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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精選17篇)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精選17篇)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

答辯人:李,男,漢族,1x年x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威遠縣新場鎮上游村3組1x號。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精選17篇)

被答辯人:長沙x有限公司,住所:長沙市雨花區路號房。

法定代表人:,男,總經理。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長沙市雨花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的[x1]雨勞仲案字第1x2號仲裁裁決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庭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根據仲裁裁決書第二頁最後一段認定的案件事實如下:“申請人(即本案被告)於x1年4月1x日應聘到被申請人(即本案原告)處工作並擔任市場總監,工資為x元每月,被申請人一直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未與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x1年x月1x日,被申請人認為是x1年x月13日,並以x1年4-x月的工資表、x1年4-x月的考勤表予以證明,但以上證據均為打印件,沒有申請人的簽名,而且申請人也不予認可,因此本會對被申請人提交的以上證據不予認可,被申請人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觀點,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本會對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x1年x月1x日予以認可。”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即被答辯人在沒有與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單方面解除與答辯人的勞動關係,依法理應支付答辯人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

二、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充分,合法。相反,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不足以簽訂勞動合同與事實不符,所提交的證據也缺乏證據證明力。

首先,從證據的來源看,被答辯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資表等證據均是由被答辯人單方面製作,連基本的真實性要素都不具備,不能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其次,被答辯人無法提供答辯人親筆簽名的工資發放表以及考勤簽到表,僅依據其單方面製作的考勤表和工資表來確定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只有21天的主張顯然不能讓人信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最後,被答辯人的證據在不被仲裁庭認可情況下,竟還懷疑勞動仲裁機構的專業素養,“認為仲裁庭完全沒有法律基本知識”,因此,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三、被答辯人訴稱認為答辯人申請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無法律依據,與事實不符。

根據仲裁裁決書認定的基本事實,以及綜合答辯人在仲裁機構提交的證據,答辯人在被答辯人公司工作時間為x1年4月1x日至x1年x月1x日,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二條規定,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此外,被答辯人因工作期間未依法為答辯人購買社會保險,答辯人將保留向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要求被答辯人補繳社保的權利。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無視《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既不積極履行仲裁裁決,也不從中汲取教訓依法規範公司管理制度,反而企圖否認事實,逃避法律義務,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李

x年三月七日

附: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2

答辯人: B 計算機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 鍾

對 A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事實與理由:

向貴會申訴之我公司員工 A,與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從我公司的薪資調整(不同意薪資調整,不願意重新簽訂合同)。

二、 x4年4月2日 及 x4年x月21日 各記大過一次,同時 x4年xx月2x日 值班時睡覺,造成惡劣影響。見證據目錄 1、2。

根據以上申訴人的綜合表現,申訴人 A已經 嚴重違反我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於是 我公司於 x4年1x月xx日 做出了《終止勞動合同通知》(見 證據目錄 3)的決定,提出將與 x4年11月xx日 與申訴人 A正式終止合同,並已經提前 三十天 通知。按照《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按照用人單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現已經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經仁義盡至了。

根據《勞動法》、《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我公司做出的決定 合法合理,有根有據。

關於申訴人提出的加班費,我公司在招聘該員工A時就已經説明並徵得申訴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時,每週工作x天的工作條件相對應的待遇。因此其每個月獲得的勞動報酬已經包括了該加班費,也即我公司已經支付了平時和週末的加班費;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見證據目錄x。

關於夜班補助,我公司的薪資裏顯示了“夜班津貼”,也即夜班補助,也就是説平時每個月的該補助已經包含在發給申訴人的薪資中,已經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見附件 4。

關於“合同終止補償金”,我公司根據以上申訴人的嚴重違反我公司勞動紀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訴人終止合同,何況已經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勞動法》、《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我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的情況。

