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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精選12篇)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精選12篇)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1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精選12篇)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活動的施工企業管理人員以及實施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的,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經理等。

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水利水電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負責人。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為“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實行分類考核。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參加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第五條考核分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簡稱“能力考核”)和安全生產知識考試(以下簡稱“知識考試”)兩部分。

能力考核是對申請人與所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活動相應的文化程度、工作經歷、業績等資格的審核。

知識考試是對申請人具備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情況的測試。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必須經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能力考核和知識考試,考核合格後,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以下簡稱“考核合格證書”),方可參與水利水電工程投標,從事施工活動。

考核合格證書在全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領域適用。

第二章考核管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考核按照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實施。

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的統一管理,並負責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一級)以上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施工企業以及水利部直屬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考核。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下資質以及專業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下資質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考核。

第八條水利部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並向社會公佈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考核情況。

水利部建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用於水利部負責考核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申請受理、培訓考試、崗位登記、考核審查、信息查詢和系統管理等。水利部負責考核的企業須登錄“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相關信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參照水利部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管理系統”,建立本行政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系統。

第九條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考核申請、證書延期與變更等事項由施工企業統一組織申報,具有管轄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不接受個人申請。施工企業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施工企業申請考核,應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以下信息材料:

(一)企業出具的申請函;

(二)企業施工資質證書複印件;

(三)個人考核申請表及考核申請彙總表(見附錄1、附錄2);

(四)企業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人事關係證明;

(五)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等複印件,並附申請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張。

第十一條能力考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

(二)與申報企業有正式勞動關係。

(三)項目負責人,年齡不超過65週歲;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齡不超過60週歲。

(四)申請人的學歷、職稱和工作經歷應分別滿足以下要求:

1.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應滿足水利水電工程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經歷;

2.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經歷;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有中專或同等學歷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經歷,或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經歷。

(五)在申請考核之日前1年內,申請人沒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級安全責任事故中負有責任的記錄。

(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

能力考核通過後,方可參加知識考試。

第十二條對於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告知申報企業予以補充。未補充或補充後仍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知識考試由有考核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有關機構具體組織。知識考試採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十四條申請人知識考試合格,經公示後無異議的,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按照考核管理權限在20日內核發考核合格證書。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

第十五條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滿後,可申請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為3年。施工企業應於有效期截止日前5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有效期滿而未申請延期的考核合格證書自動失效。

考核合格證書失效或已經過2次延期的,需重新參加原發證機關組織的考核。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在考核合格證書的每一個有效期內,應當至少參加一次由原發證機關組織的、不低於8個學時的安全生產繼續教育。發證機關應及時對安全生產繼續教育情況進行建檔、備案。

第十七條申請考核合格證書延期的,由施工企業向發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業出具的延期申請函;

(二)個人延期申請表及延期申請彙總表(見附錄3、附錄4);

(三)個人參加企業組織的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證明和發證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繼續教育證明;

(四)原考核合格證書;

(五)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企業如發生過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報告或者處罰、通報文件等。

第十八條在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本人受到水利部或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級安全監管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者通報批評的;

(二)未參加本企業組織的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未參加原發證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繼續教育的;

(三)項目負責人年滿65週歲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滿60週歲的。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因所在施工企業名稱、施工企業資質、個人信息改變等原因需要更換證書或補辦證書的,應由所在企業向發證機關提出考核合格證書變更申請。

(一)施工企業名稱變更

因施工企業名稱變更需要更換證書的,應向發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出具的變更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5);

2.企業上級主管部門關於企業名稱變更的批覆文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變更核准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3.企業新的施工資質證書複印件。

4.原考核合格證書。

(二)施工企業資質變更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變更需要更換證書的,應向發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出具的變更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5);

2.施工企業資質變更的有效證明文件複印件;

3.原考核合格證書。

(三)個人信息變更

個人信息變更需要更換證書的,應向發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出具的變更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5);

2.變更信息的有效證明文件複印件;

3.原考核合格證書。

(四)個人工作單位調動

個人工作單位調動需要更換證書的,應向發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新企業出具的變更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5、附錄6);

2.原企業解聘證明文件、新企業聘用或者任用證明文件等複印件。

3.原考核合格證書。

(五)考核合格證書污損

考核合格證書污損需要更換證書的,應向發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出具的污損補辦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5);

2.原考核合格證書。

(六)考核合格證書遺失

考核合格證書遺失需要補辦證書的,應向發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出具的遺失補辦申請函和變更申請表(見附錄5);

2.水利部負責考核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應由申請人所在企業通過“管理系統”在水利安全監督網上登載遺失作廢聲明;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申請人應在省級媒體上登載遺失作廢聲明。

第三章證書管理

第二十條考核合格證書採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統一樣式。考核合格證書加蓋發證機關公章及專用鋼印。

第二十一條考核合格證書採用統一的編號規則。

水利部頒發的考核合格證書編號規則為:水安+管理類別代號+證書頒發年份+證書頒發當年5位流水次序號。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考核合格證書編號規則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水安+管理類別代號+證書頒發年份+證書頒發當年5位流水次序號。

其中,管理類別代號分為a(企業主要負責人)、b(項目負責人)、c(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三類。

第二十二條經審核准予延期的,由原發證機關在考核合格證書上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因信息變更和證書污損換髮的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不變,證書編號不變,原證書收回。因遺失補發的考核合格證書編號更新,其他信息不變。

第二十四條施工企業應當加強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上崗登記和離崗核銷管理。

對由水利部負責考核的施工企業,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應當在“管理系統”中將參與工程建設的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上崗登記。工程結束後或上述兩類人員離崗時,應在“管理系統”中進行評價並核銷。從業記錄將作為考核合格證書延期審查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水利部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崗位登記情況以及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好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受到其他處罰的信息管理和公開工作。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舉報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及時收回證書並重新考核:

(一)企業主要負責人所在企業發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級生產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且本人負有責任的;

(二)項目負責人所在工程項目發生過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級生產安全事故,且本人負有責任的;

(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所在工程項目發生過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級生產安全事故,且本人負有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在施工各項活動中偽造、仿冒安全生產合格證書的,發證機關應吊銷安全生產合格證書,2年內不得重考,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報告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考核、培訓情況,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受到其他處罰的情況等。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水建管[20__]168號)及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滿延期工作的通知》(辦建管[20__]77號)同時廢止。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一.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二.施工現場必須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由動力設備科負責電氣安全管理,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電氣安全。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電工在動力設備科的指導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電氣安全。

三.技術部門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專項電氣安全設計,包括輸電線路的走向,固定配電裝置的設置點及其配電容量,大型電氣設計、集中用電設備的平面佈置,有針對性的電缺陷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設計要求安裝。

四.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1.凡是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採取絕緣,屏護以及保持安全距離等措施。

2.電力線路和設備的選型必須按國家標準額定安全載流量。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具備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所有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具必須設置有效的漏電保護開關。

5.在十分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體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宜使用安全電壓(12v)。

6.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誌。

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五.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完畢後,由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科、工程部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六.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電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測試。台汛季節要強化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編制電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解決。

