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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

(一)請銷假制度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精選18篇)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範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後,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准;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託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准,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彙報前一天工作情況,接受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建議,統一思想,達到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彙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牀,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情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准。3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繫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繫不上取消手機補貼並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譁,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遊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應積極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於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並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範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文明,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儘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儘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台帳。月末工資中扣減,並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於用户,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必須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並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返回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情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於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並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後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情況下調整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遊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閲、調用、複製、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製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並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內容必須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提供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80%。

三、費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温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並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註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後,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範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於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註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繫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帳,詳細説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係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繫,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後,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後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幹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户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准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餘話費可用於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2

1、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所從事工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保護衞生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職工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作業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職工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一次處以20元罰款,行為嚴重者,一次處以100元罰款,一年內超過3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

4.1 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

4.2未經調度或主管批准,車輛夜間停放場外或私自開車外出;

4.3工作時間內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罵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時間內干與公司無關的事情;

4.5未經分管責任人批准,擅自請人代班、上班;

4.6 脱崗串崗,未經主管允許離崗到其他崗位而影響正常工作者。

5、職工病、事、假事宜參照《員工福利制度》執行。

6、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職工加班工資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統計,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統一發放。

7、每天工作必須在當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當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時間不視為加班。如電話聊天、上網遊戲,一律不算加班。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20元的經濟處罰。

8、病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誤餐費及當月年終獎,事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0天(含10天)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合同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9、職工請假程序:請假半天由主管和項目副經理書面批准;請假一天由項目經理書面批准;請假一天以上書面假條報公司批准。公司規定不允許請假的工作和活動以及集團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動,本人向項目經理請示,項目經理報公司批准按事假規定處理。

10、職工無正當理由、無請假手續,遲到、早退5—30分鐘者,處以20元罰款,黨員、管理人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累計達到7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一月之內遲到、早退達7次者視為嚴重違紀或一年之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5次視為嚴重違紀,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1、職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及班組工作安排者,當日按缺崗處理,處以50元罰款。一年累計達三次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2、被通知待崗培訓的職工需簽署書面的《待崗培訓通知書》,該通知書將作為職工日常考評記錄之一,達到2次內部培訓的非在編職工職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編職工達到3次內部待崗培訓的職工,予以開除。

13、職工無故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半天處以20元罰款;曠工一天處以50元罰款;連續曠工3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曠工累計達5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一個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全年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編職工)。

14、職工因突擊任務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崗者,一次處以20元以上罰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崗;三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15、職工工作時間內嚴禁喝酒、賭博。違者作曠工處理;一月內發現三次以上(含三次)處理後,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6、駕駛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對於任何違規操作,一月內發現三次取消駕駛資格或上崗操作資格,作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機械每日完工後,操作員必須停置於規定地點,嚴禁私作他用,違者處以50元罰款;嚴禁進行經營活動,違者除經營所得應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職工利用職權接受賄賂,致使集體經濟利益遭受損失者,一經發現,除全額賠償損失外,另按損失金額的10%處罰,並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18、職工盜拿公物或盜賣公司廢舊物資,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者,一經發現,按原價值賠償並按盜拿物資價值的10%予以處罰,並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物被盜,對值班人員按盜竊物資價值10%予以處罰,並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物資失竊,責任人按失竊物資價值的10%予以賠償。

19、職能部門工作推諉、辦事不力,影響他人工作者,對部門責任人及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經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調離崗位,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20、財務管理中心職工應將重要財務數據設置加密程序並不允許上網。發現未經允許上網者,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主管處以20元罰款。

21、公司對私自外接工程情節輕微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者或發生兩次以上者按照集團公司規定處理。

22、待崗培訓公司內學習1—3個月,學習期間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取消年終獎50%。待崗培訓期間上下班進行出勤簽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節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累計達三次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如重新上崗者需徵得公司領導同意,並經崗位部門試用通過後方可上崗,上崗工資由部門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崗一年內仍不能適應新崗位或再次違反勞動紀律,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3、年度考評不及格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三個月,培訓重新上崗後再次考評不及格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4、年終獎、過節慰問費由各部門根據員工表現情況及考核情況確定發放標準。提前解除勞動關係者不享受年終獎。

25、由於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3萬元以上(含3萬元)者,視情節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泄露商業機密、項目意向和招投標信息,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8、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允許自行駕車辦公事,如私自駕車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29 、如出現私人業主借車的情況:

29.1活動範圍只限於在武漢市內,必須給其配備專職司機。

29.2活動範圍超出武漢市並要在外過夜,必須上報公司書面批准。

凡以上兩種情形用車,造成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物損失,均由借車人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30、對個人和部門重複違反本制度的相同錯誤者,公司將加倍或者遞增式進行加重處罰。

31、當職工違反相關制度承擔責任時,如果處罰和賠償金額一個月不能處理完時,可以分月扣除工資和獎金(以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為限)直至支付完畢。

32、待崗培訓規定:

32.1在編職工:待崗培訓後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三個月以上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實行內退。(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崗培訓後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取消各種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3勞務派遣人員:待崗培訓後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3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並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須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未經批准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並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准,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並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5、在工作中,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脱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譁,不準聚眾閒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必須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後,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衞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於自己分管使用的設備、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11、工作中嚴禁打架鬥毆,凡違犯者,責任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並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並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衞生區域必須每天打掃,並保持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責任落實的直接罰責任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並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特別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必須經常洗澡、洗頭、理髮、剪指甲保持個人衞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淨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髮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設備、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粧。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必須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必須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必須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脱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後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設備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並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運行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設備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運行設備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設備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玩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大損失,除包賠損失外,並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並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並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範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勞動紀律

第三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 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脱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於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 員工不得以任何藉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並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 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 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鬥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 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佔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 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譁、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第十四條 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衞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 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温和、禮貌。

第十七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着裝得體、整齊乾淨,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後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懲 罰

第十九條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脱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譁、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9、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衞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1、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着裝整齊乾淨,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3、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鬥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

5、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泄私憤,盜竊、侵佔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後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xx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5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範職工自律習慣,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建立企業理念文化,根據企業未來發展的思路建設要求,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行為指導規定的管理大綱,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層次,為今後的內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礎。

説明:本企業實行夏時、冬時兩種作息時間

夏時制: 7:30-11:30 13:30-17:30

冬時制: 8:00-12:00 13:00-17:00

1、 嚴格遵守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服從企業管理,作息時間、嚴格職工遵紀守法,維護企業個人合法利益,嚴格倡導職工講文明、愛企業、重自律。

2、 企業內各辦公室是生產行政管理的重要場地,非管理者,無論是誰,無事者,嚴禁入內,職工反映,解決問題,要逐級上報,任何越級上報者,其被訪部門有權拒絕,以保證辦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環境,確保職責功能的權力責任。

3、 工作期間嚴禁從事非工作範圍外的各種事情,各本職崗位,應盡職盡責,嚴禁脱崗、串崗、睡崗,無理由離崗10分鐘以上者,均按曠工處理。

4、 員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須按“病、事假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報告,並履行病、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 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並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企業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肇事人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6、 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地嚴禁大聲喧譁、吵鬧、爭執、有事説理、協助協商,以企業為大局,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7、 企業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聚眾鬥毆、偷雞摸狗、目無法紀,凡上述不服管理者,無論何人,堅決除名。

8、 保持、維護廠區、工作場地的環境衞生,各生產區域必須按公司統一部署規定,按其分工,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頓,各車間班前、班後必須按要求進行現場打掃和清理,並且沒有任何理由保質、保量的予以完成,由總經辦檢查、考核和處罰。

9、 愛惜公司財產,維護企業內的一切設施,物品的運行安全,各生產車間班組內的機械、設備、電器、工具、生產輔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有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分工明確、發現損壞、故障及時上報,如有人故意破壞,嚴懲不怠。

10、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各車間主管、班組長均是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職責義務,任何達不到質量、技術、尺寸、性能的產品,各製作工序責任者,必須照價賠償,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賠償,屬違規操作引起質量事故,責任人必須全額賠償一切損失,質量第一責任人也要接受相關經濟處罰。

11、 工作時間內嚴禁會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須經本部主管同意,會客時間,應按事假時間來計算,並及時上報辦公室,履行事假手續。

12、 安全生產、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機械設備是職工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違規違章操作造成人身、設備、產品的傷害,責任自負,造成設備、產品、物料損害的,原則上企業還要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

13、 員工有義務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呈報合理化建議,有責任對企業工作和業務發展提出個人的看法、見解,有權對企業生產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設性的思路,更有權力和義務來維護企業的聲譽和利益。

