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

一直以來,我公司以建設安全生產防範體系為主線,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重點,深入開展各個領域的專項整治,構築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在我們的安全工作中海存在着這樣那樣的安全(隱患)問題。我公司的後勤安全保障即是這一環節的薄弱點。這就告訴我們,安全工作任重道遠,安全工作永遠沒有句號和省略號,有的只是逗號和感歎號。鑑於此,我公司為了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安全保障制度,同時為了加強我司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特制訂此制度。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21篇)

第一節 廠區安全保障制度

一、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最好能成立安全小組)應熟悉安全管理準則,對所屬人員、物資負有安全領導責任。定期分析安全形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時常進行安全常識教育,不斷增強所屬員工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全體員工應有自覺遵守安全規定,對於違紀、違章和責任工作不落實而造成的災變,要嚴肅處理,並賠償規定的損失,直屬領導、主管也要承擔連帶定額責任。

三、公司辦公區域門、窗以及大門都應配有足夠牢靠的鎖具。

四、貨物儲存區的窗加牢固防盜網。

五、所有建築物內處,停車區都要有足夠的安全警示標語;所有的高價值的和危險品都要用保險櫃或其它圍欄辦法隔離和標識。

六、公司在生產季節,私人車輛停車區與運輸車輛停車區應儘量分開設置;廠區大門指定安全保安員24小時輪值站崗,廠區周圍,裝卸貨區指定安全保安員或者現場管理員進行監控。

七、機動安全保安員加強廠區巡邏,保證所有無職員看守的門窗都已上好鎖。

八、 不得私自攜帶違禁品,易燃品,易爆品進入廠區。倉庫、車間及重點目標應有專人負責,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進入工作重地。

九、 清掃不需要的物品,掃除垃圾污漬;整頓物品定位放置,不得佔用機動車和人行通道。

十、用電線路和設備要經常檢查,下班時,應關閉電源。

十一、 消防設備按規定置放,通道暢通,定期檢查,嚴禁破壞和挪用消防設備,保持隨時可用狀態,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十二、任何人發現有火情,應立即呼救並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應迅速將着火附近的可燃物移開。在場員工及管理人員立刻協同滅火,並通知單位主管,必要時接通火警電話,請求支援。

十三、在廠區內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源是否完好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有必要通知廠區內正在工作的不知情人員要求其注意安全。

十四、每月由安全經理組織安全保安員對全廠物理安全保衞措施進行一次檢查評估。

十五、本公司全體員工應自覺增強安全意識,並有預防災變和有搶救損害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節 門崗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一、門衞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衞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積極維護公司利益,遇有突發事故和意外時,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給予支持、配合。對突發事件保持鎮靜;迅速通知有關部門和領導,在自身安全情況下,適時處置。

三、門衞嚴格控制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四、門衞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夜間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協助處理。

五、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公司應該有相關的出入憑證單)出入。部門主管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主管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門衞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厂部。

六、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公司應有相關出入手續)。

七、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主要是貨車),出車單由部門主管級人員簽署. 如無出車單,門衞有權拒絕放行。

八、保安人員負責檢查全廠內的各項安全設施和公共照明;糾察廠內流動人員的行蹤;維護廠內的正常生活秩序;禁止賭博、酒後上崗、打架鬥毆等事件在廠內發生。

九、防火、防盜、防災、防破壞、防惡性事故,是每個員工應盡的義務和責任,要敢於與壞人壞事作鬥爭,要有主人翁的意識。

十、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門衞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三節 餐廳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一、對餐廳工作人員的要求:

1、餐廳工作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2、凡患有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現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餐廳工作。

3、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範配備安全滅火器,並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4、餐廳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指定工作服、帽,頭髮不露帽外,操作直接不允許戴戒指,不塗指甲油。

5、餐廳工作人員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後,應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進入廁所。

6、操作食品時不吸煙,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對着食品打噴嚏。

7、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二、對日常使用餐具的管理:

1、所使用的餐具和容器每天飯前、飯後要清洗,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保證每週消毒兩次以上。

2、所使用的餐具和容器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3、所使用的餐具和容器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三、對原輔料的要求:

1、對採購的鮮蔬一定妥善存放,凡有變質的蔬菜,絕對不可以再行食用。

2、保證做飯的原輔料乾淨、清潔。

四、對食堂環境的管理:

1、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經常保持環境整潔,班前、班後必須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

2、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應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3、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無積水。

五、 安全小組成員負責日常衞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衞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衞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四節 職工宿舍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衞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有傳染病者、不良嗜好者、粗暴行為者不得在集體宿舍寄住。

3、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4、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鈎用電。

5、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衞浴設備、門窗、牀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6、愛護公物,注意個人物品和現金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7、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8、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9、不得在牀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10、住宿者遷出應將牀位、物品、抽屜等處理乾淨,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11、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2、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3、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4、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

15、公司主管和總務部門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

一、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保證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衞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訂本制度。

(一)、除特殊情況外,公司宿舍僅限本公司員工住宿。

(二)、員工入住宿舍前,先到辦公室申領鎖匙,並作好宿舍內物品、電器設備登記。

(三)、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四)、不得在地面、牆壁、陽台上亂寫亂塗,未經允許不得在牆壁上打釘、鑽孔等,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5元—50元的處罰。

(五)、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隨意向宿舍地板、牆壁、樓道、門窗外倒水。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六)、宿舍內要注意做好防火,防浸、防盜以及防煤氣中毒的措施,定期檢查各線路、電器和管道等設備設施,並對出現的隱患及時維修。

