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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員工獎懲制度

酒吧員工獎懲制度

酒吧員工獎懲制度

酒吧員工獎懲制度

酒吧大廳服務員崗位制度

1.隨地吐痰、亂扔紙屑者;(罰10元)

2.説髒話、做不文雅動作;(罰10元)

3.上崗聊天、串崗、離崗、脱崗者;(罰10元)

4.上班吃零食、接打私人電話者;(罰10元)

5.由於操作不規範,損壞營業用具者;(罰10元)

6.向賓客提供服務或與賓客相遇時沒有做好微笑服務;(罰10元)

7.對賓客沒有使用禮貌用語;(罰10元)

8.規定站立站崗和半跪式服務而不遵守,姿勢不標準;(罰10元)

9.上班時間私自會見親友,或在客用區會見親友;(罰10元)

10.客人走後沒有及時關掉功放、電視機、電腦、空調、排風;(罰10元)

11.私自在包廂休息、唱歌、看電視、閒坐;(罰20元)

12.不愛惜公物,在牆上或設施上亂塗亂畫;(罰20元)

13.非工作需要進入調音室、電工房、廚房、吧枱等生產重地;(罰20元)

14.不按公司規定少收、不收或多收客人費用事後及時改;(罰20元)

15.因任何原因與同事爭吵者,視情節輕重;(罰20-100元)

16.誹謗他人,製造不團結因素者;(罰50元)

17.知情不報、蔽護他人、隱瞞真相者;(罰50元)

18.區域衞生不達標者;(罰10元)

19.私自處理客人財物者;(罰100元直至開除)

20.偷吃公司食品或客人遺留下的食品;(罰20元)

21.上班時間,吸煙者,或未向領班請假去其他地方吸煙着;(罰50元)

酒吧違反處罰制度

1.私人物品未寄存登記者以三類過失處罰;

2.違反以上進場操作程序者罰款50元;

3.中途檢查中發現員工身上有寄存登記範圍中的任何物品者以三類過失處罰;

4.下班檢查中發現員工身上有檢查範圍中的任何物品者以三類過失處罰;

5.不主動配合管理人員進行檢查工作者罰款50元;

6.拒絕管理人員進行檢查工作態度惡劣者以三類過失處罰;

注:三類過失處罰100元/次

服務員工作規範

1、每日必須按時打卡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每日上班前必須保持服裝、儀容儀表整潔,腰包用品。

3、不得上班期間接聽手機、看報紙等。

4、不得在崗聊天、嬉戲、打鬧。

5、不得帶非公司人員入場地內。

6、每日的單據必須上繳,如有私藏者或丟失者重罰(100元)。

7、對客人及上級領導必須禮貌,不得使用粗、髒用語,違者重罰(100元)。

8、不得惡意促銷或非法促銷,違者處罰人民幣(100-300元)。

9、故意以其他方式謀利者(黑單者),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0、拾物不交者,按偷竊論。

11、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如有不從者,處罰人民幣5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

12、不得與客人發生肢體衝突,一經發現,如是自身原因,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情節嚴重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3、偷吃客人或私藏酒水者,處罰人民幣100-200元。

14、客人的每一次存酒必須經由主管級以上人員簽名確認。

15、客人放棄的酒水一律以充公酒論,如發現不上繳或私自售賣者,按黑單論。

16、所有的充公酒必須由主管級以上人員檢核簽名後,方可充公入庫。

17、每張作廢單、換酒單或贈送單必須由主管級以上人員簽名確認(老闆贈單由其本人簽名)。

18、收銀員必須仔細核對每張單據。

19、吧枱出品部必須憑單出品,如有違者按黑單論。

酒吧舞蹈崗位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20:30點至營業結束,不得遲到早退;要求必須粧容整齊,着便服在散客區域補枱面空缺。21:10更衣時間,21:30穿好演出服在規定區域待客。

二、上班時間一律不允許吃外帶一切食物,如:瓜子、方便麪等等。

三、上班時間無應酬情況下不允許脱離崗位,特殊情況請示相關領導准許後方可。

四、工作空於時間不允許打牌、玩手機遊戲、睡覺等行為。

五、上班時間不能長時間在更衣室、休息室逗留。

六、每天舞蹈排五拍,每拍上台時間不得少於5分鐘。

七、酒吧內客人招呼需正常應酬,無特殊情況所有舞蹈人員一律不允許推脱,在應酬過程中更不允許出現不禮貌行為(不喝酒、倒掉酒、強行要對方喝酒、語言語氣等)。

八、派對、演出等活動需舞蹈配合時,一律不允許不參加訓練、排練,在排練舞蹈動作時必須無條件服從。

九、以上制度違反任何一條,均罰款50元/次,多次違反屢教不改者,直接開除,無工資。

十、工具箱不要存放貴重物品,如有偷盜,遺失,公司概不負責,後果自負;離職時上交鑰匙,丟失罰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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