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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業管理制度(精選22篇)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精選22篇)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

一、基本制度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精選22篇)

1、開立兩個賬户,基本户用來付款,一般户用來收款。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建議使用網銀。每天發生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業務做到日清日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執行現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用白條抵庫。

二、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專人(出納)負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流水賬),每天結出餘額並核對實存。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一定數額(建議5000元,且是收入額)時必須存入銀行(一般户)。

4、出納收取銷售現金時,須立即登記現金日記賬並開具一式至少兩聯的銷售單據,一聯銷售留存,一聯會計處理。經手人一定要有經手依據。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人員(如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三、支票和網銀管理制度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並建立支票登記備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兩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流水賬),結出餘額,每天登錄網銀核對銀行存款實存。作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至少三聯的收據,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或網上付款必須事前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支出支票時,由領取人在支票頭上簽收簽字認可,並及時登記支票備查簿。

5、基本户餘額不足時,申請按支出預算從一般户轉過來(建議半月一次)。

四、印鑑的保管

銀行印鑑原則上必須分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印鑑分別派其他專人和出納負責保管。

五、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至少每半月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半月報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指定人員於每半月終了進行定期對賬盤查,其他時間進行不定期抽查。

2、會計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每月現金與銀行存款的帳務處理及其他帳務處理。

六、支出審批制度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辦公傢俱等、會務費、差旅費、工資與獎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應審批。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效率,負責人可適當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指定專人。

七、差旅費報銷規定

報銷人持原始憑證簽字,報負責人、會計簽字認可,交會計報銷。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2

一、考勤目的

1、為了規範員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後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於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後,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彙總後於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於週六週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並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後,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並註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3

1新時期電力企業安全管理面臨的困境

1.1安全管理意識較薄弱

部分電力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理念薄弱,缺乏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宣導和教育,導致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能力不強。安全管理意識和理念的形成是企業安全工作開展的前提,也是落實安全管理方案的有效指導。然而實踐工作中,部分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理念尚未形成,未能對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做出合理指導,使得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緩慢。

1.2精細化管理水平不足

精細化管理是電力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有利途徑,也是電力企業實現快遞發展的重要方式。然而,大部分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細節上存在問題,未能落實精益管理理念,對企業安全管理責任的劃分和電力安全工作的控制水平不足,進而導致安全事故頻發,影響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有序進行,同時,精細化管理水平不足也導致電力企業在新時期發展水平的滯後,不利於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1]。1.3基層安全管理不到位基層員工的安全生產問題是電力企業需要關注的重點內容,電力企業的發展與繁榮與基層工作人員的努力密不可分。基層電力維護與檢修人員為企業做出了突出貢獻,然而實踐中,部分電力企業在基層安全管理上存在工作落實不到位、管理力度不足的問題,導致基層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缺乏對安全生產的有效認知,不利於安全生產技術的具體實施。同時,部分電力企業基層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不強,對安全作業技術的掌握不紮實,進而出現嚴重的安全管理問題。

2新時期電力企業安全管理的有效對策

2.1提高安全管理意識

為有效改善電力企業遇到的安全管理困境,電力企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提高管理人員的安全理念,注重應用現代化的技術開展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對電力生產與維護中遇到的安全事故案例進行講解與剖析,在此基礎上總結經驗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同時,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應以安全宣導的方式提高生產人員的安全意識,對其安全操作能力進行檢測,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案,組織員工的培訓活動,進而全面提升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具體工作中,為提高電力企業安全管理意識,應強化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要求管理人員具有羣抓羣防的技術,對電力企業日常的管理工作進行安全技術指導,進而提高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能力。實踐中,還應結合目標企業的發展現狀,例如,電力企業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對安全管理工作的細節進行合理設計,以此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水平,為電力企業的發展提供動力與保障。安全管理意識和理念作為指導實踐的重要理論基礎,對管理人員的能力做出要求,管理人員不僅具備安全生產的能力,還應擁有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技巧,實現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有序進行。同時,安全管理理念也是企業在新時期獲得穩定發展的重要指導思想,對企業管理人員與基層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培養提供了理論基礎,因此,實踐中,技術人員應加強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認知,進而提高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責任與意識,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利條件[2]。安全管理意識的形成與企業的創新發展密不可分,安全管理理念也是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主要指導思想,對電力企業的現代化發展起到關鍵作用。因此,具體工作中,電力企業應促使員工形成安全管理的責任意識,以此提升電力企業的現代化服務能力,為企業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借鑑與參考。電力安全生產是強化企業內部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也是新時期,電力企業運行發展的重要保障。

2.2加強精細化管理水平

鑑於精細化管理在電力企業生產中的重要地位,相關人員應提高精細化運作與管理能力,對電力企業的員工管理、技術管理、檔案管理等進行全面控制,有效改善現有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同時,工作人員應明確電力企業管理工作的具體範疇,對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方案進行優化設計,以電力企業的發展目標為依據,設計科學有效的精細化管理方案,以此踐行企業精細化運作理念。精細化管理工作中,為促進安全管理理念的有效落實,需要對電力企業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要點進行明確,以此提高電力行業的服務水平。在此過程中,電力企業相關部門應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意識,對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效引導,並促進安全管理方案朝向精細化方向發展,進而加強對安全管理工作細節處的監督與控制,以此保證電力工作人員的安全性。同時,相關措施的應用,也提高了安全管理工作理念。安全技術人員在具體工作中應肩負安全管理責任,對現場的安全施工作業提供技術指導,保證電力作業的安全性與穩定性,為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貢獻力量。實踐工作中,影響電力企業安全管理理念落實的因素較多,相關因素如圖1所示。由圖1可知,影響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因素的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即內部因素與外部因素。其中內部因素包括員工觀念和員工行為;而外部因素則主要來源於管理模式和管理力度。實踐中,為有效提高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對電力企業員工的.安全觀念、安全作業行為作出合理規範。同時,相關部門還應加強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力度、改善管理模式,以此提升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為企業的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日常工作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還應抓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對電力企業中經常發生安全管理問題進行及時整治,有效提升電力企業的現代化服務能力。

2.3落實基層安全管理工作

電力企業基層工作人員的安全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與難點,基層人員為電力企業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電力企業相關人員應認識到基層員工的重要性,落實基層安全管理工作,進而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落實。實踐中,企業管理人員應注重提高基層員工的素質,定期開展員工的技能培訓工作,以此為電力企業服務能力的提升提供保障。同時,電力企業的運行與發展中,應做好相關的配套設施,尤其是人力資源的配套。在員工的服務能力和專業技術上做出合理調整,以此全面提升電力企業的現代化服務水平。此外,針對電力企業的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可增加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進而促進安全管理制度體系的形成。電力企業在生產與維護中,安全管理技術佔有重要地位,安全性與穩定性也是電力系統中的基本要求,為此,新時期電力企業應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提高重視力度,利用科學合理的管理技術和經驗,保證電力企業在新的歷史階段獲得發展與進步,以此全面提升管理人員的工作能力[3]。為培養基層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知能力,企業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在具體的工作中落實精益管理理念,研究控制風險因素,確保電力企業的各項工作在可控的範圍下運行,進而全面提升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針對企業基層人員電力設備維護技術水平的落後,相關人員應開展培訓工作,選派專業技術能力較強的工作人員組織培訓,以此提升基層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和安全生產能力。電力企業與一般性質的企業具有較大的不同,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問題是企業的基礎工作,安全事故具有破壞範圍大、持續時間長、波及範圍廣的特點,技術人員應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特點,選擇合適的安全管理方案,以此全面提升電力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水平,為電力企業在新時期的發展與繁榮提供重要保證和有力支撐。總之,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突破現階段遇到的發展問題,並探究科學的方式提高安全管理工作能力。

3結論

綜上所述,電力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應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着力點,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強化精細化管理水平,落實基層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強化風險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長效工作機制,構建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體系,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以此提高電力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為其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實提供必要保障,為電力行業的高水平發展貢獻重要力量。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4

總則

一為了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防範和杜絕各類事故隱患,維護社會、公司的安全穩定,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指各部門是指辦公室、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

三安全保衞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人員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原則。各部門應建立安全保衞責任制,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實現安全保衞工作科學化、規範化。

四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本規定做好本機構的安全保衞工作。保衞部門或專、兼職保衞人員協助責任人具體組織落實其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

五公司必須同當地公安機關建立聯繫,形成制度,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嚴格執行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報告制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與本公司有關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六公司安全保衞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防搶、防騙、防假、防破壞、防治安、自然災害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和良好的管理秩序。

機構及人員配備

七公司應配備專、兼職保衞人員,併為安全保衞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以利於保衞工作的開展。

八公司保衞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政治堅定,身體健康,品行良好,並經過公安機關培訓合格。

九安全保衞人員的任免調動應及時聽取董事會的意見,報公安機關備案。

十公司各部門按照隸屬關係逐級簽訂安全保衞工作責任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十一各部門應建立情況信息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公安機關通報情況信息。重、特大事故和案件,必須立即上報,及時處置。

十二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保安人員,協助各部門,落實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工作職責

十三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保衞工作的法律、法規;

2、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衞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本機構治安秩序的意識;

3、根據本規定結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並組織落實;

4、落實防火、防盜搶、防爆炸、防破壞、防詐騙和防竊(泄)密等治安防範措施,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本公司穩定;

5、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本公司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並保護現場;

6、調解、疏導本公司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本公司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幫助、教育本公司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

8、協助公安機關管理本公司的暫住人口和其他外來人口;

9、參與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安全防範

十四按照安全可靠,方便經營,美觀實用的原則配置安全防範設施。

十五廠房的構築和裝飾必須符合公安機關的技防、物防要求,保險箱要配備相關防護設施。

十六廠房的籌建、改建前,要提出並制訂安全防範設施的方案,報董事會及總經理審核後,送公安機關主管部門驗收批准,方可執行。

十七各部門應當將安全防範工作納入員工的崗位職責,並進行考核。

十八定期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和防範技能訓練。

十九建立重要崗位保衞工作檔案,嚴格重要崗位員工的錄用和考核制度,不適宜在重要崗位的員工必須及時調離。

二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二十一安全保衞人員應當定期研究、佈置、檢查安全保衞工作,及時清除隱患。

二十二各部門應加強對各類票證、印章的管理,建立健全制約監督機制。

二十三嚴格執行雙人查勘、雙人管理保險箱櫃交叉複核的制度。

交通安全

二十四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嚴格執行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二十五公司機動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其他員工駕駛公司機動車輛須經車輛管理部門同意。二十六公司班子成員外出,應分乘不同航班、輪船。

二十七公司機動車輛長途行駛前,必須由車輛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並經車輛管理部門車況登記後,方可出行。

二十八公司機動車輛必須配備滅火設備。

二十九各部門應定期對其部門員工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專職駕駛員必須定期參加交通安全培訓。三十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必須立即上報總經理,並立即妥善處理。

消防安全

三十一各部門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三十二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本機構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公司應為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防火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4、組織制定符合本公司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消防知識、滅火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並實施演練;

5、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三十三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

三十四各部門應當每月對本部門進行防火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

三十五各部門應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部門檢查考核、評比之列。職場安全

三十六職場安全防護設施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出納工作區要採取防範措施;

2、財務部門應安裝與公安機關聯網的報警裝置,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動應急照明設備;

3、配置存放現金、有價證券、重要單證和印鑑的保險櫃和防偽鑑別器;

4、配置防衞器械,置於隱蔽部位;

5、計算機主機房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配備防範設置。

三十七來訪人員須經登記,由接待人員迎入會客區域。一般情況,來訪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域,如確屬必要,應由相關人員陪同。

三十八吸煙必須到指定場所。

三十九下班後應有保安人員或專人進行職場安全檢查。

四十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准不得進入文印室,嚴禁無關人員操作文印室設備。

四十二員工因工作需要攜帶公司文件、資料、印章、辦公設備等離開公司辦公場所,必須經相關管理

部門批准並經登記後方可帶出。

四十三禁止利用公司電腦、電話、傳真等辦公用品進行反動、迷信、黃色宣傳。

突發事件處理

四十四各級機構處置突發事件應該遵循“責任個人制”以及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的原則。四十五突發事件的類型:

1、搶劫財務部和業務收支款項等;

2、外來、內部或內外勾結,利用各種手段進行的金融詐騙案件;

3、現金、有價單證、空白重要憑證、重要業務公章遺失、被偷、被盜、失竊事件;

