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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會章程(通用6篇)

同鄉會章程(通用6篇)

同鄉會章程 篇1

第一章 總 則

同鄉會章程(通用6篇)

第1條 本會定名為xx大學同鄉會(鄉音不改)。

第2條 本會宗旨: 凝聚力量,維護同鄉間親密聯繫、加強感情促進友誼;提供條件培養個成員的個體能力;加強會員的相互合作、謀求會員共同發展;不斷宣傳、發展文化。為建立補充大學生活不足的健康機制而努力奮鬥。

第二章 會員

第3條 凡屬於xx大學的學子、認同組織的均可申請入會。非我同校的同鄉、但熱心支持幫助我會者、可聘請為我會贊成會員。

第4條 會員必須遵守會則、服從各種決議;同時本會會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建議和批評權,參加本會內部事務的管理權。

第5條 會員有自動繳納會費、贊助事業等義務;同鄉會不以牟利為目的。

第6條 一年沒交納會費且未與組織聯繫者將示為自動退會。

第7條 實行會員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的原則。本會會員如有違犯章程規定或損害本會名譽者、経理事會議決、限制其會員權利或開除會籍。

第8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由個人向組織提出申請,有組織確定其資格,並繳納會員會後,正式成為會員。

第三章 組織

第9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若干名,會長1名,副會長若干名,由會長主持工作

第10條 同鄉會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由同鄉會會員選舉產生,任期1年,可連選連任,副祕書長由祕書長提出候選人,由會長、副會長投票通過。

第11條 本會下設祕書處、財務管理處、網絡信息聯絡處、幹事處。

四個常務機構的職責:

幹事處:為最高的執行機構,負責重大事項的決策,監督各處的日常工作。

祕書處:負責協調會長工作,負責日常會務,負責主持各大活動、會議,組織各種活動,以及各項形式的公益活動,如學術研討交流會,團體購票等。

網絡信息聯絡處:負責消息的發部,與會員聯絡,同時負責網絡安全、網站製作、網頁設計、關於網絡方面的技術與諮詢。

財務管理處:為本會的經濟往來作好財務方面的管理、核算、工作與監督。

第四章 會 務

第12條:本會業務:學術交流會(鄉音不改),返鄉會(殊途同歸)。。。。。

第五章 資 產

第13條:本會經費來源: 會費;捐贈; 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第14條:本會須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15條:本會配備會計人員,由會計專業同學擔任。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六章 章 程

第16條: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才能生效。

第七章 終 止

第17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合並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終止決議。 本會終止決議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20條 本章程經x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21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xx大學同鄉會。

同鄉會章程 篇2

一、本會定名為同鄉會。

二、本會地址設立於新街x號花園第x座x樓x座。

三、本會之宗旨是在法律制度下維護本會之合法權益,促進各方友誼,共同建設、發展之繁榮。

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四、凡在本澳生活的同鄉,均可加入本會。

五、會員之權利:

A、參加全體會員大會;

B、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C、享受會員之權利。

六、會員之義務:

A、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

B、向本會常務理事會提供聯絡數據。

七、會員若違反本會章程,理事會可對其給予書面警告或撤銷會員身份。

全體會員大會

八、全體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由所有會員組成。每年開會一次,十五天前必須通知會員召集。

九、會員大會之職能:

A、審議本會年度報告;

B、選舉產生會長,理事,監事;

C、決定本會的發展路線及任務;

D、修改本會之章程。

會員大會

十、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二名。

十一、會長及副會長由理事會提名,全體會員大會投票通過產生,任期三年。

十二、會長之職權:

A、領導本會熱愛,遵紀守法;

B、關心愛護全體會員;

C、主持本會大局。

理事會

十三、理事會由五人或以上理事組成,總人數須為單數。

十四、理事由提名或自薦,由全體會員大會投票通過產生,任期三年。

十五、由理事選出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二名,任期三年。

十六、理事會通常每月開會一次,若有需要理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

十七、理事會之職能:

A、執行全體會員大會之決議;

B、管理本會各項事務及發表工作報告

監事會

十八、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

十九、監事由提名或自薦,經全體會員大會投票通過產生,任期三年。

二十、監事會通過互選產生一名監事長(不設副職),任期三年。

二十一、監事會之職權:

A、審核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B、監管本會的合法權益。

同鄉會章程 篇3

一、前言

二、同鄉會宗旨

同鄉會以團結和服務在同鄉為宗旨,致力於團結和服務在巖同鄉以及關心、熱愛人,為在同鄉會成員提供營造一個充滿友愛的集體。

三、同鄉會性質

1.同鄉會屬純公益性質,以組織同鄉聯誼活動,為同鄉提供信息等活動為主要活動內容。

2.同鄉會屬於非盈利性質,任何人不得以同鄉會組織謀取個人利益。

四、同鄉會的組成與機構

1. 成員:所有自願參加的在同鄉以及關心、熱愛在巖人士。滿足以上要求者可自願加入同鄉會。同鄉會成員可隨時宣佈退出同鄉會組織。

2. 分會:為了方便聯絡,按照方便聯繫的原則設置不同的分會,由分會長負責聯絡各分會內成員,組織各分會活動。

3. 機構

3.1 組成機構目的:同鄉會組織成立機構以便更好的組織活動,維持日常聯絡和信息交流的需要。

3.2 機構組成:同鄉會權力機構為同鄉大會,組織機構包括會長、副會長、各分會會長三級組織機構。同鄉會可根據實際需要組建專項事務性機構,以便完成專項事務工作。

3.3 機構組織辦法

(1)同鄉會機構一切權力屬於同鄉大會。同鄉大會是指在廣泛通知同鄉會成員的前提下,與會成員不少於 人的聚會。同鄉大會權力與規模成正比,與會人數多的同鄉大會可推翻與會人數少的同鄉大會所做的決定。

(2)參加同鄉大會全體成員人人平等,實行民主集中制。同鄉大會任何決定由大會與會者投票產生,所有成員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

(3)會長由同鄉大會任命,由被任命者自願擔任。

(4)會長有任命副會長、各分部會長的權利與義務,有中止或罷免副會長、各分會會長的權利。

(5)會長可根據實際需要組建專項事務性機構,以便完成專項事務工作。

(6)會長一般任命期限為1~2年,連任不受限制。會長任期到期時應組織同鄉大會產生新會長。

(7)超過20人對會長不滿,可提出罷免提案,責成會長召集同鄉大會進行表決。如同鄉大會表決同意罷免會長,則同鄉大會需同時產生新會長。

3.4 機構職責

(1) 會長:主要負責組織同鄉大會,負責安排各分部會長組織大規模聯誼活動,負責協調各分會長的工作。

(2) 副會長:協助會長完成會長職責範圍內工作,會長無法履行其工作時代替會長履行會長職責。

(3) 分會會長:負責聯絡所負責區域的同鄉,負責組織各項活動的具體事務。各分會平時可組織並應該組織各負責區域的同鄉聯誼活動。鼓勵分會長組建所負責區域的同鄉會組織。

(4) 事務機構:按要求完成具體事務。

五、活動組織方法

1. 基本活動:同鄉會基本活動包括每年至少兩次的同鄉聚會以及每年一次的新生接待活動。

(1)同鄉聚會:同鄉聚會為同鄉結識、交流提供機會,以同鄉聯誼為宗旨。同鄉聚會由會長負責,要求通知到全體同鄉會成員,同鄉會成員自願參加。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同鄉聚會,可上下半年各一次。同鄉聚會活動本身所產生費用由參加者平均支付,因組織同鄉聚會產生的電話費、郵費、資料費、道具費由同鄉會基金支付。

(2)新生接待活動:新生入學後1~2個月內,組織新生同鄉相互認識,並邀請其加入同鄉會,給予新生必要的幫助。新生接待活動不得對新生收取任何費用,活動所產生費由除新生以外的參加者平均支付,因組織新生接待活動產生的電話費、郵費、資料費、道具費由同鄉會基金支付。

2. 即興活動:以上活動外的其他活動均屬於即興活動,即興活動需以同鄉聯誼為目的,可由同鄉會任一成員提議和組織,活動不得違背同鄉會宗旨或本章程任何規定。同鄉會鼓勵舉行各種方式的即興活動,同鄉會各機構應為活動提供便利。即興活動所產生費用處理方法同同鄉聚會。

