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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廣告公司管理制度

某廣告公司管理制度

一、考 勤 制 度

某廣告公司管理制度

1. 按國家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八小時內,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每週星期一至星期天為工作日,上午8:00上班,下午18:00下班,中午休息時間為12:00至14:00。每個月有3天休息,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密度安排輪休。

2. 員工必須如實簽到,遲到或早退按1元/分鐘扣除,以此累計,嚴禁代人簽到和讓別人代簽到,如若代簽到被查獲,代人簽到者扣100元,被代簽到者扣200元。

3. 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經同意後向行政部報批,按事假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基本工資/27天×事假天數)。 4. 員工生病應及時通知公司,病假按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的一半(基本工資/27天×病假天數/2).

5. 如未能按上述第3、4條執行,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三倍日工資( 3×基本工資/27天),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7. 開工作會議遲到每一分鐘罰款10元,不到會這視為曠工。 當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100元/月(試用期內的員工不享受此待遇)。連續6個月全勤的員工除給予表揚外,一次性獎勵200 元,可帶薪調休一天,連續12個月全勤的員工一次性獎勵500元可帶薪調休三天,調休時間安排向行政部報批。

8. 各部門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向部門經理備案,加班工資按5元/小時計發,23:00以後離開公司的員工可享受10元晚餐補助(但日累計工作時間不到8小時不享受此待遇). 9. 合同期內的部門經理或員工自動離職須提前30天向行政部提

交書面申請,部門經理經上級,員工經部門主管批准後,上報行政部主管審核、總監、總經理批准後,並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及清算財務單據,方可執行。

10. 部門經理或員工因違反公司制度或工作業績不佳被辭退,自總

經理批准之日起,一週內調離。

11. 員工在試用期內可隨時提出辭職,公司也可隨時提出辭退,不

滿1個月不計發工資。

12. 上班時間不得登錄私人QQ,工作QQ不得加閒雜之人,不得隨意修改工作QQ密碼,不得隨意刪除工作QQ聊天記錄,保留於客户溝通的依據。

13. 例會,公司每週六下午4點鐘例會公司全體員工(除請假、跨市出差以外員工)必須參加,不得已“約好客户”,“工作忙”,“回家趕車”等任何藉口不參加例會,如不參加視為曠工一天處理,如有工作事先於客户做好溝通,做好工作安排。

二、工 資 制 度

1.公司實行以下發薪制度,即每月15號發放上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補貼。

1) 試用期員工:只發放基本工資

2) 正式員工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

金+補貼—遲到—病假—事假—曠工—罰款—其它。

特設:員工成績突出者,可由部門主管向公司申請特殊獎勵。

2. 員工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在此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各種福利補貼(特別獎除外)。

3.員工領工資時必須本人當面點清金額並簽字確認,不允許隨意代領。

三、員工福利待遇

1. 節日補助:春節:500元/人;中秋節:100元/人;國慶節:100元/人;元旦:100元/人(或發放同等價值的物品,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此待遇)。

2. 每位公司員工在生日的當天可獲得公司贈送的生日蛋糕或禮物一份;

3. 公司每年組織員工二次外出野外郊遊活動,時間安排在春季一次,秋季一次;

4. 按季度評選各部門優秀職員,給予通報表揚及物質獎勵200元/人。每年年終公司將評選年度最佳員工,同時將獲得公司的額外嘉獎。

5. 經常加班的員工,由部門主管安排調休,得到批准後報行政部備案。

6. 公司定期為員工組織崗位培訓,包括:廣告知識講座、市場營銷講座;策劃文案講座;電腦設計製作技能培訓等。

四、費用報銷制度

1.每星期一和星期五為報銷日,只能報銷上週費用(員工因休假、出差等除外),過時不再補報。報銷嚴格執行各部門主管負責制,即各部門員工每週把要報銷的票據統一交到主管或組長處,由主管審核後,統一交到財務部;

2.日常費用報銷須嚴格遵循以下步驟:

1) 經辦人認真填寫費用報銷單;

2) 部門經理簽字;

3) 財務部經理簽字;

4) 副總經理簽字;

6) 到財務部出納處領款。

3.報銷餐費時應填寫業務招待費報銷單;報銷交通費填寫交通費報銷單;報銷其它費用填寫費用報銷單。

4.填制報銷單時,應按報銷單的格式填寫所在部門、時間、報銷內容、金額、經手人,並把原始發票附在報銷單後面。如原始發票丟失,必須寫明原因,經財務部上報總經理,不經批准,不允許隨便替票。堅決禁止補票、假票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將予嚴懲。

5.將填寫粘貼好的報銷單按審批程序交有關經理簽字和財務部審核後,交出納報銷領款。

6.勞務費支出應填寫支出明細單,註明支出事由、金額、領款人聯繫地址,並由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支出。公司員工晚上加班至23:00加班補助餐費10元/人。

7.為客户購買禮品應事先向行政部申請,批准後統一由行政部採辦,領用人要登記

8.節假日加班,由各部門主管詳細統計好各部門加班人次及天數,然後報到財務部審核、備案,經總經理批准後,按照國家的規定給予發放。

9.業務招待費標準按如下規定:

10.代人報銷的費用要與本人報銷的費用明確區別開,不能混在一起報銷。委託別人代為報銷,委託人必須在報銷單背後簽字確認。

11.各部門員工晚上加班至22:00或節假日加班均可報銷出租車費。部門主管安排的工作,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由行政部審核事由,由財務部確認金額後,即可報銷。