七.必須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對電氣專業人員和職工進行電氣安全技術教育和電氣安全常識教育,新工人的三級教育中必須有一課時以上的電氣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懂得觸電急救知識,未經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電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的操作工作。

八.施工必須建立和健全如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電氣安全值班負責制和交接班制;

3.電氣設備、電氣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4.電氣事故的處理規程。

為了保證上述制度的貫徹執行,必須健全相應的考核辦法和獎懲規定。

九.電工有權拒絕執行違反電氣安全規程的.指令,有權制止違反用電不安全的行為。

十.發生電氣工傷、電氣火災和電氣設備等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並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

十一.本規定未涉及部分,均按國家有關電氣安全規程執行。

第二章.變配電設備

十二.現場臨時變電所及高低壓線路裝置均應嚴格按《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圖冊》進行安裝,經驗收合格後,方準通電使用。

十三.現場臨時用電所的選址要適當:變壓器應安裝在高於地面0.5米的基礎上,周圍設高度不低於3.5米的圍牆壁;1000千伏安以下變壓器間其淨面積不少於3米×3米,四周有效操作距離不小於0.8米,變電所外牆應張掛安全色標示警。

十四.低壓配電室應緊靠高壓變壓器間,其淨面積不小於3米×3米,地坪應高出高壓變壓器間50毫米,屋面為阻燃防滲漏,配電板下沿距地1米,板前應設置絕緣膠墊式木質絕緣枱。

十五.變配電設備的檢修維護及預防性試編應按規程規定的週期和要求進行,雷雨季節應嚴格進行全面檢查。

十六.嚴格按規程要求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和防小動物的工作,保證變配電室有好的通風條件;保持室內外整潔以及出入通道的暢通。

十七.嚴格執行有關停送電制度,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並報告。

十八.配電變壓器與施工現場的溝槽,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三章.輸配電線路

十九.施工現場的供電線路的安裝架設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圖冊》進行,做到規範化、條理化,嚴禁亂拖亂拉。

二十.架空線電杆的材質、直徑、間距及埋深,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二十一.施工現場不得架設裸導線;輸電幹線、分支線及設備電源線的絕緣應符合規程要求;不準成束架設,不準直接綁紮在金屬支架上。

二十二.架空線的截面積不得小於6平方毫米,鋁導線截面積不得小於16平方毫米。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

二十三.施工現場的架空線路與施工建築物,大型起重設備必須保持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架空線路與地面、道路必須保持規程規定的高度。

二十四.固定設備的配電線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設必須穿管,埋置深度不小於0.6米,管內導線不得有接頭,管口應密封。

二十五.起重機械不得在高壓線下方作業,在其一側工作時,起重臂、鋼絲繩和吊物與高壓線必須保持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

二十六.使用堅韌橡皮電纜,應按用電設備合理敷設,不準在地面路面亂拖亂拉,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拖線箱電源線長度不大於30米,移動電具引線長度不大於5米。

二十七.移動電具必須使用有接地(零)芯線的堅韌橡膠軟線作電源線,絕緣良好,不得有接頭。

二十八.施工現場的臨時線的架設,必須經動力設備科批准,並簽註使用期限,期滿後必須立即拆除;臨時線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安裝、維修和拆除。

二十九.如需用多路電源,應從分配電箱合理配電。

三十.六級以上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應立即組織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第四章.配電箱

三十一.從現場總配電裝置至各用電設備,必須通過三級配電裝置,各級配電裝置的容量應與實際負載匹配,其結構形式、盤面佈置和系統接線要做到規範化;

1.箱內開關、熔斷器、插座等設備齊全完好;

2.配電與設備排列整齊、壓接牢固、操作面無帶電體外露;

3.總開關及各分路開關上端設熔斷器;

4.金屬電箱外殼設接地保護;設接地排與接零排;

5.每個迴路設漏電開關;

6.動力和照明分開控制,單獨設置單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設漏電開關;

7.門鎖齊全,有防雨措施。

三十二.i型電源配電箱(下杆電箱),作為總變電裝置後的第二級配電裝置,應靠近用電相對集中處。

三十三型電源配電箱(分電箱),作為第三級配電裝置,可直接向負載供電,應做到一機一閘,開關應採用與用電設備相匹配的漏電開關。

三十四型電源配電箱,作為攪拌機、捲揚機等專用設備使用的第四級配電裝置,應設在設備附近;箱內可設由漏電開關控制的備用插座,供維修時另接設備用。

三十五.拖線箱作為移動式配電裝置,必須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護;開關或分路熔斷器必須與用設備匹配;同一箱內不得用單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電壓的插座。

三十六.各類插座、插頭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並保持完好;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使用單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應有單獨分路熔絲保護;插座的接地線不準串聯。

三十七.電力容量在3千瓦以下的電源總開關可以採用瓷底膠木閘刀開關。用刀閘直接控制操作用電設備時,應在刀閘出線側加裝瓷插入式熔斷器作保護,並用熔絲將刀閘內熔絲部分直連。刀閘的靜觸頭應接電源線,動觸頭按負載,嚴禁倒送電。

三十八.各種熔斷器的熔體必須嚴格按規定合理選用,各級熔體應相互匹配。熔體應採用合格的鋁合金熔絲,嚴禁用多股熔絲代替一根較大的熔絲。

三十九.各級配電箱應明確專人負責,做好檢查維修和清潔工作。箱內應保持整潔,不準存放任何東西,箱周圍應保持通道的暢通。

四十.施工現場的固定露天電箱、分電箱必須架空設置,其底邊距地高度不小於0.6米。

第五章.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

四十一.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等,必須採取有效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四十二.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的電氣裝置應採用保護接零。接零保護裝置應嚴格按規定規範進行安裝。配電箱及起重機軌道也應有重複接地,其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

四十三.同一供電系統中,不準將一部分電氣設備接地而將另一部分電氣設備接零。

四十四.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應以並聯方式與零幹線連接。零線的截面不應小於相線截面的一半。零線上不準裝設開關和熔斷器,單相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的工作零線兼做接零保護。

四十五.塔吊的接地極必須設一組,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四十六.金屬腳手架、塔吊和人貨兩用梯,應按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和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歐姆。

第六章.電氣設備

四十七.各類施工機械的電氣裝置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按規程要求定期檢查,確保運行正常。

四十八.未經動力部門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不準安裝和使用。

四十九.低壓電氣設備和器材的絕緣電阻不得低於0.5兆歐;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採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水淋受潮的設備須經絕緣測試合格後,方可使用。

五十.電動機應裝過載和短路保護裝置,並應根據需要裝設相應的失壓保護裝置。每台電機應有單獨的操作開關。

五十一.移動機具如空壓機、電焊機、平刨、圓鋸等應裝隨機控制的交流接觸器或鐵殼開關。

五十二.施工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gb787-83、gb-3883、1-2-83的要求進行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施工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選用ii類工具,必須有額定漏電電流不大於30毫安、動作電流不大於0.1秒的漏電開關的保護。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作業,宜採用iii類工具;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和管道內工作,必須使用iii類工具。

五十三.電焊機的外殼應完好,其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應有防護罩保護;其一次側電源應用橡套電纜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