(七)、各宿舍每天要安排員工打掃衞生,保持室內乾淨整潔。

(八)、維護環境衞生,不把剩飯剩菜、包裝物、紙屑果皮、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衞生間、沖涼房及門窗外,一律按規定放在垃圾簍或垃圾箱(桶)內。違者按情節輕重處以5元—30元的處罰。

(九)、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譁、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處以10元—20元的處罰。

(十)、不得在宿舍內從事賭博、盜竊及有損社會道德的活動。

(十一)、不得將危險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鹼物、炸藥等)帶入宿舍,一經發現一律沒收,並對當事人給以開除和罰款2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22時後男女員工不得互相在異性員工宿舍逗留,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次的處罰,並自負一切責任。

(十三)、員工遷出宿舍,必須把宿舍的鎖匙全部交回公司,搞好衞生,並請辦公室負責人檢查、清點入住前借用的物品、電器設備,辦理好交接手續後方可離開。

二、員工宿舍、飯堂水電管理辦法

為節約水電資源,杜絕浪費,根據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除公司總部飯堂外,凡使用本公司水電的'職工宿舍(單元)及飯堂的水電,實行按人定量控制,包乾到人、超支自負的管理辦法。

1、公司將水、電錶裝到各宿舍(單元),每月(或季度)抄表計量。超出部分由該宿舍(單元)職工平均分擔,從該宿舍(單元)職工工資中扣減。

2、飯堂用水用電由公司裝表計量,公司按飯堂正常開飯人數規定每人每月

的水電用量,超出部分由該飯堂開飯人分擔,從開飯人伙食補助中扣減。

(二)、公司在各宿舍(單元)裝好水電錶實施計量之日起,所在職工(或家屬)生活上不能無償使用公司水電,否則按偷水偷電處理,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三)、嚴禁各職工私自拉接公司水電到宿舍(單元)使用,嚴禁私拆或故意損壞水電錶,如發現有私拉、私接、私拆或故意損壞現象,對責任人除責令其賠償恢復外,當月水電量按正常用量3倍計算,並每次罰款200—500元,發現兩次(或兩次以上)給予開除處理。

三、公司飯堂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飯堂的服務質量,為員工提供衞生、安心、舒適、用餐環境,維護和確保員工的安全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1、負責飯堂採購的員工,要嚴格把好質量關,避免採購到有毒、劣質、過期變質的食物原料,保證食品安全。同時,在費用許可的情況下,儘量做到菜式多樣化,每天儘可能變換菜式,使員工食得健康。

2、炊事員在做飯菜前,要檢查飯菜原料及配料,發現有毒或變質的要及時更換。做菜前要把原料清潔乾淨,青菜最好做到一浸二洗三泡。

3、炊事員要不斷提高烹飪技術,把飯做好,把菜炒香,為員工提供色香味俱佳的飯菜。

4、抓好食堂環境衞生及講究個人衞生。公司為食堂工作人員配備統一工作服及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衣帽,並做到勤洗手、勤換、勤洗工作服;定期進行食堂環境衞生清理,做好防鼠、防蠅、防止傳染病等工作,確保環境衞生整潔乾淨。公司每年組織食堂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調離或辭退食堂工作崗位。

炊事員要做好飯堂清潔衞生工作,每天要把剩飯剩菜及其它垃圾清理乾淨,每天至少要清洗一次地板。要注意做好餐具用具的清潔消毒工作,確保廚房飯廳清潔衞生。

5、炊事員要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愛護設備和工具,努力降低成本。

6、炊事員要掌握用氣用電知識,注意用氣用電安全。飯堂的電器、爐灶等要定期檢查,防止觸電,煤氣泄漏等事故發生。

7、員工用餐要遵守食堂公共秩序和公德,注意公共衞生,不能將剩飯剩菜放在餐桌上。

8、炊事員要掌握好每餐開飯人數,做到開飯者吃,不開飯者不吃。

9、食堂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優質服務的思想。文明服務,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聽從分配,服從管理。

10、遵守財經紀律。職工就餐一律憑飯卡打飯。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按規定標準收費,食堂工作人員要每月按規定向財務報賬,並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進庫的物品。

11、愛護公物。建立食堂設備、餐具台帳,並認真保管。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集體財物,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或丟失各類設備、餐具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損壞程度給予處罰。

12、按規定時間準時開飯。每週制定一次食譜,品種要多樣化,合理搭配食品結構,做到科學有營養,不斷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做到職工滿意。

13、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儲藏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14、認真做好接待的準備工作,按規定的級別準備飯菜,保證接待飯菜質量,並做好相應的登記和記錄。

15、公司將每季對各職工食堂的飯菜質量、服務水平、採購情況、帳目建立及衞生狀況等進行綜合檢查、民主測評和有效監督,對工作較差、不負責任的職工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四、接待制度

為了嚴格控制接待費用,保證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本着節約的原則,對接待工作規定如下:

1、外來人員到我公司進行公務活動,統一由辦公室負責按級別、標準安排接待;因工作需要,各部門接待上級領導,須先到辦公室填寫接待申請單,由主管領導簽字後,辦公室負責安排到指定地點就餐。

2、每次接待,接待人應儘可能提前通知辦公室,詳細告知人數和接待級別,以便做好準備工作。

3、生活服務部按照接待的級別和標準寫出菜譜,有采購員進行採購。飯堂要做好一定的材料儲備,以備不時之需。

4、接待使用物品,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酒水由辦公室根據接待級別和人數統籌安排。

