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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管理辦法(精選5篇)

編輯部管理辦法(精選5篇)

編輯部管理辦法 篇1

一、部門情況

編輯部管理辦法(精選5篇)

河北翼動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編輯部,負責公司旗下平面雜誌媒體及相關宣傳材料的編寫工作。現階段公司發行的主要書刊有:《翼起來》、《118114石家莊百事通》、《山西商會會刊》及教輔書《會考增分計劃》。

編輯部門要配合業務部門做好客户信息整理工作,協助設計部門做好雜誌排版工作。

二、部門構成

1.教輔書編輯組

成員:施維麗(主編)、趙新諾

負責教輔書的編輯工作。

2.《翼起來》雜誌編輯組

成員:遊小玲(主編)

負責《翼起來》雜誌及電信相關類紙媒的編輯工作。

3.《號碼百事通》編輯組

成員:曹偉偉(主編)、姜莎莎、文靜

負責《118114號碼百事通(石家莊、廊坊)》雜誌的編輯工作,包括:欄目規劃、專題架設、客户信息整理、廣告文案撰寫等。

注:以上小組根據工作內容劃分,無極特殊情況各小組獨立完成部門工作。

三、基本要求

1.成員須對工作認真負責,按時、高質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

2.及時保質完成組稿、選稿及校對工作,對自己負責的版塊確保準確無誤。

3.成員對各項工作和管理制度應及時提出建議。

4.成員要具有團隊精神,工作中互相協助,成員要服從分配,提高部門工作效率。

四、編輯流程

1.欄目規劃:每期雜誌的欄目規劃由主管組織編輯組成員及相關部門人員討論完成,完成後由主管交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員審批,審批通過後主管即可按照欄目規劃分配工作。

欄目規劃完成後,編輯組傳遞設計部一份,以供設計提前構思、蒐集素材。

2.時間規劃:欄目規劃通過後,主管應根據雜誌出版的時間進行工作進度規劃,並將時

間規劃交由總經辦和業務部門,嚴格落實。

如果臨時增加工作任務,衝擊了預定工作計劃,編輯人員可以書面形式,説明情況,申請公司派人協助或推延出版時間。

3.組稿管理:規劃基礎上的素材包整體完成後,由主管交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員審批。文章提綱審批通過後,主管安排本組人員完成文章撰寫工作。素材包未通過部分,應在24小時內調整完畢,報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員審批。

主管除負責自己的欄目外,還應審查所有編輯完成的稿件,認為達不到出版要求的可返回責編重新整理,責編應服從主管的管理,積極完成自己所負責的欄目,如與主管產生文章方面的爭議可報由總經辦溝通處理。

4.設計流程:主管審查通過的稿子可直接交由設計部進行設計,所有稿件分配需由主管統一負責。主管不在時,由主管指定人員負責。

5.刪稿制度:最終電子雜誌做好後交由總經理審查,排除因為廣告版面增加這一類不可預知外,如果因為單純文章內容造成文章被刪除的情況,刪除版面超過3P(含3P)不足5P對編輯組處以20元/P罰款;刪除版面超過5P(含5P)對編輯組處以30元/P罰款。

罰款分攤比例:主編15%,責編85%,主編兼責編時主編承擔100%。

五、激勵制度

(一)業務培訓及考評

每週一次業務培訓,內容包括:編輯工作中易出現的問題、電信業務知識等,由編輯部成員以及公司指定人員分別組織培訓,培訓知識點由培訓人整理後交由總經辦。

總經辦每月進行一次業務技能考核,滿分100分。

A. 第一名且成績在90分以上者獎勵100元;

B. 70分以下者罰款20元,連續三個月低於70分,予以辭退;

C. 最後一名且成績在70分以下者罰款50元;

D. 培訓的知識點需要每位編輯人員掌握,如在工作中培訓過的知識點再出現錯誤,每次罰款50元。

注:B、C不重複執行。

(二)原創獎勵

我們鼓勵原創,所有編輯人員可根據每期雜誌的專題進行創作,其他部門也可投稿,稿件如經選用可獲得稿酬(稿酬制度參照附表)。申請領取稿酬的文章必須保證原創(所謂原創,指作者獨自寫作或將多篇文章的有關內容渾然融為一體,表述獨到見解而不涉及侵權的

