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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3篇)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3篇)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

1. 目的:加強對特殊作業人員的管理,防止特殊作業過程中事故的發生。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3篇)

2.特殊作業定義: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3.特殊作業管理的範圍:空壓機、電氣、廠區機動車輛的操作人員。

4.特殊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週歲,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經勞動部門教育、考試合格後,持有上崗證方可上崗操作。

5.取得上崗證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定期複訓,複訓期限:特殊作業人員二年一次。

6.特殊作業由於作業的危險性,因此對特殊作業人員的身體素質提出較高要求。每二年進行一次體檢,對患禁忌症的特殊作業人員應由綜合管理科發通知書調離。

7.特殊作業人員應遵守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8.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應給予獎勵,並記入員工檔案;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者,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有權扣證1—12個月,並記入操作證,對情節嚴重者給予扣款處理或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2

為保證醫院正常工作秩序,保護患者身體健康,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醫院安全工作由院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科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醫院每月要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針對性的對科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對職工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院內外職工,患者出現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饒河縣衞生局及相關部門;患者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職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強醫院管理,保證醫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負責醫院安全保衞的值班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職工的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崗思想,提高業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患者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呵斥和變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將精神病患者趕出醫院或病房。

6、外單位或部門手術或者會診需請我單位人員的,未經饒河縣衞生局批准、院委會同意,不得擅自離院參加。

7、醫院要教育職工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按時到院、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醫院要定期對病房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饒河縣衞生局。

9、醫院要經常檢查院內圍牆、廁所、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户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職工和患者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醫院組織集體活動,要將安全工作擺在第一位,要履行相關審批程序,要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3

1.根據自治區衞生廳和市衞生局的要求,負責本轄區“三網”監測與婦幼衞生報表的統計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制定工作計劃,加強質量管理。

2.每月對上報數據進行質量控制,核對原始資料和上報數據,及時糾正錯報、漏報,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負責對上報報表進行審核彙總,按時報市婦幼保健所。

4.每年對報表進行統計分析,掌握轄區內婦幼保健的主要指標和婦女兒童的健康狀況,開展敏感指標動態分析,並進行雙向信息反饋。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4

1.設專(兼)職人員負責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網絡,制定工作計劃。

2.對轄區內65歲及以上老年人的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進行調查、登記、建立健康檔案。

3.對以社區居家養老形式為主的老年人進行服務需求評估,提供醫療護理、康復、保健服務及精神慰籍、舒緩治療服務。

4.對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進行管理,進行飲食、運動、合理用藥、合理就醫指導。

5.對於高危老人,進行健康指導、行為危險因素干預及規範化管理。

6.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對老年人進行疾病的預防、自我保健、常見傷害預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導。針對老年人開展規律的生活起居、合理的膳食營養、適度的體能鍛鍊及健康的情智心態的教育和指導。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5

一、加強檔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要採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正確性、嚴厲性和規範化。

二、建立專人、專室、專櫃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後及時收回放於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三、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准許不得隨意查閲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四、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衞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並總結報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温、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六、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燬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擅自銷燬。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6

1、總則

1.1景區應規範領票、售票、檢票等項工作,使遊客滿意進入景區旅遊。

1.2票務中心負責景區門票和景區內演出活動門票的售票工作及景區的入園檢票工作。

2、領票

根據景區有關票務工作的管理規定,負責票務工作的員工到財務管理部門票庫領取本崗位所需的各種票據,票據應當場點清並核對票號。

3、售票

3.1售票員按景區有關票務的規定向遊客出售景區的門票及其他項目的演出票。

3.2售票工作應實行規範化管理,保證熱情禮貌,售票快速準確。

3.3售票員交接班時,應當麪點清票據數量,登記票據編號,清點票款數額,並填寫交接班記錄。

3.4所售票據的價格應在明顯的地方予以標示,如價格變動,應及時予以通告。

3.5售票員按景區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上交售票款項,如出現假幣、短款現象,由當值售票員負責。

4、檢票

4.1景區應規範檢票工作管理,檢票員根據景區票務管理規定,為持有有效門票的遊客提供檢票服務。

4.2檢票員為符合景區免費入園規定的遊客提供免費放行服務。

4.3檢票員應通過培訓和學習熟悉各種票據,針對不同遊客準確放行。

4.4對於購錯票的遊客,檢票員應禮貌地為其辦理補票手續。

4.5檢票員應熟悉瞭解有關信息和相關知識,給遊客必要的提示和諮詢解答。

4.5當景區採用自動檢票設備以後,維護人員應隨時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確保其正常使用。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7

一、每日上班後應先開機、開空調。檢查病人前先作球管預熱,不允許在未預熱狀態下檢查病人。機器出現故障時,應記錄在案,維修情況也應記錄。

二、進行x線攝影檢查前,應仔細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科室,牀號,住院號,攝片部位和會診單,檢查號碼是否準確,嚴防錯號、重號和病人重名重姓。除去病人身上金屬、膏藥等物品。對檢查有不明之處及時請示本科醫師或與臨牀取得聯繫。

三、攝影操作時注意周圍有無障礙物及諸附件有無固定。危重病人或懷疑脊椎骨折病人應有臨牀醫生陪同,協助移動病人和擺位,以免因攝影操作而加重病情,發生意外。

四、非本機操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操作使用。

五、保持機房內整潔,下班前要及時關機、關燈和空調,並在機器復位後進行清潔衞生工作。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8

酒店保安部管理工作實務部門楷述保安部是擔負酒店安全保衞工作的部門,是公安部門在酒店進行安全防範工作的重要輔助力量。

對酒店實施安全監督,確保酒店各場所安全,安定,減少違法犯罪,保證住客和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使酒店有秩序地進行經營活動。

保安部具體職責

(1)對酒店實施安全監督,確保酒店各場所安全、安定,使酒店有秩序地進行經營活動。

(2)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減少違法犯罪、打架鬥毆等惡性案件在酒店發生,保障住客和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3)做好本酒店員工的“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安全教育,落實各項安全保衞責任制。

