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租賃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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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租賃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1
文章簡介:
一)茲訂定本公司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着辦法。
(二)工作服裝的.制發:
1.工作服裝的製作由管理部統籌招商承製,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至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分支機構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項辦法在當地招商承製,但必需將製作計劃預算會管理部後辦理。
2.每一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各一套為限列入年度預算。 3.員工到職完成保證資料…
一)茲訂定本公司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着辦法。
(二)工作服裝的制發:
1.工作服裝的製作由管理部統籌招商承製,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至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分支機構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項辦法在當地招商承製,但必需將製作計劃預算會管理部後辦理。
2.每一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各一套為限列入年度預算。
3.員工到職完成保證資料後即可領取工作服(臨時工及包工均不發服裝)。
4.制發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造具領用名冊蓋章領用。
5.工作服數量夏服:男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西褲一條。女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條。冬服:一律制發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長褲一條。數量:男女性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裝各一套。
6.套量: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製商製成樣裝由員工套量而定。
(三)換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為換裝時間。
(四)服裝穿着規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免穿着。
2.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着出廠外。
(五)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一年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達使用年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應按原價賠償。3.離職員工如領用服裝未屆保管年限應即繳還,如未繳還者,在其薪資內扣還。
(六)工作服裝制發費用由各部門按實發數量分攤。
(七)各部門未達該期營業目標不賺錢時,及全公司未達到營業總目標均不制發上項工作服裝(如經總經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機械設備租賃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規則是依據人事管理規章的規定,對於員工薪資、獎金、津貼等事項制定。第二條薪資給付原則薪資在給付原則上,應與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規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務,不支付薪資。
二、薪資的分類、給付第三條薪資的分類薪資包括兩大部分:
(一)基準內薪資
(二)基準外薪資
1.提早上班、加班津貼; 2.深夜津貼;
3.假日加班津貼;
4.輪班制勤務津貼;
5.休假日勤務津貼;
6.警務津貼(比例分); 7.值班津貼;
8.通宵津貼;
9.調駐津貼;
10.交通津貼;
11.春節加班津貼;
12.臨時傳呼津貼。第四條缺勤扣除基本額員工缺勤時,依基準內薪資×1176×缺勤時數,為缺勤扣除基本額。 第五條本薪本薪金給付原則,包括下列四項:
(一)本薪依員工的職務及執行能力決定。
(二)本薪包括基本薪資及年資兩種。
(三)新進員工的薪資計算方式,依表-1“初任基準薪資表”的標準給付。
(四)服務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依表-2“員工年齡最低薪資表”的標準給付。
第六條職等津貼
經公司試用期滿的員工,由人事科評定員工的職等,依表-3“職等津貼表”的標準給付。
