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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需安全,安全促進生產。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精選21篇)

三、定期進展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工人進廠必需堅持進展安全學問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車間安全生產治理制度。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覺察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特別或有異味,必需馬上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修理,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需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當保管。

十、公司的全部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別工種必需持有特別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車間安全生產治理制度。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事故緣由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寬闊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機械設備和機械零部件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機械製造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第二章安全保障

第五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六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七條機械製造企業的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不少於從業人員2‰且不少於3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註冊安全工程師;超過7人的,應當有不少於15%比例的註冊安全工程師。

第八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並用於下列範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三)安全評價、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四)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監測和職業健康體檢;

(五)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六)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七)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第九條機械製造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瞭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對新從業人員進行公司(廠)、車間(職能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調整工作崗位、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工傷痊癒復工的從業人員進行轉崗和復工培訓;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納入本單位年度計劃,保證所需資金,並建立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第十一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衞生“三同時”的有關規定,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十二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於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並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衞生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機械製造企業應定期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進行識別,為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需要時,企業應當如實、無償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籤章。

機械製造企業與從業人員簽訂(或變更)勞動合同時,應將其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機械製造企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職業病人(含疑似職業病人)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

第十四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的隱患應當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重大隱患整改效果要進行安全評價。

第十五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承包費用。

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並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工程項目不得違法轉包、分包。

第十六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從合法的勞務公司錄用勞務人員,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並按本規定第十條要求,對勞務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七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並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第十八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安全管理台賬、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台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第十九條機械製造企業鑄造、焊接、熱處理、電鍍、塗裝、木工等作業,磨料磨具、電碳、電瓷、鉛蓄電池、含汞儀表、電磁線、絕緣材料、塑料品、電焊條的生產,電火花加工以及發動機試車等存在塵、毒危害的作業場所應有防塵防毒綜合措施。

第二十條機械製造企業各種機械傳動裝置,如傳動帶、明齒輪、聯軸器、皮帶輪、飛輪和轉軸的突出部分等,應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一條機械製造企業存在高壓、高温、高速、高電壓與深冷等的各類試驗枱站,必須配備信號、報警和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機械製造企業使用液體或氣體燃料的爐窯或場所及其氧、乙炔、煤氣、燃油等管路,根據不同情況應設有減壓閥、安全閥、吹掃口、取樣口、報警顯示和自動切斷裝置,及防火、防爆、防毒設施。

第二十三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或不滿足使用要求的,及時予以報廢。

第二十五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有關要求,及時淘汰危及生產和人身安全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第二十六條機械製造企業在實施檢維修作業前,應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防範和應急措施,並組織落實。對危險性較大的檢維修作業,其安全技術和應急措施應當經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審查同意。

第二十七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建立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對在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區域進行動火、檢維修、清污等作業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作業實行審批,併為作業現場和作業人員配備通風、除塵、照明、檢測檢驗、防火防爆、聲光報警等安全設備設施和自救器、防毒面具等個人防護裝備,並落實專人監護。

第二十八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按照規定申請備案。

第二十九條機械製造企業應當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和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並在規定的時限內實現達標。

第三十條機械製造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並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監督檢查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為進入機械製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的人員,配備必需的個體防護用品和監測檢查儀器。

第三十四條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並由2人以上共同進行;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依法記錄在案。對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應當為其保密。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機械製造企業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並將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納入地方人民政府整體應急救援體系。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監督檢查人員在對機械製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機械製造企業違反本規定,有關規定對其處罰有明確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3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工場打鬧、追逐、大聲喧譁。

4、必須按規定穿着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場內嚴禁吸煙。

6、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7、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8、在車間、油庫、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9、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0、工作燈應採取低壓(36伏以下)安全類,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並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濕時不得扳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2、非電工不得搬弄配電盤上的'開關及電器設施。

13、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後勤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各後勤實體和在校內從事後勤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單位負責、行業管理、政府監察、羣眾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完善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增加安全生產管理投入,發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並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各單位應當推行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

第五條保衞處、後勤處分別負責指導和監督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資產經營總公司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後勤實體和校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 各單位應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八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分別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書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期內有效;責任人變更時,重新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九條 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各單位將安全生產工作及其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和財務計劃。

第十一條 各單位必須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減少職業危害,消除事故隱患,並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應當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後任職。

