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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精選22篇)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精選22篇)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精選22篇)

為加強設備管理,提高檢修質量,確保設備高效、安全、經濟運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辦法。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維護系統的設備檢修管理工作

三、定義

設備檢修分類:計劃檢修、臨時搶修。

四、管理職責

1、生產、技術辦負責設備檢修計劃的審核、落實和協調。

2、部安全員負責組織檢修項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實。

3、各站負責設備的日常檢修和計劃檢修的監督、落實、驗收工作,並做好檢修計劃表,同時各站做好檢修安全措施的落實到位;技術辦負責檢修的技術指導,並對檢修質量監督考核。

4、各站按時編寫設備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辦。

5、生產技術辦負責協調對設備檢修安排時間,並對檢修進度進行監督考核。

五、內容與要求

一)計劃檢修

1各站應根據日常點、巡檢信息,確定需檢修項目、檢修內容及時填寫周檢修計劃表報生產、技術辦,根據與生產檢修同步的原則安排檢修日期和檢修時間。

2周檢修計劃每週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報生產、技術辦,由技術辦進行編制、審核及主管領導批准。

3各檢修項目必須嚴格按操作票制度執行,關鍵設備的檢修必須4檢修前的準備:

4各站在接到檢修通知後,嚴格按周檢修計劃的要求進行佈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區域,有需要動火檢修項目時必須及時按要求認真填寫《動火許可證》,報部安全員,送交主管部門審批。各站應認真落實人力、物力,並要求檢修負責人檢修前到現場瞭解情況、確定方案,準備所需工具及備件、材料。

5在檢修過程中如發現與原制定方案出入較大,會影響到檢修安全、質量或檢修時間的延誤,應及時向主辦彙報,以利採取對應的措施。

6檢修完成後檢修人員應對檢修現場進行清理、清掃。檢修完後必須與操作工一起對檢修設備進行試車並簽字認可。

二)臨時搶修

1設備出現突發性影響生產的故障時,各站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和調度台進行彙報。

2生產技術辦是搶修第一責任人,負責協調、指揮工作並落實安全、後勤保障工作。

3站長必須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指揮,安排搶修的人員並確保備品配件的到位。

4現場職位最高者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六、考核辦法

1、各站應有預見性的做好周檢修計劃表,並於每週五17:00之前用KRK填報檢修計劃申請表到生產技術主辦,在檢修完成後24小時內填報設備計劃檢修完成表到生產技術主辦,否則考核站長50元/次。

2、檢修設備所需備品配件,在檢修前要進行型號、質量確認,確認無誤後方可運至現場進行更換,否則扣責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響了生的按《設備事故、故障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3、各站未報檢修計劃或有檢修計劃但執行不力使設備失修,則扣站長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設備事故、故障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4、檢修質量差出現返修或檢修準備工作不充分,而使檢修延時,影響生產按故障5元/分鐘進行考核,未影響生產按50―100元/項考核。

5、檢修人員到現場點檢、搶修、檢修必須帶齊常用必備工具,否則扣30元次。

6、當班調度如在設備檢修、故障隱患處理中協調不力扣50―100元。

7、設備檢修完成後,及時向當班調度彙報,否則扣責任人50元/次。

8、在設備檢修、搶修任務中有突出表現者予以50―300元嘉獎。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2

1基本要求

1.1本規定中所稱設備檢修是指為保持和恢復設備規定的性能所採取的技術措施,包括修理、維護保養、清洗、檢驗檢測等。

1.2設備檢修目標是以經濟合理的費用,減少設備故障,消除設備缺陷,維持設備良好性能,確保生產裝置安全、穩定、長週期運行。

1.3設備檢修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礎,採取狀態維修、預防維修和事後維修等多種檢修方式,積極推行以可靠性為中心的維修。

1.4設備檢修要做到檢修技術和質量驗收標準化、檢修流程規範化、檢修管理信息化。

1.5設備檢修遵循的原則

1.5.1應修必修,修必修好。

1.5.2恢復性檢修與改善性檢修相結合。

1.5.3科學合理安排檢修時間和降低檢修費用,保證設備檢修質量。

1.5.4設備檢修週期與生產裝置長週期運行相適應。

1.5.5設備檢修、檢驗週期符合國家法規的要求。

1.6加強設備檢修全過程管理,使檢修計劃制定、備件材料採購、檢修施工方案編制、組織施工、單機運行、試驗、冷熱態驗收、聯動試車以及竣工總結等每個環節均處於受控狀態。

1.7設備檢修應積極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和先進管理方法。

2職責分工

2.1豐利石化有限公司維修車間按《設備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依據其職責,全面管理各裝置的檢維修工作,保證全公司裝置檢維修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2.2各裝置使用車間應建立健全裝置日常維修和停工檢修的.管理體系,明確各部門、各負責人的職責。

2.3維修車間職責

2.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石化有關設備檢修管理的制度、規定和標準。2.3.2制定和完善本企業設備檢修制度和規定,並檢查和監督執行情況。

2.3.3組織制定並實施設備檢修計劃。

2.3.4組織制、修訂備品配件儲備定額,彙總、審核備品配件需求計劃。

2.3.5參與本單位檢修承包商的資質審查,選擇檢修承包商並對其進行考核;簽訂外委檢修合同

2.3.6總結設備檢修管理工作經驗和教訓,開展設備檢修管理經驗交流活動,推廣和應用先進設備檢修管理方法和技術,組織參加各種設備檢修管理技術交流活動,不斷提高設備檢修管理水平。

2.4採購職責

2.4.1按照設備檢修計劃和儲備定額,及時、足額、優質、價格合理地供應所需物資。

2.4.2對所供物資的質量負責,確保其滿足技術和使用週期要求。

2.5生產車間職責

2.5.1貫徹執行中石化和本單位設備檢修管理的制度和規定。

2.5.2編制設備檢修計劃和備品配件需求計劃並上報本單位設備管理部門。

2.5.3負責設備檢修和緊急搶修的現場管理。

2.5.4負責或參與設備檢修的質量驗收和工作量的確認。

2.5.5負責設備檢修資料和數據的整理歸檔。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設備檢修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檢修計劃、項目實施、備品配件、檢修質量、檢修市場、運行維護保養等。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設備檢修計劃是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設備部組織設備檢修工作的主要依據。

3.2.2設備部應根據設備的技術變化狀況,結合生產安排,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檢修計劃應具有科學性、準確性、系統性。制訂設備檢修計劃應與日常的設備管理工作相結合;重要設備及關鍵部位應採用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技術;定期進行數據歸納整理和分析,組織檢查鑑定,掌握設備的技術狀況;收集、積累設備技術狀態數據,為編制檢修計劃、制訂檢修方案提供依據。

3.2.3設備檢修計劃分為年度設備檢修計劃、裝置停工檢修計劃和月度檢維修計劃。

3.2.4各車間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年度檢修安排;對於主要生產裝置的檢修安排,按照公司部有關部門審批下達的計劃執行。

3.2.5車間編制的設備檢修計劃按照本單位管理程序和規定逐級上報,經審批下達後執行。檢修計劃的調整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3.2.6對突發性設備事故或故障應緊急搶修,使其迅速恢復正常生產,同時補辦檢修計劃審批手續。

3.3項目實施管理

3.3.1設備部及車間應加強檢修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對檢修承包商資質、施工人員資質、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和工作量進行監督、檢查和複核。對每個檢修項目應指定專人作為施工代表實施全過程管理。

3.3.2委託檢修的項目一律實行合同管理,由公司部按合同法和有關制度規定的程序簽訂檢修合同。合同中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和責任,檢修內容、檢修工期、檢修質量和驗收標準、質保期、檢修材料及備品配件的供應和採購、項目費用、結算方式、安全責任、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等基本條款內容,同時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約定以下內容:

承包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標準規範施工。

承包商必須遵守中國石化和各單位安全、環保、生產、設備管理等有關制度和規定。

承包商在施工前應向委託施工的企業設備管理部門提供承接檢修項目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名單,並持證上崗,自覺接受委託施工的企業設備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管理和驗證。