第七條扶養津貼公司對於須負擔家庭生計,並提供扶養眷屬最低生活保障的員工,依表-4“親屬津貼給付額表”的標準辦理。
第八條住宅津貼住宅津貼乃為貼補員工因無自用住宅,而須租賃房屋時,依表-5“住宅津貼補助表”的標準辦理。
第九條調整津貼員工因調職居住公司宿舍時,可中止住宅津貼,另依表-6“調整津貼補助表”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輪班勤務津貼實行輪班制的勤務人員,依表-7“輪班勤務津貼(定額分)表”的規定辦理。第十一條警務津貼凡任職警務勤務人員,依表-8“警務津貼(定率分)表”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福利津貼員工的福利津貼,依表-9“福利津貼表”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基準外薪資基準外薪資給付標準,依表-10,表-11,表-12,表-13的各項規定辦理。第十四條薪資計算期間及支薪日
(一)每月薪資計算期間從上個月16日到本月份15日止,為本月的勤務及薪資計算期間,並於該月25日支薪。
(二)遇發薪日為假日時,則提早一日支付。若發薪日遇連續假日時,則於休假後第一天上班時支付;但不可延至27日以後支付。第十五條尾數計算薪資計算時,有未滿一元的尾數產生時,以一元計算。
第十六條支薪方法
(一)薪資發放時,一律以現金直接支員工薪金。
(二)員工死亡時,或因事無法直接交付員工時,可通知家屬攜帶相關證件,委任代領。第十七條禁止抵消、凍結員工事先借支時,不得以薪資相抵,也不得以此作為債權擔保,而予以凍結。第十八條緊急時的支薪下列情況發生時,經員工的請求,可不依照第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其已工作日數的`薪資。
(一)本人或扶養的眷屬因生產、生病或災害時。
(二)本人或扶養的眷屬結婚或葬禮時。
(三)本人離職時。
三、扣除、不支薪等
第十九條下列規定,可自薪資中直接扣除。
(一)個人薪資所得税及其他法令規定須代扣的事項。
(二)勞保費、團體意外保險費。
(三)福利金。
(四)工會協定的會費。
第二十條假日、請假的薪資
(一)員工缺勤時,每缺勤1天,扣除1天的缺勤薪資。
(二)每一計薪期間,因私人事由請假時,缺勤日數超過16天以上者,以基本薪資的80%×出勤日數,作為該月的出勤薪資。
機械設備租賃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一)適用範圍:本守則適用於壹碗茶茶樓所有員工。
(二)宗旨:本茶樓將經過嚴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一流的服務,為賓客供給舒適方便的用餐享受,“賓客至上,服務第一”是本茶樓的宗旨。
(三)目標:把壹碗茶茶樓辦成廣東省著名餐飲連鎖店,追求利潤和使每一位顧客滿意是我們要經營餐飲業首要的兩大目標。
二、錄用和辭退
(一)錄用原則:本公司招聘員工是根據各工種實際需要,對凡有志為本公司服務者,視其對某一工作是否適宜。以該工作的業務常識為標準進行審查考核。凡身體健康,履歷清楚,經過考核,貼合錄用條件者,均有可能被錄用。
(二)體格檢查:貼合錄用標準者在正式錄用前,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合格後辦理錄用手續。以後員工每年體檢一次,保證身體條件貼合崗位工作要求,對患有傳染病者,視其病情,本公司有權勸其離店休息或暫時調離工作崗位。
(三)試用期:受僱員工試用期一個月。期滿確定正式崗位,部門主管及人事部認為不合格者可酌情延長試用期或辭退。延長試用期滿後仍不稱職或犯有過失者,將被辭退。
(四)辭退、辭職
(2)辭退:員工因工作不稱職或違反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違反勞動紀律或發生過失,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甚至開除。
(3)辭職:員工因故不能或不願繼續在本公司工作而提出辭職。領班以上級別的需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書,領班以下的需提前半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書,未提前申請而自動離職給工作帶來損失者公司一律不予於發放工資
三、店規
(一)員工如有下列事項變更應呈報人事部
(1)住址和電話;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二)儀容儀表
(1)儀容要端莊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服裝要整潔,衣服要洗淨燙平;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褲、背心,卷褲腳;不準穿拖鞋、水鞋、涼鞋等出此刻酒樓內,穿皮鞋的要擦亮。
(2)男員工不準留長髮,大鬢角,小鬍子,怪髮型;女員工化淡粧,不準頭髮過肩,不得濃粧豔抹;女性若留長髮,上班時必須盤發;全體員工當班時不得佩戴手錶、髮卡以外的首飾物品;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油。
(3)坐、立、行姿勢要端莊,舉止要大方。坐時不準將腳放在桌椅上,不準翹腳、搖腿;站立時姿勢要自然大方、兩手垂放或自然彎曲在背後或胸前、不得兩手插口袋、不得兩手插放胸前、不要呆板不動,依牆、靠壁或依椅靠櫃;行走時不能搖頭晃腦,拉手、搭肩,奔追逐等。
(三)禮節禮貌
(1)對待賓客態度要自然、大方、穩重、熱情、有禮,做到笑面迎客,不以膚色、種簇、信仰、衣帽取人。