六、同鄉會基金

1.資金用途:設立同鄉會基金,以支付因組織活動所產生電話費、郵費、資料費和製作道具費用,以及支付同鄉會網站費用和資助經濟困難的同鄉新生,不得用於其他途徑。

2. 資金來源:同鄉會向已工作的同鄉、xx縣相關機構募捐,同時接受其他來源的資助。

3. 管理辦法:會長任命專人負責管理同鄉會基金,基金負責人對會長負責。

4. 監督辦法:同鄉會基金負責人每月需公佈當月需在同鄉會網站上公佈當月所有收支,接受全體同鄉會全體成員監督。任何人若有異議,可隨時舉報,由會長負責處理。

七、章程制定與修訂辦法

1. 制定要求:制定章程需廣泛徵求同鄉會成員意見,章程內容至少包括同鄉會宗旨與組織辦法。

2. 制定辦法:章程由會長負責制定。

3. 章程通過辦法:由會長組織同鄉大會審議本章程,組織全體與會成員投票表決,若支持票數超過多數即可通過本章程。

4. 章程通過之後立即由會長頒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會長無權拒絕頒佈已通過同鄉大會審議的章程。

4. 章程修訂辦法:任何成員可對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見,提議獲得20人或20人以上支持即可提出修改動議,責成會長在同鄉大會上組織審議與表決。

同鄉會章程 篇4

第一章 總 則

“同鄉”主要以出生在xx縣內的籍人士和曾經在工作、生活過的朋友為主要羣體,基於構建一個:團結同鄉、增進友誼、互動互助而成立的公益性組織,其宗旨為:宣傳土家文化、推廣資源、支援建設。

“同鄉”倡導積極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追求工作和事業大發展,實現同鄉之間的真摯友愛,並竭誠為成員提供、打造一個有效的信息分享和資源交流平台。

一、為加強同鄉會的團結協作、共謀發展,制定本章程。本會定名為“同鄉會”。

二、“同鄉會”必須遵守和維護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法開展協會活動。

三、“同鄉會” 的全體會員應:互相幫助、精誠團結、維護榮譽,為經濟發展獻計獻策,造福xx人民。

四、“同鄉會”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加強同其它協會組織的友好合作關係。

五、“同鄉會”按區域責任制獨立管理。

第二章 會 員

一、 “同鄉會”的會員是籍人士和曾經在工作、生活過的朋友為主要羣體,按照志願申請、加入的方式結合成為會員。

二、“同鄉會”的成員必須承認本會章程,願意積極參加“同鄉會”所轄區域分會組的活動,能夠執行所轄區域分會的決議,即可加入“同鄉會”。

三、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 認真學習“同鄉會”章程,努力進步,提高個人素質和為本協會會員服務的本領。

2、 執行“同鄉會”決議,帶頭積極參加經濟建設,帶動xx人士為改善其在“同鄉會”所轄區域的社會、經濟地位而艱苦奮鬥。

3、 堅持“同鄉會”和全體會員利益高於一切,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4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自覺遵守本會紀律,嚴格保守協會祕密,積極完成本會的有關任務,積極參加協會活動。

5、 維護“同鄉會”的團結和統一,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協會內的一切分裂活動。

6、 隨時保持和“同鄉會”的密切聯繫,及時向本會反映各種信息和要求,維護xx人在“同鄉會”所轄區域的正常權益。

四、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協會有關會議,閲讀有關文件,接受教育及培訓。

2、在協會會議和活動中參加討論並對協會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3、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分享信息,得到協會的幫助。

5、向協會組織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協會給以負責的答覆和幫助。

6、對協會的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聲明保留及提出建議。

7、揭露有關組織和會員的違紀行為。

五、加入同鄉會的人,須認真填寫《信息登記表》。以便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能夠擁有自由、便捷、無障礙的溝通環境!