14、 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技術、工藝、圖紙、產權的保密制度,如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損害,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執行)

15、 搞好企業的“防火、防盜”工作,是企業各部門、員工必須常備不懈的預防大事,任何有損企業裏通外聯、串通勾結的破壞行為,並給企業造成損害者,按其責任大小,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16、 以上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望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並從下達之日起予以執行,對本文沒明確處罰的章節,本公司有權規定處罰的額度。

17、 本文的解釋權在厂部。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6

勞動紀律

(1)嚴禁本院職工在院內私自銷售藥品、器械

(2)嚴禁本院職工私收治療費、檢查費。

(3)嚴禁將病人約到家中診療收費。

(4)嚴禁私自到藥房換藥

(5)嚴禁在職職工私開診所。

(6)嚴禁科室和個人私自減免病人的檢查費、治療費和住院等費用。

凡違犯上述條款之一者,罰款100-200元,並取消當月獎金。

(7)工作時間嚴禁幹私活、辦私事、帶孩子、打麻將、打撲克等。違者罰款50-100元

(8)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準亂竄科室、私自外出、空崗、脱崗或帶酒意上崗。違者一次罰款50元。空崗、脱崗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9)不服從院領導安排,或佈置的任務不能很好地完成,處以10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10)全院職工應積極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

(11)全院職工都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違者每次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財、物管理辦法

1、財務科要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為醫院當好家理好財。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凡因個人責任造成醫院財產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罰

2、財務科主持藥房、收款室的日對賬和藥庫的每季度盤點工作。一日不對賬者罰責任人50元,出現虧損部分由個人負責。

3、藥庫、藥房庫存的藥品和物資,要日清月結,每季度底清查盤點一次。要做到盤點認真細緻,報表真實準確,出現虧損由藥房、藥庫負責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提倡勤儉節約,凡發現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扣罰當事人20元。

5、收費室不得出現漏收少收費現象,違者除扣除責任人漏收的金額外,給予50-100元的罰款。

衞生管理考核辦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視衞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潔,無垃圾、無痰漬、無煙蒂。物品擺放有序,表面無污跡雜物,辦公用品、醫療器械常擦洗。凡達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罰科室50元。

(五)醫療質量管理辦法

1、規範醫療行為,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程辦事,合理檢查、科學用藥,嚴禁出具假處方、虛假病歷及診斷證明,做到處方醫囑、病房存根一致。執行階梯用藥原則,合理應用抗菌素,嚴禁開大處方。

2、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一般醫療差錯、糾紛。但未給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罰當事人100-200元。

3、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嚴重差錯、糾紛,給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長了治療時間,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4、凡發生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金原則上按醫院、當事人7:3比例分擔。對觸犯法律的由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

5、嚴格執行醫囑制度,發現差錯醫囑一次扣罰50元。

6、凡本院能開展的診療項目,禁止介紹到外院治療,違者一次罰款300元。

7、藥房、藥庫藥品必須在失效前六個月報告院長,以便及時調整,凡由責任心不強,造成藥品過期、失效、發黴、變質等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另扣當事人200-500元。

8、發錯藥(品種、劑型、劑量)劃錯價,一經發現,扣罰當事人50元,如已服用並造成嚴重後果者,加重處罰。

9、放射、特檢、化驗等承包科室,出現差錯,給醫院造成不良後果及影響醫院形象者,根據情節輕重扣罰當事人100-300元。

護理質量管理辦法

1、認真執行查對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差錯事故的發生。凡發生差錯者扣當事人50元,嚴重差錯者扣100元。

2、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或未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20元;進行無菌技術操作時必須戴口罩、帽子,違者每次每項扣罰10元。

3、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讓病人及其陪牀人員換吊瓶、拔針頭等。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不良後果者,加重處罰。

4、工作期間要舉止大方,儀表端莊,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濃粧豔抹,不披長髮,不帶耳環、戒指。不再病區內大聲喧譁。違者罰款20元。

5、治療室要保持清潔、整齊,各種消毒液及無菌物品要定時更換、消毒,並有記錄。各種物品放置有序,嚴禁擺放私人用品及與治療無關的物品。違者罰款10元。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7

一、護理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準確及時完成各項治療和護理工作。

二、護理人員上崗後,護士長應認真執行全院統一工作時間規定,安排好各班次。

三、每班下班前,必須認真交接班(口頭、書面、牀旁),手術室洗手護士必須對手術患者的全過程負責,手術中途不得換人。

四、發現違反勞動紀律者(上班看雜誌、幹私活等),按質控管理規定執行。

五、按醫院考勤制度,護理人員如提出休假申請,休假由護士長根據病區工作情況統籌安排,報請主管部門審批。

六、遇特殊情況(如家有急事,本人身體不適等)應提前一天請假,護士長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安排休假。

七、凡輪值中、夜班時,一般不得休假,確因身體生病需要休病假者,應提前二小時將病假證明交護士長,由護士長安排夜班。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八、各班一律不累計時數補休。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8

為了加強衞生院管理,提高兩個文明建設,增強職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嚴明勞動紀律,保障衞生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為患者服務,為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作息管理

第一條:科室應按時開診,並保證隨時接診病人,科室不能按時開診或提前收診的,發現一次扣罰科室20-100元。

第二條:職工遲到或早退30分鐘內,發現一次扣20元,兩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扣罰當事人100—300元,曠職一天扣罰當事人200—500元,曠職兩天按落聘下崗處理。

第三條:脱崗一次(30分鐘以內)扣罰本人50-100元,脱崗超過30分鐘的,扣罰本人100-300元,造成極壞影響的,當事人按待崗處理,並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二、工作紀律

第三條:上班時扎堆聊天、幹私活、打毛衣、出科遊逛、上班洗澡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50元;上班打撲克、下棋、玩電腦遊戲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將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0-500元;上班聚眾賭博,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500-800元,其中發起人和案發科室當事人扣罰1000-1500元。

第四條:醫務人員上班時間應衣帽整齊,佩戴胸卡,工作服要乾淨整潔,應着淡粧,不要濃粧豔抹,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5元;進行醫療操作時,不準戴首飾,要戴工作帽和口罩,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在從事醫療活動時,不得接聽手機電話,引發醫療糾紛的,扣罰當事人20—50元;醫務人員在接診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範和規程執行,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100—200元;

第五條:醫務人員應以病人為中心,樹立主動為病人服務的思想,杜絕出現生、冷、硬、頂、推現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50—100元;因硬、頂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100—200元;因推諉、敷衍病人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三、安全生產

第六條:為保證衞生院醫療及財產安全,保證正常工作的開展,凡在醫用計算機上安裝遊戲程序、玩遊戲,扣罰當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當事人的,以2倍扣罰科室。

第七條:在衞生院重點消防部位吸煙者,每支煙頭100元,重點消防部位有藥房、藥庫、物資庫、檢驗科、放射科、B超室、財務科、收費處、住院處、檔案室、病案室、配電室、中控室、計算機室、氧氣站、手術室(含門診)、食堂操作間等。

第八條:宿舍、科室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爐子、烤箱、微波爐等),特殊情況需經院保衞科批准備案方可使用,違者沒收電器並處50—300元罰款。

四、環境衞生

第九條:保持科室乾淨整潔,每天要搞好科室衞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檢查中衞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診室和病房內禁止吸煙,每發現一次給予警告,連續發現三次給予通報批評,連續發現五次扣罰科室100元;在衞生院消防重點部位吸煙者,按第七條處理;公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50-100元,醫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100-150元。

第十條:自行車、摩托車一律不準停放樓內、室內,發現一次扣罰本人10至30元。

五、請假事項

第十一條:事假需提前24小時向科室領導請示,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原則上不準電話請假,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違者按曠工論處。

批准權限:各科主任、護士長向主管院長請假,職工向本科室主任請假,權限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長3天。

急診看病可電話請假,但事後應向科主任或衞生院人事部門出具急診就診醫院的急診證明、處方、收據及門診病歷手冊。

其他各種休假均應事先請假並在批准後方能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並執行本規定第二條。

六、組織紀律

第十二條:科主任、護士長應及時向職工傳達各種會議精神,未傳達的(三天內),每次扣罰科室領導50元。

第十三條:要在全院提倡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之間的關係。對於不能搞好科室之間、同志之間的團結,不能相互協作、亂傳閒話、吵架者扣罰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罰100-300元/次,情節嚴重者同時停止其工作,按待崗處理。