統領、指導、協助各部門崗位做好防範工作,保護客人和酒店的財物安全。

(4)嚴格治安管理,重點抓好除“七害”工作。

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對案件的偵破工作,協助公安部門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查處酒店發生的案件、事故。

(5)協助做好vip接待和重要活動的安全保衞。

(6)管理好保安檔案資料。

(7)完成經理或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

1、儀表儀容:

(1)保安人員上崗前不得飲酒,上崗時要求着制服、佩戴工作名牌。

(2)上崗後注意力集中,保持舉止端莊,迎賓有禮,處理問題要妥善分析情節的輕重、果斷公平;

(3)工作人員不準留長頭髮、鬍子、長指甲,違者警告,限期改正。

2、執勤部分:

(1)遇到報警時應沉着、冷靜、準確地向有關部門或值班領導報告,消防人員不準擅自離崗,違者按失職論處;

消防中心當班工作人員不準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非保安人員不得進入,任何人不準在消防中心會客;

(3)值班人員必須經常打掃衞生,保持環境衞生乾淨、整齊,各類控制枱無灰塵。

3、大堂部分:

(1)值班員必須按指定地點堅守崗位,不得閒談,不準到總枱閒坐,妨礙他人工作;

對於來賓有不文明禮貌的行為應及時糾正;

如因離崗而造成酒店財產損失又未將肇事者抓獲,視情節給予作相應處罰。

(2)用餐時必須互相輪換,不得空崗用餐;

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應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應向值班領導彙報;

不妥善處理又不及時彙報者,視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給予必要的處分。

(3)工作時間嚴禁會客、做私事、吃東西、飲酒、抽煙、看報、看小説、寫信、聊天、睡覺,因造成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4、外勤部分:

(1)保障消防通到暢通和停車場秩序的良好,如因亂停放而造成塞車,追究當班人的責任;

(2)要經常巡邏檢查重點位置,發現可疑分子要查問清楚,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的處理:

(1)遲到、早退10分鐘內給予警告,超過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按三天扣發。

(2)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方可病休;

(3)事假必須提前向部門經理請假,除特殊情況外,不準代請或電話請假。

不按規定的,按曠工論處。

6、交接班要按時交接,交接要詳細填寫值班筆記,領班每天必須詳細檢查記錄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

7、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保安內部的各種資料。

保安崗位任職的基本要求

(1)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

(2)熟悉國家法律及政府有關治安管理條例的內容。

(3)有細緻的觀察力,能對周圍事物細微的變化作出迅速準確的判斷。

(4)熟悉掌握各種保安設備的使用方法。

(5)有一定的酒店經營理念,能正確處理服務與安全保衞的關係。

(6)有一定的組織能力,發生突發事件時,能迅速作出反應,有效地組織人力控制事態。

保安部經理崗位職責保安經理對酒店安全負有具體的領導責任。

(1)制定保安部的工作計劃和各種保衞方案,負責調配,部署保安力量。

(2)主持保安部例會,傳達、貫徹總經理的指令。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處理酒店日常保安事務和保安人員的工作情況。

(3)對案件、事故親自組織調查處理。

(4)熱情接待來訪,受理有關本部門的.各種投訴及抗拒。

(5)做好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督導工作,抓好保安隊伍日常的業務培訓和考核。

(6)完成上級領導及業務部門交辦的任務。

保安員崗位職責

(1)服從上級的指令。

(2)熟悉本崗位的職責與操作規程。

熟悉酒店及周圍的地形、地物及消防設施的分佈和使用方法。

(3)掌握進出客人動態。

維持大堂秩序,對外來人員要有禮貌地詢問和登記,勸阻無關人員進入酒店內或在大堂及門前逗留,如果住户的客人來訪,必須進行登記。

維護公共場所秩序,特別是大堂的環境形象,勸阻客人隨地坐卧或亂丟雜物。

勸阻衣冠不整以及精神不正常的人進酒店或在附近逗留。

勸阻無證流動小販在酒店門前叫賣。

(4)果斷處置本崗位發生的問題。

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禮貌地進行盤查或監控。

發現行動異常的客人,要報告主管、經理,並做好控制。

(5)遇有火警及其他事故應及時撲救迅速報告、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護好現場。

(6)巡視各部位的安全情況,特別是消防重點部位和防盜部位,如查看使用明火、電器的部位。

查看氣、油、電的儲藏點或管道、路線等,防盜門、窗、網、鎖。

(7)保護酒店的財產,巡查各部門的重要物品,重點保護好大堂及門外的工藝品,防止被盜和損壞。

檢查出入酒店的大宗物品。

(8)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治安問題和客人的一般投訴。

(9)提醒客人保護好和帶好自己的物品,發現客人的遺留物品要做好監護,防止他人取走,幫助新的客人搬卸行李,在客人填表登記時,進行有效監視,防止遺失。

(10)保管好值班所用通訊器材等公用物資和設施。

(11)保持通道內外交通通暢,特別是出入路口暢通。

維持車輛進出安全。

如有特殊任務,要留好車位,確保vip車輛的安全,協助做好vip的接待。

(12)執行上級交辦的任務。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本市場促銷活動的安全管理,確保廣大顧客、商户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依據國家商務部《零售商促銷活動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重大促銷活動(涉及促銷商品面較廣,易造成客流大量增加,或重大節日慶典等活動)必須提前一週將活動舉辦時間、活動內容、促銷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向公安機關報備,爭取公安機關的重視和支持。

2、在舉辦重大促銷活動或慶典前,安全辦應落實相關安全責任人和負責區域,安排充足的安全保衞力量,確保現場安全。

3、在舉行促銷活動之前,安全辦應依據促銷活動內容及範圍、客流量等因素,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並依據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應急疏散預案。