五十四.施工現場臨時照明線必須由指定的現場電工按有關規定安裝、限期拆除。嚴禁其他人擅自接裝。

五十五.現場的照明一律採用軟質橡皮三芯電纜線並有漏電開關保護。

五十六.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應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和漏電開關保護;燈具距地不低於2.5米。

五十七.施工現場的照明電壓必須執行如下規定:

一般施工現場:220v,工作手燈:36v

危險場所:36v,無觸電保護措施的移動式照明:36v

頂管管內作業:36v,工作面窄場所:12v

特別潮濕場所:12v,金屬容器內:12v。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5

一、目的

根據公司總體發展目標,為了保證公司及項目的健康持續發展,結合公司項目管理制度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制訂本條例。本條例所指項目保證金用途為項目違約保證金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二、適用範圍

1、新項目

元月一日以後新簽訂合同項目,包含以前簽訂合同但一直未開工項目。以上項目均適用此條例。

開工日期以項目部組建、項目正式移交日期為準。

2、在建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條例執行。對於列入風險項目應嚴格執行。風險項目由工程管理部門、經營部門共同確定。

三、保證金收取標準及辦法:

1、500萬以下項目:

按照合同造價

收取辦法:

項目合同簽訂、項目部組建完畢進場施工1周內向公司財務部門繳納。

四、保證金的收繳管理:

保證金由財務部門負責收繳和保管工作。應開設保證金專用賬户,專項存儲,專款專用,嚴禁挪用。

五、保證金的返還

1、項目大合同因故經甲乙雙方認可解除。

終止合同前項目負責人負責協調解決與業主方和其他各方由於中止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問題和其他相關影響。並提供相關憑證資料。

所提供資料經公司認可後可予以全額返還。如存在其他經濟糾紛或隱患未解決,根據造成影響大小扣除違約款後,返還剩餘部分。

2、項目竣工並辦理完正規竣工驗收手續。如工程餘款含有合同質保金,則質保金按照合同約定保修期限到期經業主書面確認後予以退還。

項目保證金則按照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內無任何糾紛出現,且項目提供詳細的工程款支付明細及證明後予以退還。(糾紛包括相關單位及人員投訴、上訪等)

3、對於無法提供正規竣工驗收手續或不存在項目質保金,應有業主單位提供書面驗收證明(驗收證名內容參照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出具)。

以業主單位出具的驗收證明之日起滿一年且無糾紛出現,項目可提出退還申請予以退還。退還項目保證金前應提供業主單位出具的.合同履約情況證明,同時提供工程款支付明細及相關憑證。

4、對於完工補手續項目,如牽涉到對外以公司名義簽訂有勞務、材料、設備等經濟合同關係的,以竣工之日起(書面證明)一年內無糾紛方可予以退還。

5、牽涉後期審計的項目,竣工一年後無糾紛且配合公司完成相關部門審計後,項目可申請予以退還。

六、本辦法經公司常務辦公會議通過後。與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保護工作,做到安全生產的文明施工,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產實際,為杜絕重大惡劣傷亡事故的發生,降低—般事故頻率,切實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發展生產,並推行以安全生產為突破口的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加強落實各級領導部門及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特訂立本條例。

第2條工程承包以後,必須同時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合同與建設單位和公司具體訂立安全合同,明確責任制和獎罰,促進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好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3條各級正職領導是“安全生產”第—責任人,應對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責,分管領導應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4條公司總經理責任制:

1、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應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所訂的勞動保護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則和安全生產條例,擬定獎懲辦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檢查督促各級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5條副總經理責任制:

1、貫徹國家、政府的勞動保護條例和法令,執行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程的要求。

2、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工作中不足之處。並組織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3、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級職能部門及全體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4、主持重大工傷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擬定並落實整改措施。

第6條公司總工程師安全管理責任制:

1、組織技術人員,編制、審批安全生產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

2、組織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為完善、改進和提高安全設施,機械設備的安全作業,編制操作規範、技術措施。

3、解決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重大隱患的處置技術方案。

4、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的落實執行情況。

第7條公司總經濟師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1、按照公司和上級有關規定,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規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經濟可行性條例和實施方案,達到經濟槓桿作用,使安全生產經費被合理利用,產生出更好、更多、更積極的安全生產效益。

3、根據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編制安全生產的各項經濟政策和獎罰條例。

4、加強經濟核算,統籌安排安全生產經費的籌集和使用。

5、總結和調查,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各項措施和經費的實施情況,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條公司總會計師安全責任:

1、根據公司的章程,統籌落實安全生產材料、設備、技術經費。

2、按財務制度對審定的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確定各類用途的需要並進行統一資金調度。

3、設立專項資金課目,隨時調查、監督使用安全經費的情況,杜絕各類佔用經費的現象。

4、年終進行安全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和總結。

5、及時向總經理彙報安全經費使用情況,以利於領導正確決策。

第9條辦事處主任安全管理責任制:

1、認真執行國家、政府各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結合駐地生產實際,充實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佈置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佈置安全生產工作,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許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積極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工作。

3、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

4、組織工地進行安全競賽活動,經常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阻止危險事故苗子,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並保護好現場,參加調查處理工作,並制訂落實整改措施,按照實行可能,改善職二勞動和生活條件,搞好工地衞生,注意職工勞逸結合,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發展生產,提高效益。

第10條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安全管理責任制:

1、項目部經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與建設單位訂立工程安全合同與安全申報工作。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施工現場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合格工地和文明瞭地。關心職工生活,搞好衞生和文明施工。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佈置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記錄入冊,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杜絕違章指揮,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

3、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組織班組、職工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進行堅決阻止,對阻止不聽者,有權責令停工並執行制度加以處理,根據工地實際,完善制訂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勞動紀律,並貫徹實施。

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井架、電器、機械等在搭設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設完畢後做好驗收工作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後,掛上合格牌,方準投入使用,按規定做好例檢工作和完善施工設備、保險設施的添置維修工作,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資料。

5、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督促檢查,並負責整改。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並迅速上報,保護現場,並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7

一、公司職工守則

(一)基本守則: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

2、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嚴守紀律,服從領導,不越權行事。

3、大力弘揚“勇於跨越、追求卓越”的企業精神,愛崗敬業,勤奮學習,鑽研業務,精益求精。

4、發揚優良傳統,樹立團隊意識,各部門、員工之間應相互尊重,團結合作,努力創造和諧的人際關係。

5、顧大局,識大體,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權益。

(二)職業道德守則:

1、崇尚敬業精神,工作盡職盡責,積極進取、努力不懈。

2、不斷學習,以求進步,做一個稱職的員工。對所從事的業務,應以專業標準為尺度,從嚴要求,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

3、堅持重合同、守信用,對企業負有責任感、榮譽感,以實際行動塑造企業形象。

4、文明施工生產,尊重當地民風習俗。

5、誠信、正直。對公司各方面的工作,應主動通過正常途徑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對有損企業形象等消極行為,應予以制止。