總之,一句話,敬請仲裁委員會充分考慮我公司之答辯,駁回申訴人提出的所有申訴要求。

此致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 B 計算機有限公司

x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證據目錄

1、我公司於 x4年x4月x2日 和 x4年xx月21日 做出的《獎懲通知單》,兩份;

2、我公司警衞隊長××出具的證人證言,一份;

3、《終止勞動合同通知》,一份;

4、x4年x月的A工資單,一份。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3

答辯人:XX市建築總公司

被答辯人:張

答辯人因張訴答辯人請求確認其父與我司確認勞動關係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張之父張系經其老鄉招攬到我司工地幹活,我司並不知情。我司是在張發生事故後才發現有此人在我司工地幹活,經瞭解,張於X年XX月XX日經其老鄉進入到工地幹活,報酬亦是由其老鄉支付。其老鄉未經我司同意私自請張到工地工作,是其個人行為。

二、張發生交通事故是其嚴重違反交通法規所致,又不在工作地點、上下班路線上發生的事故,且是在干與工作無關的路上發生事故,依法不具有為工傷的條件。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但根據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認定的事實,張是跨越路面綠化隔離帶橫過道路時被另一正常行駛的車輛碰撞致死,事故認定書認定張是在設有隔離設施、跨越路面綠化隔離帶橫過公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機疏忽大意對發現的危險情況沒有及時採取避讓措施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張違反了《交通安全法》第63條的規定。另外,我司施工人員租住在,當時施工地點在,而張發生事故地點在,不是我司施工人員上下班途中的路線,事發時,我司施工人員在做,故張是在辦私事的過程中發生事故,據我司瞭解,張在醫院的遺物中有一張當日的租房交款收據,此收據現已經為申請人或者其家屬所持,張當時應當是私自出去租房的過程中發生事故。

三、因為即使確認雙方有勞動關係,根據上述理由,張也不能認定為工傷死亡,我司願意從人道主義出發,與申請人協商。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XX市建築總公司

二○XX年XX月XX日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4

答辯人: B 計算機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 鍾

對 A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事實與理由:

向貴會申訴之我公司員工 A,與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從我公司的薪資調整(不同意薪資調整,不願意重新簽訂合同)。

二、 x年4月2日 及 x年7月21日 各記大過一次,同時 x年08月28日 值班時睡覺,造成惡劣影響。見證據目錄 1、2。

根據以上申訴人的綜合表現,申訴人 A已經 嚴重違反我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於是 我公司於 x年10月06日 做出了《終止勞動合同通知》(見 證據目錄 3)的決定,提出將與 x年11月06日 與申訴人 A正式終止合同,並已經提前 三十天 通知。按照《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按照用人單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現已經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經仁義盡至了。

根據《勞動法》、《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我公司做出的決定 合法合理,有根有據。

關於申訴人提出的加班費,我公司在招聘該員工A時就已經説明並徵得申訴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時,每週工作6天的工作條件相對應的待遇。因此其每個月獲得的勞動報酬已經包括了該加班費,也即我公司已經支付了平時和週末的加班費;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見證據目錄5。

關於夜班補助,我公司的薪資裏顯示了“夜班津貼”,也即夜班補助,也就是説平時每個月的該補助已經包含在發給申訴人的薪資中,已經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見附件 4。

關於“合同終止補償金”,我公司根據以上申訴人的嚴重違反我公司勞動紀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訴人終止合同,何況已經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勞動法》、《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我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的情況。

總之,一句話,敬請仲裁委員會充分考慮我公司之答辯,駁回申訴人提出的所有申訴要求。

此致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 B 計算機有限公司

x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證據目錄

1、我公司於 x年04月02日 和 x年07月21日 做出的《獎懲通知單》,兩份;

2、我公司警衞隊長××出具的證人證言,一份;

3、《終止勞動合同通知》,一份;