4、經營部應做好各種促銷活動的宣傳工作、促銷內容、促銷時間、促銷方式及促銷位置並應在明顯處公示顧客,廣告或宣傳信息應保持與現場銷售一致。

5、促銷商品應避免集中擺放,應分散設置促銷區域(儘量選擇開闊地域),周圍避免設置障礙,各疏散通道保證暢通。

6、從市場入口到促銷區域,人流線路上的道口、樓梯等應設置專人職守、並安排人員疏導和進行安全提示。

7、促銷活動贈品發放應避免和銷售商品在同一區域進行,應另行安排場地發放,並須做好宣傳和指引工作。

8、促銷活動期間的每天早晨,應提早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安排值班人員和防損人員觀察客流情況,發現客流人數眾多(超過平時客流)並不斷快速增加時應提前開門營業。

9、當客流量大增,人流通道接近飽和時,應安排人員節流,有其它通道的,引導從其它通道進入,避免擁擠造成事故發生。

10、促銷活動前要檢查商場出入口、安全出口、門窗、通道等相關設備設施是否完好,各區域地面是否有積水或不利於疏散的障礙物。

11、一旦發生顧客受傷事故,應第一時間將傷者帶離現場送醫院治療,維持現場秩序,防止意外發生。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規範《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管理工作,為該標準的時效性提供保證,以便員工日常定期工作以此為標準,確保《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有效執行,確保該標準的內容隨系統、設備異動而不斷更新和修訂,確保該標準的定期審查。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國華電力公司《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編制、執行和修訂管理。

3引用標準及關聯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 .1 《火力發電企業設備點檢定修管理導則》(dl/z 870 -20xx)

3.2關聯的子系統

3.2.1風險管理子系統(ghfd-02)

3.2.2運行管理子系統(ghfd-04)

3.2.3檢修管理子系統(ghfd-05)

4專用術語定義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編制:根據設備製造廠家的圖紙、資料、國家的法律、法規等,由公司委派國華電力技術研究中心完成文件,能夠指導員工現場操作。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執行:正確的按照標準的內容對現場的設備進行日常的定期工作,保證設備健康可靠的運行或有效的備用。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修訂:對標準的一項或者多項條文進行修改、更正,使其能正確指導員工現場實際操作。

5執行程序

5.1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編制:

5.1.1資料的收集:

收集與本設備有關的國家、行業的標準和規定。

收集設備製造廠家的設計規範、技術説明書、安裝工藝説明、運行操作説明、圖紙及其它相關資料。

收集出廠試驗報告,調試方案及調試報告。

收集已投入運行的同類設備的運行規程、檢修規程、技術及質量標準,設備運行經驗等材料。

5.2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編審:

5.2.1由國華電力技術研究中心負責編制《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標準內容應包含(根據專業特點進行刪減):

600mw機組設備定期試驗項目。

600mw機組設備定期測試項目。

600mw機組設備定期檢驗(包括校驗)項目。

600mw機組設備定期保養規定。

600mw機組設備定修標準。

600mw機組設備定期輪換規定。

600mw機組設備定期給油脂。

5.2.2標準初審:由國華電力技術研究中心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初審。

5.2.3標準複審:由國華髮電運行部複審。

5.2.4標準審定:由國華電力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審定。

5.2.5標準批准:由國華電力總經理批准。

5.3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發佈:

5.3.1批准後的《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列為國華電力公司的企業標準並及時發佈實施。

5.3.2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應發放到國華電力公司所屬及控股的600mw機組的發電公司的生產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運行人員及檢修維護人員,並做好登記。

5.3.3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發佈後應在企業檔案中心留有存檔。

5.3.4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僅限本企業內部使用,外單位借閲需辦理需可手續,嚴禁個人私自外借。

5.3.5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所有權和解釋權歸國華髮電運行部和國華電力技術研究中心。

5.4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執行:

5.4.1設備管理人員、運行人員、檢修人員應加強對《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培訓,嚴格依照該標準執行日常定期工作。

5.4.2在《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執行過程中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5.5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修訂:

5.5.1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首次發佈一年後進行完善和修訂,以後每兩年進行一次完善和修訂,對於設備改造和新增設備後相關的發電公司應及時通知國華髮電運行部和國華電力技術研究中心,並針對原標準提出具體補充和完善措施,報國華髮電運行部,並以文字形式上交國華電力技術研究中心。

5.5.2 《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的修訂由現場技術人員提出,專業主管審核,通過企業正式渠道報國華髮電運行部和國華電力技術研究中心。

5.5.3若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標準的持有人,保證標準持有人所持標準是最新和最有效的。

6職責

6.1標準編寫人

由國華電力公司發電運行部技術委派國華電力技術研究中心進行標準的編寫、修訂,並保證標準的有效性,國華電力研究中心有權要求相應的發電企業提供編寫、修訂該標準的技術資料。

6.2制度執行人

由各分/子公司設備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本制度的執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饋意見,並定期提出修改意見,有義務向國華電力技術研究中心提供所掌握的相關技術資料。

6.3分/子公司總工程師

6.3.1對《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使用、修訂、反饋工作總負責。

6.4分/子公司設備管理責任單位專業主管

6.4.1負責組織並參與本專業規程的修訂、反饋工作。

6.4.2負責對本專業所轄系統的變更提出修編的建議和申請。

6.4.3負責監視本專業標準的有效性。

6.4.4負責本專業標準的發放和管理。

6.4.5負責監督新標準的實施狀況。

6.4.6對新標準的內容進行培訓。

6.4.7負責新電廠的標準實施。

6.5設備管理部門經理

6.5.1審核新修訂、修改的標準

6.5.2對標準草稿提出問題和要求

6.5.3負責組織落實標準的修訂工作

6.6設備維護人員

6.6.1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日常定期工作。

6.6.2認真學習新下發的標準。

6.6.3向設備管理部門專業主管、經理、總工報告執行《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中出現的問題。

