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文化協會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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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協會內部職能定位
第一條 本協會設會長一人及副會長兩人,其人選均依照相應規定由全體大會票選,任期一年,可以連任。
第二條 設會長一人,把握本協會發展方向。統籌主持協會各項事宜。在重大活動上作出指引和決策。對外代表中山大學東校區飲食文化協會。其職責為:
⑴召集全員大會;
⑵公佈規章制度;
⑶授予榮譽稱號;
⑷對外最高代表;
⑸作出最終決策;
⑹上級聯繫溝通;
⑺活動最終審批;
⑻長期計劃的擬定、檢查及修訂;
⑼學期計劃的擬定、檢查及修訂;
⑽下屬建議可行性研究;
第三條 設副會長兩人,協助會長完成協會具體事務,協調、加強各部門的聯繫,分管、指導、監督各部門工作。會長因故未能視事時由副會長代理。
第四條 設祕書長一人,副祕書長一人。協助會長、副會長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團體事務的綜合協調;在活動過程中作為核心樞紐協調各部門行動。其職責為:
⑴保存檔案資料;
⑵監督聯繫各部工作;
⑶彙總各部信息;
⑷召開各種會議;
⑸意見建議反饋;
⑹部長考核評估;
⑺負責人事登記;
⑻活動策劃定稿;
⑼作為會長參謀;
⑽財務管理。
第五條 定期召開行政會議(例會),商討協會經營策略及各項重要工作。例會由祕書長主持。
第六條 所屬部門各設副部長一人,按組織架構受會長、副會長、祕書長和部長督導,管理本部門業務,並負責本部門幹事。
第七條 本協會設下列部門:
第八條 祕書處的職責如下:
⑴負責文件起草;
⑵協調各部工作;
⑶做好會議準備,做好會議記錄;
⑷收集意見建議;
⑸素質拓展錄入;
⑹負責遞交申報,聯絡團工委,申請活動及其所需場地、物資;
⑺組織架構、部門職權劃分的研究、分析及改進建議的提出;
⑻人事制度與其作業程序的研究、設計及改進建議的提出;
⑼
本部門工作目標的擬訂、執行及控制;
⑽人員的考勤、考績、獎懲、遷調等事項的辦理;
⑾文書、庶務管理辦法與其作業流程的研究、設計及改進建議的提出;
⑿表格、書刊、制度的印製、登記及整理;
⒀負責組織、聯絡協會內成員內聯。
第九條 外聯部的職責如下:
爭取外界支持,尋求合作伙伴和活動贊助;積極對(校)外宣傳中山大學東校區飲食文化協會;負責協會與其他校內社團、校外組織、企業的聯繫。
⑴爭取活動贊助;
⑵聯繫有關單位;
⑶尋求各類合作;
⑷樹立協會良好形象,擴大校內外影響;
⑸本部門工作目標的擬訂、執行及控制;
⑹各項活動與有關情報資料的蒐集及管理。
第十條 宣傳部職責如下:
積極對(校)內宣傳中山大學東校區飲食文化協會;協會文化(凝聚力)建設,形象塑造的設計,知名度的建立;負責協會活動宣傳策劃的具體操作,為協會內部及外界提供一個瞭解飲食文化協會的平台;
⑴製作、使用、維護海報、傳單、橫幅、大板、健康小貼士;
⑵打印、複印及張貼宣傳品;
⑶本部門工作目標的擬訂、執行以及控制;
⑷本協會信息發佈;
⑸管理協會郵箱、博客和相冊;
⑹活動攝影攝像。
第十一條 實踐部職責如下:協調組織本協會的各項活動以及協會活動計劃與規劃的擬定、指導實施和檢查總結。
⑴策劃實踐活動;
⑵提交策劃初稿;
⑶活動具體組織;
⑷本部門工作目標的擬訂、執行以及控制。
第十二條 文化部職責如下:負責日常有關中西方飲食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製作協會刊物,致力於提升我社的文化品位。
⑴負責調研,收集決策信息,把握協會發展的方向;
⑵蒐集健康小貼士、海報、大板中有關飲食文化方面的內容;
⑶聯絡、組織協會內成員的飲食文化交流;
⑷承辦飲食文化方面的講座;
⑸與飲食文化方面的社會團體保持聯繫,進行文化交流;
⑹面向協會外開展出遊等活動,為今後會員制度的建立打下基礎;
⑺部內開展飲食文化交流探討,並向協會成員普及飲食文化知識;
⑻本部門工作目標的擬訂、執行以及控制。
第二章、人事制度
(一) 本協會各負責人的產生程序:
1、 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由全體成員選舉產生,並組成協會主席團。
2、 各部長經全員大會選舉,由主席團面試決定;副部長由各部成員自薦,然後在部內選舉產生。
3、 每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兩週內各部部內選舉一名副部;在每年的六月舉行協會內改選大會。