4、x年8月的A工資單,一份。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5

答辯人: A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太原市,法定代表人:王,職務:董事長。

被答辯人:史B,男,住址:。

就貴會仲裁的X勞仲案字【】第10號史B申請A水泥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沒有單方解除勞動關係,被答辯人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申請沒有依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也就是説,賠償金的適用前提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具體到本案當中,答辯人從未做出過解除勞動關係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是否違法解除的問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賠償金缺乏基礎。

(二)退一步講,即使雙方勞動關係目前已經解除,也並非答辯人的過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4號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本案當中,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勞動合同起止日期為: x年3月1日至x年12月31日,當勞動合同期滿以後,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繼續按原定勞動合同條件繼續工作,雙方對此沒有表示異議,根據前述司法解釋規定,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隨時終止勞動關係,而無需向對方承擔責任,在x年3月底,當被答辯人不再上班並提請仲裁之後,應視為被答辯人用行為表示其要單方終止勞動關係,對此,答辯人沒有異議也不應對此負擔什麼。目前勞動關係的狀態是由被答辯人單方造成,雖然不構成違法,但其卻無權要求答辯人支付賠償金。

(三)答辯人對被答辯人提出的10800元賠償金額也不認可。即使本案當中存在賠償金或者經濟補償金的情形,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47、8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賠償金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計算。實際上雙方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起止時間為x年3月1日至x年12月31日,且被答辯人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在x年1月1日至x年2月17日期間並沒有到答辯人處工作,截止提請勞動仲裁之日,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勞動關係存續時間不足一年,按照前述標準計算,經濟補償金為一個月的工資1800元人民幣,賠償金為二個月工資3600元人民幣,因此,被答辯人提出的10800元請求明顯偏高。

綜上三點,被答辯人提出賠償金的請求與事實法律不符,且金額明顯偏高,請貴會對此項請求不予支持。

二、被答辯人提出的第二項要求答辯人支付x年8月至x年3月28日加班費的請求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

(一)雙方嚴格按勞動合同上約定的標準工時制執行,不存在加班。

(二)根據前述勞動關係存續時間,被答辯人要求加班費的起止時間與實際情況不相符。

(三)被答辯人沒有證據證明其存在加班事實,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12號第九條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結合本案,被答辯人應對其在職期間存在加班事實承擔舉證,但是其並沒有提供任何有效證據證明其存在加班事實,故應由被答辯人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三、被答辯人提出的第三項要求支付x年12月13日至x年2月17日生活費的請求沒有依據。

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時間為1013年12月31日,x年1月1日至x年2月17日,被答辯人沒有為答辯人提供勞動,雙方在此期間不存在勞動關係或者其他法律關係,答辯人沒有義務向被答辯人支付任何費用。

四、被答辯人第四項要求補繳x年8月至x年3月28日的社會保險請求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受案範圍,應予駁回。

(一)欠繳社會保險費爭議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範圍,在多處得以印證。

1、《人民法院報》x年9月15日星期三第二版登載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杜萬華就〈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問:社會保險尤其是養老保險爭議,一直是勞動者普遍關注的話題,這部司法解釋對此規定了哪些新的舉措?答:《調解仲裁法》確定了社會保險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但是否應把所有的社會保險爭議不加區別的納入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確是一個在實踐中爭議廣泛的問題,需要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我們研究認為,用人單位、勞動者和社保機構就欠費等發生爭議,是徵收與繳納之間的糾紛,屬於行政管理的範疇,帶有社會管理的性質,不是單一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社保爭議。因此,對於那些已經由用人單位辦理了社保手續,但因用人單位欠繳、拒繳社會保險費或者因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等發生的爭議,應由社保管理部門解決處理,不應納入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對於因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則屬於典型的社保爭議糾紛,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網站的《審判工作欄目》-12-21《關於企業為職工補繳養老保險費引發糾紛問題的答覆》:x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而對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或者因繳費年限、繳費數額等發生爭議的,未規定由法院受理。因社保機構對用人單位欠繳費用負有徵繳的義務,如果勞動者、用人單位與社保機構就欠費等發生爭議,是徵收與繳納之間的糾紛,屬於行政管理的範疇,帶有社會管理性質,不是單一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社保爭議。因此,此類爭議不宜納入民事審判的範圍,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或者因繳費年限、繳費數額等發生爭議的,應向相關部門申請解決。

