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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保安管理規定

物業保安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物業保安人員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員的工作規範化、秩序化,特制訂物業保安管理規定,歡迎參閲。

物業保安管理規定
物業保安管理規定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本公司保安人員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員的工作規範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管理處的所有保安人員。

第三條 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思想業務素質過硬,自覺維護物業轄區內業主或用户以及設施的安全,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負責物業轄區門口及自己職責範圍內的秩序,發現有人進行危險活動要及時進行制止。

第四條 嚴格遵守外來人員進出物業轄區登記制度。保安人員要詳細記錄來人因何事要見何人,登記其所攜帶物品、電話。

第二章 保安人員內部管理規定

第五條 保安人員每週應進行開會小結,總結本週工作,對下一週工作內容進行合理安排,並做好籤到記錄以及會議記錄。

第六條 保安人員擔負着維護物業治安的義務,因此,工作安排上應有嚴格規定。保安人員請假1日以內,必須由所處崗位的負責人審批;請假1日以上,3日以內者,應報由保安主管批准;超過3日,須報經分管總經理批准。

第七條 保安人員請假超過1日以上者,應事先與其他保全人員協商頂班,並上報批准。

第八條 保安人員請假須續假時,應當及時告知並得到批准後方可續假,超假或者逾假不歸者,按照情節輕重作出處罰,並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 保安人員值班室、宿舍只准張貼公司統一制訂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常用規範、值(排)表等文件,張貼(懸掛)必須整齊劃一。

第十條 桌面保持乾淨整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桌屜裏物品擺放有序。

第十一條宿舍的地面、門、窗應保持乾淨、無塵、無明顯污跡,牀鋪上的被子、枕頭必須擺放統一。

第三章 保安人員儀表規定

第十二條 注意儀表,制服要勤洗勤換,保持整潔,待人接物有禮貌。

第十三條 統一着裝,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飾物,留長髮、長指甲和蓄鬚;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穿拖鞋。

第十四條 言談舉止文明、大方、得體、態度和善、精神飽滿。

第十五條 執勤過程中姿態良好,精神振作,不得前傾後仰、勾肩搭背、互相隨意攀談或使用手機、電話交談;不袖手、叉腰或將手插入口袋中。

第十六條 保持值班室、住宿處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衞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第十七條 執勤時不準喝酒。

第十八條 不準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利用娛樂之便賭博或變相賭博。

第十九條 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第二十條 自覺接受業主(住户)的監督和投訴。

第二十一條 做到微笑服務,對待業主(住户)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對業主(住户)反映的情況不推諉、不回絕。

第二十二條 禁止其他有損保安人員形象的行為。

第四章 保安人員交接班規定

第二十三條 接班保安人員要做好更換制服工作,按規定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在登記簿上記錄接班時間。上崗領班要召開班前會議,佈置當日工作。

第二十四條 交接的保安人員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器具等裝備器材、記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員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條 交接時,先查明下崗人員的手持對講機是否損壞,如果損壞及時上報,然後進行崗位遺留問題的交接處理及記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條 接班保安人員驗收時發現的問題應由交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保安人員離開崗位後所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所有事項交待清楚後,交班保安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在登記簿上記錄下班時間並簽名。 第二十八條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的問題,兩人共同負責;即使沒有發生問題,也要分別扣發兩人的工資並通報批評。

第五章 保安人員獎懲規定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況下公司對保安人員給予獎勵。

1.拾金不昧者。

2.見義勇為,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成績顯著者。

3.積極協助當地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4.為搞好物業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出謀劃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議實行後效果顯著者。

5.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衞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

6.年終被評為“優秀員工”、“先進集體”。

第三十條 下列情況下公司對保安人員給予懲罰。

1.對公司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沒有正當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

3.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服從分配,不執行規章制度,並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者。

4.未經部門領導批准私自頂班者。

5.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6.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脱逃或坐視不管者。

7.值班時收聽收音機、錄音機,收看電視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者。

8.擅離職守,經常遲到、早退者。

9.酒後執勤上崗,並造成一定後果者。

10.違反保安器材使用規定,私自隨便轉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時交接班或不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檢查時相互推卸責任者。

12.執勤時衣裝不整,佩戴不齊;執勤中玩忽職守,疏於防範,致使在管轄範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

13.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嫖娼、賭博等與治安工作人員的應有素質極不相稱者。

14.思想不純,見利忘義,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嚴重損壞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條 根據第二十四條中所列情節的輕重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對於一些性質惡劣者,影響極壞者應辭退或開除;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 保安人員巡邏簽到規定

