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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會章程(精選8篇)

同學會章程(精選8篇)

同學會章程 篇1

第一章 總則

同學會章程(精選8篇)

第一條 本會全稱為xx中學xx級四班同學會。

第二條 本會是xx中學xx級四班同學自願組成的聯合性團體,為非營利性組織,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動。

第三條本會宗旨:重温昔日情懷,加強溝通,促進交流,增進了解,互相幫助,互相鼓勵,延續同學友情。同學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本會由以下成員組成:凡是xx中學xx級四班同學,承認本會章程都是同學會會員。會員本着求同存異的原則參與活動。

第五條 會員權利

(一)會員擁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享有同學會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三)會員擁有了解、監督和評議同學會委員會工作並提出建議的權利。

第六條 會員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維護同學會利益;

(二)執行同學會決議;

(三)接受並完成同學會委託的工作;

(四)維護同學會的合法權益,維護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五)盡力而為多繳會費,無條件資助需要幫助的會員;

(六)積極參加同學會活動;

(七)積極向同學會提供支持。

第三章 會費

第七條 會費來源

遵循“主動參與,各盡所能,自願奉獻”的原則,由會員自願贊助,不設限額。會費不足時,由委員會研究可向會員徵收一定金額的會費,用於平攤活動開銷。

第八條 會費管理

(一)會費管理要在會員大會的監督下,由財務總監負責管理,費用開支由會長審批。

(二)會費的使用秉着“勤儉節約,量力而為”的原則,不鋪張,不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以追求會費最佳使用效果。

(三)財務總監負責收集、整理、記錄、通報以現金或非現金(報帳)等方式對同學會做出積極貢獻的人和事。

第四章 組織

第九條 本會設立委員會,負責同學會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執行。職務如下:會長、副會長、祕書長、財務總監、委員。

1、會長1名,同學會的總負責人。

2、副會長1名,協助會長辦理事務,會長因故不能主持同學會工作,由副會長代行會長職責。

3、財務總監1名,負責會計事務。

3、祕書長1名,負責協調同學會的各項工作。

4、後勤部長1名,負責聯繫車輛、酒店、KTV等。

4、聯絡組4名,其中各地區聯絡人4名,具體分為成都、廣東、浙江福建、上海及其他地區。1名負責敍永當地的聯絡工作。

第十條 會長、副會長、委員由以下方式選出:

1、會長應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從會員中選出。

2、副會長、委員由會長根據各地區會員的得票情況提名,在會員中選任。

第十一條 委員會任期為5年,可連任。

第十二條 同學會的最高決策機構為全體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所作決議必須由半數以上會員出席並通過才有效。其具體職責為:

1、聽取與評議同學會委員會的工作;

2、選舉或罷免同學會會長;

3、制定和修改同學會章程;

4、審議會費收繳、支出情況。

第五章 聚會與活動

第十三條 全體會員聚會:按照 “每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組織同學聚會,具體活動時間和地點由同學會祕書長及各地區聯絡人負責通知。聚會一般歷時1天,活動內容儘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題,次次有新意,使每次聚會都能成為凝聚濃情,增進友誼,催人奮進,享樂人生的盛會。如有多數會員提議,可隨時開展活動。

第十四條 同學會的活動事宜由委員會共同商討決定,其活動開支經會長同意後在財務中進行報銷,會費收支和結餘情況,每季度向同學公佈一次,可利用同學聚會或在QQ羣內公佈。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同學會委員會均為義務服務,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權。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及時通知委員會,以便聯繫。

第十六條 本章程的制定與修改,須經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xx中學xx級四班同學會。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時起生效。