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專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和醫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其培訓和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職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職工按照規定使用。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規定應當提供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依法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設施,並定期保養、維修、檢驗。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在租賃、承包經營活動中,租賃和承包雙方應當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不得將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 從事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的設計、製造、安裝、修理和改造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認證。

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依法經有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後方可使用。單位對使用中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檢驗。從業人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並按規定定期審驗。

第十七條 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許可。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時,應當進行安全性評估,並按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條 食品生產和銷售應依法取得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應持健康證,並嚴格執行食品衞生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衞生醫療應嚴格操作規程,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搶救措施。

第二十條 商店、賓館、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安全技術設施,經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查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或者營業。

第二十一條 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性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置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誌明顯的出口、通道,並保持暢通;

(二)有人數限制的,不得超過限定的人數;

(三)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應當對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的設施、設備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職工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勞動紀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購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驗明有無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嚴禁購買和使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並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的工作場所、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處於安全良好狀態。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對職工傷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積極搶救、治療,防止事故危害擴大,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並同時報告學校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和拖延不報。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建立自救、互救、社會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對突發性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第三章 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十八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應當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統一部署,督促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整改監控方案,並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履行下列監督職權:

(一)對各單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處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在緊急情況下,對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可以採取包括責令停止作業、暫時停產、停業的措施;

(三)參與後勤設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組織或者參加後勤職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及時受理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舉和控告,並依法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向事故隱患單位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

事故隱患單位接到整改通知書後,應當組建事故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加強現場監測,制定應急計劃,提出整改措施,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無力整改又確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停業或者關閉。

第三十二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督促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督促其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章 罰則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資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責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單位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單位安全生產製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執行國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及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任職或者上崗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上崗證書安排上崗的;

(五)使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六)發生事故不及時上報或者瞞報、謊報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擅自改變和破壞事故現場的;

(二)未按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

(四)未按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的;

(五)擅自將生產場地、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六)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要求的。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保衞處、後勤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信息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反應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情況,全面完成上級給我委下達的宣傳報道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內容

1、園區出台的有關推動園區建設、扶持企業發展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

2、園區招商引資和重大項目開工、建設、投產的情況;

3、園區在投融資、集約用地、園區用工、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經驗

4、生態園區、特色產業集羣建設發展情況;

5、各級領導到園區調研、視察和參觀園區重大活動的相關內容;

6、園區在建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和困難等;

7、促進工業園區持續發展的好思路、好建議;

8、園區其他工作動態的信息;

二、目標任務

報送任務XX條,各局辦每人每月至少發表刊用一篇新聞報道、圖片影響資料,當月宣傳任務篇數不計算獎勵。

三、發表程序

宣傳報道擬按信息擬寫、審核把關、自行發表的程序進行,即寫好要交審核領導審核把關後,即可自行發表,也可交由綜合辦統一發表,並要求自行留存底稿。

四、獎勵標準

1、每月完成宣傳報道任務後,另外所報信息一經採用後,每篇獎勵50元,被省級、兵團級媒體刊物採用每篇獎勵100元,被中央級媒體刊物採用每篇獎勵200元。

2、各局辦審核領導的獎勵資金,為其部門信息人員所得獎勵資金的平均數,主要領導的獎勵資金為各局辦審核領導所得獎勵資金的平均數。

五、工作要求

1、明確責任

要求以正面宣傳報道為主,各局辦領導審核把關後報送綜合辦,凡未經審核的一律不予採納。

2、強化監督

綜合辦每季度統計信息刊用情況,監督宣傳報道工作落到實處。

六、成立信息宣傳報道工作領導小組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採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迴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後,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於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衞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並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並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 為了及時獲取國家和政府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規知識和規定,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得到貫徹落實,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的識別方法和獲取途徑以及對獲取的法律法規的管理、更新以及應用,適用於公司各個分廠和部門。

第三條 公司安環部、辦公室負責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的獲取與識別以及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宣傳貫徹。

第四條 其他各部門負責與本部門職能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評估以及更新等工作,並列出本部門獲取的`法律法規清單。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切實保證本部門每一個員工能及時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規,為正確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第五條 公司安環部負責對獲取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建檔保存工作,對於更新的法律法規登記時進行更新。

