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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質管理規定(精選19篇)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精選19篇)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

企業資質證書是建設工程行業的准入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資質證書各等級所從事的工程範圍、規模、人員配備、資金及必須具備的各項條件等均進行了強制性要求。為保證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符合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企業資質等級、為擴大經營規模做好鋪墊,特質訂公司資質管理規定範文。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精選19篇)

一、資質管理工作範圍

1、負責對資質類證件升級、增項、年檢、核查、延期。

2、辦理資質所需報表的填寫上報。

3、資質要求的人員配備、年檢、註冊、證件管理。

二、資質管理信息收集

1、對各類資質證書、人員證件有效期進行彙總登記,及時準確的掌控證件年檢、延期情況。

2、積極主動的通過多方途徑,如政府網站、上級主管單位、兄弟單位瞭解最新的資質、人員管理規定,及時為年檢、升級、核查、註冊做準備工作。

三、準確理解資質管理規定,提前準備相關資料,確保各項工作及時、合格。

1、對收集的資質管理信息進行分析、篩選,充分理解上級主管單位下發文件的要求,對不理解部分要主動與主管單位負責人去溝通、交流,對不能達到之要求要向公司總經理彙報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或損失。

2、在充分理解各項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着手編制年檢、延期等申請資料,在準備申請資料需要的內容時應對其合理性進行分析,如業績、人員證件、學歷、職稱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檢、延期、升級等資質管理工作設計內容較多,如年度審計報告、工程業績等需公司財務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項資料。故負責人必須提前準備,分清主次和前後順序,提前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並以書面形式將所需內容的要求、時間進行告知,並對結果進行跟進。

四、各項申請資料在上報主管單位之前必須留存一份備案,如因修改而出現多份留存,則將不合格資料進行銷燬,留存合格資料。

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上報資質主管單位各種報表,報表內容如涉及到財務相關內容必須與財務負責人進行溝通,力求符合資質要求的同時確保符合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2

一、資質管理工作範圍

1、負責對資質類證件升級、增項、年檢、核查、延期。

2、辦理資質所需報表的填寫上報。

3、資質要求的人員配備、年檢、註冊、證件管理。

二、資質管理信息收集

1、對各類資質證書、人員證件有效期進行彙總登記,及時準確的掌控證件年檢、延期情況。

2、積極主動的通過多方途徑,如政府網站、上級主管單位、兄弟單位瞭解最新的資質、人員管理規定,及時為年檢、升級、核查、註冊做準備工作。

三、準確理解資質管理規定,提前準備相關資料,確保各項工作及時、合格。

1、對收集的資質管理信息進行分析、篩選,充分理解上級主管單位下發文件的要求,對不理解部分要主動與主管單位負責人去溝通、交流,對不能達到之要求要向公司總經理彙報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或損失。

2、在充分理解各項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着手編制年檢、延期等申請資料,在準備申請資料需要的內容時應對其合理性進行分析,如業績、人員證件、學歷、職稱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檢、延期、升級等資質管理工作設計內容較多,如年度審計報告、工程業績等需公司財務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項資料。故負責人必須提前準備,分清主次和前後順序,提前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並以書面形式將所需內容的要求、時間進行告知,並對結果進行跟進。

四、各項申請資料在上報主管單位之前必須留存一份備案,如因修改而出現多份留存,則將不合格資料進行銷燬,留存合格資料。

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上報資質主管單位各種報表,報表內容如涉及到財務相關內容必須與財務負責人進行溝通,力求符合資質要求的同時確保符合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3

一、證件種類

1公司資質證件:包括且不限於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税務登記證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法人代表證、註冊建造師證、企業審計報告、合同業績等相關證件原件、複印件及電子版掃描件,以下通稱資質證件。

二、證件保管

1 企業證件由經營部部統一管理,資質證件的年度檢審、變更、換證等事務,由經營部負責及時辦理。經營部必須建立企業證件登記台帳。記載證件名稱、數量、批准時間、批准部門、證書經營範圍、有效時間、年檢時間。

2 嚴禁任何人擅自拷貝資質證件電子版、複印資質證件,更不得塗改、出租、出借、偽造、轉讓或出賣資質證件,違反上述規定者,追究其當事人責任,嚴肅處理。

三、證件使用

1 建立企業證書借用使用登記表。

2 資質證書外出參加經營活動時,經營部須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並須隨時隨身攜帶公司資質證件,因工作需要確有不便的,經公司主要領導授權後借出。

3 內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標經營活動中需使用資質證件的,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授權後,由經營部安排專人負責辦理。 使用流程:申請使用-領導授權-專人負責。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個人要求與我公司合作使用資質證件進行投標經營活動的,由其公司或個人聯絡本公司一名擔保人,請示公司主要領導並得到授權後,填寫《公司證件使用登記表》