同學會章程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為:“xx中學xx屆2班同學會”。

第二條 xx中學xx屆2班同學會是所有在2班學習的同學組成的非正式、非營利性的聯誼羣體。

(一)會員: 所有在2班學習過的同學,承認本會章程且自願加入的。

(二)特別會員:班主任等有關老師。

第三條 同學會宗旨:增進同學友情,加強同學之間交流,開展同學互助互勉,促進同學共同發展。

(一)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集體聯誼。

(二)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資源共享,共同發展。

(三)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互幫互助,增進友誼。

(四)同學會會員平等相處,不分高低與貴賤、成功與失敗。

第四條 本同學會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動。

第五條 同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同學會籌備小組。

第二章 同學會籌備小組職責

第六條 組織同學會會員積極參加同學聯誼會及母校組織的各種活動。

第七條 充分發揮同學會會員的橋樑作用,加強母校與各界的交流。

第八條 定期組織同學會會員聯誼及其他活動。

第九條 加強本會與母校及其它同學會、社會各界人士的聯繫。

第十條 不定期印發《同學會活動通訊》和《同學通訊錄》。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所有在2班學習的同學都可積極參加本會,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執行同學會決義。

(二)維護同學會、同學的利益,維護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三)積極捐助同學會活動基金(特別會員除外)。

(四)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為同學會的發展獻謀獻策。

(五)積極支持同學會,互通同學信息,互相關心及幫助。

第十三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享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擁有了解、監督和評議同學會工作的權利。

(三)會員享有表決、選舉、被選舉和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的權利。

(四)困難會員享有其它會員資助的權力。

第十五條 退會

(一)會員可自由退會。

(二)有嚴重損害同學會、同學利益的,應勸其退會。

(三)有拉幫結派的。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

(三)審議表決同學會的其它重大事項。

(四)審議活動基金收支情況。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五年召開一次,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十六條 本會設立籌備小組(人數16人)

(二)會長1名:同學會的總負責人,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本會參加相關社會活動。

(三)副會長4名:協助會長辦理各項事務,分別負責五個方面工作,即活動與策劃、宣傳和外聯、財務、片區聯絡等,表決重大的決議。

(七)財務總監2名:負責會計事務,做好收支賬,整理和記錄以現金和非現金(實物)等方式對活動基金進行募捐的會員和其他非會員人士,按財務制度管理本會經費,接受會員的監督和審計,定期向會員大會公佈帳目。

第五章 活動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十七條 活動基金的捐助

(一)活動基金由財務負責人根據活動的時間每年向同學會會員募捐一次(具體金額暫定為每年200元),現金或轉帳交給財務專責保管或存入活動基金銀行儲蓄户,並由財務總監做好財務帳(每年12月31日前彙總公佈募捐情況)。

(二)活動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願捐助為原則,不限數額,積極倡導“韓信點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條 活動基金的用途

(一)全體會員聚會及有關策劃聚會活動的經費

(二)會員及會員的直系親屬(只限父母兒女及奶奶爺爺)的逝世,大會將給予20xx元紙帛金以示心意。並安排5位或者10位同學參加出殯儀式,具體出席的同學按排班表輪值出席,出席同學作為同學會的慰問代表,必須舉止適當,謙恭有禮。

(三)對於個別同學特殊原因失業,經濟困難的,大會將給予一定的生活支持並盡力幫其介紹工作以便度過難關。

第十九條 活動基金的管理

(一)活動基金設立銀行儲蓄户,由財務總監和財務專責具體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細每年向同學會微信羣上公佈。

(二)五千元以內的開支由會長審批,五千元以上的開支需經籌備小組半數以上的成員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學會會務費從活動基金開支,會務費使用秉着“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做到不鋪張,不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的效果,少於30人的聯誼活動,費用不列入同學會活動基金開支項目。

(四)費用開支由會長審批,財務情況要以書面的形式公佈,並在同學微信羣或者QQ羣公佈。每年聚會結餘的錢轉為同學會基金。

第六章 聚會與活動

第二十條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展開活動。每年由籌備小組組織一次會員聚會,聚會活動一般歷時1至2天,如經大家討論通過後可延長。大聚會一般在春節正月初四舉行,小聚會可選擇節假日舉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同學會會長、副會長、財務總監和連絡組長等均為義務服務,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權,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遵紀守法;二是在同學中有較高聲望,熱心同學會工作;三是為人正派。四是傳遞正能量,幹實事。

第二十二條 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立即通知副會長、理事或者其他負責人,以便聯繫。

第二十三條 遵循同學聚會“優於日常工作,優於親友交往”的原則,克服困難,圓相聚之夢。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提交下一次會員大會補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從x年2月11日即本會成立後實行。

