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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我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衞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5篇)

一、為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幼兒園內傳播流行,我園設臵學園傳染病疫情情報人。

二、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單位報告。

1、疫情報告人在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範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於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

2、疫情報告人在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於6小時內報告。

3、疫情報告人在發現丙類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在24小時內報告。

三、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各班教師、保育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穎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全國教職工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嚴守崗位,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後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並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籤,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幹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後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温計等尖鋭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鋭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鋭品、小鈕釦、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温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牀時,不準把牀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牀,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牀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温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羣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七、門衞安全制度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衞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記(園長允許後)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後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並及時彙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衞保安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2、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園區,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正常秩序,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幼兒園正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3、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幼兒園,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4、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園內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5、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6、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7、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8、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温計等尖鋭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鋭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鋭品、小鈕釦、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温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牀時,不準把牀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牀,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牀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二、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温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羣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送孩子時咪咪班、小班孩子必須將孩子送到班主任處,中大班孩子必須將孩子送到幼兒園大門內。經保健老師晨檢後方可入園。

2、一律憑接送卡來園,離園。接送孩子時請家長在大門口主動出示接送卡, (如接送卡已丟失,請及時到班主任處補辦)下午接孩子後請立即帶孩子離園,不玩運動器具。

3、請家長將接送孩子的汽車停放在大門南北兩側的主幹道上,避免不安全隱患。

4、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①交班老師要求做到:準時交班,清點人數,寫好姓名。姓名與人相符,有情況向接班老師交代清楚, 經接班老師核對,方能離開。

②接班老師要求做到:準時接班,核對人數,不擅自離崗,管理好幼兒,注意幼兒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發生,對陌生人來領,要提高警惕,詳細詢問,慎防發生冒領,堅持到最後一名幼兒領完方能下班。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幼兒園分管安全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30日前,書面向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打報告説明原因並提出防護措施。

4、值班人員要向幼兒園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以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規範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門的管理,確保校園安全,特制定岫巖縣學校(幼兒園)門衞管理制度。

1、學校教職工及學生憑學校統一製作的標誌牌或名籤進出校園。

2、學校守衞室應認真查驗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並進行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幼兒園)守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學校教導處或政教處審批同意的請假條,守衞人員對照學生名籤查驗登記後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老師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接待外來人員,確因特殊需要接待外來人員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守衞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6、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老師本人到守衞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7、上課期間,學生家長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學校(幼兒園)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方可進入。

8、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期間,必須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9、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守衞人員打招呼,並按學校規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10、上級視察工作時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1、守衞室對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12、守衞室對帶出學校的物品要進行查驗,查驗核實並登記後方可放行。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8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幼兒園的絕對安全,幼兒園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查制,並安排1~2名安全巡查人員輪換巡查。具體制度如下:

1、幼兒園實行晝夜24小時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進行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任何活動。定時對自己負責的範圍進行巡查,細緻地檢查每—個角落。認真做好巡查記錄。

2、值班巡查人員要按時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崗,不脱崗,保證值班巡查工作正常、連續運轉。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查看。放學時間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樓層、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好各棟教學樓、辦公樓及各專用室的公共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保護好師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於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鬥爭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隨時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9

餐飲服務人員晨檢制度

餐飲行業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行業,其從業人員的健康十分重要。為此,餐飲企業要建立完善是晨檢制度,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確認。下面是一份《餐飲服務人員晨檢制度》,供參考。

一、每一天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上班後,由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資料如下:

1、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

6、觀察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衞生是否貼合要求。

二、每一天由晨檢人員填寫好晨檢表,並在晨檢表上並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現個別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不貼合衞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對指甲過長,個人衞生不貼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衞生後上班。

四、對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必須從思想上明確一點:確保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和第一條生命線。

2、必須確保幼兒園硬件設備設施及活動器械質量的安全;裝飾裝潢材料必須是國家安全生產質量檢測合格的產品;必須確保房屋、場地、玩具、用具、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要絕對避免塌傷、砸傷、撞傷、卡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3、在幼兒全天的活動中,三個老師要有明確的分工,在開展每項活動前和活動結束時,要認真清點人數,不得漏缺1人;開展活動中要將幼兒嚴格控制在老師的視線範圍內,不得擅自離崗,不準放任自流,不準失控。