第十四條:所有職工必須服從院部及科室領導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科室可處以100—500元處罰,造成極壞影響的,院部給予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院部將對遵守勞動紀律突出的科室及個人年終將給予評優選先獎勵。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x5年3月1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9

為了加強衞生院管理,提高兩個文明建設,增強職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嚴明勞動紀律,保障衞生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為患者服務,為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作息管理

第一條:科室應按時開診,並保證隨時接診病人,科室不能按時開診或提前收診的,發現一次扣罰科室20-100元。

第二條:職工遲到或早退30分鐘內,發現一次扣20元,兩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扣罰當事人100—300元,曠職一天扣罰當事人200—500元,曠職兩天按落聘下崗處理。

第三條:脱崗一次(30分鐘以內)扣罰本人50-100元,脱崗超過30分鐘的,扣罰本人100-300元,造成極壞影響的,當事人按待崗處理,並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二、工作紀律

第三條:上班時扎堆聊天、幹私活、打毛衣、出科遊逛、上班洗澡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50元;上班打撲克、下棋、玩電腦遊戲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將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0-500元;上班聚眾賭博,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500-800元,其中發起人和案發科室當事人扣罰1000-1500元。

第四條:醫務人員上班時間應衣帽整齊,佩戴胸卡,工作服要乾淨整潔,應着淡粧,不要濃粧豔抹,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5元;進行醫療操作時,不準戴首飾,要戴工作帽和口罩,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在從事醫療活動時,不得接聽手機電話,引發醫療糾紛的,扣罰當事人20—50元;醫務人員在接診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範和規程執行,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100—200元;

第五條:醫務人員應以病人為中心,樹立主動為病人服務的思想,杜絕出現生、冷、硬、頂、推現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50—100元;因硬、頂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100—200元;因推諉、敷衍病人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三、安全生產

第六條:為保證衞生院醫療及財產安全,保證正常工作的開展,凡在醫用計算機上安裝遊戲程序、玩遊戲,扣罰當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當事人的,以2倍扣罰科室。

第七條:在衞生院重點消防部位吸煙者,每支煙頭100元,重點消防部位有藥房、藥庫、物資庫、檢驗科、放射科、B超室、財務科、收費處、住院處、檔案室、病案室、配電室、中控室、計算機室、氧氣站、手術室(含門診)、食堂操作間等。

第八條:宿舍、科室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爐子、烤箱、微波爐等),特殊情況需經院保衞科批准備案方可使用,違者沒收電器並處50—300元罰款。

四、環境衞生

第九條:保持科室乾淨整潔,每天要搞好科室衞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檢查中衞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診室和病房內禁止吸煙,每發現一次給予警告,連續發現三次給予通報批評,連續發現五次扣罰科室100元;在衞生院消防重點部位吸煙者,按第七條處理;公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50-100元,醫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100-150元。

第十條:自行車、摩托車一律不準停放樓內、室內,發現一次扣罰本人10至30元。

五、請假事項

第十一條:事假需提前24小時向科室領導請示,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原則上不準電話請假,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違者按曠工論處。

批准權限:各科主任、護士長向主管院長請假,職工向本科室主任請假,權限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長3天。

急診看病可電話請假,但事後應向科主任或衞生院人事部門出具急診就診醫院的急診證明、處方、收據及門診病歷手冊。

其他各種休假均應事先請假並在批准後方能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並執行本規定第二條。

六、組織紀律

第十二條:科主任、護士長應及時向職工傳達各種會議精神,未傳達的(三天內),每次扣罰科室領導50元。

第十三條:要在全院提倡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之間的關係。對於不能搞好科室之間、同志之間的團結,不能相互協作、亂傳閒話、吵架者扣罰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罰100-300元/次,情節嚴重者同時停止其工作,按待崗處理。

第十四條:所有職工必須服從院部及科室領導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科室可處以100—500元處罰,造成極壞影響的,院部給予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院部將對遵守勞動紀律突出的科室及個人年終將給予評優選先獎勵。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x年3月1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0

一、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溜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2、上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公司規定,正確佩戴勞動用品。特別是安全帽和自救器,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遲到、早退、脱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分管領導同意)飲酒後原則上應不再上班。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6、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並處留礦查看處分,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8、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後,視情節給予罰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0、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並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凡以財物做賭博比輸贏的活動,都是賭博行為。公司規定每晚12點後禁止一切聚眾娛樂活動。

14、辦公場所及員工宿舍內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參與賭博,違者將給於經濟處罰500元,圍觀者罰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動他人賭博,不得為他人提供賭博場所,賭博道具

和賭博資金,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一經發現,應立即向礦領導彙報。對於煽動他人賭博,提供賭博場所,賭博道具和賭博資金的人員給予1000元的處罰。對舉報賭博人員,一經證實給予1000元獎勵。

16、領導幹部參與賭博給予加倍處罰。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警告一次、罰款30元處理:

1、員工出礦,進出大門必須在門衞進行登記,如果不登記或拒絕登記,門衞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或報公司處理;

2、着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着裝要求的,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不允許遲到早退;員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工作時間飽和;未到休息時間提前離開崗位或關閉生產電源的視同早退;

5、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衞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遊戲;

6、不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產品混亂的;

8、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後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的。

11、沒有健康的衞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衞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5、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7、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並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衞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達到二次的;

2、不經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礦,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礦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9、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並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衝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並處罰款100元:

1、記過達到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礦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

7、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2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8、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9、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後不改正者。

10、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的行為給予表揚和獎勵。

3、及時發現並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進行表彰和獎勵。;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進行表彰和獎勵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於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和分管領導認可,進行表彰和獎勵;

7、非本職工作的員工,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8、員工在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並及時得以消除隱患,進行表彰和獎勵。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企業效益和安全生產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的一致好評;給予表彰和獎勵。

10、在搶險救災中做出重大成績的領導和員工應於重獎。

勞動紀律行政處分內容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1、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不睡崗、不串崗、不脱崗;

4、不酒後上崗;

5、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幹;

7、不打架鬥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8、不聚眾賭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10、不起鬨滋事;

11、不準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12、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二、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以及經濟處罰(處罰同上):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經濟損失的;

5、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範管理。

四、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五、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獎懲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

六、處分條件

1、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2、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3、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時間較短、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時間較長、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4、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5、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鬨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6、打架鬥毆或者聚眾鬧事,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7、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或組織職工停工和抗議,在公司造成極壞影響的,直接給予開除處分;

8、違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作業規程,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9、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0、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產品質量嚴重下降或產品損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1、盜竊、詐騙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2、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分別給予警告至除名處分。

七、對員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應以<<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規章制度為依據,符合條款後,方可進行。應報經分管領導審核後,經主管領導批准。

八、對於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通過或宣佈。

十、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公司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本人檔案。

對受處分者應當説服教育,熱情幫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視、侮辱。

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一、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並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羣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二、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休假種類和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公傷假、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30天以上需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醫院休假證明為準,病假期間沒有工資。

2、事假:因私事需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期間沒有工資。

(1)、請假一天由部門領導批准,2至3天由分管領導批准,4天和4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准。

(2)不服從工作分配或組織調動,延期不報到者是,視為曠工。

3、無論何種原因請假:假期已滿沒有按時上班者,應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准而延期不上班,視為曠工。

4、無故曠工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和礦區的員工,發生意外傷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5、員工因休假日或請假時間發生點意外傷害或意外事故,造成點一切後果自負。

6、其它因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者,經領導批評後,仍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

6、工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醫院診斷證明假期為準。

7、法定節假日,以公司安排的天數為準。

二、請假

1、請假逾期不辦理相應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院證明屬實者,可視病況補辦手續,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者經領導批准可以補辦手續,最多一次7天。

2、員工請假原則上均應本人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在3日以上者,應附正規醫院證明,工傷假應附指定醫院證明,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3、員工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者其他方法迅速報告。

4,、員工請假不得超過15天至20天,離開時辦理離礦手續,解除勞動合同。進礦時辦理入礦手續並同時鑑定勞動合同。員工聘用、崗位管理與離職

一、新員工招聘管理

1、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

2、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於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3、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工作和業務需要,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各手續,經審查後,把合格人員提供給部門和單位考察。

4、錄用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後,通知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5、新進員工通過審核、考試及體檢合格後,經公司主管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後,由公司辦公室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員工試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請假。

6、試用期滿後,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報主管領導批准後,正式錄用並簽定<勞動合同>,成為正式員工。

二、崗位管理

1、公司辦公室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必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簽訂<勞動合同>。首籤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特別在勞動合同中註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2、公司基於工作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各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能力,可向公司主管領導進行推薦。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後並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三、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司通過以下途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要以<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規章制度不相違背為前提。