同學會章程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xx中學xx級暨xx屆高中同學會。

第二條 xx中學xx級暨xx屆高中同學會(以下簡稱“同學會”)是由xx縣xx中學xx級暨xx屆高中〔包括輟學、轉學、復讀)全體同學組成的自發的、非正式、非營利性的聯誼羣體。

第三條 宗旨:重温昔日情懷,延續同窗情誼,加強溝通,促進交流,互幫互助,促進發展。

第四條 本同學會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動。

第五條 同學會的聯誼事由大會決定,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同學會理事會。

第二章  同學會理事會職責

第六條 組織會員積極參加同學聯誼會及母校組織的慶典、專題會議等各種活動。

第七條 充分發揮同學會的橋樑作用,加強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八條 定期組織會員開展聯誼活動。

第九條 加強本會與母校及校友的聯繫。

第十條 建立同學會網站,使網站成為會員之間及與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一條 組織同學會會員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公益活動,盡力關心幫助同學會會員。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凡是xx中學xx級暨xx屆高中同學均可自願參加本會。

第十三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享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享有表決、選舉、被選舉和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的權利;

(三)有特殊困難的會員享有獲得同學會資助的權利。

第十四條 會員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執行同學會決議;

(二)維護同學會、同學的利益,維護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三)自覺繳納會費,積極捐助同學會基金;

(四)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為同學會的發展出謀獻策。

(五)積極支持同學會,互通同學信息。

第十五條 退會

(一)會員可自由退會;

(二)有嚴重損害同學會、同學利益的,應勸其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審議表決同學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五年召開一次,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十八條 本會設立理事會,組織機構如下:

(一)同學會顧問若干名;

(二)會長1名,副會長若干名,祕書長1名,財務負責人1名,為同學會機構的主要成員,負責同學會的日常工作;

(三)為方便聯絡,在同學分佈的主要區域設若干名常務理事,並安排1名片區負責人(一般由副會長兼任)。

第十九條 同學理事會職責:

(一)組織召開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向會員大會做同學會理事會工作報告;

(四)定期組織會員參加同學聯誼及其它活動;

(五)對同學會會費及基金進行管理;

(六)對同學會的互助項目進行審批和實施。

第二十條 理事會所設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祕書長、財務負責人由會員大會推選產生。

第五章 會費及基金的來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會費及基金的來源

會費由同學會會員按每人每年20元收取,原則上會員應在召開會員大會時一次性繳清五年的會費。

基金由理事會的常務理事每年向同學會會員募捐一次,交由片區負責人繳存入財務帳(每年 月 日前彙總公佈募捐情況);基金的募捐以心繫同學、力所能及、自願捐助為原則,不限數額。

第二十二條 會費及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於同學會的活動經費,和為會員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災難、特殊困難等提供幫助,支出額為每人次500至3000元。會員的上述情況由理事會各地的常務理事及時掌握,並報片區負責人,再由片區負責人報會長決定支付。

第二十三條 會費及基金的管理

(一)會費及基金設立銀行儲蓄專户,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管理,理事會監督。會費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細每年向全體常務理事公佈一次,並在召開會員大會時作公佈。

(二)一千元以內的單項開支由會長審批,一千元以上的單項開支需經理事會半數以上的成員同意方可支出。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提交下一次會員大會補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從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實行。

同學會章程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全稱:xx中學xx屆七年級8/八年級6/九年級6同學會(簡稱:“”同學會)。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是“”同學自願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營利性的聯誼互動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重温昔日情懷,延續同窗情誼,促進同學之間的友誼長期發展。秉承“和諧友愛、健康快樂、內外同心、共創輝煌”的理念。廣泛聯繫溝通信息,發起公益活動,回報社會。

第四條、會員之間是平等的關係,應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團結協作。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凡是xx中學xx屆七年級8/八年級6/九年級6都是同學會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同學會章程,積極參加理事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熱愛公益事業,充分發揮在各行業的優勢,為會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三)、維護同學會的名譽和利益,不發表不利於團結的言論,不做損害同學會集體利益的事。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一)、對同學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表決有關的決議。

(二)、參加同學會各項聚會活動,分享同學會的信息,享受同學會資助。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議事規

