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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各部門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

一.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各部門管理制度(精選19篇)

1、目的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了員工建造適宜和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羣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後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制定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範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責任

生產部、總務部及各生產車間。

4、內容

4.1"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符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誌。

4.3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4.5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廢水方面

4.7.1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2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4.7.3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後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後排放。

4.8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採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設備採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燬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二.各級環境保護任制

1.1環境管理者代表

由總經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實施,保持環境管理體系,並負責向總經理彙報運行經果和管理者

1.2環境管理委員會

由由主任委員(環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員組成的一個環境方面的審議機構。

1.3各層人員的職責

總經理:

三.三廢處理方案

1.1廢氣的處理:少量有毒氣體可以通過排風設務排出室外,空氣稀釋。毒氣量大時,必須處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

1.3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處理

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構成的物質。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難於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液中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但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即通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1.4廢料銷燬

鍋爐房中出現的固體廢物不能隨便亂放,以免發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氣體或自燃的危險廢料不能丟進廢品箱內和皋廢水管道中,不溶進水的廢料禁止丟進廢水管理中,必須在適當的地方燒掉或用化學方法處理面無害物。

1、堅決執行和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杜絕環境污染和擾民。

2、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考慮環境保護措施,並在施工作業中組織實施。

3、定期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採用容光煥發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散。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5、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6、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應採取防止揚塵措施。

7、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運輸應採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採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採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8、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築材料應密閉存放或採取覆蓋等措施。

9、施工現場混凝土場所應採取封閉、降塵措施。

10、施工現場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及時清運出場。

11、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12、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13、施工現場設置排水溝及沉澱池,施工污水經沉澱後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14、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15、食堂設置隔油池,並及時清理。

16、廁所的化糞池應做抗菌素滲處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並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通暢。

18、施工現場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場界噪音限值及其測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員工建造適宜的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羣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特制定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環境保護應貫徹國家的環保法規,遵循"全面規化,綜合利用、化害為利"的方針,提高全體員工的環境法制觀念,重視環保工作;

2、技術中心做好環保基礎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況,按期測定污染排放數據,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長期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

3、企業改造和生產,必須注意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設備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4.生產廢棄物的管理:生產中產生的各種包裝袋、包裝桶等其他廢棄物應分類存放,儘量回收利用,對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總務部門回收;

5."三廢"處理:生產中產生的廢氣、廢液和廢渣,必須經過處理才可排放,處理必須符合排放標準;

6.躁聲的管理:採用低躁聲設備。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管理人員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公司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 公司下屬各部門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生產班組應選配一名不脱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部門主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生產的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工程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要保證“三同時”的實施。

第八條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檢查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進行整改,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4、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6、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和保養工作,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二條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班組、生產崗位),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準其上崗操作。

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三條 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四、設備

第十四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

第十五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第十六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七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有相應保護設施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八條 車間生產設備、產品存放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九條 車間廠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條 有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 非生產作業,進入車間施工作業時,須到生產技術部或安全消防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動火證,要有公司安保消防人員在場監督,方可作業。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二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使用地和貯存點,嚴禁煙火,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公司安保消防人員監護下進行。

六、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二十三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並教育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 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第二十五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定期職業體檢制度。

七、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每年不少於二次;生產班組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十七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八、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九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三十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 2、重傷。 3、死亡。

第三十一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

3、事後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到“三不放過”;

4、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領導、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 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 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 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准後,負責監督執行。

(4) 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 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並組織實施。

(6) 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 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 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 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 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 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後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 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範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條 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 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 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併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 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 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企管部。

(2) 企管部彙總後,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3) 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 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後,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説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准後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並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 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幹部有親屬關係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 公司招聘採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 試用

第十五條 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 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 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 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並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 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 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 身份證(複印件)

(3) 畢業證明書(複印件)

(4) 技術等級證(複印件)

(5) 健康檢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 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 企管部應於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 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 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 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 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 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 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 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並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 試用期的考核

(1) 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 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3) 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 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 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 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 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 服務

第二十五條 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鬥。

(2) 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 牢記“質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 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 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 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 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 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 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 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 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 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 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 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範危險。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 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 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採用薪點數計算,彙總後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 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 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 工資採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於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 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彙總,彙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後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 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 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 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 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 到崗後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 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於恢復上班後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准後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准後休假的:

(1) 行使選舉權;

(2) 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 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 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脱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佔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 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羣眾性活動時。

(7) 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准後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准,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 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 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 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 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2) 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後,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一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後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 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 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准;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四條 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 獎懲

第四十五條 公司獎懲的目的在於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 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 培訓

第四十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 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後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條 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 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 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 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説明;

d) 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 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採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並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 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 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 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 脱產學習

d) 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 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後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 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並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職

第五十三條 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僱”“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 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卹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 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 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 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 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 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於免除兵役、預備役後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癒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僱,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後,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 公司員工於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後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僱或開除處理。解僱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並將辭退及解僱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 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僱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僱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籤準後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籤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六十四條 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4

酒店規章制度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一、例會管理制度

為做好每日工作佈置和總,及時糾正工作中發生的錯誤,促進各部配合加強檢查,提高服務質量,

特建立例會制度如下: 每週經理例會管理辦法

目的:加強每週經理例會,提高會議效率。

第一條.部門領導幹部例會定於每週五舉行一次,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助理、各部門主管級人員參加。

第二條.會議主要內容為:

a. 總經理傳達集團公司有關文件以及酒店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的精神。

b. 各部門主管彙報一週工作情況,以及需提請總經理或其它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c. 由總經理對本週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週工作的要點,並進行佈置和安排。

d. 其它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條.例會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持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四條.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祕密,在會議決策未正式公佈以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部門例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部門例會每日上午8:00準時召開。

第二條.例會每日1-2次。

第三條.部門領班及組長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加開臨時性例會佈置重點會員接待工作。

第四條. 部門例會內容及程序

a.檢查考勤及在崗情況。

b.檢查儀容儀表及工作精神狀態。

c.檢查服務及生產、銷售應具備的技能知識情況:如菜單,酒單,主食單的熟悉情況;崗位責任制、服務程序、注意事項等。

d.總結前一日工作,提出問題並糾正,提出表揚和批評。

e.佈置當日工作。

(1)客情報告及分析。

(2)人員分工和應急調整。

(3)注意事項及工作重點。

f.朗誦企業理念。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採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准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三、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範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範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打印機碳粉、墨盒、文件夾、檔案袋、印台、印台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複寫紙、軟盤、支票夾等。

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採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四、員工配發個人物品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

第二條.公司為因崗位所需的員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條.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均發給員工號牌和《員工手冊》。

第四條.員工每人須交納服裝、行李保證金500元,在工資中逐月扣除。

第五條.員工離職市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後方可離職。

第六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牀上用品等清洗乾淨交回庫房。

五、員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閒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衞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髒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

第五條.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六、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譁,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衞生清理不乾淨,將處20元罰款。

七、員工洗浴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淋浴時間為每週三,在康樂部淋浴室進行。

第二條.洗澡的具體時間根據營業的時間詳細通知。

第三條.員工洗澡時自帶浴品。

第四條.員工洗浴結束後共同將浴室衞生清理乾淨。

八、關於對講機的使用規定

第一條.對講機作為酒店辦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場所使用.

第二條.對講機只允許在接待服務過程中使用,不能做為個人聯絡使用.

第三條.使用對講機時必須用耳機,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條.對講機必須妥善保管,保證使用通暢.

第五條.在工作交接時,必須將對講機、耳機上交庫房。

第六條.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對講機破損或丟失,由使用人按價賠償。

【酒店規章制度的作用】

酒店規章制度是為了酒店的共同目標,反映酒店各方面共同要求,由酒店各方共同達成的行動規範協議。

規章制度對酒店的每個人的行為有規範制約性,但它首先應該是酒店的每個員工的共同要求。在每個員工意識到為了酒店的繁榮發展,為了酒店的目標,為了自身的利益,酒店的員工應該承擔一定義務和責任,享有一定的權利,應該共同遵守一種合乎規律的秩序準則,應該公平地對待自身和對方時,就會產生制度。

規章制度以條文的形式表達,它根據科學管理的原理,在認識酒店各種規律的基礎上制定。制度既然是酒店各方共同達成的協議,是酒店生存和發展所必須的,那麼制度就應該是酒店員工人人都應該知道的內部法規,每個員工都應自覺遵守執行,自覺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酒店要經常從理論到具體地對員工進行制度教育,酒店要利用業務指揮系統堅決執行制度。

酒店制度對每個酒店來講都是絕對必要的,制度本身是酒店管理的重要內容。利用制度來管理酒店是酒店現代化管理的重要方法,制度對酒店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5

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1、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3、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章 會議制度

為有效地實行經理負責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訂各種會議制度。 一、經理辦公會議

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管理層次人員參加,必要時請有關負責人列席。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和貫徹政府有關建設工作政策; 2、討論年(季)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3、討論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針、人事勞資與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項。 二、工作會議

每週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項目總工作工程師參加。會議內容:

1、各部室負責人彙報工作的執行和完成情況;

2、傳達上級有關的重要規定和內部的工作措施或決定; 3、聽取各種加強管理和改進工作的會議; 4、討論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三、職工大會

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全體職工參加。也可有外聘人員參加。會議主要內容是向職工報告生產經營的完成情況,年(季)度的工作計劃、行政總結以及表彰先進等。

四、業務會議

按各職能部門所規定的業務職責,根據待討論的具體事項,不定期的有總經理、總工程師或部門負責人分別召開,要求對某事項達到同一認識、協調配合和解決問題的目的。

各種會議的召開,務須做到事前有準備、事後有記錄,凡總經理召開和主持的會議,其會議工作由綜合部負責;其他各種會議由會議主持人的所在部門負責。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公司工作人員的管理,調動全體成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公司以工程工作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的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工的使用、考核與晉升 (一)職工的聘用原則

公司對所屬人員的調配使用按照學用一致和用其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雙向選擇,擇優聘用。

(二)職工的考核 1.考核標準、依據及原則

職工的考核制度是實行崗位責任制的關鍵,考核職工以德才兼備為標準,以執行各類人員崗位製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際的原則。

2.考核時間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隨年度工作總結一起進行。 3.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 4.考核組織

在年度考核時,設立非常設性的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負責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實行領導與羣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 第三章 檔案管理制度

為執行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和加強檔案的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一、公司各部門和項目工作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盤片、錄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均應作為檔案材料。

二、檔案是公司的集體財產,由綜合部負責統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檔案的管理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檔案類別,制定各類的編號規定;