4、計算機、傳真機遭非法入侵及電腦智能犯罪的突發事件;

5、發生重大火災或惡性人員傷亡事故;

6、內部員工發生矛盾激化,發生嚴重影響穩定的治安事件;

7、大面積集中聚眾衝擊公司或擾亂公司秩序等突發事件;

8、其它直接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的突發事件。

目標責任管理及獎勵與處罰

四十六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書必須由各部門工作第一責任人與董事會或總經理簽訂。

四十七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作為一項考核指標,納入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

四十八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考核不合格的部門不得參加年度各項先進評比和獎勵活動。

四十九執行本規定成績顯著的,由董事會協商後給予表彰、獎勵。

五十違反本規定,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由董事會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因不及時整改而發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由董事會對該部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者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則

五十一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十二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本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5

公司門衞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門衞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衞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禮貌執勤、禮貌待客。

(二)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門衞管理制度。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用心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協助處理。

(三)保安人員務必出門站崗值勤。

(四)警衞室要持續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不能在警衞室內吸煙。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衞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門衞管理制度。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禮貌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後,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後,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可在警衞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狀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衞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衞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後,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放行。

(九)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附則

(一)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6

學籍管理制度

一、管理權限與職責

第一條各市(區)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籍由市(區)教育局(泰州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管理。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學籍管理與控輟工作,建立學籍的學期會審制度,及時糾正或解決學籍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瞭解學籍的變化狀況和控輟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處報送會審結果和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第三條任何學校(含民辦)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範圍,新生入學後,學校應按本規定辦理入籍手續。

第四條學生或監護人不按本規定辦理的有關手續,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糾正,引起的後果由學生或監護人負責。

二、新生入學

第五條市、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學生報到名冊辦理新生學籍並建立電子檔案,編制省統一格式的學籍號。國小新生入學年齡為年滿6週歲(當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條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報到入學後務必及時辦理入籍手續。無故不按時報到的,學校和當地鄉鎮、村要跟蹤調查,依法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到學校就讀為止。

第七條凡沒有納入當地就近入學範圍的民辦(含按民辦機制運作的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須與公辦學校劃片招生同時進行。民辦學校非起始年級不得招收新生,能夠接收貼合規定條件的轉學學生。

第八條新生入學的辦理

1、農村公辦國小新生入學。由鄉(鎮)中心國小,根據當地適齡兒童名單,在7月底前,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發《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監護人持入學通知書按通知時光帶適齡子女到指定學校報到。

2、城市公辦國小新生入學。適齡兒童監護人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施教範圍,在學校公佈的報名時光內到學校報名,報名時需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子女在本施教區的户籍、居住狀況(房產證)等有關證明。

3、農村鄉(鎮)公辦國中新生入學。農村鄉(鎮)中心國小每年七月,將全鄉(鎮)國小畢業年級學生名冊、畢業生的電子檔案交鄉(鎮)中心國中,並填寫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國小、中心國中、鄉(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各存一份。中心國中根據接收的學生名冊在七月底前給所有新生髮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光到指定學校報到。

4、城市公辦國中新生入學。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七月底前,根據户籍和住房分佈狀況將本轄區範圍內國小畢業生,按施教區分配給各國中學校,各國中學校根據接收的新生名冊,經核查後發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光到指定學校報到。

5、民辦學校招收國小、國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在規定的時光、地域範圍招生,新生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向新生髮放入學通知書。

6、國小、國中新生入學後,學校要使用全省統一的學籍管理軟件建立學生檔案。城市國小向國中帶給畢業生電子檔案的具體方式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7、國小、國中新生無故不按時報到的,應做好跟蹤調查和詳細記錄,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確保不讓一個孩子輟學。

8、國小、國中新生入學後須編制全省統一規定的學籍號。學籍號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縣編碼,第7位表示學校類型,第8位表示學校性質,第9-11位表示學校編碼,第12-15位表示學生入學年份,第16-19位為學生在學校中的編碼。

9、適齡兒童、少年,因故未及時上學或在外地上學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確屬應在本地入學的,應安排學校就讀或准予參加畢業和升學考試。

10、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按規定在本市理解義務教育的,家長向暫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憑相關手續(暫住證、務工證、住房協議)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享受當地居民待遇。起始年級的能夠建立學籍,非起始年級的按轉學處理。

11、民辦學校跨市(區)錄取國小、國中新生的,由學校在新學年9月15日前向學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發出來源於該地的學生名單。學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收到名單即予備案。

12、學生在國小、國中階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須向學校交驗更改後的户口簿及複印件,學校更改備案後在規定時光(國小、國中在升學報名前)持複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更改手續。

13、殘疾兒童入學年齡能夠適當放寬。能夠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也能夠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14、學校招收的國小一年級學生務必入籍,不能作為借讀生處理。

三、轉學

第九條學生家庭户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區)、鄉(鎮)遷移的,准予轉學。學生單人户口遷移不視作轉學理由。國中學生在本市(區)、本鄉(鎮)內不轉學。

第十條學校不得拒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安排的轉學學生。轉學一律不得進行入學考試。

第十一條轉學過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休學期間轉學的學生待休學期滿後,轉入學校方可准予復學。

第十二條轉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學生或監護人向轉入地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同時提交户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等原件。

流程二:轉入地學校審核同意接收後,開出同意接收轉學證明。並由學籍管理員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

流程三:學生或監護人持同意接收轉學證明與户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原件到轉出學校提交書面轉出申請,學校審核後開出轉學證明。

流程四:學生或監護人持轉學證明到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後連同學

生登記表交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為其辦理轉入手續。

説明:

1、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非户籍所在地公辦學校。中途轉入户籍所在地公辦學校的,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統籌安排,並由學校帶給同意轉入證明。

2、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須接收轉學證明和學生電子檔案。跨省轉學的須經泰州市教育局同意,並及時發送和收取學生紙質《學生登記表》,學校要及時將轉入學生信息輸入計算機。

四、借讀

第十三條學生因個人或家庭原因,擬到非户籍所在地學校借讀的,須雙方學校同意。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條起始年級學生務必在錄取學校取得學籍後方可外出借讀,任何學校不得理解沒有學籍的學生借讀。借讀過程一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第十五條借讀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擬借讀學校提出借讀書面申請。

流程二:學校審核後開出同意理解借讀證明。

流程三:本人或監護人持同意理解借讀證明交到原就讀學校,學校審核後開出同意借讀證明。

流程四:本人或監護人將同意借讀證明交到借讀學校,學校憑同意借讀證明安排借讀。

説明:

1、同一地區國小、國中原則上不辦理借讀手續。

2、借讀生的數額不得多於在籍生數的5%,不得影響正常在籍生的學習。

3、學生監護人因公出國工作一年以上、從事野外或流動性工作、長期支援邊疆、現役軍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親屬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

4、學生因個人或家庭原因,擬到非户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的,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同意。

5、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學籍所在地學校要將借讀學生的電子檔案拷貝給學生帶到借讀學校;學生回到學籍所在學校時,借讀學校要將借讀學生的電子檔案拷貝給學生帶到原校。學生在借讀期間的有關成績、評定、獎懲等,由借讀學校記入學生電子檔案。借讀學校在借讀學生離校時要留存學生電子檔案。

6、外省到我市借讀的學生,借入學校應為其建立電子檔案,學生離校時打印紙質《學生登記表》封好後讓其自帶回學籍所在學校,電子檔案留存。

五、休學和復學

第十六條學生因傷病或不可抗拒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能夠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七條畢業學年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八條休學期限為一年,休學者不得提前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推遲復學或連續休學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九條休學期滿,經批准復學後,應回原級就讀。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後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註銷其學籍。

第二十條休學和復學操作流程

學生因傷病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市(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2、住院病歷(原件)

3、藥費收據等相關材料(原件)

流程二:學校初審後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狀況特殊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檢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學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公安、民政、勞動等有關部門的證明,

流程二:學校初審後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説明:

1、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審核、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出國、出境所需的學業成績、就讀年級等證明,學校應如實開出。

2、休學期,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自缺課開始計算;出國的自批准之日計算。休學期限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

3、休學期滿,學生或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復學須回原級就讀。

4、因傷病或學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學期滿不能復學的,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學校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續辦休學手續。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後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註銷其學籍。

六、留級和跳級

第二十一條根據省學籍管理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不留級制度。

第二十二條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批同意能夠跳級。國小、國中跳級學生畢業時視為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學生跳級由學校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七、畢業和修業

第二十三條學生修業期滿,畢業成績和有關考查考核成績合格,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畢業證書,國小畢業證書由學生六年級就讀學校免費發放。國中畢業證書由學籍所在學校免費發放。未畢業者由學校免費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修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有不及格者,准予補考。補考後有下列狀況之一者不予畢業,只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國小修業證書或國中的義務教育證書:

語文、數學、外語有一門不及格者;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體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條畢業證書、修業證書加蓋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章並經電子認證後生效。

八、升學

第二十五條國小畢業學生免試升入國中學習。

1、跨市(區)借讀的國小、國中畢業生,一般都應回學籍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領取文憑、安排升學。

2、民辦學校國小畢業生,能夠升入户籍所在地學區公辦國中,也能夠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辦學校國中就讀,不能升入非户籍所在地學區的公辦國中。民辦學校國小畢業生要升入公辦國中的,需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國中。跨區縣就讀民辦學校的國小畢業生,要先將學籍轉移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

九、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六條學校依照規定對學生實施獎勵和處分。

1、對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應予以獎勵。凡受到校級以上獎勵的,應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學校應根據規定,民主、公開、公正地評選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

2、學生嚴重違反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學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關規定的,應給予處分。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記過以上處分須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因違法犯罪經人民法院判決需服刑、勞動教養的學生,服刑、教養期滿超過十六週歲的,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能夠取消學籍。

3、學生在受處分一年內,進步顯著,確實改正了錯誤,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批准,能夠撤銷處分。處分一旦撤銷應在學生電子檔案上加撤銷記錄。

4、學生留校察看時光最長不超過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內仍無改正表現的國中學生,經監護人同意可送工讀學校託管。

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的學生,可按規定送工讀學校。

到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學籍留在原校,參照借讀辦理有關手續。

5、累計已經學滿九年義務教育年限並年滿十六週歲的,其本人及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不再繼續上學的,學校審核,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能夠取消學籍。

6、學生受行政拘留、勞動教養處理期滿,年齡在十六週歲以下者,可持批准處理單位有關證明,向原校提出書面申請回原級就讀,原校應予接收。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潛力的,由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批准後註銷其學籍。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7

作為公司的創立者,除了需要有良好的領導能力以外,還需要管理好公司的員工,制定好相關的管理制度,這樣才能讓公司更好的發展。那麼小企業管理制度是怎樣的?下面找法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小企業管理制度標準範本及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妨礙公司管理法律後果

1、妨礙公司管理以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論處。

2、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是指公司、企業違反公司法、企業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妨害國家對公司、企業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活動,侵犯公司、企業及其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1999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公佈了《刑法修正案》對本節的個別罪名作了變動,並增加了新罪名,包括:虛報註冊資本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等。

二、妨礙公司管理法律依據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條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對本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五十九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和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之下罰金。

與單位犯前款罪的,對該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之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小企業管理制度標準

1、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遲到、早退;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不得故意誤簽上班時間,必須本人親自簽到確認;

3、工作期間內不得竄崗、閒聊、玩網絡遊戲、網絡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鐘和下班前20分按《衞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衞生,保持整潔、乾淨的工作環境;

6、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諮詢;

8、有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摘要、來電時間、紀錄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10、外出辦公事時要向領導或同事打招呼,説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領導請假,待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單位,否則根據情節處理;

12、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3、愛護公物,節約物品。

14、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15、同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持。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工作秩序,使員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的傷害等能得到及時救治和經濟補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等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在職員工。

三、工傷的定義

工傷: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有關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四、工傷的認定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特定路徑、特定時間)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

6)因本公司直接原因而患職業病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2)國家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造成傷害的。

5)國家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工傷申報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職工本人或直接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告知公司安環科工傷負責人,安環科工傷負責人應立即通報部門和公司有關領導,在需要辦理索賠時應由安環科工傷保險負責人在24小時內向合同保險機構備案,説明事故原因、經過。對於重大的工傷事故,公司負責人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主管部門口頭報告。