第八條、同學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同學會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同學委員理事會為最高執行機構,委員會設顧問1名,會長1名,副會長2名,執行理事5名,財會核算理事小組2名。

第九條、同學委員會:

(一)、定期組織全體會員開展聚會活動。

(二)、執行常務理事會議的決定。

(三)、充分發揮橋樑作用,加強與母校及各界交流。

(四)、同學會重大事項的討論決定。

(五)、為籌集同學會基金,帶頭、鼓勵會員向同學會捐款、捐物。

第十條、會長:全面指導、監督同學會各項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密切海內外同學的聯繫,爭取海內外會員多捐款項。

第十一條、副會長(常務理事)

(一)、審議理事會提出的有關事項。

(二)、總體負責同學會相關的工作安排及計劃。

(三)、代表同學會處理日常工作事項。

(四)、監督同學會的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二條、執行理事(組織委員)

(一)、瞭解和掌握國內國外會員的基本情況,居住地址和聯繫方式(電話、網絡);平時多與同學聯繫溝通,及時掌握有關材料,為常務理事提供信息便於決策。

(二)、配合理事會組織、策劃會員參加一些集體活動,增強凝聚力。

第十三條、財會核算小組(會計、出納)主要負責同學會資金管理,每季度在網上公佈收、支情況,憑證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及時提供有關收、支信息。

第四章、經費來源與財會管理

第十四條、經費來源

(一)、同學會活動的經費主要是全體會員自願捐贈,遵循“主動參與、各盡所能、自願奉獻”的原則。

(二)、社會各界團體、個人資助。

(三)、海外會員由所在國家或地區設立專職聯繫人,負責會員捐款事誼。

第十五條、財會管理

(一)、本會資金屬於同學會所有,設立銀行帳户,由會計、出納統一管理,理事會監督使用。

(二)、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同學會資金。

(三)、凡屬本會資金不得外借,不得投資,不準挪給它用,秉着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不鋪張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以追求最佳的使用效果:主要用於如下開支

1、同學會集體重大活動費用;

2、有關同學會活動的日常費用;

3、上述1、2、項開支必須經常務理事集體研究決定,實行全部或不少於三分之二以上同學委員會簽名才能生效;

(四)、理事會(常務理事)召開會議,組織其他活動所需的費用不得在同學會資金中支出。鼓勵理事會人員自願攤銷或採用募捐方法解決。

第五章、聚會與活動

第十六條、組織全體會員聚會本着“一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

第十七條、凡組織全體會員聚會活動。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成員,本着積極參與,服務同學,無麼奉獻的精神,做出內容豐富、切實可行的方案,並聽取會員的意見,報請會長審核,會長接到報請後應在3天內答覆。

第十八條、聚會前同學們積極出謀獻策,聽從大多數人的建議,服從安排,有資源的同學請積極提供各種便利。

第十九條、活動內容儘可能幫到年年有主題,次次有新意,使每一次聚會都是一個凝聚友情,充滿激情,令人難忘的盛會。

第二十條、中學(同學)微信羣是同學們聯繫溝通、傾吐心聲的平台,歡迎各位同學多多利用空閒時間進羣聊聊,多多與同學們交流,達到培養同學感情及資源共享目的。2.“”公眾號是用於宣傳同學集會活動和公告發布平台。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同學會委員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同學委員理事會討論一致通過施行。

同學會章程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石油建設技校x同學會(以下簡稱xx同學會)是由石油建設技校x同學們自發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羣眾團體,願意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法規。

第二條 同學會的宗旨是:關鍵在聚,不在吃。開心為基礎,友誼為目的

(一)同學會中不分高低貴賤、禍福成敗。

(二)廣泛聯繫不同生活境遇、不同存在狀態、不同人生道路的同學們,使大家有歸屬感,形成相互依存的共生關係,將温暖、關愛、友誼、進步的禮物賦予每一位同學。

(三) 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集體聯誼;作為本班同學會的聯繫、交流與溝通的橋樑,同享人生之樂。

(四)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互幫互助,增進友誼;幫人如幫己,水漲船又高。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 凡石油建設技校同學,符合下列條件,由本同學會會員介紹,向本會提出申請,經理事會決定可以加入本會:

1、承認並遵守本會章程;

2、品行良好,具備較高素質;

3、珍視同學感情;

4、自願繳納會費;

5、積極參加會員活動。

第六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會內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對會務及活動提意見和建議;

3、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4、向理事會申請利用會員資源得到必要的幫助;

5、退會自由。

第七條 會員有下列義務:

1、維護本會的聲譽;

2、關心和積極參加本會的工作和活動;

3、對其他會員的求助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提供幫助;

4、按期繳納會費。

5、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立即通知理事,以便聯繫。

6、遵循同學聚會“優於日常工作,優於親友交往”的原則,克服困難,定期相聚。

7、 當同學會理事會下達召集聚會的通知時,會員有主動積極聯繫會員的義務。

第八條 在東營市之外的區域工作的同學,符合會員條件,按照程序申請獲批准加入本會的,為外埠聯繫會員。外埠聯繫會員享有與一般會員相同的權利,除因空間距離因素影響之外,也必須履行與一般會員相同的義務。

第九條 對本會提供過重要幫助的東營籍知名人士,理事會可以授予其“榮譽會員”的稱號。榮譽會員享有除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之外的各項會員權利

第三章組織

第十條 同學會會員大會行使本會最高權力。會員大會每兩年舉行一屆,特殊情況下,經監事會發起,可以提前舉行會員大會。其主要任務是:

1、制定修改本會章程及本會其他的規範性文件;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副祕書長;

3、審批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第十一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和最高領導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每屆理事會任期兩年,任期不超過兩屆。其主要職責是:

1、塑造本會善良修德的社團人格和強健有力的社團肌體;

2、領導、組織本會的活動;

3、對會員要求幫助的申請進行研究決定是否審批,對應當給與幫助的調度會員資源實施幫助活動;

4、向會員大會做工作報告;

5、受理審批入會申請;

6、管理會費;

7、聘請名譽會長和授予榮譽會員;

8、勸退不合格會員;

9、建立同學網站及同學會會員公用電子郵箱(郵箱地址:)為網上交流制度,使網上成為同學會會員與社會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會員可登入網站和郵箱,在網上發表意見和建議。

第十二條 理事會由會長1人,常務副會長1人,副會長5人,祕書長和副祕書長各1人組成。理事會工作實行會長負責制。理事會組成人員分工:

1、會長職責:主持理事會全面工作,對理事會的一般事務性工作具有決策權;對外對內代表同學會從事禮儀活動。

2、常務副會長職責:

(1)在會長的領導下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和本會確定的各項制度,組織本會的規範運行。

(2)協助會長行使職責,負責本會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

(3)協調好同副會長的關係,調動理事會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負責同學會的宣傳工作和對外聯絡任務。擴大社會知名度,樹立社會形象,加強各方面的宣傳策劃,從多方面擴大x班同學會的影響,展示同學會的實力和風采;聯絡各類機構、團體及民眾,並建立和保持長期友好的聯絡關係。

(5)常務副會長在會長不能參加聚會的情況下,全權代理會長行使該職責。

3、副會長的職責:

(1)協助會長和常務副會長辦理和完成各項事務,分別負責五個方面工作,即活動與策劃、宣傳和外聯、財務、片區聯絡等。

(2)審議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活動,表決重大的決議。

(3)舉辦同學聚會、開展各種聯誼活動,積極策劃同學會的大型活動和對外宣傳活動。

(4)聯繫接待同學。熟悉掌握本人所管區域會員的通訊方式,起到理事會與會員之間的橋樑作用。

(5)協助管理本會經費,包括籌集、支出、帳户管理、帳目記錄。

(6)承擔會長委託的有關工作。

5.祕書長:組織執行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的決策;上傳下達;組織起草同學會規範性文件;策劃同學會活動;受會長或副會長委託代表同學會出席禮儀活動。

6.協助祕書長工作,製作同學聚會日程表,收集同學通訊錄(內容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聯繫地址、郵編、電話號碼、手機號碼、傳真、QQ號、MSN、電子信箱,儘量詳細準確),製作聚會紀念冊、光盤,落實各項接待及聚會活動安排。