2、嚴格檔案材料的接收手續,仔細檢點移交的歸檔材料並履行移交簽字手續;

3、檔案材料的立卷及編制總目錄;

4、檔案材料的檢查工具,制定借閲辦法,重視機密文件,要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借出;

5、做好檔案彙編和利用的統計;

6定期清點檔案,經組織鑑定後銷燬無保存價值的材料。

四、凡檔案材料均要求字跡工整、審簽手續齊全,禁用字跡不牢固和易褪色的書寫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與歸檔期限

1、行政文書類材料,在完成該項目活動後由專職人員於半月內整理歸檔。

2、工程項目工作類的管理和技術性材料,在完成項目合同任務,後項目工作組一個月內整理歸檔。

六、行政文書類材料的歸檔範圍見附件一。項目工作類材料的歸檔範圍見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勞資、經營、財務、資產設備類檔案材料的範圍另行補充。 八、保守機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損害本公司利益的資料信息。 九、遇到有關人員查尋資料要隨時予以協助。 第四章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負責全面工作,對上做好經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項目,對下做好人員的協調工作,調動各方積極性,充分創造出最大的積極效益。

二、部屬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工作政策、法規、維護國家利益。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頒佈的設計、施工規範、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

三、各專業人員間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

四、要積極、熱情、主動、誠懇,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場維護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正當合理利益。

五、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六、努力學習工作業務,按時參加每週一次的工作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工作業務水平。

七、認真執行工作服務協議,不得從事授權範圍外的工作。

第五章 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

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方可購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五、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二十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 它財務資料。

二十七、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九、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

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方可購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五、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二十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 它財務資料。

二十七、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九、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

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方可購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五、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二十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 它財務資料。

二十七、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九、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

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方可購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五、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二十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 它財務資料。

二十七、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九、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三、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六、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七、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十八、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十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二、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二十三、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五、合同糾紛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六、處理合同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怕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七章 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活動,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對監理組及項目部職工進行遵紀守法教育,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並經常對工地安全員進行灌輸實施,現場的安全指揮知識。

2.負責制定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章制度及各項安全制度,並監督實施。

3.領導編制安全技術改造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經費,並認真組織實施,保證安全技改經費的及時落實。

4.組織創建“安全企業”活動,強化“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5.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的檢查管理,及交通複雜的施工現場管理。

6.安全員上崗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嚴格培訓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7.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試生產,堅持交接班時必須交清安全情況。

8.遵守勞動制度,認真執行安全員工作制度,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9.按時檢查,發現問題能自己處理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立即上報領導,以防事故發生。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6

【學校食堂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食品衞生工作是學校安全衞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食品衞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一、食品衞生預防處理領導機構:

組長:鄧禮(校長)

副組長:何首清王吉科杜紹詩

成員:敬佔偉、宋琦王興凡各班班主任、楊永新、王金海王加海

二、預防措施: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食品衞生安全,學校必須加強對食品衞生安全的學習、宣傳、教育,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強食品衞生安全的教育、宣傳,堅持上好健康教育課,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和安全知識教育。

2、教育學生講衞生,勤洗手、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學校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健康證,定期體檢,無法定傳染性疾病,持證上崗。

3、教育學生堅持飯前便後洗手,堅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堅持"兩掃一揀",每週進行一次大掃除,不留衞生死角。學校公共場所、食堂等堅持定期消毒,作好記載。

5、食堂採購食品必須在取得合法經營權的、手續齊全的正規經銷攤點定點採購。採購的蔬菜要新鮮,要用清水多次沖洗清除殘留農藥。不得加工變質腐爛的蔬菜,不得加工涼拌菜。每天堅持試嘗、留樣制度,並作好詳細、準確的記錄。

6、嚴禁他人隨意進出食堂,要有進出、檢查記錄,生熟食品存放要分開,熟食配餐間由專人負責。

7、從業人員加工食品時,必須穿戴清潔衞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留長髮,不吸煙,要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8、小賣部出售的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不得出售變質、過期和不乾淨的食品。

9、嚴禁採購和加工黴爛變質、污染,未經檢疫的食物,未經化驗鑑定許可的野生動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10、製作食品應當燒熟煮透。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應當分開,並有明顯標識,剩餘食品應冷藏保鮮,食用前仔細檢查並充分加熱。

11、食品儲藏櫃應當保持乾燥、陰涼、通風,防止食品黴爛變質,嚴禁將非食品、有毒物質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驗飲用水一次,蓄水池應當加蓋加鎖,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壞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處理預案:學校是人羣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會和家庭的穩定。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後果不堪設想。為了確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穩定和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1、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行政領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儘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2、立即用電話向教育辦事處、教育局、當地政府彙報,1小時內書面向教育局、疾控中心彙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症狀、中毒人數等。

3、全力保持學校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羣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告。

4、嘔吐有利於毒物排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並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麼情況便於及時彙報、解決和處理。

5、學校領導應派有關人員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後,按照教育局、市衞生執法監督所的要求進行處理。

6、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症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説明24-4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7、辦公室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師到現場,安撫本班學生,校醫到現場指導急救辦法。並由校長報教育局申請該班或全校停課。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車能迅速運輸患者。後勤人員、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疏導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員湧入學校影響政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組織其餘學生回到教室,並從心理學角度疏導學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羣體臆病現象,等待學校領導的通知。

10、患者送往醫院後,當班行政、政教處人員留守學校外,其餘行政人員、涉及班的班主任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7

公司會計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加強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公司章程和總公司財經管理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三、財務部門要依法合理籌措資金,並有效使用資金。既要做到廣泛籌集資金和組織資金來源,滿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辦公需要,又要降低籌資成本,有效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財務管理部門應明確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分明、實行崗位責任制。

五、按照科學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財務審批制度,明確內部審批權限,強化內部控制。企業所有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均應實行執行與監督行為相結合。執行與監督人員相分離的原則,有牽制、有稽核。對企業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形成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實行聯合簽署方為有效的制度(簡稱聯籤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報請董事會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項開支,財會人員

必須堅持原則,有權抵制並向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彙報。

七、正確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税收,並接受財税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八、財務部門應按照要求認真編制企業各項財務預算,為加快實行全面預算管理辦法打下基礎。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真實性、完整性、嚴肅性、先進性”原則,根據年度預算的目標,分解指標、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並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強檢查和考核,以確保財務預算的有效實施。

九、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各項經濟業務都應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二) 健全計量驗收交接制度,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要經過嚴格的計量驗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三) 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及時處理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十、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費用的計算應當互相配比。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和成本費用,應在同一個時期內登記入賬,不應脱節,提前或延後。

十二、各項資產應按實際成本計價。

十三、企業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任

意改變,如有改變,應經總經理室、公司董事會同意,並報主管財税機關審批或備案。

十四、財務經理以外的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派人員監交,財務經理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派人員監交,在移交過程中必須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十五、企業應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未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意,其他部門人員和外來人員不準借閲會計檔案。

第二章會計核算

一、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

二、公司的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月)。

三、公司的會計年度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均應有合法的憑證,並經有關人員審核簽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方法正確、符合時限。

五、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

六、公司的一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應當用中文書寫。

七、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所收付的貨幣,如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除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外,還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

八、賬簿分類為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三種主要賬簿及各種必要的輔助賬簿。

九、記賬原則為權責發生制。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十、收入和費用的計算應當相互配合。同一會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在同一會計期間登記入賬。

十一、公司的財產應當按實際成本核算,除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十二、應當劃分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期必須一致,不得任意改造變。如有改變應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當地税務機關備查,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變更,同時變更會計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説明。

十四、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和預付款項以及存貨等。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當分別核算,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分別核算;預付款項,應當按預付貨款(預付定金)和待攤費用等分別核算;存貨應按原材料、產品、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別核算。

十五、現金和銀行存款應分別設置日記賬,並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逐日與實際庫存核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十六、有價證券包括準備在一年以內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實際支付的款項登記入賬。實際支付的款項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額作為暫付款項,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户核算。

十七、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並及時催收、清償,定期與對方核對清楚,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確定無法收回的,經嚴格審查,報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衝抵壞賬準備。

十八、存貨,是指庫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種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等。

公司的存貨應按實際成本記賬,外購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挑選整理費用等。公司的各項存貨的收發領退,應根據實際數量及時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有數量、金額的明細賬逐項逐筆登記。對於各種在途材料、物品應進行明細核算,並隨時檢查到貨情況。

存貨應定期進行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發現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應由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清理完畢。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盤虧或盤盈及毀損,除應由過失人賠償外,應作為當期費用處理。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

存貨盤點方式,採用永續盤存制,又稱賬面盤存制。

十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可作為固定資產。

根據上述規定製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的依據,並報當地税務局備查。公司固定資產的分類參照國家郵電施工企業的有關規定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公司特點分房屋、建築物、專用設備、通訊設備、運輸工具五大類。

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賬。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以投資時合資各方議定的價格作為原價;購進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原價還應包括安裝費用;進口的固定資產原價,應包括按規定支付的關税和工商統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資產,以製造或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作為原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平均計算,並根據電力企業和集團有關規定,制定分類折舊年限和估計殘值率、分類折舊率。財務部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當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次月起計算折舊,當月內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自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後,仍可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補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並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變動的固定資產於次月將變動説明書報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固定資產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由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嚴格審查,按董事會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二十、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指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為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為公司籌建前期準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包括購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以及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規定和合資章程有關規定,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入賬。在開始生產後,按國家財税規定進行分攤或一次性入生產成本。

二十一、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款項、預付貨款和預提費用等。

應付款項應當按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税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等分別核算。有多種貨幣的流動負債,還應按不同的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職工獎勵基金及福利基金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應分別核算。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合同約定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合資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合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公司則應按根據實際投入的資本進行核算,並於收到後及時辦理記賬手續。

現金投資,按照實際收到或存入合資企業開户銀行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資金的記賬依據。

建築物、機器設備、材料物資等實物投資,應按合同規定和合資各方協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中所列金額和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的依據。

各方的投資,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二十三、健全原始記錄,實行定額管理,嚴格計量檢驗和物資收發退制度,加強成本、費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都應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應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成本、費用;凡已支出的費用,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應付工資的核算應根據核定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津貼以及公司的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等有關記錄,計算員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按規定支付中方員工的各項公積金和國家對員工的各項津貼,也應列入成本和費用。

應按規定的成本項目和費用項目分別彙集,項目建設期間應彙集在建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工程建設費用、生產運行期間應彙集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顧問費、訴訟費、交際應酬費、税金(包括房產税、車輛使用税、印花税等)、場地使用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壞賬損失、職工培訓費、研究發展費和其他費用。