承包商分包檢修項目時,就施工管理和質保體系對委託施工的企業全權負責。

承包商在施工前,因對項目進行危害辨識,對檢維修環境進行風險評價,並做好應急預案。

3.3.3簽訂合同時應採用《中國石化煉化企業檢維修類業務合同標準文本》。

3.3.4所有委託檢修的項目均應先簽訂合同再組織施工。對突發性生產緊急搶修項目可直接組織施工,但應補籤合同。

3.3.5對土建、防腐、保温以及有條件的單項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採用競價比價、協商議標或招投標的形式選擇具備施工資質的承包商。

3.3.6裝置停車檢修前,檢修準備工作要達到質量安全環保措施、計劃項目、施工方案、檢修費用、圖紙資料、備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機具等落實的要求。

3.3.7裝置停車檢修和重大設備搶修應用網絡技術繪製總體檢修網絡圖和施工進度表,重點檢修項目要有嚴密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3.3.8裝置停車檢修期間,由公司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檢修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檢修工作。

3.3.9設備檢修前,車間應嚴格執行安全檢修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工藝吹掃置換工作,採取隔離措施,加強與檢修施工人員的聯繫。

3.3.10制定進入有限空間檢修作業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保證檢修作業人員和施工人員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防止檢修作業過程中缺氧窒息、氣體和粉塵中毒、爆炸等事故發生。

3.3.11檢修實行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拆裝,採用先進專用工具,做到“三不見天”、“三不落地”(潤滑油脂不見天、不落地,清洗過的機件不見天、不落地,精密量具不見天、不落地;上要覆蓋,下要襯墊)、“三條線”(工具擺放一條線、零件擺放一條線、器材擺放一條線、現場擺放規範化)、“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扁鏟,不亂用撬槓盤車,不亂用非專用工具,不亂用潤滑油脂,不亂用配件材料)。

3.3.12檢修現場始終保持環境清潔,井然有序,做到“三淨”(停工場地淨,檢修場地淨,開工場地淨)、“二清”(當班施工當班清,工完、料盡、場地清)

3.3.13裝置大檢修要堅持“三不交工”(不符合質量標準不交工,沒有檢修記錄不交工,衞生規格化不好不交工)、“四不開車”(工程未完不開車,安全沒保證不開車,有明顯泄漏不開車,衞生規格化不合格不開車)。

3.3.14檢修結束後,要認真做好檢修總結和技術資料歸檔。

3.4檢修備品配件管理

3.4.1要科學合理儲備和供應高質量的備品配件,保證檢修設備運行的可靠性。

3.4.2定期修訂備品配件儲備定額,有計劃地組織採購或自制,並確保採購的備品配件質量滿足設備檢修需要。

3.4.3車間要定期編制備品配件需求計劃,並報送機械動力中心彙總、審核,由物資採購部門在平?利用庫存後按計劃組織採購,做到合理儲備備品配件。

3.4.4提高備品配件需求計劃的準確性,避免造成積壓。檢修項目的實際領料與施工用料一致,檢修項目餘料應在施工完成後實行退庫管理,大型事故備件修復後應辦理入庫手續。

3.4.5要做好修舊利廢工作,對檢修調換下有修復利用價值的設備和零部件,要及時修復入庫,妥善保管。對需要改造或代用的設備和備品配件,在檢修期間要做好測繪工作。

3.4.6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做好檢修廢舊物資處理工作。

3.5檢修質量管理

3.5.1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中國石化頒發的有關法規、標準、規程以及本單位的檢修技術規定。

3.5.2對檢修質量必須從檢修計劃、檢修技術方案、施工方案、施工隊伍、備品配件、材料、驗收等方面予以保證。

3.5.3在設備檢修前,必須向承包商進行技術交底,由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經企業確認後方能施工,並監督承包商嚴格按照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5.4設備部應採取自檢和專檢相結合的方法,對檢修質量進行過程控制。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要重點跟蹤檢查,未經專業人員驗收不得封閉。

3.5.5檢修質量應達到《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規定的有關標準。設備檢修驗收工作由設備管理部門按照程序,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共同驗收,做好記錄並簽字。

3.5.6檢修項目的交工資料應符合國家、中國石化和各單位有關法規、制度。交工資料不齊全不得驗收。

3.5.7要根據不同檢修項目對承包商確定設備檢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內因檢修質量引起的設備故障和事故,由承包商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3.5.8對承擔運保任務承包商的工作質量有明確的要求。

3.6檢修市場管理

3.6.1設備檢修應大力採用市場機制,通過專業化、社會化運作,不斷提高檢修效率和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費用。

3.6.2應加強設備檢修市場的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實行承包商准入制,並進行動態考核,優勝劣汰。

3.6.3建立並完善總部層面的檢維修市場資源庫,逐步實現各企業必須從檢維修市場資源庫中挑選承包商。

3.6.4建立檢維修資質第三方認證制度,委託第三方對煉化生產裝置及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檢修、維修所涉及的檢維修企業進行資質認證。檢維修單位必須取得《石油化工檢維修資質證書》方能准入檢維修市場資源庫。

3.6.5完善檢維修承包商管理的相關制度,把資質認證和檢維修市場資源庫管理納入制度化、標準化軌道,實現對各企業檢維修資源市場的動態規範管理。

3.6.6檢修項目承包商應滿足下列條件:

管理有序、裝備先進、服務誠信、檢修質量可靠。

經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和已獲得正式營業執照(經年審)的檢修、專業製造、技術服務代理企業。

具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承包項目相一致的資質。技術服務代理企業必須具備相應專業製造企業有效授權委託的證明文件。

企業資質證上的名稱必須與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上的企業名稱相一致。

具備相應的檢修業績。

無因違規受到中國石化和各單位禁入的限制。

3.6.7放射性探傷、同位素儀表現場作業的承包商除具有無損檢測資質外,還必須具有放射性源許可資質。

3.6.8每年應對檢修承包商進行至少1次綜合評審。

3.6.9對未列入設備檢修承包商名錄(檢修企業資源市場)但因設備檢修需要必須委託其承擔檢修業務、技術服務的公司商,可採取臨時准入的辦法,但須辦理相關手續。臨時時間一般控制在3個月以內。

3.6.10應嚴格檢修項目的發包管理,承包商承接的檢修項目一律不準轉包,嚴禁承包商對檢修項目肢解分包以及無資質企業掛靠等行為。分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具有總承包資質的承包商,不得將承接的主體檢修工程分包給其他承包商,可將承接的非主體檢修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商。

無總承包資質的承包商,不得將承接的檢修項目進行分包,可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商。

所有分包必須經由設備部同意。

3.6.11要嚴格管理外委檢修項目,做到承包範圍與資質相符,不準超資質、超級別委託,確保檢修的合法性。

3.6.12要對檢修質量、HSE業績較差,嚴重違反中國石化和各單位有關規章制度的承包商,給予縮減檢修工程量、不予承包檢修項目業務、直至清除出檢修資源市場的處罰。

3.7運行維護保養管理

3.7.1生產裝置運行維護保養(以下簡稱運保)是指生產過程中承包商進行的日常巡檢、狀態檢測(點檢)、設備清掃檢查、故障處理、備用設備檢修及填報填寫相關記錄等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3.7.2運保業務委託承包商時,應簽訂運保協議或合同,其內容應符合本規定3.3.2款的有關要求,明確運保職責。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

3.7.3應對承擔運保的承包商制定考核辦法。對屬運保範圍內的檢修內容,不得簽訂其他檢修合同。

4檢查與考核

4.1設備部建立定期檢查制度,結合企業崗位責任制檢查或專業管理檢查時進行,每年定期組織設備檢查以落實本辦法執行情況。

4.2裝置檢維修管理納入本公司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核範圍,對檢修管理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檢修管理出現重大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3

1.總則

1.1 為了加強SF6設備管理、運行維護管理和檢修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SF6開關設備是指以SF6氣體作為滅弧或絕緣介質的電氣設備,主要包括組合電器(GIS)、SF6斷路器、SF6負荷開關等設備。

1.3 本規定編制依據:

1.3.1 國家電力行業標準(DL/T603-1996) 《氣體絕緣封閉開關設備運行及維護規程》;

1.3.2 國家電力公司國電發[20__]589號《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2.運行基本技術要求

