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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通用6篇)

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通用6篇)

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篇1

1.電氣線路及設備管理維護職責範圍

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通用6篇)

1.1施工供電線路、變配電裝置,由業主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負責維護、檢修和巡視,並定期檢查。

1.2各施工承包商從變壓器高壓惻引出線(含高壓電路保險、避雷器、高壓計量裝置)到施工生產區和施工生活區的一切設備由施工承包商負責安裝、檢修、維護。應符合電業部門的要求。應有專人負責。

2.施工用電管理

2.1各用户方需要用電,應書面提出申請(包括用電負荷),經設備管理部批准,並指定接口點。

2.2各施工單位應從指定地點引接。對未經批准私自引接電源者,除停止供電、責令其拆除、追繳所竊電費外,並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2.3各施工承包商必須在電源變壓器高壓測安裝準確的計量裝置(電度表),線損及收費辦法按合同規定執行。按用電比例分攤各施工承包商。

2.4各施工承包商安裝完電氣設備後,必須經設備管理部驗收合格後,方可送電。

2.5施工承包商需新增負荷時,必須提前一週向設備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並註明所增設備和容量,經設備管理部批准後,指定接口點。

2.6各用户方接到電費繳納通知單後,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電費;五天內不繳電費者,執行合同有關罰款規定或按電費總額罰款10%的滯納金,十天以上者,請示有關部門給予相應處理。

2.7各施工單位的電氣工作人員必須符合電業部門有關要求,否則不得上崗。

2.8各施工承包商遇有電氣線路和設備檢修需停電作業時,應與設備管理部辦理工作票,遇有電氣故障時,故障單位應及時通知設備管理部和其它單位。

2.9各施工承包商安裝的計量表應按電業部門規定定期效驗。

2.10各施工單位禁止向所承包工程範圍以外供電。

3.架空線路

3.1施工現場一律不準採用架空裸線,絕緣導線截面應大於16mm2。

3.2線路架設高度不得低2.5m,交通要道及車輛通行處,架設高度不得低於6m,線路交叉時1-10KV的線路最小垂直距離必須大於2m,構築物頂部架設時必須高於頂部2.5m。

3.3架空線路的轉角杆,分支桿及終端杆的拉線應採取防護措施,並在離地面1.5m以下的部分塗紅、白色油漆示警。

3.4架空線路的安裝應符合ISBN7-120-00200-7-TM.47要求。

3.5幾種線路杆架設時,高壓線必須位於低壓線上方,線間距符合《DL500g.1-92》要求。

4.變壓器

4.1各類變壓器安裝必須符合《DL5009.1-20xx》規定。

4.2變壓器周圍1m外必須設高度不低於1.7m的圍欄,在圍欄的明顯部位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告牌,圍欄門必須上鎖。

4.3中性點及外殼接地連接點的導電觸面應接觸良好,連接牢固可靠,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Ω。

4.4施工變壓器每兩年必須徹底檢修一次,對於法蘭漏油、絕緣老化、螺絲鬆動、操作機構鏽蝕等問題,要進行處理。

4.5圍欄內地面應平整,無雜草雜物。

5.施工現場的直埋電纜

5.1電纜穿過道路時埋深要大於0.7m,應採用保護套管。

5.2地面上應沿電纜走向每隔20m設置“地下電纜”的走向、用途標誌牌。

5.3在地下電纜處嚴禁用機械推、挖施工。

6.地線

6.1施工現場的下列設施必須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得大10Ω,地線及零線的連接應採用焊接,壓接或螺絲連接等方式,嚴禁簡單纏繞或勾掛。

各種電動機械的電動機、操作箱。

交直流電焊機。

鐵製配電箱的外殼。

吊車的軌道及鉚焊、焊工的'平台(吊車軌道要求接零後重復接地)

