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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設備管理制度(精選20篇)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精選20篇)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規範機械設備和交通事故的報告、分析、處理程序。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精選20篇)

2.名詞解釋

機械設備事故:凡由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失,均定為機械設備事故;

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行駛,造成機動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均定為交事故。

3.適用範圍

公司所屬參加項目施工的生產設備和交通機械的事故處理。

4.制度

4.1事故等級劃分

4.1.1機械設備事故等級劃分:

記錄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4.1.2交通事故等級劃分:

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詳細劃分見《項目法運行規則—機械篇》及《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交通管理規定》

4.2事故報告程序

4.2.1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司機、在場人員)應立即停機,採取可行的措施避免事故擴大,有人員傷害時立即採取搶救措施並保護現場,同時向自己單位領導和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報告(場外交通事故同時向行政祕書),有人員傷害時同時向安監部報告。

4.2.2責任單位領導(現場領導)、機械管理人員、安監人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現場處理和救助工作。機械管理人員(場外交通事故由行政祕書)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損失情況等;

4.2.3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責任單位必須立即向項目部領導報告,項目部主管領導(或現場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現場處理;

4.2.4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項目部或責任單位(交通事故)於十日內填報《設備事故報告表》上報公司工程部。一般及以上的事故應在24小時內用電話或口頭報公司工程部、安監處(有人員傷亡時),重大以上事故由項目經理立即報告公司主管經理,然後再於十日內報送《設備事故報告表》。

4.3事故的分析調查

凡發生事故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應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

4.3.1發生機械記錄事故和廠內機動車輕微交通事故,由項目經理(或委託人)組織,工程部部長、安監部部長(或安監人員)、調度人員、機械管理人員、專業公司行政正職(或現場負責人)參加調查分析和處理;

4.3.2發生一般機械事故和一般及重大交通事故的調查,由公司工程部組織事故分析調查,項目部工程部部長、調度人員、機械管理人員及專業公司配合。

項目部分析處理的《設備事故報告表》由機械管理人員填寫。

4.4事故責任的劃分和處罰

機械設備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劃分和處罰按《項目法運行規則—機械篇》進行。

5.表格

1 《設備事故報告表》

設備事故報告表年月日

填報單位填報日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單位事故時間事故地點事故直接責任者事故主要責任者設備損壞情況及價值事故類別事故經過及原因防止措施單位處理意見公司處理意見上級主管意見參加事故分析人員單位負責人專業部門負責人填表人

注:大事故及重大事故應附文字説明。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2

1.《設備電氣管理制度》是在企業設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針對電氣工作的特點,做為設備管理工作在電氣方面的專業補充。適用於各水廠設備電氣管理工作。在從事設備電氣管理工作中,同時要遵循企業設備管理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2.人員管理

2.1. 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經醫師鑑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症(體格檢查約兩年一次);

(2) 持有當地主管部門簽發的《上崗證》、《入網證》;

(3) 學會觸電急救方法。

2.2 電氣工作人員應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學習和熟悉行業標準《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 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電力線路、熱力和機械三個部分)的有關內容,並經考試合格。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温習本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恢復工作。

2.3 參加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領導批准後,方能參加工作。

2.4 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幹部、臨時工等),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後,方可下現場隨同參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單獨工作。

2.5對外單位派來支持的`電氣工作人員,工作前應介紹現場電氣設備接線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

2.6 連續生產的班次中,至少應有一名具備2..1條所規定條件的人員從事值班或操作。

3.嚴格執行倒閘操作票制度,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倒閘操作。(緊急情況下,經工廠領導批准,在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可由富有工作經驗的人員進行操作,事後立即書報公司。)

4.設備電氣台賬管理

4.1在總設備台賬基礎上建立《設備電氣台賬》。以主機為單位,記載設備主機的主參數、抄錄電器設備的銘牌、註明整定值。

4.2電力變壓器、高低壓配電櫃、直流系統、監控系統以及主線路開關等,分別單設台賬,逐一抄錄設備銘牌,註明電氣參數的整定值。

4.3設備的電氣現場控制櫃、控制器、調節儀、指示儀表及其互感器、傳感器等附屬器件,將抄錄銘牌附於各自主設備賬頁;截面積在10㎜2及10㎜2以上的電線電纜,將其型號、名稱、規格同時附於各自主設備賬頁。

4.4《設備電氣台賬》與《總設備台賬》同時歸於工廠設備檔案,並報運營總公司一份。

5.在線電器設備管理

5.1認真堅持設備日巡檢制度,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始終保持設備完好。

5.2積極主動配合供電部門做好用電安全大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解決,檢查報告及相關情況記入設備檔案,並報總公司。

5.3堅持每月設備電氣技術狀況檢查制度。(水下設備可根據生產、工藝、檢修工作相機進行,但兩次檢查之間間隔不得超過兩個月。)檢測數據逐台設備列表記錄,半年作一次對比分析,分析結果記入設備台賬,列入半年工作總結內容。