5、所有接待的開支另行做帳,按程序向財務報賬。

6、嚴禁接待與工作無關人員;嚴禁巧立名目,以接待為由大吃大喝、鋪張浪費,違者自付費用。

7、接待人員採取輪值制度,由辦公室通知安排,接待人員要在考勤記錄簿上詳細登記好,作為加班計算依據。

8、接待人員要熱情禮貌,真誠待客,用心做好接待工作,及時上菜、倒茶,客人用餐完畢之前不得離崗。

9、接待人員要注重儀容儀表,不得披頭散髮,講究衞生,把接待環境搞好。

10、客人用餐完畢前,廚師不能離崗,炊事員分完飯後要參與接待工作。

11、要及時搞好VIP包房的衞生工作,客人離開後要及時關好門窗,關閉電器電源(冰箱除外),嚴禁閒雜人等進入包房。

12、愛護好VIP包房的財物、餐具,紙巾、紙杯等消耗品要節約使用。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後勤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各後勤實體和在校內從事後勤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單位負責、行業管理、政府監察、羣眾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完善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增加安全生產管理投入,發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並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各單位應當推行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

第五條保衞處、後勤處分別負責指導和監督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資產經營總公司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後勤實體和校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 各單位應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八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分別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書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期內有效;責任人變更時,重新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九條 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各單位將安全生產工作及其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和財務計劃。

第十一條 各單位必須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減少職業危害,消除事故隱患,並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應當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後任職。

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專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和醫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其培訓和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職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職工按照規定使用。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規定應當提供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依法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設施,並定期保養、維修、檢驗。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在租賃、承包經營活動中,租賃和承包雙方應當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不得將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 從事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的設計、製造、安裝、修理和改造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認證。

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依法經有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後方可使用。單位對使用中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檢驗。從業人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並按規定定期審驗。

第十七條 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許可。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時,應當進行安全性評估,並按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條 食品生產和銷售應依法取得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應持健康證,並嚴格執行食品衞生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衞生醫療應嚴格操作規程,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搶救措施。

第二十條 商店、賓館、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安全技術設施,經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查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或者營業。

第二十一條 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性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置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誌明顯的出口、通道,並保持暢通;

(二)有人數限制的,不得超過限定的人數;

(三)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應當對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的設施、設備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職工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勞動紀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購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驗明有無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嚴禁購買和使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並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的工作場所、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處於安全良好狀態。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對職工傷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積極搶救、治療,防止事故危害擴大,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並同時報告學校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和拖延不報。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建立自救、互救、社會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對突發性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第三章 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十八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應當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統一部署,督促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整改監控方案,並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履行下列監督職權:

(一)對各單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處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在緊急情況下,對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可以採取包括責令停止作業、暫時停產、停業的措施;

(三)參與後勤設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組織或者參加後勤職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及時受理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舉和控告,並依法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向事故隱患單位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

事故隱患單位接到整改通知書後,應當組建事故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加強現場監測,制定應急計劃,提出整改措施,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無力整改又確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停業或者關閉。

第三十二條 保衞處、後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督促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督促其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章 罰則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資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責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單位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單位安全生產製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執行國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及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任職或者上崗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上崗證書安排上崗的;

(五)使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六)發生事故不及時上報或者瞞報、謊報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擅自改變和破壞事故現場的;

(二)未按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

(四)未按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的;

(五)擅自將生產場地、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六)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要求的。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保衞處、後勤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學校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為進一步加強後勤保衞處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

4、安全生產目標制定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組織各部門的作業人員,詳細講解和宣傳,使各崗位作業人員明確掌握本人在年度內的安全責任;

5、安全生產目標的年度評審工作,在年度工作考核前進行;

6、當出現重大情況,內外部條件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對目標進行修訂。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規定

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要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學校下達的指標、結合後勤保衞處現實情況,制定一個通過全體職工努力可以實現的安全總目標。

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原則:

(1)明確性。方針與目標要具體明確,既有數量目標,又有形象目標。為使全體員工明確努力方向,方針與目標要重點突出,體現出本單位的特點。

(2)可行性。目標的制定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綜合確定,既先進又合理,既能鼓勵員工激情,又能通過努力而實現。

(3)系統性。要充分考慮後勤保衞處各部門之間的內在聯繫與分工協作的關係,使目標具有可分性又有組合性。

(4)應變性。在制定目標時,既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

2、建立管理體系

(1)組織體系。後勤保衞處建立安全責任網絡,建立由書記、處長任至部門主管、主任的責任體系,部門設立專(兼)職安全員,從而形成自上而下專管線、羣管成網的安全目標管理網絡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網絡。

(2)制度體系。為促進安全目標的實現,必須建立健全制度體系。要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執行單位目標分解

總目標制定後,各部門要將目標進行層層分解。通過目標的展開,明確部門及個人的職責範圍,做到每個人有明確的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列表。

4、實行過程管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既是我國的安全生產的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則。要求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活動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採取各種措施保障勞動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2)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要求安全生產的領導者和管理者明確安全與生產的辯證關係,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保證安全方針與目標的實現。

(3)堅持“專業管理和羣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在充分發揮專職安全人員骨幹作用的同時,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互相監督,制止“三違”,消除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

(4)堅持“安全工作一票否決”的原則。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壞的一項基本內容,對部門各項指標的考核,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並使其具有“否決權”。

5、年度檢查考核及評審要求

安全的檢查考核,分為日常檢查考核和最終檢查考核兩種形式。日常檢查考核是平時對照方針與目標逐項檢查評定。最終檢查考核是一年作一次總的檢查考核。日常檢查考核又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執行,最終檢查考核由書記、處長主持,後勤保衞處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

