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幼兒園安全清單管理制度(通用3篇)

幼兒園安全清單管理制度(通用3篇)

幼兒園安全清單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學校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學生春(秋)遊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幼兒園安全清單管理制度(通用3篇)

第二條各校應本着“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國小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會》等地方通用教材,通過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學教育、安全知識講座、周班會、活動課、演練等多種形式和廣播、電視、宣傳櫥窗、板報、校園網等載體,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增長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

第三條學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學活動中,應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生外出活動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則。活動中如涉及用車用船的,要嚴格執行我局有關學生用車用船的規定,必須使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具有營運資格的客運公司車輛及船隻,事先與具有資質的客運企業簽訂書面包車包船運輸協議,合理安排班車、渡船、線路,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應急措施,確保學生出行安全。嚴禁租用其他單位、學校用於接送職工、師生的自備車。

第四條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學校必須按規定取得由省公安廳負責製作的“學生接送車”標誌牌,並嚴格執行省公安廳等四部門《關於加強中國小學生接送車的管理意見》的有關要求,無“學生接送車”標誌牌的學校自備車輛不得接送學生上下學。要嚴格執行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學校應當對每次接送學生的時間、人數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台賬。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中國小生,接送學生時要杜絕超載現象。

第五條學校應通過學校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第六條各校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黑車”、“病車”和超載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學生放學時儘可能安排值勤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於擁擠引發事故。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視學校門口的交通情況建立學生放學路隊或佩戴小黃帽制度。

第七條城區中國小校的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應儘量安排在校園內進行,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因體育場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園外開展體育活動的中國小校,可以暫時組織學生在附近的安全場所內進行相關活動。

第八條中國小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城管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並加以落實。

第九條杜絕將中國小校校園出租用於停放社會車輛、從事其他非教學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第十條各校應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繫,加緊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境。

幼兒園安全清單管理制度 篇2

1.熟悉值勤崗位區域內的地形、地物,瞭解值勤崗位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分佈和使用,掌握報警方法。

2.掌握保安業務知識,熟悉幼兒園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嚴守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愛護通訊器材和物防設備。維護值勤崗位區域內的正常秩序、疏導交通。

4.及時發現值勤崗位區域的各類安全隱患並上報。

5.果斷處理值勤中發現的問題,發現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應及時盤查或監控,並上報相關領導。必要時,啟動報警器或向110報警。

6.制止師生各種不安全或易造成傷害的行為,發生違章或不服從管理者,應婉言勸阻並妥善處理,不聽勸阻的,及時上報相關領導解決。

7.遇有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應迅速撲救或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並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8.建立執勤巡邏和交接班記錄台賬,做好每日值勤問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要求清楚、準確、屬實。

9.按時參加保安人員工作例會和相關業務培訓,認真聽講並做好記錄。

10.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保衞主任,不得擅作主張或隱瞞不報。

11.在不妨礙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協助其他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12.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幼兒園安全清單管理制度 篇3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園長是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和指導全園安全工作,制定幼兒園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園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幼兒園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幼兒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製度,填寫校務值日。

5、不經幼兒園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幼兒園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大型玩具、活動場地、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脱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幼兒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繫。

幼兒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兒人身安全。

2、幼兒在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幼兒。

3、幼兒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幼兒園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幼兒開展有害幼兒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幼兒園任何人無權對幼兒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的幼兒,所有幼兒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兒園應適當組織幼兒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幼兒參加。

活動室安全管理制度

1、活動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活動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保育員隨時關鎖好。

4、幼兒不準在活動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7、活動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幼兒做擦洗窗玻璃、抬牀、提開水等危險的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課堂教學安全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擅自脱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集會活動安全制度

1、幼兒園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幼兒園園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幼兒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兒園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節假日值班保衞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幼兒園作出值班保衞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脱崗、私自調崗。

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並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彙報。

4、幼兒園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幼兒園衞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衞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羣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羣體性防治措施必須經區衞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衞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衞生及操作的規範,幼兒園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羣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羣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幼兒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幼兒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幼兒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兒的自護能力。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保持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3、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園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用電安全制度

1、對幼兒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幼兒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幼兒園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台帳資料,確保安全工作有台帳。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實行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制度。

幼兒班接送制度

1、時間:

早上7:30-8:30送幼兒上學;

下午16:00-17:00幼兒離校。

2、家長接孩子,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衞生,家長的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不得騎進校園。

3、家長應固定3個以內的家庭成員接送幼兒。若家長臨時有事,委託別人接送幼兒,必事先與教師電話聯繫。

4、老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單獨離開學校。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隱患台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杆、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並明確排查責任人。

二、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説明原因並提出防護措施。

三、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四、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六、發生傷亡事故後,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七、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已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八、發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mzxjl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