7.財務部長1名:由其中1名副會長兼任。負責收支賬,整理和記錄以現金和非現金(實物)等方式對活動基金進行募捐的會員和其他非會員人士,按財務制度管理本會經費,接受會員的監督和審計,定期向會員大會公佈帳目。

8.財務助理1名:協助財務部長的工作。

第十三條 需要由理事會全體成員研究表決決定的事項有:

1、300元以上的經費支出;

2、新會員加入申請的審批;

3、組織會員對紅白喜事進行人力幫助事宜;

4、工作報告;

5、勸退不合格會員;

6、救濟經濟困難會員。

第十四條 根據組織化的需要,亦為了便於信息傳遞,理事會負責將所有會員分為若干組,每組任命副會長一名。並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組的建制和其中的人員。

第四章經費和基金

第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會員會費,也接受社會捐贈。每位會員入會後,每年繳納100元會費,用於同學會的日常活動和管理。涉及具體事項的支出,由當事人或當事人集體共同承擔。任何人不得利用同學會的名義進行上述內容和性質之外的集資、攤資活動。個人、集體之間的任何經濟關係與同學會無關。

第十七條 基金由理事會的常務理事定期向同學會會員募捐一次,接受社會捐贈,並及時在

同學會網站上公佈募捐情況;基金的募捐以心繫同學、力所能及、自願捐助為原則,不限數額;基金用途主要為會員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災難、特殊困難等提供幫助。

第十七條 同學會籌集的全部經費,理事會安排財務總監負責管理,費用開支由會長日常審批。

第十八條 理事會依照本章程明確的事由範圍內,決定經費和基金的支出。經費和基金支出的事由及標準另見附表。

第六章會址

第二十一條 本會暫不設固定會址,議事場所在理事會組成人員的辦公室或其它約定場所。

理事會負責建立自己的同學會網站,在同學會網站發佈同學聚會活動、活動財務報告等信息。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理事會協商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生效。

同學會章程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為xx縣xx中學xx屆高中五班同學會。

第二條 本會是同學的一個自發性聯誼會,本會宗旨:增進友誼、互助互勉、共同發展、回報社會。

第三條 本同學會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動。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 本會由以下成員組成:

1、會員:凡是xx縣xx中學xx屆高中五班的同學,承認本會章程均可自願加入會員。

2、特別會員:班主任等有關教師。

第五條 會員義務

1、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和會員守則。

2、維護同學會利益。

3、無條件資助需要幫助的會員。

4、盡力而為多繳會費。

第六條 會員權利

1、會員(包括特別會員下同)擁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2、每個會員擁有了解、監督和評議同學會委員會工作的權利。

3、每個會員擁有表決、選舉、被選舉和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的權利。

4、困難會員享有其它會員資助的權力。

第七條 如有嚴重違反同學會章程或者嚴重損害同學會利益行為的會員,同學會委員會可以撤銷其會員資格。

第三章 會 費

第八條 會費來源:

遵循“主動參與,各盡所能,自願奉獻”的原則,由會員自願贊助,每年200元起,不設最高限額。每年3月份整月為會費繳交時間,由各會員匯到指定賬號。會費不足時,由理事會研究可向會員徵收少量會費。

第九條 會費管理:

1、會費管理要在會員大會的監督下,由祕書長和財務處負責共同管理,費用開支由會長、副會長一名聯審批。

2、會費實行獨立核算,在銀行開立專門帳號定期存款,作為基金實現保值。祕書長負責分類列帳,撰寫財務報告,經會長審批後,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籌措會費的來源(含交費清單)和支出項目的詳細説明。

3、會費的使用秉着“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不鋪張,不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以追求會費最佳使用效果。 區域內及跨區域聯誼活動經費,原則上由參與活動的會員自願贊助。聯誼規模及意義較大,確需在同學會基金中列支的應在事前徵得會長同意。

4、祕書長與財務處負責收集、整理、記錄、通報以現金或非現金(報帳)等方式對同學會做出積極貢獻的人和事,並對以非現金(報帳)方式提供贊助的事項進行估值,列入非現金贊助科目。

5、因工作失誤造成財物損失的人員應該追究其責任,並承擔一切後果。

6、已經繳納會費但未能參加同學會聚會活動,、被撤銷會員資格、私自退會的會員不退會費。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條 本會設立理事會,職務如下:

1、名譽會長一名,為同學會的總顧問。

2、會長1名,同學會的總負責人。

3、副會長4名,協助會長辦理事務,負責日常工作。

4、祕書長1名(兼財務總監),祕書處人員5名,具體負責活動組織、經費預算及籌資方案

5、會計、出納各1名,負責具體管理資金賬户,彙報本年度會費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會費預算。

第十一條 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由以下方式選出:

1、會長應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從會員中(不包括特別會員)選出。

2、副會長、祕書長由會長根據各地區會員的得票情況提名,在會員中(不包括特別會員)選任。

第十二條 會長、副會長、祕書長任期為5年,可連任。

第十三條 同學會的最高決策機構為全體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所作決議必須由半數以上會員(不含特別會員)出席並通過才有效。其具體職責為:

1、聽取與評議同學會委員會的工作;

2、選舉或罷免同學會會長;

3、制定和修改同學會章程;

4、審議會費收繳支出情況;

5、討論並決定其他旨在達到本章程第二條所指之目的的重大事項。

第五章 聚會與活動

第十四條 全體會員聚會:按照 “一年一小聚,三年一大聚”的目標,每屆委員會五年內應組織五次以上會員聚會。聚會活動規模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活動內容儘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題,次有新意,使每次聚會都能成為凝聚濃情,增進友誼,奉獻愛心,催人奮進,享樂人生的盛會。如有半數以上的會員提議,可隨時開展活動。跨區域活動:倡導會員借出差及閒暇之餘,給老同學打個電話、問一聲平安,看一看昔日風華正茂的少年臉上是否又添上了歲月的滄桑。

第十五條 參加會員家庭之婚慶、弔唁等活動(具體方案另行規定)。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同學會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祕書長、財務人員均為義務服務,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權。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及時通知會長,以便聯繫。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制定與修改,須經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xx縣xx中學xx屆高中五班同學會。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時起生效。

同學會章程 篇7

總則

為了構建健康和諧的秩序,體現同學之間相互平等和尊重,使同學會得以持續發展,特制訂以下章程,供大家遵守。

一、誠信原則

1.同學會成員須恪守誠信,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2.不得利用同學會平台從事違規違法事宜,一經查出清除出同學會,情節嚴重者同學會有權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

3.不得采用欺騙的手段利用同學會資源不當獲利,一經查出清除出同學會,情節嚴重者同學會有權向司法機關提請訴訟。

二、入會原則

1.本屆清華大學總裁班正式學員自願入會,並承諾遵守同學會章程;

2.非本屆學員需要由本屆學員引薦,經由三分之一以上同學(15人以上)認可方可入會,並承諾遵守同學會章程;

3.如退會,須公開發表退會聲明,並不得繼續以同學會會員的名義開展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

三、組織原則

1.班委會成員由同學會推舉產生,設正副班長、組織委員、生活委員、宣傳委員各一名;

2.每屆任期一年,一年後經同學會表決決定是否留任,經由三分之一以上同學(15人以上)表決方可生效;

3.班委會成員不享受任何報酬,自願接受推舉並承擔責任和義務。

四、信息管理

1.微信羣僅作為同學會互動交流的平台,禁止播發推銷性質的廣告;

2.微信公眾號(訂閲號)作為同學會資源分享和商業信息推廣平台,經審核,可以發佈同學會成員企業的介紹以及產品説明;

3.在同學會內部分享得到的商業機會/機密,未經發布人允許,不得擅自對外轉發。

五、聚會原則

制,本着節儉原則,不宜鋪張,由發起人在活動之前告知人均費用,不得超過50元/人,鼓勵通過團購的方式購買;

2.家庭聚餐,客方自帶食材,主方負責提供烹飪設備;

3.異地邀請,如主方自願支付,則每餐人均消費50元以內由主方承擔,超出部分由客方承擔。交通住宿由主方視具體情況而定,不攀比、不勉強。

六、學習原則

1.不論是否參加進階培訓,均以自願為主,不得強迫他人蔘與;