6.6.4標準的實施及完善執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的執行和有效性情況,提出實施和完善本制度的建議,並上報設備專業主管。

7檢查與評價

檢查與評價由國華髮電運行部負責組織,每年檢查一次,責成專業人士落實《600mw機組定期工作標準》執行情況,檢查結果應以電子文本形式反饋至國華髮電運行部,國華電力公司總工程師負責進行評定。檢查記錄妥善保管,保存期為3年。

8反饋

檢查完善修訂後,經國華電力公司總經理批准下發,國華電力公司所屬及控股的600mw機組企業執行。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1

一、城市學校少年宮以理念為先導、以知識創新為基礎、以能力實踐為核心、以活動體驗為特色,面向學校、面向社會、面向孩子創辦。

二、在上級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辦宮方向,努力把學校少年宮辦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少年兒童教育陣地。

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少年兒童,堅持依法執教、廉潔從教,愛崗敬業,嚴謹治學,團結協作。

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培養和提高校內教師及校外輔導員的綜合素質;堅持社會效益和人才效益並重,增強城市少年宮對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為未成年人的活動陣地。

五、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健康的成長環境,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城市少年宮要成為少年兒童校外教育的活動中心、藝術教育與德育教育的活動基地。

六、豐富社區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認真組織和舉辦各種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活動。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2

1.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機構,必須向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診療許可證》,並按要求定期進行《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校驗工作。

2.新建、改建、擴建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機房),必須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向衞生行政部門提交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衞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施工,建設項目竣工後,其放射防護設施經衞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新安裝、維修或更換重要部件的放射診療設備,必須經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衞生審核,獲得批准後方可啟用;不合格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放射診療設備不得購置、使用、轉讓或出租。

4.設立放射防護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制定與使用的'射線裝置相適應的放射防護管理措施,配備相適應的供放射工作人員和受檢者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

5.放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經常檢查射線裝置及防護設施的性能,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嚴禁在設備異常的情況下開展放射診療活動。

6.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原則,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醫用診斷射線裝置須由專業放射影像醫(技)師操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設備。

8.機房除受檢者外,陪同人員及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9.按要求在放射工作場所設置電離輻射警示標誌,在機房入口大門上設置工作提示燈。

10.每年對射線裝置防護性能、工作場所進行放射防護檢測,並建立工作場所防護檢測檔案。

11.嚴格執行放射事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放射事故,立即向衞生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採取應急措施,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3

1、勞動教師必須首先明確認識到勞動教育的重大意義,經常向學生、家長作好宣傳,為進行勞動教育打下基礎。

2、認真備課

(1)學習勞動教學大綱,在此基礎上認真制訂學期授課計劃及進度安排計劃。

(2)認真備課,在寫好教案的同時,要為學生在勞動課中做到手腦並用而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3、嚴格上課制度

(1)教師在響預備鈴前要到達教課現場,為學生上課和實習做好一切課前準備。

(2)要按計劃完成課堂教學,提高四十分鐘的效率,精講多練,讓學生有充分的動手時間。

(3)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離開課堂,不提前下課。

(4)必須教育學生愛護一切公共財物及教學設備,凡有損壞現象要及時查明原因,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嚴格上課紀律和上課的考勤制度,記錄每節學生出勤的情況。

4、佈置作業方面:

作業要適當,使學生既動手又動腦。基本上當堂完成,每次作業要批改、打分、作記錄,作為勞動課的評分成績。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4

工作人員

一、工作人員要熟悉相關的工作制度和職責,必須履行職責,認真執行技術操作常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工作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心態,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知識水平,以便能為臨牀和病人提供更好的藥學服務。

三、工作人員要保持良好的醫德醫風,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按照醫院相關規定處罰。

四、除特殊情況請假外,必須參加科室組織的業務學習、醫療安全學習、“三基”培訓等學習活動,並有學習記錄。

五、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完成組長或科主任交給的工作任務。

衞生管理

一、各藥房藥庫藥品擺放有序整齊,藥品貯存環境整潔衞生,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大清潔。

二、藥房調配台保持整潔衞生,藥品調配器具統一存放,做到每天至少一次清潔。

三、藥房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佩帶工作牌。

四、嚴禁在藥房藥庫內吸煙。

五、環境衞生情況納入每月的工作質量考核中。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5

一、廣播室播出促銷信息規定

1、各專櫃需要廣播室宣傳、介紹商品及促銷信息的,必須寫出文字稿,並經樓層經理審核批准後,送交廣播室。

2、送交的廣播稿每天廣播的時段、頻次,由廣播室負責人根據《廣播室工作流程表》合理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預廣播室的廣播安排。

3、廣播室對各專櫃送交的廣播稿有文字修改權,並對稿件內容進行把關;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樓層經理、區域主管聯繫,協商處理,避免播報錯誤信息。

4、廣播室應根據商品特點,公正、合理地安排播出時段和頻次,不得照顧關係、徇私情,厚此薄彼。

5、各櫃組對廣播室有監督權,有異議或建議,直接向企劃部書面反映。

二、dm單等宣傳品發放規定

1、購物廣場樓內(指顧客進出大門以內,包括地下超市)嚴禁任何專櫃、供貨商發放任何形式的宣傳品。

2、各專櫃需要發放dm單等宣傳品的,須到企劃部審核備案,同意後方可發放。

3、各商專櫃、供貨商發放dm單等進行促銷宣傳的,可在xx大樓南廣場、西面的存車便道上進行,不得堵塞商場的各個門口。

4、各專櫃導購員發放dm單等宣傳品時,要衣着整齊、言行舉止文明、禮貌。

5、現場管理部有權制止在商場內發放宣傳品行為,一經發現,沒收全部宣傳品,並對相關負責人給予處罰。

三、pop管理規定

1、購物廣場大樓內的公共場地、設施,及商場各進出門口,嚴禁張貼、懸掛pop等宣傳品。

2、超市pop的懸掛由超市統一部署。各專櫃的pop嚴禁在櫃組內隨意張貼、懸掛,應根據場地實際合理安排懸掛位置和方式。無處懸掛的,專櫃應自備展架張貼pop。pop展架的高度為:1.6――1.9m。

