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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户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幼兒園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教技領導小組下的網絡管理組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户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管理組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户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管理組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管理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網絡管理小組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户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户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制度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管理組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校園網絡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信息員發佈。新聞公佈、公文發佈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户和口令為個人用户所擁有,網絡管理組對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户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範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誌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管理小組統一在每台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管理組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於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閲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管理小組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教室、教研組和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部門和各教室、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衞生工作。

第三章 網絡用户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3、用户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户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户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户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户頭和ip地址。

4、網絡用户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户帳户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户權益的侵犯。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閲、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户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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