後,由經營部安排專人負責辦理。 使用流程:申請使用-聯絡擔保-領導授權-使用登記-專人負責。

5 經營活動中出具的資質證件複印件上,須寫明“僅供工程投標活動使用”等相關信息;經營活動中攜帶印鑑的,無論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紙頁上加蓋。

6 經營部使用的計算機上須設置密碼,以防止泄露資料。無論任何理由,不得將資質證件電子掃描件等相關資料上傳網絡或拷貝給任何公司及個人。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4

一、目的:

為加強對門衞室衞生的管理,保持辦公場所的整齊、清潔,維護政府部門的形象,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體要求:

1、門衞室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發臭或有礙衞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隨時保持無紙屑、積塵、煙頭、痰漬、口香糖等渣滓。

2、門衞室內,每天進行清掃,清掃工作由當晚值班人員負責。每週一全體人員進行大掃除。

3、門衞室內,嚴禁隨地吐痰,禁止吸煙。

4、垃圾、污物、廢棄物等的清除,必須合乎衞生要求,放置於所規定的場所或箱子內,不得隨意亂倒堆積。

5、門衞室內擺放文件櫃、辦公桌、飲水機、電腦等辦公設施,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6、辦公桌枱面嚴禁堆放雜物並隨時保持整潔、無塵。

7、門衞室牆面、門窗應保持無灰塵、蛛網,牆面、門窗嚴禁張貼與工作無關的紙張及印刷品。

8、門衞室門口及窗外不得丟棄廢紙、煙頭、傾倒剩茶和吐痰。

三、檢查方式:

將採取不定期不定時抽查的方式,對檢查不合格的值班人員進行處罰。

四、獎罰措施:

1、衞生檢查不合格的,對衞生值班人員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10元。

2、發現在門衞室吸煙的,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30元。

3、一個月內衞生檢查合格的,獎全隊300元。?

五、本考核細則由馬嶼鎮綜治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馬嶼綜治辦研究後再作決定。

六、本考核細則自20xx年5月1日開始實施。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5

為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創建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衞生部20xx年9月1日發佈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複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歷複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我院住院病人複印病歷的時間為患者出院 72小時後。

二、住院病歷複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複印病歷。

三、病歷複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複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複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複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為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代理人申請複印病案應持患者身份證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患者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3、申請複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身份證、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係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為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核保科查閲保户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複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閲或複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閲或複印。

五、病歷複印的內容:

六、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複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温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複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複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複印病歷的,須攜帶掛號證(病歷號)、身份證或户口簿等有效證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託)複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户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病人的委託書,到醫務科登記填表後去病案室辦理。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室去複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醫患協調辦公室聯繫,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複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7.按照規定病歷複印需收取一定的費用。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6

1、專人使用。

2、誰使用誰管理、誰保養、誰跟進維修。

3、持證上崗,非叉車司機禁止駕駛叉車。

4、嚴禁搭載除司機以外的其他人員。

5、按規定線路行駛,室內、轉彎應緩慢行駛,室外行駛速度應控制在規定的範圍以內(15km/小時)。

6、行駛時,車叉或卡板底部距地面的水平距離應控制在規定的高度(25cm—35cm);叉車行駛中禁止調整車叉;遇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時,應先將車停穩後,再進行調整。

7、叉車裝卸、運送貨物時,必須保持視線的通暢;必要時,可以退行。

8、行駛時,應注意行駛速度、方向等,注意鳴笛,避免對設備、人員造成傷害。

9、出入倉庫時,應固定車叉高度,以免碰撞庫門。

10、作業時,應有人指揮,以確保安全。

11、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12、使用完畢,按規定的位置停放。

13、每天上班之前按時點檢,記錄點檢表;每週一保養自行一次;每月兩個月專業維保公司保養一次。

14、外請人員維修、保養時叉車司機全過程跟進,監督。

物流部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7

為規範學校外出學習和培訓的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的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化成長,使每次學習的資源能讓全體教師達到共享,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的目的。特制定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及彙報制度:

1.教師外出學習、培訓須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文字通知,經學校統籌考慮,由校長室按審批意見安排並登記。

2.教師外出學習時,須提前調好課並帶調課單向教導處彙報,以便於教導處常規檢查。

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並積極參加交流討論。

4.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

5.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光盤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導處登記備案,登記後可再行借出。

6.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7.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學習結束後一週內將學習情況向教導處進行口頭彙報。教導處再安排合適時間通過彙報課(每位學習的教師上一節彙報課)、講座或撰寫一篇不少於1000字的學習(聽課)心得在學校彙報交流等,通過多種方式在學校內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信息、使全體教師瞭解新動態。

8.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回校後,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學校交流彙報、材料上交,檢查學習或聽課筆記後,由分管領導簽字證明、校長簽字審批,方可到學校會計室報銷所用費用。

9.學校儘可能多的創造條件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有名額限制時,按對應年級安排,優先考慮工作兢兢業業,樂於奉獻,愛學習,師德高,師能強的中青年教師及骨幹教師參加學習或培訓,輪流指派。