3、櫃組內展架擺放要規範有序。pop張貼、懸掛須接受企劃部的指導和檢查。

4、pop的書寫必須由企劃部美工人員書寫或授權相關人員書寫,各專櫃不得私自書寫。

5、pop應遵循美觀、大方、時效的原則,對過期或壞損的pop企劃部和現場管理部有權責令撤除。

6、各專櫃促銷內容的pop,必須經樓層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審核批准後,方可到企劃部書寫。

7、非購物廣場廣場統一印製的pop,必須經過企劃部審批核準後方可懸掛。

四、促銷活動場地資源使用管理規定

1、條幅:各專櫃需在xx大樓外牆懸掛促銷信息宣傳條幅的,須提前三天向企劃部申報。企劃部同意後,在條幅尺寸,懸掛位置、時間和管理等方面將給予明確規定。任何櫃組不得私自在樓體、外牆、門口以及廣場周邊懸掛條幅。商場內部嚴禁懸掛任何形式的條幅。

2、商品展台:商場、專櫃如需在dd門口搭建臨時展台的,須提前一天向企劃部申報。企劃部同意後,將在展台位置、面積、時間等方面給予明確規定。原則要求:展台擺放時間不得超過一天;最小不少於2個展台,最大面積不得超過30平米。未經批准,嚴禁在商場內部公共區域設立展台、堆頭等。

3、氣模、展牌(架):各專櫃如需在購物廣場大門外、廣場上擺放氣模、展牌(架)的,須提前三天向企劃部申報,企劃部同意後,按規定位置、時間擺放。商場內部公共區域嚴禁擺放氣模、展牌(架),櫃組內擺放氣模須報企劃部審核,不得影響周圍櫃組。

4、外場“路演”:須提前一週向企劃部申報,為保證效果,企劃部需對活動組織形式、內容、氣氛營造等進行嚴格要求。原則要求:舞台面積不得小於20平米,帶裙帶;背景噴繪不得小於5米×2.8米,吊掛平整;音響功率不小於1500w,音質好;登台演員不少於5人。

5、上述各類促銷活動結束後,所搭建、張貼的各類物品,白天2小時內予以拆除,晚上10小時內予以拆除。

6、上述各類活動造成dd既有硬件設施損壞的,活動單位應給予相應的賠償。

五、其他規定

1、商場內不得使用任何音響器材,以達吸引顧客之目的。

2、導購員在櫃組內不得大聲叫賣,不得攔截、拉扯顧客。

3、不得使用具有視覺、聽覺、嗅覺刺激作用的設備,以達吸引顧客之目的。

4、如需進行媒體廣告宣傳,如:電視台的硬廣、軟廣,報紙平面廣告等,須向企劃部申報、備案,同意後方可實施。

六、附註

1、本規定由購物廣場企劃部負責解釋。

2、現場管理部、企劃部、各樓層經理、區域主管負責督察本規定的執行。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6

為規範公司《工作證》的使用管理,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1、工作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塗改轉借他人。

2、員工不帶工作證不準進廠。

3、員工因崗位調整或職務變更須交回舊證並更換新證。

4、員工不佩帶胸卡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遺失本證必須補辦並交補辦工本費10元。

6、凡辭工或解除合同者,必須將工作證交回人力資源部。

7、本辦法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7

(一)職務

1.在廠長領導下,根據上級的方針、政策、指示精神,結合工廠的現狀,負責編制工廠的長規劃和年度企業管理目標,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

2.負責組織編制和修訂、完善工廠管理標準,並組織貫徹實施。

3.經常深入實際,搞好調查研究,掌握企業管理現狀,向廠長和上級定期報告。

4.負責制訂推行現代化管理方法的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企業管理協會的工作,並組織學術活動。

6.組織經濟責任制考核標準和辦法的修訂、完善工作,並按期檢查,嚴格考核。

7.負責組織對現代化管理成果的鑑定及推廣運用,主持對學術論文的發表和審查工作。

8.做好電子計算機應用上的統一管理和業務技術指導。

9.負責全廠企業管理方面的資料歸口、訂購、彙總工作和"管理信息文摘"的編寫、發放工作。

根據廠長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科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10.根據廠長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科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11.負責完成厂部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職權

1.有權參加上級部門及廠內有關企業管理會議,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文件及統計資料。

2.有權確定電子計算機等現代化管理手段的推廣試點工作。

3.結合工廠情況,有權召開企業管理的'調查諮詢研究會和座談會。

4.對各部門之間制度不清,職責不明的問題有權向廠領導提供裁決意見,各職能部門制訂或修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企管科會籤編號後,才能頒佈實施。

5.有權對企業升級目標汲經濟責任制方案和實施辦法定期進行檢查、督促、考核。

6.對各有關部門如需增加管理人員,有權要求該部門拿出其職責範圍,經企管科平衡與勞資科協商後提請主管廠長考慮決定。

7.對廠長批准實施的全廠性管理標準,有督促檢查權。

8.工廠管理標準的解釋權屬企管科。

(三)職責

1.對企業升級、經濟責任制在考核、檢查過程出現的重大問題未及時反映與提出措施意見造成損失負責。

2.對企業管理達不到工廠規劃要求和上級檢查達不到要求負責。

3.對電子計算機系統管理不善和選型不當,影響開發應用,造成效益低損失大負責。

4.對企業管理協會未按計劃完成負責。

5.對每年元月20日前未能提交當年度經濟責任制考核標準與辦法負責,並組織不力,執行考核標準不嚴,造成不良影響負責。

6.對本科方針目標未及時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負責。

7.副科長協助主任工作,並對主任佈置的工作負責。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8

1瞭解遊客需求

1.1景區市場管理部門的促銷人員向參觀景區的遊客開展遊客綜合問卷調查、專題性問卷調查及旅遊團隊問卷調查,必要時可在景區外開展類似的調查活動,瞭解潛在遊客的新需求。