第三十二條 巡邏路線的制定。巡邏路線及巡邏工作職責由經理制訂,巡邏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邏力量和人員,並對巡邏人員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三十三條 巡邏人員要做好各處角落的檢查工作,做好籤到記錄,為下一批巡邏人員有據可循。

第三十四條 巡邏力量的組織。保安主管根據巡邏路線、巡邏密度、巡邏的內容確定巡邏組的配合、巡邏人員的搭配、巡邏人員的編組,分白班,夜班兩班。夜班每組必須兩人以上。

第三十五條 日常巡邏路線

1. 整治亂停亂放,確保停車秩序,保持道路順暢。

2. 認真查看各條巷道的公共設施是否完整。

3. 細緻檢查各處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到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第三十六條 巡邏要求

1.上崗前檢查和配帶對講機,夜間巡邏根據需要還須配帶械具。確保器材完好,接受領班工作安排,瞭解巡邏路線和當天工作要求。

2.根據工作要求按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巡邏,作好巡邏記錄和到位點簽到記錄。

3.發現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用對講機與監控室報告,並採取措施嚴密監視。

4.夜間巡邏發現安全防範漏洞既要及時處理,採取臨時性措施,又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和落實。

5.巡邏時有禮有節,規範服務,文明執勤。

6.下崗前檢查器械使用情況,寫好工作記錄和交接。

第三十七條 檢查

1.保安主管在每個巡邏班次時間內檢查不少於一次,每責任區提查一次,班長會面檢查不少於兩次,保安主管對夜間崗必須進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週必須檢查各管理處巡邏隊員巡邏棒的使用情況以及巡邏棒的數據。

3.凡檢查巡邏棒數據發現漏檢情況的,依照班次檢查按漏檢一次罰款兩元。

第三十八條 收發、保管。由保安主管負責每週收發簽到表或者巡邏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門處理並且打印出有關巡邏數據進行查核。

第三十九條 責任。隊員如果丟失或損壞公司財物一律按原價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物業保安管理規定2

一、職業紀律:

1、嚴禁保安員執勤着裝不整齊,不按規定着裝佩帶不全。

2、嚴禁保安員當班時看閲書報小説,玩遊戲機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嚴禁保安員值班時打瞌睡或聚眾聊天嬉鬧。

4、嚴禁飲酒執勤或在商户門前及住宅區吸煙。

5、嚴禁交接班不清楚,必須搞好本班衞生

6、嚴禁非法扣留他人證件及物品或接受住户的錢物。

7、嚴禁在突發事件,緊急情況中臨陣脱逃或視之不理。

8、嚴禁保安員之間,監守自盜,以權謀私,向住户收取費用。

9、嚴禁違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規定或轉借。

10、嚴禁無故不參與保安會議培訓學習訓練及集體活動。

11、嚴禁拉幫結派、搞不團結、頂撞上級。

12、嚴禁未經批准缺勤和擅離崗位或請假不按時歸隊。

13、嚴禁隱瞞不向上級彙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可能造成的後果。

二、規範用語:

您好、請進、請講、請稍等、請您出示證件、請您把車停好、請您登記、請問您找誰、 抱歉、對不起、謝謝、再見等。

三、崗位規範:

(一)門衞

1、按時到崗,交接後換崗,堅守崗位不脱崗。保持個人儀表整潔,門崗周圍環境清潔、嚴格做好小區外來進出車輛及人員的登記工作;。

2、注意觀察人員進出情況,發現疑點應當及時詢問,阻止小商小販進入小區叫賣等。

3、對進出小區的各類車輛進行有效疏導,保持出入口的整潔和暢通。

4、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方可進入小區,裝修工人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施工。

5、大型車輛嚴禁進入小區,必須進入的必須由物業經理批准方可進入。

6、對於裝修業户進行查看、嚴禁私自對房屋承重牆進行改動,商網裝修嚴禁私自卧地溝及封堵地溝口

7、裝修用沙子、石子、必須裝袋方可進入小區、刨牆廢料由業主自行運出禁止長時間堆放在樓下、樓道屬於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一切物品。

(二)巡邏

1、增加巡邏時間、,要勤巡查,多看、多聽、多問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案件、事故的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發現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報警和報告負責人,。

2、對轄區設置的消火栓箱、雨水井蓋、安全警示標誌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設施、設備進行巡查發現缺失、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應及時報告並記錄。

3、發現業主、使用人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以及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行為的,要予以勸阻、制止;對勸阻、制止無效的,要及時報告公司負責人

四、監控

1、堅守崗位,不間斷注視監視屏及控制櫃的運行狀況,記錄準確和完整。發現周界報警、探頭等監控設備故障,要及時報告小區維修人員採取措施消除故障,保持正常使用。

2、按規定保存監控錄相、設備運行、排除異常情況等記錄。

3、發現異常情況或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報警,同時報告小區負責人和相關處警單位,並監控處理過程。