5.4加強對潮濕環境和露天電器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

(1)潮濕環境和露天電器設備指:細隔柵間、脱水機房、吸刮泥橋、提升井上方、閥門井、室外以及其它水面上方等處的電器設備。

(2)對這些電器設備應:每週進行絕緣檢測;每週檢查接線螺釘的緊固、鏽蝕情況;每週檢查電纜固定、破皮、損傷及接頭等情況;每週檢查限位、換向和極限行程開關的功能

可靠性。

(3)列表記入周檢記錄。

6.電氣事故管理

6.1電氣事故發生後,除按正常事故處理手續辦理外,還應增加電氣技術有關內容:

(1)發生及處理的當時環境條件,諸如:氣候、氣温、室温、濕度、周圍電磁場、電焊機、

震動等等情況;

(2)事故現場和供電迴路的電壓、電流及其波形狀況;

(3)事故對周圍供用電迴路和設備的影響:

(4)事故可能造成的後遺症;

(5)觀察、檢測和記錄上述事件的人員,所用檢測儀器的型號、名稱、精度、量程。

6.2電氣事故的分析、處理應結合歷史和環境情況,作為一個系統工程對待。

6.3事故報告完成上報、存檔後,摘要記入該設備的設備檔案。

7.大修

7.1設備電器的大修按產品説明書和實際情況,結合主機大修週期進行,不作專門規定。

7.2設備電器的大修在計劃、採購、實施、試車、總結等各階段均應列出和記錄電氣性能參數,實施人簽字。

7.3電機、變壓器、控制器的大修從主機中列出,專項實施。

7.4設備電器的大修計劃由電氣負責人起草,由設備主管和電氣負責人共同提出。

8.備品備件管理

8.1備品備件在安裝前必須檢測,確認性能參數合格後方可使用。

8.2在線電器設備一經拆離線路,均視為非在線電器設備。

8.3非在線電器設備一律入庫。入庫前進行全面檢測,記錄參數、做好標識、按優劣分存。

8.4非在線電器設備,經檢測確認性能參數合格,可視為備品備件。

8.5已失去使用價值的電氣設備做報廢處理,不得入備品備件庫。

9.人員培訓及考核

9.1新進廠的電氣工作人員由安全員和電氣負責人代表水廠對其進行安全生產和用電操作培訓,合格後上崗。

9.2由設備主管組織安全員和電氣負責人每半年對電氣工作人員進行一次用電安全和電工技能培訓考核。

9.3運營總公司技術部每年擇時檢查水廠對電氣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情況,必要時,對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專題培訓考核。

10.積極採用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提高設備電氣運行的可靠性。

11.經常分析用電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合理用電、節約用電。

12.開展電氣設備重點護理月活動

12.1對於那些在某一階段,容易出現故障的電氣設備、因生產需求應臨時加強特別監護的電氣設備、新啟用的電氣設備、因管理的要求應專門觀測的電氣設備,以及其它原因應予特別關照的電氣設備開展電氣設備重點護理月活動。

12.2電氣設備重點護理工作列入設備月維修計劃,單項運行,單項總結。可以一月多項,也可以一項多月。

12.3電氣設備重點護理月活動每年11月份總結報技術部。

13.工作總結

13.1設備電氣管理工作每年6月15日前完成上半年工作總結,並報技術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工作總結,報技術部。

13.2設備電氣管理工作工作總結應含有以下內容:

(1) 本制度所列工作在報告週期內的實施情況;

(2) 自投運以來至本報告週期末,重大事件回顧、設備電器完安好率發展規律;

(3) 根據設備電器完安好率發展規律,結合企業發展要求,提出進一步加強設備電氣管理工作的改進意見和技術措施。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3

變配電設備缺陷處理管理制度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變配電設備發現設備缺陷後的處理規定,適用於強電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北京地區電氣規程彙編》

變配電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要全面掌握設備的良好狀態,以便及時發現設備缺陷,並儘快解決,使設備達到穩定運行。

2值班人員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時定期對變配電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缺陷隱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斷並記錄《設備缺陷登記表》。

3運行中的變配電設備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為設備缺陷,可分為三類:危急缺陷、嚴重缺陷、一般缺陷。發現設備缺陷後在未解決前要做好防止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嚴重程度已使設備不能繼續安全運行,隨時可能導致發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須儘快消除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臨時處理,修復時必須兩人操作。

5嚴重缺陷:對人身和設備有嚴重威脅,不及時處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計劃檢修處理。

6一般缺陷: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堅持運行者。列入年度檢修計劃。

7有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後,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值班員做好記錄,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8領班負責對設備缺陷進行組織、計劃、解決。

9主管應定期檢查設備缺陷消除情況,對未消除者應儘快處理。

10值班員要清楚掌握所管配電室的所有設備缺陷情況,並熟知針對缺陷的安全措施及應急方案。

11設備缺陷消除後應將整改情況記入《設備缺陷登記表》。設備缺陷記錄上寫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況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應重新填入設備缺陷記錄。值班人員對已解決的缺陷隱患,做好相關記錄,加強巡視。

記錄

《設備缺陷登記表》

《值班交接班記錄》

附加説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4

學院處理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院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報廢和積壓儀器設備的再利用價值,根據《瀋陽職業技術學院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要規定適用範圍只限於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資產管理處負責學院報廢與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工作。