第六條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的獲取主要採取書籍購買、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天津市安全生產信息網網上等形式獲取,並對獲取的法律法規進行條款內容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按程序上報總經理。

第七條 新購或者網上新獲取的法律法規必須進行符合性評價,評價有個相關部門完成,出具評價報告。

第八條 各部門對新購置或者網上新獲取的法律法規必須進行分類登記建檔,及時對法律法規清單進行跟新和廢止刪除。

第九條 安環部主管安全部長對新獲取的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熟練和掌握法律法規條款內容,結合公司實際,制訂學習、宣傳和貫徹法律法規的計劃,並下發文件落實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

第十條 公司安環部和辦公室負責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進行整理、登記和建檔,對已經廢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規進行刪除,並送交檔案室存檔。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9

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於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為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加強各村和廣大羣眾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有效防範重大事故,制止違反《安全生產法》的行為,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當地政府或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條:各轄區羣眾發現其所在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英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第四條:事故隱患或者安去哪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範圍:

(一)工礦企業、危化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二)民用爆破物品、煙花爆竹、化學危險品運輸中的重大事故隱患;

(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漁業捕撈及鐵路等重大事故隱患;

(四)建築工程項目及建設施工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五)消防及火災重大事故隱患;

(六)學校、醫院、旅遊及公共娛樂場所重大事故隱患;

(七)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安全裝置的重大事故隱患;

(八)無證違法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

(九)各類未按規定上報、隱瞞不報的生產安全事故;

(十)其它構成重大傷亡或財產損失危險的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五條: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立舉報制度,向社會公佈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六條:鎮安全生監督管理部門,街道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後,應登記編號,核查處理;受理的舉報事項經核實後,形成書面材料。

第七條: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按照隸屬關係實行分級處理。

第八條: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對羣眾舉報,經查實,未列入政府部門監控範圍的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由受理舉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舉報獎勵資金由縣財政預算或其他資金中落實。

第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事故隱患或者安全正產違法行為嚴重程度確認標準,獎勵舉報人金額從1000~10000元不等,具體獎勵金額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鎮財政所確定。

第十條: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獎勵保密制度和有關部門建立保密制度和配備相關設備,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1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項目部)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績於經濟掛鈎,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項目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項目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項目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項目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項目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項目,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係數:一季度項目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項目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項目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項目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户管理,財務部要監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户。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彙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後,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並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於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於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後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兑現

4.4.1項目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項目部發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4.4.3項目部按照季度以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我項目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項目部各班組安全責任意識和工作的積極性,規範項目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在我項目部承攬施工任務的任何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等。

二、標準

按照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的當月結算收入的10%進行扣繳,基數不得低於5000元。

三、管理

(一)納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範圍的施工隊伍和班組,於進入施工現場當日將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一次性繳納到項目部財務部門,基數不得低於5000元。次月根據上個月實際結算收入的10%進行補交。

(二)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由項目部財務室負責管理,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和扣除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

四、考核組織機構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組織

項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人員由項目部班子成員、勞資、安監、技術等組成,負責具體考核工作。考核結果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安全考核小組:

…………………………..

……………………….

(二)考核程序和內容

1.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返還、扣除、處罰按當月考核情況執行;獎勵辦法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具體規定執行,不予重複獎勵。

2.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安全生產、臨時用電、施工機具、高處作業、動火管理、起重吊裝、文明施工、勞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組安全活動開展等情況。

3.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內容,對被考核班組按照公司《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進行逐項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提出獎罰意見,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4.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月結算收入的10%比例滾動留存,當月安全考核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證金如數支付,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項目部及時組織生產達標,所發生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把安全管理與工程結算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獎懲分明。

5、當月考核成績與項目部每週安全生產大檢查、安監員日常巡檢情況相結合,促進現場安全生產的動態達標。

6.勞資、財務、工會和安監根據在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的意見,落實獎罰兑現。

五、獎罰標準

(一)考核成績評定

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獎罰跟日常安全管理掛鈎。項目部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的各項要求進行持表考核,考核實行100分制。具體評分標準見《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個等級:

①優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獎懲標準

a.被考評單位當月無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無重大機電事故、無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1.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還全額保證金,並獎勵保證金金額的20%。