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分清公司內部各部門成本和費用的界限、分期產品之間的費用界限。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特點,工程成本核算採用工號法。

加強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建立責任成本制度,編製成本、費用計劃,財務部嚴格按計劃進行資金預算,並定期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分析成本、費用上升和降低原因,並採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費用。

二十四、當月實現的銷售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賬內,並應相應結轉銷售成本和費用。銷售收入、成本和費用入口徑必須一致,不能只記收入,不記成本,也不能只記成本,不記銷售收入。

當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銷售收入時,應相應結轉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費用,並在當月財務分析中予以説明。

二十五、淨利潤為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支淨額減所得税。 營業利潤為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後的毛利,再減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其他業務支出的淨額。

營業外收支淨額為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的淨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罰款支出、損贈支出和非常損失等。

公司的利潤按月計算,在年度內,採用表結法,年度終了,採用賬結法。

儲備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企業發展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增加資本,否則賬面金額不得減少。職工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應當用於公司員工的非經常性獎勵或各項福利。

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後的利潤,為可分給投資人的利潤。

年度終了,按照合同、章程有關規定,並根據當年實現的利潤或虧損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編制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後據以記賬;列入當年決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幣業務,是指對記賬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以及計價等業務。

公司的外幣賬户,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和債務(如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股利),應與非外幣的各該相同賬户分別設置,並分別核算。

公司對外發生外幣業務時,無論增加或減少,均應採用當日市場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記賬。月終,各種外幣賬户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月末市場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因匯率不同而出現的差額,作為匯單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二十七、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在公司計劃財務部。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8

單位規章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xx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鎮黨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幹部職工。

第二章 學習制度

第三條 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全體幹部職工必須加強黨的理論、政策、法律和科學文化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第四條 學習採取以自學為主,自學與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自學要緊緊圍繞黨的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提高本職業務水平為主題,集中學習日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學習時間不少於90分鐘;集中學習的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黨的政治理論專題培訓,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主講,每半年進行一次;第二部分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的傳達,由黨政辦公室、宣傳委員負責組織材料學習;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規等的專題講座由業務部門組織材料指定專人主講,每一個季度由黨政辦公室指定一個業務部門進行一次,並由辦公室在十天之內通知主講的業務部門。每一次專題培訓和專題講座學習結束後由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組織好考試題目對全體參學幹部職工進行考試,年終評出學習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並由鎮黨委、政府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五條 集中學習實行考勤制度,由黨政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登記,除到山區村下鄉人員、開會人員、因公出差和請假人員外,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懲扣工資5.0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或無故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一天,並懲扣工資30.00元。

第六條 幹部職工參加業餘函授學習,必須經黨委、政府批准後方可報考,凡未經批准擅自報讀者一律不給假期。面授實行請假面授。參加函授學習的一律不報銷任何費用,按獲得畢

業文憑給予一次性獎勵,中專文憑獎勵500元,大專文憑獎勵800元,本科文憑獎勵1000元,本科以上獎勵1500元。

參加學習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按縣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條 實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為上班時間(如遇國家調整上班時間則相應調整)。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處罰金5.00元,遲到或早退1個小時以上,視為曠工半天。上班時間吃早點、買菜、逛街、外出辦私事、非公事串崗等,每發現一次扣工資5.00元。

第八條 上班實行簽到制。全體幹部職工在上班前須到黨政辦公室簽到,辦公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委託他人帶籤,因公未能按時簽到的必須告知辦公室負責簽到的工作人員,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執行國家雙休日製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記為出勤,不發補助,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條 實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時間和雙休日期間,實行副股級以上領導1名帶班和2名職工輪流值班。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信訪、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節假日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嚴格控制請假天數。除特殊情況(婚、喪、病、函授學習、探親等)以及國家有明文規定的其他情況外,當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5天,全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24天。當月請假超過5天的按超過天數每天扣發工資30元。

第十一條 實行外出辦事報告制度。鎮內幹部職工外出辦事必須到黨政辦報告,並由黨政辦填入考勤表,否則按曠工處理。下鄉人員由工作組長負責登記考勤,並於每月5日前底將考勤表交黨政辦。

第十三條 因事(病)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先批准後離崗(特殊情況除外)。書記、鎮長請假相互審批;副科以上幹部(含黨委委員)請假由書記審批,股所負責人(含副職)由鎮長審批,職工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三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後,交鎮長審批;下鄉工作隊員請假,工作組長由書記或鎮長審批, 工作隊員請假三天以內由工作組長審批,三天以上經工作組長審批後,交書記或鎮長審批,以上請假人員書面假條經審批後,將假條交黨政辦公室,方能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假滿後速到黨政辦公室銷假,未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 凡請假者,按請假天數在年終扣發相應天數的獎金。請事假及面授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的,年終履職考核原則上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第十五條 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製作考勤表,進行考勤登記,實行一天一考勤,一週一公佈,一月一兑現。

第五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車輛調度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車的,由黨政辦公室批准後,駕駛員方能出車。

第十七條 外單位用車,須經書記或鎮長批准,駕駛員接黨政辦公室通知後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並承擔出車的油料費和車輛磨損費。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

第十八條 在本鎮內出車的,根據出車的里程和車輛的耗油量實行開單定點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條 外出途中須加油的,駕駛員根據實際用油量加油,並由外出領導在加油發票上簽字證明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條 車輛實行定點修理制度。車輛修理前須經書記或鎮長審批同意,駕駛員必須在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車輛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點修理。車輛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領導酌情處理。

車輛修理費用原則上必須持有所換舊零部件、修理材料單、修理發票並經黨政辦公室審核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一條 駕駛員要切實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良好和車身清潔。車輛不工作時一律停放在單位,不得開回家或者停放在別處。

第二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只保證黨政領導辦公用車,部門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後,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不準公車私用,如單位幹部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用公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後,可以使用公車,但須交納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費。

第六章 後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條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鎮實際出發,本着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

第二十四條 接待對象:凡來我鎮檢查指導工作的縣五機關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鄉鎮、外地區領導、招商引資的相關客商等。

第二十五條 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對象的,由黨委、人大、政府、紀委相應領導陪同接待,接待時應嚴格控制參加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定點接待和接待單制度。接待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安排在鎮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後,持黨政辦派發的接待單到指定地點接待,並實行黨政辦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記簽字制度。未經鎮主要領導同意且未經黨政辦公室登記簽字的接待費用一律不予認可。

第二十七條 嚴格接待標準。一般性接待標準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負責接待的領導靈活掌握;接待鎮內人員(含工作誤餐)一律控制在10元內,並由辦公室負責,接待人員簽字,並註明接待人數。

第二十八條 實行接待禮品統一辦理制度。對外來領導需贈送禮品的,各單位、各部門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後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辦理,非經批准贈送的禮品不得報銷。

第二十九條 實行補助制度。對出差或下鄉人員、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給予相應補助。出差補助按縣有關規定執行。鎮級工作人員下鄉按山區村每人每天5元、壩區村每人每天3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下鄉人員必須交納給所在村相應的生活費和住宿費。

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食宿接待原則上由鎮統一安排。不統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區村每人每天30元、壩區村每人每天20元的標準發給交通、伙食和住宿補助費。

第三十條 由鎮直管部門組織召開的會議、培訓或因工作需要來各部門辦公的村級人員幹部,接待原則上由各部門酌情解決。確因特殊情況需鎮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門報鎮政府審批同意後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 財經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鎮政府各種費用支出,實行鎮長一支筆審批。

第三十二條 鎮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資金採取獨立核算,包乾使用、結餘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各部門的公用經費根據單位和部門的工作量以及鎮財力狀況由政府安排財政所適時核撥。對有創收能力的單位和部門,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各項費用,按核定標準的50%核撥。

各單位和部門的專項工作經費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核撥。

各單位向外爭取的各種資金,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各部門的人員工資由財政按月劃撥到銀行並轉發到個人帳户。公用經費由鎮財政根據各單位、各部門全年公用經費之和,並根據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報政府批准,分別劃撥到各單位帳户。專項經費以鎮人民政府撥款通知為依據,發生一項,劃撥一項。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使用的資金,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下由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開支由分管領導審批,單筆開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本單位、本部門的財力狀況,統籌安排使用好本部門資金。對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發生。對業務性質不清,審批手續不齊,開支範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核算人員有權不予核銷。對不按時報帳核銷,大量坐支現金的單位和部門,除停止提取備用金外,停撥除人員工資以外的一切經費。對拒不執行有關規定,不完成本職工作的單位或部門,停撥經費。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三十七條 每年州、縣對鎮的“三文明”獎金,提取一分用於鎮領導班子的風險獎,職工按照掛鈎項目和出勤情況經綜合考核後計獎。

第三十八條 全年事(病)假不超過24天的,給予兑現出勤獎,獎勵標準為300元/每年。節假日或其他時間加班的視財政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第三十九條 出現曠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評優秀等次;每曠工一天,扣工資三十元,交鎮工會用於職工福利,並加計為事假五天。曠工天數過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 工作中由於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誤的,年底不參加獎金的分配。出現“六害”行為的,年底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九章 公共設施及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 各部門的辦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若因人為損壞室內設施,由各部門賠償或修復。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幹部職工,除照價賠償外,給予全鎮通報批評。

第四十二條 大會議室、黨委會議室、值班室及食堂由黨政辦負責管理。各部門使用大小會議室須提前與黨政辦聯繫,會前會後的衞生、服務及物品管理由召開會議的部門負責。值班室衞生由值班人員每天打掃一次,非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鑰匙。

第四十三條 各辦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掃好室內衞生。文件、資料、報刊、辦公用品等擺放整齊,隨時保持整潔。

全體幹部職工要自覺維護院內環境衞生,愛護花草樹木。每星期一上午集體學習結束由黨政辦組織各辦公室人員進行一次院內環境衞生的打掃。由辦公室負責考勤登記,無故不參加打掃衞生的人一次交罰金人民幣5.00元,交辦公室用於花草樹木的購置。

辦公樓內的樓梯、走道、門廳、衞生間等環境衞生聘請專人每天打掃一次,隨時保持清潔。

第十章 門衞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條 門衞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每天7:00開大門、19:00關大門,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員,必須提前與門衞聯繫。

第四十五條 門衞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內、大院內進行巡邏,保持高度警惕,對進入辦公區的可疑人員要進行查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第四十六條 門衞值班人員要管護好花草樹木,每天早晚對院內的花草樹木、草坪進行澆水維護,對損壞花草樹木及院內公共設施的行為進行及時制止。要引導好外來辦事人員將車輛停入在指定位置,並管護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種車輛。