2、提前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自行離職。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而無任何經濟補償,並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者;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

3、塗改重要文件或損壞重要公物者;

4、貽誤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或毆打同事、打架鬥毆者;

6、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觸犯規定者;

7、偷竊、侵犯他人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8、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財經紀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9、故意煽動員工罷工或罷工者;

10、偽造或濫用公司印鑑,在外行騙者;或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或經濟蒙受損失者;

11、參加非法組織者;

12、因盜竊、賭博、打架、流氓等行為而違反社會治安、受到公安機關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訴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違反政府的有關法令者;

13、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被記過三次以上者;

(2)、員工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照<勞動法>和<聘用合同>的規定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1、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給公司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的;

2、蓄意或輕率導致公司設備或物品材料較大損失者;

3、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4、對公司/部門組織的培訓,無部門負責人的同意或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參加培訓的;

5、未履行公司規定請假手續不到崗或超過請假期7天不到崗也未有任何書面説明的;

6、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符合解聘條件的員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門具體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3)、員工辭職和自動離職。

1、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本部門領導提交辭職報告並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在本公司有辭職記錄的原則上不在聘用,經公司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後生效。

2,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一週向本部門領導提交辭職報告,並公司辦公室備案。

3,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與各有關部門辦理清楚所有離職手續,如員工有欠公司財物款的,須在離開公司前還清所欠所有財物,如員工在辭職前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壞或經濟損失,須在離開公司之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公司相應賠償,公司並保留向其繼續追討的權利;由員工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未按以上相關要求辦理辭職,公司有權追罰其因強硬辭職造成生產秩序混亂所產生的損失。

四、解聘程序。

1、解聘試用人員

a)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公司員工勞動紀侓管理制度>相關條款的規定,公司對試用期員工可以隨時解聘;

b)部門負責人直接向試用人員發出解聘通知,部門安排工作交接後,填寫<離礦申請表>,報辦公室備案;

c)離職當月工資於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統一發放。

2、解聘正式員工

a)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公司員工勞動紀侓管理制度>規定對不符合繼續在崗工作條件的員工,由直接負責人填寫<解聘員工申請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後報公司辦公室,必要時應提供該員工以往的<員工違規行為處理意見表>。公司辦公室根

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規定以及雙方的<聘用合同>對部門的解聘申請確認後,由行政辦公室在2個工作日內向該員工發出正式的<解聘通知書>,通知書中將寫明解聘理由和處理方法及依據;

b)被解聘員工持<解聘通知書>,依照公司離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始工作交接以及離職。並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

a)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至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同意後交公司辦公室備案並安排其工作移交,併發辭職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移交監交人進行遺留工作交接,工具設備交接等,工作移交完畢後由辦公室牽頭至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辭職史人員原則上不在聘用。

b)員工在遞交辭職申請之日起至正式離職前不准許有任何請假。

c)員工才辦理辭職手續期間,移交工作的同時,一切工作照常,並嚴格遵守各項規制制度,如出現違規現象處罰及處分照常。

員工自動離職;沒有請假和辦理相關手續,勞動合同自動解除。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1

1.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文明工作,禮貌待人,對工作中因態度惡劣,給企業和部門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的人員,視情節嚴重,予以嚴肅處理。

2.各崗位工作人員上下班必須手拉手交接班、嚴禁脱崗、竄崗、遲到、早退,對遲到早退、串崗人員發現一次,每次罰款20元;出現脱崗一次,每次罰款30元;如對全隊工作和企業財產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視情節輕重另行處理。

3.工作人員在交接班時,必須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而下班者,造成設施丟失和財產不清者,後果自負。

4.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原則上不允許私自頂班、換班、替班,因特殊原因必須出現頂班時,本人持假條,由隊部統一安排。

5.嚴格請銷假制度,有事必須提前請假,不許帶假和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例外,未辦理請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屢犯不改者按停工處理。

6.上崗時必須穿工作服,掛牌上崗,着裝必須整潔,不許混穿,對不着工作服,不掛牌上崗的人員,每發現一次處以10元的罰款。

7.嚴格執行每週星期四,例會學習制度,無故不參加例會學習者按曠會處理,曠會一次罰款10元;藉故請會假一次者,每次罰款5元。

8.對全隊的臨時工工作人員,若出現遲到早退或完不成當班任務者,當班不予考勤,每次罰款20元。

9.各工作人員所在崗位衞生必須保持清潔,設施擺放整齊,值班室內嚴禁閒雜人員在內逗留;對自己所在崗位衞生較差,造成不良影響的扣除當班工資,經批評後,仍無改觀者,對其當班工作人員按停工處理,即當班負責人要負聯代責任。

10.各崗位的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不得大意麻痺,對造成不良後果或不能及時到位處理的,處以50~200元的罰款,並寫出書面檢查。

11.全隊各崗位工種人員,在上班期間嚴禁聚眾玩牌。每發現聚眾玩牌一次,是管理人員的每次罰款40元,是一般職工的每次罰款20元。

12.工作人員必須要有團結協作敬業精神,嚴格按照崗位責任制一絲不苟的進行工作,確保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不得敷衍了事,如不遵守崗位責任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當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責任,扣除當班工資,並寫出書面檢查,屢犯不改者,介紹出服務隊或調離本崗位。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2

一、嚴格遵守工作時間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無故缺席相關會議活動。

行政後勤人員上下班時間:

夏時制:早上8:00-11:30 下午2:30-6:00

冬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安排並報辦公室備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員考勤採用簽到制度,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早退)視為曠工,確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須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臨時外出辦理業務,必須先到單位辦理簽到手續,向分管領導説明情況後方能外出。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需通過電話徵得部門負責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員説明情況,以便考勤登記。

4、行政後勤人員由綜合辦專人負責考勤統計,倉儲、分揀、送貨及安保人員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門負責人負責。出勤記錄應當準確無誤,不得塗改。次月1日,各部門將考勤、請銷假材料等彙總後交綜合辦(休息日延後),月終彙總後張榜公佈並扣減應減的工資。

(二)遲到及早退

1、遲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職工罰款50元,聘用員工罰款20元;每月累計超過10次的,正式職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聘用人員扣出當月完成任務獎勵。

2、因接送車造成遲到的,本車人員所有罰款由司機一人承擔;確因特殊情況時除外。

3、天氣或路況不好,接送車司機與乘車人員提前做好安排,保證按時到崗。

4、車輛接送時間由管理部門根據上班時間具體安排,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按時到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車的,車輛管理部門做好通知工作,員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時到崗。

(三)曠工

1、有下列情形的,視為曠工。

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准而擅自離崗的;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准而未到崗的;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未經批准私自調換工作日程及崗位的,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2、每曠工1天,處予當事人300元罰款,連續3天或當月累計超過5天者扣除當月全部收入。連續曠工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10天的作待崗3個月處理,待崗期間停發除基本工資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獎金。連續1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除名。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員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行好職責,服從組織安排,做到內部政令暢通,運作協調高效。

1、工作時間內不堅守崗位,擅自離崗、串崗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2、工作時間內,不得玩撲克、麻將,不得酗酒及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公務接待除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處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

3、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閒聊,上網閒聊、玩遊戲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的罰款。

4、下班未關閉門窗、辦公電腦,未切斷電源的,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5、在辦公區、單位宿舍區打架鬥毆,酒後鬧事,損毀公物者處予5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正式職工待崗,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四、請銷假管理

(一)範圍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均屬請銷假範圍

(二)請銷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得到批准後放能行假,事前請假需填寫《請銷假審批表》,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電話徵得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准,上班當日補齊手續。

2、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2天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請分管領導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主要領導批准。行假者所屬部門必須確保工作協調安排好,工作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方能准假。

3、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主要負責人批准。

4、凡請假者准假後將《請銷假審批表》等相關資料報綜合辦公室。

5、未按要求請、銷假,請、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假後第一個工作日辦理銷假手續。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職工扣100元,聘用人員扣50元。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季度超過5天者,取消優秀員工評定資格。

(四)病假

1、員工因病需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就診後憑診斷證明再履行請假手續,州內就診時間不超過1天(以就診病歷或醫院相關證明為準)按出勤計算,超過1天按事假計算。

2、員工因病確需療養休息但又無須住院者,須出示醫院相關證明並徵得相關負責人同意後方能准假。

3、員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4、員工因病住院請假5天以內(含5天)不扣減工資,超過5天的,每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5、病假超過一個月的,超出時間不發放績效工資(聘用員工不發放完成任務獎勵)。

