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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最新(精選3篇)

運輸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最新(精選3篇)

運輸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最新 篇1

各單位要加強對各類消防氣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消防氣防設施、器材完好,以便在關鍵時刻發揮其重要作用。

運輸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最新(精選3篇)

1、管理內容

基層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氣防設施、器材的安全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重點檢查消防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消防氣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消防安全標誌設施及其完好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1.1消防氣防設施日常管理

各類消防氣防設施、器材必須按要求在醒目部位設置消防標誌,消防設施、器材嚴禁覆蓋、遮擋,周圍不得亂堆亂放雜物,避免影響突發事故事件情況的應急搶險。

1.1.1消防水泵房(站)

(1)消防水泵房嚴禁改作它用,亂放雜物,泵房的管理要納入設備創完好管理活動中。

(2)水泵和柴油發電機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機泵運行時不振動、不泄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機泵潤滑,每天進行盤車,認真進行維護保養。消防泵每週進行試運轉,做好記錄。

(3)建立24小時值班制,做到專人值班,專人負責,嚴格交接班制度,對於出現的故障要立即處理,時刻保持戰備狀態。

(4)西山高壓消防水泵房由供水車間管理,廠南區高壓消防水泵房由氣分車間管理,興海公司消防水泵房由興海公司管理,其他消防水泵房由屬地單位管理,消防支隊負責檢查。

(5)消防水源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總量的要求,水池(罐)應設水位標誌,確定警戒水位,應安裝自動補水系統

1.1.2泡沫泵(房)站

(1)泡沫泵站嚴禁改作它用,亂放雜物,保持室內整沽,保持周圍道路暢通。

(2)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機泵運行時不振動、不泄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機泵潤滑,每天進行盤車,認真進行維護保養。消防泵每週進行試運轉,做好記錄。

(3)泡沫泵運行後要立即進行水清洗,防止機泵鏽蝕。要做好泡沫管道和泡沫儲罐的防腐處理,損壞的閥門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時檢修、更換。

(4)泡沫液到期,必須立即更換藥劑,做好登記

(5)西山罐區泡沫站由消防支隊管理,興海罐區、原油商儲罐區泡沫站由興海公司管理,消防支隊負責檢查。

1.1.3消防管網

(1)消防管網應按照設計要求運行,消防管網應完好無泄漏,閥門、法蘭、墊片壓力等級應滿足穩高壓系統使用要求,避免應急使用時增壓不足,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壓力應保持在0.7—1.2mpa。每年春秋兩季對穩高壓系統進行壓力測試,管網末端壓力要達到0.7—1.2mpa,保壓60分鐘,並做好記錄。

(2)消防管網出現泄漏,要及時查明原因並立即維修,處理過程中不得停止整個管網消防水,應臨時關閉故障管段的截止閥進行維修,要儘快恢復消防給水,保證消防管網系統穩定可靠。

(3)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切斷消防管網給水或停止消防水泵。特殊情況下必須切斷消防管網給水或停止消防水泵的,要做出切實可行的預案和防範措施,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消防管網系統運行。

(4)新建、改建消防管網,應在投入使用前對管網系統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洗,清除管道內雜物。

1.1.4消火栓、消火栓井、消防閥井

(1)消火栓、消火栓井、消防閥井(消火栓井、消防閥井以下簡稱消防井)應有統一編號和明顯標誌,消防井內不得有積水、雜物,周圍不得有雜草、垃圾、積水等。

(2)定期檢查消火栓、消防井是否完好,無鏽蝕、無滲漏、無損壞,零部件齊全,接口墊圈完整無缺,老化的應及時更換,並定期潤滑,發現漏水必須及時處理。消火栓每月檢查一次,填寫檢查記錄,存在問題的掛牌標識,及時維修。

(3)定期對消火栓、消防井進行維護保養。消火栓、消防井的閥門等要定期整修油漆,避免外表生鏽。每年春秋兩季應對消火栓進行試用,保證開啟靈活自如。

(4)消火栓、消防井在使用後應及時恢復完好。

(5)消火栓、消防井不得被埋壓、圈佔或私自使用。消火栓周圍5米內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6)消火栓由屬地單位負責管理,消防支隊負責定期檢查,油品車間罐區防火堤外泡沫消火栓由消防支隊負責管理。消火栓應保證靈活好用,不得用於與消防無關方面,如生產、工程急需用水,應進行審批,具體辦法由生產技術處規定。