6、在工作交往中,不索取或收受對方的酬金、禮品。

7、工作中出現失誤,應勇於承認錯誤,承擔責任,不諉過於人。

8、尊重外來人員、尊重同行;在與外人交往中,做到有利有節,不亢不卑、不驕不謅。

9、保守企業祕密和工作祕密,妥善保管文件、合同及內部資料。對公司資金狀況、法律事務、業務合同、員工薪酬、分紅獎勵等情況,除已公開通報的外,不得泄露。

10、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部門(或總經理辦)提出申請,妥善交接工作,處理好善後事宜。

(三)日常行為守則:

1、注重儀表整潔,着裝大方得體,舉止優雅文明,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範。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現場作業員工要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執行。

3、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聊天、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個人責任崗位使用的電腦應設置密碼,他人不得擅自開啟或使用電腦。

4、文明辦公,禁止在辦公區域喧譁、打鬧,自覺做到語言文明,和氣待人。

5、不在辦公室接待因私來訪親友,不把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帶入辦公室,不把未成年人帶入辦公區。不亂扔紙屑、果皮,不隨地吐痰。

6、愛護公物。生產施工、辦公設施要保持清潔並在固定位置擺放,如有移動應及時復位。

7、下班時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擺放整齊。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窗户,檢查電腦、電燈、電扇、空調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是否關好,無遺留問題後,方可離去。

8、厲行節約,節約用電、用水、用油等。辦公用品費用核算到人;外出辦事,住宿、交通等費用不超標。

9、因事請假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事後及時銷假。短時間離開單位外出辦事,要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説明。

二、行政管理部分

(一)公司總經理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解聘部門負責人;

(二)副總經理職權

1、協助、配合公司總經理的日常行政、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組織編報年度工作、生產、經營計劃及成本費用、利潤指標等;直接對公司總經理負責。

2、協助總經理組織研究公司經營、市場開發方面的發展規劃。

3、組織擬報公司業務、經營管理的各種規定、制度,內部機構的設置。

4、負責協調經營部與財務部、行政部門及其他部門的協作關係。

5、負責組織、推行、檢查和落實經營部門銷售統計工作及統計基礎核算工作。

6、組織開展市場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7、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企業技術負責人職權

1、負責全公司技術管理工作,擬定技術管理辦法並負責實施。

2、負責圖紙會審、技術交底的管理工作。

3、審批施工組織設計。

4、掌握公司的綜合質量水平,提出改進意見。

5、制定質量標準和管理辦法。

6、對工程質量進行綜合評價。

7、制定材料採購和使用管理辦法並負責實施。

8、制定工程資料管理辦法。

9、組織公司技術質量檢查。

10、組織投標,審核投標報價。

11、負責預算管理工作。

(四)各職能科室職責及崗位職責

1、綜合辦

(1)綜合辦職責:

1)負責總經理室日常事務工作,起草企業行政綜合性文件,搞好部門之間的協調。

2)負責公司文件管理,做好文件的收發、審核、打複印、傳遞、歸檔,制定文件處理的程序和制度,並做好保密工作,協助對與公司質量體系有關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控制。

3)負責公司所有合同的登記、編號、統計、歸檔工作;參與公司合同糾紛的處理。

4)負責公司法人代表印章、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書、介紹信等有關證件的保管使用。

5)負責公司對內外的會務工作,包括會議通知、會議準備、會議記錄,並檢查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

6)負責企業資質管理,做好申報、註冊與年檢工作;負責公司下屬分(子)公司的營業登記、變更和年檢等工作。

7)負責公司各類檔案管理,積極做好開發利用工作。

8)負責企業項目經理年檢及優秀項目經理申報工作。

9)負責編寫公司年度大事記。

10)擬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11)制定生產計劃,簽訂工程合同。

12)分配工程任務,與施工承包人簽訂內部經濟承包協議。

13)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程回訪,落實工程保修。

14)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組織安全事故的調查並負責處理。

15)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擬定設備採購計劃,根據各工地需要進行設備調配。

16)負責組織開展和督導本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相關工作。

17)組織編制並按時向總經理彙報:每月經營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及指標完成情況。

18)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2)綜合辦負責人崗位職責:

1)及時處理重要來往文電信函的審閲、分送,根據領導批示、審核和修改意見,以公司名義簽發有關文件,抓好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2)配合公司領導協調各部門和下屬企業的工作關係。

3)負責公司法人代表印章、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書、介紹信等有關證件的保管使用,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4)負責公司資質的申報、註冊及下屬分公司營業登記、變更和年檢工作。

5)負責公司項目經理的年檢和優秀項目經理的申報工作。

6)負責公司重要行政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據集團公司的工作計劃,定期組織檢查具體落實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反饋信息。

7)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3)科員崗位職責:

1)熟悉辦公室的職能和職責範圍,協助做好公司辦公室的各類日常事務及會務、會客的準備和接待工作。

2)負責上級來文的登記、傳遞、歸檔及本公司紅頭文件的登記、分類、備份、保存和整理,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3)負責做好公司辦公室各類資料的收集、彙總和整理歸檔工作,以備查考。

4)協助做好各類文件的發放、傳遞,並做好保密工作。

5)負責做好公司傳真資料的收發工作,並做好登記。

6)負責全公司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日常工作,實行企業檔案集中、統一管理。

7)嚴格執行本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所管檔案完整、準確、系統、安全。

8)負責接收、整理、統計和保管本單位的文書、工程、會計等檔案,為本單位的各項工作服務。

9)負責公司文書、工程、會計等檔案的查閲工作,做到主動、熱情、迅速、方便。

10)負責公司檔案室的管理工作,做到檔案室清潔、衞生,做好防火、防盜、防光、防塵、防潮、防蟲、防泄等工作,以保證檔案室的安全無損。

11)定期瀏覽中國土地市場網,向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辦提供價值信息。

12)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駕駛員崗位職責:

1)認真完成公司的派車任務,服從派車調度人員指揮。

2)堅持行車安全檢查,每次行車前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排除,確保車輛運行。

3)安全駕駛,正確執行駕駛操作規程,聽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行車時集中精力駕駛,嚴禁酒後開車,不開“英雄車、賭氣車”。

4)每次出車回來後,如實填寫行車記錄,向派車主管簡要彙報出車情況。

5)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輛常年整潔和車況良好。

6)認真填寫車輛檔案,對車輛事故、違章、損壞等異常情況及時彙報,寫好情況彙報。對車輛運行里程和耗油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提出統計報告和降低成本的建議。

7)單獨為公司領導出車時,兼有駕駛員和警衞員、服務員職責,並對涉及公司機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8)出車送達時,未經乘車人允許不得離開車輛,應聽從乘車人安排。

9)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財務部

(1)財務部職責:

1)按照國家財務、税務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本公司行業特徵,科學合理地組織財務活動,制定統一、健全的財務規章體系。

2)根據公司長期經營計劃,組織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財務計劃和控制標準。

3)依據項目進度安排計劃,擬定相應的資金需求量預測計劃,為滿足公司運營資金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調度資金,積極籌措資金。行使企業內部銀行職能,做好內部資金結算工作。

4)根據制定批准的財務開支計劃和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認真審核各項材料設備採購計劃,準確、及時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審查、控制、結算,努力降低成本。

5)及時編制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完成税金的申報、測算、繳納、減免工作。審核計算和發放公司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及保險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報損、折舊管理。