第二章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四條儀器設備的報廢,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鑑定。經鑑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報廢儀器設備。

1、費用接近或達到同類新產品價格的設備。

2、無修復價值的或已無法修復的設備。

3、陳舊過時,精度或技術指標都無法恢復的設備。

4、粗製濫造,技術質量不過關的試製或自制的產品。

5、因產品更新換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屬國家統一公佈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凡確定為報廢的儀器設備,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應到學院資產管理處領填《報廢單》,將技術鑑定結果詳細填寫在報廢單上,經本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審查簽字,最後報資產處審批。

第六條價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儀器設備報廢,除履行上述手續外,還應補充該設備從購置到報廢全部過程的使用效益報告(包括機時數、培訓人員總數、科研項目總數、獲獎情況等)經主管校領導簽字後由資產管理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方可報廢。

第七條報廢儀器設備處理的時間,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況做臨時處理。

第八條報廢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議價小組對廢品進行統一作價處理。

第九條廢舊儀器設備殘值收入一律上繳學院財務。

第十條凡可重新利用的儀器設備,都要逐級建賬。所有領用、建賬手續,由領用單位資產管理員到資產管理處辦理。

第三章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作積壓儀器設備。

1、因學院教學、科研、開發等任務發生變化或者專業方向的轉變,以後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滿足科研開發要求的。

3、重複購置多餘的

第十二條經各部門確認的積壓儀器設備,在上交時,可先將積壓清單報資產管理處,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大型儀器設備就地封存,等候處理。

第十三條資產管理處將各部門上報的積壓儀器設備信息在校園網公佈,對積壓儀器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拍賣。

第十四條如果有校內部門需求積壓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辦理辦理校內轉移調撥手續。

第十五條如果積壓儀器設備的需求方屬校外單位,由資產管理處辦理對外銷售手續。

第十六條處理積壓設備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學院財務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此前校發此類文件自行廢止。本規定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5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施工生產中遵守機械使用的安全技術規定,機械事故的處理。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和所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的管理。

2管理職能

公司動力設備科、質量安全科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基礎培訓、業務考核。一般機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處理,報公司備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處理。由公司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處理,各基層單位無權自行處理。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生產

3.1.1各種機械設備生產應嚴格遵守《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定》。企業各級領導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規程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操作技術考核和理論考試,取得操作證後方可單獨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指導下才能操作,非機械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3.1.3認真執行定期、定人、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加強責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員不僅要保證本機安全,而且要保證協同作業人員的安全。

3.1.4結合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對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及安全指示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安全保護、指示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於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技術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可越級上報主管領導。

3.2機械事故和處理

3.2.1由於使用、維修、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機械設備的非正常性損壞者屬機械事故。

3.2.2機械設備事故按其性質分“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人為原因造成的屬責任事故,自然災害或意外災禍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3.2.3凡屬人為原因造成的機械設備主要部件、總成、附屬裝置的損壞,造成停機、停產損失後果為機械設備責任事故。

3.2.4機械設備事故根據損壞程度和損失價值大小,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類。

一般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重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發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應立即採取保護現場,不得自行處理,並於24小時內以電話、電報報告公司動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報主管部門。

3.2.6事故發生後,應迅速查明原因,開好分析會,吸取教訓,經上級批覆後儘快搶修,恢復生產。

3.2.7事故發生後,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羣眾未受教育不放過,無防範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處理。

3.2.8機械使用單位要按月填報《機械設備事故月報》機械管理部門建立機械事故台帳,記載事故的各種資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規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頻率。

3.2.9由於機械事故導致人身傷亡者,除按本規定辦理外,並應按照質量安全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

4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由公司動力科負責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標準通過動力科個人標準一併考核。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廢氣排放管理,減輕生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根據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有關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於我公司各單位,以及在公司管轄範圍內的生產、檢修、施工等外協單位。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安全環保處

1、統籌管理公司廢氣污染防治工作。

2、負責制訂公司廢氣污染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廢氣排放情況的監督與考核。

4、監督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情況和實際處理效果。

第四條機動處

1、負責將廢氣處理設施納入主體生產設施進行統一管理。

2、負責對各設備歸口單位對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點檢、維護等工作的管理。

3、負責審核煙塵、粉塵處理和排放設施的三大規程。

4、為保證廢氣自動監測儀表、除塵監控系統的完好和正常運行提供必要條件。

5、負責除塵環保外協的管理;督促外協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完善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點檢、維護並做好記錄;確保外排廢氣達標排放。

6、參與廢氣污染事故調查。

第五條生產處

1、負責在生產系統推行清潔的生產工藝。

2、生產管控中必須考慮環境因素,負責協調生產與環保的關係。

3、在制定生產計劃時,按生產設備和環保設施的能力,合理組織、安排生產計劃。對生產計劃安排不合理,導致生產設備和環保設施超過實際能力而出現的“冒灰、冒煙”現象負責。

4、參與廢氣污染事故調查。

第六條工程管理處

1、負責監督工程場地廢氣管理。

2、負責公司新、改、擴項目中廢氣治理設施“三同時”管理,保證廢氣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並對施工質量、進度等進行監督管理。