4、早上接幼兒入園時,要嚴格檢查幼兒,要求家長密切配合,不得將石子、圓珠、硬幣、火柴、打火機、小刀、鐵器及容易傷人的.物品帶入幼兒園。

5、生活消毒品、衞生消毒品、滅蚊藥、滅鼠藥及有礙幼兒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藥品,必須由保育員專人保管,放置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6、家長委託老師代管幼兒吃藥的藥品,要嚴格標明幼兒姓名和藥品名稱及藥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兒不易觸摸的地方,確保不出任何差錯。

7、幼兒餐具每天必須進行兩次消毒;室內每天1次空氣消毒及噴灑藥水消毒(滅蚊、滅鼠),必須在幼兒離園後進行。

8、對幼兒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罵人,不猛跑,不亂刻亂畫,不爬樹,不上牆,不亂扔石頭,不玩火,不將異物放進耳鼻口,不擅自關門開門,不用手摸電插座,不攀登陽台欄杆,不從高處往下跳,不在樓梯上玩耍,不離開集體私自出走,不亂採摘花果吃,不隨意捕捉昆蟲放入口裏,發現問題當場糾正。

9、細心照料幼兒進餐和午睡,進餐時必須先認真做好準備工作,營造用餐氣氛;再由教師將飯菜端送到幼兒面前;教育幼兒進餐時,不講話,不哭笑,不打鬧;工作人員對幼兒吃飯不要催促過急,放止梗塞或燙傷。午睡時,要勤巡視,注意觀察,給幼兒蓋被,糾正不正確睡姿;值班人員嚴禁睡覺、看書,幹私活或擅自離開幼兒。

10、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確保萬無一失。要求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送到班上交給老師教師,家長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兒時,教師應在《班務日誌》上做好詳細記錄。幼兒離園時,必須組織好幼兒在教室安靜有序地等待;幼兒離園時,老師師必須確認接幼兒的人是該孩子的監護人﹙或監護人代理人﹚和固定受託人,準確無誤後方可放行,嚴防幼兒丟失和拐騙幼兒事件發生;如是其他人員來接幼兒,教師必須給家長打電話確認無誤後,方可准予接走,否則老師不予放行。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幼兒來園時間:7:50——8:00,最遲不能超過8:30;下午離校時間:4:30——5:00,一般情況下,請家長不要提前接孩子,確保孩子正常活動。

2、幼兒來校、離校都應該由幼兒父母或固定親屬接送,早上請家長一定要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與教師交接好。

3、如孩子因病等其他原因不來的,家長要事先跟老師打招呼,做好請假工作。

4、如需委託他人接送,要事先與教師聯繫,闡明被委託與幼兒的關係,請委託人與班級教師見面,並説明理由方可接回。

5、輕病患兒來園如需服藥,請家長將藥包好(只一頓的藥量),並寫上幼兒姓名、班級、藥名、用藥量,交給班級教師登記並按時間喂藥。

6、離校時家長接孩子後應牽着孩子出校門,以避免被過往的車輛碰撞。

7、離校時家長接孩子後請不要在校玩耍。如果家長想帶幼兒玩大型玩具,必須看護好自己的孩子,以免發生事故。

8、如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早送或晚接幼兒或中途出入學校等,請與班級老師及時做好聯繫,並在門衞室做好登記。

9、接送幼兒時謝絕家長車輛進入校園,確保幼兒通道暢通和安全。

温馨提醒:

1、為確保您孩子的人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請您務必在7:50以後將孩子送入園,由於幼兒年齡小,懇請家長一定要把孩子交到老師手中後再離開(如果您偶爾有事,需要在7:50以前將孩子送來的.,請一定要與教師聯繫妥當)。

離園時間為4:30開始,換人或推遲來接孩子的,請及時與教師聯繫。

2、幼兒在校期間,家長來給孩子送東西的,請讓門衞轉交;來校與老師交流的,請先與教師聯繫,進校時煩請在門衞處登記。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打造"平安校園",營造和諧校園環境,讓我們家園共同努力,築起孩子們成長的堅固長城。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在易發“擁擠踩踏”事件時段,學校要安排人員值班,並在各梯道定點、定位、定人、定責實施管理和監控學生上下樓。

(二)各校課間操時間,明確規定當天該節任課教師下課後在樓道組織疏導,注意學生動態,政教處及值班教師,在每一層樓梯口進行指揮疏導。體育帶操教師在廣播上提示學生不得擁擠,形成“天天講安全,時時重安全,處處保安全”的氛圍。

(三)一旦發生擁擠,現場負責的老師要做好現場指揮,緊急疏散人員分道分流,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件。

(四)一旦發生擁擠踩踏事件,現場負責的老師,要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情況嚴重的還要迅速向120呼救。報告內容不得主觀果斷,不得瞞報、謊報。