2.1 運行人員經常進入的户內SF6設備室,每班至少通風一次,換氣15分鐘,換氣量應大於3-5倍的空氣體積,抽風口應安裝在室內下部;對工作人員不經常出入的設備場所,在進入前應先通風15分鐘。

2.2 運行中GIS對於運行、維修人員易觸及的部位,在正常情況下,其外殼及構架上的感應電壓不應超過36V。其温升在運行人員易觸及的部分不應超過30K;運行人員易觸及但操作時不觸及的部分不應超過40K;運行人員不易觸及的個別部位不應超過65K。

2.3 SF6開關設備巡視檢查,運行人員每天至少一次,無人值班變電所按照省電力公司《無人值班變電所運行導則》規定進行巡視。巡視SF6設備時,主要進行外觀檢查,設備有無異常,並作好記錄。內容包括:

2.3.1 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接地開關的位置指示正確,並與當時實際工況相符。

2.3.2 現場控制盤上各種信號指示、控制開關的位置及盤內加熱器是否正常。

2.3.3 通風系統是否正常。

2.3.4 各種壓力錶,油位計的指示值是否正常。

2.3.5 斷路器、負荷開關、避雷器的動作計數器指示值是否正常。

2.3.6 外部接線端子有無過熱情況。

2.3.7 有無異常聲音或異味發生。

2.3.8 各類箱、門的關閉情況是否良好。

2.3.9 外殼、支架等有無鏽蝕、損傷,瓷套有無開裂、破損或污穢情況。

2.3.10 各類配管及閥門有無損傷、鏽蝕,開閉位置是否正確,管道的絕緣法蘭與絕緣支架是否良好。

2.3.11有無漏氣(SF6氣體、壓縮空氣)、漏油(液壓油、電纜油、機油)現象.

2.3.12 接地是否完好。

2.3.13 壓力釋放裝置防護罩有無異樣,其釋放出口有無障礙物。

2.4 對氣動機構三個月或每半年對防塵罩和空氣過濾器清掃一次。防塵罩由運行人員處理,空氣過濾器由檢修人員來做,運行人員應及時作好聯繫工作。空氣儲氣罐要每週排放一次積水。運行人員負責每二週檢查空氣壓縮機潤滑油油位,當油位低於標誌線下限時應及時補充潤滑油。做好空氣壓縮機的累計啟動時間和次數記錄。空氣壓縮機壽命一般在20__小時,記錄該數據可作為檢修的依據。若在短期內空氣壓縮機頻繁起動,説明有內漏,運行人員應及時報檢修進行消缺。

2.5 對液壓機構應每週打開操動機構箱門檢查液壓回路有無漏油現象。夏季高温期間,由於國產密封件質量不過關易發生泄漏的,應特別加強定期檢查工作。做好油泵累計啟動時間記錄,平時注意油泵起動次數或打壓時間,若出現頻繁起動或打壓時間超長的情況,需要及時與檢修人員聯繫進行處理。

3.維護、檢修基本技術要求

3.1 SF6設備維護、檢修包括:定期維護檢查(小修)、臨時檢查(臨修)及大修。

3.2 SF6設備維護、檢修原則:國產SF6斷路器,除臨時檢修外,一般情況下每隔1-2年進行機構小修維護,每隔5-6年機構大修一次;對同類型、同一時期出廠的SF6斷路器,每隔10-13年對滅弧室進行抽樣解體(與製造廠協商),視狀況確定檢修範圍。中外合資(設備主件進口)、進口SF6斷路器,按製造廠説明書規定進行檢修。只有當運行時間較長(10年以上)且生產廠家有明確規定需要時,或運行中出現事故、重大異常情況時,方考慮進行解體大修。

3.3 SF6設備定期維修檢查(小修),除操動機構外,不對SF6設備進行分解工作,內容包括:

3.3.1 對操動機構進行詳細的維修檢查,清掃設備本體,處理漏油、漏氣或某些缺陷,更換某些零部件。

3.3.2 檢查輔助開關。

3.3.3 檢查或校驗壓力錶、壓力開關、密度繼電器或密度壓力錶。

3.3.4 檢查傳動部位及齒輪等的磨損情況,對轉動部件添加潤滑劑。

3.3.5 斷路器最低動作壓力與動作電壓試驗。

3.3.6 檢查各種外露連桿的緊固情況。

3.3.7 檢查接地裝置。

3.3.8 必要時進行絕緣電阻、迴路電阻測量。

3.3.9 油漆或補漆工作。

3.3.10 清掃GIS外殼,對壓縮空氣系統排污。

3.4

SF6設備臨時性檢查(臨修):斷路器達到規定的開斷次數或累計開斷電流值時;當發現有異常現象或GIS內部發生故障時;GIS處於全部或部分停電狀態下,對斷路器或其他設備進行的分體檢修,其內容與範圍應根據運行中發生的問題而定,這類分解檢修宜由製造廠負責完成。

3.5 檢修人員應按製造廠要求定期更換空氣壓縮機潤滑油。

6氣體的質量監督

4.1 SF6新氣的質量監督

4.1.1 SF6新氣到貨後,應檢查是否有製造廠的質量證明書,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氣瓶編號、淨重、生產日期和檢驗報告單。

4.1.2 SF6新氣到貨後,充入設備前應按GB12022驗收。抽檢率為十分之三。同一批相同出廠日期的,只測定含水量和純度。

4.1.3 國外進口的新氣,亦應進行質量複試,可按IEC新氣標準或生產廠的國家標準驗收。

4.1.4 SF6氣體在充入電氣設備24小時後,方可進行試驗。

4.2 運行中SF6氣體的監督

4.2.1

SF6設備補氣:如遇不同生產廠家的氣體需混用時,符合新氣體的質量標準的氣體均可以混合使用;補氣時應注意接頭和管路的乾燥。在運行或檢修中,若發現SF6設備內部的SF6氣壓有異常降低或報警(經温度變化曲線校正後),應首先查明漏氣點並將缺陷處理完畢後,方可補充SF6氣體,並作好記錄。

4.2.2

SF6氣體泄漏檢查(檢漏試驗):泄漏測試可分為定性、定量檢漏兩種方式,定性檢漏僅作為判斷試品漏氣與否的一種手段,是定量檢漏的預檢。原則上優先推薦採用定量檢漏(包括掛瓶法、局部包紮法),其標準為年泄漏率小於1%。若生產廠家有明確保證不必定量檢漏,則可用靈敏度不低於10~6毫升/秒的定性檢漏儀測試,若有報警現象,則必須採用局部包紮法進行定量檢漏。

4.2.3

SF6氣體濕度檢測(微水試驗):SF6斷路器、負荷開關內部(有電弧分解的氣室),SF6氣體含水量標準為:交接和大修後不大於150ppm,運行中不大於300ppm;其他設備內部(無電弧分解的氣室),SF6氣體含水量標準為:交接和大修後不大於250ppm,運行中不大於500ppm。試驗中須特別注意連接管路和接頭的乾燥,以防止將潮氣帶入設備內部。同時填寫記錄時須註明試驗當時的温度、使用的儀器型號,因為環境温度不同、使用儀器的不同,對同一台設備測試的結果會產出一定的差異。

5. 電氣試驗

5.1 GIS出廠試驗項目

5.1.1 外殼壓力試驗;

5.1.2 接線檢查;

5.1.3 輔助迴路及控制迴路絕緣試驗;

5.1.4 斷路器、隔離開關、接地開關機械試驗和機械操作試驗;

5.1.5 電氣、氣動的輔助裝置試驗;

5.1.6 主迴路導電電阻測量;

5.1.7 密封性試驗(SF6泄漏試驗,空氣泄漏試驗);

5.1.8 局部放電試驗;

5.1.9 主迴路及輔助迴路耐壓試驗;

5.1.10 終檢。

5.2 SF6斷路器和GIS交接時預防性試驗項目

5.2.1 SF6氣體濕度試驗及氣體的其他檢測項目;

5.2.2 SF6氣體泄漏試驗;

5.2.3 輔助迴路及控制迴路絕緣電阻測量;

5.2.4 主迴路耐壓試驗;

5.2.5 輔助迴路及控制迴路交流耐壓試驗;

5.2.6 斷口間並聯電容器的絕緣電阻、電容量和tgδ;

5.2.7 合閘電阻值和合閘電阻投入時間;