3、參與施工場地廢氣污染事故調查。

第七條公司綠化管理辦公室

負責公司道路清掃與保潔管理工作,清掃道路時應儘量控制路面揚塵,並保持路面清潔。

第八條行政管理處

組織、協調處理廢氣污染方面的社會糾紛。

第九條各生產廠

1、負責各項廢氣防治措施的具體落實。

2、負責在其生產過程中落實廢氣治理設施的及時開啟和關閉,保證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

3、負責監督、檢查各自管轄範圍內廢氣治理設施的運行、點檢和維護,確保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和達標排放。

4、生產工藝操作過程中必須考慮環境因素,杜絕因工藝原因導致無組織排放和“冒煙、冒灰”現象發生。

5、負責臨時排放煙(粉)塵及其治理淨化設施臨時停機、拆除或閒置的申報,並取得安全環保處的同意。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十條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操作管理,減少生產工藝流程各個環節的揚塵和二次揚塵現象,杜絕因人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氣污染物異常排放或超標排放現象的發生。

第十一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廠區和生活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等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各種垃圾,減少對環境空氣的`污染。

第十二條各單位嚴禁私自停止廢氣治理設施運行。廢氣治理設施因故障或異常停機,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環保處,同時組織搶修,並於24小時內辦理廢氣治理設施異常停機報告手續(註明停機原因、停機時間、採取的措施等)。廢氣治理設施閒置、拆除要辦理審批手續,填報《環保設施拆除(閒置)申請單》,並取得安全環保處的同意。

第十三條有組織廢氣排放

1、各單位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有關操作規程,確保廢氣治理設施與主體設備同步運行。

2、廢氣治理和排放設備的運行、維護、檢修應設立管理台帳。

3、有組織排放的排氣筒,按要求設置監測孔、平台與電源等,保證環境監測的進行。

4、廢氣處理設施的檢修應與主體設備同步進行,嚴禁廢氣處理設施帶“病”運轉。

5、對廢氣治理設施的儀表、計量裝置按要求進行定期檢定和校驗。

第十四條無組織廢氣排放

1、各單位應加強對無組織排放源的管控力度,採取封閉、撒水抑塵等措施,防止二次揚塵污染。

2、在生產組織時必須考慮環境因素,杜絕因生產、工藝操作、設備等原因導致無組織排放和“冒煙”現象。

3、各單位對無組織排放要想辦法、想對策,達到最終消除無組織排放現象,實現清潔生產和持續改進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篩分、轉運及存放過程中無除塵設備的要採取防揚塵措施,以減少粉塵的排放。

5、廠內各種汽車、內燃機等要採用低硫、無鉛的燃料油,並採取節油降耗等措施,減少尾氣的排放;杜絕因缺乏保養、維護、操作等原因導致“冒黑煙”現象。

6、使用、貯存、運輸化學品、油品的單位,應加強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學品的揮發、泄漏、燃燒、爆炸而造成對大氣的污染,並制定相應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工程建設場地廢氣管理

1、從事平整場地、清運建築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業時,應當採取邊施工邊灑水等防止揚塵污染的作業方式。

2、車輛運輸砂石、土方、灰漿、垃圾、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必須實行密閉化運輸,不得沿路泄漏、遺撒。

3、為消除施工區域粉塵污染,施工單位應每天派專人對所管轄區域道路進行清掃、灑水。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安全環保處負責對公司廢氣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按照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考核。

第十七條廢氣監測位置和監測點設置標準;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gb/t16157-1996)執行。必要時可由環境監測人員現場確認。

第十八條本辦法的附件:環保設施拆除(閒置)申請單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了加強污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2、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污水、大氣污染物及噪聲防治管理工作。

3、職責

3.1產生或存在污水、廢氣、噪聲的部門負責本部門污染源的控制,並提出治理方案和負責環保治理設施的日常維護。

3.2物業服務中心負責環保設施維護和保養。

3.3品質部負責全公司污染物的監督管理和委託地方環保部門對污染物的排放進行審查。

4、程序

4.1污水控制

4.1.1本公司污染主要來自垃圾清運車的清洗、垃圾中轉站的清洗和業主的生活污水。

4.1.2垃圾清運車每週按相應的保潔員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到指定的地點進行清洗;

4.1.3垃圾中轉站清洗的控制

(a)垃圾中轉站每週按規定進行清洗。

(b)清洗形成的污水集中收集,排放到污水管道。

4.1.4嚴禁使用含磷洗滌劑沖洗廁所,確保生活污水達標排放。

4.1.5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定期對社區下水管網的疏通和維護,確保污水達標排放。

4.2廢氣控制

4.2.1本公司大氣污染物主要來自社區空調、冰箱、機動車尾氣等。

4.2.2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控制

為符合《消耗臭氧層物質蒙特利爾協議書》的要求,本公司自20xx年起新購入冰箱、空調器等設備時,將優先選購環保型產品,並逐步完成含氟致冷劑的替代工作。

4.2.3其他大氣污染物的控制

(a)公司的機動車輛要做到專人負責,定期養護,使用清潔燃料,尾氣必須達標排放;