6、病假員工上班當日補齊請假手續,包括假條、住院證明、醫生建議書等一併交到綜合辦公室。

7、病假手續不完善的按事假處理。

(五)婚假

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節假日)。

(六)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準喪假5天。

(七)產假

1、婦女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3-6個月產假,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2、男性職工其妻休產假時,可請不超過5天的護理假。

(八)探親假、公休假

員工探親假、公休假按國家及州局(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學合理安排,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經審批後方可休假。

五、監督管理

中心領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勞動紀律檢查。發現部門監管執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虛作假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或考勤人員責任,發現一次處予當事人100元罰款,相關人員未按時將考勤彙總到綜合辦的,處予部門考勤人員100元罰款。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 則

為規範公司的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 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 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幹部骨幹的模範作用和職工之間的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 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保證公司有序進行運作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 職責範圍

第七條 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行政部做好公司各個部門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 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 公司行政部對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第三章 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十條 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脱崗;

四、不酒後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打架鬥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七、不聚眾賭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九、不起鬨滋事;

十、不準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或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一、不準對公司的一些臨時規定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

第十一條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無不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財資,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八)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 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範管理。

第十三條 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四條 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行政警告,記過,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十五條 處分條件

(一)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

(三)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

(五)違反公司管理制度, 起鬨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鬥毆或者聚眾鬧事的;

(七)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的;

(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的;

(九)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的;

(十一)盜竊、詐騙公私財物的;

(十二)挪用、隱瞞、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違反財經紀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者, 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情節嚴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降職(級)或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 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部門經理提出,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普通員工降為試用期員工,薪酬按照試用員工薪酬計算,試用期不超三個月。

第十七條 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充分討論,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第十八條 實施處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組織或者承辦部門負責,對違紀者的違紀事實進行查證,並寫出書面材料;

(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對違紀者的處分,會議必須有公司總經理參與;

(三)根據會議決定,由行政部實施處分。

第十九條 處分決定宣佈前,應當聽取受處分者本人意見。在批准職工的處分以後,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佈處分以後一週內,向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訴。但在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四章 考勤管理和請假管理

第二十條 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員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時打卡的,應事先向考勤員説明原因。上下班時間按公司通知執行。

第二十一條 考勤獎懲:公司所有員工考勤按月計算出勤率,每月未發生任何缺勤現象的,計全勤獎,每月獎勵 50 元。

第二十二條 請假管理:公司所有員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請假的,應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併到人事部領取假條填寫。凡未請假或請假不準未到者,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日扣發 100元 工資。

第二十三條 公司實行國家統一的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 具體實施辦法參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 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行政部和財務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應當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 各部門領導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4

為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條 公司各部門、班組的考勤管理統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並設置兼職的考勤員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 考勤員應予每月1日前遞交上月的考勤記錄,彙總到勞資員。勞資員有權對其中的記錄進行抽查。

第三條 公司的標準考勤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四條 生產崗位可以根據生產的具體情況設置考勤時間,其方案在報企管部備案後,按照規定的時間執行考勤。

第五條 考勤文檔包括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

考勤記錄為考勤員逐日登記的員工考勤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考勤報表為考勤員月末編寫的統計表,其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等。

第六條 員工應嚴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曠工。

第七條 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第八條 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於規定的下班時間1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第九條 員工臨時離崗,需向直接主管領導請假,在安排其他員工暫管其職責後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第十條 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曠工:

(1) 當日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2)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3)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4) 到崗後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第十一條 上述條款中的遲到、曠工行為,經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事後查證,確認員工有見義勇為、替工廠挽回損失之有利行為者,其記錄的遲到、早退不予撤銷,其曠工記錄可更改為公假。其相應的處罰不變,但可根據公司有關的獎勵條款予以獎勵。

第十二條 有關考勤管理的獎懲規定:

(1) 遲到早退一次,扣除薪點數5點;當月超過三次後,每次扣除10點;

(2) 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6次,或累計時間超過1小時的,記做曠工一日。

(3) 擅自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5點;15-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30-60分鐘的,每次扣除20點。

(4) 曠工半日,扣除薪點數40點;曠工一日,扣除薪點數80點;

(5) 當月曠工累計3日,全年曠工累計10日的,記警告處分一次。

(6) 當月曠工累計5日,全年曠工累計15日的,予以辭退。

(7) 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崗者,經本人申請,企管部批准,可記嘉獎一次

(8) 考勤員虛報、漏報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當月超過4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9) 員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10) 私自塗改、毀損考勤記錄的,給予記過處分。

請假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規定休假包括兩大類: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週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條 各類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十五條 病假系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所申請的時間。除急診外,病假須事先(不晚於當日工作時間開始後的15分鐘)申請,且需持有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第十六條 長期病假根據員工在職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長短,給付的標準如下:

實際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年限病假最長不超過

<20xx年<5年

>5年3個月

6個月

>20xx年<5年

5-20xx年

19-20xx年

15-20xx年

>20xx年6個月

9個月

12個月

18個月

24個月

病假期超過上述規定的,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停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因工傷導致的病假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 病假的批准權限為:

(1) 病假1日以內,由直接主管批准,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備案;

(2) 病假3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准,報企管部備案;

(3) 病假少於30日,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 病假累計超過30日,由總經理批准。

第十八條 事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批准後,進行臨時性工作交接,而後方可享假。

第十九條 事假的批准權限為:

(1) 事假1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准,報企管部備案;

(2) 事假3日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3) 事假少於5日,由總經理批准;

(4) 原則上,當年事假不超過7日。否則,應予以停職。

第二十條 有下列緣由之一的,可申請公假:

(1) 行使選舉權;

(2) 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 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 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脱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佔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 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羣眾性活動時。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假每次不超過3日,全年不超過5日,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福利假的享有標準見《員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條 除上述規定外的請假批准權限,一律由隔級上級批准;總經理、副總經理請假超過3日的,需報董事會批准。

第二十四條 除公休假、法定節假日、急診請假外,員工休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向批准人申請,經批准後進行。

確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請假,事後須補辦請假手續。

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假後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出時須將行程和時間安排通知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六條 請假單由所在部門負責考勤人員存查,請假人所在部門負責考勤的人員須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後註明銷假。

第二十七條 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兩天辦理續假或辦理續假未獲批准,必須歸崗。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 員工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

假期待遇

第二十九條 本條款所涉及的有關標準如下:

日工作時間:8小時;

月實際工作日:22日

第三十條 病假待遇:

(1) 當月病假少於3日:按正常考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

(2) 病假期累計超過30日後:當月超過15日的月份,不參加考核,其考評分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且不計算績效薪點數;未超過1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

(3) 病假超過30日的,不核算績效薪點數,全部按照標準崗位薪點數的一定比例核算當月崗位薪點數,比例數如下:

工齡不超過 5年的: 50%

工齡不超過20xx年的: 60%

工齡超過20xx年的: 70%

第三十一條 當月有事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二條 生產崗位上,經車間主任批准,3日以下的病假及事假可以通過當月調休進行調劑,不影響考評。

第三十三條 當月有公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四條 探親假待遇:

(1) 當月不超過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2) 當月不超過10日的,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3) 當月超過10日,不計入考核,不享有績效薪點,浮動崗位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五條 當月發生婚假少於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當月婚假超過5日,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六條 當月發生喪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七條 產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核算。

第三十八條 哺乳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的70%核算。

第三十九條 休假期間,不影響計算年功薪點數。

勞動紀律管理

第四十條 各車間、各部門、生產作業點可根據管理需要,結合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制定各自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或實施細則。

第四十一條 各車間、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必須報企管部審核,經總經理批准後統一下發執行。

第四十二條 員工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的處罰標準,由企管部徵求制定部門、財務部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與勞動紀律管理規定一併下發。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訂,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由企管部負責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5

一、 堅持出滿勤,按時上下班,有事先請假。遲到或早退扣20元每次,曠工扣50元每天,事、病假扣30元每次。全期遲到、早退10次或以上,事、病假累計5天以上(特殊情況除外),曠工2天或以上,下期不再聘用。

二、 工作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工作熱情高,師生反映好。出現管理人員安排工作不服從,師生反映服務態度差,下期不再聘用。

三、 關心學校,愛護公共財物,損壞財物照價賠償。盜竊公共財物,據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罰款,並追回贓物,立即辭退,解除合同。

四、 遵守統一就餐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單獨開餐,來客申報客餐。不得隨意吃、喝食堂食品,出現違犯行為,據情節輕重處以20-100元每次扣款。下期不再聘用。