2.被考評單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還保證金的100%,不予加獎。

3.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還保證金,針對扣分項的整改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後予以返還或補交。如果連續兩個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單位不僅完全承擔整改費用,且被處以保證金的50%的罰款。

b.被考評單位當月出現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電事故、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2.考核期內發生一起輕傷1人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抵押金的50%,發生二起輕傷1人事故或一次輕傷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保證金的100%。

3.考核期內發生一起重傷、重大機械、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保證金的100%。

4.考核期內施工機具、設備、設施等因維修保養和管理不到位發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保證金的50%。

5.考核期內發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保證金的200%。

六、其他規定

1、項目部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報公司備案。

2、經公司及以上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非責任傷亡事故,不作為事故進行考核。

3、對未按規定交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考核時仍在考核範圍之內,除足額交納外尚對其處以當月應交保證金金額的50%罰款。

4、對事故隱瞞不報的,每發現一起,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扣罰抵押金的50%。

5、所有罰款,由安監組下達罰款通知書,接到罰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交到項目部財務室。

6、以上扣分處罰的同時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經濟獎懲辦法》中規定條款的處罰。

7、項目部保留對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為提高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隊伍整體素質,規範對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以下稱: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行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施工安全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監督執法人員”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從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工作人員。監督執法人員應當擁有當地人民政府頒發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經當地人民政府註冊的行政執法證,並具有建築工程安全監督執法專業知識。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培訓是指以提高“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為目的進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安全專業技術的培訓。

第四條培訓分為資格培訓、年度培訓、不定期培訓三種。

資格培訓,包括行政執法資格和建築工程安全監督專業知識培訓。“監督執法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任職。

年度培訓,包括“監督執法人員”補充更新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的再教育。年度培訓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和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監督執法人員”,必須經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繼續在崗任職。

不定期培訓,根據國家和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在崗“監督執法人員”的工作需要,實施的針對性較強的法規和專業知識,以及安全生產形勢教育等的培訓。培訓可作為繼續教育的內容。

第五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類負責的原則。建寧縣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由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統一安排實施。

第六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可以採取分散自學和集中培訓、統一考核相結合的形式。

第七條監督執法人員必須認真參加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3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批、發佈、使用、評審、修訂、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0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所有部門(車間)及崗位。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編制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批准發佈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3.2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組織每年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及執行情況、適用情況檢查、評估,編制評審(估)報告。

3.3辦公室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彙總清單後,負責文件的發放。

3.4各部門、車間、班組及時宣貫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將本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傳達給相關方。

3.6各部門負責修訂意見的提出,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修訂後由總經理批准發佈,併發放到相應的工作崗位。

4.0程序

4.1編制程序

4.1.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協同各辦公室門、車間進行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後發佈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門、車間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後發佈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2內容

4.2.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至少包括目的、職責、工作內容或程序、記錄等。

4.2.2安全操作規程內容應包括:

正常開、停設備操作程序;

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接觸化學品的危險性;

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風險分析、評估、控制內容。

4.2.3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4.2.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發佈。

各部門編制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交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審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併發布實施。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使用。

4.3.1批准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辦公室發放到相關的部門、崗位,各部門及各級人員應遵守、使用。

4.4評審。

4.4.1由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辦公室、安全管理辦公室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4.4.2由安全主任記錄評審結論。

4.4.3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5修訂

4.5.1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根據評估、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績效評定結果;

其他相關事項。

4.5.2文件修訂形式。

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並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並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對於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4.6宣傳培訓。

4.6.1安全管理辦公室及時組織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後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0關聯表單

5.1《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5.2《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安全培訓記錄表》

5.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考核試卷》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5《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檢查評估報告》

5.6《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7《文件發放記錄》

5.8《文件修訂計劃》

5.9《文件修訂記錄》

6.0附則

6.1本制度解釋權歸辦公室。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4

一、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工程部與公司簽訂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責任書目標標準應不低於公司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責任書,責任書中應明確管理員名單、分工和獎懲、考核辦法。

三、項目部與公司應明確安全管理組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和目標,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標,安全經費計劃,明確目標獎懲,考核辦法,明確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相關制度和活動的承諾。

四、工程部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責任書標準格式,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試用,試用期限一年,一年後正式使用。