10.學校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既是一種福利,也是一種任務,希望各位教師正確對待,認真執行。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8

第一條 控制要求

1.考勤刷卡時間

1)上班刷卡時間:7:30-8:00 17:30-18:00

下班刷卡時間:8:00-8:30 18:00-18:30

2)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打卡,規定刷卡時間外打卡無效。

3)員工因工作原因無法正常打卡,應在當天在人事部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關於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指員工於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後打卡上班,即為遲到。

2.早退:指員工於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之前打卡下班,即為早退。

3.曠工:指員工不請假而缺勤;無故遲到及早退在30分鐘以上者(含30分鐘),按曠工論處。

第三條 關於員工遲到、早退處罰

遲到或早退,罰款50元/次。

第四條 關於員工曠工處罰

1.曠工處罰100元/次。

2.當月曠工超過3次(含3次),績效工資取消。

3.當月累計曠工5次(含5次),處罰500元(工資扣除),績效考核為0,開除廠籍。

第五條 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違反此條規定一次,公司給予

雙方當事人通報批評,並每人罰款30元/次,績效考核各扣1分。

第六條 正當原因並有請假程序,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卡,必須當天在

人事部登記,登記後不進行考核。

第七條 請假規定

1.因故不能按時打卡,提前半小時以上給主管經理請示,經主管經理同意不進行追究。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2.休息不足一天者,向主管經理請假,經主管經理同意後方可休息,否則曠工論處。

3.休息1-3天(含3天),提前24小時以上向主管經理請假,並寫請假條,經主管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4.休息3天(含3天)以上,提前24小時以上向主管經理請假,並寫請假條,經主管經理、廠長簽字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加班調休

1.當天安排的工作必須當天完成,實現日事日畢,因個人因素造成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應主動加班完成,此情況的加班不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費。

2.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給予調休,不能實現調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費。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9

一、 倉庫管理制度

1、 倉庫是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 因工作需要進入的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 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譁。

4、 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物品,必須服從倉管員的管理。

5、 倉庫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相應措施,符合消防規定,並按倉庫面積每50平方米配置4KG乾粉滅火器一個。

6、 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8、此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二、 物品入倉制度

1、 物品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採購物品的質量,及時有

效地掌握庫存物品,所辦理的完備的入倉手續。

2、 物品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應商電話。

3、 物品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物品的數量、名稱、規格

並對查驗的倉庫物品進行簽字確認。

4、 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的物品進行分堆存放,編號、以便於核對數量。並注意每次入倉後都要做好室內的衞生清潔工作。

5、 大型設備設施、以及磚、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倉,但倉管員必須趕往現場核實數量,質量,並做好入倉出倉等手續。

6、 設備工具入倉後,必須詳細記錄採購情況及保修日期等,並將隨機文件複印存檔,以備日後維修之用。

三、物品領用制度

1、 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件、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2、 物品領用實行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的內容領用相關物品,並在領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其他部門在無單領用時;雖經各部門主管同意方可。

3、 如領用的物品在使用過程中有剩餘的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物品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核對登記。

4、 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先進行領用,事後補辦相關手續。

5、 領用物品時;除維修組及前台管理人員外,其他部門在領用物品時必須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領用。

四、 工具管理制度

1. 各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帳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清單上簽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倉庫處理,不準私自處理。

5. 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 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 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 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 借用工具均應填寫《工具借用登記表》,在登記表上填寫清楚;時間、借用工具名稱、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簽名、並出示報事單後方可借用。填寫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報事單必須真實,如有偽造,一經發現嚴懲不怠。

10、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可將借用的工具用於不屬於小區日常維修以外的維修使用。

11、 倉管員每月會對個人領用的工具及部門領用的工具進行盤點核實,任何人都必須配合,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

12、 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

13、 此制度適用於中南花園各部門。

五、 物品盤點制度

1、 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公司的物品與帳面相符,保證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規化,是確保資產不流失的有效方法,併為採購提供重要依據。

2、 為及時反映公司各部門物品的數量及使用狀況,配合編制採購計劃,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每月對使用的易耗品進行盤點一次,並將核實物品的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每季度對花園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並進行存檔。

3、 倉管員在盤點過程中要制訂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儲存量,數量不能把握的須與各部門主管溝通,共同制訂最低儲存量,根據庫存量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購備品計劃,避免物資積壓所造成的浪費資金,更要避免物資短缺而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4、 倉庫員應做到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並防止物品過多,過少,損壞或過期等情況。

六、物品申購制度

1、 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存來滿足物業維修保養和日常運作的需要,儘可能的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2、 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物品的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為計算庫存依據。

3、 各部門在申購物品時,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具申購單報經理審核上報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寫時要寫清楚;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等,對較少用的配件必須提供樣品,以方便購買時準確無誤。

4、 各部門只限每月申購一次,即每月3日前將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購,並向倉管員核實庫存量,以免造成庫存積壓。