4、監控室屬於保密場所閒人免進!嚴禁帶朋友和其他人等在監控室內會客及聊天,

(三)車管

1、正確引導轄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對違反車輛停放規定的業主進行勸導並協助整改。

2、保持車庫、車棚整潔,車輛停放有序,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發現車輛門窗未關,漏油、漏水等情況及時通知車主,對漏油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範措施。

考核標準

1 提前15分鐘到崗並換好服裝,由當班班長召開班前會。對上班情況進行了解,有無異常,寫好班前記錄。 遲到者罰款50元

2 交班前上一班人員要認真詳細檢查、並對本崗位的情況向下班人員講清,並寫好交接班記錄。 違者罰款50元

3 上一班人員要將本崗位所有用具放到指定位置,室內衞生認真清掃乾淨後,經下一班檢查同意後本班方可離崗。 未清掃者罰款50元

4 須在崗位上交接班,接班者不到崗位或交接班不清楚時,不得交接班。 違規者罰款50元

5 交班後對本崗位所管轄的部位認真檢查,檢查後要認真記錄。 發現未記錄者罰款50元 6 對待來公司辦事人員態度要和藹,講究禮貌,文明執勤。 接到投訴罰款20元。 7 工作期間,當班人員必須着裝整齊、整潔、不得着便裝。 違者罰款20元。

8、發現脱崗、睡崗一次罰款50元造成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再做處罰。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開始實施希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物業保安管理規定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本公司保安人員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員的工作規範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僅適用於第五大道物業部保安人員。

第三條 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思想業務素質過硬,自覺維護物業轄區內業主或用户以及設施的安全,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負責物業轄區門口及自己職責範圍內的秩序,發現有人進行危險活動要及時進行制止。

第四條 嚴格遵守外來人員進出物業轄區登記制度。保安人員要詳細記錄來人因何事要見何人,登記其所攜帶物品、電話。

第二章 保安人員內部管理規定

第五條 保安人員每週應進行開會小結,總結本週工作,對下一週工作內容進行合理安排,並做好籤到記錄以及會議記錄。

第六條 保安人員擔負着維護物業治安的義務,因此,工作安排上應有嚴格規定。保安人員請假1日以內,必須由所處崗位的負責人審批;請假1日以上,3日以內者,應報由保安主管批准;超過3日,須報經分管總經理批准。

第七條 保安人員請假超過1日以上者,應事先與其他保全人員協商頂班,並上報批准。

第八條 保安人員請假須續假時,應當及時告知並得到批准後方可續假,超假或者逾假不歸者,按照情節輕重作出處罰,並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 保安人員值班室、宿舍只准張貼公司統一制訂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常用規範、值(排)表等文件,張貼(懸掛)必須整齊劃一。

第十條 桌面保持乾淨整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桌屜裏物品擺放有序。

第十一條宿舍的地面、門、窗應保持乾淨、無塵、無明顯污跡,牀鋪上的被子、枕頭必須擺放統一。

第三章 保安人員儀表規定

第十二條 注意儀表,制服要勤洗勤換,保持整潔,待人接物有禮貌。 第十三條 統一着裝,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飾物,留長髮、長指甲和蓄鬚;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穿拖鞋。

第十四條 言談舉止文明、大方、得體、態度和善、精神飽滿。 第十五條 執勤過程中姿態良好,精神振作,不得前傾後仰、勾肩搭背、互相隨意攀談或使用手機、電話交談;不袖手、叉腰或將手插入口袋中。

第十六條 保持值班室、住宿處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衞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第十七條 執勤時不準喝酒。

第十八條 不準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利用娛樂之便賭博或變相賭博。

第十九條 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第二十條 自覺接受業主(住户)的監督和投訴。

第二十一條 做到微笑服務,對待業主(住户)友善、熱誠,嚴格遵

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對業主(住户)反映的情況不推諉、不回絕。

第二十二條 禁止其他有損保安人員形象的行為。

第四章 保安人員交接班規定

第二十三條 接班保安人員要做好更換制服工作,按規定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在登記簿上記錄接班時間。上崗領班要召開班前會議,佈置當日工作。

第二十四條 交接的保安人員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器具等裝備器材、記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員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條 交接時,先查明下崗人員的手持對講機是否損壞,如果損壞及時上報,然後進行崗位遺留問題的交接處理及記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條 接班保安人員驗收時發現的問題應由交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保安人員離開崗位後所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所有事項交待清楚後,交班保安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在登記簿上記錄下班時間並簽名。

第二十八條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的問題,兩人共同負責;即使沒有發生問題,也要分別扣發兩人的工資並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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