整篇文章或專題)。

六、未盡事項及時補充或參照上述條款執行。

翼動文化總經辦 20xx年10月28日

編輯部管理辦法 篇2

根據主流現有雜誌的發展情況,配合主流傳媒實行的“項目經營為核心”的媒體運作策略,本着“面向市嘗自我管理”的宗旨,為了使各編輯部的工作健康有序的運轉,使各雜誌的各項工作更加科學化、規範化、合理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為使本制度具有更強的操作性,各刊應制定相應管理和經營計劃。

主流傳媒編輯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根據主流傳媒發展規劃的有關精神及具體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1、編輯部人事工作基本原則為全員聘任制、流動制、開放制。

2、編輯部組織制度的原則為精幹、有效、民主、制衡。

第三條 全員聘任制。

1、各雜誌主編由公司各項目負責人聘請,須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3年以上從業經歷。

2、受聘責任編輯可為全、兼職兩種方式。

3、受聘資格:嚴格按照公司編輯的招聘制度執行。

第四條 各編輯部實行人員流動制

各責任編輯被錄用後,進行1—3期的見習編輯,如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為雜誌編輯,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到期後自行取消;若屆時在資格條件允許下有意繼續工作,各編輯部可繼續聘任。各編輯在相關雜誌工作期間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遵守組織紀律;編輯部也會按照編輯部考核及獎懲條例定期對各位編輯做出考核評估,將此作為考核工作業績的主要內容之一, 不合格的要做出相應處理。

第五條 各編輯部人事聘任範圍實行開放制,受聘編輯面對全國各高校應屆畢業生或已有相關工作雜誌經歷的人。

第六條 各編輯部設有顧問委員會和編委。委員由相關專家和公司領導擔任。

第七條 各編輯部設主編1人,其任務是全面領導和指揮編輯部的工作。

第八條 各編輯部每期出版設執行編輯兩名,其任務主要是完成本期出版的所有流程工作,並負責處理辦公室所應承擔的各項日常事務,全體責任編輯要認真協助其工作。執行編輯的產生由全體討論通過,並實行輪流執行。

第九條 本辦法內容如有修改,必須經編輯委員會審議批准。

主流傳媒編輯部考勤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證各編輯部工作正常進行,加強其嚴肅性及全體編輯的紀律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編輯部可視情況自己制定座班或不座班制度。

第三條 組織召開的會議或舉辦的活動開始之前,參加人員必須到主編處簽到,並不得代簽。

第四條對無故曠會或無故不參加活動兩次者提出警告。對無故曠會或無故不參加活動達三次者,經編輯委員會討論後報請主管部門,做出相應的處理。

第五條請假制度

(一) 屬於可請假的特殊情況為臨時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或活動和有事外出兩種。

(二) 若有特殊情況,各編輯可向主管負責人請假。

(三) 所有請假情況都必須在編輯部備案。

(四) 請假期間,責任編輯可委託另外一名編輯代行職責。

第六條例會制度

(一) 全體編輯會議每月召開一次;

(二) 組稿會定期召開;

(三) 如有特別事件則臨時召開會議。

第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於主流傳媒集團。

編輯工作制度

為規範本公司各刊物編輯管理,特制訂此制度。

一、工作準則

1.遵守職業道德,公平、公正地處理每篇來稿,不敷衍了事。

2.執行國家新聞出版法規以及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

3.按程序進行編、審、校工作,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4.嚴把稿件質量關,不徇私舞弊。

