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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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閲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文件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標及內容:
1、 安全管理各項台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 要對文件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 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 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並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 保存時,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 需上報的文件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審核、簽字批准後方可上報,文件上必須詳細寫明文件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 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並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閲。
8、 存檔時,要求把文件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 傳閲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閲範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文件帶回家裏閲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 借閲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閲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閲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複印,不能轉借他人。
11、 對於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文件應填寫《文件銷燬清單》,經安全科長批准後,可以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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