2.安環科工傷保險負責人應及時協助發生工傷的職工辦理工傷保險規定的手續。

3.負傷職工的工傷認定必須在工傷發生後的30日內由安環科工傷保險負責人向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報書面材料。

4.負工傷員工所在部門直接領導和所在部門部長必須參加工傷善後處理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善後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進行推脱。

六、工傷救治與付款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由部門負責人立即上報,並立即送指定醫院治療,公司原則上只提供應急借款。

2.安環科可根據實際需要到財務部領取工傷應急借款,用於緊急狀態下費用支付。

3.工傷產生後,安環科工傷負責人必須作好登記,註明產生的費用以及保險理賠的費用,工傷保險負責人及時辦理相關報銷工作。

七、工傷醫療報銷説明

1.工傷職工一般不允許在私人小診所就診,原則上必須公司指定的醫院就診。

屬特殊情況且須徵得部門經理或安環科工傷負責人許可的情況下,可在正規診所臨時就診,事後必須馬上轉到指定的醫院,否則,產生的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工傷職工在治療期間應保留相關的票據,門診治療的職工在每次門診時應帶上病歷本並請醫生作好每次的門診記錄;無病歷的需要辦理病歷本。

住院治療的職工需在出院後打印用藥詳單。

住院治療的員工報銷來回兩趟的車費,門診治療的員工報銷個人每次門診的來回車費。

沒有票據的醫療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如掛號費等)。

3.工傷職工在工傷治療期內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工傷報銷藥品目錄》和其他相關標準費用可報銷。

如在治療期間使用違規或規定以外藥品的(如滋補、健身等藥品),其產生的費用由工傷員工本人承擔。

工傷人員出院後在每月1~20日將醫療費報銷材料交到安環科,彙總後由工傷保險負責人在每月1~20日向醫保中心申報審核工傷人員醫療費。

4.工傷員工因個人原因產生不必要的費用由其本人承擔(如不必要的車費,誤工費等其他費用),工傷員工不得謊報費用(如多報車費、藥費等),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銷資格,並視情節處以相應的罰款。

5.員工在康復後應積極配合工傷負責人收集準備用於保險理賠的相關材料。

八、工傷待遇

1.須手術的工傷員工在手術期間視情況給予護理費,其中福安為30元/天,寧德為40元/天,福州、廈門為50元/天,護理工人由安環科工傷負責人聯繫。

2.工傷員工在治療期間和療養期間(療養期按實際情況和醫囑來定),職工享受基本工資待遇(標準按照:普通員工900元/月、班組長1200元/月、車間主任1800元/月,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審批)。

3.經權威部門鑑定為傷殘的,按相關的規定給相應等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其他相關工傷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和《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及其他相關標準和文件規定執行。

5.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待遇: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3)拒絕治療的。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9

人力資源部門需從薪酬的基礎、薪酬的設計和薪酬提升三個層面着手來安排薪酬體系,使薪酬體系設計體現公平的原則,從而符合公司發展的整體需要。那麼中小型企業的薪酬管理制度是怎麼的

薪酬基礎和標準設定:

員工獲得薪酬的原因不外乎兩點:第一,達到崗位任職要求;第二,按照崗位要求完成了各項工作的具體表現。但究竟什麼是崗位的具體要求,怎樣評價完成具體工作的成績,需要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完成編訂職位説明書、任職説明及績效考評指標等一系列基礎性工作。

人力資源部門首先需要分解公司經營活動,確定相應的工作崗位,並以職位説明書的形式將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明確下來。工作職責的界定、公司對崗位任職資格的要求合在一起,是確定崗位固定薪酬的基礎。

同時,為了評價完成具體工作的狀況,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建立員工績效考評體系,包括績效考評指標、能力考評指標與態度考評指標等。公司通過考評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業績表現,確定其為公司業績作出的貢獻,進而確定員工獎金的發放比率。員工可能超出崗位對業績的基本要求,也可能達不到這個要求,這些都直接影響他們領取獎金的額度。員工業績考評結果是確定崗位業績獎金的基礎。

薪酬結構和薪酬設計:

基於職務説明書和績效考評體系建立起來的薪酬制度,一般而言包括固定薪酬+業績薪酬+福利等形式。固定薪酬設計必須使員工薪酬水平保證相對的內部公平與外部公平。內部公平指薪酬能夠反映出各崗位對公司整體業績的價值貢獻,一般來説,人力資源部需要從三個方面對崗位進行評估:1.崗位對知識技能的要求2.崗位對解決問題能力的要求3.崗位承擔責任的大小。

人力資源部門利用分析的結果確定薪酬差異範圍,並設立崗位薪酬級別階梯。內部公平隱含的意義之一,就是崗位之間的薪酬差距要體現出來。外部公平即薪酬是否具有市場競爭力。一方面,公司各崗位薪酬級別需要參考同行業薪酬水平進行調整,確保此薪酬水平下公司能招到合適的人才;另一方面,人力資源部門還需定時瞭解競爭對手薪酬變化情況,以確保公司薪酬水平保持動態競爭力。但是,由於崗位價值評估不可能完全準確,企業往往引入業績薪酬制度,目的是使薪酬結構更公平、更加具有競爭力和靈活性,從而激發員工的積極性。

業績薪酬主要指由員工業績考評成績確定的業績獎金——從事相同工作的員工由於業績表現不同最終導致收入可能有較大差異。除此之外,公司也可能視年度效益情況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金。福利是薪酬體系的必要補充,能有效緩衝員工對固定薪酬和業績薪酬的相對不滿。舉例來説,大多數外資企業就是通過提供優惠的福利政策來降低員工流動率,人力資源部門也應參考其他企業的福利水平制定公司福利制度。

員工發展和薪酬提升:

合理的薪酬體系要能推動員工薪酬水平不斷上升。人力資源部門必須明確不同崗位的職業發展路線,完善培訓制度,為員工提供競爭上崗或進一步提升的機會。一方面,人力資源部門需要主動實施培訓計劃,給員工提高技能的機會。員工技能的提高往往伴隨着工資級別的提高和工作業績考評的上升,這在以考核獎懲體系為核心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顯得尤其重要。

培訓能大大提高員工素質,激發員工積極性,是一條重要的輔助性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公司應提供公平上崗的機會,使員工職業發展之路切實可行。公司可通過競爭上崗,推行輪崗、定期交流等制度賦予職工儘可能多的爭取高薪崗位的機會。如競爭上崗,員工有能力上哪個崗位就競聘哪個崗位,當競聘不上的時候,薪酬比別人拿得少,也就無話可説。這競聘不應是一次性的,而應是定期的例如每年一次,這樣就給了每個員工均等的機會,也鼓每個員工奮發向上。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印鑑證照的使用,加強對印鑑證照的管理,保證印鑑證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制定細則報總公司批准後執行。

3、權責説明

3.1公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分管領導指定專人保管。

3.2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印鑑保管

4.1公司印鑑及各部門印鑑必須加鎖保管,不能隨意放置。

4.2印鑑不準出室,原則上嚴禁外借,特殊情況須書面申請並經批准後,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帶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視情況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責任。

5、印鑑使用

5.1印鑑使用由用印人填寫用印申請表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准後用印。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否則,印鑑管理人應拒絕用印。

5.2印鑑保管人應在印鑑使用登記表上記錄文件名稱、頁數、份數、申請蓋章部門、經辦人、日期等用印事項。印鑑管理人應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規定送辦公室存檔。

5.3不得開具蓋有印鑑的空白介紹信、證明或者在未寫字的頁面上加蓋印鑑。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由分管領導書面同意,領用後必須報告使用情況並將複印件返回印鑑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須交還印鑑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等,須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5.5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必須專章專用,嚴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響公司聲譽,不會給公司帶來任何可能的損失的情況下,經分管領導同意,可為公司員工出具的證明、介紹信、申請等材料加蓋公章。

5.7已通過審批的合同憑合同審批表蓋章。

5.8總公司人員需加蓋各分子公司印鑑仍按本制度執行。

6、證照使用

6.1證照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嚴禁外借。

6.2證照原件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如遇特殊情況需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並在辦好借用手續後方可借出,用後必須及時歸還。

6.3證照複印件的使用:必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複印證照,並在證照複印件上蓋'僅限於使用'條章,寫明用途。

7、附則

7.1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後,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牴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1

一、資金管理在企業中的作用

1、資金管理在企業中的作用巨大,資金管理和控制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嗎在資金管理之前,企業要制定資金的使用合理規劃,制定資金的規劃才能把資金的存量控制在相應的範圍裏面,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過多或過少的持有資金,不管資金過多還是過少都會給企業帶來負面影響。所以説我們有必要創造一條優化資金管理的道路,以最完美的方式運用資金,以取得最理想的收益。

2、加強資金管理是規範企業經濟行為,促進其健康發展的需要。目前,一些企業由於資金管理不當造成其經濟效益下滑,生產經營效率低下以及較為嚴重損失的情況。加強資金管理和控制能有效防止財務人員發生貪污、舞弊以及資金挪用等行為。因為企業加強資金管理就必需要制定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有完善的制度約束工作人員,保證資金的使用流程正規化,合法化,也防止舞弊發生的有效手段。其次,加強資金管理能有效的擴大資金規模。眼下資產管理存在兩在問題,資產的閒置浪費是首要問題,其次是資產的重複分散,尚未形成統一的規模。加強資金管理可以加快資產的積聚,迅速擴大生產規模,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企業財務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強資金管理已被越來越多的管理人士所重視,企業內部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也越來越嚴重,資金的控制不嚴造成財務風險也顯露出來。

1、管理者需加強資金管理意識。目前企業的管理者已經意識到了資金管理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但有些管理者在管理方面還是有所欠缺,缺少資金時間價值觀念和現金流量觀,缺乏詳細的資金使用計劃和財務分析方法。同時,一些企業管理者由於管理意識不強,尚未建立良好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即使在設立了內部控制制度的企業,也由於意識不強、執行力度不夠達不到應用的效果。

2、財務資金管理信息不準確。目前由於企業受利益方面的影響,導致企業間出現了信息失真的狀況,企業管理部門之間溝通不暢,甚至不願為其它部門提供相關信息,企業的高層決策者對管理部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存在質疑,嚴重影響其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更有甚者,企業各層面都出現了提供虛假信息、截留信息的情況,使得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缺乏真實性,無法真實有效地瞭解子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據有關資料顯示,全國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企業都出現了會計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情況。會計信息的不準確嚴重影響了企業管理層對重大事項的決策,導致決策結果不當影響企業的收益或造成損失,同時對政府宏觀管理和社會監督也造成一定的影響。

3、監控不力,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形同虛設。目前一些企業儘管制定了監督制度也設置了一些監督職能,卻因監督者對財務資金的運作情況掌握不夠全面,很難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部分企業在重大投資決策時對影響決策結果的因素考慮不周,存在着大量的個人主觀觀點以致事前、事中監督形同虛設,事後控制審計也是走個形式,缺乏可行的考核方法。由於管理失控,企業成員不按規定行使其應具備的職責,導致企業資金不能良好的運作,影響企業健康發展。

4、資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目前企業在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主要矛盾是資金集中管理與內部分層次管理機構分散佔用的狀況較為明顯。由於子公司普遍存在多頭用户的現象,一些集團旗下各子公司設立多個賬户使得企業資金管理嚴重失控。其次有些企業存在盲目投資的情況,在投資時缺乏多方面的慎重考慮,造成極大的損失,使得資金緊張的狀況得不到緩解反而更難週轉。

三、加強與完善資金管理的對策

1、加強資金管理,要嚴格財經紀律。財務管理是以資金管理為核心,企業應加強資金預算編制,加強對資金運行情況的真實性進行分析,對預算外的資金支出要嚴格把關。加強對企業債權債務及時的清理與追回。同時要強化監督約束機制,保證生產經營資金能夠正常週轉運行。要嚴格按制度進行發票的管理,要嚴格審核不符合要求的發票,杜絕白條入帳。因此,資金管理一定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只有多管齊下,才能真正搞好。

2、加強財務監督與控制。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強化事前、事中的及時監督、事後的及時控制,有效地運行統一的財務管理軟件,並完善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使其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企業內部審計制度是資金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負責對企業資金管理的考核和有效監督。目前我國內審力度還需加強,要建立高層的內部審計制度,調節人員的組織結構,加強對自身素質的培養,並保證內部審計監督考核制度的.有效實行。