1.1.5消防軟管卷盤及箱式消火栓

(1)消防軟管卷盤及箱式消火栓內應按要求配備消防水帶、消防水槍、軟管卷盤等,並有明顯標誌。

(2)穩高壓管網應配備13型及以上級別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應具備直流-水霧功能。

(3)箱應保持內部清潔、乾燥,防止鏽蝕、損壞。外觀漆色無脱落、無破損,門玻璃無破損。

(4)箱內水槍、泡沫槍、水帶等應完好無損,水帶不得黴變。如果消防水帶出現滲水、漏水、發黴變質等應及時更換。

(5)滅火或演練後,應將器材清洗晾乾,水帶要完全乾燥後才能裝入箱內。做好箱體內的整理工作,如果鎖面板上的玻璃被擊破,應及時安裝新玻璃。

1.1.6消防炮

(1)消防炮應具備自泄水功能,具備直流-水霧兩種噴射方式,早期安裝的直流炮應利用大修、改造的機會逐步更換。

(2)消防炮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有編號,每月檢查一次,填寫檢查記錄,存在問題的掛牌標識,及時維修。消防炮應在現場配置開閥扳手和炮衣。

(3)炮體應保持整潔,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對炮轉動部位進行潤滑,使之處於靈活、完好狀態。

(4)消防炮噴嘴內保持乾淨,不得有雜物,水炮零部件齊全。

(5)炮及其閥井按照要求進行防凍保温工作。

(6)每年冬防開始前和冬防結束後均應對消防炮進行試射,確保正常工作。

1.1.7消防噴淋

(1)消防噴淋必須專人管理,防止管道、篩孔或噴嘴堵塞。

(2)消防噴淋豎管下端應設排渣口,防止豎管內鏽蝕物堵塞管路。

(3)消防噴淋系統每半年試驗一次,確保系統完好。

1.1.8蒸汽滅火系統

(1)輸氣管應良好,要經常充滿蒸汽,排除冷凝水設備工作正常,管網不積存冷凝水。

(2)管線上的閥門靈活,不漏氣。篩孔管、噴嘴等暢通,配氣管清潔衞生。

(3)生產裝置的消防蒸汽管線由所在單位負責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時靈活好用。

1.1.9泡沫滅火系統

(1)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應管道暢通,無腐蝕和損壞;接口保持完好,閥門靈活。

(2)泡沫管道接口宜採用跨越方式引出到防火堤外。固定、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豎管下端應設排渣口,防止豎管內鏽蝕物堵塞管路。

(3)油罐上泡沫發生器不少於兩個,泡沫發生器及連接管道應定期檢查,無堵塞、無破損,保證空氣通道暢通。定期檢查密封玻璃盲板,發現破碎應及時更換,以免儲罐內易燃氣體外漏;使用後必須用清水沖洗乾淨,恢復原來狀態。外浮頂儲罐泡沫發生器禁止安裝玻璃盲板。泡沫產生器的玻璃盲板由消防支隊提供,屬地單位負責安裝,消防支隊負責檢查。

(4)西山罐區防火堤外固定式系統的消防管網由消防支隊負責檢查、維護、保養;半固定系統和防火堤內固定式系統的消防管網由油品車間負責檢查、維護、保養;其他單位泡沫滅火系統消防管網由屬地單位負責檢查、維護、保養。

1.1.10消防水泵接合器

(1)消防水泵接合器是為高層建築或食堂等建築配套的自備消防設施,用以連接消防車、機動泵向建築物管網輸送消防水,以撲救不同樓層的火災。閘閥在管路上作為開關使用,平時常開。

(2)消防水泵接合器必須定人管理,定期保養,保證在使用時能正常工作,並設置明顯標誌。

(3)對已老化的密封件應及時更換。

1.1.11消防給水豎管

(1)消防給水豎管要定人管理,經常對閥門進行注油保養,確保靈活好用。

(2)對已老化和損壞的密封件、悶蓋應及時更換。

(3)管道暢通,無腐蝕和損壞。

1.1.12火災報警系統

(1)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的控制室應設火災報警電話。感煙、感温、火焰等自動報警器的控制器應設置在其保護區的控制室或操作間內。

(2)火災報警裝置的配裝要採用經國家鑑定的合格產品,由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負責使用、管理和維護。

(3)值班人員應掌握火災報警系統的報警部位和各監護場所的具體位置。

(4)甲、乙類裝置區及罐區四周應設置手動報警按鈕。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6)早期建設的裝置應利用大修、改造的時機按照規範要求增設火災報警系統。

