數額如有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帳人員應進行更正,情況嚴重者,報總經理、董事長處理。

2、賬載數字如有塗改未蓋章又無憑證可查、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報總經理、董事長處理。

3、財物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應報總經理處理。

(1)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行為;

(2)對所管的財物未經批准而擅自轉移、私借或損壞不報告行為;

(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於過失致使財物被盜,損失或盤虧。

附件——採購及供貨管理制度

一、採購程序

1、各部門需要零星物品購置時,應由該部門組長填寫申購單

→庫管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簽字→採購實施購買。

2、採購人員購貨時,須對多家(三家以上)進行價格、質量比較;供貨商定向送貨的不得高於既定價格標準。

二、採購方式的確定

1、對於用量大、消耗快、週轉頻繁的原材料,應該選擇供貨商送貨的方式。

2、對於使用頻率低,不容易集中採購的零星物品及餐中斷檔急需物品可由採購人員採購。

3、採購方式上採用“定點、定價、定時”採購原則。

4、對於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發貨,按計劃定期申購。

三、供貨商進場程序

1、供貨商的尋找原則上由採購主管負責,總經辦主任、財務會計協助;

2、供貨商進場首先與總經辦主任接洽,總經辦主任在財務會計的協助下(財務會計全程參與),談妥相關合同細節(以酒樓合同範本為標準合同格式),經總經理審查批准後,由總經理出面代表酒樓與供貨商簽定合作協議。

3、總經辦以書面形式通知財務會計、庫管及相關使用部門負責人,並將已簽定的合同(協議)送交財務部一份備檔,另一份留存備查。

四、供貨商處罰程序

1、凡供貨商違反相關合作條款(送貨不及時、原材料質量問題、拒絕送貨、配合工作不到),到由總助、行政總廚、財務會計、庫管告知辦公室;

2、辦公室瞭解事情原委後,由辦公室主任作出處罰決定,開出罰單;

3、辦公室所開罰單交總經理審批;

4、辦公室將對供貨商的罰單交財務部執行,財務部在結算供貨商款項時按罰單標準予以扣除。

五、供貨定價制度

(一)原材料市場價格調查

1、酒樓每月組織供貨市場調查不得少於兩次,且應填寫市場價格調查表,寫明市調時間及地點,各參加人員在市調錶上簽字。財務會負責調價表格打印、價格記錄工作並負責調價表保管。

2、市場調查由總助、行政總廚、總經辦主任、財務會計組成,具體由財務會計召集。

3、市場調查時間定於每月日、日,如恰逢週末,應作適當順延。

(二)定價程序

1、每次市場價格調查後,應及時制定當期的供貨商品執行價格,先由總助、行政總廚、總經辦主任、財務會計、採購主管初定,再交總經理審定後,最後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審批後將執行價格以書面形式交財務部執行。

2、原材料採購定價標準

處在批發價和零售價之間(即高於批發價低於零售價)。

3、價格調整:

因市場變化情況特殊,供貨商提出價格調整要求,首先由供貨商報總經辦主任,總經辦主任瞭解相關市場情況後與總助,財務會計碰頭商量定出調價草案,再報總經理審批。

(三)供貨商的更換與續用

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現供貨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為,且經溝通後無效,由總助、總經辦主任、財務會組成審查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是否更換、續用,然後報總經理最後裁奪。

六、貨款的支付

1、貨款的支付應儘量不通過採購,若因特殊情況必須經過採購時,須由採購填寫借款單,並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借款後應在3(次)日內報銷沖帳;

2、供貨商的貨款支付,由財務會計向總經理報付款計劃,並在付款前填寫《請款單》經總理簽字批准,方可付款;

3、雙因特殊原因,未及時付款的供貨商,由財務部會計負責進行協調,必要時由總經辦主任協助。如經財務會計、總經辦主任協調未果報總經理處理。

標籤: 財務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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