2.鼓勵分享,不侷限於清華總裁班課程,同學認為有價值的學習內容均可自願和大家分享;

3.有條件的同學可以組織其他同學到自己所在企業單位參觀交流。

七、商業原則

1.同學之間本着互利共贏的原則開展商業合作,但務必信守承諾;

2.同學之間的商業往來均以自願為主,不得強迫他人蔘與;

3.同學之間任何商業糾紛須通過合規方式解決,同學會不介入調解。

八、經費來源

1.日常聚會的尾款;

2.同學會內部自願捐贈;

3.其他贊助。

九、費用管理

1.同學會經費僅限於同學會活動使用;

2.經費由生活委員代為保管;

3.定期公佈費用結餘情況。

十、隱私原則

1.不得擅自對外公開同學的工作單位、職務、聯繫方式等信息;

2.尊重同學的個人隱私,不得擅自公開對方財產、婚姻等信息;

3.不得擅自利用同學會以及他人名義開展商業活動;

同學會章程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理工大學x教授師門同學會。

第二條 會員:理工大學x教授各個歷史時期招收的碩士生、博士生,承認本同學會章程,均可自願加入本同學會。

第三條 理工大學x教授師門同學會(以下簡稱“同學會”)是自發的、非正式、非營利性的聯誼羣體。

第四條 宗旨:延續x教授全體弟子同窗情誼,加強溝通,促進交流,互幫互助,扶貧濟困,促進發展。

第五條 本同學會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動。

第六條 同學會的聯誼事項由會員大會決定,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同學會理事會。

第二章 同學會理事會職責

第七條 定期組織會員開展聯誼活動,組織會員積極參加同學聯誼會、專題會議等各種活動。

第八條 充分發揮同學會的橋樑作用,加強會員與母校及各界之間的聯繫與交流。

第九條 建立和維護同學會微信羣和訂閲號,使之成為會員與老師之間及會員之間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條 組織同學會會員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公益活動,盡力關心幫助同學會會員。

第十一條 制定和修改同學會章程。

第十二條 負責同學會經費的收集、管理及使用,並不定期向會員公示。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凡是理工大學x教授招收的碩士生、博士生均可自願參加本同學會。

第十四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享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享有表決、選舉、被選舉和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的權利;

(三) 會員享有選舉同學會理事會成員的權利;

(四)參與討論和制定同學會的制度、規則、活動計劃;

(五)有特殊困難的會員享有獲得同學會資助的權利。

第十五條 會員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執行同學會決議;

(二)自覺維護母校理工大學、x教授以及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三)自覺繳納會費,積極捐助同學會基金;

(四)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積極支持同學會,及時更新和通報個人聯繫方式,互通同學信息;

(六)積極完成理事會安排的各項同學會相關工作;

(七)及時反饋對同學會的各種意見或建議。

第十六條 退會

(一)會員可自由退會;

(二)有嚴重損害母校理工大學、x教授以及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的行為,應勸其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審議表決同學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兩年召開一次,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十九條 本會設立理事會,組織機構如下:

(一)同學會名譽會長一名,由x教授擔任名譽會長;

(二)會長1名、副會長2名、祕書長1名(兼任財務負責人)、理事6名,為同學會機構的主要成員,負責同學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條 同學理事會職責:

(一)組織召開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向會員大會做同學會理事會工作報告;

(四)定期組織會員參加同學聯誼及其它活動;

(五)對同學會會費及基金進行管理;

(六)對同學會的互助項目進行審批和實施。

第五章 會費及基金的來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會費及基金的來源

遵循“主動參與,各盡所能,自願奉獻”"的原則,由會員自願贊助,不設限額,每年繳納一次。

第二十二條 會費及基金的用途

用於同學會的活動經費;

對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特殊困難等會員提供幫助;

對母校85教研室貧困碩士生、博士生進行扶持,幫助其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會費及基金的管理

(一)會費及基金設立銀行儲蓄專户,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管理,理事會監督。會費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細每年向全體會員在微信訂閲號公佈一次,並在召開會員大會時作公佈。

(二)一千元以內的單項開支由會長審批,一千元以上的單項開支需經理事會半數以上的成員同意,並向會員公示有效後方可支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提交下一次會員大會補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從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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