5、 倉管員必須認真核實各部門申購的物品具有合理化,嚴格限制申購數量,將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核實無誤後,在申購單處簽字確認。

6、 日常所需在月申購計劃之外的物品,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批准購買。日常所需物品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報由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七、物品採購制度

1、 物品採購制度是為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採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 月計劃的採購量必須嚴格按照申購單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進行購買。臨時小型採購量必須按臨時填制申購單上的內容購買,嚴禁私自主張多買或少買。

3、 採購物品時必須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在保證物品質量的前提下,儘可能挑選物美價廉且有誠信的供貨商供貨。

4、 採購的物品必須説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內容,以便發生問題可以及時的進行處理,並可節約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5、 購買物品結算時,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進行現金付款,超過3000元以上的應開具支票付款。

6、 購買的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發票,特別情況的;例如;水泥、沙等無發票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的第二聯購貨收據。

7、 管理中心為了便於工作的開展,可設立500元的維修採購備用金,並由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8、 若遇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急需採購物品,費用在200元以下的,雖獲得經理批准後,方可支取備用金。費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由經理上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買及使用備用金。

9、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從中獲取不義之財,或故意提高物價,獲取高額回扣等貪污行為,如若發現有此行為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從批准之日起實施!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範的考核平台,進一步規範、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第二條 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第二章 考核體系

第四條 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佔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核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採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核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於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佔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但比例一旦確定後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定性。

2、工作能力和態度考核:考核員工為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

以及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核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五條 考核方式

採用逐項打分、三級考核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核,後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後由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自主考核作為參考,以部門主管考核評分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核細則

由於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核細則,只規範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佔的比重,考核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後執行。

第七條 考核週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門於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管理部。

第八條 考核流程

下發考核表——員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簽名——部門主管考核、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第九條 考核檔案管理

各部門考核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並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核結果彙總、分析後存檔。考核檔案的保存期為兩年。

第三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 考核結果等級分佈

1、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2、為表揚先進,激勵後進,考核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核

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範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採取四捨五入的方法。

3、為提高員工績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於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

公佈考核結果。

第十一條 績效提升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核情況,發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並採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核成績為C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附表三)制定書面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 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個月考核結果為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第十三條 員工績效工資

某員工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 Pi)/∑(Mi* Pi)

Mi=某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額度(基本工資的20%)

Pi=考核結果對應分值

第十四條 提薪與升職

1—12月考核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

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核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四章 考核面談

第十五條 考核面談必須及時進行,並貫穿於考核的全過程。通過面談達到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並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 考核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並監督執行;

第五章 考核申訴

第十八條 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第十九條 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一週內給予答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核結果上報和公佈的及時性、比例分佈的合理性、考核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核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項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1

1 總則

1.1 為適應分公司信息化發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資源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服務,保證各類信息合理、有序流動,保證信息安全,遵循總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 信息資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資產,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的重要基礎,必須加強管理,使信息的採集傳輸、日常維護、信息平台建設、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設“五統一”原則為指導,不斷提高信息資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 本管理辦法所涵蓋的信息資源範疇,主要是指分公司內部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稱內部信息)。[cjh1] 管理的對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統形成的信息、使用計算機編制的信息、專業系統採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類文本信息、數據庫信息、web頁面信息、圖形圖像信息、多媒體信息等;印刷品作為信息的主要載體之一,儘可能進行電子化的處理,也納入信息資源管理之內。

2 管理體系

2.1 分公司信息資源管理體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個整體,兩個層次;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方針建立,信息中心歸口管理,各業務部門專業管理。

2.2 分公司信息工作領導小組是分公司信息資源管理體系的最高層次,負責審定分公司有關信息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負責審核有關標準、規範、重要需求等。

2.3 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資源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信息資源的組織、協調、採購、服務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統建設工作,負責有關技術支持工作。信息資源管理業務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統管理部的指導。

2.4 各級業務部門既是信息資源的使用單位,也是專業信息資源的主要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業務範圍內有關信息資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同信息中心全面開展信息資源的管理工作。

3 內部信息的管理

3.1 信息中心負責分公司內部信息的管理,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內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業務部門依據業務職責提出各種內部信息需求,並分別按本部門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稱“部門內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分別彙總,確定信息內容、信息提供時間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領導小組予以審核確認。

3.2 信息中心組織彙總各業務部門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並進行歸類,對各部門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歸納為部門間共享信息(下稱“部門間共享信息”),理順信息來源和信息使用渠道,並分別反饋給各部門核對認可。

3.3 部門間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協調信息需求部門落實,實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滯留在部門或個人的現象,任何個人和部門無權獨佔信息資源。

3.4 各級下屬單位的內部信息除供本單位內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時提供給上級相關部門及領導。

4 外購信息的管理

5 信息整合和統一信息平台

5.1 信息整合是對分散在各部門的信息資源進行物理或邏輯的集中存儲、整理、分類、分級和發佈,並提供相應的授權訪問,從而發揮信息資源的最大效用。信息整合的主要內容包括各部門確認的結構化信息、非結構化信息及web頁面信息。