6)定期進行會計資料彙總、整理、統計、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揭示企業運作存在的問題,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經營狀態和合理化建議。

7)建立健全會計檔案資料,對各種會計帳冊、憑證和報表及時進行立卷、歸檔。

8)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2)財務部負責人崗位職責:

1)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對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進行總體控制。

2)負責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收支、資金需求、成本費用、現金流量等計劃,參與制訂公司的經營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並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4)掌握税收政策,對公司税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並負責與税收機關的協調。

5)負責對分公司的財務監督與協調,審核所有上報的財務報表,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6)參與評審公司重要經濟合同、協議,組織審核用款方案、原輔材料供應計劃。

7)定期向上級領導彙報公司經營狀況、財務收支及計劃的具體情況,提出財務分析報告,並提出有益的建議。

8)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3)會計崗位職責:

1)在部門負責人領導下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和核算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公司本部各種核算和其他業務的記帳工作。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設置科目明細帳和使用對應的帳簿,認真、準確地登錄各類明細帳,要求做到帳目清楚、數字正確、登記及時、帳證相符,發現問題及時更正。

3)及時瞭解、審核公司原材料、設備的進出情況,並建立明細帳和明細核算,瞭解經濟合同履約情況,催促經辦人員及時辦理結算和出入庫手續,進行應收應付款項的清算。

4)負責依税法規定做好相應的繳納工作並記錄。

5)負責固定資產的會計明細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資產輔助明細帳,及時辦理記帳登記工作。

6)負責公司的各項債權、債務的清理結算工作。

7)正確進行會計核算電腦化處理,提高會計核算工作的速度和準確性。

8)做好會計原始憑證、帳冊、報表等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9)負責對外工程、服務業等發票的開具,並做好相應的登記工作。

10)負責開票時對開票單位所附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必要的審核。

11)及時清理髮票記帳聯,資金已回籠的,交與開票單位;對發票已開出,款項長期不到位的,應隨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

12)做好未使用發票的保管工作。

13)完成部門負責人交辦的其他任務。

14)根據公司批准的工資方案,負責審定各類員工的薪資標準和發放標準。

15)建立工資台帳,負責及時、準確地編制勞動工資方面的統計報表,提出有關的統計分析報告和改革建議。

16)負責員工考勤、調休、請假、加班管理與統計。

(4)出納員崗位職責:

1)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按照國家財會法規、公司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

2)根據審核無誤的手續,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帳結算業務;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及時根據銀行存款對收單,在月末作出相應調整,做到銀行對帳單相符。

3)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帳,做到月結月清,保證帳證相符、帳款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清更正。

4)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額和批准手續,控制使用限額和報銷期限。

5)正確編制現金、銀行的記帳憑證,及時傳遞給財務登帳。

6)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做到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

7)複核薪資發放名冊,按時發放公司職工的工資及其他收入。

8)負責及時解繳各種社會統籌保險等基金的工作。

9)負責妥善保管現金、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做好有關單據、帳冊、報表等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0)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3、經營部

(1)經營部職責:

1)負責掌握市場動態,廣泛捕捉、篩選和傳遞項目信息。

2)負責工程項目的投標工作,組織或出席投標書的決策與開標會議,自覺做好保密工作。

3)貫徹、傳達與執行省、市造價管理部門對建設工程造價下達的相關文件精神。負責做好工程造價業務技術工作的幫助與指導,負責預決算人員上崗培訓計劃及落實,提高預決算業務技術水平。

4)負責做好投標報名工作,辦理中標項目的相關手續,並及時反饋市場信息。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2)經營部負責人崗位職責:

1)組織工程的投標活動,參加投標標書的報價決策。

2)負責建築施工合同的分發、登記、編號、統計和歸檔工作。

3)參與公司合同糾紛的處理。

4)負責經營人員、預決算人員等培訓工作的落實。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3)經營部科員崗位職責: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他各有關部門聯繫,發生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彙報。

2)參與有關部門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3)負責投標工作中的文字處理工作,自覺做好投標工作中的各項資料的保存和保密工作。

4)配合各分公司或聯營單位的投標、封標工作。

5)定期瀏覽中國土地市場網,向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辦提供價值信息。

6)完成部門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4、預結算部

(1)預結算部職責

1)進行工程成本測算,準確、全面地預測成本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2)根據公司經營目標,落實項目各階段成本控制目標,對各種技術方案進行經濟比較,並總結目標成本管理過程中的經驗及存在的問題。

3)及時收集工程相關的政府規費政策、造價信息和材料市場價格信息。

4)負責工程成本的控制和經濟合同的跟蹤,負責整個公司及其下屬各分公司的各個項目的預算審核、合同的管理,對整個公司及其下屬各分公司涉及經濟的行為利用預算、合同等手段進行控制,包括項目的預結算、核定工程進度款。

5)根據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工程預算,分析材料用量及三材指標量。

6)指導項目部簽證、設計變更洽商等,及時編制工程增減帳。

(2)預結算部負責人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基本建設管理的法規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關條例和規定。

2)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逐級建立健全預算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積極主動地完成工程預決算編制及工程成本控制任務,對工程預決算編制、資金使用控制情況,實施全面的管理。

4)掌握國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價政策、文件和定額標準。及時瞭解掌握工程造價變化情況信息,收集掌握與工程造價、工程預決算有關的技術資料和文件資料,實施工程預算動態管理。

5)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工程造價政策文件、定額標準、招標文件內容要求、現場實際情況、深入研究施工圖紙,研究投資方心態,組織編制工程施工圖預算,對工程預算總體投資、總體成本進行全方位整體把控。

6)深入施工現場掌握現場實際情況和施工進度,組織辦理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預算變更洽商、協調辦理資金調整審批的商務簽證;收集彙總工程項目所有涉及造價增減的變更籤證,及時把造價增減數額和投資完成情況向總經理辦反饋,為總經理辦掌握項目投資動態和決策提供依據

7)樹立公司利益第一的宗旨,維護公司的形象與聲譽,潔身自律、杜絕一切違法行為的發生。

8)協助配合公司其他部門進行相關業務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預結算部科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制訂的建築經濟法規、規定、定額、標準和費率;

2)熟悉施工圖紙(包括其説明及有關標準圖集),參加圖紙會審,參與投標項目的預算編制;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熟悉現場,對工程合同和協議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3)編制預算前必須獲取技術部門的施工方案等資料,便於正確編制預算。

4)參與各類合同的洽談,掌握資料作出單價分析,供項目部門參考。

5)及時掌握有關的經濟政策、法規的變化,如人工費、材料費等費用的調整,及時分析提供調整後的數據。

6)正確及時編制好施工圖(施工)預算,正確計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額,做好工料分析,並及時做好預算主要實物量對比工作。

7)施工過程中要及時收集技術變更和簽證單、現場工程施工方法更改材料價差資料,並依次進行登記編號,及時做好增減帳及調整方案,作為工程決算的依據。

8)協助項目部門做好各類經濟預測工作,提供有關測算資料。

9)正確及時編制竣工結算,隨時掌握預算成本、實際成本,做到心中有數。

10)經常性地結合實際開展定額分析活動,對各種資源消耗超過定額取定標準的,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彙報。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5、質安部