5.2.8 斷路器的分、合閘速度特性;

(若製造廠家有明確質量保證不必測量速度,則現場試驗可免測分、合閘速度)

5.2.9 斷路器分、合閘不同期時間;

5.2.10 分、合閘電磁鐵的動作電壓;

5.2.11 導電迴路電阻測量;

5.2.12 分、合閘直流電阻測量;

5.2.13 SF6密度監視器(包括整定值)檢驗;

5.2.14 壓力錶校驗(或調整),機構操作壓力(氣壓、液壓)整定值校驗,機械安全閥校驗;

5.2.15 操動機構在分閘、合閘、重合閘下的操作壓力(氣壓、液壓)下降值;

5.2.16 液(氣)壓操動機構的泄漏試驗;

5.2.17 油(氣)泵補壓及零起打壓的運轉時間;

5.2.18 液壓機構及採用差壓原理的氣動機構的防失壓慢分試驗;

5.2.19 閉鎖、防跳躍及防止非全相合閘等輔助控制裝置的動作性能;

5.2.20 GIS中的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和避雷器試驗;;

5.2.21 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值;

5.2.22 測量斷路器分、合閘線圈的絕緣電阻值;

5.2.23 GIS的聯鎖和閉鎖性能試驗;

5.3 大修後試驗項目:5.3.1~5.3.23,其中5.3.9、5.3.10、5.3.15、5.3.18適用於機構大修後。

5.4 定期檢查維護試驗項目:5.3.1、5.3.3、5.3.6、5.3.7、5.3.10、5.3.11、5.3.16、5.3.17

6.設備評級和缺陷管理

SF6設備評級和缺陷管理按有關規定進行。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作用

為了使設備的檢修管理科學化、高效率,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準備地進行,達到公司對設備管理的目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設備的檢修工作分為公司和車間二級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級以上的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具體由設備動力科作出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二級以下保養及日常使用過程的檢修由各車間負責組織實施。

3.設備修理的原則

3.1 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 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設備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實行專羣結合、羣管羣修的方法,有計劃地組織好設備的檢修工作,保證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保證產品的產量、質量不斷提高和增長,為生產的發展提供必須的物質基礎。

3.2 修用結合的原則 企業領導在下達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下達設備的檢修計劃,檢查生產計劃的同時,檢查檢修計劃。在生產與設備維修時間上發生矛盾時,應根據“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合理安排。在設備檢修中,操作工人要緊密配合維修工人,堅持“修用結合”的方法。

3.3 修理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要對職工進行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設備的思想教育、技術教育,培養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及自覺愛護設備的習慣,在搞好羣眾性維護保養的基礎上,不斷提高修理質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縮短停歇時間,降低修理成本,使設備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4.設備在中修、大修前的檢查

4.1 設備預檢 設備在中修、大修前必須進行一次檢查,一般稱預檢,在修前三個月左右進行。修前檢查要列人月份檢修計劃內,可以結合二級保養工作進行,不列人週期結構中,以儘量簡化週期結構,減少計劃人員的繁瑣工作。修後檢查要查明下次計劃修理時需要修復的缺陷,確定修理內容,為下次修理做好準備。

4.2 設備的清洗和油箱的換油 設備的清洗和油箱換油是根據設備的使用條件和環境及油箱換油的週期進行的。清洗和換油工作可結合一、二級保養同時進行,不單獨安排計劃。

4.3 精度檢驗 精度檢驗一般是在精密機牀和精加工設備中進行,應按照技術標準定量進行精度檢驗,在檢驗時如發現精度超差,能調整消除的應由修理工及時調整消除,如工作量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計劃修理時消除。

4.4 設備的預防性試驗 設備的預防性試驗是對受壓設備(包括動力管道)、電氣設備(包括電力網路)及超重設備進行的。一般在計劃檢修時或定期地、季節性地進行預防試驗,以防止事故發生。

5.檢修計劃的編制及修理工作的統計

5.1 檢修計劃的分類及內容

5.1.1 按完成時間、進度的安排分:

a.年度檢修計劃一安排全年的檢修任務。

b.季度檢修計劃一按年計劃,安排季度檢修任務。

c.月份檢修計劃一按季度計劃,安排每月的檢修任務。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內容分:

a.年度大修理計劃(包括年度貴重關鍵設備的局部大修計劃)。

b.年度中修、二級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

5.2 設備年度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 設備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是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的重要依據,設備技術狀況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進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設備科提出全廠設備普查工作的計劃安排及要求,報設備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同意後,在全廠安排進行設備普查工作,具體工作由設備科組織。

5.2.2 各車間的普查工作,由各車間設備副主任負責組織有設備技術員、工段長、班組長、維修工人蔘加的 車間普查小組查清設備存在的問題和使用情況。由設備技術員填寫“設備技術狀況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設備申請項目,同普查表一起報設備科。

5.2.3 設備科由主管科長負責組織成立設備普查鑑定小組,由預修計劃員、設備管理員、技術人員及修理工,會同各車間設備技術人員和維修工人對設備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設備逐台進行技術鑑定。初步確定大、中修項目,並由設備科普查鑑定小組技術人員填寫普查表內的有關部分。

5.3 計劃的編制

5.3.1 為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年度檢修計劃最遲應於年前兩個月編制完成。

5.3.2 年度檢修計劃應包括:年度大修計劃(包括精、大、稀設備的局部大修)、中修、三級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等部分。

5.3.3 設備科計劃預修組、設備普查鑑定小組根據全廠設備的普查資料對各車間提出申請大、中修設備技術鑑定意見,以上述各項編制為依據,統籌兼顧、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設備大、中修計劃草案。二級保養計劃草案由車間自行編制,報設備科歸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級保養計劃草案編訂後,分發各車間徵求意見。各車間應根據下年度的生產任務以及各方面情況對草案提出修改意見。

5.3.5 設備科根據各車間的意見和要求、機修車間生產能力、各車間自己維修能力以及技術準備情況,進行綜合平?,編制正式的年度設備大修、中修、二級保養計劃,並分車間、分季度編制計劃明細項目和各季度的檢修台數和修理複雜係數的考核指標。

5.4 檢修計劃的審批及下達

5.4.1 年度設備大、中修計劃編制後,中修報設備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批,大修需轉報總經理批准。計劃批准後,由設備科發送各有關部門(生產、計劃、財務等)和設備各職能組以及各有關車間和單位執行。

5.4.2 車間維修有能力承擔中修及二級保養的,則計劃下達到車間;如車間維修只能承擔二級保養而無能力承擔中修的,則中修任務由機修車間承擔;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合作完成的中修項目,計劃分別下達到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

5.4.3 預防性試驗計劃由設備科下達到動力車間執行。

5.5 建立設備檢修文件資料 設備檢修必須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編制修理工作和編制修理計劃的主要資料,由設備科計劃員填寫(承擔車間存一份)。其內容包括設備修理週期、週期結構、歷次修理時間、實耗工時、停歇天數及設備每次的開動台時。

6.設備檢修前生產技術準備

6.1 修理圖冊來源

6.1.1 設備大、中修所需圖紙由設備科主管技術員提供。

6.1.2 設備二級保養一般由車間設備技術員提供,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圖紙,經設備科同意後,可由設備科提供。

6.2 對修理圖冊圖紙的要求

6.2.1 圖紙要有統一的編號。

6.2.2 圖紙的大小、繪製方法及符號、標記等要符合國家標準。

6.2.3 圖紙要清晰,一律標註公稱尺寸。

6.2.4 圖紙上的公差、熱處理等技術條件要標註齊全。

6.2.5 型號相同的設備,因製造廠和出廠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應與實物校對。