3、實施資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能。將企業貨幣資金由分散管理改為集中管理,首先,應成立企業內部資金結算中心統一在銀行開户,並撤銷企業所屬各單位在外部銀行的開户,實行統一管理。結算中心要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各單位貨幣資金的動態收支狀況,對閒散資金合理的安排使用,加速資金的週轉,有效的利用。其次,要明確現金流量在資金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把現金流量作為控制重點,加強對現金流量的分析預測,強化對於公司現金流量的監控。

4、建立健全資金收支預算管理體系。預算作為一種控制機制和制度化的程序,是完善資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模式,一個健全的企業預算制度實際上是企業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的體現,預算制度的的完善並有效實行可以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正常的進行,保證企業健康穩步的發展。同時它也為企業監督、控制、審計、考核的過程中提供了相關規範化的依據。企業應建立健全全面預算管理機制,將預算管理制度的作用發揮到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中去,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資金收支納入嚴格的預算管理程序之中。同時,使資金在預算和結算方面更加的快速、準確,從而使資金的集中管理成為可行。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2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繫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繫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後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並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並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後果,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並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於10米,並且要有可靠隔離,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後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築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台外側邊、外挑料台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於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築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幹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隻扣件,罰班組10元,一隻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紮完成後,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於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3

幼兒園獎懲制度

為了準確評價教師的工作,為教師評優、晉職帶給科學有效的數據,幼兒園每學期對教師進行考核。為確保考核工作能夠做到科學、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工作機制和考核制度:

一、建立教職工考核制度,對教職工從職業道德、業務潛力和素質、工作表現和教學成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作為評優和實施工資獎懲的依據。

二、工作機制

1、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任淑芝

成員:董秉權吳慶芬郝玲瓏

2、細化考核項目及權重

考核項目:業務考核、師德考核、工作活動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學成績考核六大項。

3、考核標準及程序

以《*幼兒園教師考核細則》為主要依據,日常考核由分管領導根據每學期的常規工作和重點工作在每學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標準,按月對教師進行評估打分,學期末彙總。

學期末考核領導小組集中評價,按考核成績分層排序。

考核與評估相結合,日常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個人自評與園內評估相結合,確保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客觀性、真實性。

三、教職工務必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考核評估,透過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潛力,促進工作質量的提高。

獎勵

⒈凡改善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着者可獲得專項獎(如保健工作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幼兒膳食品種多樣、創編教材或製作教具成績顯着、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環境成績突出等);

2、凡在縣以上發表的優秀論文(經驗總結)或指導的節目可獲得個人獎。

3、能為西翟莊幼兒園爭得榮譽,如在"六一"活動或其他比賽中做出成績的重獎。

懲罰:

⒈不服從工作需要,不服從組織分配,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工作失職,出了職責事故或差錯(如幼兒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根據具體狀況,扣除當月獎金或部分工資;

2.工作擅離職守,幹私活或無故曠工一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

3.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

4.凡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和本園師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羣眾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直至解聘。

四、各項考核細則

(一)師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紀守法、潔身自好

(1)受到園紀處分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2)因違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處以罰款者。師德一票否決。

2、廉潔從教、認真執行幼兒園辦公制度

(1)不準在園外亂辦班收費,不準違規在外兼職代課、有償家教。

(2)不準利用職權之便謀取私利,不準向家長索取和變相索取錢物。

(3)不準亂竄辦公室,教師帶班期間不準開手機或會客、辦私事、擅自離崗,全園教職工不準在教室接打電話。

3、愛崗敬業、熱愛學生

(1)熱情接待幼兒,耐心教導幼兒,未經允許不準將幼兒趕出教室,或不滿足幼兒的合理要求,發現幼兒有錯誤要及時制止和教育。

(2)不諷刺、挖苦幼兒。

(3)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4、遵章守紀、堅守崗位,認真鑽研業務

(1)不準無故不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學習、會議、勞動和其它各項活動。

(2)組織上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準無正當理由拒不理解。

5、團結協作、顧全大局、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謙虛誠實、言行一致、襟懷坦蕩、光明磊落

(1)與同事之間要團結,不準在教師中間散佈別人壞話、散佈謠言影響同事關係。

(2)語言要規範健康,不向同事攻擊吵架;不散佈不利於幼兒園發展的言行或有損幼兒園聲譽行為。

(3)不準到領導辦公室吵架。

6、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精心塑造教師形象,為人師表

(1)上班期間不準留長指甲,帶班教師和保育員不準戴戒指、耳環,不準披頭髮,帶班教師不準穿高跟鞋。

(2)不準訓斥指責家長或同家長吵架。

(3)上班期間不準喝酒失態,行為舉止要禮貌。

(4)不參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動。

(5)遵守職業道德基本要求和規範。

(6)有家長或社會反映有悖師德者,一經查實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業務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領導分別對前勤教師、保育員、後勤教師進行學期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細則由主管領導制定並實施。

3、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全面考核成績重要組成部分,做為評選園優依據之一。

4、連續四個學期業務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師待崗學習。

(三)教師考勤制度(5分)

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如有違紀現象,進行扣分、罰款處理。

(四)各項活動考核制度

各項活動考核制度(20分)

為了調動和激發教師參與組織活動的用心性,提高教師組織活動的潛力,由主管領導將每學期活動次數累計,根據教師組織參加活動的態度、用心性、活動效果綜合評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學成績考核(30分)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4

歡迎你加入本公司,公司將為你提供一個就業的機會,一個展現自我的空間環境,誠望你能愛崗敬業,有主人翁精神,服從管理,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促進公司發展、提高公司效率,增加員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於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則將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的罰款。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進行處理;

2、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論處。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並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後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僱,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後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後,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後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後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後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後交總經理簽名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後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後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後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於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

2、飲酒或酗酒後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佈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泄報復者;

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9、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於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

4、工作時間大聲説話者;

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5、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誌,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隨地吐痰,亂丟食物;

7、未經批准打聽私人電話的;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9、挑撥是非,亂傳閒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併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採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於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審核,呈報總經理批准方可獲得獎勵。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生效,其解釋和修正權由廠辦負責,總經理審批方可獲得更改。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5

一、有意義的會議

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1.明確開會主題。

2.將開會內容以電子檔形式提前下發至參會人員,給予參會人員時間進行思考。

3.開會期間參與人員每人需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議等信息。

4.會議紀要形成紙質簽字。

5.上述開會形式,能夠為公司節約成本。

二、市場宣傳

1.新年、新氣象,拜訪進行中、已驗收項目客户。公司應團購u盤(16g),將u盤外殼製作成中科宇圖的logo圖案,u盤內部只讀中科宇圖宣傳視頻。讓客户感覺到我司永遠存在客户的內臟中。

2.公司員工外出辦公筆、本、會議包等均可採用團購方式並賦予我司logo圖案。

3.筆記本操作系統桌面背景同上。

三、娛樂員工

1.允許公司員工辦公桌放置小玩具,員工煩心、發愁時,可玩弄小玩具。能夠對員工起到解壓的效果。

2.公司辦公空間足大情況下,放置枱球案、象棋桌等設施,員工休息期間可放鬆神經。

3.公司保護員工,員工同樣會凝聚在一起,保護自己的家園。員工的心態、心情、精神、身體是公司的支柱藤。支柱藤出現問題,工作效率自然降低,公司可簡單配置保護員工的體育設施(跑步機、拉桿等設施)。

四、解析數據部

1.控制項目成本是企業經濟效益的根源,日本管理的體系值得企業學習,是大帶小形成交匯串接。項目中標後銷售部人員應帶領公司項目經理、項目組長同往客户單位進行交接關係並調研。帶領項目組長是另外一層意思,為公司源源不斷培養人才。

2.項目組長帶領項目期間配備副項目組長,為公司培養人才這是必然。另外項目組長因個人原因等情況進行休假,不會對項目產生太大影響。

針對本公司項目制定的管理措施:

3.本公司啟動實施項目後,存在無“項目風險分析報告”、“項目計劃”、項目計劃制定後簽字報告等文檔。將來我公司施行按照項目計劃開展項目後,編制項目計劃後,應發往參與本項目成員共享項目計劃。項目成員如對本項目分配的任務無異議,隨之形成“項目計劃制定後簽字報告”進行簽字(責任化)。

4.目前公司既然出現無人願意出差、無人願意帶項目等問題,為避免此問題,有效辦法是採用帶項目責任經費。根據項目利潤分配責任經費。分別不等,底額限制為1000元以上。為了能夠杜絕無責任心的項目組長,採取“責任經費”扣製法。按照項目組長、項目經理制定的“項目計劃”進行扣制。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與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的內容和標準,其目的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公司資產免遭損失。

本制度適用於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

2.2管理部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策劃與開展,負責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並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2.3公司工會和管理部參與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2.4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各級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3管理內容

3.1公司實行總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並充分發揮作用。

3.2各部門在各自主管的工作範圍內,按公司統一部署,依靠全體員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3.3各部門應依據國家,行業有關復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和公司有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並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使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3.4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經營活動中做到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五同時)。

3.5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3.5.1不發生本單位有責任的,死亡、傷殘等級為一級至三級以上的事故;

3.5.2不發生3人以上責任性生產集體重傷事故;

3.5.3不發生責任性生產重大設備事故;

3.5.4不發生責任性生產重大火災事故;

3.5.5不發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5.6無新增職業病病例;

3.5.7不遲到、不瞞報、謊報、漏報事故、事件;

3.5.8重傷率小於1‰,輕傷小於3‰;

3.5.9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3.5.10“三廢”排放符合國家標磚。

3.6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機構的設置

3.6.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管理和監督機構。

3.6.2各部門應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

3.7行政正職的安全生產職責

3.7.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

3.7.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管理生產工作時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辦法,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批評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批評安全工作。

3.7.3按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員。

3.7.4負責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7.5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7.6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尤其保證“反試過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經費的提取和使用;保證安全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3.7.7認真組織好月、季和節假日前的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採取措施及時消除確保安全成產。

3.7.8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7.9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並適時進行演練。

3.7.10對於新建、改建、擴建、引進和技術改造的工程項目,必須做到勞動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3.7.11主持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制定防範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7.12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3.7.13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中所明確的職責。

3.8各級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第一負責人,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向行政正職負責。

3.9公司設備安全課職責

3.9.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9.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獎懲規定等,並監督實施。

3.9.3根據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專業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下達指令書,建議書,要求限期整改。

3.9.4編制本企業安全技術措施延長遠規定和年度計劃(目標、指標管理方案)。

3.9.5推廣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舉辦有關安全技術業務培訓班。

3.9.6組織參與本企業的事故調查與分析,搞好事故檔案的管理工作和負責填報各項事故報表工作。

3.9.7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教育工作。

3.9.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累計,研究分析職工工傷死亡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提出防範措施。

3.9.9參加新建、改建、引進、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3.9.10制定和掌握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3.9.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10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分擔,並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

3.11公司對各部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包括對經營者進行責任追究。

3.12公司實行分級安全監督制度,公司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

3.13各部門應根據規定設兼職安全員。

3.14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配置應滿足全員、全面、全過程安全監督工作的實際需要。安全監督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3.15各部門對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在貫徹實施中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細則或補充規定,但不得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不得低於上級規定的標準。

3.16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併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範員工的生產作業行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內容: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修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17公司應根據生產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併發放到相關崗位。

3.18公司應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問題、生產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3.18.1當上級頒發新的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設別系統變動、本單位事故防範措施需要時,應及時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補充或對有關條文進行修訂,書面通知有關人員;

3.18.2每年應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一次複查、修訂、並書面通知有關人員;不需修訂的,也應出具經複查人、審核人、批准人簽名的“可以繼續執行”的書面文件,並通知有關人員;

3.18.3安全操作規程的補充或修訂,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3.19公司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技術監督規程、標準、充分發揮技術監督專責人的技術管理作用,保證員工健康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3.20事故預防措施計劃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可以合併到公司年度安全、環保目標、指標管理方案中。

3.20.1公司每年應編制年度的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事故預防措施計劃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應由分管安全工作領導組織,以安全監督部門為主,各項部門參加制定。

3.20.2事故預防措施計劃應根據上級頒發的事故預防技術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的技術改進措施以及本單位事故防範對策進行編制。

3.20.3安全技術、勞動保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行業和上級部門頒佈的標準、要求,從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加強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編制。

3.20.4安全評價結果應作為制定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重要依據。

3.20.5公司應優先安排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每年從更新改造費用或其他生產費用中提取