在年度工作總結時,應分別對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進行分析,提交文字性的材料,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本年度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的執行情況,可作為制定下年度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的重要依據。

三、安全生產目標

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標,結合後勤保衞處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安全生產目標:

(1)死亡人數、重傷人數控制在0以內;

(2)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3)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較大及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4)不發生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其他責任事故;

(5)安全生產達標率為100%。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確保我院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教學科研及生產生活的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管理,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事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院發展的大局,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自覺遵守安全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第二條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保衞科是院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受學院安全工作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的領導,在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 學院各級領導在進行教學、生產、後勤、基建、生活保障等各項管理工作中,要本着對社會和師生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級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級領導要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與中心工作同時計劃佈置,同時抓好落實,同時檢查評比,同時總結考核。

第五條 嚴格按審批要求,加強安全申報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保證有完備的防火、防盜等安全設施和措施,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二、安全責任書的簽訂

第六條 各部門、系部納入學院治安綜合治理的範疇,學院每年與各單位簽訂一次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實施考核。

第七條 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各部門要分別與下屬的單位或崗位籤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八條 凡進入院內進行建築道路施工、物業管理等各種經營活動的單位,在與相關部門簽訂業務合同的同時簽訂安全協議,自覺接受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九條 各系部學生進行實習,應由帶班教師或指導員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同時簽訂安全承諾書。

三、安 全 管 理

第十條 各部門必須根據本安全生產系列結合工作實際和特點,制定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並按規定張掛(貼),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 切實做好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第十二條 根據需要,每年召開一至二次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精神,分析安全形勢、通報安全情況,整改安全隱患,明確工作任務,抓好工作落實。

第十三條 重視勞動保護工作,關心一線工作的職工。

第十四條 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噪聲,不得污染校內外環境。

第十五條 各部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對不具備當場整改條件的,應及時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在未消除隱患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安全。

第十六條 各類在用的設備應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保險裝置。

第十七條 新進人員(包括外來實習、協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先經過安全教育,在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護能力後,方能獨立工作。

第十八條 特殊工種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部門培訓考核,取得證書後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 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關於交通安全、化學危險品管理、食品衞生、特種設備監察的管理規定,學院保衞科、後勤處、基建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具體規章制度,並定期檢查,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確保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第二十條 發生安全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及時處理。若發現重大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並保護好現場,同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不準隱瞞不報或謊報事故真相。

第二十一條 根據事故大小,情節輕重,對事故肇事者和責任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學院每學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對優秀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獎勵;不合格的給予批評整改及其他必要的處分。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6

一、超聲報告書寫一般項目欄記錄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及臨牀診斷等。

二、檢查所見中將超聲掃查所獲得的全部信息,提取對診斷有價值的部分,用超聲術語,作簡明扼要的描述。包括臟器(或病灶)的外形、大小、部位、回聲(指內部回聲、邊界回聲、後壁回聲)等等,表面是否光滑,境界是否清楚,眥鄰關係,也應用必要的描寫。

三、超聲提示中將聲像圖結合臨牀提出確切的診斷,如同一患者有幾種疾病,應把診斷明確的疾病放在首位。一般先做出物理診斷,在提示可能的病理診斷。

四、通過超聲檢查,如有下列情況者應提出書面建議:

①由於種種原因檢查的臟器顯示不清,建議複查;

②暫時不能明確診斷者,建議隨訪或觀察;

③需進一步明確診斷者,如發現腎積水,為明確腎積水原因,建議作進一步檢查;

④其他一些原因。

五、進修或實習醫師書寫的診斷報告,應經上級醫師簽字。

六、要做到字跡清楚、語言精練、重點突出、測量準確、超聲術語運用確切、論述內容層次清楚、超聲提示和建議恰當。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7

勞動防護用品是勞動者在生產勞動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質條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無償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一、生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由公司物資供應部組織落實。

二、採購人員,必須購買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勞保庫房人員,必須對產品質量進行驗收,合格後,分類存放,防止變質和失效,並建賬登記。

三、庫房應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檢測,過期失效及時更新更換。

四、庫房嚴格按照領用手續、規定和標準發放。

五、新入廠職工、轉崗人員、復工人員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後(見教育卡或本廠安全主要負責人的審批手續)才能發放。

六、對於因工作特殊或搶險、救災後,勞保用品損壞或失去其應有功能時,本人可以提出申請,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廠安全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可以提前報廢更換。

七、職工在使用期限內離崗時,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按公司規定到主管部門辦理銷賬手續,並按一定比例折價。

八、廠內職工,上班後必須按規定正醛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正確着裝和使用者,依據本所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九、從業人員所在的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所在崗位人員的勞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對不正當使用,經教育不改正者,予以處罰。

十、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應根據公司的所有工種和類別,制定出發放標準明細表。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加強後勤保障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保證教學、科研、生產和生活秩序,維護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學校改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蘭州大學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實施辦法》《蘭州大學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後勤保障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安全生產”是指在後勤保障部各部門的工作中,通過科學化、規範化管理,使各項服務保障工作減少人員傷亡、職業病、財產損失,保障人員安全健康,設備、設施和檔案資料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具體內容涉及設備設施、工作場所、有害物品、用電、燃氣、車輛、食品、消防、工程、防疫等方面。

第三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生產經營服從安全需要”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第二章管理體系與職責