6.2.6 設備改進或改裝後,圖冊應及時修改。

6.3 修理圖冊的管理

6.3.1 設備修理圖冊和未成冊的圖紙(包括底圖),由廠資料室保管,生產車間和設備科可保存一份複製的圖紙和圖冊。

6.3.2 圖紙如有變更或修改應在底圖上同時修改或註明。

6.3.3 凡設備製造廠的圖紙,一律用原製造廠的圖號。

6.3.4 自制設備、老舊設備和無製造廠圖紙的設備應按廠裏統一編號。

6.3.5 嚴禁將圖冊中的圖紙拆下作為加工、外協等用。

6.4 設備修理的技術準備

6.4.1 預檢:在大修前三個月左右進行,也可結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級保養同時進行,由設備科編人計劃。主修技術員、大修人員及車間設備技術員預檢,內容有:

a.設備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檢查。

b.查清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以便確定修理項目。

c.電氣部分檢查。

d.根據設備磨損情況和資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瞭解內部情況,確定更換或修復零件,以便編制缺損明細表。

e.測繪必要的圖紙,核對已有修理圖冊和有關資料。

f.研究關鍵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製造工藝。

6.4.2 複檢:在大修拆機時進行,由主修技術員、修理車間工藝員、維修人員及使用車間設備技術員參加,對預檢作核對和補充。

6.4.3 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 在預檢測繪後,由主修技術人員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其主要依據是設備的歷史情況(指歷次大、中修、事故損壞和改裝情況等)、修前的設備技術狀況和送修車間提出的意見和要求、預檢記錄等,主要內容是:

a.編制缺損件明細表,繪製修換零件圖紙。

b.編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裝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復方案。

c.編訂修理後驗收精度標準和技術要求。

d.其他有關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修理技術準備書一式三份,經會籤後分別交使用車間、承修車間和設備科設備管理員存檔。

7.設檢修後的驗收及移交備

7.1 設備二級保養後的檢查驗收

7.1.1 二級保養後的檢查驗收由生產車間組織設備技術員、維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執行,填寫檢修記錄,交車間設備管理員存檔。

7.1.2 二級保養後應對所修部位進行檢查、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

7.1.3 精密設備進行二級保養後,對修理後的有關精度必須進行測量並記錄,交車間設備管理員存檔。

7.2 設備中修後的檢查驗收

7.2.1 設備中修後由設備科組織設備主修技術員、車間設備負責人、設備技術員、檢驗員、主修工人、操作工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設備主修技術員填寫設備修理完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設備科、設備使用車間、財務科和生產計劃科各一份。

7.2.2 進行外部質量檢查和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技術性能試驗。

7.2.3 檢修部位應按技術準備書中所規定的內容和項目進行檢查,檢查部位的主要精度應能達到最低工藝要求。

7.3 設備大修後的檢查驗收

7.3.1 設備大修後由設備科組織設備主修技術人員、車間設備負責人、設備技術人員、檢驗員、主修工人、操作工人蔘加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一式四份,送設備科、使用車間、財務科和生產計劃科各一份。

7.3.2 設備大修後,應全面恢復原設計能力,技術性能及精度應達到大修質量標準,配齊安全裝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對老舊設備和原製造質量較差設備,在保證工藝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

7.3.4 長期用於單一工序的設備與加工工序無關的精度項目,也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

7.3.5 大修後,應進行外部檢查、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對動力設備應進行耐温、耐壓等必要的技術性能試驗。

7.3.6 驗收後由計劃員將有關的修理資料(包括設備送修移交單、大修技術準備書、缺損件明細表、精度檢驗記錄、技術性能試驗記錄、設備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等),收集整理交設備管理員存檔。

7.3.7 驗收投產三個月內,由於修理質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員負責返修。

7.3.8 驗收中交接雙方意見不統一時,應由設備動力科長組織研究並作出決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設備修理的移交 安排機修車間大修的設備驗收結束後,由送修車間設備員填定“設備移交單”(一式三份),設備科、機修車間、送修車間各存一份。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檢修作業安全管理,確保檢修順利進行,防範和減少事故的發生,根據《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範》等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設備檢修指為了保持和恢復設備、設施規定的性能而採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設備大、中、小修與搶修作業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檢修前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本公司實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確保設備設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

㈠日常檢維修:由各生產車間負責,對生產裝置中出現的影響安全生產的設備故障、隱患,及時進行檢維修。

㈡定期檢維修:苯胺生產裝置再生週期,確定為公司生產系統停車定期檢維修週期,即:每四十個工作日左右進行一次1—2個工作日的全廠生產系統停車定期檢維修。

㈢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均應對具體檢修活動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危害分析,制定相應風險控制措施,申請辦理相關作業許可證,經逐級審批後實施;

第五條由設備處制定公司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安全設施檢修計劃,並將安全設施檢修項目詳細單列。日常計劃性檢維修,由各單位制定計劃,報設備處、生技處審批。檢維修計劃必須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第六條外來檢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並在其等級許可範圍內開展檢修施工業務。在簽訂設備檢修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具體按本公司《外業協作、施工、承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條根據設備檢修項目的`要求,檢修施工單位應制定設備檢修方案,檢修方案應經設備使用單位審核。檢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並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檢修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

第八條檢修前,設備使用單位應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㈠有關檢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㈡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㈢檢修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㈣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第九條檢修現場應根據gb 2894的規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誌。

第十條檢修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檢修作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檢修方案交底。

第十一條檢修前施工單位要做到檢修組織落實、檢修人員落實和檢修安全措施落實。

第十二條當設備檢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須按相關作業安全規範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並按規定安裝和架設。

第十四條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後交出。

第十五條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

第十六條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條對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確認無電後在電源開關處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或加鎖。

第十八條對檢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安排專人檢查,並保證完好。

第十九條對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杆、平台、蓋板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第二十條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對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誌,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第二十二條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乾淨。

第二十三條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

第二十四條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第二十五條檢修場所涉及的放射源,應事先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使其處於安全狀態。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6

井下接送人是礦山往井下運送人員的主要通勤工具,為確保人員安全和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淨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後負責關好車後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後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發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可以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乾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制動、方向、發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況。

2、檢查規定:

(1)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後,方可行駛。

(2)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並做好記錄

(3)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範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於兩次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記錄。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況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6)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7)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責任追究

1、發現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並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2、發現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300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100元。

3、發現駕駛員酒後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並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4、根據安全檢查規定要求,若發現存在監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況,對相關負責人處罰500元。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7

(1)電力變壓器安全檢查表僅適用於檢查變壓器本身及其附件,以及裝在變壓器上的保護裝置、測量裝置及部分控制電纜。至於變壓器的其它保護裝置、二次迴路、油開關等不在本檢查表範圍之內。

(2) 電力變壓器外部檢查的週期規定:

1)發電廠和經常有人值班的變電所內的變壓器,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每星期應有一次夜間檢查。

2)無值班人員的變電所和室內變壓器容量在3200kVA及以上者,每10天至少檢查一次,並應在每次投放使用前和使用後進行檢查。容量大於320kVA但小於3200kVA者,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並應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後進行檢查。

3)無值班人員的變電所或安裝於小變壓器室內的320kVA及以下的變壓器和柱上變壓器,每兩個月至少檢查一次。在氣候激變(冷、熱)時,應對變壓器油麪進行額外檢查。瓦斯繼電器發出警報信號時,亦應進行外部檢查。

(3) 電力變壓器應有技術檔案,其內容如下:

1) 按照規定格式編制的變壓器履歷卡片;

2) 製造廠試驗記錄的副本;

3) 交接試驗的記錄;

4) 歷次乾燥的記錄;

5) 大修驗收報告書,附技術資料一覽表;

6) 油的試驗記錄;

7)濾油和加油的資料;

8)裝在變壓器上的測量儀表的試驗記錄;

9) 其它試驗記錄;

10)檢查和停用檢查的情況;

11)備品保管規程(所有變壓器合用一書);

12) 變壓器的安裝圖和構造圖。配電變壓器的技術檔案內容有1~6項即可。

1. 變壓器外部檢查(按週期檢查)

1.1 變壓器套管應清潔,無破損、裂紋放電痕跡及其他現象;

1.2 變壓器聲音應正常;

1.3 變壓器油包應正常(淡黃色),油位高度符合油標管的刻度要求,並無漏油現象;

1.4 變壓器電纜和母線應無異常現象;

1.5 變壓器的油温不宜超過85℃,最高不得超過95℃;

1.6 防爆管的隔膜應完整。

2. 變壓器的冷卻和變壓器室

2.1 強迫油循環水冷式的變壓器,油冷卻器的油壓應比水壓通常高101.325~151.988kPa;

2.2 變壓器室的門、窗、門閂應完整,門應上鎖,房屋不應漏雨,照明和空氣温度應適宜;

