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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建設施工管理制度(精選6篇)

電力建設施工管理制度(精選6篇)

電力建設施工管理制度 篇1

1、當前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特點

電力建設施工管理制度(精選6篇)

我國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內火力電廠建設的主力機型將是300mw、600mw、900mw等機型。300mw、以下機型由於容量低、能耗高將逐漸被市場淘汰。機型正朝着高、精、尖、高參數、大容量方向發展,各種新的工藝和裝備在建設中將得到廣泛運用。但交叉作業、高空落物、高空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觸電傷害、機械傷害、灼傷、燙傷、以及化學物質的中毒等仍將是施工現場事故隱患的一大特點。電建施工現場是一個露天、多工種的立體交叉作業,臨時設施多,作業面變化大、人員集中的生產場所。由於“產品”固定,作業環境多變,人機流動性大,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易發性的作業場所。

2、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

電建施工現場作為一個多工種作業的羣體,健全完善施工現場安全保護體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礎和保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管理思想應該是:職責分明、預防為主、把握重點、有始有終、封閉管理。即指導施工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執行和貫徹各種安全法律、法規、標準等管理標準。強化各級人員縱橫向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安全策劃,從人、財、物、機、法、料、環方面制定預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級部門、人員的權限,制訂出控制各個節點、危險、關鍵點的安保計劃,從源頭上抓實施封閉管理。

3、應急預案的建立

在電建施工現場中,制定的`主要預案應該包括:

1.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2.化學危險品應急預案;

3.機械設備應急預案;

4.射線事故應急預案;

5.食品中毒應急預案;

6.防颱風、防汛應急預案;

7.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等。

應急預案的編寫內容和格式力求規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有關程序文件、危險源清單、環境因素清單等)。保證應急預案編寫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機、料、法、環)的方法,分析產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對事故/事件應急預案進行策劃,有針對性的制定實施方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併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置,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進行專業審核,並簽字。批准後的應急預案返回原編制單位,編制單根據審批意見進行修改。對於有較大修改的應急預案,有關部門有權將應急預案審批稿退回原編制單位重新編制。

應該值得重視的是,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事故進行組織搶險救援行動的行動指南。所以,對制定應急預案的要有演習計劃,定期組織演習,驗證應急預案及響應的有效性。

4、優化危害因素辨識程度

加強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識,加強施工現場職業安全危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其風險程度,判定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主要危險源和主要環境因素,從而為作業人員的安全提供科學依據,並能夠得到有效控制。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別應包括:

1.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2.作業場內所有人員的活動;

3.作業場內所有的設施、設備等。

職業安全衞生危害辨識、環境因素識別的原則主要依據“輸入→輸出”的原則(見圖),根據施工過程中原輔材料、能源及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的投入來判別企業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境相互作用中產生安全隱患的要素。

5、安全管理/管理機構/加強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環保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依據職業安全衞生和環境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和標準,對照施工項目的特點,對可能造成施工現場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污染及資源浪費等產生影響的所有危害進行對照分析,按《危險源調查表》、《環境因素排查表》,辨識、確認其危害。工程安全等相關部門在此基礎上,編制《危險源清單》、《環境因素清單》、並根據各作業層的情況,將《危險源清單》、《環境因素清單》遞交各相關部門確認。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作用節點,不定期發佈危險源清單及對策。

6、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為了在施工過程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運用技術手段,改善勞動條件,避免失誤,清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證,一份良好的技術措施是保證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編制技術措施之前,要根據電廠的不同機型、地理位置等,加強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嚴格做到工程項目從措施的編制、審核、批准、佈置、交底、實施和監督的程序化和規範化,使作業層便於操作履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隨意性。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項目施工技術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內容,應做到同時編制、同時審核、同時批准、同時執行。

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人員必須熟悉所編制的施工項目情況,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實際情況,然後進行系統分析評價,找出危險源、危險點,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具有針對性,具體明確,確保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好後,由工種專職工程師審核後送上一級會審,然後由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批准。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在實施中如發現有問題,應停止實施,由原編制人修改的按原審批程序批准後變更。

7、大型機械設施的管理

機械設備的安全是電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會造成羣死羣傷的後果,負面影響大。例如某電建公司在上海滬東中華造船廠有限公司船塢工地施工中,曾發生過600t×100m龍門起重機在吊裝樑過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惡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8000餘萬元,在國內外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僅從這兩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機械質量不過關、審批把關不嚴,吊裝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體、不落實、違規指揮等原因造成的慘劇。因此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維護、使用、操作、保養各個壞節都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機要受到損壞,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因素和現象。

從一些機械設備管理好的電力施工企業來看,不外乎有以下幾點做法:

一是在機械的保養、修理方面捨得投入,確保機械的完好率;

二是在機械安全保護設施規範化上舍得投入,項目現場機械的必須安全裝置齊全、可靠,用電、接地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確保安全使用;

三是在機械操作、指揮管理人員的培訓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員素質;

四是加強單機安全技術檔案,搞好狀態識別和標識,定期檢驗鑑定做好相關記錄;

五是補充、完善機械保養、修理的各項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堅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機械進行定期保養和故障檢修,確保機械設備良好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

電力建設施工管理制度 篇2

按照《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施工企業應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如下:

(1)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4)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編制制度;

(5)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

(6)安全獎懲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9)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0)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1)鍋爐、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塵毒、射線安全衞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業票實施細則;

(17)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18)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電力建設施工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規範公司內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通知的變更管理,消除和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變更管理定義

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或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變更管理失控,往往會引發事故。