(五)學校要建立應急領導小組,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學校各處室、教師都要相互支持、互相配合,一旦發生事故無論是誰在現場都要毫無條件靠前指揮、救護,保證學生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育秩序,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六)各校要加強平常的應急處置教育,開展“學生緊急疏散”演練,讓師生熟練掌握集會、做操、放學、火災、地震等緊急疏散的路線,在教師指揮下確保校園平安。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儘可能遠離窗户,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設備,並切斷電源及信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摸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後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後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衞要巡迴檢查一遍,以防不測,並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於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生安全工作,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的又通知》,(教基[]1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近期幾起學生安全事故的緊急通報》(教基廳[]1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研究建成立一中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制度如下:

一、為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秩序的正常運行,經學校行政會研究制定本制度。

二、凡一中師生員工,不得在學校各樓樓道集羣停滯、擁擠、追逐和使用各種體育器械活動以及高聲喧譁和發出的各種怪叫喊聲。

三、各科任課教師必需在下課前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和高聲喧譁。

四、每日學校課間操活動以及學校各種集體活動結束時和放學時間,年級組長;班主任教師必須在所任班級的樓道組織維護學生上下樓秩序。

五、值周的黨員教師和教師值周,每當下課時應對各教學樓的樓道進行檢查將其情況記載清楚。值周的行政人員和保衞科值班人員學校放學時應在大校門協助保安人員維護師生出校秩序。

六、學校的男女學生生活輔導員和生活區男女學生門衞必須負責維持生活區學生的上下樓秩序。

七、嚴禁任何人在樓欄杆上攀登、座、站。不得在樓道中追趕、擁擠、打鬧以及使用各種體育器材(足球、籃球等)和集羣逗留。

八、本制度即日起執行。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一、“誰的課堂誰負責”,教師對於缺勤的學生要及時瞭解情況,並及時通知班主任。

二、體育教師上體育課要將學生限定在操場上、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活動,教育學生按老師規定的項目進行規範訓練。

三、教師辦公室要保持潔淨,物品擺放要整齊。

(1)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辦公室,無人時要鎖門,以防丟失物品。

(2)辦公室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四、嚴禁任課教師將學生趕出教室。

五、教師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

六、上自習課時,教師要認真核對人數,下課後,督促學生儘快回家。要在校門口值班護送學生放學,確保學生安全。

七、全體教師要掌握有關安全知識。要學會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

八、教師要了解並掌握學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實施方案》。

九、針對上課時出現的意外情況,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教師要及時作出處理,並組織好學生,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十、維護好學生秩序,避免出現起鬨、擁擠等現象,不得讓學生隨意離開課堂。確有特殊情況的,要及時向學校彙報。

十一、要維護好課堂秩序,防止出現打架鬥毆等傷害學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十二、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德育教育,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妥善化解各種矛盾,保證課堂教學順利進行。

以上各項屬全員責任,所有教師凡是在校期間學生出現的責任事故實行教師全員責任制,特別是上課期間出現的安全責任事故實行“首問制”,任課教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衞

第二條堅持門衞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衞處的聯繫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並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後方可入園。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並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總務後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裏吮吃。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衞生意識。

第十三條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衞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並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説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濕、防黴)

第十五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衞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衞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八條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並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

第二十五條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1)學校成立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

3)監督檢查組:由綜治辦負責日常的監督檢查工作,辦公室及領導小組成員隨時督察。

4)醫療救護組:當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5)後勤保障組:

負責準備搶險救災的車輛配置,及物資設備等。

6)聯繫彙報組:

(1)負責把事故發生情況報告總指揮,聯繫相關家長

(2)視不同事故及時報警(火警119、意外暴力110),與醫療機構聯繫:急救中心120

2、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①全面領導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②統一指揮擁擠踩踏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③定期組織學校擁擠踩踏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擁擠踩踏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2)辦公室職責:

①下發上級有關文件和本校制訂的各項文件、通知,指導下屬各相關部門或人員實施應急處理預案。

②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③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在學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擁擠踩踏事故安全的宣傳預防演練工作,並組織人員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上級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綜治辦牽頭,以各項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全體教職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值班教師、上課教師為直接責任人,管理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實行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團隊活動、主題班會、黑板報等多種途徑和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讓學生充分認識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嚴重後果及其防範措施,瞭解在樓梯間打鬧、搞惡作劇的危險性。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照明等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有學生受傷,打電話、口頭向學校綜治辦報告,再由綜治辦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安全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校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情況,徹查事故原因,並建立相關名冊。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擁擠踩踏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繫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擁擠踩踏衞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説明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妥善處理相關問題,確保問題的解決。