5.加強專業學習,提高編輯業務水平。

6.認真嚴肅對待作者署名,標示作者擁有版權、文責自負。

7.檔案管理制度。(1)作者檔案管理,詳盡記錄每一位作者的有關情況。(2)刊物的管理,把以往刊物的目錄、選題方向、欄目策劃等一一記錄在案,以便日後查詢。

8.堅持考勤制度,不缺席,不隨意離崗。

二、稿件編、審要求

1. 編輯人員須熟知上級有關政策,瞭解讀者需求,切實瞭解相關學科知識,並對其某一領域有所研究,且有深思熟慮的獨道見解。

2.編輯人員須有效加工來稿,使稿件質量達到發表水平。初審後擬不錄用的稿件,並交編務彙總;符合初審要求的稿件,由相應的責任編輯寫出《初審意見書》,不少於100字,原則上送編輯部主任二審;再由編輯部主任交主編審定。

3. 二審稿往返時限:2-3周。

4. 每篇稿件自投稿日起,審定應在1個月內完成。

5. 在1月內將所負責的所有稿件及審稿意見書交編務彙總登記

6.編務協助編輯及時通知並收集被錄用稿件的磁盤。

7.錄用的稿件在送交印刷廠之前,責編應先進行規範處理,編輯部主任和印製部負責人做好清樣工作。

三、稿件校對

1.稿件實行三校終審制:一、二、三校由責任編輯負責,清樣由編務和編輯部主任負責整理,終審由主編負責。

2. 對錄用的稿件,按《期刊編排規範》編輯校對,嚴格文圖規範。

3. 校對差錯率(語言文字和標點符號)不超過 1.6 %00;標題、圖題、表題、作者姓名項目不出現錯誤;內容上不出現政治、宗教、外交、民族等觀點表述和名稱錯誤。

4. 完成校對工作,不延誤印刷出版日期。

四、其他事項

1. 雜誌社管理基本採取向上負責的制度,即執行主編對公司負責,各部門主任對執行主編負責,部門人員對部門主任負責。

2.考勤和工作量的完成首先有各部門主任監督部門成員完成,主編則監督各部門主任的工作狀況。主編的工作有公司高層監督,所屬成員有監督和彈劾執行主編的義務。

3.每期的執行編輯輪值時間不得隨意請假或離開編輯部。

4.編務、編輯部主任及時統計編輯工作量,統計編輯費和稿費,由主編審核交總編審定,交辦公室結算審稿酬金。

主流傳媒各編輯部審稿程序、方式

一、審稿程序

1.實行三次審閲制:責任編輯初審,編輯部主任二審,編輯部集體討論三審。

2.各責任編輯認真做好初審工作。

3.經初審、二審的稿件,由主編、編輯部主任、執行編輯和編輯集體討論後決定取捨。

二、審稿方式

1.採用責任編輯意見實名制,主編意見原則上保密。

2.稿件達到入選質量要求但需作進一步修改的文稿,修改後還要由主編複審。

3.《審稿籤》撰寫格式由各編輯部自行制定。

中英文對照的撰寫與校對

一、 中、英文標題意義必須一致,英文標題大小寫應統一,標題的句首和實詞首字母大寫;

二、中文姓名、漢語拼音姓名應一致、準確,拼音姓氏大寫,名字中間用連字符,名字首字母大寫;如:劉麗紅LIULi-hong;張斌ZHANGBin

三、中、英文[摘要]內容應互相對應,表達順暢、符合語法;

四、中、英文[目錄]的文章標題和姓名必須與正文的標題和姓名保持一致,英文大小寫一致。

編輯部管理辦法 篇3

《莘縣教育》週刊編輯部管理制度(討論稿) 為確保《莘縣教育》週刊編輯部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更好地為作者和讀者服務,結合實際,一改20xx年重稿、錯稿、採稿不均衡、版面樣式老化、稿件質量低、讀者滿意度不高等弊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編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出版方針和各項出版管理規定,貫徹執行教育局黨委和局長辦公會決議。