5.2 建立統一信息平台是實施信息整合、進行有效信息資源管理的基本策略。統一信息平台是各部門發佈、訪問、共享信息資源的工作平台。信息中心負責建立統一信息平台,將各部門內自管信息、部門間共享信息、外購信息全部接入信息平台,並實施信息整合。各部門有責任支持和配合統一信息平台的建設工作。

5.3 統一信息平台的建設除包含針對結構化數據的數據整合和非結構化數據的內容整合外,還包含應用系統的應用整合和業務流程的業務整合。統一信息平台的建設首先要完成數據整合和內容整合工作,提供信息集成和管理、個性化信息服務、針對互聯網和企業內部網的信息搜索功能等。

5.4 信息中心負責統一信息平台的運行和維護,及時實施信息整合、信息分發等處理,保證信息的暢通交流和充分共享。

6 信息的分級和授權

6.1 根據信息本身在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結合有關保密規定,按部門內自管信息、部門間共享信息、外購信息分別制定信息分級標準。

6.2 部門內自管信息按a1、a2、a3三級分級。a1級信息提供給本部門所有人員訪問;a2級信息提供給相關處(科)室人員訪問;a3級信息提供給相關處(科)室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訪問。

6.3 部門間共享信息按b1、b2、b3、b4四級分級。b1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所有人員訪問;b2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相關處(科)室人員訪問;b3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相關處(科)室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訪問;b4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負責人訪問。

6.4 外購信息分級主要考慮和外部信息公司所籤合同,按c1、c2二級分級。c1級信息在分公司範圍內使用;c2級信息在本單位內使用。

6.5 按以上信息分級標準對各類信息進行分級,並形成信息的分級屬性。部門內自管信息由本部門實施分級,部門間共享信息和外購信息由信息中心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實施分級,並由信息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6.6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和個人崗位職責,結合信息分級屬性,對部門和個人進行信息授權,保證信息準確送達和安全使用。個人的信息授權列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查。

6.7 個人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動後,必須及時更改信息授權,避免信息授權不當的風險,並報信息中心備案。

7 信息資源的安全

7.1 為保證信息資源的安全,分別建立相應安全控制策略:管理員權限管理策略、用户權限管理策略、信息資源授權策略、信息資源存儲安全策略、信息資源傳輸安全策略等。

7.2 管理員權限管理策略,根據統一信息平台系統管理的不同功能,建立相應的管理員角色,包括系統管理員、負責用户管理的管理員組、負責信息資源目錄管理的管理員組,以及相應的二級管理員組。

7.3 用户權限管理策略,普通用户可以查看被授權的信息,並能將自己的信息與其他特定的用户或用

户組進行共享。只有負責用户管理的管理員組有權完全管理和維護系統的用户信息,相應的二級管理員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頁 第3頁

只能管理和維護所管部門的用户信息,用户可以維護自身的用户信息。

7.4 信息資源授權策略,對於普通受控信息採用用户組共享方式授權或針對單個用户直接授權的方式,對於高度受控信息只能採用針對單個用户直接授權的方式。

7.5 信息資源存儲安全策略,根據信息資源不同的安全級別和對訪問效率的不同要求,對信息資源的存儲進行非加密存儲、部分加密存儲或者完全加密存儲。

7.6 信息資源傳輸安全策略,根據信息資源不同的安全級別和對訪問效率的不同要求,對信息資源的傳輸進行非加密傳輸、部分加密傳輸或者完全加密傳輸。

8 內部網站管理

8.1 內部網站為滿足企業內部信息共享和保密的需求而建立的公用信息平台,主要用於發佈企業內部生產經營管理信息及有關市場、經濟信息。

8.2 內部網站目前仍是分公司內部共享信息的平台,現階段須按建設統一信息平台的要求加強管理,待條件成熟,逐步向統一信息平台過渡。內部網站在技術及內容上必須考慮與統一信息平台的兼容。信息中心負責分公司內部網站的管理,負責統一規劃,負責網站的設計,根據分公司公用信息平台、網絡安全管理規定及信息保密規定監督、考核網站的建設和運行,並提供技術支持,實現對內部網站的統一管理,保障內部網站的運行安全。

8.3 內部網站信息資源管理,遵循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兼顧的原則,保證信息及時準確,保證使用安全可靠。發佈的信息內容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違反國家、股份公司及分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

8.4 內部網站要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嚴格內容發佈程序和訪問權限控制,同時做到內外網嚴格分離,防止未經授權的非法訪問。

8.5 內部網站在滿足分公司信息使用的同時,須對總部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訪問通道和鏈接,保證總部能夠及時瞭解分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 8.6 內部網站上的信息發佈需經各業務部門業務領導、保密領導小組確認,內部網站的信息,未經授權,禁止對外披露、發佈。擅自對外泄漏內部信息,影響企業經營業務或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嚴肅追查,並對相關責任人員或部門追究其違紀責任。