(二)各地高級人民法院均作出了補繳社保不屬於受案範圍的規定,比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一條關於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範圍問題:

對於社會保險爭議的受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建立社會保險關係、欠繳社會保險費或未按規定的工資基數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主張予以補繳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勞動者通過勞動行政部門解決;

再比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參考意見》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對此不予受理。

(三)繳納社會保險費不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勞動者無權對此提請仲裁。根據我國的《勞動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收繳單位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税務機關。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違反的是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在徵繳社會保險費中形成的法律關係是國家徵繳部門與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之間管理與被管理的行政關係,並非勞動爭議當事人之間的民事關係。勞動者亦為繳納主體,對用人單位欠繳的保險費既無請求權,也無放棄權。所以,因欠繳社會保險費發生的爭議不屬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民事糾紛,不應屬於勞動仲裁和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的範圍。

(四)全國各地駁回補繳社會保險的案例非常多,這在司法實踐中已經形成共識,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王某與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申請再審一案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法研[] 31號、()粵高法民一申字第2526號,以及答辯人的代理人在天津辦理過的多起類似案件等,均裁決(或判決)補繳社保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受案範圍。相關案例及最高人們法院答覆附後。

五、被答辯人第五項請求沒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因此,本案不涉及仲裁費用承擔問題。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所提申請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請貴會依法駁回。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A水泥有限公司

x年五月二十五日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6

答辯人:蘇,男,x年1月20日出生

住北京市西城區長椿街西里號樓x門號

被答辯人:北京某某國際會議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區某地

法定代表人:石某,總經理

答辯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維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理由如下:

一、被答辯人沒有對修改過的《員工考勤休假管理規定》進行過公示或告知過答辯人,答辯人對此也確實完全不知曉,該規定不能適用答辯人。

正如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所言,被答辯人並未提交證據證明修改過的規章制度已進行了公示或者告知了蘇。在訴訟過程中,被答辯人補充了幾張照片,但這些照片字跡不清,也沒有日期,根本無法證明被答辯人已於規章制度修改後將其進行了公示。

另外還需要補充兩點:

首先,即使上述管理規定已進行過公示,該管理規定中要求病假員工提交掛號單、醫療手冊的條款也是沒有效力。

對於病假員工,為了證明其病情的真實性,單位要求其提供診斷證明書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診斷證明書之外還要求員工另外提交掛號單、醫療手冊則有刁難患病勞動者的嫌疑。常理來説,一般人就醫並不會特意留存掛號單,醫療手冊雖然每人都有,但如果將其交與單位,必然會影響患病員工就醫。該管理規定的上述條款不合情理、強人所難,因此是無效的。

其次,再退一步講,即使上述條款是有效的,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仍然不能成立。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在申請人按時向被申請人提交宣武醫院的診斷證明書的前提下,沒有提交掛號單、醫療手冊等次要的材料顯然達不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程度。

二、答辯人未購買藥品不代表答辯人故意裝病。

勞動者是否需要休病假需要由正規醫療機構來判斷,宣武醫院作為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當然有這種資質。因此,宣武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和休假證明足以證明答辯人確實需要休病假。至於答辯人未購買藥品和做檢查,這和答辯人的病情有關,因為答辯人的頭疼需要的休息而不是服藥。被答辯人以答辯人未購買藥品就推斷答辯人是裝病,這種説法是站不住腳的。

答辯人:

年 月 日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7

答辯人(被告):李,女,x年5月22日生,漢族,住郟縣xx鎮xx村。

被答辯人(原告):牛,男,x年1月12日生,漢族,住郟縣xx鎮xx村x組。

答辯人李就被答辯人牛起訴撫養權糾紛一案,答辯意見如下:

一、關於撫養權糾紛,郟縣人民法院已有判決且已生效,雙方當事人均應受其約束。

平頂山市郟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郟民初字第754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一、二款、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准予李與牛離婚;二、婚生之女牛某某、之子牛某由李x撫養,牛每月支付其子女撫養費各100元,該款自x年6月份開始支付,支付至牛某某、牛某滿18週歲為止。判決書生效後支付x年6月份至x年12月份的撫養費。今後每年元月10日前支付該年度撫養費。

二、原告牛稱“遠在異地,無法主張權利”與事實不服。x年10月12號,牛傳真給法庭説明書一份。這説明原告並沒有失去人身自由,不存在無法主張權利的情況。

三、原告稱“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自己的子女”與事實嚴重不符。原告多年來從未盡到應有的撫養義務,自從離婚以來從未打過電話給子女也沒有探視過,更沒有支付給子女任何的撫養費。一個從未過問過子女,未對子女盡任何義務的父親,怎麼能説無時無刻不在思念子女呢?

四、原告説“被告另行結婚組建家庭,無能力保障子女,對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的重大影響。”不符合事實。被告李離婚後,帶着兩個孩子,生活艱難,原告每月應支付的撫養費也從未給過。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生活條件和完整的家,被告李才選擇重新組建家庭。事實證明被告李重新組建家庭後,牛一童、牛亦傑得到更好的撫養。而原告牛沒有工作,好逸惡勞,沒有能力去撫養子女。更無法從精神上和物質上給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

五、原告適用法律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是對保全或先予執行不服的救濟程序,並不適用該案。

根據《婚姻法》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郟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8

親愛的自己:

十年後的你將變成一個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有了自己對這個世界新的認識,有了自己的喜怒哀樂,當然也有了自己的小祕密,如果你努力學習的話,那時的你應該正在某高校為了自己的理想而奮鬥,也有可能你會和眾多務工者一樣天南海北的漂泊。但這一切都不會阻止媽媽依然會在你耳邊不停的嘮叨,爸爸還會時不時的訓斥你。

你的爸爸媽媽只是普普通通的工人,每月還得精打細算的計劃生活開支,房子、孩子是依然是他們最大的負擔,但這並沒有影響你成為他們心目中的“小公主”,過着衣來張手,飯來張口的優質生活。在這個潔淨的家中,“勤雜工”是不可缺少的,他就是你爸爸。當他看到家裏哪個物品壞了或是哪個東西髒了,他總是挺身而出。有一次,你的枱燈壞了,他立刻拿來工具,開始修理起來,隨着一聲聲叮呤咣鐺的修理聲後,你的枱燈簡直就像新的一樣。

以前,也許是你沒有長大的童心,總是惹爸爸媽媽生氣;也許是你的任性,嬌氣,忘記了他們的操勞;也許是你的無知,總覺得他們的話特別逆耳。有人説,愛是與生俱來的,親情是我們理解愛的最好的範本和老師。人再偉大也走不出愛的射程,人的生命之所以沒有界限,那是因為愛的射程本身就沒有界限。父愛母愛這個話題是古老且永恆的,不同的人總有不同的閲歷和感受。像孟郊的《遊子吟》,朱自清的《背影》。而你要感受的父愛母愛是:“風過無痕,大愛無聲”。

你現在最大的毛病就是太粗心大意和學習不用功,你一定要改掉這些壞毛病,不管付出多少心血。在一點小小的困難面前不能選擇退縮,要敢於正視,要敢於面對。清醒了以後就要堅強,要從泥沼裏走出來;要自己找到方向;要一步一個腳印的走好今後的所有路途,今天過後,你要努力學習,要做更好的自己。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9

廣大市民朋友們:

元旦、春節將至,為了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建設文明城市,讓全縣人民過一個安全、文明、祥和的節日,我縣對煙花爆竹燃放做出了明確規定,請全體市民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認真做到:

一、明確燃放區域

縣城主城區、主幹道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下簡稱禁放區):

(一)主城區:以城區為中心東至廣福橋,東北至長衝口、縣瓷廠,西至艾家衝加油站、縣人民公園南門口,南至糧貿路,北至火車站。

(二)主幹道:長興路至縣一中、張家橋路至火車站鐵路橋洞、迎賓路、原S308線至迎賓路交匯處、警予西路至二橋、南二環路、警予南路至二路公交終點站、園藝路至二橋。

縣城城區下列區域為煙花爆竹限燃區:

(一)警予廣場;

(二)漵水河內側防洪大堤下;

(三)邵懷高速漵浦連接線兩側。

二、明確燃放時間

禁放區任何時候不得燃放煙花爆竹。限燃區限定燃放時間,可以燃放的具體時間為農曆除夕至正月九年級、正月十五以及公曆十月一日,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三、明確燃放責任

在禁放區或限定燃放時間之外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由公安部門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明確燃放方式

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按照產品燃放説明,以正確、安全的方式燃放,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建築物內、陽台、屋頂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二)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公共綠化地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三)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單位或個人在燃放煙花爆竹後,應當及時清除燃放殘留物。

我們真誠地希望全體市民,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這件小事做起,堅持勤儉辦事,不攀比,不浪費,講文明,樹新風,以實際行動共同創建文明秀美幸福家園。

漵浦縣人民的政府

20xx年12月8日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0

一、交通安全

1、在馬路上行走或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走路要走人行道,騎自行車要走非機動車道,橫穿馬路要看清信號燈,綠燈行,紅燈停,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2、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在馬路上輪滑,不追車、扒車、強行攔車。

3、乘坐公交車,一定要在車停穩之後,再上車、下車。不乘坐無牌、無營運證、超載的車輛。

4、乘坐出租車前排座位,要繫好安全帶。車輛行駛中,不要將頭、手、身體伸出窗外。

二、活動安全

1、不到禁止靠近的地方做遊戲,不做危險的遊戲。

2、外出玩耍要告知父母和誰玩,玩什麼,在哪兒玩,什麼時候回家。

3、集體活動時,遇到擁擠,要沉着冷靜,保護好頭、胸、腹部不被擠壓。

三、防火安全

1、不將火柴、打火機當作玩具,也不燒東西玩。

2、點蚊香時,注意不要靠近窗簾、蚊帳、牀單等可燃物,以免夜晚風吹動時,使這些可燃物飄到蚊香火頭上。

3、家用電器必須在家長的指導下正確使用。低年級學生禁止單獨使用這些電器,不超負荷用電,不亂接電線,不亂動插座、電器開關。

4、不放鞭炮,遇到別人放鞭炮要遠離,不撿拾鞭炮。

5、常見的滅火方法:用水滅火;用東西蓋住滅火;

用沙滅火。遇到不可控制的火勢要及時逃生和報警。

四、用電安全

1、不用手、金屬物或鉛筆芯等東西去撥弄開關,也不要把它們插到插座孔裏。喝水或飲料時不要在插座附近喝,以免水或飲料灑到插孔裏,造成電器短路、着火。

2、在户外玩耍時,要遠離高壓輸電設備及配電室之類的地方。不要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不要到配電室附近去玩。

3、不要在電線上面搭掛、晾曬衣物,以免發生危險。

4、發現有人觸電,在救助觸電者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之前,千萬不要用手去拉觸電者,否則救助者也會觸電。如果無法切斷電源,救助者要穿上絕緣膠鞋,或帶上絕緣手套,或站在乾燥的木板上,用乾燥的木棍、竹竿等去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5、遇到觸電者應及早叫大人來處理,並打“120”急救電話,讓醫生來救護。