2.制定辦刊方針、編輯出版計劃和各項管理制度,報分管領導批准並報主要領導同意後組織實施。

3.確保《莘縣教育》週刊辦報質量,對所有編輯報送的稿件有終審權,同時對各期各版負全面責任。

4.建立健全專、兼職的編輯、網絡編輯、專家審稿隊伍,努力提高辦報水平。每學期至少組織2-3次編輯會議或者組織編輯到學校採訪活動。

5、建立健全教師記者、學生記者隊伍,搞好小記者隊伍的相關活動。每學期至少組織2-3次積極向上的校園小記者活動。

二、編輯職責

1.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期刊管理、知識產權和保密等方面的法規、政策及報紙編排規範,完成相關編輯的工作和履行相應職責。

2.負責《莘縣教育》週刊具體欄目的徵稿、組稿、審稿、編輯、校對、報送主編審批等工作。

3、 及時瞭解所負責版面相關欄目學科的學術動態,同全縣內、

《莘縣教育》週刊存檔·內部保密

外作者保持並加強聯繫,及時向編輯部提出徵稿、組稿等有關建議。

4、 對組稿、來稿初審,提出初審意見(提交編輯部複審、不宜刊登、退回修改等),並負責統計自己所負責版面錄用的稿件作者相關信息。

5、 對決定採用的稿件,進行編輯加工和技術處理,使文章語句流暢,無錯別字,摘要、關鍵詞、標點符號、圖、表等要規範。完成此項工作後,按所組欄目發主編規定郵箱。

6、登記自己所負責的各版的稿件錄用情況,並在當期見報後及時將電子名單發編輯部。

7、若當期無編輯報審文章,主編需及時想辦法補充稿件,承擔與編輯相應的責任,若連續無編輯報審欄目,編輯部有權不報上級領導自主增添文字編輯,但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

8、文字編輯每期必須報審至少一個欄目,連續三期未報審欄目的,視為自動退出兼職編輯隊伍。

三、網絡編輯職責

1、網絡編輯負責報紙文字及圖片的全部“上網”工作,包括將每期的截圖和文字發至博客、完成報紙電子版的登記和上傳、完成莘縣教育局官方網站當期報紙新聞圖片及文字的上傳任務。

2、每期報紙定版後12小時內務必上傳莘縣教育局官方網站,24小時內上傳至電子版網站。過期每推遲一小時扣除津貼的1/12,扣完為止。

四、編輯流程:一組,二報,三發。

就是責任編輯先將投稿郵箱裏認為有價值的稿子選出,組成相應欄目,校對完畢後,報主編指定郵箱,得到回覆確定採用後及時將作者及題目信息發往指定郵箱。

五、稿件處理

1.所有作者來稿仍發四個郵箱,編輯們可以隨時查看每個郵箱,接收稿件,自由組織個性化欄目,完成組稿步驟。主編原則上不查看四個郵箱。

2.所有主編確定刊發的編輯所組稿件均在文章末註明編輯姓名,本欄目編輯負抄襲、剽竊、內容導向錯誤、語言規範錯誤的責任並按《莘縣教育週刊津貼、稿酬管理規定》扣除本欄目津貼。

3、主編接收編輯組稿,若稿件重複,以時間先後順序為準。

4、當週(按出版時間)報紙稿件報送主編信箱時間不得遲於上一週週五下午6:00,過期不再採用。

5、因學校較多,為照顧平衡起見,每期報紙只發表同一作者的一篇文章。

6.凡抄襲、剽竊他人成果者,在半年內停發該作者稿件,並根據《莘縣教育週刊津貼、稿酬管理規定》扣除本欄目編輯相關津貼。

四、編輯加工要求

1.編輯加工是對決定報審的稿件進行加工錘鍊,使其從內容到形式上更適合報紙的要求,使稿件的質量更上一層樓,稿件中的一切問題包括政治內容,科技內容,文字、圖序、表序,都要審查無誤,一經發出一般不再修改。