氧氣、乙炔氣的輸出管道。

汽油、柴油、機油等儲油灌的外殼。

20m以上的豎井架、腳手架等。

6.2下列設備不得當地線使用

氧、乙炔氣管道不得當做接地線。

吊車軌道不得當做接地線。

供暖管道不得當做接地線。

在同一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不得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7.電焊機

7.1交流電焊機的一次線一律採用3×6mm2的橡皮線,直流電焊機的二次線一律採用3×10+1×6的橡皮線,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m。

7.2電焊機的二次線外皮必須完好,破壞處應妥善處理,否則不得使用。一、二次線應佈置整齊牢固可靠。

7.3露天裝設的電焊機應放置在乾燥場所,並應有遮當棚。

7.4電焊機外殼必須完好和可靠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4Ω。不得多台電焊機串聯接地。

7.5電焊機的使用和要求符合有關標準。

8.現場照明

8.1現場照明應採用廣集式照明燈塔。廣集式照明標準規範是使用説明書。

8.2工具房、臨時工棚,一般場所的照明線,應固定在絕緣子上,距建築物距離大於2.5m,嚴禁導線在鋼結構上纏線。

8.3在金屬容器內,井坑下及潮濕的場所,應使用行燈變壓器照明,照明電壓不得高於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行燈電壓應為12V。

8.4易燃、易爆場所必須採用防爆型燈具,開關必須設在室外。

9.配電室

9.1配電室的安裝、使用應符合《DL480-91》。

9.2配電室內必須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母線及開關上部的灰塵、蜘蛛網要定期清掃,消孤罩要齊全,熔斷器的安秒特性要與負荷相匹配,電流整定值要適當。

9.3配電室內有專人值班,無人時室門要上鎖。

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篇2

一、用電管理:

⒈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⒉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繪製,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臨時施工的依據。

⒊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⑴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總配電箱(櫃),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⑵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⑶繪製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⑷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⑵技術交底資料。

⑶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⑷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⑸定期檢(復)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進行一次)。

⑹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⒌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二、電工:

⒈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及安全技術培訓,經(地)市勞動部門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⒉電工應掌握用電安全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性能。

⒊上崗前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⒋停用設備應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⒌負責保護用電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重複接地)和開關箱。

⒍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在一般情況下不許帶電作業,帶電作業要設監護人。

⒎按規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對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和維修記錄。

⒏應懂得觸電急救常識和電器滅火常識。

三、安全距離與外電防護:

外電線路:指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以外的任何電力線路。

⒈不得往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⒉安全距離:

⑴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的外側與架空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1kv不小於4m,1~10kv不小於6m,35~110kv不小於8m。架空導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4.0m與機動車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的架空線路水平距離≥2m。

⑶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的最小距離1kv以下為6m,10kv以下為7m。

⒊外電防護:

⑴達不到安全距離要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

⑵帶電體至遮欄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95cm,35kv應大於115cm

⑶帶電體至柵欄(封閉)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30cm,35kv應大於50cm。

⑷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員監護。

⑸無法防護時必須採取停電,遷移線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則不準施工。

四、供電路線:

架空線路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上或腳手架上等不穩固的地方。

⒈架空線路最少截面:為滿足機械強度要求,鋁線≥16mm2,銅線≥10mm2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的絕緣鋁線不少於35mm2,銅線不少於16mm2。

⒉電線接頭:在一個檔距內,每層架空線接頭不得超過該層導線

50%,且一根導線只允許一個接頭,跨越道路、河流檔距內不得有接頭。

⒊電杆檔距:最大不超過35m,線間距不得少於0.3m,上下橫擔間高壓與低壓1.2m,低壓與低壓0.6m,(橫擔選用附表於後)。

⒋電杆及埋設:電杆應選用鋼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徑不得小於13cm,埋設深度為杆長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線:拉線宜用截面不少於φ4×3的鍍鋅鐵絲、拉線與電杆的.夾角慶在45~30度之間,埋地深度不少於1m,鋼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線應在高於地面2.5m處裝設拉緊絕緣子。

