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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生會章程

國中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國中學生會章程

第一條**實驗國中學生會是**實驗國中學生的自治組織,接受校政教處和團委的指導幫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本會的一切權利屬於全體會員,會員行使民主權力的機構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生會。

第二條 本會的任務

一、 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引導同學成為適應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合格人才。

二、 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溝通學校各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繫,協助和促進班級工作。

三、 根據同學需要,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的活動,為提高會員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四、 配合學校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

五、 促進同學之間、學生與教工之間的團結,開闢有益於同學健康成長的第二課堂,組織各種形式社團活動、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 會員的權利

一、 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 對學生會的各項工作享有提案權。

三、 通過正常途徑和方式對學生會的各級組織和幹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建議權。

第四條 會員的義務

一、 遵守國家的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遵守本會章程。

二、 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學生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的正當權益。

三、 維護學生會聲譽,執行學生會決議,努力完成學生會委託的工作。

四、 傾聽同學心聲,反映同學意見,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第三章 學生會幹部管理制度

第五條 學生會幹部資格

一、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及黨的各項工作方針政策,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各項科學文化知識;遵守本會的章程。

二、 具有高度的自覺性和紀律性,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自覺接受本校同學的監督。

三、 具有較高的責任感和工作熱情,在工作中認真負責,按時完成工作,做好領導工作,積極進取,勇於創新。

四、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以身作則,在各項活動中起模範帶頭作用,禮貌待人,誠實大方,謙虛好學,關心部員,敢於堅持原則,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五、 較強的工作組織能力,能與其他學生幹部團結協作,共同搞好工作,並能廣泛團結同學,為廣大同學信任擁護。

六、學校已取得正式學籍的非畢業班級學生

第六條 幹部職權

一、學生會聘請院團委專職幹部,擔任祕書長,代表團委對學生會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幫助。

二、實行層層負責制;主席對指導書記和祕書長負責,主席團實行主席負責制。各委員會實行分管主席負責制。各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

三、各級學生會幹部對下一級幹部具有監督、免職提議權。

第七條 幹部考核制度

一、學生會考核是長期工作,分為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

二、每月考核一次,由主席組織主席團主持。考核主要根據個人業績和羣眾調查意見評定。

三、期末考核由祕書長組織主席團主持。考核主要根據個人的學習成績、工作業績、羣眾調查意見評定。

第八條 學生會獎勵措施

第一節 學生會幹部獎勵辦法

一、日常工作中,非常突出者院級通報表揚鼓勵。

二、期末,對學生會有重大貢獻者,給予院級“優秀學生幹部”、校級“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或單項獎學金的鼓勵。

第二節學生會部門獎勵辦法

一、期末,根據的工作業績將格部門分為“優秀” “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等級。

二、部門評定由祕書長組織主席團負責。 本辦法可參照《長興實驗國中學生幹部管理條理》執行。

第九條 學生會幹部處分規定

一、 學生會幹部的處分主要包括警告、嚴重警告、免職。

二、 思想不端正,不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不服從上級的領導,不接受廣大學生的監督者,給予警告處理,嚴重者給予免職處理。

三、 工作中,作風散漫,工作拖沓、不負責、無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本職工作,不能按指定標準完成工作任務,或所做工作缺乏實效性,給予警告仍我行我素者,給予嚴重警告,嚴重者給予免職。

四、 在工作中缺乏紀律性,學生會例會、全體學生會幹部會議、臨時會議無故缺席以及無故不參加本部工作一次者,視情況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兩次不參加例會、學生會全體會議,無故缺席,或三次不參加本部工作,給予免職。

五、 重大問題,受學校紀律處分,損害集體利益,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者,給予免職。

六、 道德品質敗壞,立場不明確,沾染不良風氣,參加xx組織者,給予免職。

七、 給予處分的學生會幹部期末評定不能為優;嚴重警告及免職者,不能參加校優秀學生幹部及單項獎學金的評選。

第十條 學生會成員任職程序

一、 學生會幹部的任職,應在學代會民主選舉的基礎上產生。不召開學代會的年份採取競聘選舉的方法。

二、主席團成員的任職由團委、祕書處主持,其他部門成員可由主席團成員提名採取競聘的方式選拔。

第十一條 學生會成員任職、免職程序

第一節 任職程序

一、競選(競聘)成功後,將完整可行的工作計劃上交祕書長。

二、團委備案。

第二節 免職程序

一、 學生會幹部上級提出免職意見,並上交祕書長。

二、祕書長委託主席調查核實,討論決定將其除名並備案。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 工作思想

一、 永遠爭第一。

二、迅速行動,立即反應。

三、團結、務實、高效、創新

第十三條 例會制度

一、 學生會的例會主要包括:主席團例會、部長例會、幹事例會、全體學生幹部例會以及臨時會議。

二、各部門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及時佈置各項工作及傳達學校的各項決議。

三、主席團例會為每半月一次,部長、幹事例會為每月一次,學生會全體幹部例會為每兩月一次。

四、臨時會議根據具體工作需要及時召開。

第十四條 值班制度

一、 值班人員由祕書處、主席團及各部長組成。

二、值班應做好值班記錄,上傳下達,並參與討論、決議當時遇到的學生會問題。

三、有事不能到崗者,須事先向祕書長請假;或內部人員臨時調整,不能空崗。

第十五條 活動制度 學生會實行活動審批制

一:各項活動開展前,由負責人提交活動方案,分管主席通過,主席團討論,決定活動是否開展。

二、活動方案要翔實、可行(包括宗旨、意義、時間、地點、參與人員、經費預算、過程、所需物品等)。

三、活動結束後,上交活動總結。

四、本制度由祕書處執行。

第十六條 活動經費

一、 學生會的活動經費主要由我校的學生活動基金以及社會贊助組成。

二、學生會的活動經費的使用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 機構產生與撤消 以“應時應事”為核心、“力求高效”為特點,主席提議,主席團討論,團委批准後,學生會構建新的職能部門。機構的撤消,由主席團成員提議,主席團討論,團委批准後,即行生效。

