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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會議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

酒店會議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

酒店會議管理規章制度 篇1

①酒店每週例會只設一次

酒店會議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

制定這一條管理制度內容目的是更好更有效的發揮例會的作用。

②部門工作會議需要部門召開的工作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③酒店各部門舉行的會議以及例會首先需要向自己的員工聲明本次會議的目的

④會議發言者時間需要掌握得當不要過長

其次我們來看看在此管理制度中對會議準備方面的要求:

①會議前需要把所有需要用到的設備準備好

②會議組織者需要事先把會議材料準備好

③會議中每一名工作人員所需要做的各項工作需要事先分配好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在這一管理制度中對會議紀律方面的要求:

①任何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如確實有緊急情況,須提前請假,否則視為缺席。違者將視情節嚴重性予以100元以上的處罰。

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早退

③開會期間任何人得交頭接耳、大聲喧譁或隨意進出,應按次序發言,如有急需説明事項,應向會議組織者示意獲准後發言

酒店會議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酒店級會議:酒店員工大會、酒店業務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辦公室批准後,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二)專業會議:即全酒店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三)部門工作會:酒店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四)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五)外單位在我酒店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等),一律由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二、會議安排

(一)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酒店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酒店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經營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酒店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酒店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酒店經濟效益。

(5)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6)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7)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酒店會議管理規章制度 篇3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會議組織

第一條:企業級會議:企業員工大會、企業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後,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第二條:專業會議:即全企業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第三條: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第四條: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五條:上級企業或外單位在我企業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户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第二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企業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人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資料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企業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行政工作狀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企業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狀況,部署本期(半年、全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企業計劃執行狀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狀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善措施,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狀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善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彙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狀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彙報、總結當月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及其完成狀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2.各類代表大會

(1)員工代表大會。

(2)部門員工大會(或員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企業管理委員會議。

(2)總經理、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生活福利委員會議。

4.論文、成果發佈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政治思想工作研究會年會。

(4)質量控制成果發佈會。

(5)科技成果發佈會。

(6)信息發佈會。

(7)企管成果發佈會。

第七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10天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分別報兩辦彙總,並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1.總經理辦公室每週六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並編制會議計劃,分發到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對於準備不充分、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4.對於參加人員相同、資料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5.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務必服從企業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與企業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八條: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第九條:參加企業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准。

第十條:有以下原因,副總裁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企業辦公例會:

1.有重要事項需提交企業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2.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第十一條《會議紀要》屬企業內部重要文件,具有必須範圍的保密性,未經批准不得外傳。

第十二條: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第十三條:與會人員務必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酒店會議管理規章制度 篇4

根據《xx省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執法監督工作實施辦法》和《xx省高級人民法院、xx省人民檢察院、xx省公安廳關於加強工作協調若干問題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組織,公、檢、法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為切實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聯席會議的指導思想

為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為打造“平安”服務,按照公、檢、法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和政法委執法監督工作原則,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以加強公檢法在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中的協調配合,加強對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的溝通協調,加強對政策和法律認識的統一,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確保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二、聯席會議組成單位及人員

聯席會議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關工作的領導及職能科室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三、聯席會議的主要議題

聯席會議的主要議題是研究、探討、解決公、檢、法機關在執法、司法中的適用法律政策問題,研究、分析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保證嚴格執法的措施。

四、聯席會議召開的時間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當月下旬召開,遇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

五、聯席會議的有關事項

1、每次聯席會議都必須有一個明確的中心議題。負責中心議題的單位對需要研究協商的議題,應事先向本單位領導彙報,並形成書面材料,提出建議和措施,並負責傳遞給各成員單位。

2、政法委收到中心議題後,應認真審查,如無特殊情況,及時作出是否召開聯席會議的決定,並告知各成員單位。

3、聯席會議對有關議題達成共識的,由提請單位形成書面會議紀要報政法委批准發文。對會議紀要各成員單位要共同遵守,認真執行。如會議紀要有關內容與新的立法解釋、司法解釋以及上級政法部門的有關精神相沖突時,不再予以適用。

4、對執行中碰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及時向政法委執法監督部門反映。政法委執法監督部門對實施過程進行跟蹤、監督與反饋

酒店會議管理規章制度 篇5

時間:每週一到週六 8:30

地點:二樓大職場

參會人員:支公司在職全體營銷人員

為營造和諧穩定、積極向上的支公司氛圍,共同維護職場環境秩序,瞭解合眾人壽的動態,提高展業技能,在公平、公開、公正的前提下,做如下約定:

一、業務員:15公里以外的,一個月最少出勤12天,15公里以內的,一個月最少出勤20天(後附名單);主管:一個月最少出勤20天;

二、按時參加生命人壽及肥城支公司組織的各項會議及培訓,並全程參加。如有特殊情況,如婚喪嫁娶,需提前請假,實行三級請假制度,請假一律使用請假條,(業務員需各自所屬營銷經理,分區經理,總監簽字,營銷經理需各自所屬分區經理,總監,朱總簽字後,送至內勤張謙處,方視為有效,口頭請假一律無效);病假需提供醫院診斷證明;

三、凡是參加早會、公司組織的培訓、會議,會議室內必須着職業裝;

四、扣款額制按如下標準進行:

1、按照上述約定,凡出勤不足者,業務員/營銷經理/分區經理/總監每次扣款20/30/50/100元/人/次;

2、會議遲到及早退:業務員/營銷經理/分區經理/總監每次扣款5/10/20/50/元/人/次;

3、公司組織的重要的培訓、會議無故不參加者,業務員/營銷經理/分區經理/總監每次扣款40/100/200/300元/人/次;

4、所有會議、培訓不按要求着職業裝,每人每次5元;

5、會議、培訓期間電話鈴聲響起、接聽電話、收發信息、來回走動5元/人/次;

6、中支或分公司組織的培訓、會議,按照中支或分公司培訓、會議通知要求嚴格執行;

7、扣款將秉承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用於本支公司的增員、培訓、激勵活動、職場佈置、全勤獎等項目開支,扣款明細將於下月初張貼於本支公司職場顯著位置以供監督,扣款直接在工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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