五、 工作時間嚴禁帶小孩上班,如發現違反者扣20元每次。

六、 遵紀守法,文明禮貌,相互團結,嚴禁打架鬥毆,謾罵等不良行為。職工內部撥弄是非,職工與職工之間打架扣100-200元每次。職工謾罵、侮辱學生處以100-500元罰款,職工毆打學生,罰款100-1000元每次。並由當事人賠償醫療費,該職工當即辭退,解除合同,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下期不再聘用。

七、 搞好食堂環境衞生,嚴格按照規定,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餐具嚴格清洗消毒,查出問題扣10-20元每次。

八、 搞好食品衞生,保證食品質量,嚴格按工作程序操作,防止食物中毒。未按工作程序操作,造成事故的承擔一切責任,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立即辭退,解除合同。

九、 上班時穿好工作服,帶好工作帽子。不準吸煙。違反者扣10元每次。

十、 嚴禁徇私舞弊,經營過程中收取現金,不刷卡或少刷卡,一旦發現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立即辭退。如舉報舞弊情況者,經查實屬實獎勵500元給舉報人。

十一、 按時關好水電,防止浪費。出現未及時關電、關水情況扣20元每次。

十二、 由於人為所引起火災、盜竊等事故,當事人賠償一切經濟損失,並立即辭退。

十三、 全期罰款、扣款累計50元以上或民意測驗表現最差者,來期不再聘用。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6

為加強我院的科學管理 , 制度 管理 ,明確工作任務和職責,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加快我鎮衞生事業發展,提升我院為全鎮健康服務的總體水平。充分調動幹職工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努力改善職工工作.生活 、 福利條件。堅持以公共衞生 服務為主導,以 基本醫療 為龍頭,以醫療保障體系為陣地,全面加強醫療安全。努力創造條件拓寬服務範圍。 按照基層醫療衞生改革的要求 ,不斷完善各項工作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建立安全、穩定、健康、長效的發展工作機制。真抓實幹,為開創 年衞生事業而努力工作。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全院幹部職工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各項規章制度。 必 須牢固樹立 “全心全意為人民 服務 ”的思想,履行“救死扶傷、樂於奉獻”的崇高品德, 廉潔奉公, 各負其責 ,使各項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條:實行院長 負總責 、院委 成員分線負責管理的 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全面完成 年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 三 條:“內抓管理、外樹形象”是治院的方針,狠抓內部管理,建立 健 全的公共衞生.醫療管理以及各項 衞生 公共事務管理制度,是確保醫療質量與更好地為服務對象服務,也是預防 各種差錯發生的有效措施。

第 四 條:完善全院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管理辦法,全面實行 服務 管理考核。

第 五 條: 不斷完善各項醫療體制建設 , 加強醫療安全教育,嚴防醫療差錯發生。醫務及工作人員診治及工作期間, 因工作馬虎 、 服務態度惡劣,違反操作規程以及末及時書寫醫療文書所造成事故或 醫療 糾紛,使醫院名聲及經濟利益受損,根據情節由當事人承擔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 直接賠償 和 行為 責任 ,並 取消評先、評優、晉升、晉職資格,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刑事責任。重大問題按法律法規及衞生院規章制度執行。

第 六條:不斷加強公共衞生服務體系建設,行政、公衞各線專幹認真按照年初公衞管理方案和《平江縣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考核標準》有計劃有步驟的每日組織實施,並將實施進度以及下村、開會、羣眾反映等情況做好日記,院委會及分管負責人每月進行督查,作為發放績效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醫務人員實行每日早會 制度 ,做好交接-班工作。同時也形成行政值班 制度 ,值班人員保證 24小時手機暢通,應急事件處理時5分鐘之內到達現場。

第八條:所有工作人員禁止從事或兼職與醫療業務有關的業務工作;禁止收受紅包、禮金、回扣;經院方處理後屢教不改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第 九 條:幹職工因違反計劃生育、“兩非”工作以及違法、違紀、違章事件的將解除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將取消全年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晉升、晉職資格,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 十 條:節假日安照院委會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各種節假日管理辦法所制訂的《勞動紀律管理辦法執行》

第 十一 條:幹職工要樹立“院興我榮,院衰我恥”的意識,人人關心集體,人人蔘與管理,為衞生院的發展獻計獻策。凡幹職工爭取的外援資金,院方可以在不負擔任何費用的情況下按 一定的比例進行 獎勵。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十 二 條:按照時間表上下班和值班表上班,夏季作息時間從 5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實行上午 7 : 30—11 : 30 ;下午 2 : 30—5 : 30 為上班時間;冬季 10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00 —5 : 00 為上班時間;其餘時間 按 值班 制度 安排。

第十 三 條: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穿戴整潔,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護士加戴工作帽、口罩。做到優質服務,面帶微笑,精神爽爽,待病人如親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接待熱心、解釋耐心、觀察細心、診治精心。樹立嚴謹務實的學術態度,任勞任怨,努力學習,認真實踐,勇於創新。

第十 四 條:保持室內環境衞生;做到地上無紙屑,牆壁、窗台無灰塵,屋角、天頂無蜘蛛網等。用愛心愛護院容院貌,各自辦公室整潔、清晰,資料存放有序,藥、械擺放整齊、乾淨。

第十 五 條:不在病人面前議論病情,不泄露病人的隱私與祕密,用高度的負責態度,嚴肅對待自己的工作崗位及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 十 六 條:每月四天假,以星期日或星期六為休假日。其他的按《勞動紀律管理辦法》執行。違反《勞動紀律管理辦法》超過的天數視為曠工。

第十 七 條:我國傳統節日(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不列入每月 4 天假內。

第 十 八 條:幹職工參加單位選派各類脱產業務培訓學習和出差的視為出勤。

第十 九 條:下村出公差,必須有記錄,要向當班人説明,去什麼地方,與什麼人,幹什麼事,需要多久時間,並且要當事人的簽名回單,且及時交當班人記錄。

第三章: 公共衞生管理

第二十條 :全面加強公共衞生服務,實行 分管院長 負 總 責 、專幹具體負責制; 落實縣局和各主管單位下達的全年目標考核管理 任務 ,並完成院內及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十 一 條:全面加強村級公共衞生服務管理,開拓創新搞好防病治病的良好局面,努力減少人民羣眾發病率,提高人民羣眾的健康意識,增強防病控病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按照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考核標準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 二 條:加強村衞生室的管理,制訂 好 村 級管理 計劃、方案 , 制訂 好落實 目標任務、報酬 考核要求, 並具體組織實施。 利用例會、電話收集數據。做好村級培訓工作,完善各種報表及數據,記錄完整 , 及時歸帳。建立健全的資料庫。

第二十 三 條:全面落實公共衞生工作任務。

一.疾病控制工作:

1. 規範接種門診(包括村衞生室接種門診)的各項要求、免疫程序、指導原則,公示各種疫苗的品種和接種方法。

2. 搞好冷鏈運轉工作,做好各類疫苗的收、發和使用記錄。

3. 完善預防接種卡、證、冊的登記, 7歲以下兒童 建 卡 率達到 98%, 並將信息錄入計算機,免疫規劃疫苗全程接種率 必 須大於9 5 % 以上 。

4. 努力控制接種異常反應,出現異常情況必須向縣疾控中心報告。

二 .疫情報告與管理:

1. 認真做好 傳染病登記和報告制度, 及時發現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要登記和報告好; 特別是本院及村級衞生機構發現的,一定不準瞞報和漏報。對出現突發事件一定要向院長及上級報告,並及時組織人員進駐現場,控制事態的發展。 傳染病疫情報告率與及時率必須保證 100%。

2 .有針對性地對結核病進行督導,有效地控制結核病發生。

3. 利用各種手段收集死亡數據,認真搞好死因病史調查及資料上報 ,死因數據上報率達 100%。

三 . 孕產婦 保健

1. 全面掌握全鄉孕產婦數,通過下村和召開村及保健員例會,認真掌握全鄉婦幼保健基本情況。孕產婦系統管理 率達到 90%以上,

2. 加大實行住院分娩,杜絕家庭接生的宣傳力度,及時建立轄區內孕產婦保健手冊。規範各種表、卡、冊的數據正確,完整。孕產婦 住院分娩率在 98%以上。

3. 落實3月9月2次高危篩查管理工作,做好產前產後的訪視途徑和要求。

4 .抓住婦科病普查工作,不斷提高婦產科知名度。協助開展住院分娩工作,不斷提高住院分娩率。

四 .兒童保健

為 0--6歲的嬰幼兒建立保健手冊,建檔率100%; 開展 新生兒訪視及 兒童系統 保健 管理 , 做好新生兒訪視工作,兒童系統 保健 管理 率 90%; 加強體弱兒童系統管理 , 體弱兒童系統管理 率100%。