第四十七條 門衞值班人員要按時完成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本規章制度由鎮紀委督促檢查, 由黨政辦負責落實和實施。

第四十九條 本規章制度由黨政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9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環保管理力度,提高員工安全環保意識,加強公司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及上級環保部門的相關要求,落實“安全清潔生產、綜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浙江保聖配料有限公司內部管理。

三、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為公司安全環保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環保總體管理和協調。

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為本部門、車間的安全環保第一責任人,負責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並承擔安全環保管理責任。

3、管理部對各部門、車間的環境衞生、定置定位擺放及勞動紀律等工作負管理責任。

4、安全環保部主要負責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環保督查,對公司安全環保工作負監督管理。

四、監督管理

1、負有安全環保監督管理職責的安環部人員履行安全環保監督檢查時,各部門及車間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2、安全環保監督檢查人員應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3、安全環保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並開具《隱患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安環部主管領導報告。

4、各部門、車間負責內部的管理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定期上交安全環保部存檔備案。

5、安環部人員到車間現場檢查及廠界周邊巡查每天不少於3次,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車間和部門進行整改並考核。

6、車間班長每天到廠界巡查次數不得少於3次,巡查時在門衞登記備案。

7、車間中的相關廢氣治理按照車間既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考核細則

1、安全環保部對各部門和車間下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部門及車間主管嚴格按照通知書的日期進行整改,,對不能按時整改的,考核責任部門20元/條,由於工藝及生產的原因不能按時整改的,需責任部門出具延期整改申請,並交副總簽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間加強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3、安環部人員在廠界巡查時聞到廠界有生產車間廢氣,通知車間進行處理,對不做及時處理的考核20元/次,並要求強制處理。

4、安全環保部人員現場發現違規操作的,當場制止其違規行為,作為安全隱患統計通知當班班長。對當場制止無效的要求車間進行處理,並將處理考核結果上報安環部,月末由安環部上報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資。

5、各部門及車間隨意動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門50元/次,處理事故用過的滅火器及時送回倉庫,並補領新滅火器,用過沒有補領的考核20元/次;原則上消防箱內水帶不得隨意動用,特殊情況時,經安全環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後曬乾及時放回。

6、安全環保部接到環保局人員廢氣投訴的,安全環保部在第一時間通知車間進行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總及以上領導接到廢氣投訴的,安全環保部安環管理人員考核20元/次,車間考核50元/次,並要求車間強制處理。

8、部門或車間現場衞生、物品定置定位擺放、現場勞動紀律、工作服等勞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現場督察條例》相關條款進行考核。

9、車間廢氣吸收塔吸收液更換及車間內部廢氣的的管理按照車間現有的考核規定進行考核。

六、附則

1、 本規定根據運作情況的需要可進行補充修改。

2、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0

考勤制度範本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1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統一、規範、完善集團合同管理工作和審批流程,防範集團合同風險,有效控制並維護整個集團的合法權益,集團法律事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範圍為: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各類民商事合同、協議的經濟活動(勞動合同除外)。

集團及所屬公司之間簽訂、履行合同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合同時應當做到:遵守法律,誠實守信,維護集團利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職責

第四條 集團合同管理由集團及各公司法律事務部、合同主辦部門、其它部門分別行使職權,各部門之間行使職權應遵循職責明確、相互配合、嚴禁推諉等原則。

第五條 集團法律事務部為集團公司的合同法律審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審核集團的對外合同以及集團董事局、總經理要求審核的其他合同。

(二)負責制定集團合同管理制度,並根據國家合同法律法規的修改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三)負責根據《合同法》解釋本合同管理規章制度;

(四)負責制定、修改集團統一合同範本;

(五)負責審查、修改、備案下屬公司的合同範本;

(六)負責監督、跟蹤本制度規定的由集團審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負責監督、檢查下屬公司執行本制度的情況;

(八)負責對集團法律事務部審核的合同的原件或複印件的存檔、備案工作;

(九)負責集團合同的訴訟、仲裁工作;

(十)指導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團負責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各公司法律事務部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審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審核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

(二)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導和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的解釋工作;

(三)負責擬定、修改和解釋本公司合同示範文本;

(四)協助或者參與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五)負責合同的法律審核;

(六)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和抵(質)押物登記;

(七)負責合同的登記和保管,對應由法律事務部保存的合同做好存檔工作,對其他已審核的合同的複印件進行存檔;

(八)負責合同履行的監督和檢查;

(九)負責合同糾紛的仲裁和訴訟;

(十)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應當設立法律事務部門,並設置合同管理崗位。各公司如果確有困難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後可以外聘律師完成合同審核管理工作。

第七條 集團及各公司職能部門及業務部門為合同主辦部門,其職責如下:

(一)負責起草本部門合同;

(二)負責調查合同的對方當事人資信;

(三)負責進行合同的談判;

(四)負責辦理合同簽訂的內部審批手續和外部的登記、鑑證等工作;

(五)負責監督、跟蹤合同的履行;

(六)負責協調合同糾紛;

(七)負責保管、存檔合同;

(八)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合同主辦部門為最終簽約部門,其它部門應當在本部門職責和權限範圍內對合同進行審核,並協助、配合、監督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三章 合同的審批流程

第九條 集團及各公司內部審批流程:

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然後依次經主管領導、法律事務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確認同意後報總裁或總經理簽字蓋章。

第十條 法律事務部門已經提供合同範本,主辦部門僅需在合同中填寫金額、數量等基本情況的,可以不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具體事宜由各法律事務部門規定。

第四章 合同的簽訂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前,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對合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必要時,報由公司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或者聘請律師協助進行。調查內容包括:

(一)對方當事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主體資格;

(二)合同標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許可或者資質證書;

(三)非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代理簽署合同的合法授權;

(四)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

(五)對方當事人的履約信用是否良好,現時是否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證擔保的,保證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保證人資格,是否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擔保的,抵押物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抵押的財產,是否真實存在;

(八)涉及質押擔保的,質物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質押的動產或者權利,是否真實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關的資信信息及資料。

第十二條 資信調查報告及調查過程中獲取的下列資料,作為合同檔案資料進行保管:

(一)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身份證、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

(二)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及其他有效主體資格證件的複印件;

(三)對方當事人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許可證及相應資質證書的複印件;

(四)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簽訂授權書;

(五)經法定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驗資報告、資金證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資料;

(六)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現時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證明材料;

(七)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價值、存放資料;

(八)其他相關資料。

上述所列各種資料為複印件的,應當由調查人與原件核對無誤後在複印件上予以註明並簽名;無法或者不便核對原件的,應當在資信調查報告中説明原因。

第十三條 公司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貫徹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十四條 合同談判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必要時,可以請求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參與合同談判。合同談判涉及其他部門的,其他部門應當予以積極配合和協助。

前款所稱合同談判,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標的的數量和質量、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合同的條款內容等進行協商。

合同談判時應當爭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權。取得合同文本起草權的,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準備合同草案。

第十五條 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以傳真、公文信件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簽訂合同的,應當隨即以正式的書面合同予以確認。

公司有統一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如無統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複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起草,經法律事務部審定後,公佈使用。

第十六條 合同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合同文本用語應當準確、嚴謹、簡練、規範。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一)部首部分:當事人的一般狀況

載明當事人各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訂立合同的主體是公司,不得以部門名義簽訂合同。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應當與對方當事人的有效證件等資信材料載明的情況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生產廠家、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2、數量條款

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3、質量條款

合同應包括質量標準和質量異議期。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 價款或報酬條款及可能發生費用的分擔條款

①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金額及貨幣幣種,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②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③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及履行過程中各方義務及風險責任的劃分

①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②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③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6、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當事人要求提供擔保的,應根據公司規定的程序報批且經有權確認人員簽字確認。

我方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的,業務部門應當審查對方提供標的物的的真實情況和保證人的資信情況。

7、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他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8、根據法律或者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其他條款;

9、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其他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繫制度。

10、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

對新客户、情況不瞭解或曾有輕微違約行為的客户,在簽約時應設置擔保。可採用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違約金的,應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11、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方式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

選擇訴訟方式的,簽約時應優先選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2、合同生效的條件

簽訂合同的批准和授權。

(三)結尾部分

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或業務部門章等不合格印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 合同中涉及的時間,應當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縮寫,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條 示範合同中未選擇的項目或者未約定的空白欄,應當填寫“無”字樣。

第十九條 除緊急或者特殊情況外,合同文本應當打印或者印刷製成。

第二十條 非示範文本的合同草案提供對方當事人之前或者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由合同主辦部門送公司法律事務部進行文本預審。

第二十一條 合同談判達成一致簽署合同之前,合同經辦人應當按照內部審批流程將合同依次報送合同審核部門進行業務、財務、法律審核,最後經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簽訂合同。

合同審核部門進行合同審核時,可以根據需要,要求合同主辦部門提供與合同簽訂有關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業務審核由公司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技術、業務的可行性和經濟性;

(二)技術、業務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術、業務方面權利義務的全面性;

(四)技術、業務術語的準確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財務審核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資金、資產的合法合規性;

(二)價款或者酬金結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資信情況;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法律審核由公司法律事務部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合同主體、內容、形式、簽訂程序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簽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合同條款內容的齊備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語的準確性和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四)法律風險防範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合同主辦部門向合同審核部門送審合同草案時,應當給合同審核部門預留充分的審核時間。

合同審核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後,應當及時審核,不得拖延。

合同審核、審查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後,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重要疑難的合同在兩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一次提出全部問題要求主辦部門修改。特殊情況下,經法律事務部部長和主辦部門領導確認,合同審核應當在半日內完成。

第二十六條 合同審核部門審核合同草案後,應當出具審核意見。

審核意見應當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該類用語,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

審核意見必須有審核人員和審核部門負責人的簽名。

第二十七條 法律審核後,應當將審核意見連同合同草案退還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報送有關公司領導審批。

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通過後簽訂,未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而簽訂合同將根據集團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同時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簽訂實行法定代表人簽署和授權委託簽訂相結合的制度。合同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總裁(或總經理)簽署。

第二十九條 特殊情況下業務人員經公司授權可以對外簽訂合同。授權簽署合同的,公司應當出具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應當簽字確認。

第三十條 取得由公司出具的書面授權委託書後,代理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簽約權。授權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應當在“代理人”一欄簽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簽署後,由合同主辦部門報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門,填寫《公章使用情況表》後,加蓋合同專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公司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蓋部門印章。

合同文本超過一頁的,應當對整份合同加蓋騎縫章。對於合同文本中的修改、刪除之處,合同主辦部門確定後,應蓋章確認。

第三十一條 對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簽署,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本節規定予以要求,並確保:

(一)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具有簽署合同的合法權利或者有效授權;

(二)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的簽名真實;

(三)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在合同上加蓋其合同專用章或者單位公章;

(四)合同文本修改、刪除後原則上應當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刪除的,必須由對方當事人簽名蓋章確認。

第三十二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應當辦理鑑證、公證或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法律事務部依法應及時配合辦理;

第五章 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合同簽訂完畢以後,合同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聯繫有關部門準備並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條 合同經簽字、蓋章,且約定的生效條件成就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生效後,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應全面、及時履行合同。

合同主辦部門應實施履約跟蹤統計,如有履行不及時或其他問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根據規定向財務部門及各審核部門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條 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發現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應當立即通報合同主辦部門。

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時,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方式向對方當事人書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賠。

前款所稱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適當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送交對方當事人之前,應當經合同管理部門法律審核。

第三十六條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的,應當由對方當事人簽收,簽名並註明簽收時間;對方當事人為單位的,應要求對方當事人加蓋其單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門印章。

對方當事人拒絕簽收直接送達的前款函件的,應當使用特快專遞形式立即郵寄送達對方當事人,並應當在特快專遞詳情單上註明函件內容。

郵寄送達後,應當及時查詢對方當事人的簽收,並應當收存由郵遞部門蓋章確認的查詢回單。

第三十七條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複印件、對方當事人的簽收單、特快專遞詳情單和查詢回單應當作為合同檔案資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八條 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收到對方當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的,應當立即送交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商同公司法律事務部處理。

第五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九條 合同發生爭議時,經辦人應依照下列程序,提請處理合同糾紛:

(一)合同經辦人應當做出糾紛處理意見並附相關材料,及時報告給經辦部門負責人。經辦部門依據情況及時安排人員與對方協商。

(二)經協商能夠達成一致的,應當按照合同簽訂程序簽訂和解協議。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時,經辦部門與公司法律事務部協商,確定解決方案後,報公司領導決定提起訴訟。

(三)對方提起訴訟或我方決定提起訴訟時,合同主辦部門應將合同有關材料送交法律事務部門,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法律事務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務部應將其訴訟進展情況報集團法律事務部備案。

第四十條 對於屬於集團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集團法律事務部依據情況,及時提出意見,由集團總裁對該糾紛及負責處理糾紛的單位、人員的處理意見等作出批示意見。

第四十一條 凡由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單位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一) 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出庫、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四十二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合同糾紛發生之日起(一般為合同到期日)6個月內將有關材料移交法律事務部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辦部門應當提交書面材料,本部門主管領導和法律事務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應每三個月向法律事務部門彙報一次情況。

第四十三條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各單位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第四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彙報。經協商無效者,由法律事務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五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

第六章 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 各公司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建立合同檔案。合同檔案是指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履行和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書面、電子資料等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材料。具體範圍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資信調查材料;

(三)合同審核和審批材料;

(四)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

(五)合同談判、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籤訂的意向協議、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

(六)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和解協議書、仲裁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決定書、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等;。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文件材料;

(八)其它應當存檔的相關資料。

合同履行完畢或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及時整理合同檔案,依照合同編號,確定合同檔案資料齊全,向法律事務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單,經法律事務部確認後,根據各公司檔案管理規定定期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立卷並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條 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合同主辦部門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檔案備案。合同主辦部門或經辦部門可以在其職能管理或者業務範圍內保存合同檔案材料的複印件。

第四十八條 合同文本及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為合同終止後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隨工程項目資料歸檔保管。

第四十九條 檔案的使用,按集團及各公司檔案及商業祕密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它規定

第五十條 本制度由集團法律事務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大學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依法治校,規範學校合同管理行為,維護學校各項合法權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參照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與其他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社會目的而訂立的規範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書)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第三條 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應根據本辦法制定適合自身的合同管理辦法,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但須接受學校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學校所屬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未經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獨立對外訂立合同。

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的合同管理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制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簽訂合同的法定簽約人。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簽約的,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在簽訂各類合同前需申請《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 學校合同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工合作,加強監督”的原則進行,即合同的申報、審核、簽署、備案、履行等各個環節均應按程序辦理,嚴格制度,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第二章 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合同管理委員會為合同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其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成員由黨政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財務處、審計處、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法律事務室人員及學校常年法律顧問律師組成。

第七條 學校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範圍負責合同管理:

(一)保衞處:負責安全、消防設施建設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處:負責科研、技術(開發、轉讓、服務、諮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負責研究生層次的非學歷教育辦班(例如在職研究生課程班,MBA、MPA進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應在研究生部審核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四)人事處:負責人事、勞動合同的管理;

(五)財務處:負責借貸及對外投資等合同的管理;

(六)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學校、院系與國(境)外大學或機構交流與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學分互認的合同應在國際合作交流處審核後報教務處(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備案;

(七)對外聯絡合作處:負責學校校友捐贈合同的管理;

(八)資產管理處:負責校內各類大宗物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採購,學校專用設施採購,學生公寓傢俱、辦公傢俱等固定資產採購,校內房屋、場地等財產租賃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處:負責校園基本建設和大項、專項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後勤管理處:負責校園綠化美化,校園維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採購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校園信息化建設、技術服務、軟件購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圖書館:負責書刊採購、圖書館數據庫建設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範圍負責合同管理;

(十四)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本部門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八條 校部機關各部門、各院系、各教輔單位在簽訂和履行合同時作為合同承辦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簽訂合同前,審查合同相對方主體資格和資信情況;

(二)組織合同項目談判;

(三)起草合同文本;

(四)負責合同文本審核會籤的流轉;

(五)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六)指定合同承辦人員;

(七)監督、組織合同履行;

(八)負責本部門合同統計;

(九)保管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文件。

第九條 財務處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項目的經費預算事項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要求;

(二)審查合同中資金撥付和使用事項是否符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三)協助合同承辦部門監督合同執行情況;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收支事項。

第十條 審計處負責監督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的執行程序和履行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合同約定。

第十一條 法律事務室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合同的法律風險,並提出修改意見;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並建立使用記錄;

(三)建立合同登記制度,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合同複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制訂或協助各部門制訂、發佈合同示範文本;

(六)處理學校涉及的合同糾紛,參與或委託法律顧問參與仲裁活動和訴訟活動;

(七)對學校各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八)處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章 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 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對外簽訂的合同除即時結清外一律採取書面形式。學校有合同示範文本的,原則上應採用示範文本。不能採用示範文本或根據情況需要對示範文本條款予以調整後使用的,應按本章其他條款的要求進行合同談判。 合同承辦部門如採用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應按合同審核程序獲得批准。

第十三條 合同承辦部門對外簽訂合同,必須按照合同標的(以下稱“項目”)具體情況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一)項目名稱、範圍、內容;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項目期限、進度安排或工作計劃;

(四)項目質量要求(服務標準)、檢驗與驗收方法;

(五)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

(六)項目變更方式;

(七)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八)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四條 合同承辦部門應掌握項目履行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履行進度、合同相對方資產情況及履行能力),並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定期將項目履行情況報送學校,並根據學校提出的需求,及時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五條 項目檢驗與驗收方法。合同承辦部門應根據項目的具體需求,做好驗收工作。合同中約定的驗收條款應明確且具有可操作性,並應約定驗收不合格時我方的救濟權利。對於貨物採購項目,可將貨物的驗收分為表面驗收和質量驗收;對於諮詢服務採購項目,可將服務成果的驗收分為初步驗收和效果驗收;對於技術開發類項目,可將工作成果的驗收分為階段驗收和總體驗收等。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合同承辦部門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承擔保密義務,對屬於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信息、事項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泄漏,必要時雙方可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七條 履約保證金。合同如約定履約保證金的,履約保證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夠控制合同風險為限;合同應約定:如果合同如約履行,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返還履約保證金。

第十八條 付款方式。對外訂立的合同,原則上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審核程序獲得批准可以採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條合同必須明確項目完成期限,對時間總量的約定應用工作日來核算,對時間段的約定應明確截止日期。

第二十條 合同應約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對方失去其承擔項目的能力或者違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同相關條款時,我方有權啟動合同相對方退出、再選擇等變更程序以及單方解除合同程序,合同相對方有義務在約定的交接期限內提交相關項目資料,並配合合同承辦部門另行選擇合同相對方,並與新的合同相對方進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條 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解決爭議的方式。仲裁或訴訟地點原則上以約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機構或法院(仲裁或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選擇仲裁,選定的仲裁機構應明確,如北京仲裁委員會)為宜。

第四章 合同審核及簽署相關流程

第一節 申報

第二十二條 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下(包括10萬元)時,合同承辦人員須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該審核表需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簽署意見後,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三條 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上時,合同承辦人員應認真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屬於政府採購項目的,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合同承辦人員完成上述審查事項後提前3個工作日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並隨同以下資料:對方簽約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並加蓋公章;法律、法規規定對方簽約單位所需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的特許經營證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對方簽約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註明授權範圍)、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後,一併報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節 審核

第二十四條 合同需經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審核的,合同承辦人員應先將合同草案及相關材料報送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審核,由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上籤署意見後,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五條 合同需經分管校領導審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由分管校領導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上籤署意見後,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時,應至少預留3個工作日的審核期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時間時,由法律事務室提出,與合同承辦部門進行協商。

第二十七條 對送審的合同,法律事務室應認真審核,必要時可組織有關法律專家及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及合同修改意見。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辦人員補報材料,最後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審核意見。

法律事務室審核的主要內容為:

(一)是否採用合同範本;

(二)項目是否屬於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範圍;

(三)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合同簽訂原則的條款;

(四)是否有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發法律糾紛的條款;

(五)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內容是否詳盡、準確、合理,是否對學校造成較大風險。

第二十八條 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項、不確定或有爭議的事項,法律事務室應向分管校領導提示,提請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討論。

第二十九條 合同承辦部門必須按照合同審核機構的審核意見與合同相對方協商修改合同,如相對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將協商結果告知合同審核機構,由其審核是否接受修改內容。

第三十條 合同承辦部門必要時可就合同中涉及資金的事項徵求財務處的意見,財務處應根據自身職責對合同相關條款提出修改意見。

第三十一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需要辦理批准、鑑證、公證等手續的,應先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審核,再報有關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節 簽署

第三十二條 合同經審核程序獲得批准的,合同承辦人員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應向法律事務室申請合同編號。

第三十三條 合同承辦人員申請合同編號後,須向法律事務室申請蓋章,法律事務室按學校用印管理規定辦理用印手續,簽署合同。

第三十四條 一般情況下,應在合同相對方先行簽字、蓋章後,我方再簽字、蓋章。合同承辦人應核對相對方在合同上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否與簽約主體名稱一致,審查應由對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齊全等情況後,方可簽字、蓋章。