第十八條 部門職能

一、主席團 1、 配合團委書記及祕書長做好學生會的整體工作. 2、 根據學生會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學生會提名學生會幹部人選。 3、 及時向校團委彙報學生會工作情況,經常同團委保持聯繫,自覺接受團委的指導幫助。 4、 指導、幫助、監督學生會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協調各方面的關係。

二、祕書處 溝通團委與學生會關係的橋樑,是處理校各項工作的樞紐,是其他各委員會及部門的堅實後盾。 1、 及時、準確的傳達貫徹團委對學生會的指導。 2、 起草、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和有關文件。 3、 記載各委員會、各部門的工作計劃、協調各部門工作安排。 4、 考核學生會學生幹部,定期彙總。 5、 協調各校、各部門的關係。 6、 處理學生會的日常工作,統一管理幹事。 7、 建立辦公室值班制度,並且協調好值班人員,對值班人員進行監督、考評。 8、 掌管學生會的各種文件、文書及有關物品。

三、學習部 1. 組織各種學習競賽,給大家展示才能的機會; 2. 組織論文及各種實踐報告的評選工作。 3.組織“學習經驗交流會”等各種學習交流活動。4.辦好記者社、攝影社的考核、錄用工作。在校園中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拓展同學們的知識面,開展各種辯論,激發同學們的學習興趣。

四、文藝部 發動和組織文藝活動。籌備舉辦迎新晚會和其它文藝活動。定期召開各班文藝委員會議,研究部署文娛工作,濃厚學生文藝氛圍。

五、體育部 負責各項籃球、足球等體育賽事,以及校運動會、縣運動會的籌備工作。向校有關部門反映多提建議和意見,開展有意義、涉及對象廣的體育活動。

六、宣傳部 負責學生會以及學校的日常性宣傳工作(包括海報、宣傳欄的製作)。製作迎新晚會的舞台背景等。

七、紀律部 紀律部負責向同學們宣傳貫徹《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規章制度;檢查、督促校內違紀行為;做好突擊性紀律檢查,調查處理學生及學生幹部違紀情況:安排、督促值周班級的值日工作;定期召開班紀律委員會議,交流情況。

八、生活部 為同學們作好生活上的服務,如寢室、食堂飯菜質量、價格是否合理,遇到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九、勞衞部 勞衞部應時刻注意校園衞生,明白不僅僅是領導同學們去清潔我們的校園,而是指導同學們去維持校園潔淨。

第六章 附則 細 則

第一節 學生會幹部獎勵具體實施辦法

一、日常工作中,根據工作表現,本人申請,祕書長組織主席團核定,每月月末給予工作突出者院級通報表揚鼓勵。

二、期末,學習成績在本人所在班級前50%者,本人申請,祕書長組織主席團核定,工作突出者給予院級“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特別優秀並對學生會做出巨大貢獻者,給予校級“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

三、期末,學習成績不在本人班級前50%者,但工作成績特別優秀,對學生會有特殊貢獻者,本人申請,祕書長組織主席團核定,可給予單項獎學金的鼓勵。

第二節 學生會部門具體實施獎勵辦法

一、 根據“本職工作”(40分)、“承辦工作”(35分)、“創新工作”(25分)評定各工作部門。給予“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稱謂。“優秀部門”成員“良好”的加分同“良好部門”的“優秀”加分相同,其餘以次類推。第三節 學生會幹部選舉辦法 一、 學生會幹部實行公開競選、民主投票的方式產生。

二、各班級推薦本班人數的10%做為本班學生代表參加學生會的選舉活動。

三、學生會選舉實行一人一票制。

四、選舉結束即行宣佈結果,團委討論後,公開選舉結果。

第四節 學生會會議制度

一、主席團會議每月由學生會主席或兩名以上常務祕書長負責召集。(1、對前一段工作進行總結,並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2、每位主席團成員均要彙報工作。3、討論各部門的活動是否開展及具體事項4、其他事宜。)

二、部長例會由學生會主席或一名常務祕書長或兩名以上副祕書長負責召開。(1、簡單總結前一段工作。2、下一個時期內活動及工作安排3、各部部長彙報工作及下一步本部工作安排4、其他事宜)

三、幹事例會由學生會主席或常務祕書長、副祕書長負責召開,幹事會議可由副祕書長以上督導兩名以上祕書主持 。(1、詳細總結前一段時期內工作2、列述下一段時期內的工作3、其他事宜)

四、 學生會全體幹部會議由主席團負責召集。(1、總結兩個月來的工作2、下兩個月的工作方向及工作安排3、公佈學生會有關獎罰方面的決定)

五、 臨時會議是根據具體工作需要及時召開。

第五節 活動經費使用辦法

一、 活動經費由祕書處統一管理。

二、各部活動需經費支持的,要有嚴格詳盡的預算方案,分管主席同意後,經主席團討論,由祕書長審批並存檔。

標籤: 學生會 國中 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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