六、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會員缺乏團體意識,不履行會員義務,不符合會員條件,經幫助仍無轉變的,應勸其退會。

第三章 協會組織

一、“同鄉會”的各組織機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

二、根據情況,相關工作人員由會員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三、每年度至少舉行兩次信息交流會,確定協會發展規劃,篩選協會工作人員。

第四章 協會工作人員

一、“同鄉會”的工作人員是協會事業的骨幹,是會員的公僕。選拔本會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同鄉會”各工作人員必須模範地遵守本章程,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三、“同鄉會”各工作人員均不是終身制,經多數會員決定可以改選或連任。

第五章 協會的經費和財產

一、“同鄉會”經費的來源

1、本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2、會員捐贈。

3、其它收入。

二、“同鄉會”的經費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本會經費屬於“同鄉會”所轄區域的全體會員所有,用於所轄區域組織的工作開展。

三、“同鄉會”所轄區域費用管理,依據經費帳務公開原則,經費使用由全體會員審查監督。

四、“同鄉會”所轄區域組織的財產、經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

任意調撥。如發現這種違紀行為,協會將採用一切手段責其退還並公之於眾。如有違法行為,本會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章程以後若需修改,則自新的協會章程公佈之日起,舊的協會章程同時廢止。

同鄉會章程 篇5

一、總 則

xx市老鄉聯誼委員會是全體在xx市上學、就業、生活等居住的老鄉的羣眾性組織, 是一個凝聚眾多和政精英的組織,是老鄉進行相互交流,相互溝通,相互幫助的聯誼組織,接受當地政府指導和管理,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活動。代表和維護老鄉的正當權益和合理要求,加強老鄉的聯繫。宗旨是: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方針;以團省委青春創業行動為指導,緊密團結和依靠全體老鄉,充分調動老鄉的參與性與積極性,在老鄉會和廣大老鄉的支持下,開展形式多樣的工作交流和豐富多彩的聯誼活動。為不斷加強老鄉的團隊建設,不斷提高廣大老鄉的素質,推動和政在全省、全國的形象宣傳活動的開展,發揮積極能動作用。

老鄉會必須不斷加強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提高老鄉會在全體老鄉中間的威信。實現以下四項基本要求:第一、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的領導保持一致;在活動中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及當地政府政策為準繩;充分發揮老鄉會在社會交際與老鄉學習工作中的橋樑紐帶作用;第二、要樹立全心全意為老鄉服務,踏踏實實為廣大老鄉辦實事的思想,虛心聽取廣大老鄉的意見和建議,體現廣大老鄉的正當權益,積極開展工作並起到老鄉會的組織帶頭作用;第三、要充分體現老鄉會機構的羣眾性,加強老鄉會的民主建設,增強老鄉會的透明度,增強廣大老鄉的主人翁意識;第四、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發揚優點,改進不足,加強與社會各界的交流合作,以促進我會工作的蓬勃發展。

第一章 會 員

第一條:凡具有或曾經具有和政縣籍貫的,不分年齡、性別、學歷、職業、宗教信仰等,願意為老鄉會積極工作,為廣大老鄉服的務同志,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二條:根據本章程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 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幹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3. 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4. 會員在本會內受到不正當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和保護;會員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本會各級組織必須認真對待;

5. 會員信息及聯繫方式公開(個別要求不公開的除外),由老鄉會統一印製通訊錄,人手一份並按時更新通訊錄信息,以便於各會員的及時聯絡,隨時交流;

6. 免費享有老鄉會會刊及其他本會內的內部資料及信息;

7. 因個人原因受到處分者或受到國家法律約束制約的,在受制約期間不享有上述權利。

第三條:會員在享有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領導,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

2、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全面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爭做“新時代創業標兵”;

3、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當地政策,遵守本會章程;

4、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5、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

6、老鄉會負責人除履行會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和工作,熱心為

老鄉服務,從個方面、各角度發揮自己所長,充分體現和政縣人民的傳統美德與現代創業精神。任何人不得以老鄉會組織名義進行非法活動。

第四條:會員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他薦或自薦,並經考察肯定後正式成為會員。

第五條:會員加入本會前必須明確老鄉會指導思想及工作任務.