第三十五條 凡以學校名義簽訂合同必須使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校內各單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合同專用章由黨政辦公室統一管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圖章代替。凡未加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的合同,學校一律不予認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和合同承辦人員負責。

原各單位經批准刻制的合同專用章,自本規定頒佈之日起三日內送交黨政辦公室,由黨政辦公室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節 備案

第三十六條 合同審核過程中,合同承辦部門應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原件及經過審核的合同草案複印件留存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三十七條 合同正式簽署後,合同承辦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如下方式備案: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財務處留存,複印件送法律事務室留存;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務室留存。合同承辦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保留合同複印件。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條 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我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並督促合同相對方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對於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情況,合同雙方負有通知(包括提示有關部門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期間履行合同義務或主張權利)、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九條 合同承辦人員應定期向所在部門領導彙報、請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爭議。

第四十條 合同履約過程中,如合同承辦人員發生變動,應向本部門指定的其他人員書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條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對方當事人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四)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我方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應採用信件、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

第四十三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應由合同承辦部門提出變更或解除的依據,送法律事務室審核,按審核程序經批准後,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後,按主合同訂立程序簽訂書面的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協議,或由我方依據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程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 雙方一致同意變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書、電報、信函及其他附屬文件、資料,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必須及時完整地送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四十五條 對於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應採用協商、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能夠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訂立程序簽訂書面協議。經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依合同約定的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及合同承辦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追究行政或經濟責任:

(一)學校所屬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學校授權,擅自以部門或學校名義對外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者;

(二)簽訂合同不做調查,不瞭解對方資信,導致上當受騙,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學校聲譽者;

(三)超出職責範圍和履約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未盡到相應職責,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五)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限,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惡意串通,損害學校合法利益,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校法律事務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2

廁所衞生管理制度

廁所是傳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點之一,加強廁所衞生管理,是衞生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學校廁所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各使用部門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條:廁所由專門指定的人員進行定期沖洗、打掃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於一次,達到無臭、無蠅、無大便、無污水停積。

第二條:各廁所所需的消毒藥水,由總務處負責發放,每週徹底消毒一次。

第三條:總務處對廁所衞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對其負責的班級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四條:垃圾、糞便處理辦法:

1、每天早、晚各清掃一次,全天必須每隔1小時用流水沖洗一次。

2、廁所內的垃圾實行袋裝化,定點收集垃圾,由各負責班級值日生定時清掃垃圾,並及時將其運至垃圾場。

3、禁止將易塞物等垃圾扔進下水道中,必須扔在紙簍中,每天有清掃人員及時倒掉,地面打掃乾淨。

4、校內廁所的衞生打掃情況由總務處衞生處和學生會衞生部管理並檢查,由督導辦監督。

第五條:打掃辦法實施:

1、按級輪流,一大周換一次,第二週週日晚上交接。

2、該班打掃期間若發現廁所堵塞由本班負責處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時,提前到後勤處領取垃圾袋,要節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學雜費。

4、每天早、晚要徹底清掃一次廁所衞生,保證廁所內地面上無垃圾、下水道中無糞便。

第六條:處罰方法:

1、凡發現把垃圾扔進池內者,每人每次罰款5元,由總務處和值日生監督。扣班級10分。

2、凡在牆上亂寫亂畫者,一經發現罰款2元,扣班級5分。

3、值日生應將紙簍全部放到牆角,凡將垃圾桶放到路中央者扣該班10分。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公司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訓的原則在於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二章 培訓機構的職責

第一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公司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繫聘請管理;

六、對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審核審批培訓事項的審核審批;

八、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二條 各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部門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二、協助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三、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 培 訓 類 別

第三條 按組織實施機構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安全意識培訓、質量意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六大類。

一、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由公司內部組織的包括技能競賽、野外訓練、員工上課等方式的培訓活動;

二、外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部培訓是指公司通過外部聘請的具有專業培訓資格的培訓師通過面授、錄音、光盤等方式進行的培訓活動。

三、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於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四、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處理人員關係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五、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準備和態度。

六、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目的在於使新員工迅速瞭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準則,該做什麼,怎麼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該如何處理。

1、 新員工的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門完成:

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企業發展史、目前企業的基本情況,公司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由部門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崗位技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車間工藝流程等。

七、企業文化培訓

1、目的使員工瞭解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2、培訓內容應該包括雅堂之家的發展史,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項目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3、該部分的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組織並進行培訓

第五章 培訓計劃的種類

第四條 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四、部門月度培訓計劃

第五條 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公司各部門填報《年度培訓計劃》

2、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擬編《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負責人審核

4、總經理批准

5、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依據《年度培訓計劃》擬編《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負責人批准

3、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第六章 培訓計劃的編制規範

第六條 內容完整

各部門或各車間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進行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項目、培訓對象、培訓方式、培訓時間、授課人、課時

第七條 上報按時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上報來年的培訓計劃;

2、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3、當培訓計劃發生變動時,應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4、當培訓完成後,必須在一週內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遞交培訓記錄表;

第八條 制定培訓計劃的原則

1、必須符合部門業務發展需求

2、必須符合員工發展需要

3、應針對特殊工種、新入職人員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

4、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5、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七章 培訓評估管理

第九條 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員工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十條 培訓評估方法

一、評估方式有閉卷考試、課堂作業、現場提問、評估表等方式進行,通過培訓評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員工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於一卷的《培訓評估表》來進行評估的。

二、考試考核主要用於評估培訓的收益。

第十一條 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對象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的培訓評估可以採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後撰寫培訓小結。 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⑷.培訓效果評估,可以採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⑸培訓組織評估,可以採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將在培訓部門完成培訓後三天內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評估完成後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門備案。

第八章 培訓紀律

第十二條 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等的準備工作。

二、員工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後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十三條 課堂紀律

培訓責任人、員工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説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第十四條 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要求辦理。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九章 其它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及車間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所有

單位各部門管理制度範本(四)

第一節 職工招用

第1條 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年滿16週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2條 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3條 公司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在崗繼續教育等。

第二節 勞動合同管理

第4條 公司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5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7條 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8條 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9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1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條 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不同意續訂,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公司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14條 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公司如下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

2.對生產,經營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節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5條 公司連續生產崗位實行綜合工作制,銷售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管理崗位實行標準工作制。

第16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後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須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17條 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 工資福利

第18條 職工基本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19條 安排職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20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

第21條 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額度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後的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2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五節 社會保險

第23條 公司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六節 勞動紀律

第24條 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上班時間為:8:30-11:30、13:00-17:00,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3)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5)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6)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報告》;

(7)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公司方與其辦理離職手續。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4

【學校食堂食品試嘗留樣管理制度】

食品試嘗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衞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試嘗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並在留樣容器盒上標明菜名、日期、時間等。

二、飯菜留樣應留足數量,儲存於專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攝氏度左右。

三、每天堅持飯菜試嘗,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試嘗,並按《食品留樣試嘗情況記錄表》進行逐項登記。

四、飯菜留樣必須堅持四十八小時或七十二小時。(如當天中午留樣到第二天中午)。

五、學校值周領導和分管領導不定期進行抽查並按食堂當天菜譜記載情況,逐一對照檢查,若發現食堂沒有堅持飯菜試嘗留樣,應按學校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和食堂衞生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5

1、參與公司重大決策。

2、主抓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才儲備、新員工轉正、員工培訓、員工日常工作考核、績效考核標準的解釋工作,員工升職、降職、解聘。

3、公司業務流程、管理條例、崗位職責再造。

4、提出對公司的改革意見,拿出具體實施方案。

5、公司法律事務的處理。

6、公司網站的建設。

7、負責公司安全管理。

技術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參與公司重大決策。

2、負責管理與指導軟件部、技術部工作。

3、負責軟件項目開發。

4、組織制定高端技術解決方案。

5、參與重大項目的立項。

6、負責重大信息搜索及組織。

7、培育及組織維修市場工作。

8、公司高端網絡資質辦理及人員資質的培訓工作。

業務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參與公司重大決策。

2、負責公司市場銷售的指導和開發。

3、負責公司重大客户的管理維護,密切廠家之間的關係。

4、對公司日常業務進行調度和協調。

5、參與重大項目的立項。

6、協助其他部門完成重大攻關項目。

財務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參與公司重大決策。

2公司管理財務工作。

3負責北京辦事處工作。

4對公司資本融資與運作。

5成本控制與資金週轉。

6協助實施績效考核。

7信息化建設。

總經理祕書崗位職責

1、負責總經理辦公服務工作。

2、負責總經理日程安排。

3、負責會議籌備、通知並記錄、整理、存檔會議紀要,以及會議資料的發放和收集。

4、負責來往信件的處理工作,做好來訪接待工作。

5、負責每週工作安排的編髮。

6、負責督促、檢查、催辦總經理批件及辦公會議議定事項的辦理工作。

7、招標文件的製作。

8、蒐集與反饋公司經營、產品相關信息。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和各種應急事務的處理。

人力資源、監督崗位職責

1、按各部門用人需求標準,做好招聘工作。

2、組織公司培訓,並檢查落實各部門培訓計劃執行情況。

3、辦理離職員工各種手續

4、負責各部門績效考核工作。

5、組織紀律檢查。

6、對採購“貨比三家”進行監督抽查,發現問題上報經理。

7、網站建設與維護。

8、法律事務處理。

9、公司合同審核。

10、媒體宣傳、新聞採訪。

11、組織企業文化活動。

12、樹立公司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檔案員職責

1、電話傳達。

2、信件、資料、報紙收發。

3、複印資料及複印機維修管理。

4、圖書、檔案(資質、合同等)管理。

5、飲用水管理。

6、技術服務工作統計與監察。

業務部門經理崗位職責

1、根據公司運營管理總體發展計劃和工作目標,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公下達的經營責任指標。

2、確保每月的項目回款、發票正常收回。

3、合理使用資金,加快資金的週轉率。

4、控制庫存,實現動態庫存的零管理。

5、開展公司的市場經營和客户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市場調查、經營分析,掌握競爭對手動態,及時組織競爭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確保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主動。

6、組織實施部門機構和人員的調整設置、績效考核及二級薪酬分配,提出員工的招聘和使用計劃,保證公司內部考核、薪酬分配製度的合理完善及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推進公司目標的實現。

7、推進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掌握員工主要思想動態,倡導隊伍的創新和團隊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競爭能力。