二、變更管理的內容

1、工藝、技術的變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2)原料介質變更;

(3)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4)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5)操作規程的變更;

(6)工藝參數的變更;

(7)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2、設備設施的變更,主要包括: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的變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的變更等。

三、變更管理職責

1、項目負責單位管理範圍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變更管理。

2、車間負責現有生產設施,公用工程的原料介質,操作條件,工藝參數等的變更管理。

3、生產部負責現有設備設施、安全設施、與安全管理有關等的變更管理。

四、變更程序

1、變更申請。在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單位)應填寫《變更申請表》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2、變更審批。《變更申請表》填好後,由公司領導審批,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按變更原因和實際的需要確定是否進行變更。

3、變更實施。變更批准後,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准,不得超過原批准的範圍和期限。

4、變更驗收。變更實施結束後,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電力建設施工管理制度 篇4

1、現場臨建設施應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進行合理佈置。

2、臨建設施的設置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體現企業文化內涵。

3、現場作業區、生活區、辦公區應分開設置,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現場圍檔採用硬質材料,做到穩固、美觀。

5、現場搭設輕鋼結構的活動用房應符合《江蘇省建築施工現場裝配式輕鋼結構活動板房技術規程》,並組織驗收。

6、食堂應遠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做到通風、衞生、地面排水良好。

7、臨建設施嚴禁採用水泥預製板式活動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傳欄、報欄等設施做到穩固、美觀、防雨。

9、配電房應符合施工臨時用電規範要求。

10、安全檢查時也對臨建設施的安全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

電力建設施工管理制度 篇5

在編制職業病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時應結合單位設備狀況,在制度中做出具體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在購置防護設備設施時,對設備設施的選購要滿足職業病防護技術要求。產品應當具備合格證和使用説明書,使用説明書應當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2、應當確定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人員。

3、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

4、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

(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鑑定資料;

(3)防護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採取臨時防護措施,並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後及時恢復原狀。

電力建設施工管理制度 篇6

為安全、優質、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業項目,特對施工改造安全作業文件及現場安全管理做如下規範和要求。

一、安全作業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須與板材鍊鋼廠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在辦理施工安全協議時,施工單位必須攜帶施工改造方案、企業的安全資質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安全負責人資質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准入證。特種作業人員台賬及證件複印件、危險源辨識材料及風險評價報告、安全標準化作業指導卡、特種設備檢驗證明。

2、施工改造過程中,涉及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高處作業許可證》、《動火票》。

3、涉及危險介質作業必須辦理《危險介質停送(或設備啟停機)作業許可證》、《危險介質設備檢修作業許可證》、《危險介質抽堵盲板作業許可證》。

二、現場6s管理要求:

1、施工區域要與生產區域有明顯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實現定置擺放,且有明顯標識;

3、生活垃圾要定點存放,設有標識和負責人,不準隨意堆放或亂扔。

4、施工產生的垃圾、廢棄物要定點存放,日產日清。

三、施工組織管理要求:

1、每日召開施工改造平衡會,改造辦、施工單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計劃,並以書面方式報相關科室和在線車間,便於車間、相關科室掌握、瞭解施工情況。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彙報當天安全管理情況,下步存在的危險及防範措施。

2、到各區域施工前必須與所在車間取得聯繫,未經在線車間許可,施工人員一律不得擅自進入施工或生產現場。車間要建立登記手續。

3、施工單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要佩戴明顯標識。

4、安全科、改造辦每天組成檢查組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對性質嚴重、威脅較大的',有權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5、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專門召開施工改造動員會,對所有參與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6、施工改造單位嚴禁將工程分包、轉包。

7、在建車間要明確施工改造現場負責人,便於與施工單位協調溝通施工改造存在的問題。

四、施工過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業地面要設置警戒帶,並委派專人進行監護,防止人員誤入。

2、所有施工動火,現場要設專人監護,配備滅火器,清理可燃物及餘火,且採取鋼花飛濺措施。電焊機使用要規範,特別是二次線不準超過2個接頭,接頭要採取絕緣包紮,接地線不準接在生產設備框架上。上層水、電焊作業要對下方設備及易燃處(電纜、皮帶等)做好防護。電焊機使用後要切斷電源,防止留有隱患。

3、每天進入現場前,要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列隊安全喊話,告知存在的危險及防範措施。

4、嚴格執行聯繫確認制、監護制;執行“誰施工、誰掛牌;誰掛牌、誰摘牌”的原則;執行能源介質停送掛牌制;不得擅自停送電或開動設備及介質閥門;設備試車運行時,必須做好聯繫和確認,防止誤操作。(嚴格按鍊鋼廠停電掛牌管理要求執行)

5、區域內的坑、井、孔洞、臨邊四口必須設置硬護欄,護欄標準規範,跳板鋪滿跳。

6、吊裝作業時,必須對鋼絲繩、卡具、吊點和吊運部位進行確認,楞刃處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吊物下方嚴禁站人。

7、進入煤氣區域必須攜帶煤氣檢測儀,保證二人以上。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施工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禁止接、打電話,如必需接聽,需停止作業,在確定的安全地點接聽。

10、嚴格執行鍊鋼廠相關安全管理要求,嚴禁違反集團公司二十條禁令要求。

五、現場安全管理總體要求

現場安全管理要做到“四個嚴禁”。

安全條件不具備,嚴禁作業。

安全裝置不可靠,嚴禁作業。

聯繫確認不落實,嚴禁作業。

交叉施工不溝通,嚴禁作業。

六、未盡事宜

按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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