5、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衞生、公安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6、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4、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違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門對相關管理者實行連帶責任追究,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一、加強對本園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管理。本園要高度重視學生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飲用水衞生管理制度;開展愛國衞生和衞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學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本園必須保證開水的供應,嚴禁學生直接飲用自備生水。

二、認真做好本園的改水工作。自備水水質的好壞很大程度取決於自備水水源的選擇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要求自備水水源儘可能選擇深層地下水,凡選擇地面水或淺層地下水的必須保證在水源周圍30米以內無生活性或工業性污染源;加強水源衞生安全管理,設置警示標誌,井水加蓋封閉,並及時清洗淤泥;對於經衞生部門監測不合格的自備水,必須限期完成改造工作,並經監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時清洗消毒供水設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滿足供水需求的本園,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水管網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堅持每學期開學之前和開學期間定期進行沖洗和消毒,在夏、秋季節颱風或暴風雨過後要及時增加清洗消毒頻次,並做好沖洗消毒登記工作。

四、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工作。本園飲用水的水質監測,水質監測如不合格應及時告知本園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保本園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

五、加強本園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自備水水源、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在檢查中發現的飲用水衞生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本園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飲水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根據《食品衞生法》、《生活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有關衞生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堅持滅“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規工作,確保我園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幼兒園學生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加強對水源的防護,落實相應的水源保護措施,水源50米以內不許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設有井蓋,加固上鎖,設專人定時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蓋、加鎖,溢水口要加設網罩。

三、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確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採水樣送市疾控中心檢測一次。師生的飲水機由供水方定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並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記錄。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衞生要求和有關規定。經常觀察飲水機設施內外部的衞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消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衞生。

四、從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五、師生直接飲用的桶裝水必須是標有生產日期和QS認證標誌的,並每月向供水放索取檢驗報告,以確保廣大師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純淨水。

六、學校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衞生及教育部門。

七、注意安全、節約用電。當天工作學習結束後必須關掉房間所有電源,包括飲水機電源。嚴禁學生自行拆卸飲水機,如有故障及時到總務處更換。

八、鍋爐房供水設備每學期使用前必須進行排污、清洗。鍋爐房提供師生飲用的開水須保證大道100℃。提供給學生和幼兒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60℃-70℃後存入保温桶,確保學生和幼兒安全。

九、食堂人員每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活動性肺結核以及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十、學校應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方案,並自覺接受當地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安全,以安全為第一要務。保護幼兒安全,防止走失、受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幼兒來園時間8:30止,須由家長送至教室交給班主任,

(2)離園:幼兒離園時間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門口。小託班—4:00,(小班部大門口)中大班—4:00,大門口(大班);小門口:(中班)。

須由家長接,家長不進園,接送均在園門口,要求家長遵守時間,減少幼兒交叉感染機會,不讓陌生旁人領去,防止壞人冒領。

(3)來園、離園時教室只開一扇門,防止幼兒隨人多走失,不空關幼兒。不讓幼兒單獨留在活動室或辦公室內。

(4)把好園門。門衞堅守崗位,幼兒來園、離園時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嚴把大門不得丟失幼兒。

(5)加強晨檢。不讓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園內(如:別針、珠子、尖針、小刀等物)。

(6)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要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11:30。

(2)幼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導。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導,護導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規範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春遊等活動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並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長幼兒不能將食品帶進園。

(5)防止燙傷。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加蓋,不準放在地上,防止燙傷、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鎖。

(6)每二週由安全專檢員及保健主任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設備電線用電安全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苗子,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妥善開關門窗,要用搭鈎和椅子等及時固定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經常檢查,無尖鋭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7)滅蟲藥物保健員專人負責投放,並記錄好投放堆數,嚴格投放時間,在雙休日投放,下週一早上有二來園前全數收回,並嚴禁放在班上。

(8)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後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並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籤,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幹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後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一)進出人員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衞、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衞、保安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衞、保安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出幼兒園時,必須經由當班老師同意,並有家長陪同,幼兒園的門衞、保安查驗後方可放行。

(二)車輛准入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後,在保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幼安全。

3、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幼兒園車棚或兩邊巷道劃線處,不得進入幼兒園內。

(三)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保衞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衞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保衞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四)幼兒上下學重要時段安保制度