⒍室內配線:進户線過牆應穿管保護,距地面不得少於2.5m,並採取防雨措施,室外應採用絕緣子固定。

五、電纜線路:

⒈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並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⒉電纜穿越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⒊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牆壁或電杆設置,並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於2.5m。

⒋在高層建築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採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電梯孔等,並應靠近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樓不得小於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沿牆或門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於1.8m。

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篇3

為了搞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確保人身和機械設備安全,制定本項目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一、臨時施工電源的供電方式採用'三相五線'制,電源箱採用雙門、雙漏保的標準閘箱,箱內標明負荷名稱,箱門加鎖並設警告標誌,並加貼專業負責人的名字及聯繫電話。

二、各工程項目部應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及通訊方式,並以書面形式報電氣處。

三、電源閘箱分為一、二、三級。其中一級電源箱(包括電源箱內的設備、維修)由電源管理單位管理;二、三級電源箱及各分路開關下口所使用的用電設施、二級電源箱負荷側接線及三級電源箱由施工隊伍管理。固定設備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四、各類電源箱必須使用國標正規產品,並經電氣處檢查驗收合格,辦理完用電許可手續後,方可送電。

五、電源管理、維護和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電工操作證';監護人員等級應高於操作人員。

六、施工現場直埋電纜必須用鎧裝電纜或加保護管,深度不得低於0.7米,經過道路和鐵路需加保護管,纜溝回填應沿電纜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電纜'標誌。

七、敷設各處的臨時線路綁紮牢固整齊,電氣連接及絕緣可靠,防止外部受機械損傷。

八、施工現場一律不準採用裸導線,採用架空線時,必須按規定使用絕緣導線,架設高度不得低於3.5米,有車輛通行的路口不得低於5米。

九、禁止使用沒有裝設漏電保護器的活動線軸。三相電動工具必須採用三相四極插座或插銷。

十、在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應採用防爆型燈具,開關必須設在室外;在纜溝、循環水溝及潮濕地方,用24v電壓照明;在箱罐容器內施工必須使用12v的低壓行燈電源,(行燈變壓器不得放在容器內)應採用橡皮軟線和手持燈,且低壓線路必須與高壓線路分開敷設。

十一、交流電焊機的一次線一律採用3×6mm2的橡皮軟線,直流電焊機的一次線一律採用3×10+1×6mm2的橡皮軟線,集中佈置的電焊機的一次線要裝電纜槽盒,電焊機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軌道式起重機械的動力電源軟線要裝設電纜托架,軌道應多點接地,軌道與軌道之間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電設施除經常性的`維護外,還應在雨季及冬季前進行全面的清掃和檢修,暴雨、冰雹等惡劣天氣後,應進行檢查、維護。(測試用電設施的接地電阻值,及時處理髮現的問題,同時做好特殊性檢查維護記錄)

十四、施工用電線路及設備的檢修和恢復送電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嚴禁採用預約送電時間的方式,在線路和設備上進行任何工作。監理公司、指揮部電氣處負責定期對現場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拒不改正的單位進行通報及處罰。

十五、因施工用電採用的是預購電制,為保證施工單位用電負荷,請各單位積極配合預繳電費。

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篇4

1、供用電設施投入運行前,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用電管理機構,組織好運行、維護專業班組,明確管理機構與專業班組的.職責。

2、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操作規定: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操作規定,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

3、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負責人。

4、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現場需要用電時,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用電管理部門批准,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接引;

⑵接引電源工作,必須由維護電工進行,並應設專人進行監護;

⑶施工用電用畢後,應由施工現場用電負責人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拆除;

⑷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⑸配電室和現場的開關箱、開關櫃應加鎖;

⑹電氣設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觸電'的標誌;

⑺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

⑻施工現場大型用電設備、大型機具等,應有專人進行維護和管理。

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篇5

⒈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⒉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繪製,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臨時施工的依據。

⒊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⑴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總配電箱(櫃),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⑵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⑶繪製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⑷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⑵技術交底資料。