3.20.6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監督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實施,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主管彙報。

3.21教育培訓

3.21.1公司按國家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句話按時完成。。每年底,各單位根據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報公司培訓機構和安全監督部門備案。安全教育培訓所有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3.21.2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員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規有要求的,須經當地安全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3.21.3公司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並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a)新入公司員工(含勞務派遣)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分廠(部門)、班組三級教育安全培訓。

b)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

c)操作人員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廠(分公司)、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d)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f)公司應對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和告知。

g)對新任命(或調職)的中層以上人員,應經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規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學習,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排或組織考試。

h)公司各部門可運用計算機、多媒體、板報、實物圖片展覽以及安全知識考試、演講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安全技術知識,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22會議與活動

3.22.1班前會:接班(開工)前,結合當班工作任務,作好危險點分析,佈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項。

班後會:總結講評當班工作和安全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並做好記錄。

3.22.2班(組)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活動,活動內容應聯繫實際,有針對性分析本週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並做好記錄。

3.22.3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綜合分析安全生產趨勢,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及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採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月安全例會由設備安全課負責人主持,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3.22.4公司定期編寫安全簡報、通報、快報,綜合分析安全情況,分析事故規律,吸取事故教訓。安全簡報至少每月一期。

3.23生產設備設施建設

3.23.1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堅實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23.2公司應按規定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階段進行規範管理。

3.23.3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應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並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隱患控制。

3.24設備設施運行管理

3.24.1公司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範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進行。

3.24.2應設置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建立台賬,定期檢維修。對安全設備設施應制定檢維修計劃。

3.24.3設備設施檢維修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和控制措施。檢維修過程中應執行隱患控制並進行監督檢查。

3.24.4安全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確因檢維修拆除的應採取臨時安全措施,檢維修完畢後立即復原。

3.25新設備設施驗收及舊設備拆除、報廢

3.25.1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

3.25.2公司應建立在生產設備設施到驗貨簽收和報廢管理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3.25.3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應按規定進行處置。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涉及到危險物品的,須制定危險物品處置方案和應急措施,並嚴格按照規定組織實施。

3.26作業安全

3.26.1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

a)應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叫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b)進行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3.26.2各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採取控制措施。

3.26.3根據作業現場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誌》及公司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現場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後果及應急措施等。

3.27相關方管理

3.27.1公司各建設項目或技改項目,實行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總承包商、設計、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原則,並各自承擔相應的職責和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責任。

3.27.2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有全面的監督、管理責任,應明確發佈建設項目的安全方針、目標、政策和主要保證措施;明確必須遵守的安全法規;建立健全現場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

3.27.3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與施工總承包商、設計、監理承包商簽訂合同時,應將有關規定作為合同內容加以明確。

3.27.4公司應建立相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

3.27.5公司對外承、發包工程項目必須依法簽訂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並由本單位的安全監督部門審查:

a)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b)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c)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用具;

d)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是否設有獨立的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

3.27.7發包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a)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

b)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安監人員進行應由發包方進行的全面的安全技術交流,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c)如在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發包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並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d)合同中規定的有發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3.27.8工程開工前,發包方可以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用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在發生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發包方根據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

3.27.9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應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進行處罰。

3.27.10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人員傷害、設備事故,由發包方負責調查、統計,發包方根據合同承包進行處罰。

3.27.11公司應建立合格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定期識別服務行業為風險,並採取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3.27.12應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相關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3.27.13不得將項目委託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企業和相關方的項目協議應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3.28當公司機構,人員,工藝,技術,設備設施,作業過程及環境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時,應進行有計劃的控制,應對變更的實施應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並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隱患進行分析和控制。

3.29.1公司應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等級登記建檔,及時採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3.29.2當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佈,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者其他信息由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3.29.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目的、範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的依據:

a)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b)設計規範、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c)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等。

3.29.4公司隱患排查的範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3.29.5公司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採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3.29.6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3.29.7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認為、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制定應急預案。

3.29.8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3.29.9治理完成後,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3.29.10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運用定量的安全生產預測預警技術,建立體現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指數系統。

3.30危險源管理

3.30.1公司依據有關標準對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

3.30.2公司應當對確認的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對重大危險源按規定備案。

3.31職業健康管理

3.31.1公司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3.31.2應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檢測,在監測點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並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3.31.3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救急用品、設備、設施應急撤離通道個必要的泄險區。

3.31.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在安全、便於取用的地方,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

3.31.5應對現場救急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修,定期檢測其他性能,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

3.31.6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3.31.7應採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瞭解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後果。

3.31.8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按照gbz15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要求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説明。警示説明應載明職業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和應急急救措施。

3.32應急救援

3.32.1公司應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3.32.2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職應急救援人員,並組織訓練,無需建立應急救援部隊的,可與附近具備專業資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3.32.3按規定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針對重點作業崗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置,形成安全成產應急預案體系。

3.32.4應急預案應根據有關規定包當地主管部門備案,並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3.32.5應急預案應定期審評,並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3.32.6公司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3.32.7公司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並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3.32.8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3.33.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3.33.1發生事故後,單位負責人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有關規程規定如實報告,不得瞞報漏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3.33.2公司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必要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

3.33.3發生事故後,應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其職責與權限,進行事故調查或配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

3.33.4事故調查應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

3.33.5事故調查組應根據有關證據,資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3.33.6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34績效考核

3.34.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應給與獎勵;對安全生產嚴重失職、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處罰,對造成後果的單位個和個人。應予以從嚴處罰。

3.34.2安全工作的獎罰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與經濟處罰向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3.34.3公司每年對上一年度在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個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3.34.4公司至少每年一次以適當形式表彰、獎勵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3.34.5公司對各單位和個人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另行規定。

3.34持續改進

3.35.1公司應根據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和安全生產分析結果,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各部門於公司整體經營目標下能充分發揮能力而達成各自目標,切實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提升公司經營效益,根據《文件》、《xx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其中未作出規定的事項,遵照母公司規章制度執行。店長在本制度約束下,結合各門店(電影院)情況,擬訂各門店(電影院)經營管理細則,按程序報批送審後,作為本制度的補充。

第三條本制度以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及xx公司有關經營管理規章制度為指導,以完成經營創收任務,規範管理為目標,堅持“個個肩上擔責任,人人身上有指標”的運營管理原則和“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多勞多得、優勞多得”的薪酬管理原則,對行政管理崗位和經營管理崗位採取差異化方式進行權責劃分、工作分配和考核管理,剛性執行。

第二部分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公司組織結構

公司設執行董事1名,由母公司委派;總經理1名,由母公司推薦任命;總經理下轄辦公室、營業部、財務部和各門店(電影院)。財務部由母公司和總經理共同管理,母公司負責委派財務部負責人(正職)或會計,監督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和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章崗位職責

第五條各部門設經理、副經理(即部門正、副職;辦公室即主任、副主任)共1名,正職缺位由副職行使正職職權、承擔正職責任。各門店(電影院)設店長1名,店長下轄組長(即影院值班經理)、影院服務人員。崗位編制如下:

第六條執行董事職責

(一)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呈報母公司批准後,監督總經理執行;

(二)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呈報母公司批准後,監督總經理執行;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10萬元);

(四)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五)決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訂公司增減資本、增減營業範圍、增減營業規模的方案,呈報母公司批准後,監督總經理執行;

(七)決定公司借款融資(融資後資產負債率5萬元)和經執行董事批准的投資方案;

(三)擬訂提交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提交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在已核定的年度人員編制範圍內,聘用或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用或解聘以外的人員;

(六)擬訂公司員工工資、福利、獎懲,擬訂員工的政治學習計劃和技能培養計劃;

(七)擬訂總經理會議制度,呈報母公司批准後,組織召開總經理會議,審議批准授權範圍內的工作事項;

(八)負責組織實施員工考核、考評;

(九)負責管理各門店(電影院)店長,指導、督促、考核各電影院經營管理工作。

第八條副總經理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經營計劃、業務發展計劃;

(二)協助總經理將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組織結構和管理體系、相關的管理、業務規範和制度;

(三)協助總經理組織、監督公司各項規劃和計劃的實施;

(四)協助總經理參與公司人才隊伍、企業文化建設工作;

(五)完成總經理臨時下達的任務,對總經理負責;

(六)協助總經理管理各門店(電影院)店長,協助指導、督促、考核各電影院經營管理工作;

(七)總經理缺位或不在崗時,代行總經理職權,承擔總經理職責。

第九條辦公室主任/副主任職責

(一)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擬訂辦公室工作計劃,統籌安排辦公室各項工作;

(二)負責公司行政管理,協助總經理協調公司各部工作,督促和檢查公司各部各項工作;

(三)負責公司文件擬稿、打印、發放、呈報及信息收集和宣傳報道工作,溝通內外聯繫,保證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

(四)負責公司來往文電的處理、報刊雜誌收發,負責對會議、文件決定的事項進行催辦、查辦和落實;

(五)負責公司各項會議的組織和來人來客的接待工作;

(六)負責辦公室各員工工作的指導、安排、督促、檢查、考核工作;

(七)負責公司文件檔案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公司公章、法人章管理工作,負責門店(電影院)公章管理;

(九)負責協助總經理、財務部收集、整理信息,配合公司員工考核工作;

(十)負責公司日常辦公設施、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

(十一)負責收集、整理公司各部、各員工每日工作日記、每週工作總結和計劃、每月工作總結(自評)和計劃、半年及每年工作總結(自評)和計劃,及時呈報、存檔;

(十二)負責組織員工的政治學習和技能學習;

(十三)負責公司法律事務的對接、諮詢、處理工作。

第十條營業部經理/副經理職責

(一)負責公司營銷策劃、執行和回款,指導、協助各門店(電影院)營銷策劃、執行和回款;

(二)負責公司宣傳策劃、執行,指導、協助各門店(電影院)宣傳策劃、執行;

(三)主持營業部全面工作,負責營業部各員工工作的指導、安排、督促、檢查、考核工作;

(四)負責公司及各門店(電影院)主營業範圍內事項的市場行情、政策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提出優化調整的建議;

(五)負責公司及各門店(電影院)主營業範圍內事項的延伸項目的調研、儲備和前期籌備工作;

(六)負責公司主營業範圍內對外合作的協商和方案的擬定,指導、協助各門店(電影院)主營業範圍內對外合作的協商和方案的擬定;

(七)負責公司借款融資工作。

第十一條財務部經理/副經理職責

(一)擬訂公司資產管理制度,負責公司資產管理;

(二)擬訂公司的財務戰略規劃與年度財務計劃,擬訂公司年度、季度、月度財務收支計劃;

(三)負責公司資金的管理與調配,完成日常收支及記賬工作;

(四)負責辦理各種支票、匯票等收付款業務,負責庫存現金、發票及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的管理;

(五)負責公司現金、銀行結存工作及日記賬的編制與管理;

(六)負責編制、解釋和分析公司統一的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體系,分析與報告公司經營指標和經營業績;

(七)負責公司及各門店(電影院)税費申報工作;

(八)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借款融資、項目拓展,擬訂財務分析報告,作好成本控制、盈利分析和風險防範;

(九)負責公司各部各員工考核工作;

(十)負責公司財務工作,主持財務部全面工作,負責財務部各員工工作的指導、安排、督促、檢查、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公司及各門店(電影院)營業款項的核對、回款工作;

(十二)負責公司及各門店(電影院)支付系統的辦理、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公司及各門店(電影院)財務賬户、印章管理。

第十二條店長職責

(一)負責門店(電影院)經營和管理工作,主持門店(電影院)全面工作,承擔門店(電影院)經營、管理、消防、安全、衞生等工作的主要責任;

(二)擬訂門店(電影院)經營和管理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收入、現金流和利潤目標任務;

(三)不斷學習、瞭解電影院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知識、行政管理規定和扶持激勵政策,合理處理電影院運營工作中發生的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防範法律、政策風險,爭取對電影院經營、發展有利的扶持、激勵和資助政策;

(四)負責門店(電影院)營銷和宣傳的策劃、執行和回款;

(五)負責門店(電影院)資產管理,擬訂資產購置計劃;

(六)負責門店(電影院)物資物料的管理;

(七)負責門店(電影院)主營業範圍內對外合作的協商和方案的擬定;

(八)負責門店(電影院)各員工工作的指導、安排、督促、檢查、考核工作及員工的聘用、解聘;