(b)通過與業主協商、溝通、宣傳欄等方式,引導業主定期對汽車的尾氣排放進行檢測。

4.3噪聲控制

4.3.1本公司環境噪聲主要來自消防泵、水泵、業主裝修、機動車、割草機、空調外機及社區文化活動產生的噪聲。

4.3.2噪聲的控制措施

(a)滿足質量要求的前提下,採購低噪聲設備和備件;

(b)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做到油路、氣路、水路暢通,使機器正常運轉、降低噪聲;

(c)業主裝修產生的噪聲按《業主入住及裝修控制程序》規定執行;

(d)各社區舉辦社區文化活動時由物業服務中心與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協商確定有關事項,降低噪聲污染的影響。

4.4污水、廢氣、噪聲監測與監督管理

品質部執行《環境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委託地方環保部門對污染物的排放進行審查。

4.5品質部對監測結果及時進行分析與評價,各責任部門對超標項按《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採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6公司污水排放標準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二級、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二級、噪聲執行《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1類、機動車輛執行《汽油車怠速污染物排放標準》。

4.7各部門按照《各部門環境因素管理辦法》要求落實。

4.8本程序產生的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序》規定執行。

5、相關文件

5.1《固體污染物控制程序》

5.2《消耗臭氧層物質蒙特利爾協議書》

5.3《鄭州市建立無氟城市實施辦法的通知》

5.4《業主入住及裝修控制程序》

5.5《環境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5.6《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7《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5.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5.9《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5.10《汽油車怠速污染物排放標準》

5.11《記錄控制程序》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通過對生產和生活排放廢水(氣)的管理和控制,確保所排放的廢水(氣)達到法律、法規及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減輕或消除水體或大氣環境污染,並確保符合相關排放標準。

2適用範圍

本程序對公司廢水(氣)、廢液之儲存、處理、監測、排放等活動做出了明文規定。

3職責

3.1工藝科負責廢水處理系統的正常運作。

3.2工藝科負責各廢水排放口的日常監測。

3.3各有關部門負責日常廢油(含油廢水)、廢化學溶液的收集、儲存,總務科負責聯繫合格供應商處置。

4定義

4.1廢水(氣):指在生產與生活中排放的沒有用的液(氣)體。

4.2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鍋爐排水。

5運作流程

5.1廢水管理和控制範圍包括:

a、生活廢水(包括廁所、餐廳、澡堂等);

b、生產廢水(包括工藝廢水、廢液、循環冷卻水等);

c、設備、管道、生產地板清洗廢水;

d、檢驗廢液、溶劑;

e、雨水;

5.2生活廢水管理和控制。

5.2.1廁所應設置化糞池,嚴禁直接進入廢水管道,嚴禁使用含磷清潔劑。

5.2.2餐廳應設置過濾網,嚴禁使用含磷清潔劑。

5.2.3工藝科配合當地環保監測機構,對生活廢水排放口進行監測,若監測不合格,則應依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5.3生產廢水(包括工藝廢水、廢液、循環冷卻水等)的管理和控制。

5.3.1廢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

5.3.2跑、冒、滴、漏之廢水、化學液體,有關人員應用水沖洗乾淨,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

5.4設備、管道、生產地面清洗廢水管理和控制。

5.4.1生產車間應定期清洗設備、管道外表面、生產地面,清洗廢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

5.4.2生產車間應定期清洗設備、管道內表面或進行工藝清洗時,廢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

5.5雨水管理和控制。

5.5.1公司應專設雨水管道。

5.5.2生產、生活垃圾不允許露天堆放,以確保雨水不被污染。

5.5.3工藝科配合當地環保監測機構,對雨水排放口進行監測,若監測不合格,則應依據《糾正與預防控制程序》執行。

5.6廢水管理和控制原則。

5.6.1廢水排放口應設立醒目標識,並標明污染物名稱。

5.6.2廢水排放標準參見《廢水水質檢驗規程》。

5.6.3工藝科負責依據《廢水水質檢驗規程》,監測廢水排放水質,若監測不合格,則應依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5.7廢氣的管理和控制

5.7.1生產車間應加裝換氣裝置。

5.7.2生產用燃油氣達標後方可排入大氣。

5.7.3公司所有在用汽車、卡車、運輸服務商在用汽車、卡車應確保年審合格。

5.7.4確保汽車、卡車所有在用尾氣裝置保持完好。

5.8記錄的管理。

記錄的管理依據《記錄控制程序》。

6相關支持文件

6.1《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6.2《廢水水質檢驗規程》

6.3《記錄控制程序》

7記錄

7.1污水處理系統運行記錄表

7.2污水處理系統bod5分析記錄

7.3污水處理系統分析記錄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9

一、為加強廢氣收集管理及處理設施管理,鞏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廢氣處理設施管理

1、污水處理設施包括:1#鉛塵收集處理系統(1-4條生產線)、2#鉛塵收集處理系統(5-7條生產線)、鉛煙收集淨化裝置。

2、在生產線開啟前5分鐘,應當開啟廢氣處理設置。

3、經設施處理後的廢氣,必須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方可排放。

4、設施必須配備專門巡查、操作人員,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必須按規程操作做好設施運行記錄、在線監測結果記錄。