1.2調查問卷回收後及時進行統計分析,調查遊客滿意度和遊客對景區現有服務及景區硬件設施的意見,由景區辦公室轉各相關部門迅速整改。

1.3瞭解遊客對景區服務及硬件設施的建議,尤其是對新項目的建議,要認真分析其合理性、可行性,交景區辦公室呈景區主要負責人蔘考。

1.4市場管理部門應及時收集國際、國內旅遊市場信息,行業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瞭解知名旅遊景區及競爭對手的最新動態,整理後彙編成冊報景區有關負責人蔘考。

1.5市場管理部門在收到團隊客人蔘觀的合同後,應進一步瞭解其需求,最大限度地滿足遊客的需求。

2廣告及對外宣傳

2.1年度計劃的制定市場管理部門的宣傳策劃人員根據景區確定的《年度重大活動計劃》,對景區全年的活動所需的宣傳廣告費用作出預算分析和時間安排,擬定《景區年度對外宣傳(廣告)計劃》,報部門經理審核,景區分管負責人審批。

2.2廣告

2.2.1市場管理部門的宣傳策劃人員根據景區的重大活動、新建大型項目的內容和特點,明確廣告目標,以提醒遊客關注。

2.2.2依據景區的財力、特點及競爭對手的狀況,確定廣告預算的決策模型,編制廣告預算。

2.2.3根據遊樂項目特性、競爭對手狀況、成本及媒體習慣選擇媒體種類。

2.2.4編制重大活動的《對外宣傳(廣告)計劃》及相應的實施方案,廣告《合同書》經批准後,協助廣告商在活動前15~30天完成廣告製作。

2.2.5廣告完成後,報景區分管負責人審核,評審通過後對外發布。廣告內容、宣傳形式應與景區主題及活動內容相協調。

2.2.6市場管理部門應及時分析廣告活動是否達到預期效果,並通過對參觀遊客的詢問調查、遊客人數的變化等形式對廣告效果進行分析和評價。

2.3宣傳

2.3.1市場管理部門的宣傳策劃人員應重視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圍繞景區活動經常地撰寫宣傳稿件,交部門負責人審查後,送選定的媒體進行宣傳報道。

2.3.2宣傳策劃人員根據《景區對外宣傳計劃》,聯繫印刷景區活動所需的宣傳品。

2.3.3宣傳品設計方案、印刷數量、所需費用及印刷樣品需景區負責人批

3公關活動

3.1宣傳策劃人員協助部門負責人籌辦景區重大活動的新聞發佈會,邀請新聞記者、旅行社負責人到會,為其提供經景區的宣傳資料。

3.2宣傳策劃人員積極參與景區開展的其他公關活動和公益活動,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擴大景區的影響,樹立景區的良好形象。

3.3宣傳策劃人員的公關人員積極協助前來採訪的新聞記者開展工作,按有關規定作好記者入園、用餐等各項接待工作。

3.4外單位進入景區拍攝影視或商業廣告片,公關人員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辦理入園手續。

3.5公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和保存與景區有關的宣傳材料,包括報刊、影視、廣播及新聞單位名錄,每月向宣傳策劃組負責人報告。

4景區推介及促銷

4.1市場促銷組根據景區全年活動計劃及市場預測,制定景區全年促銷計劃,報部門經理、景區分管負責人審批。

4.2市場促銷人員配合景區重大活動、新項目的推出,進行市場分析,派促銷人員赴旅行社、賓館、大型企業、學校等上門推銷,同時瞭解遊客需求的變化。

4.3建立有效的推銷渠道和網絡,促銷人員定期訪問旅行社、賓館等單位,進行市場調查,收集旅遊信息,積極尋找和發現潛在的顧客。

4.4市場促銷人員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促銷情況。

5積極參加旅遊交易活動

5.1根據景區及部門的安排,市場促銷組應選派促銷人員參加省內、國內的旅遊交易會,及時瞭解最新的旅遊市場動態。

5.2交易會使用和發放的宣傳品及宣傳資料應精心選擇,並須徵得景區領導的認可。

5.3促銷人員應抓住交易會的各種機會,宣傳景區的最新活動,廣泛接觸顧客,收集各種信息。

5.4對交易會獲取的信息應認真分析,及時反饋,並應妥善保管。

5.5市場管理部門根據促銷目標、景區活動、項目特色,協調人力資源,對各種促銷方式綜合運用,以取得最佳的效果。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條根據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的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同時為了促進產、學、研結合,加快知識技術的商品化、產業化,培養和造就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高層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體科研實力,並推動民族通信產業的發展,建立公司博士後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第二條工作站接受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工作指導。

第三條成立公司博士後工作站辦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長的領導:

1、負責工作站的人才招聘(與人力資源部的協調工作)、人才培養管理和行政協調工作,包括同上級主管部門和各有關設立博士後流動站(以下簡稱'流動站')單位的聯繫,辦理博士後進、出站手續,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博士後的管理工作。

2、負責與博士後科研工作有關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後工作和預算計劃,研究課題的編制和發放;博士後科研項目的落實、項目的過程管理;項目經費預算的落實和管理、項目的內外協調;項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負責博士後課題的科研成果和知識產權的保密和歸屬等問題的處理協調工作,並在技術、人力、物力上給予積極的配合和支持,負責博士後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條工作站的有關重大問題通過召開工作管委會會議決定。

第五條招收對象

凡新近在國內外獲得博士學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單位或未到工作單位報到、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年齡在40週歲以下者,均可向有關設站單位申請進工作站做博士後科研人員(以下簡稱'博士後')。

第六條所需材料

國內博士生需提供的有關材料包括:

1、《博士後研究人員登記表》;