8、完成項目方案的制定及合同形成、標書製作。

9、密切與客户及供應商的工作合作關係。

10、每週定期將所負責區域信息反饋至公司,瞭解用户需求及市場動態。

11、對於重點項目、重點用户應及時申報公司,並動用公司人力、財力、技術等資源來保障項目的成功(以書面形式申報)。

1、嚴格按項目執行計劃書執行,為驗收做好全部準備。

12、每季制定對新產品推廣計劃,並按時實施完成。

13、開拓新市場,增加新客户。

14、組織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

15、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採購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2、確保每月的發票正常收回。

3、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4、要積極主動配合業務部門做好每個項目方案,並與業務部門達成共識。

5、採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並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採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6、密切與供應商的合作關係,做到投入、細緻、深知,達到低價、快速、及時供貨。

7、嚴格執行合同管理規定,要按時簽訂,不得延誤,並在第一時間將合同傳遞給與項目相關的人員。

8、負責客户部項目執行中與技術部、財務部的協調及結算信息的傳遞。

9、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10、負責門市產品選型、市場導向、宣傳資料。

11、組織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

12、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採購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2、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3、要積極主動配合業務部門做好每個項目方案,並與業務部門達成共識。

4、採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並每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採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5、承擔所負責區域產品項目的標書製作、現場答議、評委協調等與投標有關一切事宜,對於臨時應急在客户部不能給予支持的前提下,必須與用户進行深層感情溝通後再進行投標。

6、協助經理搞好供貨渠道建設。

7、嚴格執行合同管理規定,要按時簽訂,不得延誤,並在第一時間將合同傳遞給與項目相關的人員。

8、負責客户部項目執行中與技術部、財務部的協調及結算信息的傳遞。

9、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10、參加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

11、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售前技術支持經理崗位職責

1、提供產品售前的技術支持。

2、與用户交流,為用户提供技術方案的編寫。

3、收集、分析用户需求,提供解決方案,引導客户技術和產品選擇。

4、參與公司其他工程項目的建設,併為其提供建議與技術支持。

5、組織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

6、收集、整理相關技術信息。

7、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售後服務經理崗位職責

1、根據公司運營管理總體發展計劃和工作目標,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公下達的經營責任指標。

2、組織實施部門機構和人員的調整設置、績效考核及二級薪酬分配,提出員工的招聘和使用計劃,保證公司內部考核、薪酬分配製度的合理完善及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推進公司目標的實現。

3、合理分工,做好用户的送貨及設備安裝調試工作。

4、提高本部門技術服務水平,及時解決用户的各種售後問題,提高用户滿意度。

5、審核《技術服務報告單》,做好本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

6、每週定期將所負責區域信息反饋至公司,瞭解用户需求及市場動態。

7、開拓新市場,增加新客户。

8、推進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掌握員工主要思想動態,倡導隊伍的創新團隊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競爭能力。

9、控制本部門的各項費用。

10、定期組織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

11、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售後服務部工程師崗位職責

1、做好用户的送貨及設備安裝調試工作。

2、做好安裝調試記錄,包括產品標識性信息、用户的詳細信息及相關人員信息。

3、對公司售出產品進行售後服務和維修。

4、服務過程中的信息要及時反饋給相關人員,並作記錄。

5、認真填寫《技術服務報告單》,所涉及的文件文檔資料要及時存檔備份。

6、開拓新市場,增加新客户。

7、參加本部門業務培訓。

8、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內控結算員崗位職責

1、掌握每筆合同的簽訂情況、資金額度,項目負責人確定回款時間後由內控部對資金進行協調使用。

2、協調資金原則:對於合同週期短、利潤高、回款快、比較主要或重大項目先予執行。

3、與合同執行人確認合同執行計劃書,合同執行前由項目負責人確定驗收時間、回款時間、由內控部監督執行情況。

4、貨物到公司24小時內督促項目負責人將貨物運到用户處。

5、由財務部制定驗收單,由內控部進行前期驗收。

6、定期參加部門人員培訓。

7、完成公司的所下達的其他工作。

8、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銷售代表崗位職責

1、協助經理確保完成計劃銷售額,並確保項目利潤率。

2、協助經理確保每月的項目回款、發票正常收回。

3、協助經理合理使用資金,加快資金的週轉率。

4、本項目組訂貨、合同的簽訂及售貨服務工作。

5、本項目組技術資料編寫,日常資料管理。密切協助業務部完成項目方案的制定及合同形成前的工作。

6、協助部門經理完成標書製作。

7、項目進行信息的反饋工作。

8、積極完成新產品推廣任務。

9、在經理指導下開拓新市場,增加新客户。

10、參加本部員工業務培訓

11、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軟件部經理崗位職責

1、根據公司運營管理總體發展計劃和工作目標,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經營責任指標。

2、開展公司的市場經營和客户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市場調查、經營分析,掌握競爭對手動態,及時組織競爭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確保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主動。

3、組織實施公司機構和人員的調整設置、績效考核及二級薪酬分配,提出員工的招聘和使用計劃,保證公司內部考核、薪酬分配製度的合理完善及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推進公司目標的實現。提供項目的設計方案,協助公司順利接下項目。

4、推進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掌握員工主要思想動態,倡導隊伍的創新和團隊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競爭能力。

5、協助用户完成需求分析報告和開題立項所需的各種報告。

6、研究和制定項目的技術方針和目標。

7、編寫詳細的設計方案,確定項目的組成人員和分工。

8、配備開展項目所需的各種資源。

9、掌管項目開發資金的運用。

10、協調用户和工作人員的相互交流。

11、領導開發人員研製完成項目。

12、保證項目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

13、協助用户完成項目的檢查和驗收,提供各種必要的材料。

14、協助財務部門回收項目費用。

15、每季制定對新產品推廣計劃,並按時實施完成。

16、開拓新市場,增加新客户。

17、定期組織部門人員培訓。

18、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軟件代理崗位職責

1、確保完成計劃銷售額,並確保項目利潤率。

2、及時將所代理軟件的相關資料送達客户,並進行深入的介紹,採用幻燈片、安裝試用等方式廣泛宣傳。

3、經常與用户聯繫,瞭解用户對軟件的反映及需求情況,制定出公司切實可行的推廣計劃認真落實執行。

4、及時與開發商溝通,取得開發商的技術支持,與開發商一起做好技術培訓和售後服務工作。

5、開拓新市場,增加新客户。

6、每週定期將所負責區域信息反饋至公司,瞭解用户需求及市場動態。

7、控制項目費用。

8、參加本部門的業務培訓

9、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程序員崗位職責

1、確保完成計劃銷售額。

2、參加用户需求調研,詳細記錄用户的需求,結合自身所掌握的編程技術,提出初步解決方案。詳細深入的掌握所承擔項目的需求分析和設計報告。盡職盡責編寫出實現各項功能的完整代碼。

3、負責所編程序的自測試工作,參加系統集成和安裝。編寫用户操作使用説明書。

4、開拓新市場,增加新客户。

5、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任務。

6、經常瞭解用户的意見和需求,不斷完善軟件功能,達到用户滿意。

7、公司開發項目和數據要嚴格保密,不許泄漏。

8、定期參加部門人員培訓。

9、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財務經理崗位職責

1、協助經理制定公司年度和階段性市場經營、客户服務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市場經營、客户服務等經營管理指標。

2、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行為,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財務副總或總經理彙報,確保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3、組織實施公司機構和人員的調整設置、績效考核及二級薪酬分配,提出員工的招聘和使用計劃,保證公司內部考核、薪酬分配製度的合理完善及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推進公司目標的實現。

4、推進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掌握員工主要思想動態,倡導隊伍的創新和團隊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競爭能力。

5、指導財會業務處理,採購貨比三家詢價備案,強化資金管理。

6、準確審核報銷的各種票據。

7、定期組織部門人員培訓。

8、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會計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現象,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確保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2、審核各部門編制的費用報表,辦理收入、成本、資金等會計核算,按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使經營成果得到準確及時反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發票管理。並定期檢查發票使用情況。

3、負責對公司調撥、庫管、出納等財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協調各崗每月以報表方式對賬目做出結算。

4、負責公司財務收支核算,即對各類報表的審核、監督及核銷工作。

5、保管好各類財務資質證件、印章。

6、編制並審核記賬憑證、錄入電腦、核對總帳、明細賬、登記帳簿、科目彙總表及財務報表。

7、協調出納員進行資金業務管理。

8、對進項發票進行登記,並及時到税務機關認證。

9、按時報税、交税。協調好税務部門的工作。

10、編制應收應付、往來款項報表,每月傳達到公司各部門進行帳目核對。

11、定期參加部門人員培訓。

12、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出納員崗位職責

1、遵守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紀律及公司的財務制度。

2、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費用賬的登記工作,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業務核算;做到所有賬目日清日結、準確無誤。

3、費用報銷嚴格執行經理簽字、部門經理簽字、經辦人簽字手續,對每張票據嚴格把關,嚴格控制費用,做到有據可依。

4、按時填報各種現金銀行、費用等月報表。

5、及時辦理訂貨匯款、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方可辦理,編制記賬憑證、錄入管家婆、登記賬簿與銀行核對每筆業務發生額及餘額。

6、保管好各種印章,按規定使用。

7、保管好各類原始票據以備查找。

8、定期參加部門人員培訓。

9、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調撥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調撥員程序辦理公司所有商品的出入庫手續。按照商務部訂單辦理商品入庫手續;

2、協助保管員對每項商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進行認真檢查,合格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3、根據商務部確定價格或按合同金額辦理出庫手續、並登記保管客户所籤欠條及時催要欠條或單據;

4、根據出入庫手續錄入管家婆財務系統,並登記賬簿;

5、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賬相符;

6、當日工作當日完成,每月及時出統計報表;

7、定期參加部門人員培訓。

8、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庫管員崗位職責

1、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觀,做到眼勤、手勤、筆勤,心中有數。

2、保管商品、賬目清晰、每月對賬盤點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3、商品入庫、出庫前嚴格檢查商品包裝、數量及破損情況、發現問題立刻彙報。

4、經常查物點數、分門別類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拒絕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庫房。

5、商品擺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瞭然,學會分析冷背呆滯積壓庫存的合理調整,提出建議。

6、嚴格按調撥員程序辦理出入庫,賬、物、表三對清,當天業務當日完成,不許他人代辦。

7、定期參加部門人員培訓。

8、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結款員崗位職責

1、及時將驗收單,調撥單,付款單,公司發票交給物資裝備財務或油公司財務,掌握每筆款項的結款金額及運行情況。

2、及時跟蹤每筆款項辦理情況,需返給客户的單據要及時返單。

3、在結款過程中遇到問題及時處理,如處理不了及時向公司彙報。

4.定期參加部門人員培訓。

5.按時完成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6.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後勤部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控制公司的手機費、車費、水電費、採暖費等費用的支出,每月向公司彙報費用的使用情況。

