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防暑降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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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氣温的攀爬,各地都開始實行發放防暑降温費了。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了一篇“2019天津防暑降温費”,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9天津市防暑降温費標準106元
近日,天津市出台了2019防暑降温費標準的相關規定,據相關規定,從本月起,天津市企業應視工種、工作環境情況向職工發放防暑降温費,今年最新調整的防暑降温費為每月106元。
這106元的防暑降温費是怎麼得來的呢?天津市2019防暑降温費106元是這樣算的:2019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標準3520元×3%=106。相較去年上調了10元。
據悉,職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發放的防暑降温費外,還應包括一些“軟條件”,即用人單位採取措施加強工作環境的通風,在工作場地安裝電扇、空調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設施,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飲水、飲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資可不含防暑降温費哦
按照相關規定,當氣温超過35℃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籤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温補貼。
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放工資時,將高温補貼計入到了最低工資中。對此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強調:按規定,職工在高温等特殊環境中工作領取的津貼、加班費、養老、醫療、失業社會保障金和住房公積金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
6月起發放共424元
按照規定,防暑降温費的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共計424元,可按月或一次性發放。此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防暑降温費屬於生產性的福利待遇。試用期也屬於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暑期在崗工作的職工,也應享有防暑降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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