(2)與客人相遇時要主動讓路,會見客人時不主動握手,異常是女賓,若客人先伸出手來和你握手時,應面帶笑容與客人握手,握手時,姿勢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傾,用力要隨對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與客人握手。
(3)與客人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不左顧右盼、低頭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聽客人的談話、不與客人搶話、不中途插話、不與客人爭論、不強詞奪理、説話要有分寸、語氣要温和,語言要文雅。
(4)不要詢問客人的看齡,異常是女賓;不要詢問客人的履歷,工資收入,衣物價格;對奇裝異服或舉止奇特的人不可圍觀、不可交頭接耳、不可評頭論足;對傷殘和有缺陷的人士不可歧視,服務要更周到。
(5)酒店員工必須向所有過往的賓客主動打招呼問好,員工之間遵循下級給上級問好的原則。
(四)勞動紀律:
(1)按部門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班,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不得代他人簽到或打卡,不得擅離職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需調班必須找好調班人員,徵得上級同意後方可調班,上班時不準串崗。
(2)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葱,生蒜等食品。工作時間不許大聲喧譁、説笑、追逐打鬧,扎堆閒談,脱崗串崗,下棋、玩牌等,服務時間不得吸煙、飲酒、吃零食。不得剔牙齒、摳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呵欠、打噴嚏;不準隨地吐痰、丟雜物、修指甲、搔癢、摳腳指等幹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下班後或上班前不得在酒樓內遊蕩閒逛。
(3)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衣服、洗澡、看書報、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友到酒樓營業地玩耍、聊天;不準開收錄機、看電視、哼唱歌曲、小調等。
(4)不準抄吃、抄喝、抄用酒樓內物品。不得將酒樓的設備設施和物品送人或給客人超標準供應。
(5)堅持站立服務、微笑服務、熱情待客、説話和氣、舉止文雅、注重禮貌。做到“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服務時不可與客人過於親近或糾纏、攀談。賓客對女員工有不軌行為,應設法巧妙迴避並速報主管。
(6)不準索要小費,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濟私,謀取私利。不準偷聽、偷看或者傳播黃色書刊和錄音錄像製品。
(7)以主人翁的態度對待工作,遵紀守法,執行規章。絕對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動,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拒絕或終止工作。嚴守公司祕密。
(8)必須愛護公司的財產,愛護一切用具,注意節儉原材料,節儉用水、用電、用氣、用油;注意設備的維護、保養,不私拿公司的物品。
(9)拾到客人物品或遺留物品,不論多少一律上交吧枱或收銀台登記並報告經理,由經理按規定處理,不得隱藏和私分。
(10)同事之間,上下級之間要團結協作,互相配合,平等相待,對違反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現象要批評、教育和幫忙,不得隱瞞包庇。
(11)轉接電話或和客人交談,要使用本崗位禮貌語言,面帶微笑,口氣温和。
(12)親友探訪:無所特殊事宜,上班時不得在酒樓內會見家屬親友。員工外來電話,接線員不予轉接應婉言拒絕,可讓對方留下聯繫方式待下班後處理。如有緊急特殊事宜,應報告其上級,由其上級轉告本員工。
(五)工作考勤:
(1)每位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打記時卡,打卡後應將卡片放回原處,嚴禁代人或委託人代打卡,違者給予處罰。
(2)穿好工作服後,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到。
(3)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打卡,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告,應備有病、事假條等,以備核查。
(六)制服:
(1)公司視不一樣崗位和職務發給不一樣的制服,員工上崗工作時必須穿着制服,所穿制服必須堅持整齊、清潔。
(2)員工領取新制服,需交必須的制服押金,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制服交回人事部,並取回押金。公司將定期給員工更換新制服,若有損壞無法修整或遺失,將扣除制服押金。
(七)工作證和工號牌:
(1)凡在本公司服務的員工均發給每人工作證和工號牌。員工當班時應佩戴工號牌,領導與保安部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工作證、工號牌、制服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人事部報告,並由本人賠償損失後補發新證(牌),因使用時間太長而引起損失者可免費更新。
(3)員工離職時,應將有關證件交回人事部。
(八)檢查攜帶的物品:
(1)員工上班時不得將包裹及其它物件帶進酒樓內寄存,更不得將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閲讀的書刊帶進酒樓。下班時不得將酒樓內任何物品攜帶出去,保安人員有權檢查,任何人不得拒絕。
(2)員工若需將酒樓內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酒樓外,需持主管簽署的證明和保安人員的放行條。
(3)檢查人員不得有傷被檢查人員人格的言論和行動。
四、員工福利:
(一)休假:
(1)節假日:按市政府規定,本酒店員工可享受十日有薪假期:元旦一日假(公曆一月一日);春節三日假(農曆年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國際勞動節(公曆五月一、二、三日);國慶節假(公曆十月一、二、三日);三八婦女節(公曆三月八日,午時婦女享受半天休假)。
(2)婚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有簽定勞動合同的適齡青年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貼合晚婚年齡的享受有薪假期七天。
(3)喪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如其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幸去世,可申請三天的有薪喪假。
(4)病假: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事先請示上級,經批示後方可請病假,假條備人事部。病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每月累計病假不得經常超過三天,否則公司可解除聘用,除非住院(但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由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休假提議條)。
(5)事假: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必須先請示上級,經批准後方可請事假,假條備人事部,未經批准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工作崗位。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每月累計事假不得經常超過三天,否則公司可解除聘用,除非確有特殊情景。
(二)教育培訓:公司為了提高員工的管理水平,服務水準、知識水平、技術水平,員工必須理解教育培訓,受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要為公司服務,否則必須賠償所支出的有關培訓費用。
(三)生活福利:
(1)按公司規定的範圍,員工能夠享用公司的福利設施,包括衞生設施、員工宿舍,但需辦理手續,得到許可後方能使用。員工不得帶親朋好友留宿員工宿舍。
(2)員工上班時間每一天可享用兩餐免費餐或按公司的規定發給生活補貼費。
(四)災害補償:
(1)員工因公而致傷、病、殘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治療並報告人事部,治傷養傷期間照發薪金並酌情給予醫療補貼。
(2)員工因公而致亡者,將按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條例之規定辦理補償。
五、表彰
本公司員工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能夠表彰
(一)表彰條件:
(1)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高,有顯著成效者;
(2)愛店如家,進取工作,熱情服務,創造優異的成績者。
(3)努力拓展業務,進取開展市場銷售,對酒樓營業有特殊貢獻者;
(4)在為賓客服務中,深入細緻,熱情周到,使賓客深感滿意而受到讚揚感激者;
(5)嚴格控制開支,節省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6)防患於未然,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有特殊功勞者;
(7)拾金不昧者,為酒店贏得聲譽;
(8)幫忙賓客解決危難,妥善處理客人病、傷,受到客人表揚者;
(9)維護酒樓正常營業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者;
(10)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者;
(11)發現事故苗頭不對及時彙報,防止重大事件發生減少酒店損失者;
(12)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二)表彰形式:口頭表揚、通報表揚、授予獎狀、授予獎品、授予獎金、加薪晉級。
(三)表彰程序:由基層領班、主管報告經理,由經理報告總經理批轉人事部。
六、處罰
(一)處罰條件:
(1)員工凡犯有下列條規之一,重者扣發薪金50元,輕者進行批評教育。
1)班不打工卡或請他人代打卡及代打卡者。
2)不修儀表,不穿整齊的制服或戴禁戴的飾物。
3)工作態度不認真,不履行職責,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4)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
5)工作不負責而引起客人不滿。
6)工作時間看電視、聽收錄機、看書報等。
7)工作時間內串崗,打私人電話、飲酒,唱歌及酒後上班。