第四條後勤保障部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以及學校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把安全生產納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職責清單,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幹部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機構建設,統籌協調各方面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五)嚴格安全准入標準,推動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依法領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及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後勤保障部分管安全的副部長是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主要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政策,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和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

(二)參與制定、修訂和審查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參與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置,配合事故調查工作,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調查處理意見;

(四)組織或參與安全大檢查工作,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第六條後勤保障部其他副部長是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主要職責為:

(一)組織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學校及本級黨政班子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組織分管部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三)指導分管部門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各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四)統籌推進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每年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五)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各部門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崗(一般為兼職人員),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

(二)督促部門人員切實按期執行安全生產措施、計劃;

(三)協助領導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巡查並記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停止生產,並立即向分管安全副部長彙報;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做好部門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六)對上級的安全指示和基層的安全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三章設備、工作場所安全管理

第八條經常維護、定期檢修各種設備和儀器,保障各種設備和儀器不超負荷或帶故障運行,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和儀器。

第九條工作場所佈局要合理,有毒有害、需進行高空作業的場所,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十條建築物必須安全,通道平坦、暢順,經營性用房須告知經營者做好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有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工作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對各種電器設備進行清潔衞生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預防觸電或漏電。

第十三條注意用電、用氣、用火、用水安全,規範使用電、氣、爐灶等設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負責電梯管理的部門,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並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案。

第十五條負責鍋爐管理的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操作規程操作,定期做好各測量儀表、警報保護裝置、閥門等的檢查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靈敏可靠,同時做好維護檢查情況的登記和存檔。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鍋爐在運行中如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當班人員要及時處理並向上級匯告。

第四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廢棄,必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使用地和貯存地點要嚴禁煙火,並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嚴格消除可能引發火災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十八條貯存鼠藥、農藥、強酸、汽油、消毒液等危險品,必須專人、專箱(櫥)保存,嚴把物品發放關。嚴禁非相關人員以任何理由進入危險品存放場所和領取危險物品。

第十九條使用藥物防“四害”時,小面積用藥須放置警示牌,大面積用藥和噴灑農藥前除放置警示牌外,還應提前做好宣傳、安全防範以及病蟲的回收、處置工作。

第五章用電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配電房應配備合格的保安工具、測試筆、絕緣手套、滅火工具、防鼠用具等設施。

第二十一條電工要經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電工及有關管理人員須熟知電業規程。

第二十二條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電房,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配電房的電器設備、開關,配電房、發電機房內嚴禁煙火。

第二十三條帶電操作或停電檢修時,必須有專人在旁邊監護。

第二十四條水電工要經常巡視檢查水電設施、管線等,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置並上報。

第六章用水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對水源水、蓄水池水、管網末梢水根據國家標準定時、定點進行水質檢驗。

第二十六條對供水設備、管線及蓄水池定期進行檢修、清洗、消毒,嚴防水質污染。清洗工作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做好蓄水池清洗消毒記錄,接受衞生部門水質檢測,確保水質合格。

第二十七條水泵房、蓄水池區域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第二十八條定時檢查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噴淋給水、污廢水及雨水排水管路,發現堵塞外溢情況及時處理。

第二十九條未經學校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供水設施和供水管道上進行接管或其他作業。

第七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各相關中心負責對包括校車、垃圾車、灑水車、電瓶車、機械三輪車等各種車輛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實,負責對駕駛員資格進行審核以及安全行車培訓。

第三十一條運輸服務中心要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對駕駛的車輛做好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執行出車任務時,要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檢查工作,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車輛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第八章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各相關中心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建立、健全本部門食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範各項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定期組織本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學習培訓,及時消除食品安全生產隱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學習培訓,明確食品採購、存儲、加工、製作、運輸、售賣等重要崗位的安全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及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條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相關的資質、許可證等須按期審驗。

第三十五條嚴格食品原材料、半製成品的申購、採購、驗收、分類存放制度,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建立完備的信息檔案,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食品加工、製作、洗消、貯存、售賣及就餐場所,要滿足採光、照明、通風、排污、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等衞生要求,並制定落實相關巡檢巡查制度,保留好相關記錄。

第三十七條建立健全餐具收集、洗消、存放制度,規範相關操作流程並保留相關記錄。

第三十八條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半成品、製成品、餐具定期抽檢制度,建立檢測實驗室,強化抽檢範圍及頻次。

第三十九條建立健全食品留樣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取樣、銷燬、記錄工作,配備專門設施設備,留樣時間不得少於48小時。

第四十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定期研究防範措施,及時解決食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各類隱患,做到食品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與經營、管理、服務、保障等工作同佈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第四十一條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食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食品衞生防護用品,自覺接受培訓,增強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四十二條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並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要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定期組織開展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培訓,組織不同區域所有人員疏散演練(路線、時間、準備等)。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須定期檢查以下內容:

(一)火災隱患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及其完好情況;

(四)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規情況;

(五)相關崗位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七)廚房排油煙設施、集煙罩等設備檢查、清洗情況;

(八)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五條消防控制室應當按規定配備專職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持證上崗,並執行以下管理規定:

(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堆放與設備無關的雜物;

(二)嚴禁脱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

(三)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控室隨意觸控設備;

(四)消控室值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和記錄。

第四十六條結合不同季節火災特點,做好南山林場、萃英山林場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定期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林場防火措施。

第十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現場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範要求,按後勤保障部相關制度辦理施工安全手續,嚴禁違規操作。

第四十八條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放置安全標示牌,主要出入口和通道口應設置有頂蓋的安全防護,臨近道路和其它建築物的外牆立面或有其它要求的外牆立面應採取封閉施工。