5、廢氣處理設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公司環保組審查和批准:

(1)、需暫停運轉的;

(2)、需拆除或閒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6、廢氣處理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要立即採取措施,停止廢氣排放,並報公司環保組長。

7、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進行批評,並寫出書面檢查:

(1)、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閒置處理設施的;

(3)、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組的;

(4)、拒報或謊報廢氣處理設施情況的。

三、監測

1檢測室根據《測量計劃》負責每日對鉛塵、鉛煙廢氣進行一次監測,並將監測報告抄送環保組,由工程環保組收集和保存監測報告。廢氣排放出現異常情況時直接責任部門應採取措施,停產進行檢查維修。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1.適用範圍

對公司廢氣處理、監測、排放等活動作出了明文規定。

2.控制管理範圍

2.1氫化廢氣

氫化工序產生的廢氣及tdi生產裝置無組織廢氣經引風機送入水洗塔利用氫化工序產生的廢水對廢氣進行吸收淨化後排放。

2.2光化廢氣

光化工序產生的廢氣採用鹼液吸收塔處理,吸收淨化後排放。

2.3鍋爐煙氣

水汽鍋爐煙氣經鍋爐煙氣脱硫裝置利用公司廢鹼吸收煙氣中so2、煙塵後排放。

2.4造氣爐煙氣

造氣爐煙氣經旋流板除塵器淨化後排放。

3.廢氣排放控制管理

3.1廢氣排放單位應確保生產裝置及廢氣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控制廢氣指標達標排放。

3.2質檢中心依據《環境監測管理》對公司廢氣各排放口及廠區環境大氣進行監測,並將監測結果上報安全環保部。

3.3各生產車間負責廢氣處理設施的日常管理及維護,並制定相應的預案。

3.4廢氣裝置所在車間負責日常檢查,保證廢氣正常排放。如出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安全環保部以及調度室,並協調相關單位按照有關預案進行處置。

3.5安全環保部負責委託第三方有運營資質單位對鍋爐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在線監測裝置的日常管理及維護,並進行監督管理。

3.6安全環保部負責在線監測儀正常運行。如狀態發生改變,安全環保部應及時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4.支持性文件

《環境監測管理》

5.記錄

《廢氣污染源監測報表》

《廠區環境大氣監測月報》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1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的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景,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厂部。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景,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九.本廠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2

1剪衝壓設備購進要有裝配、產品合格證等完備。設備投入行使後,防護裝配要保持可靠,應設專人負責。設備操要遵守“衝牀防護裝配行使制度”,不得隨意拆除,拆除者追究責任。

2工作過程中,設備的工作台面及模具上不得下班具及其它雜物。

3單衝時,自鎖裝配可靠,不能有連發徵象。

4每台設備有自力的.切斷電源開關。

52M以下外露的傳動部件有防護罩。

6腳踏開關有四面防護罩。

7設備有可靠接地。

8非本工種人員嚴禁行使設備,違者按違章處理。

9凡發現設備裝配失靈等徵象應剋制作業,待故障排除後,經試車無缺後再行工作。

10每年進行兩次設備搜檢,有搜檢記錄、整改措施。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起重設備管理,保證起重設備的安全運行,加強對設備維護保養檢查,及時發現設備故障隱患,進行排查治理,預防

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我公司起重設備,為汽車吊、天車和電動葫蘆。

第三條

起重設備由設備材料部負責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逐台建立設備登記卡,根據本單位設備情況制定起重設備的定期檢查制度,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年檢情況要記入設備登記卡,與其產品説明以及數據等有關技術資料一起立卷存檔。

第二章

設備使用管理

第二條

起重設備操作者必須經過訓練考試,並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如發現無證上崗擅自操作起重設備的要嚴厲考核。

各單位要建立起重設備台帳,設備操作規程要上牆。

第三條

起重機械安全裝置和勞動保護設施,不得任意損壞,一經損壞,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及時整修。嚴格“十不弔”制度,一經發現車間安全員應及時制止;並教育當事人,必要時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出現事故及時組織搶救,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做好“三不放過”教育工作。

第四條

第四條

起重設備操作者要嚴格執行起重設備操作規程,如發現違章作業要嚴厲考核。

第三章

設備維護檢查管理

第五條

應根據使用情況,按規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術檢驗,檢驗時應當檢查金屬構架各種動力設備,傳動機構,電氣設備,安全裝置,制動器,鋼絲繩鏈條,吊勾鏈銷和緊固件是否完好,安裝得是否妥當和磨損程度等情況,並且對起重機械作靜負荷試驗和動負荷試驗。

第六條

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填寫起重設備檢查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各分公司每月定期檢查,起重設備檢查表要每月報設備技術部備案。

2、設備材料部要對各單位起重設備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定期檢查,填寫起重設備檢查表,入檔保存。

第四章

設備年檢制度

第七條

安全保衞部負責同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聯繫辦理年檢工作。

第八條

對新安裝,改造,大修的起重設備的安全技術,必須符合GB3811-83《〈起重機設計規範〉》等規定,技術資料、合格證齊全,必須經集團公司和本單位有關部門進行聯合驗收合格,經國家技監部門檢驗註冊後方能使用,起重機械的技術參數和電氣控制系統都不得任意修改,確需修改時,一定要事先提出設計方案,並經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