(1)部門職責:

1)執行國家、行業、地方的法律法規驗收標準和企業的技術標準,對施工工程質量負有監督檢查責任。

2)協助企業領導制定企業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貫徹公司質量工作計劃、質量管理制度,協助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實施。

3)設置重點工程質量管理點,對其工程質量進行嚴格控制,並對照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4)檢查分公司質量驗證系統組織機構、人員配備及職責,定期活動,提高質量員的業務水平。

5)組織一般和嚴重不合格品的評審和處置後的驗證,貫徹執行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制度,審核質量事故糾正措施及質量通病的預防措施。

6)收集、整理、分析質量記錄,及時反饋質量信息,採用數據分析統計技術提高過程控制能力和工程質量。

7)負責項目部或分公司提交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的管理。

8)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安全的法律、條例、規範、標準、規章等;

9)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10)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項目部及時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11)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2)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施工現場,及時制止或勸阻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行為;遇嚴重險情必須責令暫停生產並及時報告分管領導;

13)審批大型設備的裝、拆方案,組織對大型設備進行技術性能驗收工作,監督《建築機械使用和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

14)實行預防為主,確保重點,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1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2)質安部負責人崗位職責:

1)組織主持每月度施工、生產工作會議,並審核月、季度施工生產計劃表(一般情況下會議在項目部召開)。

2)參與對工程分承包方的資質和業績評審工作。

3)做好重點工程、關鍵項目的施工協調工作,參加現場協調會,指導、參與重點、關鍵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4)配合相關部門,深入基層,做好相關的業務工作。

5)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安全的法律、條例、規範、標準、規章等;

6)組織制定企業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召開年度安全工作會議;與項目部或分公司負責人簽訂安全預控目標責任書,並下發建設工程管理制度及相關條例;

7)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項目部和分公司及時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8)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施工現場,及時制止或勸阻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行為,遇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6、項目部

(1)項目部負責人主要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協商組建項目經理部。

2)對項目施工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3)貫徹實施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領導本工程項目進行策劃,制定項目質量目標和項目經理部管理職責,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4)負責組織各種資源完成本次項目施工合同約定內容,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狀況予以控制。

5)主持召開項目例會,對項目的整個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組織、指揮、監督和調節。

6)以企業法人委託人身份處理與工程項目有關的外部關係及簽署有關合同等其他管理職權,對總經理負責。

(2)項目經技術負責人主要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本項目質量策劃,組織編制質量計劃並按規定報批,主持建立項目質量保證體系,將項目質量管理目標分解到各班組和崗位,並對狀況進行檢查監實施情督。

2)負責組織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和質量計劃的交底工作。

3)負責組織貫徹技術規程、規範和質量標準,認真貫徹實施各項管理制度和相關程序,對本項目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程序造成的質量問題負有領導責任。

4)負責文件和資料的管理工作,確保現場使用的文件均為有效版本,指導和檢查生產過程的各種質量記錄和統計技術應用工作,確保質量記錄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可追溯性。

5)定期召開質量例會,並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反饋質量信息。

6)負責組織動員本項目全體員工積極配合質量體系審核,認真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

7)組織研究解決施工中的較大技術問題,組織編制工程技術總結。

8)負責檢驗和試驗人員、儀器設備的配備和管理工作。

9)領導本項目質量評定和竣工交驗工作

(五)辦公室管理條例

1、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六的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夏季14:30至18:00),公司員工必須準時上班並做好指紋考勤登記。如有變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每週一下午16:00為公司例會時間(主要內容為:上週工作總結及需要解決的問題等)。

3、在辦公室上班的職員要求佩掛工作牌,衣冠整齊,不得穿拖鞋。

4、工作要認真負責。上班時間不喧譁、嘻戲、不得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忠於職守,服從上級指揮安排,不借故迴避,雖非工作時間,但如果自身的工作尚未完成,須完成後方可下班。

5、辦公室電話為處理業務專用,儘量少打私人電話,通話做到長話短説,如非本人接聽的業務電話,接電話的人員應作好電話記錄,並及時轉告。

6、辦公室一般不滯留非本公司人員,如有客人來辦理事務需較長時間的,請對方在接待室等候,前台人員應做好接待工作。

7、愛護公司公共設施設備,嚴禁公物私用,歷行節約。下班時,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員應隨手關燈、關水、關好門窗,檢查是否有未切斷電源的電器設備,如有發現,應及時切斷。

8、保持工作環境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辦公用品、設備應整齊擺放。辦公室應做到每天一掃,每週六下午17:00大掃除。

9、辦公辦公室嚴禁吸煙,如需吸煙,請到公司指定地點吸煙。

10、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辦公管理條例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六)辦公設備管理條例

為切實加強公司辦公設備的管理,使之更加充分發揮的其功能,特制訂如下條例:

1、思想端正,樹立正確的職業道德觀,愛護公司的辦公設備。

2、各部門的辦公設備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管理辦法。公用的辦公設備設立負責人,辦公設備不得隨意搬動、調動,因工作需要確需調用,應通過公司領導的同意。

3、所有人員應認真瞭解所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規程。使用辦公設備時,嚴格按設備的操作要求進行。設備使用完畢後做到人走電腦關,對人為損壞辦公設備的行為,要追究經濟責任。

4、各部門辦公設備由於達到使用壽命而發生的正常零件損耗,其更換所需費用需報請公司領導批准後給予更換。

5、非本公司人員不得使用本公司的辦公設備,如外來客人需要用到複印機等設備時,應由我公司專門管理人員代其使用,複印數量當天累計在10張以上的收取0.3元/張的複印費(10張以下不收費)。

針對電腦網絡病毒的頻繁攻擊,特制定電腦管理條例:

1、熟悉電腦常用軟件的操作,遵守各類軟件的操作規範。

2、禁止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遊戲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務,特別是不得打開非法網站,一經發現,扣除當月工資50元。

3、禁止擅自更改電腦系統配置的參數,擅自開拆機箱,擅自加、拆裝配件。各員工使用的電腦(多媒體)如出現故障,要請公司專業的維護人員維護。

4、長時間不使用電腦,下班後離開電腦前必須關閉電腦主機動、顯示器並切斷電源;節約用電,杜絕電氣火災隱患。

5、禁止使用黑客工具,嚴禁攻擊和破壞網絡,禁止惡意向他人傳播電腦病毒,禁止下載、安裝與工作無關或不安全的軟件。

6、如遇電腦操作的技術疑難問題。請與電腦技術員聯繫協助,不得擅自處理,以防損壞設備。

(七)公章、私章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司公章、私章使用和管理,規範工作程序,維護公司權益,特制訂本規定。

1、公司各類公章、私章都必須依法使用、嚴格管理,嚴禁個人未經批准而使用。

2、公司的公章、私章一律由公司專人保管,各類公章、私章一般不得帶出公司外,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用印,必須經總經理批准。

3、凡需蓋公章的,需交至財務部,由財務部審核確認後告之公章、私章的保管人員在指定方位蓋章,並要求經辦人、審核人和監章人都認真填寫好公司用章登記表。

4、如外來人員帶資料到我司蓋章的,不得憑藉外來人員口頭之辭給予蓋章,應和總經理確認清楚是否其批准的。

5、因公章、私章管理不嚴,或使用不當,或遺失,要追究公章管理人員和使用人的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八)財務制度