9 源信息的維護

9.1 分公司各單位內自管信息由各單位負責源信息的維護,信息管理部門予以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9.2 部門間共享信息由信息提供部負責源信息的維護,按要求適時更新信息,保證共享信息的時效性。信息中心予以配合和督促,並與企管部共同負責信息共享的監督與考核。

9.3 各源信息維護部門在維護信息時應標明信息的類別、級別等必要標識。

9.4 信息中心根據相關管理制度組織源信息上網共享和加密,並對源信息的更新維護進行監管和考核。

10 信息質量管理

10.1 為了保證信息資源管理的科學性,保證信息的提供的準確、及時性、便於利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必須建立、健全信息質量反饋制度,以保證分公司信息資源的質量。信息中心是信息質量的考核單位,各業務部門有義務監督其它業務部門所提供信息的質量是否符合準確、及時和規範性要求,將信息質量反饋也納入各部門信息考核當中。

10.2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有關信息質量反饋意見的收集,信息使用部門負責提出關於信息準確性、時效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頁 第4頁

性和一致性的意見,由信息中心彙總並分別送達各信息提供部門,協助和督促信息提供部門不斷提高共享信息的質量,同時不斷完善信息平台的性能和功能,並定期檢查跟蹤反饋記錄。

11 附則

11.1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1.2 本辦法由分公司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2

為了確保公司前台接待工作仍能正常開展,結合我公司實際,午休期間前台接待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30—13:30 。

2.值班人員:行政人事部全員、部門主管級人員。

3.值班日期:以前台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及工作要求

1.接聽前台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並及時轉達。

2.接待到訪客人,儘快處理來訪事務,若有預約及時為其聯繫接訪人員接待,並做好引薦工作,如接訪人員不能及時接待,需要做好來訪人員的服務與接待工作。

3.保持前台區域衞生,乾淨、整潔、美觀。

4.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公事)不能當日值班的,自行找人替代值班或及時聯繫行政人事部安排換班,並於次日還班。

5.值班人員非特殊原因,不得出現空崗,如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6.值班結束後與接班人員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3

一、出差管理辦法

ⅰ 國內部分?

第一條 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代理職稱的職員比照高一職等人員的標準支給。

二、練習生、僱員、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職員的標準支給。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並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 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200元?

b一般級:每日150元?

第四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按實報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 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准後,一份送祕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 員工出差銷差後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後遞請祕書處審核,總經理核准後,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 員工出差前,得憑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於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 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一)下午一時以後銷差者準報午餐。?

(二)下午八時以後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三)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 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一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 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 調遣人員若超過一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ⅱ 國外部分 ?

第十二條 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並准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一)凡出國往返於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二)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並依國税局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並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 如因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ⅲ 附則?

第十七條 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 膳、宿什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二、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後一週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並結清暫支款,未於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於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四條 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繫,請示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 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 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三、員工出國辦法

(一)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准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國人員,於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並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願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出國人員於返國後,應於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並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四)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並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六)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並於返國後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七)出國人員在國外之旅行,應予規定之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准者,准予報銷。?

(八)出國接受技術訓練或愛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之費用較本辦法所訂之費用為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之。?

(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佈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由行政部門負責管理集體户口及相關業務,同時建立與所屬派出所和集體户口人員的雙向溝通機制,保障信息溝通順暢。

第二條 本辦法對集體户人員的户口遷入、遷出及日常借用户口卡等業務程序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適用於本中心集體户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 户口的遷入

第三條 户口遷入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人事關係已經落入公司;

(二)人事局准予遷入户口關係。

第四條 將户口遷入集體户的人員,應積極協助行政部門辦理相關落户手續。 行政部門於每雙月月末統一辦理户口遷入手續,原則上平時不予辦理。

第三章 户口的遷出

第五條 凡人事檔案關係調離公司公司人員,須同時辦理其户口遷出的手續。

第六條 建立户籍關係遷出登記手續,凡遷出户籍關係的,應如實填寫相關信息。詳見《公司集體户口遷出登記表》

第七條 户口存在集體户的人員有固定住所後,應及時辦理集體户籍關係遷出手續。

第四章 户口借用

第八條 集體户人員,如個人需要,可借出户口卡。 第九條 建立户口卡借用登記手續,凡借出户口卡的,應如實填寫借用事由等相關信息。詳見《集體户口借用登記表》

第十條 凡借用本人户口卡的,應本人親自辦理並提供所在單位(部門)的介紹信並交押金300元。材料不齊全的無法辦理借用。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5

一、員工必須遵照店內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提前離崗且無正當理由,視為遲到或早退。月累計3次或3次以上,扣發工資30元。

三、超過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商場,或不按請假程序請假擅自不來上班,或假已滿不來按時上班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員工請假一律先寫假條,經店內主管批准方可離開。特殊情況事後補寫假條,非特殊情況不能以電話形式請假。主管請假必須提前請示店長,待有關工作安排妥當方可離開。