五、項目部與班組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計劃,進行安全生產目標分解。

六、本制度發佈之日起生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強化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控制各類傷亡事故,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安全組織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以單位主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擔任組長的安全領導機構,年初有計劃措施,有責任制度、有總結評比。

2、制定安全生產三年規劃,單位年度各項指標必須有安全生產指標。

3、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為安全生產責任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職工大會宣傳安全知識,強化安全預防。

4、單位在重點安全部位,常年有專兼安全員,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連安全小組每季度要進行公司安全範圍的安全生產檢查自查項目,包括違章駕駛、柴草堆放、藥品管理、危舊房線路、重點部位、庫房等。

二、安全責任制

1、制定單位領導分工、主管領導、技術員、班組車間生產責任制、領導安全職責。

2、制定單位安全員崗位職責與安全員簽訂責任書。

三、安全生產教育

1、對新工人進行三次教育,堅持持證上崗。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鍋爐工、電焊工、駕駛員等,必須持證上崗。

3、每月向團廣播站定有關公司安全生產稿件一篇。

4、在重大節假日,公司舉辦安全生產活動,特別是安全生產知識宣傳。

5、設有固定安全標誌牌、橫幅。

6、堅持“三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5

1 明確責任主體 強化責任落實

》依照“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依據管理規範,落實崗位安全基礎管理職責。

》依據技術規範,明確現場管控責任。

》明確應知應會,形成崗位標準化達標手冊。

》依據考評標準,明確各級考評準則。

》做到“崗位有職責、作業有程序、操作有標準”。

2 工作記錄詳實 評價監督有效

》將業務流程轉化為工作流模型。

》用工作流驅動各項任務執行。

》形成詳實的工作記錄,體現痕跡化管理。

》建立崗位達標評價機制,體現“層層負責、逐級監督、環環相扣”的原則。突出“自主管理”的思想。

》從結果性監督,轉換為過程性監督;從現場督查,轉換為線上實時監管,確保工作執行到位。

3 規範安全檢查 全面管控危險源

》制定規範化的多級別、多類型檢查方案。

》明確檢查崗位、檢查週期、檢查對象、檢查要素。

》摒棄粗獷式的安全檢查方式,實現“規範化、精益化”的安全檢查。確保安全檢查及時、到位,保證了安全檢查的工作質量和效果。

4 利用手持終端 提高檢查質量

》藉助物聯網技術,利用手持終端進行現場檢查。

》在檢查區域,張貼電子標籤,確保安全檢查到位。

》手持終端通過讀取電子標籤,自動識別出區域內的檢查對象及檢查標準,極大的方便了檢查工作,提高了檢查質量和效率。

》現場登記檢查結果,提供拍照留痕功能。

》結合地理圖形直觀展現“已查、未查,及存在問題”的設施狀態。

5 加強隱患整治 實現閉環管控

》建立多渠道的隱患排除和上報機制。

》以工作流為驅動,實現對隱患“上報、整改、複查”的閉環管控。

》嚴格把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的落實情況。

》詳細記錄隱患整改的`過程信息。

》實現整改前後的隱患現場圖片對比。

》對隱患信息實現多維度的圖形化統計分析,為危險源的控制效果評價提供依據。

6 明確檢查主體 構建檢查體系

》明確各項檢查要素的檢查主體和監督主體。

》做到“責任清晰、分工明確、監管到位”。

》強化車間(部門)的檢查主體地位,加強自查體系建設。

》強化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作用,突出專項檢查的優勢,發揮綜合檢查的監督作用。

7 強化作業管理 防範作業風險

》對危險作業嚴格執行“作業申請、作業審批、作業前交底、作業中監護和監督、作業後收尾”的管理過程。實現閉環管控。

》採用移動終端、施工牌等先進的技術手段,確保監護監督到位。

8 基於地理圖形 直觀展現狀態

》直觀展現設施分佈,實時反映設備設施的管控狀態 。

》及時提醒管理人員重點關注存在隱患的設備設施。

》通過地圖可方便檢索出該設備設施的相關信息,包括設備設施的基本信息、檢查要素、檢查歷史、存在的隱患信息、整改歷史等。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6