為規範公司財務制度,控制好公司的成本核算,現對公司財務制度做以下的.擬定:

1、所有人員如需向公司借支,必須填制借款審批單,經財務人員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同意簽字後,出納方可付款。若遇總經理外出,也須由財務人員向總經理電話請示後在借款單上註明已請示總經理,財務人員審核後並通知出納方可付款,出納應在總經理回到公司後,即時將借款審批單交予總經理簽字。

2、每日支出資金,都須由會計統一填寫付款審批單彙總表,並由財務人員審核後,報總經理批示簽字後,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3、每次有工程開標並匯出保證金的工程,若未中標,負責該做工作的經營部人員及財務部人員應及時跟蹤該工程保證金的去向,做到即時回收,保證公司保證金及時有效的回籠。

4、其它公司掛靠我公司投標的,經營部人員應及時落實保證金的匯入情況,並立即通知財務部人員,財務人員應做到專款專用。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5、若有外來單位或個人以本公司的名義對外投標並中標的,經營部人員應及時呈報總經理,並按照總經理指示與其簽定合作協議,財務人員應嚴格按照該協議收取費用,不得善自增減。待工程完工時,經營部人員還應該檢查該工程結算資料手續是否齊全,並將情況告知財務人員,以便財務人員及時有效的辦理該工程的款項往來。

6、各班組進入工地承攬承接業務的,應事先由總經理批示後,簽定承包合同,並由各項目部負責人簽字蓋章後,交附一份由公司財務部存檔,以備日後核查。各工地班組若有申報進度的,需由各工地施工人員製作工程進度預算書,經公司預算部人員核算、財務人員核查已付進度情況後報總經理批示,出納人員方可按總經理批示金額付款。

7、各工地需採購材料,材料人員應根據需要提前2天瞭解市場價格填寫好《材料採購申請單》並詳細註明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等,由本工地負責人複核並簽字後(未經本工地負責人簽字不給予採購)呈報總經理審批後,向財務部辦理預借款。材料採購進場後由工地材料驗收員清點無誤後在材料採購原始憑證上簽字,並同本工程負責人確認無誤簽字後,材料員可向部務部報銷。材料員必須在借款後的5日內將採購原始憑證按各工地整理歸類清楚後,交公司財務部審核,並呈報總經理審批後,可抵帳(如未及時報帳不給予借款)。

8、每月公司資金收支情況及財務報表應儘量在次月5號報送總經理,並由總經理安排組織召開每月一次的財務會議。並應做好會議記錄。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嚴格遵守以上財務制度,以便公司在財務資金運作方面能夠高效快捷的運轉,提高工作效率,使之良好的促進公司在各方面能快速有效的發展。

(九)員工考勤和休假的規定

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確保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並考慮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考勤

(1)作息時間:週一至週六的8:00至12:00,14:00至17:30(夏季14:30至18:00)公司員工必須準時上班,並按規定進行指紋打卡,因公外出不能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打卡的,應在考勤本上做詳細的外出註明。

(2)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3)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4)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5)對有遲到、早退、撤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進行教育,屬屢教不改的,給予適當紀律處分。如有造到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其責任,直至辭退處理。

2、休假

(1)週末及主要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等放假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執行。

(2)本公司特別休假:

1)職工特別休假。區分如下:

a、在本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含兩年)未滿3年者,每年給假3日。

b、在本公司服務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給假5日

c、在本公司服務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給假7日

d、在本公司服務滿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給特休假1日,但以10日為限。

2)職員休假以不礙工作進度為原則。其作業程序,由財務部於每年元月5日前,根據員工服務年資,列具應休天數將申請單交副總經理核對後,轉交給總經理核定。,並退交綜合辦保管。

3)特別休假以當年為限,不得延續至次年。

4)特別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後才能休假。

5)基於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於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不補休假者,亦也可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待年終與工資一併發放。

6)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a、病假積計逾21天者;

b、曠工達3天以上者。

7)特殊休假期間薪資照發。如有請事、病假的,應從特別休假的天數中抵扣。

3、請假

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請假單中應註明請假類別、請假事由、請假起止時間、聯繫方式等內容。請假一天由主管領導核准簽章,兩天以上須總經理核准簽章,經核准簽章後請假方能生效。經核准簽章後的請假單交送綜合辦備案考勤。

(1)事假:

1)事假中間夾有公休假日,其中間夾有的公休例假日不計事假。

2)事假原則上必須事前請準,不得事後補請,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的,須致電説明。

3)事假期間部分薪資不發。

(2)病假:

1)病假須填請假單,經有關領導核准後生效,因急病不能到班請假的,可託人或電話代請,並於次日補請假手續。連續兩天以上須繳醫院證明。

2)病假期間部分薪資不發。

3)公假:員工遇政府的召集開會等屬於一般公民義務的事情或因公傷者,可以申請公假,經總經理核准簽章後,其准假天數,薪資照給。

4)婚假:本人婚嫁給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給予兩天(不包括公休),經總經理核准簽章後,部分薪資不發。

5)喪假: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死亡,一律給予五天以內假期(不包括公休),經總經理核准簽章後,部分薪資不發。

6)產假:女性員工給假56天,並照下列辦理:

a、在本公司服務12個月以上者產假期內部分薪資不發;

b、在本公司服務未滿12個月的,薪資不發。

請假薪資發放按工資方案執行

4、加班

因特殊情況,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但在正常上班時間確實無法完成的工作任務,經總經理批准,可以加班。加班按下列方法計算加班時間及加班工資。

(1)超過上班時間2小時及以下(不含2小時),按當天工資的四分之一計算,超過2小時以上(含2小時)至4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小時(含4小時)至6小時按當天工資的四分之三來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一天計算。加班工資:月工資÷30×加班天數×1.5;

(2)休息日加班時間按第1條規定計算。工資:月工資÷30×加班天數×2;

(3)法定假日加班時間按第1條規定計算。工資:月工資÷30×加班天數×3。

以上加班費的核算以總經理審核後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十)材料採購制度

為完善公司採購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工地需採購材料,由工地施工員提前5天將材料名稱、型號、品質、數量認真填寫《材料申請單》,並上報項目負責人,由負責人複核後在申請單上簽字並上報材料部(未經項目負責人簽字不給予採購)。

2、材料申請單由材料部材料員根據實際需要了解市場價格,瞭解價格後填寫材料採購審批單報總經理審批。

3、經總經理審批後,採購員向財務部預借款。

4、採購材料進場後由工地保管員清點並辦理入庫手續。材料採購憑證由保管員簽字、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材料員方可向財務部報銷。

5、材料員未按項目負責人簽署的材料單購買材料,若在採購過程中所採購的材料有誤差,材料員應該承擔失誤責任;若按材料申請單的項目採購,材料有誤差的,則有項目部承擔責任。

6、工程剩餘材料,工地倉管員在工序結束後應及時與採購員聯繫剩餘材料退貨,材料應及時辦理,不能退貨的應及時轉入公司材料倉庫,並做好進倉手續,材料員憑進倉手續報財務部做好材料台帳。