(九)負責門店(電影院)票務結算、核對、回款工作;

(十)負責門店(電影院)排片審核、電影宣發、票務補貼、廣告贊助工作;

(十一)負責分析、呈報門店(電影院)每月、每季、每半年和每年經營情況彙報,擬訂開源節流、扭虧為盈或穩定創收的工作計劃。

第三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員錄用

第十三條辦公室上年年末收集各部、各門店(電影院)人員聘用需求,擬訂公司來年人員編制和聘用計劃,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呈報母公司審議批准後,各部、各門店(電影院)即可根據母公司批覆在人員不超標、人工成本不超預算的前提下自行組織或委託辦公室組織人員招聘。

第十四條組織人員招聘時,各部、各門店(電影院)需根據自身需求和工作需要,制訂人員面試方案和筆試方案,試用前需向辦公室報備後,方可實施。人員招聘報備材料如下(缺一不可):

(一)個人簡歷,附近一年內半身脱帽照片一張;

(二)面試登記表;

(三)筆試答題。

第十五條決定人員錄用後,新進人員需先到辦公室報道,辦理試用申請表。新進人員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為一個月;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三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五年;四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試用期有以下情形,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三)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損失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十六條試用人員於報道時,應向辦公室遞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一)健康證;

(二)身份證複印件;

(三)個人履歷,附近一年內半身脱帽照片一張。

第十七條人員聘用,應符合以下標準:

(一)部門一般員工,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門店服務人員、組長,學歷要求為中專及以上,有在同一服務行業三年以上一線工作經驗的,可不對學歷進行要求;部門負責人(正、副職)、店長,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副總經理,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歷要求為全日制學歷;

(二)錄用員工年齡為18歲-35歲,經驗豐富、崗位能力強的,可適當放寬;

(三)殘疾人(能勝任崗位工作的)、退役軍人,優先錄用,可放寬學歷、年齡要求;少數民族,可放寬學歷、年齡要求。

第二章員工培養

第十七條為保障員工始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公司將加強員工思想政治修養作為提高員工素質的基礎,要求辦公室每月至少統一組織一次政治理論學習或黨內先進事例學習,每年每名員工參加學習次數不得低於10次;要求各店長每月至少統一組織一次各門店(電影院)政治理論學習或黨內先進事例學習,每年每名員工參加學習次數不得低於6次。

第十八條為強化員工崗位技能和增長員工行業知識,讓員工、公司始終在殘酷的社會競爭中屹立不倒,要求辦公室、營業部輪流每月至少統一組織一次崗位技能培訓學習或行業知識學習,每年每名員工參加學習次數不得低於10次;要求各店長每月至少統一組織一次各門店(電影院)崗位技能培訓學習或行業知識學習,每年每名員工參加學習次數不得低於6次。

第十九條公司儲備人才或每年考核前三名管理人員及以下員工,公司可安排參加行業內研討會、發佈會、展銷會和專業知識培訓及講座,公司報銷差旅費(不發放出差補貼)、報名費(不超過3000元)。

第二十條公司儲備人才,公司可安排參加行業證書考試報名及考前培訓,通過考試取得行業證書後,公司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使用,員工不得將行業證書掛去公司以外的其他單位/企業,公司報銷首次考試報名費,若首次,通過考試取得行業證書的,公司報銷首次考試考前培訓費(不超過500元)。

第三章人事檔案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應作好公司人事檔案管理,保證人事檔案材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歸檔。

第二十二條人事檔案按時間先後順序存檔,一人一檔,檔案材料包括:

該員工參加人員招聘時的報備材料;該員工試用報道時按規定遞交的材料;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工作總結(自評);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考核情況;每次受到獎懲的情況;每年參加政治理論學習的個人總結;每年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和行業知識學習的個人總結;每次簽訂的勞動合同;辭職報告及批覆;行業證書;員工評級升級材料;員工升職材料;員工資料卡。第二十三條人事檔案材料屬於公司高度機密,任何人不得私自翻看、泄露、借用人事檔案材料。任何單位/個人需借出/調取人事檔案材料,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和執行董事同時批准,到辦公室簽訂借出/調取人事檔案材料保密協議後,辦公室才能予以借出/調取。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種假期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具體如下:

事假: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超過3次/3天,不得提前或跨年使用,否則每次/天扣罰績效100元;病假:因病或非因工傷,不需休養治病的,事後補交醫院購藥憑證,確認為病假。因病或非因工傷,需休養治病的,需醫院出具病休證明或經總經理批准的,確認為病假。年病休累計超過3個月的',按75%計發工資。年病休累計超過半年的,按60%計發工資。不需病休的病假,超過半天的按事假考勤;工傷:工傷或因工傷傷愈復發的,經相關管理部門確認或鑑定的,工傷期間工資照發;婚假:婚假需由總經理批假,不能分段使用,原則上不超過3天,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7天。婚假期間工資照發;喪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死亡,給喪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給喪假2天。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產假:女性員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性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男性員工之妻子生育期間,享受護理假20天。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第二十五條員工應充分利用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事項。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的應提前經總經理和執行董事共同批准。

第二十六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加班工資按以下情況核實後予以發放:

(一)國家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員工上班的(例如:春節的大年三十、七年級、八年級,國慶節的10月1日、2日、3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基本工資)÷21.75×300%×天數;

(二)法定休假期間(除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安排員工上班的,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基本工資)÷21.75×200%×天數;

(三)因影院行業服務的特殊性,電影院員工無週六週日,調休日安排員工上班的,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基本工資)÷21.75×200%×天數;

(四)各部、各門店安排加班的,一律先提交《加班申請單》向辦公室報備,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施行。

第二十七條曠工規定:

騙取、塗改、偽造休假證明,視為曠工;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休假的,視為曠工;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打架鬥毆、違規違紀致傷造成休息的,視為曠工;曠工每年累計不超過2次的,每次/天扣罰兩個月績效;曠工每年累計3次的,扣罰全年剩餘績效並立即予以辭退。第二十八條公司全體員工使用企業微信進行上下班考勤,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監督和管理,財務部負責核實。考勤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上班考勤,下午18:00下班考勤,各店長根據各門店(電影院)經營情況擬訂考勤方案,報公司備案審查後由辦公室統一錄入企業微信進行考勤管理和監督。遲到/早退,每月不超過3次的,每次扣罰績效50元;遲到/早退,每月超過3次的,予以公開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予以降級處罰,扣罰兩個月全部績效;遲早/早退,每月超過6次的,扣罰全年剩餘績效,予以辭退;遲到/早退超過一小時的,視為曠工。

第五章人事評議

第二十九條為使公司各項人事工作執行更公平、合理,凡公司員工獎懲、職務晉升、級別晉升、來年人員編制審議、來年人工成本預算及調薪方案審議等事項,需經人事評議審議後,才能予以公佈和實施。公司不單獨設立“人事評議委員會”,人事評議委員會職能併入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公司總經理即為人事評議主任委員。

第三十條人事評議定期每半年組織一次,原則上訂於每年7月和次年1月。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總經理可召開臨時會議組織人事評議。

第四部分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薪酬標準

第三十一條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學歷(職稱)工資、績效、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福利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組成。

第三十二條基本工資按員工等級對應的基本工資標準來支付,績效按員工任職崗位對應的績效標準核算後支付。

第三十三條各門店(電影院)基本工資標準的制訂,由各店長根據當年預算、收入任務和利潤任務,擬訂各門店(電影院)基本工資標準、考核發放方案,最終按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經財務部備案審查後,予以發放。津補貼中,店長以下員工僅享有15元/日的誤餐補貼;各門店(電影院)員工按公司標準,均享有工齡工資、學歷(職稱)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福利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三十四條臨時工指旺季時的臨聘人員,按小時結算勞動報酬。聘用前需提前呈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後方可實施,勞動報酬不超過30元/小時。

第三十五條公司為全體購買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五險一金是員工重要的福利,也是公司一項主要的成本項目。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基數,辦公室需擬訂方案,呈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後,予以實施。每三年,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可適當調整。

第三十六條員工從入職本公司當年開始計算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準為:

入職3-5年,10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10元;入職5年及以上,20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20元。第三十七條學歷(職稱)工資是指公司根據員工的學歷、職稱給予相應的工資。學歷(職稱)工資按月發放,不與考核掛鈎,採取就高不就低原則發放。具體如下:

第三十八條試用期員工工資為1800元固定工資。享受公司除五險一金外的其他福利。

第二章薪酬核發

第三十九條員工薪酬的核算由辦公室負責擬訂,經財務部審核無誤呈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發放。

第四十條公司從員工薪酬中按月代扣代繳的個人應繳款項:

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社保、公積金等個人承擔部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規定的應從薪酬中扣除的款項;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第四十一條績效包括月度績效和年度績效,各佔年績效標準的50%。月度績效按月發放,年度績效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績效考核由母公司負責,財務部根據母公司考核結果發放執行董事、總經理績效;副總經理、部門負責人(正、副職)、店長績效考核由總經理負責,財務部根據總經理考核結果予以發放;部門員工、各門店(電影院)員工考核由部門負責人(正、副職)、店長負責,財務部根據部門負責人(正、副職)、店長考核結果予以發放。

第四十二條績效考核依據由辦公室協助財務部收集、整理、編制,財務部審核後分別報送考核負責人,作為考核依據,財務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對不合理的考核結果,應及時向總經理、執行董事反映,提出更正建議。

第四十三條公司全體員工均有權監督績效考核或提交績效考核相關依據,對績效考核扣分事項或加分事項向執行董事、總經理或財務部負責人提交書面(匿名)的彙報材料(含事項的佐證材料),財務部負責核對核實後,納入考核依據材料。

第四十四條部門負責人(正、副職)/店長考核分低於120分(不含120分),主動向公司遞交辭呈,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決定予以留職察看/降職錄用/降級錄用/崗位調整/批准辭職等的處理;其他人員考核分低於120分(不含120分),主動向公司遞交辭呈,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決定予以留職察看/降職錄用/降級錄用/崗位調整/批准辭職等的處理。考核規定、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表》。

第四十五條考核分高於135分(含135分)全額發放績效工資;考核分大於等於120分且小於等於134分,按考核分/權重總分的比例發放績效工資。考核分=績效考核表得分+加分項得分-扣分項扣分。

第三章獎懲制度

第四十六條員工獎勵分以下四種:

嘉獎:每次績效考核分加0.1分,最多加1分。每年10次及以上可在年度人事評議時晉升一級;記功:每次績效考核加0.2分,最多加2分。每年3次及以上可在年度人事評議時晉升一級;大功:每次績效考核加0.5分,最多加4分。每年2次及以上可在年度人事評議時晉升一級;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獎:

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在公司例會、總經理辦公會上提出表彰、學習的;拾金不昧、拾物不昧,價值500元及其以上者;熱心服務,經客户、服務對象來電、來文、上門感謝者;有顯著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忍受免為困難的工作任務作為楷模者。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功:

對公司經營發展、營銷拓展、制度優化、風險規避、降低經營成本等提出具體建議,經採納施行,著有成效者;遇事遇難,勇於負責,處理得宜者;檢舉違規違紀違法或損害公司利益者;發現職守外隱患、紕漏、失誤、錯誤,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造成損失損害的;獲得縣(區、鎮)行政機關單位部門、母公司表彰,為公司贏得榮譽者。第四十九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遇到意外事故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減少損失損害者;維護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損失損害者;對公司發展、項目推進有重大功績者;獲得市級及以上行政機關單位部門表彰,為公司贏得榮譽者。第五十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優秀員工:年終考核排名前三名者,評為年度優秀員工,每人一次性予以20xx元獎金;全勤獎:全年考勤,無曠工、無遲到早退、無事假、無病假者,每人一次性予以500元獎金;特殊貢獻獎: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組織實施後,創造較大收入(≧100萬元)和利潤(≧20萬元)者,每人一次性予以5000元獎金。第五十一條員工懲罰分為四種:

警告:每次績效考核扣1分,最多扣5分。每年3次及以上者,降級或降職;記過:每次績效考核扣5分,最多扣20分。每年3次及以上者,降級降職或予以辭退;大過:每次績效考核扣15分,最多扣50分。每年2次及以上者,予以辭退,扣罰全年剩餘績效;辭退:扣罰全年剩餘績效。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因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上班期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節輕微者;妨礙工作或團隊協作,情節輕微者;不服從主管、領導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不按規定着裝或佩戴證件或穿拖鞋上班者;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第五十三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對上級指示或有限期工作指令,無故不能如期完成,影響公司利益者;在公司及電影院喧譁、喧鬧、嬉戲,妨礙他人工作不聽勸告者;對同事惡意攻訐或誣告、誣害、偽證,製造事端者;酗酒滋事影響個人及他人工作者;因過失造成工作失誤,使公司財物、形象及他人財物、人生安全受到損害者;未經允許進入或攜帶、協助他人進入財務庫房、辦公室庫房、電影院庫房、電影院機房者。第五十四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擅離職守,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損毀塗改公司文件或公物者;消極怠工或擅自調整工作安排,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屢勸不改者;對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個人泄露公司經營情況、工作情況、思路策略、文件方案,情節較輕者;擅自查閲、調取、泄露公司機密文件,情節較輕者;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未造成惡劣影響的。第五十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辭退(不發經濟補償):

對同事暴力恐嚇、威脅、妨害團隊秩序者;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影響惡劣的;偷竊或侵佔公司、他人財物經查事實者;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塗改文件或公物者;未經許可,在外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合同期限內,受刑事處分者;一年中記大過2次,功過無法抵消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攜帶違禁品或危險品進入公司或電影院者;禁煙禁火區內吸煙動火者;擅離職守,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參加犯法組織;違反黨紀國法的;對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個人泄露公司經營情況、工作情況、思路策略、文件方案,情節嚴重者;擅自查閲、調取、泄露公司機密文件,情節嚴重者。第五十六條功過抵消相關規定:

嘉獎與警告抵消;記功一次或嘉獎三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三次;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三次,抵消大過一次或記過三次;功過抵消以同一年度為限。

第五部分辦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資產管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由財務部負責,遵照母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和處理,必須呈報母公司批准後才予以實施。

第五十八條公司固定資產的借貸、出租,由財務部負責。財務部根據資產情況和公司經營需求,於上年年末擬訂資產借貸、出租預算和方案,報母公司批准後,作為財務部來年的經營工作收入、利潤任務。

第五十九條鑑於電影院行業特殊性,財務部應根據公司經營工作需求,擬訂固定資產保險方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後,為固定資產投保。

第二章財產管理

第六十條公司財產分為四大類:

辦公用品類:桌椅、文件櫃、電話座機、打印複印機、空調、電腦等,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場所、固定資產類建築物,由財務部負責管理;設施設備類:電影放映相關設施設備及從事電影放映活動範圍內的一切設施設備(如取票機、飲料機、展示櫃、票務電腦等),由各門店(電影院)店長負責;低值易耗品類:辦公用耗材、經營用耗材和原料等,用於辦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用於經營活動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門店(電影院)店長負責管理。第六十一條各部、各門店對所使用及保管的財務要定期檢查、保養、核對,財產發生損害、遺失的,查明責任,由責任人進行賠償、補償後,由辦公室和財務部協商後出具處理意見,情節嚴重的需呈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第六十二條採購事務,由財務部核定採購單價範圍,辦公室在採購單價範圍內實施採購。採購流程:各部/門店提請採購需求—辦公室提出意見—財務部提出意見、核定採購單價範圍—總經理/執行董事審批—辦公室採購—各部/門店領用自行保管—財務部登記

第六十三條財務出入庫管理。辦公室採購後,記錄採購入庫登記,由各部/門店根據採購需求到辦公室領出,辦公室向財務部報備登記;各部/門店自行保管和處理領出的財務,各自作好本部/門店的領出入庫、使用出庫登記。

第六十四條所有財物(低值易耗品、建築物除外),必須作好資產標識,任何人不得損壞、塗改資產標識,每月各部/門店自行組織審查核對,每季度由財務部組織統一審查核對。

第三章文件管理

第六十五條公司文件指工作上的審批文件、來往文件、報告、會議文件、規定、合同、證書證件、電報書信、圖書圖表、賬簿、登記文件等文件與圖書。全部文件由公司安排管理,屬於公司財物,任何人不得私自佔有或使用。

第六十六條公司文件由辦公室和財務部根據各自職權,分別管理各項文件,機密文件由辦公室和財務部負責人(正、副職)單獨存檔管理。公司文件不得擅自借用、影印、外傳、泄露、遺失、損毀、塗改,擬稿文件經總經理、執行董事標註、修改的,視為公司文件,作為擬稿原件與正式文件一併保存。

第六十七條財務部的所有文件、公司人事檔案文件和註明機密的文件,均為公司機密文件,任何人未經總經理和執行董事共同批准,不得查閲、借用、影印、泄露機密文件,更不能遺失、損毀、塗改。

第六十八條文件閲覽後,閲覽者必須簽字確認,也可在空白處填寫閲覽意見。

第六十九條文件借出,管理部門必須作好借用登記,在限定期限內歸還,誰借用誰對文件負責。

第四章印章管理

第七十條公司印章指公司財務印章(如發票專用章)和公司印章(如公司/分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印章由財務部負責人(正、副職)進行保管,公司印章由辦公室負責人(正、副職)進行保管。印章使用,必須先登記,經總經理/執行董事(根據各自權限)批准後,予以蓋章。原則上,印章不能借出,負責人也不能將印章擅自帶出公司。

第七十一條製作公司印章需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呈報母公司批准後,公司指派專人承辦,製作完成後及時交予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保管。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七十二條公司會議主要是指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周例會、月總結會、季度總結會、半年及年度總結會、人事評議會、員工大會。公司各項會議,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組織。會議前,辦公室擬訂會議議程,呈報總經理審核後,通知參會部門/門店及各人員;會議時,辦公室作好會議記錄和錄音(重要會議);會議後,辦公室應於24小時內完成會議紀要的擬稿、審批和存檔,並通知各部/門店及各人員會議之決議。存檔前,出席會議的各人員需在審批後的會議紀要上簽字確認,也可在空白處填寫個人意見。

第七十三條會議基本要求:

對事項、工作處理要形成決議或處理意見;各部/門店或各人提請審議的事項,由事項提請人自行收集整理相關文件材料進行彙報。文件材料準備不充分的事項,不予審議;(三)重要會議或重大事項,未經審核簽發會議決議或會議紀要前,不允許任何人泄露、討論或惡意造謠。否則,視為泄露公司機密。第六章出差管理

第七十四條差旅費實行年度預算管理。出差需提前填報《出差申請單》,經總經理/執行董事批准後,方可安排出差。

第七十五條凡與原出差申請單所規定的各項目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七十六條出差回公司應在一週內報賬,月底結賬前應將差旅費用結清,借據不允許跨月,如遇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准。出差費用超出公司差旅費標準的,一律由出差人自行補貼。差率費標準如下:

(一)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飛機、輪船、火車、汽車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複購買;

(二)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三)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或各地定點接待賓館住宿。凡由接待單位協助統一安排住宿的,應告知接待單位住宿限額控制標準,並向其交納住宿費。住宿費限額標準見下表:

單位:元/人/天

(四)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償費用。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補貼標準為100元/人/天。出差人員應當自行安排用餐。凡由接待單位協助統一安排用餐的,應主動提前告知接待單位用餐控制標準,並自覺向其交納伙食費。

(五)公雜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及其他費用。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其中:省內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

(六)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七)差旅費標準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八)各部/門店應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禁無實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

第七章運營管理

第七十七條為有效督促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促進員工語言組織能力和表達能力的提升,公司給每名員工發放工作記錄本,要求各員工養成記錄、呈報工作日記的習慣。辦公室統一收集每日工作日記,向總經理、執行董事呈報(工作日記記錄單),工作日記呈報時間為9:00-10:00。禁止員工在上班期間擬寫工作日記。

第七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養成“善於總結經驗與不足,事先計劃再實施”的良好工作習慣,要求每名員工每週擬寫周工作總結、下週工作計劃,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半年/年工作總結、下半年/來年工作計劃。

第七十九條為保障公司健康、穩定的發展,完成公司管理機制,公司設置“意見箱”,鼓勵員工檢舉、揭發違規違紀違法行為;鼓勵員工為公司發展建言獻策;鼓勵員工發現公司運營、決策、執行中不合理或存在損害公司利益或員工利益的情況,及時反映或提出建議。不要求實名制,但對於惡意誣陷、造謠生事或誘導決策的行為,按公司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第六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資金管控

第八十條各項費用支付、報銷,需財務負責人審核,經總經理(1000元≦)或執行董事(>1000元)批准後才能予以支付。

第八十一條公司實行預算制,各項費用支出需上年年末擬訂預算,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後呈報母公司批准。對於即將超預算的支出項目,財務部負責人要及時向總經理、執行董事彙報,提出經費管控的建議。對於超出預算的支出項目,原則上不予支付。

第八十二條鑑於電影院運營的特殊性,各門店(電影院)店長可在財務部借支1000元作為運營備用金,運營備用金的作用僅為墊付支出或售賣找零,墊付支出後店長應及時報賬補足運營備用金。運營備用金年末必須歸還,財務部審核確認後,來年年初再次借出。運營備用金不足的或未歸還的,在店長績效中扣除。

第八十三條原則上禁止員工預支或借支的行為,特殊情況下或墊付金額較大的(≧1000元),需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經總經理和執行董事同時批准後,才能預支或借支。工作事項完成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報銷歸還預支或借支,否則,在預支或借支人績效中扣除。

第八十四條各門店(電影院)每日營業款,需店長/組長於當日閉店前在管理系統中核對核實後,存入營業款保險箱中,次日向財務部交賬。每日營業款不足、遺失的,由店長在次日墊付交賬,店長自行找責任人追回。

第二章融資投資

第八十五條公司投資權限內的投資行為,財務部應提前作好投資分析,規避投資風險。投資的實施需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後,經執行董事批准。公司投資權限以外的投資行為,財務部應及時制止,建議公司按程序向母公司呈報獲批後再予以實施。

第八十六條融資是公司的基本職能,公司應盡力創造有利的融資條件,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和母公司的發展儲備資金。營業部在公司融資權限內,盡力完成每年融資任務,或按照母公司的指示,配合開展融資工作。融資資金需母公司批准或上交母公司經母公司劃撥後才能使用,財務部作好監管工作。

第七部分其他管理制度

第八十七條總經理辦公會制度。總經理職權範圍內的重大事項或總經理職權範圍外的事項,需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決議、建議後,再執行或按程序呈報執行董事、母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每月定期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由總經理臨時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參會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負責人(正、副職)、各店長。總經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參會。

第八十八條營銷管理制度。營銷是公司的先驅力量,公司本着“以人為本,多勞多得”的原則,要求員工保持“主人翁”的心態,緊抓嚴抓以保障公司利益,相關規定如下:

(一)公司營銷工作主要由營業部和各店長負責,為發揮員工“主人翁”的作用,公司要求每名員工每月承擔基礎營銷任務,未完成基礎營銷任務的,在該員工績效中扣罰相應未完成基礎營銷任務金額的績效,基礎營銷任務不計入《績效考核表》的考核內容中,也不計入營業部和各門店(電影院)營銷任務指標和營銷任務考核中。基礎營銷任務指標如下:

(二)任何公司員工為公司帶來營銷收入,公司予以發放營銷佣金。佣金提取堅持“誰營銷誰受益,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營銷者負責回款,回款後根據回款情況按比例提取佣金。佣金提取比例如下:

(三)各項營銷應按公司核定的營銷價格進行營銷,低於營銷價格的,需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決定是否營銷、回款要求和佣金提取比例。各項營銷內容價格的核定,需上年年末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呈報母公司批准;

(四)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組織、個人,為公司帶來營銷收入並全額回款的,公司予以發放營銷佣金,佣金個税由公司代扣,佣金提取比例為:廣告發布類12%,電影票銷售類8%,補貼類5%,贊助類10%,場地租用類18%;

(五)若因營銷人員工作失誤、惡意破壞,導致營銷不能回款造成壞賬、呆賬的,扣罰營銷人員全年剩餘績效用於彌補公司損失;

(六)營銷收入不能以資金形式回款或不能全部以資金形式回款的,需提請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才能以收取資產或等價、足值貨物來抵消營銷回款資金。

第八十九條集中採購制度。公司頻繁的同一採購項目,如賣品原料、票紙、辦公用紙等,由財務部核定採購單價範圍,辦公室經市場三方比價後,呈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簽訂年度採購/供應合同(一年一簽),定點採購(僅當年或12個月期限內)。

