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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費標準範例

防暑降温費標準範例

對於我國的防暑降温費的標準,你瞭解嗎,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了一篇“防暑降温費標準2019年”,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暑降温費標準範例

防暑降温費標準享受補貼須符合一定條件 實物現金補貼均繳個税

連日來的高温酷暑讓人不由得“惦記”起高温補貼來。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強調,企業為員工下發的降暑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温補貼。按照規定,勞動者在室外露天作業應按每月元的標準領取高温補貼。同時,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温費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高温補貼並非人人有份

“今的高温補貼標準尚無上調計劃。”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本市今的高温補貼仍執行去《北京市關於進一步做好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也就是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元;在℃(含℃)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元。該負責人提醒説,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降暑飲料不能充抵補貼

根據規定,發放高温補貼的時間為每的月至月。至於具體到月初、月中還是月末發放,該負責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單位隨發薪日期自行確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領的工資條,上面應該有月份的補貼發放記錄。”該負責人提醒説,上述通知特別列出一條,企業在高温期間下發的防暑降温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温補貼。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該負責人表示,高温補貼只向高温期間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發放,其間休假或脱崗的勞動者並不享受。勞動者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可憑工資條舉證,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防暑降温費也須繳個税

國税總局日前在其網站上回復網友提問時明確表示,防暑降温費也須繳納個税。按照《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税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税所得額。”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温費等都要併入個人應納税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全校各單位:

我校今的防暑降温費,按照《關於發放防暑降温費的通知》(北航實設字〔〕號)規定發放。發放範圍、發放標準不變。請各單位將發放人員的統計情況於月日前報送到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環保技安辦公室(辦公樓室,電話:),具體表格在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網站下載區下載。防暑降温費將直接發放到職工工資賬户。

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環保技安辦

月日

附件:

《關於發放防暑降温費的通知》(北航實設字〔〕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京財行〔XX〕號文件中發放防暑降温費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我校防暑降温費的發放通知如下:

一、發放範圍

(一)月份發放工資的在崗職工及離休人員;

(二)人才交流中心待崗職工中參加臨時工作的人員;

(三)在我校發工資的在站博士後;

(四)已在人事處辦理正式借調手續的各類借調到我校工作的人員;

(五)在學生處和研究生院註冊的半脱產學生幹部。

二、發放標準

(一)月到月,教工每人每月元。

(二)半脱產學生幹部按教工標準的%發放。

(三)發放標準將隨國家、地方的變化適當調整。

三、發放時間

月份由財務處根據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提供的人員名單(含職工編號或學號、姓名、金額)按規定發放。沒有職工編號或學號的,由各單位憑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審核通過的人員名單到財務處領取現金。

標籤: 防暑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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