第四十九條現場施工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同時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帽,以便供外來參觀和檢查人員使用。

第五十條專用設備設施的運行必須符合規定,嚴禁無證人員操作;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五十一條施工用水、用電不得隨意接入,未經後勤保障部同意,嚴禁開關水電閘閥;工地宿舍要嚴格管理,嚴禁亂拉電線,必須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杜絕任何隱患苗頭。

第五十二條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安全員,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衞和文明管理措施,落實安全工作,堅決杜絕不安全和不文明行為的發生,嚴禁打架、鬥毆、賭博、行竊等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一章疾病防疫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條疫情期間保持工作區域環境清潔,每日通風,多人辦公時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飲水,堅持在進食前、如廁後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

第五十四條餐廳每日消毒,餐具用品須高温消毒。操作間保持清潔乾燥,嚴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

第五十五條每日須對門廳、樓道、會議室、電梯、樓梯、衞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每個區域使用的保潔用具用標識區分,分類存放,避免混用。

第五十六條防疫期間,摘口罩前後做好手部衞生,廢棄口罩放入專用垃圾桶。

第五十七條結合季節變化特點,認真開展形式多樣的衞生防病健康宣傳教育,指導和培養職工形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第十二章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八條對新職工、臨時性用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才能允許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第五十九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電梯、焊接、車輛駕駛、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允許其獨立操作。

第六十條人力資源辦公室應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計劃,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從業安全方面培訓。各部門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嚴格的、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六十一條後勤保障部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通報安全生產相關情況,總結交流管理經驗。

第十三章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

第六十二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後勤保障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學期不少於二次;各部門內部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同時填寫檢查記錄和簽名並歸檔;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須每天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管理違規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成立即排除,無法立即排除的,責成停止相關活動、制定整改方案;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儲存、使用的危險物品,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第六十三條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分工、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及規範,對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風險點進行監督檢查。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事故預防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實現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之前。

第六十四條檢查人員應當對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進行書面記錄。書面記錄應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如實記錄並及時報告。

第六十五條各安全生產工作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門做出立即整改決定的,責任部門應當依照執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十六條各部門應當配合相關安全生產工作小組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不得拒絕、阻撓。

第十四章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十七條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六十八條接到事故報告後,部門負責人應當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並向部領導報告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

第六十九條參與事故搶救的部門和個人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採取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並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採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七十條事故部門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七十一條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由後勤保障部組建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事故原因調查、財產損失核定,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釐清責任,給出處理意見,提交後勤保障部相關會議討論決定。

第七十二條事故部門應當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五章責任追究與處罰

第七十三條各級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應盡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十四條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要及時逐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的,對事故部門負責人和事故責任人,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第七十五條關於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罰、部門內部安全培訓、安全應急預案流程演練等事宜,按照後勤保障部相關制度和人力資源辦公室績效考核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七十六條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七十七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9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檢查、指導和督促各部門按照《關於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具體分工如下:

(一)街道文化站負責加強與各級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繫,及時刊播我街道“三年活動”新聞、警示性公益廣告,大力宣傳我街道開展“三年活動”工作進展情況,努力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及負責各類學校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賓館(旅社)、飯店、歌廳、舞廳、卡拉OK廳、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和文化保護單位場所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獅子山派出所負責檢查、指導、督促民爆器材經營、銷售、使用單位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以及負責檢查、指導、督促煙花爆竹單位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街道企業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企業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街道安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人員密集場所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街道規劃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建築施工企業、市政道路、城市基礎設施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六)街道農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農機行業、河道採沙以及易受颱風、風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區域和場所和所轄自來水廠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七)街道城管辦、市管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道路交通安全、農貿市場的級別評定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八)街道工會負責維護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檢查、指導、督促整改工作。

(九)河市工商所負責組織無需前置審批的無照經營企業的查處取締工作。

(十)街道國土所負責檢查、指導、督促易造成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的區域和場所以及非法礦山的巡查、取締關閉工作。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一、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年通報一次全局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監督科負責彙總,整理安全生產情況資料。

二、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督科報送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內容包括:上月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報表等。

三、局屬各單位安全負責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監督科報送當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局安全監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報送當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四、局安全監督科按照規定,隨時向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和局安委會報告有關安全生產活動、會議、事故調查處理等方面的情況。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保護和改善礦區環境質量,維護草原生態平衡,防治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促進礦區環境建設與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生產技術科為礦環境保護業務管理部門,對全礦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生產技術科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礦環保管理。

第二條礦環保部門的環境保護業務職責為: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上級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制定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及有關標準;負責編制礦設計中環境保護篇章;參與審定礦各類污染物防治措施。

2、監督與管理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落實情況。

3、監督管理各基層單位污染源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與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4、組織開展采區表土回收及排土場復墾規劃。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做好污染物治理技術改造。

6、組織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第三條各基層單位環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1、各有關單位要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建設管理工作,要把環境保護做為日常工作的考核內容,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2、組織貫徹落實礦環保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任務,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環保及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3、各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污染物排放與治理情況,協助礦環保部門加強對環保設施的`運行、保養、操作的管理,確保環保設施的運轉率和完好率,使污染物達標排放。

4、及時向礦環保部門反映環境保護出現的問題。

二、生產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第四條礦新建、必建、擴建與技改工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貫徹落實初步設計中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五條採區腐殖土要單採單放。