2、負責司機、保安、保潔員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宿舍管理、衞生管理,並作好記錄。

3、負責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4、負責食堂用餐與採購工作,要有采購計劃,葷素搭配,保證質量。

5、定期檢查食堂衞生炊具物品管理工作,定期檢查易燃易爆品,保證安全。

6、負責車輛安全檢查、保養、維修、養路費、油料費使用工作。

7、負責公司福利及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等工作。

8、每年1-5月份辦理公司資質年檢。

9、每月辦理員工養老、失業保險、中保公司保險。

10、定期組織部門人員培訓。

11、樹立索福公司的專業形象,保證索福公司的名譽不受到侵害。

駕駛員崗位職責

1、每天必須提前10分鐘到公司發動車輛並在上班前提出車庫。

2、下班後需將車輛入庫並將車鑰匙交到更夫手裏。

3、司機嚴禁開帶病車輛。

4、出車前必須嚴格檢查車輛各部位是否正常,手續是否齊全,做到安全出車。

5、要服從帶車人員的調動,不許擅自脱崗,協助帶車人完成任務。

6、行駛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如出現違章現象而造成的罰款和人車事故,後果自負。

7、不準跑私車,有公司安排方可出車執行任務。

8、日常要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要定時檢查車輛的制動情況,機油是否正常以及易損件部位,負責車庫衞生。

9、離開車輛時必須檢查車門是否鎖好,方可離開。

10、不出車時,主動承擔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樓房維護,水、電管理、防火、防盜及後勤保障等工作。

11、愛護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洗車費不與報銷),收車必須入庫,不許亂停放車輛或轉借他人。

12、參加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

保潔員職責

1、負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辦公室清潔衞生。

2、負責二樓至五樓及衞生間在營業期間的衞生。

3、負責門窗、窗台、窗簾的清潔衞生。

4、負責花草的澆水和養護。

5、監督、制止他人不清潔習慣,提醒他人搞好環境衞生。

炊事員崗位職責

1、保持個人及廚房、餐廳的衞生,做到衣着乾淨、炊具清潔。

2、不要把購進食品亂堆亂放,生、熟、肉、菜分別擺放。

3、做到主副食搭配,多品種、粗糧細做、粗菜精做、有涼有熱,味道鮮美可口。

4、開餐時間:早餐6:50-7:20

午餐11:30—12:30

晚餐17:00—17:30

週六、日:早餐8:00—8:30

5、非開餐時間,不許帶外人進入廚房。

6、做好每日三餐的收費登記工作及時報後勤部統計。

7、負責食堂炊具等低值易耗品的保管、使用,嚴防丟失及毀損。

8、控制食堂費用,努力降低各種食品加工成本。

9、保證食堂食品的質量、數量,使職工能夠安全食用。

10、管理好易燃易爆用具,飯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11、節約用水、用電增強節能意識。

12、協助更夫維護公司宿舍紀律。

更夫崗位職責

1、每天下午17點準時接管司機車庫鑰匙,嚴格保管好車庫車輛,大門鑰匙,不能轉給他人,不能丟失。

2、每天下午16:30將2、3、4、5樓大廳及衞生間紙簍清理乾淨,用垃圾袋運走。

3、每天7:30分前,在崗位準備等待司機提車,提車後將車庫鑰匙保管好。

4、負責打掃公司樓前、車庫外衞生,做到及時清理,保持乾淨。

5、每天夜間在二十點、零點、清晨四點對車庫、財務室、總經理辦公室等重地進行檢查,看是否有異常現象,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警。

6、對公司複印機、飲水機、電腦檢查是否關機。

7、負責2、3、4樓用電管理,,每晚八點準時熄燈及打開樓頂霓虹燈。

8、負責監督管理住寢人員的日常就寢管理,對夜不歸寢,違法亂紀的有權制止並彙報公司。

9、對外來人員的拜訪做好登記和記錄,並謝絕外來人員住寢。

10、在晚五點至第二天八點接聽打入公司所有電話,並負責聯絡公司的有關人員,做到及時傳達,不漏報,不遲報。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6

【學校食堂衞生檢查制度】

保持食堂乾淨、整潔,具有良好的環境衞生,是保證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為保證學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特制定食堂衞生檢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食堂的環境衞生,並作好檢查記錄。

二、學校分管領導或行政值周領導至少每天不定時檢查一次食堂的衞生情況,並作好記載。

三、檢查內容:

1、食堂內的環境衞生:地面是否有殘留的食物殘渣等垃圾,地面坑窪處是否積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蓋。水池內外、排污地溝等處有無堵塞,是否有飯菜殘渣。灶台,操作枱等處是否乾淨、整潔。

2、從業人員的個人衞生:從業人員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確穿戴工作衣帽,有無戴首飾上崗,有無在工作區或操作時吸煙,有無在操作間內高聲喧譁,有無不良衞生習慣,分發食物時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設施有無損壞情況,是否充分發揮"三防"設施的功能和作用。

4、從業人員是否按流程進行規範操作,做到生熟、葷素分開,有無不規範操作現象。

5、庫房是否通風、整潔、整齊、明亮。更衣室衣物掛放是否整潔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後清洗、消毒,是否按規定和要求進入配餐間存放保潔。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7

【學校食堂配餐間管理制度】

配餐主要是對成品飯菜進行分發的場所,配餐間清潔衞生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食物的衞生質量,特制定配餐間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設施,保持配餐間的清潔衞生,發揮其對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潔功能。

二、工作人員進入配餐間前着裝要整潔,手經過消毒後,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發飯菜。

三、工作人員在操作時不能對着成品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要洗手。

四、分發飯菜時,先檢查盛裝飯菜的容器是否清潔、衞生,經過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圍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飯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枱或架子上。

六、未經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非配餐間的工作人員,在配餐時不得隨意出入配餐間。

七、領取飯菜的老師不得進入配餐間,飯菜由配餐間工作人員送出配餐間。

食堂衞生檢查表時間:檢查人:清潔較清潔不清潔備註環境衞生食品衞生餐具衞生從業人員衞生留樣記錄情況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公司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訓的原則在於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二章 培訓機構的職責

第一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公司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繫聘請管理;

六、對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審核審批培訓事項的審核審批;

八、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二條 各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部門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二、協助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三、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 培 訓 類 別

第三條 按組織實施機構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安全意識培訓、質量意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六大類。

一、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由公司內部組織的包括技能競賽、野外訓練、員工上課等方式的培訓活動;

二、外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部培訓是指公司通過外部聘請的具有專業培訓資格的培訓師通過面授、錄音、光盤等方式進行的培訓活動。

三、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於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四、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處理人員關係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五、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準備和態度。

六、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目的在於使新員工迅速瞭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準則,該做什麼,怎麼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該如何處理。

1、 新員工的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門完成:

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企業發展史、目前企業的基本情況,公司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由部門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崗位技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車間工藝流程等。

七、企業文化培訓

1、目的使員工瞭解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2、培訓內容應該包括雅堂之家的發展史,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項目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3、該部分的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組織並進行培訓

第五章 培訓計劃的種類

第四條 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四、部門月度培訓計劃

第五條 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公司各部門填報《年度培訓計劃》

2、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擬編《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負責人審核

4、總經理批准

5、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依據《年度培訓計劃》擬編《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負責人批准

3、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第六章 培訓計劃的編制規範

第六條 內容完整

各部門或各車間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進行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項目、培訓對象、培訓方式、培訓時間、授課人、課時

第七條 上報按時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上報來年的培訓計劃;

2、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3、當培訓計劃發生變動時,應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4、當培訓完成後,必須在一週內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遞交培訓記錄表;

第八條 制定培訓計劃的原則

1、必須符合部門業務發展需求

2、必須符合員工發展需要

3、應針對特殊工種、新入職人員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

4、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5、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七章 培訓評估管理

第九條 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員工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十條 培訓評估方法

一、評估方式有閉卷考試、課堂作業、現場提問、評估表等方式進行,通過培訓評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員工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於一卷的《培訓評估表》來進行評估的。

二、考試考核主要用於評估培訓的收益。

第十一條 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對象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的培訓評估可以採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後撰寫培訓小結。 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⑷.培訓效果評估,可以採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⑸培訓組織評估,可以採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將在培訓部門完成培訓後三天內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評估完成後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門備案。

第八章 培訓紀律

第十二條 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等的準備工作。

二、員工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後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十三條 課堂紀律

培訓責任人、員工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説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第十四條 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要求辦理。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九章 其它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及車間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所有

各部門管理制度 篇19

年終考核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本公司工作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2. 工作質量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原理,評定、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工作質量考核針對員工的工作表現。

3.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的員工。

4.以員工在被考核該段時期工作成果與表現為依據,各部門經理對所屬員工的平時的工作留意,嚴密考核。

二、考核的內容

1、分以下四部分:

(1)、工作質量情況:本季度內完成的所有工作,是否完全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

(2)、安全生產情況: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是否有不安全的工作生產行為;

(3)、工作表現情況:指本職工作內的協作精神、積極態度等。由部門內部同事或被服務者進行考評。

(4)、技術水平情況: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技術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三、考核方法

1.季度考核: 每季度對員工考核一次,由部門經理具體考核,填寫到《jl0303-05員工考核表》中(具體見表)季度考核從四方面進行——工作質量情況、工作表現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技術水平。 分為六檔——優、好、良好、良、一般、差。如在四項中有低於良檔的將累計到年終獎金一併計算。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優的,在年終獎金髮放時係數將+0.1,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好的,在年終獎金髮放時係數將+0.05,三季可累加。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差的,將立即離崗培訓,時間為3個月,如經考核再不合格將予以辭退。

2.年終考核: 第四季的考核為年終考核。

年度綜合評判在90分以上,為優秀,年終獎金的係數為1.2;年度綜合評判在80分以上,為良好,年終獎金的係數為1.0;年度綜合評判在70分以上,為好,年終獎金的係數為0.9;年度綜合評判在60分以上,為一般,年終獎金的係數為0.8,年度綜合評判在60分以下的,為較差,無年終獎金。並且公司將視情況給予其警告、降級使用或辭退。

四、考核時間

季度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季最後一個月的15日。

年終考核:員工於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考核年度:~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要 求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具體執行考評程序;

2、本部門經理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3、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4、各部門經理對於所屬員工應按工作質量情況、工作表現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技術水平嚴正考核。

六、保 密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及考評表格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七、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八、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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