2.編輯加工的原則:精編細改,先析後改,先通讀全文評估稿件的價值,形成修改設想胸有成竹後再改;有錯必改,改與不改兩可

之間的原則上不改;改稿必須恪守文稿的原貌,保持作者的風格;若對稿件作較大改動,必須經作者同意。

3、應多注重採編。郵箱的稿件不好改動或者通過稿件發現新聞點時,可以主動與新聞學校聯繫,主動前去採訪,編輯部提供聯繫方便,採訪時間自由掌握、其中發生的公務費用可以被訪單位自由結合解決。

未盡事宜,另行調整。

本制度解釋權歸編輯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編輯部管理辦法 篇4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財產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及秩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辦公大樓安全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工作。

三、定義:

1、原則

1.1 分類原則即可控可不控分類原則。

1.2 事前預防原則。

1.3 誰使用誰負責。

1.4 檢查處理到位。

2、組織架構

3、崗位職責

3.1 機關安全主管對機關安全負管理責任,有制訂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事務直接調查、調配、宣傳、處理的權利,對其下屬有安全考核權利。

3.2 機關安全主任、機關安全助理對機關安全負直接管理及培訓責任,對辦公室安全工作有調查、協調、宣傳權利,對其下屬人員有直接領導權。

3.3 辦公室各部領導對其所屬轄區負間接安全責任,對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有配合及諮詢權,對自身下屬有安全培訓及安全管理權利。

3.4 機關安全員執行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對辦公室安全負直接安全責任,有培訓、警告、

巡查權利。

3.5 機關人員執行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對自屬安全負直接責任,有接受安全培訓、諮詢安全工作的權利。

四、管理辦法

1、類別

1.1 可控類別即根據現有條件人為工作可以避免的辦公室安全事故:電腦操作不當引起的安全事故、電源使用不當引起的安全事故、行走及上下樓梯安全事故、未做好防盜措施引起的安全事故、人為火災、資料丟失及被盜、資金財產被盜等。

1.2 不可控類別即根據現有條件人為工作不可避免的辦公室安全事故:使用設備的老化、

被搶劫、被暴力侵害、自然災害等。

2、具體工作

2.1 日檢:機關安全員每天晚上十二點進行巡檢,並填寫巡檢表,如遇突發且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安全管理人員回報。機關安全助理當日審核巡檢表。

2.2 周檢:機關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辦公室安全不定期進行四次檢查,並出檢查報告。報告闡述一下內容:檢查項目、問題、處理方式、合理性意見。

2.3 月會:機關安全人員及各部領導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會議,會議闡述以下內容:工作

概述、已解決的問題、未能解決的問題、合理性意見、下月工作。

2.4 監控室安全:監控室由機關安全主任及機關安全助理管理,由機關安全助理對監控室使用人進行操作培訓。

2.5 三樓化驗室安全:三樓化驗室定為危險區,唐總直接負責。

2.6 出現安全事故應保護好現場。 3、考核辦法

3.1 損失承擔:由於可控類別工作未做到而導致的安全事故,根據損失額度,直接責任人承擔60%責任,直屬領導負5%責任,安全專員負10%責任,機關安全主任負10%責任、機關安全助理負10%責任,機關安全主管負5%責任。承擔不了者法律處辦。

3.2 免責條款:不可控事項免除安全責任,但應建立公司是我家意識。

3.3 日檢工作未做、日檢表不真實均扣除1分/次,月度彙總納入績效考核;日檢表未審核扣除1分/次,月度彙總納入績效考核。

3.4 周檢工作工作未做、周檢報告不真實均扣除1分/次,月度彙總納入績效考核。 3.5 月會未舉行扣除機關安全人員5分/次,部門領導未參加或未委派下屬參加扣部門月度績效3分/次。

3.6 監控室安全工作:任何人員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否則進行5元至500元罰款。數據丟失、設備非正常損壞,機關安全人員扣除當月考核。