對停用未滿一年,仍在年檢期的起重設備,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須經設備、安全等部門聯合檢查,進行負荷試驗、操作系統和運行系統鑑定合格後方允許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檢查出的設備隱患進行整改,直至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條

對停用滿一年以上,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須請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年檢審,發放合格證後方允許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檢查出的設備隱患進行整改,直至符合驗收標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1、起重設備操作規程

2、天鐵物流起重設備檢查表

起重設備操作規程

1、起重機械的電氣線路,應當符合電器安全的要求。電動起重機上的金屬構架,軌道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或其他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都必須有保護性接地。

2、起重機械必須有清晰的喇叭或汽笛等音響信號裝置。

3、起重機械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和暢通的吊運通道並且應與附近的設備,建築物保持一定的距離,使其運行時不致發生碰撞。

4、在軌道上移動的起重機械,必須在軌道末端設置立柱和信號燈。

5、起重機械的鋼絲繩,吊鈎、環形鏈等零部件,必須完好。

6、對起重機械應建立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制度,應當經常檢查金屬構架,各種動力設備,傳動機構,電氣設備,安全裝置,制動器、鋼絲繩、吊鈎、鏈條、鍵、銷、螺絲釘等是否完好,安裝是否妥當和磨損度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修理,嚴禁帶病使用。

7、起重機械嚴禁超負荷使用。

8、除在吊運作業中發生緊急危險時,任何人都可以發出停止信號外,只許負責指揮起重作業的人指揮吊運工作。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為了提高辦公設備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設備性能,有效節約費用開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辦公設備包括為完成工作而購買的攝像機、照相機、便攜式計算機、移動硬盤、u盤、手機等。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確需購買的辦公設備由當事人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單位領導審批後再購買,所購辦公設備要經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條、新購辦公設備採取公司與個人按照一定出資比例購買,在規定使用年限後歸個人所有。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一般情況是公司所有,個人使用。

第五條、原購辦公設備由所在單位登記後統一在公司綜合工作部備案,原則上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再重複購買,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後,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設備毀損、滅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負責。

第七條、在辦公設備規定使用年限期間,配備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調動的,公司範圍內調動辦公設備採取“機隨人走”,公司範圍外調動辦公設備上交公司,由公司返還其剩餘年份的出資額。所交辦公設備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辦公設備的維修與保養由使用人負責,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年限費用遞增辦法包乾使用,據實報銷。

第九條、辦公設備購買費用按照崗位不同採取不同的出資比例。

1、公司經理、書記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據實報銷。

2、公司副職領導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50%。

3、公司部門負責人、項目領導班子成員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25%。

4、其他崗位人員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按照基礎出資比例。

第十條、辦公設備由公司財務部設立專門賬户,發生的費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資比例辦理報銷。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綜合工作部負責解釋。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5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作用所有裝置(如安全閥、防護罩、泡沫滅火器、制氮裝置、報警器等)總稱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二、各種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檢查維護保養落實到人。

三、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四、各類安全裝置要按有關規程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效驗,並將檢查效驗情況載入檔案。

五、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後需立即復原。

六、各種特殊安全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每次效驗後,應記錄或鉛封,保管人要經常檢查。

七、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閥、壓力錶、儲罐上的呼吸閥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八、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由電工負責。

九、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温度、壓力、液麪超限和安全連鎖裝置等,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管理。

十、凡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滅火裝置,由安全部門負責。

十一、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勞保用品和器具,由技術部門負責購買。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靜電裝置及其他安全設施、設備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門負責管理。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6

1、井下設備報廢權限歸企業管理辦公室,其他單位均無此權限。

2、凡需要報廢的生產設備,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由企業管理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認真鑑定認可後填寫設備報廢單;或者企業管理辦公室根據廠發展要求,經主管廠長批准後,通知使用單位,辦理設備報廢手續。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計財部、使用部門、企業管理辦公室各存一份。

3、凡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3.1 設備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主體結構陳舊主要部件已磨損破壞,精度低劣,已達不到最低的工藝要求,無修理價值或不能調出者。

3.2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因建築物改建或工藝佈置改變必須拆毀者。

3.3 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設備遭受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者。

3.4 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無修復價值或繼續使用易發生危險者。

3.5 自制非標準設備經生產驗證和技術鑑定不能使用而無法修復、改裝和調出利用者。

3.6 公司發展規範需要變更者。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7

1.生產區一切電氣設備及線路,未經分公司生產科同意,不得隨意移動、調換、增減和改變接線方式。

2、站內進行電氣操作時必須辦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須兩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接地,並定期測量接地電阻。不合格要及時彙報和處理。

6、進行場站施工作業時,防止地下電纜的損壞,確保人身安全。

7、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持證上崗,原則上停電進行。否則要有絕對可靠的安全措施,嚴格按帶電作業規定進行。