8)在酒樓內隨地吐痰、丟雜物、果皮等。
9)未經允許使用客人的設備、設施、用品。
10)將未用設備挪為它用。
11)違反安全規則和保密守則。
12)上下班不走職工通道。
13)無故遲到、早退。
14)上班時睡覺。
15)未經經理同意,擅自調班、調休。
16)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公司長途電話、傳真機、複印機和電腦等。
17)下班不理解保安檢查。
(2)員工凡犯有下列條規之一,扣除薪金100元次,領班以上管理層情節嚴重者降職處分:
1)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早退,無心工作;
2)對上級不尊重不禮貌,違反或不服從上級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調動;
3)對抗正確的業務督導,煸動他人破壞或企圖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
4)對賓客粗暴或不禮貌,對他人施加暴行、威脅或勒索。
5)蓄意損耗、損壞酒樓或客人物品;
6)拿取或偷食酒樓或客人食品;
7)擅自攜出或企圖攜出酒店物品;
8)代客人在本酒樓外代購本酒樓有售的商品,令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酒樓內私售私人物品;
9)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貪污或企圖貪污公司的錢物;
10)製造謠言或惡意中傷本公司的聲譽或其他員工的名譽。
11)行為不端,作風不軌,喪失人格、店規和國格;
12)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災、傷或其他事故;
13)在酒樓內打架、爭吵、粗言穢語、賭博、喧譁。
14)盜竊酒樓、賓客或同事的財物,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據為己有;
15)出示假的病假條;
16)嚴重違反酒樓員工餐廳或宿舍管理條例;
17)泄露公司機密;
18)違反公司安全條例及安全管理制度;
19)將賓客、同事的財物遺失、破壞卻沒有及時上報,對調查供給假信息。
(3)員工凡有下列條款之一,重者解僱輕者勸其退職:
(a)在酒樓內鬥毆、恐嚇、威脅、危害同事;
(b)工作時間內醉酒或服食麻醉藥物;
(c)有不道得行為或耍流氓;
(d)將犯罪分子帶到酒樓作案,或介紹娼妓;
(e)攜帶違禁物品如:武器、爆炸品、易燃品等進入酒樓內,違反防火規章,造成事故隱患。
(f)向客人索取小費或財物;
(g)收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h)月累計無故曠工達三天以上;
(i)利用公職謀私利,與賓客串謀損害公司利益;
(j)傳播、收看黃色書刊、錄像等黃色物品;
(k)拒不理解上級或有關部門的調查;
(l)
(m)管理不善造成公司嚴重損失;
(n)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o)丟失公司重要鑰匙、印章、單據;
(p)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及國家任保刑事法律。
(二)處罰方式:
(1)批評教育:當面或在必須範圍內進行批評教育;
(2)扣發薪金:按犯錯誤程度和認錯態度決定扣發薪金額;
(3)發過失書:寫檢討書,發過失通知書,得三次過失者,自然被解僱;
(4)降職處罰:寫檢討書,降職處理或調動其工作;
(5)勸其退職:寫檢討書,勸其退職;
(6)解僱處罰:員工犯有重大過失,公司可對其立即解僱。
(三)處罰程序:
1、員工犯有過失,第(1)條中任何一條,由領班或直接經理執行;
2、員工犯有過失第(2)條及第(3)條,由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執行;
3、員工如果對處罰或處理意見不服,能夠向上一級或越級上訴;
七、安全守則:
(1)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不正常現象,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保安部,並及時查找處理防患於未然。
(2)班前、班後要認真檢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酒樓、賓客、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3)禁止客人小孩在酒樓內玩火、玩電、玩水,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不準將親友和無關人員帶進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或員工宿舍留客住宿;
(5)如發現形跡可疑、犯罪人員、精神病患者,應及時報告直接上司、總經理室和保安部抓緊處理;
(二)火警。如遇火警必須採取如下措施:
(1)堅持沉着鎮靜,不可驚慌失措;
(2)呼喚同事協助,就近按動火警警鈴。
(3)切斷一切電源開關,並將火警現場的門窗關掉;
(4)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將大火撲滅;
(5)若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或用泡沫撲滅;
(6)如火勢擴大面致有生命危險,必須引導客人撤離火警現場。
(7)保安部要通知消防、公安部門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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