第六條:會員有退會的自由。對於不遵守老鄉會的章程,不執行老鄉會的決議, 影響老鄉會的聲譽的會員,經老鄉聯誼委員會討論後予以除名。

第二章 委 員

第七條: 老鄉聯誼委員會委員是老鄉會中經民主選舉產生的,是全體老鄉中的忠實代表,是值得廣大老鄉信任的老鄉會骨幹力量,委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實事求是,求真務實。

2.工作或學習成績優良,並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業績。

3.思想作風端正,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品質優良。

4.熱心為老鄉服務,在各項活動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5.具有很強的組織能力,敢於接受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並努力出色完成。

6.團結老鄉,有較好羣眾基礎,在老鄉中有一定影響力、號召力。

7.在學習工作中謙虛上進,不斷完善和提高自己。

二、目的和意義

河西地區和政聯誼會是所有在河西地區學習、工作的和政老鄉的公益性組織。我們的目的是要把河西學院醫專所有的和政老鄉團結起來,把老鄉會建設成為我們河西地區和政人在家。為大家提供一個交流和互助的平台。我們可以經常聯繫略慰思鄉之苦,互相幫助以解他鄉無助之憂,展開種種活動豐富課餘生活、鍛鍊能力。具體的講:

1. 團結老鄉,加強老鄉內部交流。

2. 組織各種活動,豐富課餘生活,為老鄉們展示才華鍛鍊能力盡可能的提供舞台以進一步增進老鄉之間的交流。

3. 互相幫助互相支持共度大學時光,必要時可以由聯誼會出面維護老鄉的合法權益,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和支持。

三、老鄉會的組織原則及職權

(一)老鄉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它的基本內容是:聯誼會的組織機構由老鄉會(總會)和河西學院、醫專兩校建立的各校分會兩級組成。原則上少數服從多數 ,個人服從集體,全體會員服從老鄉聯誼委員會。全體老鄉代表大會(簡稱鄉代會)為老鄉會的最高權利機構。在鄉代會召開期間,鄉代會享有如下權利:

1. 鄉代會職權範圍提出議案的權利。所有議案應於鄉代會召開一週前向組織委員會提出,並由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議程;未列入議程之議案,由新一屆老鄉會負責答覆。

2. 就上一屆老鄉會所有工作報告進行諮詢的權利。鄉代會代表亦應履行如下義務:傾聽會員呼聲、反映會員意見、按時出席鄉代會、認真履行職責。

3. 鄉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聽取、審議和通過上屆老鄉會的工作報告,決定本屆老鄉會的工作方針,審議並通過老鄉會章程。

4. 選舉新一屆老鄉會委員會。

5. 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6. 本章程的修正需經鄉代會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決定其他問題時,以全體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為通過。

老鄉聯誼委員會是學生代表大會和常設權力機構,由鄉代會選舉產生,實行會長負責制,主持老鄉會日常工作。

(二)老鄉會的職權:

1.制定工作計劃,落實代表大會提出的任務;

2.積極協調各校老鄉及各相鄰縣間的關係;

3.指導、幫助和監督各位老鄉的工作與生活;

四、組織機構及人事安排

1.和政老鄉聯誼會(總會)

總會負責統一策劃、組織、協調整個老鄉會的活動、協調各分會之間的關係、管理整個老鄉會的檔案等。

(1)會 長 (一名)

總體負責老鄉會的各項事宜,在2—3名副會長和各校分會長的協助下展開老鄉會的各項工作。可自行招聘助理2-3名。

(2)常務副會長(一名)

領導老鄉會辦公室協助會長處理老鄉會各項日常事務。可自行招聘助理1-2名

(3)分管副會長(二名)

河西學院副會長分管照顧17個教學系,醫專副會長分管照顧其學校同學。分管副會長主要負責與所轄兄弟保持聯繫。協助各校分會展開活動,並負責向所轄分會傳達總會的決定。可自行招聘助理1-2名