⑶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⑷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⑸定期檢(復)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進行一次)。

⑹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⒌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篇6

生命權是最大的人權,關愛生命,消除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隱患,是每個工程項目參與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用電安全管理

1.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用電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務。

客觀上,發現、分析和控制施工中用電的危險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統,制訂相應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防火措施。主觀上,配備專職安全人員實施安全監督、檢查,對各類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避免發生事故。通過臨時用電安全管理,使施工臨時用電作業行為得到規範,促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保障人身安全、設備安全。

2.公路工程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的特點。

“臨時”是公路工程施工用電的最大特點。臨時的施工環境,工程一旦竣工就拆移;臨時的施工器械,公路施工設計的器械根據不同的分佈而有所不同,使用完畢就轉移;臨時的施工供電裝備,公路建設的不斷前進伴隨着供電裝備的不斷移位拆裝;甚至施工人員也是臨時的,公路施工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活動,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工種,施工人員流動性較大。由於受臨時觀念的影響,施工單位往往對有關用電的安全防護措施重視不足,錯誤一犯再犯,導致施工現場發生一些安全用電事故。

3.公路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三項基本原則。

(1)必須採用tn-s接地、接零保護系統;

(2)必須採用三級配電系統;

(3)必須採用兩級漏電保護和兩道防線。

二、公路施工用電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控制措施

1.用電管理方面

存在問題:工地沒有配備專業電工,而是讓略懂些用電知識的人員去從事電工作業。作業過程中不按規範設置用電線路和保護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帶電接線的現象時有出現,造成事故隱患。臨時用電由電工憑經驗自行佈設,沒有編制工程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無全盤計劃,隨意性強,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有的工地編制的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沒有負荷計算,無線路圖,和施工現場實際脱節,根本起不到指導施工用電的作用。

控制措施: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操作屬於特種作業,特種作業由於對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經過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在取得操作證後方準其獨立作業。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在5台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內容有:

(1)現場勘測。

(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進行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

(5)設計配電系統: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設計接地裝置;繪製用電圖紙,用電總平面圖、配電裝置佈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設計防雷裝置。

(7)確定防護措施。

(8)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後實施。

2.三級配電系統

存在問題:配電系統沒有按“總配電箱(或配電櫃)-分配電箱-開關箱”形成三級配電。一台以上的用電設備共用一個開關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之間距離超標,用電設備與其控制的開關箱距離過遠。

控制措施:施工用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級配電系統,即在總配電箱或配電櫃以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置開關箱,最後從開關箱接線到用電設備。總配電箱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施工現場應按“一機一箱一閘一漏”設置,即每台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每個開關箱裏必須設置有一個閘刀開關和一個漏電保護器。

3.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存在問題:用電系統設置少於二級的'漏電保護。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或動作失靈。漏電保護器安裝於靠近電源一側。

控制措施:二級漏電保護系統是指用電系統至少應設置總配電箱漏電保護和開關箱漏電保護二級保護,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二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形成分級分段保護;漏電保護器應安裝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靠近負荷的一側,即用電線路先經過閘刀電源開關,再到漏電保護器,不能反裝;漏電保護器應滿足以下要求: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s,使用於潮濕場所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s;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於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於30ma.s;漏電保護器應動作靈敏,不得出現不動作或者誤動作的現象。

4.保護接零

存在問題:保護零線引出不符合規範,重複接地點不足。沒有采用專門色標的電線作保護零線,線徑過小。保護零線沒有隨所有線路自始至終,沒有與用電設備外殼相連,起不到保護作用。

控制措施:施工現場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單獨敷設,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通過總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之間不得再做電氣連接;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複接地,每一處重複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ω;保護零線應採用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用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三相四線制架空線路的保護零線截面不小於相線截面的50%,單相線路的保護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用電線路中的保護零線最小截面為5mm2,配電裝置和電動機械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小於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保護零線應從線路始端開始設置,隨線路至末端,與電氣設備(包括電箱)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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