第六條對達到設計高度的排土場逐步復田。

第七條生產作業區粉塵做到灑水車定時灑水降塵,以減少揚塵對環境的危害。

第八條加強廢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污水質量,保證達標排放。

第九條儘量爭取內排。

三、環境綜合治理

第十一條環境綜合治理是環保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礦環保部門與有關單位協作,做好綜合規劃與治理工作。

1、合理規劃礦綠化、美化設施,建設清潔優美的現代化露天礦。

2、垃圾定點排放,嚴禁在工業廣場內隨意排棄垃圾。禁止焚燒廢棄的橡膠、瀝青、廢紙等。

四、獎罰

第十二條在礦環保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礦環保部門在請示礦領導後對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加倍處罰。

1、造成污染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事故發生後不及時向環保部門和礦領導通報的給予加倍處罰;

2、對限期治理的項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3、在工業廣場內焚燒廢棄的垃圾、瀝青、橡膠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2

一、生產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減少疾病和工傷事故,有責任使本部門人員充分理解環境、職業健康方針並使之貫徹執行。

2、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

3、負責相應業務範圍內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門的信息交流,並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傳遞和處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並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對所屬職工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崗的工人安全技術把關,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崗。

5、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場所嚴加管理,定崗定責,做好防範措施,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6、對事故發生後,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上報,不得隱瞞,並做好處理工作。

二、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2、並負責對新員工或換崗員工人及時進行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格控制,正確使用。

4、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制定專人進行監護。

三、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報告。

2、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好機械設備、安全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設備和電器裝置。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服從車間和班組領導的指揮。

4、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5、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衞生,做到在製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

6、班前後認真進行安全檢查。

7、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必須及時性向領導彙報,並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並開好分析會。

四、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驗收移交工作:製作安裝後的設備,經試機,基本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接地、排煙、除塵要求。

2、設備使用:為了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由技術部門編制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程,操作員工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員工必須按設備要求管理好設備。

五、安全教育制度

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養成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3、新員工或換崗員工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產品投入生產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學習。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安全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生產工作的整體水平,有效控制生產安全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保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又好又快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責任制。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三、職責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公司的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必須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各部門及人員職責分工,按照“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抓”的安全責任體系。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負責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在安全生產方面具有指揮決策權。

分管經理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

各部門經部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全責。

其他各類管理人員,必須在自己的業務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公司員工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公司員工應該自覺地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進行違章作業,並且要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

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四、檢查與考核

運營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考核結果納入安全績效評定,按照《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進行獎懲兑現。

五、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5.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批准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並作出承諾。

3、批准、發佈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4、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計劃。

5、批准公司組織架構,確保資源合理配置,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重視員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衞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7、負責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樹立安全生產表率,獎勵和表彰正確安全行為。

8、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9、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5.2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原則,負責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將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部門和每個員工,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要求,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堅持“五同時”原則,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按時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動向,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4

為切實將安全生產納入日常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效地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和村、社區安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認真分析轄區安全生產形勢,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並落實到人。會議設立專門記錄並做好會議記錄。

二、安全生產例會由街道、村、社區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三、安全生產例會參加人員:

1、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

2、存在安全隱患企業的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3、各級安監幹部、專(兼)職安全員;

四、安全生產例會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本街道、村、社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或經驗總結;

4、研究、部署、督促、檢查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

五、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專項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或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

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街道安監辦負責通知。

七、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相關材料由街道安監辦負責組織。

八、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作出的決議和工作安排,街道安監辦負責督辦、檢查。

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的工作落實情況,由各村、社區報街道安監辦彙總後,上報區安監局。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5

1、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站區每天至少對各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專項檢查。檢查出的隱患必須現場落實整改,並作好記錄備案。因條件限制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在解決之前,必須先採取臨時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2、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組織。

3、安全大檢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規程”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做好準備工作,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重點查現場管理、查制度落實、查紀律、查規程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

4、檢查完畢,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要組織召開現場辦公會,對查出的主要問題和隱患,堅持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的方法進行落實處理。並寫出安全檢查報表備查。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須指定專人整改、複查、驗收。對整改隱患積極、效果突出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態度消極有拖延、預期不解決的要責令停止生產進行處理,並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為保障在生產現場查處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隱患治理、報告制度。

1、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應當立即停止生產作業並登記建檔,同時制定應急方案,落實專人負責整改,告知整改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2、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進行定期檢查,併成為一種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對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排隊,逐條進行登記,由第一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根據隱患的大小和危險程度提出處理措施。

3、處理安全隱患,按照三落實的辦法。即落實處理隱患的責任人;落實隱患地點和內容;落實處理及完成的時間。

4、對處理隱患的情況,責任人應及時向負責人彙報,並在安全辦公會議上進行通報。

5、對有些一時難以處理的重大隱患,應制定處理計劃,落實處理資金,儘快得以消除。

6、對需要其他單位共同解決的隱患,應積極主動協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辦法。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6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後,方可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閒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後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並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後,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後,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温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羣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羣眾監督。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佈。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於超速、超載、疲勞、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五)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六)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並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衞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②不準轉借、塗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⑥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閒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機動車輛管理

(1)本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並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後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勞動紀律)。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佈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範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四、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六、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不能帶着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並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2、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4、如有泄漏、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託他人向當地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彙報。

5、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道路運輸安全關係到司機乘客的安全,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家整理收集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家閲讀與參考。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三違:不違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脱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紮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並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並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彙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彙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7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臵;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衞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條

為了提高商場超市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商場超市是指從事商業零售的店鋪。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

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商場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

商場超市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

商場超市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並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持證上崗。

第九條

商場超市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

商場超市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場超市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於識別。