安全檢查時提示和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促進安全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檢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堅持領導與員工的結合,普遍檢查宇瞻也檢查的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的計劃,並且建立有企業各級領導負責,有關部室,有關人員參加安全檢查組織,以加強領導做好這項工作。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包括;

a、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領導是否重視安全生產

b、檢查現場、查隱患。事故隱患是傷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隱患存在必有傷亡事故發生;

c、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台帳等;

d、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查事故隱患必須制定措施及時整改。

2、安全檢查採取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形式;

A、日常安全檢查

a、生產崗位的組長和生產工人應嚴格覆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及巡迴檢查制度;

b、非生產崗位的組長和工人,應根據本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c、各級領導和各級安全員,應在各自業務範圍內,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或則成有關部門、有關人員解決。

B、定期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季節特點,為保障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a、春季安全檢查;以雪雨季節安全用電、防火開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防雷擊為重點;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產用電、宿舍安全用電為重點;

c、秋季安全檢查;以人員更換的安全教育、安全用電、防火工作為重點;

d、冬季安全檢查;以防寒保暖、防凍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電為重點。

3、節假日安全檢查

a、節假日前後以防止職工紀律鬆散,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屬等綜合情況進行檢查。

b、專業性檢查;是為了調查瞭解某項專業性安全問題的技術狀況所進行的排查。每年對電氣、焊接、起重與運輸機械等進行安全附件、安全裝置可靠性的專項檢查。

c、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

4、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都應認真的填寫檢查記錄,並存檔備案

5、各級檢查組織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反饋給負責任部門主管安領導,責成去落實整改,不得拖延。

6、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時間”。

7、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外,還應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或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8對發現的重大隱患項目,要建立報告制度,寫出書面情況報主管領導批覆。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7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內;

(二)文物保護單位圍牆外側和歷史建築保護點50米以內;

(三)車站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圍100米以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託兒所、中國小校及其周圍50米以內;

(七)山林、公園等重點防火區;

(八)酒店、賓館、娛樂場所及其周圍100米以內;

(九)集貿市場等人口密集場所及其周圍50米以內;

(十)其他可能引發火災、爆炸、人身傷亡等事故的場所

二、以下區域除禁止燃放區外為限制燃放區:

(一)市區千帆西路、千帆東路、寧康東路、學子路、環城東路、隔河東路、清河北路、環城西路、城西路、西新路、匯豐路、寧康西路所形成的閉合區域;

(二)柳市鎮、北白象鎮、虹橋鎮建成區。

三、限制燃放區可以在下列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一)春節(農曆除夕至正月初六);

(二)立春;

(三)元宵節。

重大慶典活動和其他節日期間,經公安機關許可,可以在指定時間和地點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四、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建築物的樓頂、陽台、樓道、走廊、窗户等地方燃放;

(二)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公共綠化地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三)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四)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二)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三)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廣大市民要樹立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意識,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燃放有關規定,並對違法燃放行為予以舉報。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災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災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x區與管理工作責x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x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1、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2、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20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並納入本鄉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保證目標實現。

二、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要有書面記錄,形成紀要,並根據會議決定,及時督促有關站所認真落實防範措施。

三、建立職責明確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監督管理手段。

四、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鄉鎮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與轄區的村、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並認真組織考核、獎懲。

五、制定本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經鄉政府主要負責人簽署後,報縣政府審批和有關部門備案。

六、組織有關站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地區容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單位、場所和設備、設施,進行嚴格管理和檢查,並建立安全檢查管理台賬。

七、負責及時消除威脅公共安全的事故隱患,並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資金,對一時不能消除的隱患,採取嚴密的監控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八、及時督促各行政村及鄉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險情)後,應及時組織應急救援,防止事故(險情)擴大,並按照規定及時上報。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制度 篇21

1、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進行“三同時”審查,不經過“三同時”審查的項目不準施工。

2、企業進行新、改、擴建設項目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並做出項目可研報告,由有資質的評價部門做出預評價報告,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專家組對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後,由資質部門做出設計方案及安全專篇,並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審查合格,給予批覆後,准許組織施工建設。

3、企業要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有施工記錄,並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部門進行施工監理。

4、建設工程竣工後,要由資質評價機構,進行驗收評價出具驗收評價報告,還要由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評價合格後,准予試運行生產,生產正常後提供有關資料,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後方可正常生產。

5、嚴格履行新、改、擴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手續,違反規定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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