(4)老鄉會辦公室

a.人員組成:其成員由總會會長、副會長助理和各興趣組織的負責人組成。助理一方面可以根據會長和各副會長的需要自行招聘,另一方面可以由各校分會長推薦。原則上選擇一些有興趣有能力的低年級老鄉組成。

b.職責:辦公室在常務副會長的領導下協助會長處理日常事務。辦公室是總會的執行機構,老鄉會有活動時辦公室應該負責策劃、宣傳、協調、組織的具體實施。辦公室是老鄉會的人才儲備庫,通過長期的實戰培訓,使其成員的能力和聲望將來可以承擔起整個老鄉會工作的重任。老鄉會的各興趣組織應該掛靠於辦公室並接受常務副會長的領導。

(5)老鄉會主要負責人聯席會議

a.人員組成:總會會長、副會長和各校分會會長。

b.職責:聯席會議是老鄉會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老鄉會重大的決策。如老鄉會主要負責人的選舉,重大活動的決策,老鄉會章程的審議等。

聯席會議由會長負責並在適當時機(有重大活動或總會換屆選舉等)由會長聯繫召開。

2.河西學院、醫專老鄉聯誼會分會。

老鄉會各校分會是相對獨立的組織。其會長、副會長由該會自行選舉,只需將結果告知總會即可。其活動組織,經費使用收集均可自行決定。但其活動需告知總會以免和總會活動衝突。必要時各分會可要求總會提供可能的幫助。各分會應建立本校老鄉檔案,並提供給總會以便總會建立全部老鄉檔案。各分會應配合總會的活動,並向總會推薦人才。

五、活動安排

1.常規活動

(1)總會

每學期長假(5.1 、10.1、 元旦等)期間,總會應當統一組織一些規模較大的有意義的活動,這應該形成慣例。

(2)分會

迎接新同學,歡送畢業生等聚會應當由各校老鄉會自行舉辦。

2.其它活動

任何學生組織判定它生命力的無疑總是它所開展的活動夠不夠多,有沒有吸引力。因此,總會和分會都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儘量多的開展活動。特別是一些具有特殊意義的時機。無論總會還是分會都應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不可一概而論亦不須拘於一格。

六、外宣和外聯

1.老鄉會宣傳平台:鬆鳴情緣論壇和政專區,,老鄉會總羣和各校分羣,和政管理羣,會長飛信。老鄉會有活動或重要決定及人事變更等應第一時間通過媒體宣傳。活動結束後應該在這些地方作相應報道。各分管副會長應該加入其所分管的各校羣並擔任管理員,以便和各校老鄉保持聯繫並及時將老鄉會的信息傳達給各校老鄉。和政管理羣是總會和各分會負責人議事專用羣,應由會長和常務副會長共同管理。總會負責人、各校負責人、辦公室成員都應加入此羣。

2.老鄉會的外聯:老鄉會的外聯不必以拉贊助為主要目的,外聯的主要目的應該是為老鄉會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擴大老鄉會的影響。我們有很多老鄉在學校的學生會和各個社團任職,以後的負責人應收集這些信息並善加應用。

3.關於興趣組織:老鄉會應該根據老鄉的意願建立一些興趣組織。比如籃球隊、足球隊等。對於那些有可能發展成為社團的我們應該大力扶持,使之成長為一個社團,並與之保持聯繫。這樣我們對外合作就會容易的多。

4.關於老鄉會的活動:老鄉會的活動應分兩個層次進行。總會只需在每次長假期間定期舉行一系列活動或者在需要時(特殊意義的活動)或和其他的組織(其它老鄉會、社團等)展開合作舉行活動即可。總會的活動不搞則已要搞就要搞好。各分會的活動原則上由各校自行決定,總會不予干預。迎接新同學,歡送畢業生等聚會都由各分會自行展開。跨校的活動可由分管副會長協調。

5.選舉:老鄉會各級負責人應該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各分會負責人由該會自行選舉。總會的負責人主要從辦公室和各市推薦的人中選舉產生。現任負責人應該負責提名並召開聯席會議以便選舉下一任負責人。

6.關於河西學院、醫專溝通:考慮到實際情況,我們可以以河西學院為主要活動根據地。我們開展活動時應有意識的把醫專邀請規劃進來,甚至可能的話進行兩校老鄉的互訪。我們的組織機構中應有意識的請一些醫專的老鄉來參與,總會的負責人和辦公室都應有醫專的老鄉參與。