2.3 變壓器室的門和牆上應清楚地寫明變壓器的名稱和廠(所)內的編號。門外應掛警告牌,寫明“高壓危險”字樣。

3.監視測量儀表和保護裝置

3.1 變壓器用熔斷器做保護裝置時,其熔斷器的性能必須滿足極限熔斷電流、靈敏度和選擇性的要求;

3.2 發電廠和變電所的主變壓器及主要的廠用變壓器,應安裝測量上層油温的温度表;

3.3 強迫油循環水冷式變壓器。在冷卻器的前後,應各裝水銀温度表;

3.4 強迫油循環水冷式變壓器。應裝設指示給水中斷、油循環停止和油温過高的信號裝置。

4.電氣部分

4.1 檢查電纜和母線應無異常象現;

4.2 變壓器外殼的接地應良好;

4.3 擊穿保險器應配備合理並完好;

4.4 各種標示牌和相色的漆應清潔鮮明;

4.5 裝有瓦斯繼電器油浸式變壓器,其頂蓋沿瓦斯繼電器的方向應有(1~1.5)%的升高坡度;

4.6 瓦斯繼電器和温度表到控制電纜一段導線應採用耐油導線;無耐油導線時,應在離瓦斯繼電器0.5m以內的導線用白布帶紮緊,並塗上耐油的絕緣漆。

5. 對變壓器的其它要求:

5.1 變壓器的外殼上應標明廠(所)內編號,單相變壓器應按相塗色(一般可按最高電壓一側的相別塗色);

5.2 發電廠和變電所內的主變壓器的引出線上應按相塗色;

5.3 油浸式電力變壓器的變壓器室和室外變電所,應設置適當的消防設備和事故蓄油設施。

6. 技術資料應齊全。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8

1、放射科x線輻射防護工作由科主任負責,科室指定兼職人員協助科主任做好x線輻射防護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員要增強放射防護意識和責任性,在放射診療工作中應當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科室定期組織對放射科診療場所、設備和人員進行放射防護檢查。

3、放射診斷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具備相應的資質;各級各類人員應熟悉放射設備的主要結構和安全性能,確保設備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發生。

4、放射科各x線檢查室、控制室的輻射防護必須達到國家要求;放射科診療場所必須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指示燈;放射科診療場所必須配備工作人員和受檢者防護用品。

5、在放射檢查前應事先告知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在登記室、x線檢查室設置告示牌。對育齡婦女腹部或骨盆進行x線檢查前,應問明是否懷孕;非特殊需要,對受孕後8周至15周的育齡婦女,不得進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檢查;在放射檢查中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在不影響診斷的前提下,攝片、透視、介入治療等儘可能採用高電壓、低電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員在放射檢查前應關閉檢查室門窗,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檢查室;確實因病情需要,必須陪同檢查者,應給予必要的防護用品,陪同人員應儘量遠離x線球管。

7、技術人員要嚴格執行各種放射設備操作規程,確保影像質量,減少廢片,避免重複照射。有條件的單位儘可能採用數字化x線檢查,減少輻射。

8、放射科工作人員工作期間應佩帶個人計量儀,接受專業及放射防護培訓;定期健康檢查,醫院建立個人計量、職業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訓檔案。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9

一、檢修後設備投運前,變電站站長和留守人員應根據規程標準、設計資料、廠家資料對設備進行全面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加壓投運。

二、站長或留守正值應參加設備驗收工作,事前開好預備會,學習有關規程、規範,提出驗收中的注意事項,分工負責進行,設備經認真驗收無問題後方可投運。設備檢查驗收的重點是:

1、工作現場已清掃、整理乾淨,工作人員已撤離現場。

2、檢修試驗負責人在檢修試驗記錄上填入本次檢修試驗性質、項目、缺陷處理情況及有關注意事項,並註明能否投入運行。最後檢修試驗負責人和驗收人簽字。

3、檢修設備恢復到開工前的狀態。

4、安全措施恢復到開工前的狀態。

三、設備變電站應具備下列圖紙資料:土建和電氣安裝符合實際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1、一次系統結線圖和二次原理圖、展開圖、安裝接線圖。

2、製造廠家的説明書、出廠試驗報告、技術文件。

3、安裝檢修記錄,試驗報告。

4、將所有圖紙、資料、記錄整理,歸檔保存。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0

1、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包括低壓)必須絕緣,所有帶電導體不得裸露和不得有多處接頭。特殊情況應安裝於碰不着的處所,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遮欄和明顯的警告標誌。低壓線路或高壓線路均不得帶電接線和帶電處理故障,否則按違章處理。

2、電氣設備必須安有配套的可熔保險絲或者自動開關。電氣設備和線路要符合規則和定期檢修,電氣開關應指定專人管理。

3、可能由於絕緣損壞而帶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採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接地網和絕緣裝置每年至少檢查一次,接地電阻和絕緣性能要符合有關規定,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必須採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手提砂輪要有保護罩。

5、活動照明燈電壓不能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處所照明電壓不能超過12伏。

6、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安全斷電設備。在潮濕、高温區域或在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時,必須使用絕緣用品,並設專人監護。

7、非電工(經過多種訓練並能獨立操作者除外)不得從事電氣作業,學徒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操作,電工作業時,原則上至少應有兩人。

8、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電後,對有關的設備進行檢查和檢修時,應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在電氣開關處掛“不許合閘”的警告標誌。電氣故障處理完或檢修結束需要送電時,嚴禁未經確認或情況不明時就擅自送電。

9、嚴禁帶電進行維護、檢修作業,嚴禁身上潮濕從事與電氣有關的工作。

10、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都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有大量蒸氣、煙氣、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式的電氣設備;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1、嚴格控制安裝臨時線路,必須安裝臨時線路時,應取得機動部門同意,接線也要符合安全要求。

12、表示設備停送電的信號裝置和經常接通的電壓表等處於無電狀態時,不能以此判定設備為無電;在這種情況下使用 、維護、檢修時,必須先進行周密的驗電和檢查確認,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13、各種防雷電裝置,每年應在雷雨季節前檢查或安裝完畢,防雷性能應符合規定。

14 、電氣人員和經常接觸電氣設備的工人(如吊車司機、電焊工及電氣操作人員等)在操作電器設備時,應按規定穿戴和使用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工具、防護眼鏡等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15、電工及經常接觸電氣設備的人員應進行系統的電氣專業技術培訓和電氣安全知識教育,包括觸電急救知識訓練。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1

1、加強放射防護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護領導小組,配備兼職放射防護管理人員,明確放射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2、從事放射診斷工作,必須向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許可,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後方可開展相關診斷工作。

3、每年委託由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檢測機構,對放射診斷工作場所、設備性能進行放射防護檢測及狀態檢測,保證放射診療設備和放射工作場所輻射水平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4、有明確的醫療目的,嚴格控制受照劑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事告知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對臨近照射處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應當儘量以胸部x線代替胸部熒光透視檢查。

5、放射診療工作場所其入口處必須設置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指示燈;進行射線檢查必須關好防護門、窗並限制無關人員,如確需陪護,必須向陪防人員提供防護用品。

6、放射工作人員應當按規定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接受個人劑量檢測,定期進行防護知識培訓,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後方可上崗。

7、嚴格執行檢查資料的登記、保存、提取和借閲制度,不得因資料管理使用受檢者轉診接受不必要的重複照射。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2

電氣維修管理規定

一、電氣維修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部頒發的標準《電氣安裝工作規程》作業。

二、在進行電氣維修時維修人員應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配備絕緣良好的電工工具。

三、維修和保養電氣設備時,應按要求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

四、維修班班長在分配工作的同時向維修人員説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並在工作中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五、一般情況下,儘量避免帶電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須帶電作業時,應裝設隔音擋板,並有專人監護。

六、在一經分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形狀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的標牌。

配電房管理規定

一、配電房是供電系統的關鍵部位,設專職電工對其實行24小時運行值班,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二、值班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配電設備狀況,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三、值班員應密切注意電壓表、電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況,嚴禁變壓器空氣開超載運行。

四、經常保持配電房地面及設備外表清潔無塵。

五、經常保持配電房消防設施的完好齊備,保證應急燈在停電狀態下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配電房的防水、防潮,堵塞漏洞,嚴防蛇、鼠等小動物進入配電房。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3