(二) 挑選社團成員的主要原則是應徵者於該部門是否合適而定,並以該部門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具有的素質(如工作態度、工作技能以及潛質和工
作經驗等)為準則,由各部長通過面試之後正式任用。
(三) 新成員正式任用後,在半學期內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社團章程和規章制度,瞭解社團情況,學習部門業務知識等,並視情況不定期對各個部門、社團成員進行相關培訓。培訓由祕書處和其所屬部門共同負責。
(四) 社團成員必須服從社團安排遵守社團現行各項規章制度。成員有辭退的自由,但須提前1周(部長提前至少2周提出)向社團提出辭職報告,由所屬部門簽署意見,由祕書處給予辦理辭職手續。
(五) 社團成員辭職,在離開社團之前,必須交還社團的一切財物、文件以及業務資料。給社團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章、會議制度
(一)會長會議
參加人員為會長、副會長、祕書長。
(二)部長級會議
參加人員為會長、副會長、祕書長及各部門部長和副部長。
(三)部門會議
參加人員為各部門部長、副部長及幹事。
(四)全體大會
參加人員為本協會全體成員。
注意事項:
1、 會長負責決定召開會長會議和部長級會議。
全體大會由部長級會議負責決定。
會議上對決議有任何意見的當場提出,當場解決。
會長會議祕書處必須記錄,其他會議視情況而定,祕書處負責第二天向全體成員通報。
2、 所有應出席會議的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無法出席者,需提前向部長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准假。遲到、早退者需向有關負責人解釋原因。
3、 開會議的總原則是多開小會,少開大會。部長可以組織部員多聚,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時間,以便總結本部工作,討論和佈置近期的工作任務或針對臨時性工作任務進行佈置和分配等。
第四章、工作制度
(一) 每個學期初,協會召開全體大會,收集意見。所有成員均有提出建議、策劃活動的權利。
(二) 每個學期初全體大會後,各部門召開部員大會,根據協會內的工作計劃,結合部門的具體情況,擬訂各部門具體的工作計劃。工作計劃確定後,各部門成員要按照計劃工作,各司其職。
(三) 每次活動的進行都要事先寫好策劃書,並進行人員分配,活動結束後要寫活動總結,並交由祕書處統一管理。
(四) 每個學期末,各成員要對自己一個學期以來的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整理成工作總結,上交到各部門負責人處,並交由祕書處統一整理,用於社團文化建設。
(五) 每個學期末各部門進行工作總結後,各部門負責人應整理一個學期以來的工作資料,結合本部門實際,完成部長工作總結。部長工作總結可以包括以下內容:部門在本學期內的工作清單,各部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和表現,部長的自我總結等。工作總結完成後,上交到會長處。
(六) 會長應認真審閲各部門的工作總結,結合自己的管理情況,總結一個學期以來的工作,介紹成功的工作經驗,對錶現突出的部門和成員進行表揚,對存在的工作問題予以提醒,督促其改正。
第五章、財務制度
(一) 本
社團財務由祕書處負責管理,祕書處安排一名成員負責財務收支和記賬。每次活動之後,須整理經費使用結果,然後將剩餘經費重新記入賬中。
(二) 每一筆財務的使用情況須明確登記在賬簿上。若發現其問題或記賬混亂,支出與記錄不符等問題,須追查財務管理當事人責任。
(三) 成員應用於活動所需經費須提前預算,經相應負責人批准後才可撥給相應資金。部分不能預算的經費應先向相應負責人彙報,經同意後,憑收據報銷。發票上填寫清楚物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及總金額。若未經批准擅自使用經費者不予以報銷。
(四) 財務管理員在每次活動後或每個月根據具體情況向社團公佈財務狀況,並接受各部門監督。
(五) 社團成員若有對財務管理不滿意的或有什麼建議的可向祕書處提出,由祕書長進行整頓或改進。
第十三條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本協會發展有某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祕書處研究並提請正副會長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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