七、其它;

1、本章程經老鄉大會討論通過後,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和政老鄉聯誼委員會所有

3、會員違反章程,老鄉會有權根據情況輕重給與警告、關閉資料、解除會員資格、開除會籍等決定。

4、若與其他規章制度相牴觸,則以其他正規的規章制度為主

同鄉會章程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老鄉在聯繫,團結互助、共謀發展,特成立本會,為規範運作特修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定名為同鄉會,英文名: 簡稱“同鄉會”。

第三條 本會一切運作必須遵守加拿大有關法律,合法開展一切活動。

第四條 本會是一個非政治、非盈利性社團組織,是一個對、對有聯繫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第五條 本同鄉會的宗旨是:聯合會員,精誠團結、互相幫助、共謀發展。

第六條 本會聯絡處暫設:.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凡是對、對有聯繫有感情現居住在加拿大境內和嚮往籍人士,承認本會章程,並願意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執行本會決議者,可以申請成為本同鄉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分家庭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及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會的活動,認真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五)關心本會工作,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六)向其他會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支持。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參加有關會議的權利。

(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會和會員幫助的權利。

(四)有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的權利。

(五)有在本會網站上發表信息的權利,但不得中傷和誹謗他人。

(六)有在本會網站優惠登載廣告的權利。

(七)對本會財務開支有知情權。

第十一條 申請加入本同鄉會者,須填寫“入會登記表”。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擁有本會網站登陸密碼,可查閲內部信息。

第十三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同鄉會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利機構,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同鄉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同鄉會的清算及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本會設理事11-15名,其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在閉會期間領導同鄉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

(七)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各活動小組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理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社會和老鄉中有一定影響力;

(二)熱心本會工作,樂於助人,有奉獻能力和奉獻精神;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同鄉會設會長一名,聘請榮譽會長1-2名、副會長3名、祕書長一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榮譽會長由理事會聘任。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若工作發生變動,可由理事會推薦人選接替其職務,另根據需要理事會可聘任顧問若干人。

第二十三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組織日常工作,實施落實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

(三)代表同鄉會與政府機構和其他社團組織聯繫。

(四)想方設法增強本會的影響力

第二十四條 根據情況,同鄉會下設若干活動小組,各設正副組長一名。各會員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特長可參加一個和多個活動小組。

第二十五條 被當選的各位同鄉會理事必須以滿腔的熱情為同鄉會做貢獻,在經濟上、精力上給予最大程度的奉獻。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六條 協會經費的來源

(一) 本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個人會員每年會費加幣10元,家庭會員每年會費加幣15元,每年6月30日前繳清。

(二)會員自覺捐贈,當選理事必須給予一定的捐贈。

(三) 本會網站和其他創收。

(四) 其他社會贊助。

第二十七條 本會來源經費屬同鄉會全體會員所有,用於會員活動開展,用於網站維護,用於對外聯絡。經費的使用辦法由理事會制定,全體會員有權監督。

第五章 服務內容和活動方向

第二十八條 本會主要組織如下方面的服務和活動:

(一) 加強和中國聯繫,讓xx人瞭解 、讓x人瞭解;

(二) 組織同鄉聚會,加強聯繫、共敍鄉情,把這裏變成同鄉的樂園;

(三) 幫助來的新移民安家定居,免費接機,為來的觀光者免費導遊,把這裏變成老鄉在接待站;

(四) 為來的留學生做好服務諮詢工作,使他們身在異鄉有家的感覺;

(五) 建立對外聯繫和溝通的平台,提高老鄉在中國和加拿大的社會地位,把這裏變成海內外和上下聯繫和溝通的橋樑;

(六) 組織各種考察團外出參觀旅遊;

(七) 建立生意合作及工作機會平台,共謀發展,為老鄉的事業發展助一臂之力;

(八) 組織中華傳統節日聚會,鴻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為加拿大多元文化增光添彩;

(九) 根據老鄉的各有所長,開展互幫互助活動,如免費報税、財務、教育諮詢等;

(十) 組織各種文化體育活動小組,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於x年2月24日會員大會討論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章程終止。

標籤: 同鄉會 章程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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