五 、健康 教育

1.:制訂全年衞生宣教任務,採取多形式的渠道開展宣傳教育,使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達80%以上,健康行為形成率達70%以上。

2.針對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優生優育及轄區內重點健康問題,向全鎮居民提供健康教育信息宣傳和健康教育諮詢服務,設置宣傳欄並定期更新內容,經常開展健康知識講座活動,每年向轄區居民發放健康教育資料不少於12種;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於6種,組織面向公眾健康諮詢活動不少於6次,舉辦健康教育講座不少於12次。

六 、健康檔案管理

1: 新建和完善各類人羣健康檔案, 保障總人數的80%建立健康檔案, 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羣為重點 100%建立檔案 ,建立統一、規範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檔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問題及衞生服務記錄等。對檔案要及時更新,並實現計算機管理。

七 、慢性病管理

1: 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羣進行指導干預,對 35歲以上 人羣實行首 診測血壓,對 確診 高血壓 和糖尿 病 患患者進行系統管理, 建立高血壓、糠尿病 以及其它慢病 患者 健康 檔案,並定期隨訪。 其他慢性病要登記,有資料管理。 慢病人羣健康管理率達 95%以上。

八 .重性精神病管理

1:對轄區內常住人口進行重性精神病患者摸底篩查,發現率不得低於90%,並及時指導,每月隨訪一次。重性精神病 患者管理率達 90%以上。

九. 老年人保健

加強對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進行登記管理,進行健康危險因素調查和和、每年體格檢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90%以上。

十 、衞生監督 和食品安全管理

全面掌握轄區 醫療機構、學校食堂、 餐飲單位、食品經營單位 、公共場所 及從業人員底子,建立各種表格信息登記。每年進行多次衞生監督,對每次集餐活動進行檢查與指導。做好衞生法律法規宣傳,認真處理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及時上報各種數據。

第四章 臨牀醫療服務管理

第二十 四 條:建立 臨牀醫療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健全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加強醫務人員的服務意識,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程序操作,嚴格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文書書寫規範與管理規定》。病歷書寫及時準確、完整、規範。嚴格按照處方書寫要求開具處方。

第二十 五 條:加強醫療服務安全,經常性地組織醫務人員開展醫療服務安全教育,強化“三基”訓練,熟練掌握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理論,健全護理管理,滿足臨牀需求。

第二十 六 條:轉變服務模式,加強臨牀基礎服務,落實“以健康為中心”的服務宗旨和人性化服務措施,努力提高服務需要。

第二十 七 條:完善各科室崗位的佈局,提高重點科室的能量建設,為開展臨牀醫療服務提供保障。

第二十 八 條:加強醫務人員的學習培訓,做好在職各種培訓和繼續醫學的教育計劃,滿足服務需求。

第二十 九 條:加強中醫服務管理,提供基本中醫醫療服務,努力利用中醫藥解決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服務需要。

第 三 十條:加強臨牀用藥管理,特別是加強抗菌藥品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衞生部《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還有特殊藥物管理要求。建立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做到發現就報告。建立健全合理用藥管理制度。

第三十 一 條: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強院內感染 控制 管理,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 嚴 防院內交叉感染髮生。

第五章 藥品管理

根據我院實際,為適應醫療衞生改革的要求,應對國家藥品零利率的實施;努力減輕農民的醫藥費用負擔,完善藥品流通手續,規範我院進藥流程。制訂如下藥品管理條款:

第三十 二 條:進購藥品由藥房造具計劃,報院長審批,會計進購;審核內容;

1、是國家基本藥品目錄之內的。

2、城鄉醫保報銷範圍之內的。

3、是治療中需要的。

第三十 三 條:藥房實物負責人應經常對藥房藥品進行檢查,如發現臨近過期的,要經常提醒醫師,並向業務副院長報告,哪些藥品臨近過期,要及時開出。

第三十 四 條:醫務人員要嚴格控制抗生素的處方,儘量做到單聯用藥。要用二聯抗菌素的必須經過業務副院長批准,要三聯用藥的必須經過醫師會診,努力控制濫用抗菌素的發生。

第三十 五 條:藥房負責人應嚴格控制藥品庫存的積壓,藥房庫存控制在6萬元之內,為了這個目標,全院共同督查,醫師要重點關注藥品庫存的動態。

第三十 六 條:醫師要充分發揮傳統醫學的作用,努力用中醫藥解除疾病。

第三十 七 條:藥房其他未盡事項,全部按照工作制度及工作職責執行。

第六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 八 條:人員進出, 經 院委會 集體 討論 提出基本條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經院長 審核後,報縣局批准後聘用 。嚴禁非衞技人員上崗,嚴格行業執業制度,嚴禁非本專業或明顯不勝任本專業人員從事本專業工作,各衞技人員都應持相應的上崗和執業資格上崗,但末取得執業資格者,自簽訂聘約合同或勞動合同二年內取得執業資格。

第三十 九 條:全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管理辦法》和《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管理,所有人員都應與院方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

第 四十 條:全院職工必須按照院委會的人事安排執行崗位,因事設崗,按崗定人。

第 四十一 條:凡本院須要進技術人員,必須先造具計劃,報送縣局人事股,答覆後而定。院委領導安排按照平衞委[]16號文件執行。

第七章 醫療保障工作

第四十 二 條 醫保工作主要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民政救助等各種政策性醫療保障報銷工作。

第四十 三 條 按照國家以及平江縣各種醫保的政策法律以及報銷方案程序進行醫療報銷,嚴格各項操作規程。

第四十 四 條 建立院內醫保管理領導小組,由分管的院長具體負責。不定期的召開會議,落實上級有關醫保政策規定。督查本院醫保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的人和事。

第四十 五 條 要求醫療文書書寫規範,用藥合理,住院指針完善,特殊檢查和治療指徵明確。

第四十 六 條 在醫保報銷過程中努力減少患者報銷流程。用優質的服務,耐心細緻的工作要求,滿足被服務者的需要。

第四十 七 條 嚴格控制次均費用和日均費用,杜絕不必要的患者損失和醫院損失,如有違者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第八章: 財務管理

第四十 八 條:全院開支實行院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各項開支按規定標準執行,超過部分由當事人自負,原始票據要求合法,符合財會核算規定,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十 九 條:財務人員嚴把支出關,根據財務報表經常對本院經營狀況進行分析。加強本院下設點店庫存收繳力度,確保資金回籠率,努力降低藥品成本、醫療成本的消耗。

第 五十 條:固定資產.醫療器械.醫用材料的管理。醫療器械和其他實物,由使用人或管理人造冊簽字負責管理,以確保財產完整,年度盤底,正常消耗的,由管理人員出示原件由院方注消;遺失的,不能明確遺失責任的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需添置的醫療器械和醫用材料,由當事人出具書面報告,由院委會研究,添置與否根據財力狀況決定。醫用材料由院方統一購進,專人管理,由各科室領取,計入業務費開支。

第 五十一 條:其它流動資產的管理。流動資產包括現金、現行存款、藥品、應收賬款等資產或現金。收費室對報賬員負責,日清月結,保持500元現金備用,如有短欠參照法律、法規管理處理。

第五十 二 條:藥房存品由實物負責人出具採購計劃統一採購並驗收入庫,保證質量。月底做好庫存對帳單,定期盤底,保證帳實相符,出現短款由實物負責人賠償。醫生出診須到藥房領藥,在診後24小時內結帳,並交付出診診金,處方及銷售款。任何人不得在藥房借藥、兑藥,如有發現,視為零售,在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除特殊情況為急救外,病人欠費須由本院人員擔保,無擔保的視為情節由當事人追回或償還。

第五十 三 條:幹職工不得擅自拖欠院內資金,需借支的由院長批准,報賬員付款,職工欠款時間較長的應付百分之一的月息,出納員、收費室短欠視為欠款。全院實行統一收費窗口,嚴格票據管理,一切收入、支出納入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對需領取票據收費項目,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報賬員交好所收費的賬款,以便報賬員做報賬。

第九章 績效工資

第五十二條:績效工資由考勤績效工資,專業技術工資和其他績效工資組成。目的就是要做到規範行為,提升服務,監督管理,完善制度,落實任務。

第四十九條:考勤績效工資,每月正常假期為4天,每超過一天在考勤工資中扣20元,4天假未休息的補60元,以每天為15元計發。未請假不在崗為缺席每天扣50元,早退、遲到穿戴不整潔每根據考勤記錄一次扣2元,每違返考勤管理一次扣2元,所有考勤記錄在考勤工資中扣完為止,違返考勤記錄情節嚴重的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執行。

第五十三條:所有崗位工資及薪級工資按照人事部門下發的標準執行。

第五十四條:專業技術績效分為醫務人員績效和行政人員績效,目的都是為了完成本崗位工作,完成上級及院內安排的任務。

1.醫務人員績效標準由高職稱到低職稱的業務其中提取,其目的是促使醫務人員都要增考資格加強學習.