五、因工作或業務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經店長批准,給予公假,工資照發。出差回來必須按時到崗,不得以出差為名久假不歸。

六、考勤工作由店內主管負責,考勤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考勤記錄並保管好假條。

七、考勤記錄不得隨意塗改,如有差錯必須及時更正,並由考勤員負責加以説明並簽字。

八、店內主管必須將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核對無誤後交店長,作為計算工資的依據。

九、員工請假必須到主管處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待店長簽字後交給主管。

十、凡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的員工,視為全勤,可獲得當月全勤獎60元。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6

為了規範集團公司辦公電話的管理和使用,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集團公司辦公室申請安裝固定電話新號碼時,須向行政工作處申請,待批准後,由行政工作處安排專人負責,聯繫協調網通公司在四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正常辦公使用。

第二條:集團公司職工接聽使用辦公電話時應注重電話通話禮儀, 文明辦公。

第三條:個人的辦公電話需保持清潔,妥善使用,話筒與話機之間的連接線應適時整理。

第四條:公司電話主要用於公司開展業務和外界交流,不提倡員工使用辦公電話撥打私人電話。

第五條:公司內部通話,提倡用固定電話撥打辦公電話,儘量在虛擬網內通話以減少電話費用。

第六條:員工打電話應儘量簡潔、明確,減少通話時間,如需通話內部同事手機,提倡用手機小號通話。

第七條:電話接外線時,一般電話鈴聲響五次無人接聽,即掛線,減少電話佔線頻率,節約消耗。

第八條:公司不允許員工打私人長途電話。如發現,嚴肅處理,除電話費由其負責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固定電話如開通長途,需填寫申請卡,待行政工作處審批後再予以辦理。

第九條:公司座機禁止撥打168,160等信息費用,如發現,除要負責產生的費用外,該電話作保號停機一個月處理。

第十條:固定電話使用時須注意電話線頭的使用,禁止猛拉夢拽。 第十一條:固定電話出現問題時,由行政處專人負責處理維修。 第十二條:固定電話損壞需領用新電話時,須由行政處負責維護人員聯繫辦公用品庫房申領。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四條: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工作處所有。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7

1 目的 為維護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從公司運作規範需要出發,避免印章管理出現不規範行為,以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託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公章的文本。

3 印章類別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法人章,財務章,黨支部章,計劃生育章及各部門專用章。

4 職責

4.1印章管理權限

公司授權企管部管理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公司授權財務物管部管理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權各部負責人管理本部門專用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2公司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專管並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將印章隨意存放;

4.2.4印章管理人員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時,印章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時,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交接時雙方的簽字確認以備查詢,代管印章人屬於第二責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間與印章管理人員負有同

4.2.5印章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用印程序;未經公司領導批准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2.6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籤批單,籤批單需註明印章使用的內容,日期,使用人;領導簽字等信息;籤批單年末留檔。

4.3 使用規定

4.3.1未經公司法人、總經理授權及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頒佈的有關印章刻制的規定,並經公安局備案;

4.3.2以公司名義所發公文,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簽發文件的原稿用印,並同時在印章使用籤批單上登記備案;

4.3.3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需評審並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在合同或者協議上簽字後方可用印,並同時在印章使用籤批單上登記備案;

4.3.4公司對外報送的各類業務報表及其他須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嚴格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4.3.5各類介紹信、便函、個人相關證明文件和授權委託書等的開據,嚴格按照用印審批手續辦理,經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嚴禁在空白文本上加蓋公章印戳;

4.3.6公司領導在出差期間,用印事宜應有用印人員電話請示相關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在用印籤批單上做好登記,註明電話請示某某相關分管領導後,方可用印;等分管領導回公司後,用印人員必須及時補辦用印審批手續;

4.3.7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8人事勞資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人事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9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帶出印章者,應事先在用印籤批單上載明事項及帶出地點,經公司領導簽字後方可帶出公司;

4.3.10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彙報,以採取相應補救措施;

4.3.11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丟失、盜用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 附則

公司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印章管理制度並報公司備案。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幹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幹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温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臵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臵。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臵。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臵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臵。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臵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臵防雷裝臵,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臵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臵、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臵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臵,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臵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並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佈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附表: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生產類別 火災危險性的特徵

甲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28℃的易燃液體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7、在壓力容器內物質本身温度超過自燃點的生產

乙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體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

3、助燃氣體和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

4、不屬於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

5、生產中排出浮游狀態的可燃纖維或粉塵,並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公司資質管理規定 篇19

一、外來物品出入廠

1、供貨商自帶物品進廠、供貨商送貨後空車、送貨後拉走循環使用的物品、退貨、換貨等。 入廠: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供貨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和非送本廠的物資品種及數量。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供貨商。