8、檢修線路時,必須安裝接地線。室內檢修時,掛標誌牌。

9、操作人員在操作電器設備時,一定要按規定使用電氣安全護具。

10、禁止亂接電線、亂接電器、擅自換規格不相符合的.保險等。

11.電氣設備起火時,先切斷電源。滅火時用二氧化碳、乾粉、沙子等撲救。

12、檢修電氣設備時停電設備與未停電設備之間加裝臨時遮攔,不設遮攔應保持安全距離。

13、電氣工作人員到現場檢修,一定要與生產人員聯繫,待同意後方可檢修。

14、在配電室工作,要採取防止觸及運行設備的措施。

15、遇雷雨時,所有電氣檢修工作必須停止。

16、每次停電和恢復供電要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

17、每年進行一次電氣春檢,利用春檢對高壓設備進行一次維修保養;每年對其它用電設備進行兩次檢查和維修保養;平時保持低壓配電室清潔;電氣設備在運行中出現問題時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18、場站負責提出本站電氣所用備件及耗材。

19、對供電部門負責維護的電氣設備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如變壓器、互感器、電度表等故障)及時反映。

20、對場站配備的絕緣工具和防護用品要按規定進行送檢。

21.對場站用電設備要配備必要的安全標識。

22、把安全用電的知識納入崗位練兵、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的內容中。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8

1、特種設備包括:起重設備、廠內機動車等。

2、新購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並取得合格證後,才能投入使用。

3、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各種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或更換,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防止因違章操作不當發生事故。

5、定期接受相關部門組織的特種設備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繼續使用。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要立即組織整改。

6、做好特種設備檔案管理,責任到人,保證各種資料的完整。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19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佈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和設施。主要設施應易於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清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木門下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於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幹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

五、食品處理區應採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於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枱、刀具、砧板等工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並有明顯標識。

八、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温、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九、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處理設備管理制度 篇20

1.0 目的

舞台燈光音響設備管理規定,通過對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管理,確保演出過程中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正常運行,保障演出質量。

2.0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操作與維護。

3.0 管理職責

3.1舞台燈光音響室工作人員的行為規範按《熱高樂園員工行為規範》執行。

3.2舞台燈光音響室主任:負責所有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演出使用時的監督工作;負責安排與監督燈光音響室工作人員對各項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工作;負責燈光音響室內所有設備的管理工作。

3.3燈光師:負責舞台燈光設備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維修工作。

3.4音響師:負責舞台音響設備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維修工作。

3.5LED播放師:負責大屏幕設備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維修工作。

4.0 工作標準

4.1 日常檢查:

4.1.1 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操作人員應該本着認真負責的態度去做好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

4.1.2 部門主任安排工作人員每半年對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進行一次清點,並記錄《燈光、音箱、LED設備清單》上。

4.1.3部門主任安排人員定期做好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確保設備有較高的完好率。發現損壞、及時上報燈光音響室主任,發現失竊,及時報案。

4.2 設備使用:

4.2.1 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須由熟悉設備性能的技術人員或受過設備培訓的工作人員進行操作。

4.2.2 禁止不懂技術業務的非工作人員擅自操作,以避免人為造成的設備損壞。

4.3 設備安全:

4.3.1 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使用前,應檢查線路連接是否正確,電壓是否正常,以確保設備用電安全。

4.3.2 未經管理人員同意,嚴禁私自改動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連接。

4.3.3嚴禁擅自拆卸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如擅自拆卸造成設備損壞,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按照《熱高樂園員工獎懲條例》給予處罰。

4.3.4 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使用完畢後,要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4.3.5 燈光、音響、大屏幕相關設備的保管及場地的鑰匙,應由燈光音響室主任指定專人負責。

4.4 保養維修:

4.4.1 燈光音響室主任需安排工作人員值日,清掃設備周圍的雜物,以保持室內整潔。

4.4.2 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和愛護設備,應按照設備使用方法,正確的使用設備。

4.4.3 若設備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保證現場人員的安全。並立即向燈光音響室主任彙報故障情況,以便及時進行故障排除。如果不能進行修復的',應及時與廠家聯繫商討檢修事宜。

4.5 設備事故的性質:

4.5.1 屬人為原因,如:操作錯誤、維護保養不當、不按規範使用等,致使設備損壞。

4.5.2 對事故責任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況處以經濟處罰。情況嚴重者,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4.6 檔案資料:針對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各項管理者要做好檔案資料的保存工作。

4.6.1新設備交付使用,各項設備管理者要把説明書、保修卡、供應商、驗收單等設備資料及時收集和保存,並做好建檔工作。

4.6.2對各套設備按場地分類,保管人員變動時,要做好設備和檔案資料的移交工作。

4.6.3舞台燈光音響室工作人員,對燈光、音響設備的使用記錄要進行總結統計,並將統計結果存入設備管理檔案。

5.0檢查與考核

5.1 燈光音響室主任應對操作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抽查,並對定期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部門經理要對年度維護保養進行檢查確認,並在《園區設施定期維護保養工作記錄表》簽字。

6.0相關文件

6.1《熱高樂園員工獎懲條例》

6.2《熱高樂園員工行為規範》

7.0記錄

7.1《園區設施定期維護保養工作記錄表》

7.2《燈光、音箱、LED設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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