3.7 安全事故發生後,機關安全人員應立即到達現場,未來者應電話通知機關安全主管,否則取消當月考核,現場未保護視具體情況扣除5-20分當月考核。

3.8 月度未出安全事故,機關安全人員當月考核獎勵10分;年度未出現安全事故,給予年度安全獎金。

編輯部管理辦法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公司全面風險管理,保障穩健經營,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及受託管理公司(以下總稱為“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集團公司所屬上市公司、公眾公司風險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分別制定。三級及以下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建設工作,由所屬各公司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在集團未來經營管理中,各種不確定性對集團實現其戰略及經營目標的影響。集團風險分為集團層面的常見風險與業務流程控制風險兩個方面。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及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圍繞集團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通過在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經營過程中,執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對集團運營中要面臨的內部的、外部的可能危及集團利益的不確定性,執行相應的控制措施,以獲得集團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目標,是通過識別、評估影響集團戰略和經營目標實現的內外部風險,建立和落實有效的管理措施,確保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並在可承受的範圍內。

第六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遵循全面、重要、制衡、適應、成本效益的原則,確保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後控制相統一;覆蓋集團的所有業務、部門和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確保不存在風險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與集團經營規模、業務範圍、競爭狀況以及風險水平等相適應,並隨着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風險管理應考慮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的匹配,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七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涵蓋公司治理與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有環節,包括但不限於:

(一)公司治理環節:主要包括“三會”運作,“三會”和管理層的職權等。

(二)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環節:主要包括重大資產自建、購置、處置、維護、保管與記錄等。

(三)對外投資環節:包括投資有價證券、股權、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長、短期投資、委託理財、募集資金使用的決策、執行、保管與記錄等。

(四)對外擔保與融資環節:包括借款、擔保、承兑、租賃、發行新股、發行債券等的授權、執行與記錄等。

(五)日常經營環節:主要包括:生產、採購與付款、銷售與收款、財務會計管理、全面質量管理、產品研發、人事管理等。

第二章組織體系與職責分工

第八條集團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組織架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和執行層(公司內部各層級)的職責權限、議事規則、工作程序和相關要求的制度安排,確保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形成制衡,避免職權交叉、缺失或職權過於集中,明確責任,減少內耗,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第九條集團公司董事會是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決策領導機構,對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有效性負最終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組織架構並確保其有效運行。

(二)制定集團發展戰略,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集團風險管理目標,有效規範集團經營行為。

(三)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四)審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

(五)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監督、評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和運轉的有效性。

第十條集團公司管理層負責日常風險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年度預算以及風險管理目標,確保集團經營目標的實現和年度預算的有效執行。

(二)擬定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相關的風險管理工作流程,報董事會審批。

(三)擬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報董事會審批。

(四)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和考核機制,對風險管理實施有效的日常監督檢查與評價,並進行嚴格考核。

(五)向集團公司董事會提交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組織集團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和集團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七)落實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的有關全面風險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設立風險控制總監,負責集團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集團公司成立風險控制管理總部作為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並向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總監彙報工作。

風險控制總監的職責如下:

(一)擬定集團風險管理制度,參與集團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營目標、預算目標的設定。

(二)擬訂風險管理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工作流程。

(三)指導集團風險管理與其他經營計劃和管理活動的整合。

(四)提出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職能體系建設建議方案。

(五)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貫徹執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情況。

(六)推動集團整體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包括風險管理知識的培訓、風險管理意識的增強以及風險管理技能的提高。

(七)組織起草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八)負責組織協調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各層面、各崗位、每位員工的重要工作職責之一,集團各部門、所屬各公司以及每位員工,應充分認識自身的風險管理責任,履行風險管理工作職責,自覺防範和控制風險,將風險管理意識貫穿於集團經營管理的各方面和業務流程的各環節。

第十三條集團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風險管理責任人,並指定一名員工為風險管理聯繫人,負責組織本部門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報告及風險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條所屬各公司董事會是本公司風險管理的決策領導機構,所屬公司董事長或授權風險控制總監為本公司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執行風險管理制度,履行風險管理職能。

所屬各公司應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所屬各公司風險控制總監由集團公司委派或任命,負責所屬公司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未獨立設置風險控制總監的所屬公司應指定分管風險管理的領導,並報集團公司批准。