出廠:1) 供貨商自帶的物品出廠或送貨後空車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2)循環使用的物品(如釀造車間的鹽酸、甲醛空桶等),由供應部報保衞處備案,供貨商運走這些物品時,門衞可憑有物品發出部門蓋章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放行(第三聯需填寫出門物品名稱、規格、數量)。

3)退貨或換貨

① 由供應業務員列出退貨或換貨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然後持清單到企管部開具“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退貨或換貨物品的品種、數量及規格或預定返廠時間,供應業務員留存第二聯,供貨商憑第三聯出廠,門衞核

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② 換貨的物品返廠時,由門衞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供應業務員,供應業務員將該聯與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換回。

③ 供應業務員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的換貨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④ 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換回物品。

2、外單位承擔的基建、設備改造等施工項目有關物資,項目相應管理部門將項目工期(期間物資出廠有效)到企管部備案

入廠: 1) 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相關物資品種數量,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第三聯交廠商。

2)公司相應的管理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登記進廠的相關物資品種數量。

出廠:由公司相應項目的管理部門列出需出門的物品清單,加蓋部門章後到企管部開具出

門證,出門證使用“公司獨立核算項目專用出門憑證”。

3、廠商攜帶自備工具入廠進行檢修或校對工作

入廠: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及廠商自備工具

的品種和數量,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廠商。

出廠: 廠商出廠憑“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二、公司物品

1、送外檢驗、修理的物品

1)本部門列出送外檢驗、修理的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經辦人憑清單到企管部開出“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出廠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預定返廠時間,經辦人留存第二聯,物品出廠交門衞第三聯,門衞核對無誤後,放行。

2)該物品返廠時,由門衞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原經辦人,原經辦人將該聯與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返廠。

3)原經辦人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4)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返廠物品。

5)一般出廠修理控制在每週一至週五,特殊情況須提前辦理申請手續。節假日突發故障需出廠檢驗或修理的,可由經辦部門開出證明並加蓋部門章後出廠,節假日後到企管部補開“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2、送瓶箱、購酒、拉塑箱車輛出入廠

入廠: 由門衞檢查車上物品,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

間、瓶箱規格數量,有非送廠物品的註明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拉生

啤車登記空桶數量規格,直供剩餘酒登記品種數量規格,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

輛登記表”第二聯和第三聯交給司機。

出廠:1)由EMRP 系統開票拉酒或拉空箱:拉酒客户出廠必須出示“*公司啤酒出庫

憑證”黃聯,加蓋成品庫“*公司—核銷作廢”章;空箱出廠須出示“公

司塑箱出庫單”,加蓋瓶箱現場“*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

2)直供市區成品出廠:直供司機將IC 卡插到門衞POS機上,門衞根據POS機顯示數量查驗車上物品數量,兩者相符後放行。

3)生啤出廠,必須出示手工“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啤酒出庫憑證”第四聯,加蓋“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現金收訖”章;

4)白酒出廠,必須出示手工“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出庫憑證須加蓋成品庫“

公司—核銷作廢”章。

5)如有銷售配送物資,出廠時必須出示由各銷售部門開出的“*公司領料—入庫單”第三聯,其中銷售七、八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3”章,直供部蓋“銷

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2”章,其它銷售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1”章。

6)如果有自帶物品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

7)如需從廠內到北庫回瓶,須有瓶箱主管或當班調度在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簽字,並註明出廠品種、規格、數量,門衞按此查驗。

8)門衞仔細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3、廠外庫與公司間運物資

1)公司與廠外庫間調運瓶箱,出廠外庫時門衞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瓶箱處北庫專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出廠時門衞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外庫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2)車隊從北庫向公司運原料,出廠外庫時門衞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原料庫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3)從廠外庫運編織袋、碎玻璃到公司過磅,出廠外庫時門衞收取由相關獨立核算部門(其中碎玻璃、外賣洗滌劑袋子由酒糟項目開,其它編制袋由服務中心開)開出並加蓋本部門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時,門衞收取該憑證第二聯。過磅後出廠時門衞收取獨立核算部門開具的蓋有“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現金收訖”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

三、人員自帶物品出入廠

入廠: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本人攜帶的物品品種和數量,不允許自帶本公司產成品。

出廠:1)本人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無誤後,放行。

2)本廠員工借用公司物品出廠,必須出示蓋有出借部門章的書面證明並由本人簽字。

四、物資調撥

入廠: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並註明自帶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給司機。

1、成品酒出廠

出廠: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出廠時憑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 和成品庫“*公司

—核銷作廢”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2、罐裝清酒出廠

出廠:由釀造車間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加蓋“*公司—財務專用” 章,出廠時憑“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3、促銷品、包裝物、輔料、其它物資出廠出廠:

a.調撥需求公司已開具領料單,須有需求公司相關部門簽章;或由委託人開具領料單,須有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需求公司“出庫專用章”;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b.調撥需求公司無委託人的由調度室或銷管中心代為開具臨時領料單,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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