(十一)開具介紹信的操作流程

對於以我司名義聯絡的工程項目,公司統一收取一定的資料費,並開具介紹信,具體的流程如下:

1、經營部根據公司相關制度按收費標準制定收費通知單

2、財務部審核收費通知單,並憑收費通知單收取費並開具收款憑證

3、經營部根據財務的收款憑據安排文員開具介紹信和準備客户所需材料

4、文員把開好的介紹信和準備好的資料交給經營部,由經營部交給客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

(十二)關於參加投標工程收取及補貼費用的文件

1、凡以公司名義聯繫及項目經理承包的工程項目,公司統一收取一定的介紹費(不含做投標文件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工程造價100萬元(不含100萬)以下的,每項工程收取350元

(2)工程造價100萬元至500萬元之間的,每項工程收取550元

(3)工程造價500萬元至1000萬元之間的,每項工程收取750元

(4)工程造價1000萬元(不含1000萬)以上的,每項工程收取850元

(5)議標工程和推薦入圍的工程如未中標,也按上述費用收取

2、對於投下浮率的投標工程,在招投標報名後,公司另再收取做投標文件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做資格預審文件收費100元

(2)做商務標文件收費100元

3、對於要做預算報價的投標工程,在招投標報名後,公司另收取做標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做資格預審文件收費100元

(2)做預算報價的商務標文件收費

①提供清單或控制價,造價在300萬元以下按1500元收取,預算造價在300萬元—1000萬元按造價的0.05%收取,預算造價在1000萬元—20__萬元按造價的0.04%收取,預算造價在20__萬元以上的按造價的0.03%收取。

②未提供工程量清單,造價在300萬元以下按3000元收取,預算造價在300萬元—1000萬元按造價的0.12%收取,預算造價在1000萬元—20__萬元按造價的0.1%收取,預算造價在20__萬元以上的按造價的0.08%收取。

4、協議單位和區域承包單位的資料費另行商議

5、區域承包單位的電匯手續費及託運費每月按實結清

6、招投標過程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方負責。

如遇組織投標人提供補貼高於上述規定的按實際補貼額計算;一般情況下,每次開標時由經營部開出工程開標派遣單,項目經理憑工程開標派遣單到財務部預支相應的工程開標費用(或由組織投標人直接支付)。

備註:本企業制度實行動態管理,如遇修改另行通知。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8

為規範施工用水行為,切實維護用水單位的利益,特制定此管理辦法,凡用水單位均應嚴格遵守。

1.任何單位用水必須報經工程部批准,方可進行用水管道的連接,並裝表計量,水錶初始讀數報工程部備案。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接取水管道,違者處罰300~500元。

2.任何用水點必須安裝水錶進行計量,並在每月20日將水錶讀數報至工程部,水費依此據實收取。所報水錶讀數如不屬實,按實際用水量兩倍收取水費。

3.嚴禁在給水管道上直接管道泵,水壓不足時應設置儲水池再經加壓設備進行提升,且進水管必須高於儲水池水面。違反此條者按市水務處罰規定處罰。

4.用水單位對用水管道有維護管理的義務。對用水管道的.任何破壞造成水量損失,當月分攤水量全部由該用水單位承擔;且用水單位必須及時修復用水管道,若未能及時修復,當月施工水損費用由該事故用水單位全部承擔。

本規定由工程部統一解釋。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9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台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臵;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台、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10

第1條作業人員現場文明行為規範

1、現場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尊敬業主及所有到訪人員,文明禮貌。對業主、到訪人員均需使用敬語。

2、當業主來工地參觀的到訪人員、公司工作人員等在工地現場考察或討論時,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電鋸、電鑽等)應暫停使用。

3、現場施工人員應恪守誠實信用的職業道德,嚴禁出現不遵守時間,不兑現口頭或書面承諾的現象。

4、現場施工人員應着公司統一工作服上崗。

5、施工人員不得向顧客索要、收受實物和現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無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顧客或公司管理人員爭吵或無理拒絕顧客及公司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

6、作業時間內不得有睡覺、打撲克、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發生。

7、作業人員應和諧處理人際關係,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現場爭吵、打罵。

8、在材料卸貨時應確保室外場地無遺漏物品,搬運結束後現場必須清理乾淨,嚴禁灑落遺留包裝物等物品。

9、施工現場食宿必須注意清潔,嚴禁有剩飯剩菜及其它垃圾雜物,不準使用電爐、明火,臨時食宿嚴禁有積水、生活垃圾堆積。

10、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服從公司巡檢人員,設計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現場指令,有不同意見也不得當面駁斥或出言不遜。發生問題時應及時與項目經理及相關工作人員聯繫,並立即採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2條工地衞生形象

1、工地施工璣場應隨時保持衞生整潔,保證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築垃圾應當天裝袋後運送至指定的建築垃圾堆放處。嚴禁出現建築垃圾不及時送離施工現場的情況。

2、工地衞生間使用時應及時沖洗,嚴禁出現異味或積水現象。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內不得吸煙,如果業主有意向在工地現場吸煙的,施工人員應委婉提示到指定區域。

5、水電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間不得有積水。

6、泥工施工時不得在地面直接進行水泥沙漿的拌合,必須在地面鋪設保護裝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間須用硬物遮蓋。垃圾,油漆等塗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廚房,衞生間無髒物及異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時應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設施。

第3條施工作業時間

1、在裝修週期內,工地須持續有作業人員正常施工,不得無故造成工地內無人的情況。如有特殊原因應提前向公司報備,並向客户請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後方可暫停施工。

2、當工地出現可能無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況時,工地不得停工。

3、因工藝在求必須暫停施工的情況(如不具備施工條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乾燥等)可不向公司報備,但必須提前向客户説明。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11

電力施工企業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範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於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鑑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説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後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常現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温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節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定的週期進行

有安監人員參加,並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必要的培訓工作。

使用後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衞處、技術質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放。發放前應使用發放記錄,退回後應及時修理與保養。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範圍內出現各種不安全現象,都要追究發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週期試驗,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人員監督執行。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 篇12

電力施工企業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範圍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保證全公司幹部職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人身防護用民種類

公用部分:輕便接地線、絕緣擋板、絕緣榜、10-500千伏驗電器、防靜電均壓服、絕緣手套等。

個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帶、安全腰繩、教扣、絕緣膠鞋、低壓試電筆、差速器等國家有關規定中的其他安全防護用品。

3.防護裝備的購置

各項目部在年初應根據公司撥給的安措費制定出購置計劃。負責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並負責對產品許可證、使用説明書及廠家試驗報告收集、保存、建檔並報公司安全保衞處備案。

4.防護裝備的發放

各項目部負責有關安全用品發放前的'性能試驗,並對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負責,方可下放使用。

5.防護裝備的試驗和日常檢查

各項目部應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及安全施工設施的有關規定及實際情況,建立安全施工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護裝備的保管、發放、使用、檢查、檢驗工作並建立管理台帳做好記錄。

對於安全防護裝備要根據有關安全工作規程及規定進行試驗、檢查,對不合格用品及時進行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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