2、博士學位證書(如證書未發,可由博士培養單位出具答辯證明)。

國外博士申請進工作站做博士後研究人員,需送下列材料:

1、經住外使館教育部門簽署意見的《留學博士回國做博士後登記表》一份;

2、博士學位複印件或其他學位證明材料;

3、博士生導師或研究課題負責人兩人(至少一人是國外的)的推薦信。

第七條招收專業及人數

根據需要,聯合培養博士後的專業初步定為:無線、通信、網絡、計算機、微電子、管理等專業;具體在站人數視公司科研開發需要而定,隨着公司的.不斷髮展,今後根據需要逐步擴大專業和人數。

第八條博士後課題

課題由公司技術部門提出、立項,課題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納入公司研究院科研開發計劃、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如博士後自己確定科研課題,需事先徵得流動站和工作站有關專家的評估認可,並經工作站管委會批准方可。

第九條進站程序

1、進站博士後由工作站和流動站聯合招收,雙方組織專家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報人事部備案,辦理進站手續。

2、工作站根據公司確定的科研課題,從流動站推薦的博士生中擇優錄用,在雙方確定接受意見後,博士生申請進該流動站進行該課題的研究。

3、確定最終接受意見後,為保證博士後培養工作順利進行,公司和相關的流動站所屬單位簽訂《聯合培養企業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各一份,並報人事部博士後管委會備案。

4、流動站派出相關專業的博士後導師,公司選派相關的技術指導人,共同組成博士後科研項目小組,雙方配備必要的技術人員協助和參與課題研究。

5、博士後通過調研,最長在三個月內完成科研立項的可行性科研研究報告,包括:詳細的科研目標、進度和階段計劃、經費計劃、人員計劃、儀器設備要求等,遞交工作站,經技術部門評審確認後,正式立項,立項批准後工作站向博士後下達任務書,並由工作站、流動站、博士後三方簽定《博士後科研工作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6、需要提交給流動站資料有《企業博士後研究人員審查意見表》、《企業博士後研究項目立項表》、《聯合培養企業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

第十條在站期間

博士後在站期間一般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為主,在流動站工作不超過三個月(視具體人員情況而定),由於課題進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觀原因需要延長的,由本人申請和雙方專家確認,經工作站和流動站同意,可以適當延長,延長一般不能超過一年。

第十一條博士後在站期間,如不適合或因病不能繼續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報申請人事部博管會批准,勸其離站,並終止其相關合同。

第十二條為保證課題的順利進行,博士後在站期間除非委派,否則不能申請到國外進修,擅自出國者作自動離站處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博士後確因需要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或學術交流活動,或從事與課題直接相關的工作的,需報請工作站管委會批准同意後,可以辦理出國手續。預期不歸,按自動離站處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博士後離站,流動站和工作站應安排博士生繼續該課題的研究,保證課題不中斷運行。

第十四條職稱評定

工作站和流動站結合博士後的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報請有關機構,評定在站博士後的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

第十五條成果評定和分享

由工作站提出課題、研究項目、提供研究課題經費和日常經費,博士後人員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其成果歸公司。

如果研究項目是工作站和流動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動站有階段性成果轉讓,則研究成果應該歸屬該工作站和流動站,雙方應先簽署協議進行處理成果歸屬。

博士後研究成果,未經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開發表有關論文或進行有關的學術交流活動。

第十六條考核

博士後在站期間,由工作站或和流動站共同進行進行階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並作為獎勵的主要依據。

第十七條獎懲

1、為激勵博士後在博士後科研工作期間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礎上將對錶現突出的博士後進行表彰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管委會確定。

2、博士後在站期間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一切違反工作站規定的行為,將給予處罰、處分、留站察看、驅逐出站等處分,處罰的最終決定由工作站管委會決定,期間可參考流動站的相關意見。

3、對在科研中有創造性成果、重大技術革新或解決了關鍵性技術難題、具有顯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博士後,應給予重獎,具體獎勵辦法由工作站管委會決定。

4、在推薦和評獎中,應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對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有關人員,將根據情節輕重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撤消獎勵,退回頒發的獎金,並根據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處分。

5、對博士後在站期間泄密或竊取公司技術獲利的,或利用工作時間,利用工作站或流動站工作設備和資源,從事與工作站博士後科研項目無關的工作,視情節輕重作出批評直至驅除出站處理,對造成損失的,將根據國家相應的法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博士後因任何原因,中途離站的,公司將終止博士後及家屬、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對違反工作站或流動站有關規定的,將視具體情況,根據有關制度和法規,作出相應的處罰。

第十八條經費及管理、生活福利

博士後的經費分日常經費和科研經費兩部分:

1、日常經費及管理

日常經費由工作站和流動站共同管理

根據企業應提供不低於國家規定的博士後日常經費的規定(目前國家標準為二萬元/年),主要用於支付國家規定的博士後的工資、津貼及流動站的行政管理和專家指導費用,原則上博士後應等同本單位同崗位、同等技術人員的待遇,工資待遇視具體博士的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動站專家的費用在《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如博士後研究工作需要延長的,工作站應繼續提供相應的日常經費。

2、科研經費

(1)科研經費由工作站統一管理,博士後所需的科研經費,統一納入院辦科研開發經費管理。

(2)每個博士後課題的項目經費預算(包括博士後在流動站或工作站期間發生的費用)需在可行性報告中提出,費用專門設立公單,帳目清楚。

(3)如果項目是和流動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動站階段成果轉讓,則由工作站承擔費用及日後的費用支出,應在技術合作協議中明確。

第十九條博士畢業生進入公司做博士後科研工作,工作站為在站博士提供較好的生活條件,提供博士後住房一套,博士後出站後,需同時交出住房,若不提供住房,應給予一定的住房補助,等同博士畢業生。

第二十條博士後出站及工作分配

1、博士後在站的科研工作結束時,應提交工作報告、論文及着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動站雙方組織博士後出站評審會,對其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評議,提出今後業務發展方向和使用意見,並進行成果評審和評定,同時按國家規定企業應填寫《企業博士後研究人員期滿工作意見表》,報人事部博管會。

