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條據 >細則 >

文明學生評價細則(精選3篇)

文明學生評價細則(精選3篇)

文明學生評價細則 篇1

一、指導思想:

文明學生評價細則(精選3篇)

為了進一步全面貫徹、落實《寧鄉縣中國小養成教育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促使學校學生文明素養及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能夠取得應有的成效,努力營造良好的校園育人環境,提升學生的文明素養,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條件,特擬訂《學生文明素養評價方案》。

二、評價原則:

1.全面性原則。

既要注重學生的語言規範,更要注重學生的行為表現,既要注重學生的校內表現,也要注重學生的校外言行。着眼於學生文明素養的整體提高。

2.發展性原則。

評價學生要用發展的觀點看待學生,表揚學生的進步,指出學生的不足,為學生髮揚成績、彌補不足、提升文明素養提供誠懇的建議和幫助。

3.多元化原則。

學生基礎文明素養評價採取學生自評與他評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加強學生的自評和學生間的互評,使對學生的評價成為學生、教師、家長共同參與的交互性活動。

4.客觀性原則。

學生評價的着眼點要瞄準學生自身的縱向發展,要更多的關注學生在方案實施過程中的變化、發展和進步。對學生進行評價時要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三、評價內容:

根據學校《學生文明素養及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實施方案》,基礎文明素養主要指:“文明禮儀”養成教育、“衞生習慣”養成教育、“節儉習慣”養成教育、“安全意識”養成教育四個板塊,共有38項內容。

具體內容:見附表

四、評價標準:

對學生基礎文明素養實行等級評價,即根據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大隊部日常檢查、教師評定的結果評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而後再根據各自的權重比例,得出四個板塊的最終等級結果。

(一) 具體評價標準:

1.文明禮儀評價標準:

優秀:達評價細則中的9項(寄宿生達10項)要求;

良好:達評價細則中的8項及以上要求;

合格:達評價細則中的6項及以上要求;

不合格:達評價細則中的5項及以下要求。

2.衞生習慣評價標準:

優秀:達評價細則中的7項及以上要求;

良好:達評價細則中的6項及以上要求;

合格:達評價細則中的5項及以上要求;

不合格:達評價細則中的4項及以下要求。

3.節儉習慣評價標準:

優秀:達評價細則中的8項要求;

良好:達評價細則中的7項及以上要求;

合格:達評價細則中的5項及以上要求;

不合格:達評價細則中的4項及以下要求。

4.安全意識評價標準:

優秀:達評價細則中的10項及以上要求,其中1、3、4、6、7、8、9、11、12必須達到;

良好:達評價細則中的9項及以上要求,其中1、3、4、6、7、8、9、11、12必須達到;

合格:達評價細則中的7項及以上要求,即1、3、4、6、8、9、11必須達到;

不合格:達評價細則中的6項及以下要求。

(二) 評價結果確定:

學生基礎文明素養最終評價結果,將分成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個等級,凡評為優秀的,四個板塊中至少有三個優秀,還有一個要良好;凡評為良好的,四個板塊都為良好,或一個優秀,兩個良好,還有一個為合格;凡評為合格的,四個板塊中必須四個都是合格或合格以上;四個板塊中有三個評為合格或合格以上,一個不合格則作為基本合格;凡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合格,則最終平定為不合格。

(三) 評價結果使用:

1.學生基礎文明素養的最終評價結果,將與優秀學生評比、優秀學生幹部評比、校園十佳評比、三好學生評比等直接掛鈎;九年級學生將與熱點高中推薦生直接掛鈎。

2.學生基礎文明素養的最終評價結果,將與學校文明班級評比直接掛鈎。

文明學生評價細則 篇2

1、熱愛黨、熱愛祖國、思想要求上進,關心愛護集體、助人為樂,主動為集體、為他人多做好事。

2、嚴格遵守《 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校紀校規,用文明禮儀規範自己的言行舉止。

3、積極參加學校和班級組織的公益勞動和各項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並且表現突出。

4、誠實正直,言行一致,講文明,團結友愛,集體榮譽感強。

5、勤奮學習,上課專心聽講,勤于思考,按時完成各科作業。

6、尊敬全體老師,遵循老師教誨,孝敬父母、長輩,做到關心、體貼。

7、不進營業性電子遊戲室、網吧等中學生不宜的活動場所,自覺抵制消極文

化的影響。

8、愛護學校公共設施和財物。

9、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良好的生活習慣。生活儉樸,講究衞生,做到穿戴整齊、樸素大方、不吸煙、不喝酒、不隨地吐痰,不亂花錢。

10、認真值日,不亂吐、亂扔。自覺主動保持走廊、樓梯、教室、校園整潔、乾淨。

11、保持坐、立、走的正確姿勢,上課發言要舉手、接送東西動作要規範等。

12、禮儀方面,包括升國旗,遇見老師和客人是否問好,是否主動讓路,在走廊樓梯行走是否有跑跳現象,是否有打鬧行為等。

13、談吐方面,包括平時説話是否用禮貌語言(如請、您、請原諒、對不起、沒關係),是否説髒話或罵人等。

文明學生評價細則 篇3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文明建設,引導大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具有老區沂蒙精神與國際視野的特質人才,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文明行為與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根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等要求,把學生素質形象進行規範化,建立學生素質指標評價體系,對學生文明行為與綜合素質進行操行評定,實行學生素質形象指標化管理。

二、評價內容

學生文明行為與綜合素質評價指標包含思想品德、文明行為、理想信念、遵紀守法、科技創新和社會實踐等方面,考核採取記實的形式。具體評價指標由各學院自行制定。

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學生文明行為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獎助學金評定、評先樹優、推優入黨和推薦就業的重要依據,直接計入學生檔案。凡評價結果不合格者(低於60分)者,取消其申請各類評先樹優、獎助學金、“推優入黨”、預備黨員轉正等資格。

三、組織實施

學生文明行為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學校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學生工作部(處)責評價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各學院成立由黨委副書記、團委書記、輔導員組成的評價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評價工作的具體實施。

(一)評價時間

按學年度進行,於學年度第二學期末完成。各學院應於每學期末公佈“記實”成績,並於學年末前一週完成評價工作的統計、公示工作。輔導員將及時通過教務管理系統記錄學生評價情況,並將結果按學年度載入學生個人檔案。

(二)成績申訴

凡對個人評價結果有疑義者可在公示期內提出申訴,學院評價工作小組應在3日內予以答覆。

(三)信息交流

建立學院與學生家長信息溝通反饋制度,每年暑期內,學院將評價結果書面通知學生家長,並徵求學生家長的意見。

四、本細則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五、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tiaoju/xize/pqpm8e.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