2.完成一數量的業務保障工資及績效工資。使不同的崗位有不同的比例。

按以下任務數發放1.0(1250元)績效,跟據實際完成的任務上下浮動績效。分配任務如下:

1.住院部(含醫師、護士)每月任務3.3萬元(除藥品和輔助科室收入)。

2.西藥房每月任務4.5萬元.

3.X光每月任務0.33萬元

4.檢驗每月任務0.8萬元

5.B超每月任務0.5萬元

6.婦產科每月任務0.45萬元(主要是診金、住院費、接生費、手術費)

7.中醫門診每月任務0.9萬元(含西藥品、診金、輔助科室收入)

8.中醫門診每月任務0.5萬元(含西藥品、診金、X光代班、輔助科室收入)

9.公衞人員及醫保信息員按1.0實行績效。

10.院委成員按1.1實行績效。

11.付院長按1.2實行績效。

12.院長按1.3實行績效。

以上第9---11點按各線工作要求認真完成上級及醫院佈置的各項工作,年終驗收工作達標按上述績效實施;如年終驗收或醫院考核工作未達標,則績效按0.8發放;如工作得到一票否決的其績效則按0.6發放,並取消年終評優、評先資格。

4.醫師每看一個門診病補助0.2元,(查門診登記和合作醫療門診報銷記錄)發現漏一個扣0.5元。

5.書寫份合格住院病例補助4元,(其中護理2元)以月查看各種醫療文書以及電腦查對,按月統計補助。發現漏一例或書寫不合格的病歷扣10元。

6.醫師發現一例傳染病並按要求上報補助2元,以法定報告單為依據,按月發放。發現漏報一例扣5元。

6.值班(行政、醫師、護理人員每天早、中、晚補助10元值班費,西藥房每月150元,輔助科室單線的每月補80元。)

7.另時安排的醫務人員工作,按另時安排的任務落實,一年統計。

8.所有無編又無資格的人員其績效按90%發放。

第五十五條:行管公衞人員實行如下工作任務為績效工資。

1.行政及公衞人員必須服務大局,全面按照各崗位的考核標準及分配任務完成。

①制訂崗位工作計劃,制訂年月工作計劃,制訂村級管理工作計劃,並向院長交寫落實各項制訂工作計劃和年月總結及小結。

②完成各項目標考核工作,按目標考核方案一小項一小項去做,完成上級及本單位交辦的另時工作任務。

③整理書寫各種文書資料並歸帳。

2.行管人員每月享受下列補助:

①、話費補助院長按實際發生執行、付院長120元、院委委員100元,科室主任50元。

②、院長、付院長享受每月院長津帖,標準院長180元、付院長150元,院委委員120元,科室主任100元。

③、所有下村、出差人員的補助標準按照平財行[]13號文件執行。其中下村人員按實際下村天數每天補助10元(下村人員下村必須向行管值班人員説明去向,行政值班並記錄)

附 則

第 六十三 條.本院 將 成立制度管理執行辦公室, 由 姜要明 同志 為執行辦主任,具體負責制度落實、績效考核統計、考核細則打分, 採 取公開、公平、公正的操作原則。並每月向院長彙報執行情況及本月所出現的新問題 、 新情況, 再 具體研究解決。

第 六十四 條.本方案自x年1月1日起執行,所有條款因政策或特殊原因需要調整的經院長同意或 院委會討論決定。

第 六十五 條.本方案作為獎懲、評聘、晉級、工資、績效、福利依據。

第 六十六 條.因違反本方案、醫院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經多次教育不改者給予解除聘用關係或者勞動關係。

第 六十七 條.本方安與國家法律、法規有衝突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7

(一)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範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後,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准;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託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准,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彙報前一天工作情況,接受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建議,統一思想,達到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彙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牀,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情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准。3天以上必須經理批准,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繫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繫不上取消手機補貼並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譁,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遊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應積極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於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並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範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文明,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儘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儘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台帳。月末工資中扣減,並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於用户,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必須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並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返回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情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於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並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後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情況下調整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遊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閲、調用、複製、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製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並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內容必須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提供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80%。

三、費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温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並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註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後,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範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於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註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繫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帳,詳細説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係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繫,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後,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後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幹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户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准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餘話費可用於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篇18

勞動紀律是企業組織有效勞動,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持續、高效的基本保證,遵守勞動紀律是每個員工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為維持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員工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條 項目責任者必須履行職責,負起帶領員工遵章守紀,完成工作任務的責任。

第三條 員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但屬於連續生產的崗位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第四條 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離哨,擅離職守。

第五條 員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打瞌睡、不準喝酒、不準幹私活、不準賭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點不準喝酒。

第六條

員工上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發生。凡因自身責任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七條 新招聘錄用的員工及員工內部調動,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內到單位報到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給予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 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和管理責任者管理的好壞應與勞動分配相結合。

第十一條

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應受到相應的處理,處理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扣減工資;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直接管理責任者失職的也應受到相應處理。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者,應加重處理。

第十二條 對員工的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 員工受行政處分的,用人單位應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個人檔案。 第十五條 員工受警告以上處分的,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警告處分,扣減3個月績效薪酬;

2、記過處分,扣減6個月績效薪酬;

3、記大過處分,扣減12個月績效薪酬;

4、留用察看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勞動報酬按重慶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用人單位暫時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停發一切工資待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判刑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考勤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對於駐外項目部:各項目應安排專人負責登記考勤。考勤內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年休假、探親假、曠工等。每年的考勤資料應存入單位勞資檔案備查。

3、員工出勤率作為勞動報酬、勞動評價、年終獎的依據之一。

4、公司員工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員工上班以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為準,不得遲到及早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時間累計達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論處,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內的,按曠工1天論處。

5、員工考勤出勤率計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條 事假

1、員工因故需請事假應事先書面提出申請,半天以內由項目組長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內由所長批准。員工的請假單及單位的准假單交考勤員登記並附在本人考勤登記卡上。

2、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半天以上不滿1天的,按一天計算。

3、請事假期間扣發員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員工請事假期滿應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八條 病假

1、員工去門診看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員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難雜症來不及請假者,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3、員工看病請病假,應有醫生簽發的病假條並加蓋醫院的公章。門診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門診醫生開的病假條為準;員工住院出院後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會診並經科主任批准加蓋疾病證明專用章。員工住院期間的病假條以科室開的病假條為準。病假條應及時交給組長或考勤員,超過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遞交無效,並按曠工論處。

4、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可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最長不超過1個月的。

(2)醫療期間內,累計病休時間已滿時,單位應書面通知員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醫療期滿,沒有特殊情況,不到原單位報到、原單位已安排適當工作崗位而不服從者或不能從事工作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非因工緻殘,或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癒的疾病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止或醫療期滿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員工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6)員工出差、探親因病醫療,必須有鄉鎮以上衞生院開的病假條才有效。 第十九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工傷治療期間,基本薪酬全額發放。

第二十條 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條 產假

員工產假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1、女員工產後休滿產假,嬰兒未滿一週歲者,哺乳時間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辦理;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喪假只限喪時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後使用。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員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根據路途遠近,經單位領導批准給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過5天。

3、在批准的喪假和路途假期間,員工的基本薪酬照發,途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員工自理。

第二十三條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處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開會、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療養等;

3、派出支援參加抗洪救災等。

第二十四條 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十一個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第二十五條 因生產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於法定節假日工作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二十六條 年休假

1、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2、員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員工年休假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曠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兩個小時及以上者;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兩小時以上者;

(3)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託病不上班者;

(5)不服從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辦公事為藉口,離開崗位而實際辦私事者;

(7)塗改病假條、拿假病假條欺騙組織者。

2、曠工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含四小時)算半天,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條 對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按《公司員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見附件)辦理。

第三十條 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十二條 本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暫試行)

重慶華聯工程造價諮詢公司第三分所

二O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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