12.部門主管每月簽字報銷權限如下:

總經理: 10,000元/月

副總經理: 5,000元/月

總監: 3,000元/月

13.任何報銷票據不得使用代替發票,如發票遺失後果自負。

14.員工離開公司時應結清各種款項,若員工離開公司後尚有欠款,由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離開時未結清欠款的,由公司總經理負責。

15.一旦發現員工報銷費用弄虛作假,將予以適當的處罰。財務部有權對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原始憑證提出質疑並要求更改或拒絕報銷。

五、開發票程序

為保證所開發票金額的正確,避免發票不必要的浪費及税收上的時間差,要保證所開發票款項能在一週內結回。如一週後款項結不回來,將以此單為依據,每單扣罰工資的1%。

十二、個人檔案

公司認為,對人事檔案進行恰當的管理十分重要,因為它體現了公司對每個僱員的重視。為此,每位僱員都有責任:在僱傭開始時,真實地填寫員工資料卡。提供不正確或虛假情況者,視為違反誠信方針,這也可以作為被解僱的理由。

在員工資料卡中所填情況發生任何變化時,及時通知直接主管經理 和人事部。

對個人情況保守祕密。 除業務所需,不得私下打聽他人的個人情況。

十三、離 職

僱傭終止時,僱員須填寫“交接報告”,將資料交於相關人員,並由相關人員、行政主管、小組AE、部門主管簽字後,交於總經理最終簽字,最後交於財務部,才能領取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屬於公司的一切財產必須退還給直接行政部和相關部門,包括耐用文具,全部桌櫃鑰匙,電腦以及各種文件,資料等等。

十四、公司紀律

1.口頭警告

用於針對輕度過失或不努力工作,旨在給當事人提供一個立即改正的機會。

1) 上班遲到;

2) 在工作時間扎堆、聊天;

3) 使用公司紙杯

4) 開會遲到,學習和業務培訓曠課;

5) 在上班時間進入網上的各類聊天室等;

6) 做有損公司公共衞生之事,如亂扔垃圾等;

7) 上班時間進入商場、商店和其它公共場所閒逛;

8) 損壞公司發出的各種證件、文件和報表;

9) 在辦公室內高聲叫人、説話、唱歌或做不雅動作;

10) 在公司內聚集談論私人的事情。

2.書面警告

用於針對較為嚴重的過錯,屢犯過錯或連續不努力工作,在給予這種處分的同時或其後,還可以考慮這樣幾種措施:不予加薪、停職、降級、甚至終止僱傭,直接主管經理可以給予這類處分。

1) 工作態度不認真,工作責任心差,出工不出勞,在服務過程中受到客户投訴或提出書面意見;

2) 不服從命令,拒絕工作或不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或未按要求履行上級的命令;

3) 擅自私用公司的工具、器具;

4) 工作表現較差,或長期不能達到工作要求;

5) 在同事之間,在同事和領導之間,撥弄事非,挑起事端;

3. 終止聘用

假使過錯十分嚴重,或者工作仍舊不見改進,則可以終止聘用合同。此種情況下的處分只需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批准即可。

1) 危害公司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2) 毆打別人或互相打架或唆使別人打架;

3) 私自向客户、客人索取報酬;

4) 進行不道德的活動或交易;

5) 泄露公司的機密情況,向他人販賣公司資源;

6) 惡意欺騙,或騷擾他人;

7) 弄虛作假,開假病假條,或其他假證明,以欺騙領導;

8) 偷竊公司內或同事的財物;

9) 上班幹私活,特別是利用辦公設施如電話、電腦及公司資料等幹私活;

10) 不論採取何種形式兼職,從事第二職業;

11) 觸犯國家刑法;

十六、應答電話

儘速應答電話,應答時,先自報公司名稱和姓名,應答或轉接電話,一定要盡力幫助對方。你代表陽光廣告裝璜有限公司,第一印象十分重要,你對通話人的態度和講話方式,都會影響到公司的形象。

記 住:

應答電話要精神振作,聲調悦耳。 在電話旁放置電話記錄本,請對方留言時,要正確記下對方的姓名和電話號碼,記下接電話的日期和時間。

如對方電話所找同事不在公司,要轉告同事給對方回電話。

如自己離開辦公室,要向行政科講明去何處及估計時間回來。

十七、一般規定

1. 向外發送函件

請在所有向外發送的函件上註明發送人姓名、用途,這樣做是為保證回函可送至恰當的收件人。向外發送的函件應放在行政部指定處。

2. 設備(包含:辦公文具、安裝工具、輸出終端、製作設備)

1)、辦公室行政科負責採購發放設備,需要設備的員工,可向行政科申領,並進行登記簽字。傳真機、打印機、噴繪機、寫真機和電腦置於各設備區,除指定設備外,其他設備由各部門共用(所有上述設備不得用於私事);

2)、要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工作狀態,特殊設備(需要維護的設備)要有指定責任人,責任人必須按規定週期進行維護,並填寫維護記錄表。如經發現有不執行規定者,扣除3分考核分;

3)、丟失小型設備者,按照設備購置價賠償;

4)、設備出現異常狀況,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組織維修;

5)、人為損壞設備,由相關責任人負責維修或購買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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