1、電氣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2、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性特點,做好電氣安全防預和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消除。

3、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4、電氣設備要有可靠的接地裝置,防雷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進行定期檢測。

5、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6、電氣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7、變、配電所必須制定符全現場情況的運行規程,電氣值班人員的職責必須在現場運行中有明確規定。

8、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等。

9、高壓設備無論是否帶電,值班人員不得擔任移開或越過護欄進行工作,若需要必須移開時,須有人在現場監護,並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

10、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必須穿絕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11、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須由兩人執行,並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當監護。

12、供電單位預用户聯繫進行有關電器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須校對無誤,並將聯繫內容、時間和聯繫人姓名記錄在案。

13、電爐變壓器的檢修工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檢查線路、次數和檢查內容應在電氣巡迴檢查制度中明確規定。

14、要定時抄錄電流、電壓、功率、變壓器上層油温、冷卻系統各點温度、油壓等內容,加強綜合分析。

15、變壓器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必須大於水冷系統的水壓0.05-0.1兆帕。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4

為加強設備的維護與檢修,堅持“預防為主”和“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設備常處於良好狀態,保證設備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別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專機專責制度或包機制度,做到台台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二、所有設備都要有維護保養規程,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人員要達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實行操作合格證制度,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三、認真執行設備潤滑制度,堅持五定(定質、定量、定時、定點、定期對潤滑部位清洗換油)和三級過濾(向固定油桶經過濾、由油桶向油壺裝油經過過濾,由油壺加入到加油點經過過濾),保證油質、工具清潔好用,潤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對本崗位範圍內的設備管道、儀表盤、支架、地面等應保持整潔、油漆、保温完整,加強靜密封點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環境衞生,做到文明生產。

五、備用設備應處於良好狀態,停用、閒置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加強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的管理,對於傳動設備要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5

1、計劃檢修分大修、中修、小修。大修理費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費用由生產費用支付。

2、實行科學檢修,認真執行檢修規程,嚴格控制大修理基金費用。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逐步延長檢修間隔期。

3、根據檢修間隔期檢查評級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設備大、中、小修計劃,設備檢修計劃和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

4、設備檢修計劃由設備動力部組織使用單位編制,報公司領導批准後下達,檢修計劃提出時,應同時提出備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計劃。年度計劃,每年底由分管領導組織平衡。

5、停車大修要做到:

(1)由公司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大修工作。

(2)在大修前成立大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搞好檢修項目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設備、勞動力的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3)組織和指揮大修的人員要統一計劃、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要做到三個方面(即面向羣眾、面向基層、面向生產)和五到現場(既政治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計劃科研到現場、生活服務到現場)。

(4)大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達到一次試車成功。檢修完工後,進行總結評比。

(5)會同有關部門作好保衞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6、嚴格認真執行設備檢修計劃,大、中修計劃每年年底由設備動力部組織進行,並報領導批准。設備小修由分廠安排。

7、結合設備大、中修進行技術改造,並積極採用四新技術。

8、設備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大修方案包括:檢修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備品備件材料、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設備的大修方案確定後,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備品備件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施工前有關科室部門應組織落實,確保大修工作順利完成。

9、設備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項目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分廠和設備動力部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10、檢修設備要把好質量關,採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主要設備大修竣工或一般設備的.大修及所有的設備的中修竣工驗收,均由設備動力部組織驗收,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11、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12、設備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檢修記錄,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資料,並記入設備檔案。

13、施工單位要按計劃節約使用材料、配件、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後的餘料、餘配件、必須按項目退庫,不得轉移使用,盡力節約檢修費。

14、檢修人員必須做到科學檢修,文明施工。採用專用工具,現場要清潔,物品擺放要整齊,對工程質量要一絲不苟,多設備檢修時,可以推行網絡技術及套件檢修等。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為了規範設備檢修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加強設備檢修作業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設備檢修作業安全管理要求,適用於公司的設備大、中、小修與搶修作業。

3職責

3.1安全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的審批,對公司的設備檢修作業安全進行監督、控制和考核。

3.2各車間負責設備檢維修作業標準的貫徹、執行,建立完備的設備台帳、設備檢修台帳。

4管理內容與方法

4.1設備檢修的定義

為了保持和恢復設備、設施規定的性能而採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4.2檢修前的安全管理

4.2.1外來檢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並在其等級許可範圍內開展檢修施工業務。

4.2.2在簽訂設備檢修合同時,應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4.2.3根據設備檢修項目的要求,檢修施工單位應制定設備檢修方案,檢修方案應經設備使用單位審核。檢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並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檢修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

4.2.4檢修前,設備使用單位應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檢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2)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3)檢修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4)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4.2.5檢修現場應根據gb 2894的規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誌。

4.2.6檢修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檢修作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檢修方案交底。

4.2.7檢修前施工單位要做到檢修組織落實、檢修人員落實和檢修安全措施落實。

4.2.8當設備檢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須按相關作業安全規範的規定執行。

4.2.9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並按規定安裝和架設。

4.2.10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後交出。

4.2.1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

4.2.12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13對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確認無電後在電源開關處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或加鎖。

4.2.14對檢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安排專人檢查,並保證完好。

4.2.15對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杆、平台、箅子板、蓋板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4.2.16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

4.2.17對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誌,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4.2.18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乾淨。

4.2.19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

4.2.20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4.3檢修作業中的安全管理

4.3.1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4.3.2檢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3.3從事特種作業的檢修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

4.3.4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應統一協調,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4.3.5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修作業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修人員避讓,確認好安全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並設專人監護。

4.3.6夜間檢修作業及特殊天氣的檢修作業,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4.3.7當生產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檢修人員安全時,設備使用單位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經處理,異常情況排除且確認安全後,檢修人員方可恢復作業。

4.4檢修結束後的安全管理

4.4.1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其安全使用功能。

4.4.2檢修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撤離現場。

4.4.3檢修完工後所留下的廢料、雜物、垃圾、油污等應清理乾淨。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7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一般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須指定專人進行上崗前培訓,並保留培訓記錄。

3、開機前要口頭警示,並注意周圍人羣,確保已無人在設備上作業後方可開機。

4、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5、設備操作人員須調整設備內部零件或取出設備內部物品,須停止設備運行,並關閉設備電源。

6、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前須穿戴要求的防護用品。

7、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發現設備有異常時須立即停止設備運行,並立即通知主管。

8、設備操作人員在下班前須關閉設備電源,檢查設備安全停止後方能離開。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8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對公司的各種設備進行分類,並統一編號,建立詳細的設備台帳。對老的台賬進行核對,保證帳物相符,如果出現帳物不符,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元。

2、制定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規程。每月28日前編制並下發下個月的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如果沒有及時編制並下發設備維修保養計劃,每次對責任人罰款10元。

3、車間(部門)加強對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組織對設備完好率進行檢查評定,並嚴格執行《儀器設備檢查管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獎罰。

4、組織對增添和更新的設備進行驗收,並及時收集、整理好原始資料,填寫設備驗收交接單,經參加人員共同簽字後,存檔備查。如果發生原始資料丟失,除責令其責任人向生產廠家索取外,另外對其罰款20元。

5、及時組織對車間(部門)申請的配件進行加工製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單價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總金額在500元以上,必須簽訂加工合同。並對加工的配件進行驗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遲在二個工作日內落實到加工部門,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額配件必須在二個工作日內與加工單位進行接洽,按照規定簽訂加工合同,落實或者接洽每延遲一天,對其經辦責任人罰款20元。無質量驗收或者沒有按規定簽訂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時組織對計量和壓力儀表的定期檢測工作,並作好檢測登記。無正當理由,沒有及時對計量和壓力儀表進行定期檢測,每延遲一週對其責任人罰款10元,而且要承擔由於計量不準而產生的全部損失。

7、協助有關部門作好對鍋爐和電梯的定期檢測工作。督促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定期對電梯進行保養,並填寫維修、保養記錄,無維修、保養記錄不予支付維修保養費用。經辦人沒有進行督促的每次處以10元罰款。