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牆應當設有警示標誌並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

商場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於1.4米,兩側1米範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範圍內不得設踏步,並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

商場超市的營業區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於2.4米;輔助疏散通道寬度不得小於1.5米。

超市的收銀區域應當設置無購物通道,按照收銀區域的寬度每20米至少設置一個,寬度不得小於1.5米,無購物通道應設有明顯標誌。

第十四條

商場超市與文化娛樂場所設在同一建築內的,商場超市應當配合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第十五條

商場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誌,疏散指示標誌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牆面上,指示標誌的間距不得大於10米。疏散通道應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誌。

第十六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於0.5勒克斯,斷電後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

第十七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並採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商場超市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

商場超市將營業場所、設備出租的,應當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經營場所和設備。

第十九條

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二十條

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於400毫米的擋板。

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佈置平面分佈圖、配電線路平面分佈圖安全技術資料,並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並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條

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並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

商場超市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三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對營業區域進行1次安全巡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後,應當進行全面檢查,並做好巡查和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

商場超市庫房設計、使用、庫存物品的碼放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商場超市經營的髮膠、丁烷等易燃商品應當存放在專用獨立庫房內,專用獨立庫房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並保持良好通風。

第二十五條

商場超市容納的消費者人數按照營業區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平均每人不得小於0.8平方米。當超過規定的容納人數時,應當採取措施,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確保安全。

鼓勵商場超市安裝人員流量統計裝置。

第二十六條

超市配置購物車的數量,按照營業區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過10輛。

第二十七條

商場超市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應當制定符合規定要求的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在人員相對聚集時,應當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期間,應當配備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第二十八條

商場超市設置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且營業區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於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設置捲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二十九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

商場超市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於1次,並做好記錄。

第三十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具備應急指揮能力。

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營業區域範圍的應急廣播系統,並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二條

商場超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三條

商場超市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商場超市應當執行。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規定處罰;

(七)未按規定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

(八)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九)設置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容納人數規定的;

(二)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未採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誌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五)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9

一、安全檢查工作的目的

1、查領導、查管理、查紀律、查措施及時發現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的好經驗、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檢查發現問題,查出隱患,採用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和職業病消滅在發生之前,實現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

3、領導與羣眾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本着積極的精神,發動羣眾查問題、查漏洞、查隱患、發動羣眾、羣策羣力共同努力搞好整改。

4、相互檢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交流經驗、共同提高。

5、通過經常檢查,定期檢查、領導抽查、經常給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敲警鐘,及時糾正違章作業冒險行為。

二、安全檢查的內容:

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事故處理,查組織、查教育培訓。

三、安全檢查的方法

1、定期檢查的方針

⑴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進行、側重檢查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查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是否齊備,安全措施是否貫徹到班組、施工及操作人員遵守安全紀律情況,還有哪些不安全隱患。

⑵每週六項目部進行單項檢查,由安全員組織,並形成紀錄,作為每月檢查的依據。

2、經常性安全檢查

⑴施工管理人員對自己所負責的工號及操作人員應隨時進行檢查,班前檢查工作面是否安全及工人佩帶防護用品情況;班中檢查是否有違章現象;班後檢查各種防護設施及裝置是否正常。

⑵項目經理、工長、安檢人員、技術人員應堅持深入施工工地,隨時檢查生產中的不安全隱患,邊發現邊處理。

⑶安全檢查應充分發動羣眾,羣策羣防,慣穿的整個施工過程中班組長應抓安全,副組長抓生產,發揮安監員和工人的主觀能動性。

3、季節性和節前安全檢查

⑴針對氣候特點,做防凍、防滑、防火災、防中毒、防雨、防洪、防夏季中暑、暑雨季安全檢查,防止可能給施工帶來危險。

⑵在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前,對現場、庫房、食堂進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安全大檢查。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條 為了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經費(以下簡稱安保費)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安保費用的使用切實的落到實處,確保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以及地質礦山總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保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保費優先用於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為滿足和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按照xx總局規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總產值的0.5-1%作為安保費;由財務設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户,總體規劃額度後具體分配到以下部門:辦公系統、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全公司統籌、確保需要、項目計取、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計劃財務部應將安保費納入各單位財務計劃,年初和年中分別提取50%入安全賬户,保證專款專用,並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四條 安保費應當用於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2.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3.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5.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6.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7.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8.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工地、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温、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五條 公司分管領導對安保費全面掌控。審批安保費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保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第六條 各單位安全員應建立安保費管理台帳,記錄安保費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項目生產結束,多餘的安全生產費用交回財務。

第七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審核、彙總並編制全公司安全投入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彙總並建立本公司安保費投入台帳,編制年度安保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第八條 計劃財務部負責對安保費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保費提取、投入計劃和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保費台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第九條 安保費實行專户核算。各部門應當按規定範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佔。年度結餘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保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十條 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發現安保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保費的,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

後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1

1、為確保檢維修的安全,必須按指定的範圍、方法、步驟進行,不得隨意超越、更改或遺漏。

2、不論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須集中指揮、統籌安排、統一調度、嚴格紀律。

3、堅決貫徹執行各項制度,認真操作,保證質量,加強現場的監督和檢查。

4、為保證檢維修的安全,檢維修前必須準備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檢維修中,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得無故離崗、逗鬧嬉笑、任意拋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點,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進度和環境情況,有無異常。

7、檢修負責人應在班前開碰頭會佈置安全檢維修事項。

8、如在檢維修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彙報,加強聯繫,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檢修,不得擅自處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8g6qr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