1、園長室成員每天輪流帶班,與保衞人員具體負責重點時段的安全保衞工作。

2、幼兒上學之前,園長室成員與保衞人員在幼兒園大門口迎接幼兒,確保每一名幼兒順利、安全到達幼兒園。

3、幼兒放學時,園長室成員與保衞人員站在大門口進行導護,發現幼兒單獨離園時要進行詢問,一定要交至家長手中,確保每一名幼兒安全離園。

4、防止車輛和社會閒散人員在幼兒園大門口聚集、鬧事等。對幼兒園大門口外及兩邊人行道上出現交通堵塞、有人擺攤設點、招攬顧客等行為導致幼兒園門口人員聚集、喧鬧等情形影響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通行、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必要時直接報有關執法部門(城管、公安等)處理。

(五)執勤巡查制度

1、落實逐級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保衞人員負責幼兒園的晝夜值班,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物資出入,維護校園周圍的秩序管理,協助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工作;

3、值班人員要有連續作戰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強晝夜巡查;

4、在巡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巡查人員應填寫安全檢查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並報告領導,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5、檢查部門應將巡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

6、對巡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加強管理,嚴密防範,最大限度杜絕並妥善處置學校突發事件。學校每個教職員工,既要對自身業務工作負責,也要對本職範圍內的各項安全工作負責。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各國小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各國小副校長協助組長工作。負責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成員:

二、教職工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

教職工為工作崗位職責範圍內安全工作具體責任人。

1、班主任教師:

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細化到學生的日常生活、學習的每個環節;正確、及時處理偶發事件,課堂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遇安全事故,在實施救護工作的同時,及時向校領導彙報;在集體活動、集會中,必須全程參與管理學生安全;對有安全隱患的人、事、物,要採取積極行動,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報告校領導;關心班級學生健康成長,實施校外寄宿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學生往返的安全管理。

2、科任教師:

確保課堂教學安全,杜絕教學事故的發生。協助班主任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學校規章制度,切實履行安全工作職責,上課不遲到早退和曠課,自始至終不離開學生,及時清點學生到課堂情況,掌握學生動態(包括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各種隱患,採取相應方式處置和報告。

三、工作制度:

1、實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每個成員必須認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穩定工作,教職工對自己所承擔的工作要認真負責,落實崗位責任制。

2、督導檢查制度。領導小組每個成員對所承包項目隨時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清除隱患。

3、例會制度:每週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總結,通報本校安全工作情況,隨時改進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4、責任追究制度:對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教職工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忽視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職責而導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幼兒園娃娃車是接送孩子專用交通工具,關係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加強對園車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師:

1、接送車都要帶學生花名冊,並進行點名上下車。

2、要組織幼兒排隊上下車,注意乘車紀律和安全。

3、上車後給每位幼兒安排座位,播放碟片,並教育學生不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車要接送老師親自開門,要等車停穩了才能讓幼兒上下車。

5、在接和送的過程中,接送老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應把學生送到指定地點。

6、接送老師應先開門下車後再組織幼兒有序下車,和家長實現交接(早晚:從家長手中接過孩子,將孩子交到家長手中。)

7、對沒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師要打電話聯繫家長,並告訴班主任。

二、駕駛員: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交通法規,接送學生時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中速行駛,禮讓三先,安全正點。

2、駕駛員要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準時到崗,協助跟車教師維持好學生上車時的秩序,做到正點發車。

3、校車返校後,駕駛員必須有序地將車停到指定的地點,然後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持校車的整潔。

4、注重車輛的保養,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每週六要對車輛進行檢查與保養,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檢修。

5、校車應做到專人專車,駕駛員不得隨意將校車給他人學車與駕駛。不得隨意更換司機,如當班司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事先告知學校管理人員。學校經查驗有關證照後,方能讓替班者試車,駕駛技術不熟練的不準出車。

6、負責接送學生的教師,要經常教育學生,做到有序乘車,文明乘車。維護好車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機在指定地點停車。車停穩後,才能讓學生上、下車。

幼兒園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一、上班期間嚴防幼兒從大門走出。幼兒在入園後,無特殊情況,不允許中途離園,

二、教職工工作時間一般不得離園,如遇特殊情況,須填請假單,由主管領導批准並註明返園時間,經門衞登記後方可通行。

三、接送幼兒期間,不允許外單位車輛入園。教職工在進入幼兒園大門後,自覺下車,步行入內。

四、家長因事需中途接幼兒離園時,許持有接送卡以及本班當班教師的簽字方可接幼兒離園。

五、教職工親屬不允許在工作期間來園,如特殊情況需要接待,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進入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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