2、工作分配

博士後在站期滿,經雙向選擇後分配工作,願意在公司工作的在辦理出站手續後,正式轉入公司,若到其他單位工作的則辦理相應出站手續。

第二十一條博士後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隨遷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20

本工程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基準點、基準高程的複測,施工放樣測量和路基填,挖前地面線測量。

1.基準點、基準高程的複測

1.1現場交樁與提供文字資料

根據合同規定,在監理工程師批准的開工之日前14天,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在監理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向承包商進行現場交樁,並提供現場的文字資料。上述過程應填寫交樁記錄,並由有關各方代表簽字。

1.2承包商複測

承包商在現場接樁和收到書面測量資料後,應對主要的原始基準點(包括點樁、水準標點)進行認真複測。在交樁後7天內將《複測報告》一式二份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複測報告》及應附的《水準點複測結果表》、《導師線複測成果表》樣式附後。

承包人在複測過程中如誤差超過允許範圍,則應重新測,直到準確無誤。再進行上報。

1.3監理工程師複核確認

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報送的《複測報告》進行審核,無誤後對基準點位和文字資料予以確認,並通知承包人,以做為承包商施工定位和放樣的依據。

如承包商複測誤差未超過允許範圍,但經監理工程師複核確認時,複測結果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提供的文字資料不符,應提交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對文字資料進行核對,並根據核對結果情況,確定是否需要重新進行交樁。

1.4樁點的保護

承包商應對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基準點進行保護(其樁點及保護措施應得到監理工程師認可),直至工程全部結束。

2.施工放樣測量

2.1承包商應根據設計圖紙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監理工程師)書面提供的數據在各項工程開工之前進行計算、複測並確定施工中需要的任何中線點、標高、位置和尺寸等數據,並保證其準確無誤,然後將上述資料報監理工程師備查。

2.2承包商的施工測量放樣工作應在上述基礎上進行。在準確放樣後,將放樣數據及圖表隨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單上報監理工程師備查,工作中應給監理工程師留出足夠的時間進行抽查複核測量。承包商應提供監理工程師複核測量工作的便利。

3.填、挖方前地面線測量

3.1本項測量的目的是為準確計量填、挖方工程數量。

3.2本項測量的地面線應為:

3.2.1所指地面應為耕地經過清表後的地面。

3.2.2填方經過碾壓或夯實後達到規範規定的密實度。

3.2.3填方段如有軟弱基底,應予以處理達到基底要求。

3.3對上述測量所用儀器的精度及操作方法應符合勘測設計要求,地面線橫斷進行實地測量,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3.4經監理工程師批准後的工程填、挖方橫斷面圖將作為工程土石方工程計量的依據。

3.5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任何放樣或任何線形、標高、尺寸的核查與批准,不免除承包商對其準確性承擔的責任。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21

項目部試驗室土工工作間管理制度

一、與試驗無關的物品一律不準帶入工作間內,並不得在工作間內做與試驗無關的其他工作。

二、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土工試驗規範和相關的基礎理論知識,熟悉儀器設備性能,並能熟練正確的操作。

三、進行大型試驗時,必須事先制訂試驗計劃,對人員組合、設備配置、試驗程序、標準及方法等作出詳細安排。

四、嚴格按標準、方法進行操作,認真填寫記錄、報告。試驗後要填寫儀器設備使用登記簿。

五、儀器設備要按規定進行保養,所用計量器具要按週期進行檢定。

六、試驗結束後要切斷電源,並將儀器擦拭乾淨,室內要保持整齊、清潔。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 為確保行政機關做好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委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委答覆信息申請人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的範圍:

(一)涉及國家祕密和國家安全的信息。

(二)涉及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

(三)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其他政府信息

(五)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本委不予公開的依申請政府信息上報備案的內容:

(一)不予公開的依申請政府信息的標題、文號、密級、生成日期等基本情況。

(二)不予公開的理由。本委不予公開的各種依申請政府信息項將統一填入《行政機關答覆信息申請人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備案表》,並將報備表報送市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條 報備表在上報前,應當經本委保密工作機構審核,並經單位主管或分管領導簽發後報送;

第五條 不予公開的依申請政府信息實行每季度一報,在每季度末最後一個工作周完成上報備案工作。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 篇23

一、家訪任務

黨員幹部每學期家訪不少於30次;黨員班主任每學年對所教班級的所有學生家訪不少於一次;黨員教師每學年家訪不少於40次。

二、家訪內容

宣傳黨的教育方針、教育法規和政策,介紹學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成效,瞭解家長對學校教育的需求和態度;瞭解學生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社交往來、性情心態、個性特長、健康狀況等信息;交流學生在校表現、道德修養、行為習慣、學習成績、突出表現、存在問題等;指導家長做好家庭教育,引導家長為學生營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環境。

三、家訪形式

1、以走訪學生家庭為主,信訪、電訪、網訪為輔,做到普遍家訪和重點家訪相結合,臨時家訪和定期家訪相結合,個別家訪和集體家訪相結合,全面瞭解學生的成長情況;

2、辦好家長學校,着力提高家庭育人水平和能力;

3、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徵求學生家長意見,開展家長、學生評學校、評校長、評教師活動;

4、充分利用現有網絡資源,加強學校、家庭、學生之間的交流。及時傳遞信息強化家校溝通。

四、家訪要求

1、堅持科學安排,不得妨礙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學習生活;

2、堅持廉潔自律,不得藉機接受學生家長的禮品、禮金和宴請;

3、堅持以肯定成績、鼓勵褒揚為主,結合學生個性發展特點,與學生家長研討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教育方法;

4、堅持與學生家長平等對話,虛心聽取家長意見;

5、堅持做好家訪情況記錄,經常總結反思家訪工作,努力提高家訪藝術和家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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