(7)火災報警系統的職責分工、日常維護管理內容與要求執行《本公司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1.1.13建築消防設施

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1.1.14滅火器

(1)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50140)和《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範》(gb50444)的要求,在生產、使用、儲存可燃物質的各種場所配置相應類型滅火器,定位置、定類型、定數量、並繪製現場滅火器材擺放平面佈置圖。小型滅火器要進器材箱,推車式滅火器應有防護罩,滅火器上要掛放滅火器材狀態檢查卡片。定人、定期檢查,專人維護管理,確保其完整、清潔、好用。滅火器每半月檢查一次。

(2)崗位配備的滅火器使用後,或泄壓、損壞、丟失以及用於滅火演習的,應於1日內上報消防支隊更換。消防支隊應於1日內完成更換。

(3)動火現場需用滅火器時,必須經屬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同意方可使用。監火期間未使用並保持完好的,要及時放回原崗位。

(4)滅火器必須保持清潔,不得隨意挪用。鉛封、保險銷、噴射管、壓力錶等各部件保持完好。

(5)滅火器不宜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的地點,當必須設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環境的`地點。

(6)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於2具,不宜多於5具。推車式滅火器可配置1具。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7)符合下列條件滅火器應到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1)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後,必須送到維修單位檢查,更換損壞部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2)滅火器達到維修期限,必須送到維修單位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如不合格,做報廢處理。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自出廠期滿5年,應進行首次維修,首次維修後每隔2年進行一次維修。

(8)滅火器的報廢。

滅火器的報廢年限按照充裝介質,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必須報廢:

1)乾粉滅火器——10年;

2)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廢。

1)筒體嚴重鏽蝕(漆皮大面積脱落,鏽蝕面積大於、等於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鏽蝕的;

2)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器頭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的;筒體、器頭(不含提、壓把)的螺紋受損、失效的;筒體與器頭非螺紋連接的滅火器;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結構等缺陷的;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的滅火器;

3)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銘牌脱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的);

4)被火燒過的滅火器;

5)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和認證廠家生產的;

6)公安部或各省(市、區)公安消防部門明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

1.1.15空氣呼吸器

(1)空氣呼吸器使用前,必須對氣瓶壓力,減壓閥、輸氣管、面罩的氣密性和瓶體進行檢查,氣瓶開啟後,儲存壓力低於15 mpa,不得使用。

(2)空氣呼吸器使用後,應檢查有無損壞情況,清潔污垢,對氣瓶充氣,使其儘快恢復使用前的技術狀態。

(3)空氣呼吸器應放置在氣防櫃內,氣防櫃不得上鎖,由消防支隊統一鉛封;統一維修;統一更換氣瓶。消防支隊每月對空氣呼吸器檢查一次。

(4)氣瓶應嚴格按國家有關高壓容器的使用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使用期以氣瓶標明期為準。

1.1.16消防車輛、消防道路

(1)消防支隊的消防車輛、裝備保持戰備狀態,完整好用,不得擅自將消防車輛使用在與消防無關方面。消防車輛在出警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廠內交通限速的限制,具體辦法由《本公司廠內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進行規定。

(2)公司內所有的消防道路應保證暢通無阻,佔用消防道路從事施工作業須經消防支隊同意,用後恢復原來狀態。領導參觀、視察,安全檢查和應急搶險等特殊情況除外。

1.2消防氣防設施檢測

1.2.1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建築工程項目在建築工程完工後,由項目主管部門委託消防設施檢測單位進行技術檢測合格後,方可向消防部門申請驗收。

1.2.2已經投入使用的建築消防設施,每年應進行檢測,由檢測單位出具相應的報告。各二級單位要對檢測發現的問題組織進行整改。

1.3消防氣防設施報廢

消防設施、器材的報廢由屬地單位提出申請,説明報廢理由,經消防支隊核准,安全環保處批准,進行報廢。

2、本規定所涉及的台賬、檔案、檢查記錄由消防支隊出具統一的樣式,下發各單位執行。

3、違反本細則規定,納入績效考核。

4、本細則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5、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運輸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最新 篇2

不管是各行各業,安全生產永遠是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如何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等呢?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一起來看一下吧。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詩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運輸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最新 篇3

第一節:安全管理制度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巢全技術交底,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並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鈎辦法,並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瞭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並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並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衞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鑑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並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範圍的安全生產。

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範圍內的重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範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復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並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不違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及時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並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後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迴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並建立複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並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鈎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製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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