所屬各公司應設立風險管理部門或指定資產財務部門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在風險管理過程中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行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單位的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報告,並配合風險管理主管部門開展與本單位有關的風險評估工作。

(三)研究提出由本單位負主導管理責任的重大風險的管控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相關風險進行管理監控和分析,向風險管理主管部門提交風險日常監控信息和風險預警信息。

(五)做好本單位有關建立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工作。

(六)做好本單位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有關工作。

(七)辦理風險管理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風險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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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集團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監督、改進與報告。

(一)風險評估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對風險進行識別、分析和評價。

(二)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三)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包括:定期對風險管理流程及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估;定期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對集團的風險管理進行檢查;逐步建立符合集團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建立風險提示機制;督促風險管理問題的及時改進。

(四)評估報告:風險管理部門每年向管理層和董事會提交風險評估報告;發生重大風險事項應隨時報告。

第四章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評估是集團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它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識別風險,評價風險等幾個方面,並通過對風險影響程度的分析,給出集團風險控制的優先次序等。

第十八條收集信息。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集團經營管理相關的內外部初始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建立有效的風險收集與管理系統,對初始信息進行篩癬提煉、對比、分類、組合等必要的管理,以便進行風險評估。這些初

始信息主要包括與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相關的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經濟運行情況、產業與金融政策、市場供需、行業及競爭對手情況、集團戰略與內部運行、財務狀況以及法律法規等。

第十九條梳理流程。就是對涉及集團經營管理全過程的各項管理及其重要業務流程進行梳理和分類,確定現有流程體系現狀,為集團識別風險,優化流程創造條件。

第二十條風險識別。集團應當查找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管理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風險,有哪些風險。識別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類風險。

(一)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為風險識別的主要實施單位。

(二)風險識別方法主要包括:風險清單識別法、財務報表分析法、流程識別法、現場調查法等。

(三)風險識別的步驟包括:閲讀風險清單、辨識公司常見風險、訪談、繪製流程圖、撰寫流程説明、識別流程風險點、提出控制措施、填寫風險控制矩陣、整理風險識別文檔等。

第二十一條風險分析。風險管理部門應當對識別出的風險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分析和評估,統一制定各風險的度量單位和風險度量模型,確保評估的假設前提、參數、數據來源和評估程序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第二十二條對各種風險之間的相關性進行分析,以便發現各風險之間的自然對衝、風險事件發生的正負相關性等組合效應,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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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統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三條風險評價。在風險分析和整合的基礎上,評價風險可能產生損失的大小以及對集團實現經營目標的影響程度。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二十四條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第二十五條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集團成立制度建設小組,根據調整確定後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機構、三定方案(定崗、定編、定職責)以及各項管理及重要業務流程優化方案,按照財政部等五部委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對集團現行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審閲、修訂與完善,建立健全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體系。

第二十六條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集團根據風險管理總體目標,針對各類風險或每一項重大風險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解決該項風險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二)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

(三)所需要的條件和資源。

(四)所採取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七條風險控制措施的組織實施。根據風險涉及的職能部

門和業務單位進行分工,認真組織實施風險控制措施,確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集團內部控制體系。

(一)根據經營戰略與風險管理目標一致、風險控制與運營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則,集團制定風險解決的內控方案,針對重大風險所涉及的各項管理及業務流程,制定涵蓋各個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要把關鍵環節作為控制點,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二)集團制定合理、有效的內控措施,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

(三)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四)授權審批控制要求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範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常規授權是指集團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既定的職責和程序進行的授權;特別授權是指集團在特殊情況、特定條件下進行的授權。

集團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集團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籤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五)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集團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財務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六)財產保護控制要求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採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公司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七)預算控制要求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權限,規範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嚴格預算考核,強化預算約束。

(八)運營分析控制要求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管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並加以改進。

(九)績效考評控制要求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集團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十)集團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六風險的監督、改進與報告

