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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離職管理制度(精選3篇)

入離職管理制度(精選3篇)

離職管理制度 篇1

一個企業在為入職或離職的員工辦理相關手續時,都要有規範的員工管理制度。以下是完整的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的範本,請參考。

入離職管理制度(精選3篇)

入職程序

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

入職者按綜合部要求的時間或持綜合部的錄取通知上崗單到綜合部辦理入職手續;

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並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複印件,管理人員須提供學歷及其他相關證明。(收銀員、吧員、倉管、財務等相關人員需提供本地行政事業單位擔保人並辦理擔保手續)

驗證各種證明文件(學歷證明、身份證、健康證明等)

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到上崗部門報到

離職管理程序

辭職

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准後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並逐年累計。未籤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説明書加以説明,可按正常離職並辦理離職手續後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試用期員工在入職後的五天內提出辭職者不結算工資。

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綜合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綜合部核准並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審批權限: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准,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准;

辭退、勸退

因某種原因,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並報綜合部核批。

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後報綜合部核准並備存。

綜合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

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准,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准;

除名/開除

因觸犯法律或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彙總送綜合部,綜合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後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工資和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自動離職

員工未經批准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並逐年累加。公司有權不發工資和獎金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10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准後,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憑此表招聘。

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綜合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臨時員工在職期間,除工傷例外,其請假一律不發工資。

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後,交綜合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綜合部核准後方可聘用。

入離職管理制度 篇2

酒店員工入/離職管理規定

1、用工標準:

所有員工在入職時必須提具清晰、準確的履歷表(附照片),行政辦有權利用各種方式對員工提供的信息進行調查。如信息有誤,行政辦有權立即開除處理。

2、入職程序:

部門招聘申請→人事部核編→組織招聘→部門面試→經理批准→辦理入職手續→開始計算考勤

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按照財務部的制度繳納一定數額的服裝押金。

3)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出具有效的身份證、學歷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4)新進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特別優秀的,或在試用期內有重大貢獻的可提前轉正。轉正後享受國家法定規定的相關待遇。

5)所有員工辦理好相關手續後到行政部領取考勤卡、工號牌、更衣櫃鑰匙、《員工手冊》、《考勤條例》等物品。

6)用人部門經理對新員工表示歡迎,並帶新員工到工作場地實際介紹部門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崗位位置和工作人員。

3、離職程序:

員工辭職申請→部門審批→經理批准→辦理離職手續→結算工資

1)員工需要離職時,試用期內員工必須提前3天書面提交辭職報告;轉正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在批覆以前必須按照正常的排班上下班,如不服從部門安排,按照曠工處理;不按照以上時間提前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就離職的,酒店不予批准。

2)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處罰一律按行業約定俗成:曠一扣三處理。

3)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所產生的社保金費全部由其本人承擔,酒店概不負責。

4)各部門接到員工辭職報告後,須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備案,如因延時造成酒店損失者,應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5)社保處增減人員要求在本月的5日前報社保辦。因此要求各部須在本月3日前將本月辭職人員報辦公室備案。(按正常程序辭職的員工在辭職當月仍然按照企業與個人的繳費比例扣除本人保險金費,單位承擔其應繳保險金費部份。)

6)員工辭職必須先交辦公室籤審。

入離職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員工管理,規範招聘、錄用、入職、試用期考核、內部崗位變動及員工離職程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標準。

2.適應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辦公室具體負責員工招聘、錄用、入職、試用期考核、內部崗位變動及離職管理;

3.2各職能部門配合辦公室辦理員工管理相關手續。

4.工作要求:

4.1員工招聘

4.1.1用人需求部門根據本部門發展的需要,結合部門人員編制提出年度(或臨時)用人計劃,填寫用人需求表送辦公室。

4.1.2辦公室根據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結合各部門的用人需求,編制企業年度人才需求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4.1.3對於臨時招聘,由需求部門填寫用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後送辦公室實施。

4.1.4辦公室根據經總經理批准後的人才需求計劃或用人申請,向外發佈招聘信息。

4.1.5招聘信息發佈後,辦公室依據報名條件規定收集報名資料,並進行初步篩選,審核應聘人員資格與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4.1.6辦公室根據審核篩選,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和麪試時間,並組織需求部門及有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並填寫《面試評價表》。

4.1.7所有應聘人員面試結束後,辦公室會同需求部門確定最終面試結果。

4.2員工錄用

辦公室將應聘人員的最終面試結果報總經理審批,確定最終錄用人員並通知申請部門。

4.3入職報到

4.3.1對於被公司確定正式聘用的求職者,由辦公室發出《錄用通知書》或以其它方式通知被錄用人攜帶有關證件來公司報到。新員工報到時須向辦公室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文件:

A.本人身份證、户口證明、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B.前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或前工作單位地址、電話號碼、聯繫人姓名等資料。

4.3.2被錄用人應按辦公室指定時間報到及辦理入職手續。如在發出正式錄用通知3天內不報到,辦公室可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准可延期報到)。考勤記錄從新員工正式報到之日起開始。

4.3.3新員工交付有關證明文件後,須填寫《個人信息採集表》,連同經過公司領導審核批准的《應聘人員登記表》一起交由辦公室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4.3.4辦公室為新員工配發辦公用品或相應的工作用品。

4.3.5由辦公室通知用人部門做好相應的工作安排。新員工第一天到崗,部門負責人應負責將新員工介紹給部門同事,辦公室負責將新員工介紹給公司同事,並領其熟悉公司環境,並作相關的入職培訓。

4.3.6辦公室將新入職人員的工資待遇通過給財務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4.4新員工培訓

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後,必要時,由辦公室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培訓,職前培訓分為入司培訓和崗前實習兩個階段,期限為三個月。培訓期間新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公司佈置的各項任務,接受公司和部門領導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或不予錄用。

4.4.1入司培訓

A.培訓目的:使新員工在最短時間內瞭解公司歷史背景、發展現狀、前景規劃、規章制度及公司文化等;幫助新員工確定自己的人生規劃,明確自己在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加強新老員工、新員工與新員工之間的溝通等。

B.培訓形式:以授課為主,結合座談、討論、參觀、錄像教學及豐富多彩的户外培訓。

C.培訓內容:公司歷史、行業前景、產品介紹、生產運作、公司文化、管理制度及職業規劃等。

D.培訓考核:辦公室將根據新員工的出勤情況、日常表現、培訓考核、培訓總結等項目進行綜合考評。

4.4.2崗前實習

A.實習目的`:使新員工從工作流程運作的角度和公司整體生產的角度系統的瞭解部門的情況;對公司的生產及管理流程增加一些直觀的感性認識;學習公司目前的生產及管理經驗,增強自身的實踐能力。

B.實習主管部門:新員在入司培訓完後,各用人部門負責崗前實習期間新員工的管理,並按公司相關規定做好日常考核記錄。

C.實習考核:部門負責人將根據新員工的實習態度、學習能力、學習成績、協作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等項目進行綜合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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