8、及時、準確抄收水電費用,沒有及時抄收水電費用而沒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對其責任人罰款10元,發生抄收誤差應及時予以更正,如發生嚴重誤差將對其責任人每次罰款5元。在出售磁卡電量時,對其應該交納的清潔衞生費及水費,應該在全部交納清後才可出售磁卡電量,否則對其經辦人將處以每次10元罰款。

9、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負責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每天填寫工作情況記錄,遇到問題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彙報並通報項目的完成情況。無正當理由,沒有及時填寫當日工作情況記錄對其當事人每次罰款2元。

10、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部門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本制度從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電力系統多種經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電力系統多種經營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電力部有關規程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電力系統多種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電力系統多種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多經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是實現無死亡、無重傷、無重大火災、無重大設備事故、無重大交通事故。

第四條多經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在部及各網、省公司(局)的領導下,由其主管部門負責,同時接受主業安全監察部門的監察和歸口管理。

第五條多經企業的行政領導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責,黨、工、團組織應起到保證和監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開展羣眾安全監督活動。

第六條本規定適用於全國電力行業。解釋權屬電力工業部。

第二章 責任制

第七條多經企業必須建立、健全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行政正職在內的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專業工種、各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八條多經企業的行政正職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熟悉並負責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政策和規定,熟悉並執行與本企業有關的安全規程、制度,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負責本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貫徹落實。

3.建立健全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網組織,並保證安全網絡的正常運轉。

4.親自主持本單位每月一次安全例會、定期開展安全大檢查,組織制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工作計劃、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及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以下簡稱反措、安措)並督促落實。

5.至少每週一次深入班組和工作現場,瞭解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九條企業分管領導必須抓好各自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是分管範圍的第一責任者;各職能部門,各專業崗位都要制訂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條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由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堅持原則、身體健康、有一定的生產技術、安全技術知識和現場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

全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督促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

2.監督安全生產計劃、“反措”、“安措”計劃的執行。

3.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及安規學習、考試。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簡報、事故快報、事故通報、安全錄相等。

4.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並檢查安全日活動及效果,深入班組和工作現場檢查事故隱患,糾正違章行為等。

5.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做好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6.監督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定期檢查工作。

安全管理人員的主要職權:

1.有權制止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在事故調查中對事故分析與事實不符或對責任者處理不當時,有權提出否決性意見,報請主管領導批准;對隱瞞事故、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以及對事故的分析、認定與領導意見不一致時,有權向上級反映。

3.有權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貢獻者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對事故過失人員及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提出處理意見。

安全管理人員屬企業的生產人員,享受同級生技人員的待遇,各級行政領導要給予積極支持,使其真正有職有權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是企業的主人,要對國家和企業的財產以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負責。

每個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作到:

1.自覺遵守國家、上級及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條例、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2.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

3.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及時反映和按規程規定處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的情況。

5.按要求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檢查及各項安全活動,為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議。

6.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三章 管理機構

第十二條電力企(事)業單位主辦的多種經營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均應成立以行政正職為主任(組長)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領導所屬企業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多經企業要根據電力工業部《關於安全工作的決定》,結合各自的規模及行業特點,設置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派任資質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隊伍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四條從事工業生產、建築安裝的多經企業,其規模在500人以上的應成立安全管理機構,100人以上的應有專職安全員,不足100人的可設兼職安全員。

第十五條企業的車間(隊)、班組、店堂、倉庫、攤點均應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企業自上而下健全安全網絡,形成強有力的安全管理體系。

第四章 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多經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工業部及地方政府頒佈的關於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與衞生的法律、法規、條例、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但不得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不得降低安全標準。

第十七條從事與電力生產、建設有關的多經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工業部頒發的與電力生產、建設有關的各種規程、制度,並對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等制度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統計、檢查和考核。

第十八條從事非電力行業工作的多經企業應針對有關的行業特點,執行其行業主管部門頒佈或本企業制定的各種安全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第五章 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網、省公司(局)多種經營主管部門應每年召開多種經營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交流安全工作,佈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多經企業安全自查、互查、聯查,不斷提高多種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條各多經企業對定期召開的安全工作會、月度例會、事故分析會和安全日活動(三會一活動)要有明確規定和要求,切不可流於形式。

第二十一條多經企業每年要制定以“五無”為內容的安全生產目標,並做好目標的層層分解。針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生產部門和安全部門應分別制訂出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公佈實施。對安全生產目標和“反措、安措”計劃應有定期檢查和考評辦法。

第二十二條多經企業應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全員安全活動,要通過學安規、憶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考安規、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等,強化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多經企業要根據行業特點、季節因素,任務忙閒做好日常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多經企業年末要發動職工搞好自下而上的安全總結、評比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第六章 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五條對多經企業的主要領導、安全管理負責人須經安全教育和培訓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任職上崗資格,任職期間應每兩年組織一次有關安全規程制度的考試。從事電力生產、建設有關工作的上述人員的培訓、考試由主辦單位負責。

第二十六條多經企業的專兼職安全人員、技術幹部、管理幹部及全體職工每年應進行系統的安全工作規程的培訓、學習並考試合格。該工作由本企業負責。

第二十七條新招收錄用的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緊急救護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工作。

新轉換崗位的人員上崗前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20

1 應建立嚴格的設備使用、維護、檢修制度。設備應按計劃(有條件的企業應推行點檢定修制)檢修,不應拖延。設備管理部門的機、電技術人員,應對日常檢修工作負責。

2 檢修現場應設統一指揮部,並明確各單位的安全職責。參加檢修工作的單位,應在檢修指揮部統一指導下,按劃分的作業地區與範圍工作。檢修現場應配備專職安全員。

3 檢修之前,應有專人對電、煤氣、蒸汽、氧氣、氮氣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設施進行確認,並辦理有關檢修、動火審批手續。

4 檢修中應按計劃拆除安全裝置,並有安全防護措施。檢修完畢,安全裝置應及時恢復。安全防護裝置的變更,應經安全部門同意,並應作好記錄歸檔。

5 大、中修使用的拼裝台和拼裝作業,應符合大、中修指揮部的要求,不應妨礙交通。拼裝作業應有專人指揮與監護。

6 施工現場行駛的車輛,應有專人指揮,並儘可能設立單行線。大、中修施工區域內,火車運行速度不應超過5km/h,同時應設立警告牌和信號。

7 設備檢修和更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和專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檢修人員應熟悉相關的圖紙、資料及操作工藝。檢修前,應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介紹現場工作環境和注意事項,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交底。

8 檢修設備時,應預先切斷與設備相連的所有電路、風路、氧氣管道、煤氣管道、氮氣管道、蒸汽管道、噴吹煤粉管道及液體管道,並嚴格執行設備操作牌制度。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21

一、一般規定

1、井下機械維修工(以下簡稱維修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及液壓基礎操作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方可上崗。

2、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責範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並瞭解周圍環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係。

3、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完好、齊全,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並備好專用停電牌。

4、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於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5、不允許在井下拆檢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及時升井檢修。

6、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並切斷電源。

7、在傾角大於150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

二、操作前的準備

8、維修工進入現場後,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繫,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9、在檢修現場,檢修負責人要講清工作內容、步驟、分工和安全措施,清點所帶材料、備件,應符合維修需要。

10、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有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應處理後方可作業。

11、對所維修的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聯繫,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

三、操作

12、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⑴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可靠。

⑵潤滑系統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定。

⑶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⑷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⑸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⑹機械傳動系統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託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行正常。

⑺減速箱、軸承温升正常。

⑻液壓系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⑼相關設備的搭接關係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定;

⑾輸送帶接頭可靠並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⑿上、下運輸送帶應檢查防逆止裝置,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

⒀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

13、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面結合面,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14、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境,檢查吊樑、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起重設施和用具,應符合安全要求。

15、處理刮板輸送機浮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6、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時,鏈頭應固定,應採用卡鏈器,並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17、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後,起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8、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託輥的前後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19、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轉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20、在更換輸送帶和輸送帶接頭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需點動開車並拉動輸送機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機。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和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四、收尾工作

23、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並就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24、檢查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25、認真清理檢修現場。

設備檢修掛牌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 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

第二條 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第三條 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符合規定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

第四條 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

第五條 開關手把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行這項任務的工作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第六條 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下列規定:

1、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迴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枱上。

3、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電氣設備檢修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絕緣。

第七條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攔等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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