第二十九條風險管理的監督包括集團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董事會對管理層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管理層以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對其他部門以及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

第三十條集團公司董事會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管理層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對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進行評價;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獨立第三方對公司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獨立檢查評價。

第三十一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和檢驗,對風險管理解決方案進行評價,提出調整改進建議,出具評價和建議報告。

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以公司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決策、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為重點,對集團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要定期對其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自查,及時發現缺陷並改進,其自查報告應及時報送給集團公司風險管理總部。

第三十三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逐步建立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並將其作為蒐集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

險管理信息的基礎,用以量化評價考核集團各方面風險管理情況,對風險評估所確定的由其管理的重大風險和其他需關注的風險進行持續的日常監控。

第三十四條建立風險提示機制。對在經營過程中,通過監測、檢驗、檢查發現的風險,風險管理部門以《風險提示函》的形式,及時向有關部門或所屬公司發出風險提示,並促進其改進。

第三十五條建立風險評估報告制度。集團風險評估報告分為定期報告和不定期報告。定期風險報告是對某一個階段公司經營發展中存在的風險和糾正的情況進行的綜合報告;不定期專項風險報告是對監控中或風險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風險或風險隱患問題進行的專項報告。風險報告要按照規定的報告程序報送集團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

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集團總體經營與運行情況;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和基本流程的建立與維護;公司內控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各類風險的評估方法及結果;重大風險事件情況及未來風險的預測;公司日常經營與風險管理的改進建議。

第三十六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對重大風險的日常監控中,要建立重要事件快速報告制度和報送責任人制度,就業務經營、財務管理、資金運用、工程管理等方面出現的重大問題以及與集團有關的敏感問題、羣體性事件、重大突發事件、重大違法違紀事件等情況,在所監控的風險達到預警條件時,相關部門或單位應當立即報告集團公司。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

發出風險預警報告時,應立即啟動風險應急預案,採取風險應對措施,並及時向集團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

第三十七條對於重大突發風險和跨所屬公司並可能對集團造成重大影響的風險,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部門應在發出風險預警報告後立即採取相關措施,儘量控制風險,並隨時向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當地重大風險變化情況、原因、趨勢及下一步對策建議。風險控制管理總部應立即組織分析情況、統籌制訂、實施風險應對方案,儘量降低突發風險對集團的影響,並報董事會。

第三十八條集團風險管理要納入績效考核管理,作為績效考核的一個指標或組成部分。

對因工作失職、瀆職而遲報、漏報重要事件,甚至有意見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管理程序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建設

第三十九條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應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建立涵蓋風險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的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包括風險管理信息的採集、存儲、加工、分析、測試、傳遞、報告、披露等各項功能。

第四十條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功能需求,並與集團信息化管理部門配合,根據集團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建設規劃方案,同時配合集團信息技術專

業機構等相關力量,進行集團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具體開發、建設和應用工作。

第四十一條集團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應確保輸入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對輸入信息系統的數據,未經特殊的批准程序不得更改。

第四十二條集團公司信息管理部門應確保風險管理信息體系運行的穩定性、安全性和權限管理有效性,並根據實際需要不斷進行系統改進、完善或更新。

第八章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第四十三條集團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樹立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增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促進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四十四條集團將風險管理文化融於企業文化建設全過程,在各層面營造風險管理文化的氛圍,在企業文化管理的相關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確規定風險管理文化的建設要求和內容。

第四十五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的負責人應在培育風險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點的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成為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骨幹力量。

第四十六條集團定期對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全體員工進行風險管理理念、知識、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等內容的培訓,以增強風險管理

意識和能力。

第四十七條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牢固樹立風險無處不在、風險無時不在、合理利用機會風險的意識,發揚光大“人人都是一道屏障”的風險控制文化,樹立崗位上的風險管理責任重於泰山的理念。

第四十八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將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道德誠信準則和風險意識,進行風險管理案例教育,針對不同對象,開展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操作人員崗前風險管理培訓。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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