第九十條行政審批流程。

請假:請假人→部門負責人→總經理;請假人→店長。文件: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店長→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總經理職權範圍內);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店長→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執行董事(總經理職權範圍外);經辦人→財務部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總經理→執行董事(財務部提請的文件)。合同: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店長→律師→辦公室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總經理職權範圍內);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店長→律師→辦公室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執行董事(總經理職權範圍外)。報銷、付款: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店長→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總經理職權範圍內);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店長→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執行董事(總經理職權範圍外)。辦公用章審批: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店長→辦公室負責人→總經理(總經理職權範圍內);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店長→辦公室負責人→總經理→執行董事(總經理職權範圍外)。財務用章審批:經辦人→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執行董事。加班:部門負責人/店長→辦公室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出差: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店長→總經理。接待:部門負責人/店長→辦公室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薪酬:辦公室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執行董事。第九十一條業務接待管理制度。業務接待費實行年度預算管理,業務接待費可用於公司因對外聯絡、洽商公務、商務談判、考察調研、學習交流所發生的就餐支出。

第九十二條接待用餐的陪同人數應嚴格予以控制,與業務活動不相關人員一律不得參與用餐。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省內每餐接待標準不得超過450元/人/餐,在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等省外發達地區的接待標準可適當上浮,但不超過600元/人/餐。工作餐的標準為50元/人/餐。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1.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1.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2範圍: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3職責: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4引用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xx年6月)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6-20xx)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1990)

5術語、關鍵詞:

5.1預防和控制污染:指採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件。

5.3後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部、質量部、人事行政部、採供部、銷售部、倉庫、財務部、環保部門等。

5.4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

5.5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衞生未達標等。

5.6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

5.7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羣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5.8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並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

6內容:

6.1環境方針: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經營;持續改進公司的環境行為,為不斷提高環境質量而努力。

6.2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

全員、全過程參與,推行開源節流,循環節約運行。

6.3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鈎,並且具有一票否決權。

6.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6.4.1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6.5.1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

6.5.2各生產車間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

6.5.3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

6.5.4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6環保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環保培訓教育工作,逐步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全民動員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6.7環保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監督巡查管理規範,加強對各環境因素的監督和管理,定期通報公司的環境狀況並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

6.8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必須從小試進行跟蹤分析,制定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等

污染物的處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的不能進入中試。

6.9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確立後必須進行公司內環評論證會,對生產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三

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給新產品建設項目提供可靠的保證。

6.10 “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6.10.1確保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運行,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週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水達標排放。

6.10.2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週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氣達標排放。

6.10.3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

6.10.4由環保站負責打水的集水池,必須安排員工及時打水,杜絕出現滿溢現象。

6.10.5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記。

6.10.6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台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6.11生產車間的要求:

6.11.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清水溝清潔無污染物。水質經檢測,如果超標的,由環保監督

管理人員立即通知當事車間並會同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分析,做好有關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1.2各生產車間的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後發現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並作出書面檢查。

6.11.3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特別是水衝泵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

6.11.4各車間所產生的`工藝廢水、水衝泵廢水、洗各種物料的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負責的集水井必須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

6.11.5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離心袋、烘布、拖把等)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

6.11.6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後用拖把擦淨,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

6.11.7凡公司內動火,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6.11.8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後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於完工後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

6.11.9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0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後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

6.11.11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6.11.12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廢氣吸收系統操作規程》。6.11.13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氣,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4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

6.11.15對於一般工業固廢,生產車間有沉澱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後,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由後勤負責統一處理,濾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對於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後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採供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環保負責全過程監控。

6.11.17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固,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8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11.19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並採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範、標識清楚,設備佈局整齊。

6.11.21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環保主管部門,由環保主管部門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1.22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2後勤部門的要求:

6.12.1公司建築物外牆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鏽、油漆。

6.12.2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後勤收集、聯繫外賣。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後,由後勤統一運至環衞所處理,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6.12.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儘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

6.12.4後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6.12.5對於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

6.12.6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7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後送到環保站原水池,進行處理。

6.12.8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6.12.9實驗室、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後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

6.12.10食堂餿飯菜由後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並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

6.12.11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後勤清掃後運到廠區垃圾場。

6.12.12公司內化糞池、食堂洗菜,員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廢水全部接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13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並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

6.13獎勵與懲罰

6.13.1獎勵

6.13.2在公司的環境保護中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並張榜表揚。

6.13.3懲罰

6.13.4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公司本着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處理各類環保事故。

6.13.5公司生產部下屬各車間環保員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後勤各部門的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如發生環保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當事部門的經理、生產部車間主任、領班進行連帶處罰(負全面領導責任),但是環保罰款總額每月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總額的30%(該標準僅適用於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對於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協助並登記、備案,以後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月底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後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當事後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

6.13.7對於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後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後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後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ⅹⅹ元,對車間主任(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ⅹⅹ元,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後勤部門經理)加罰ⅹⅹ元。

6.13.8對於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後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後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後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30%,對車間主任(後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20%,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後勤部門經理)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10%。

6.13.9對於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後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

6.13.10環保事故由環保部門每月統計並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後,上報公司經理執行層,進行績效考核。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頻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頻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頻打卡時,須説明情況,並留存説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繫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報備。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調休要提交調休申請。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____日—____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____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鈎: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按照_______處罰。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20

《企業商標管理制度》是一篇好的範文,覺得應該跟大家分享,看完如果覺得有幫助請記得(CTRL+D)收藏本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企業商標的設計、制定、註冊的職責,規範商標的使用,保護企業無形資產,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按照國家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正確使用商標,樹立和維護企業信譽,保證商品質量,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在發展生產繁榮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擴大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等諸方面,商標具有決定性的因素。為此,特制定本制度。本資料權屬文祕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本站更多資料

第二章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條本企業的商標管理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為:商標管理領導小組主管日常事務和廣告宣傳,銷售科主管商標流通過程中商標管理,技術科制定質量標準,工藝紡織操作規程,品質科負責出廠的檢驗工作。

第三章商標管理

第三條按商標法的規定,依法辦理註冊申請、續展、變更、使用許可等手續,以取得商標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目前經國家商標局核准的註冊商標名稱為:類別:核准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標必須符合註冊規定合法使用,不得濫用和亂用商標,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仿冒、複製和銷售,或採取手段損害企業商標信譽,否則視為侵犯我廠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凡需增添註冊商標,必須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決定,經審定商標全部內容後,即可申請註冊。

第六條合資企業使用本廠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需履行相關手續。經向厂部提出書面申請,同意批准後,由商標管理小組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手續。

第七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依法報國家商標局備案,報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條商標被許可人不能將使用許可的商標再許可他人使用。

第九條商標註冊獲准後,即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商標檔案,管理其設計件、印刷件和註冊證件,接受商標查詢,積累商標資料,監督和維護商標信譽,負責檢查商標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部門彙報,並處理報廢商標等事宜。

第十條任何人員未徵得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查同意,不得向外訂購,製版註冊商標的圖形和字樣及包裝裝潢和廣告(包括禮品袋紙盒、包裝箱、吊牌、合格證等印刷及裝飾性商標圖案和字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複印、偷盜、倒賣商標,一經發現,按《商標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產品出廠由品質科按質量標準檢驗,嚴格出廠程序,對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第十二條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商標統計及各類包裝物的管理,負責按計劃產量限額發放,嚴格領付手續,做好收付記錄。後處理車間必須有專職或兼職保管人員負責商標和各類材料的發放、使用和保管。

第十三條廣告宣傳包括印刷品、實物及公司有關福利勞保用品所採用的商標圖形和字樣的樣稿,凡涉及商標者應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並取得標準樣稿,核准後方可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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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管理,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是指以公務員年度考核、工商系統目標責任制考評等為依據,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定一定數量的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通過離崗培訓、試崗工作、職位調整等辦法,促進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轉變提高的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條本試行辦法適用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內全體公務員和工勤人員。

第四條末位調整工作在各級工商局黨委(市直各分局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末位調整工作要堅持黨管幹部、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末位調整要貫徹立足隊伍建設、強化競爭激勵、重在教育提高的原則,以正面教育為主,促使末位調整人員提高素質、轉變思想、改進作風、愛崗敬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直接定為末位調整對象:

(一)違犯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禁令,尚不夠辭退的;

(二)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三)在聘用和雙向選擇中落聘的(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

情況者除外);

(四)崗位資格考試不合格的;

(五)行政執法過錯較嚴重,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認定應負主要責任的;

(六)被省轄市以上新聞單位曝光,經查證屬實應負主要責任的;被省轄市以上機關暗訪、督察、檢查發現過錯,受到通報批評或責令整改的主要負責人;

(七)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組織安排的;

(八)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九)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連續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

歸,尚不夠辭退的;

(十)有其他問題應當進行末位調整的。

第六條末位調整對象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予以確定:

(一)目標責任制考評被確定為末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年度民主測評中被評為最後一名的。

第七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進行以下調整:

(一)誡勉談話。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談話告誡。

(二)離崗培訓。自確定末位調整人員的次日起,由縣級

以上工商局組織實施離崗培訓,培訓期不超過2個月。培訓內容為政治理論、行為規範、法律法規、業務知識、計算機技能等,培訓結束時應組織考試考核。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培訓的,視為自願辭職。

(三)試崗工作。對培訓合格者,由縣級以上工商局根據其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崗位適應性等安排試崗3個月。試崗期滿後,由試崗單位對試崗人員進行測評和鑑定,並報有關工商局黨組織審定。試崗合格者可以正常使用。

對於只作誡勉談話處理的末位人員,誡勉期為3個月。

第八條對於培訓不合格、試崗不合格以及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連續兩次被確定為末位調整者,當年年度考核應評為不稱職等次。

第九條被末位調整人員在離崗培訓、試崗工作和誡勉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其他一切福利和獎金停發。正式上崗後,工資福利恢復正常,對離崗、試崗和誡勉期間扣發的福利獎金不再補發。

第十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人員,應視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選擇以下形式進行人事調整:

(一)崗位調整。指非領導職務以下的末位人員,從現有崗位調整到其他崗位工作。

(二)平職調任。指擔任副股長、副所長(副分局長)以上職務的末位人員,調整到其他部門、單位擔任同級職務。

(三)平職改非。指正、副科級領導職務末位人員,調整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或免去原職、保留原級別。

(四)降職。指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幹部,其職務下降一級使用。

(五)免除試用職務。指在試用期間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幹部,應免除其試用職務。

第十一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工作原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條 目的: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 程序內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1. 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週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加班時數:週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説明.7.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准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 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8.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週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製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後(即加班2小時以後),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

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髮放每月一次,

最新企業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是指經營同類藥品、使用統一商號的若干個門店。在同一總部的管理下。採取統一採購配送、統一質量標準、採購同銷售分離、實行規模化管理經營的組織形式。

第三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構成。總部是連鎖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連鎖企業的物流機構。門店是連鎖企業的基礎。承擔日常零售業務。跨地域開辦時可設立分部。

第四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是企業法人。

第五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按程序通過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並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通過地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並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一)總部應具備採購配送、財務管理、質量管理、教育培訓等職能。總部質量管理人員及機構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

(二)配送中心應具備進貨、驗收、貯存、養護、出庫複核、運輸、送貨等職能。質量管理人員、機構及設施設備條件。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配送中心是該連鎖企業服務機構。只准向該企業連鎖範圍內的門店進行配送。不得對該企業外部進行批發、零售。

(三)門店按照總部的制度、規範要求。承擔日常藥品零售業務。門店的質量管理人員應符合同規模藥店質量管理人員標準。門店不得自行採購藥品。

第六條

直接從工廠購進藥品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立化驗室。化驗室人員、設備等條件。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

第七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其他商業企業或賓館、機場等服務場所設立的櫃枱。只能銷售乙類非處方藥。

第八條

通過gsp認證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方可跨地域開辦藥品零售連鎖分部或門店。

(一)跨地域開辦的藥品零售連鎖分部。由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構成。

(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配送中心能夠跨地域配送的。該企業可以跨地域設門店。

(三)跨地域開辦的藥品連鎖經營企業。由所跨地域的上一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開辦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的基礎上審核。同意後通知開辦地發給《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四)開辦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審查工作要嚴格掌握開辦條件。不允許放寬條件審查和超越條件卡、克。審查工作在15日內完成並上報審查結果。

第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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