五、防溺水教育

1、不要獨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較危險且宜發生溺水傷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必須在家長、老師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帶領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顧。

2、身體患病者不要去游泳。中耳炎、心臟病、皮膚病、癲癇、紅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發熱、精神疲倦、身體乏力者不要去游泳,因為上述病人蔘加游泳運動,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還容易發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傳染病患者易把病傳染給別人。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1

楓兒:

老師的提議着實讓老爸非常慚愧,這可能是你自出生以來收到的第一封父母的來信。首先,我代表你媽媽及奶奶向你道一聲:辛苦了。高三的學習生活是艱苦的,有無處不在的壓力和挑戰,請你相信,父母將會永遠和你在一起面對困難,走向勝利。

楓兒,從國小到高中,你每一個階段的成長都讓爸媽感到無比的驕傲和幸福!現在你已進入高三了,還有8個多月的學習時間高中階段即將結束,同時,也標誌着你即將開始獨立的人生,你又即將邁出成長的一步,爸媽對你充滿期待。高三是人生必須經歷的重要轉折期,它將決定下一階段新生活的起點,而大學聯考則是你無數次考試中最重要的考試,必須認真面對,不能馬虎。在此,老爸建議:

首先戰略上要藐視它。相信自己一定能行,大學聯考無外乎就是一次考試,試題的內容及難度與平常考試無多大差別,保持一顆平常心,平穩對待。

其次戰術上要重視它。俗話説 “行百里半九十”,如果把大學聯考當終點,那麼高三之前學習僅算一半,高三學習算另一半,足見高三之重要。如何制定戰術,一定要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確定。一是目標要確定。大學聯考目標定位要高於現在位置,不能滿足於現狀,當然也不能太高,否則理想會變成夢想;二是要專一。圍繞既定目標專心學習,找差距,添措施,迎頭趕上。離大學聯考已經時日不多,雖然“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該批判,但為了大學聯考,在短短几個月時間內還是值得借鑑這個境界。我相信兒子應該做得到專一,因為家庭瑣事不需你操心,國家大事你管不上,電子遊戲你不耍也有人玩。三是心態要正。老爸和你一樣都有上課走神、學習浮躁等毛病,要剋制它關鍵是端正心態,靜下心來,腳踏實地,認真學習。四是方法要對。博聞強記是必須的,但能理解性地串聯知識、系統性地掌握知識並能熟練應用則能助你更上層樓。五是注重細節。對每一章節的每一知識點都要了解,力爭理解掌握到位。對重要的、自己經常出錯的要善於做筆記,俗話説“好記性不如爛筆頭”,隨時翻閲,做到温故而知新。

再則勞逸結合,一定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這是老爸對你很擔心的地方,因你從小偏食,造成你現在瘦不拉幾的形象。高三,緊張的學習和頻繁的考試會讓人身心俱疲,這些苦能預見,但老爸相信你不會退卻,你一定能勇敢地、積極地、樂觀地去面對它,接受它,經歷它,記住“梅花香自苦寒來”。同時,高三不僅拼智力,更還要拼體力,如果心有餘而力不足,累倒在即將達到的終點,那是最令人遺憾的。所以,一定要有一個良好的作息習慣和良好的飲食習慣,該吃就吃,該喝則喝,該休息就休息,不能過度地疲勞學習,如同你要求老爸不能疲勞駕車一樣。

重要的是對老師要充分信任。楓兒,以上的觀點僅代表老爸一家之言,容許反駁。但你真正應該相信的是你的老師,因為你的老師均是八中乃至重慶最優秀教師羣體中的代表,他們既給予你知識,又教會你為人,他們經歷無數大學聯考,有着豐富的實戰經驗。重要的是他們對你及你的同學們的辛勤付出及殷切希望比起父母們有過之而無不如。所以充分相信你的老師,尊敬並虛心向他們請教。

高三最苦,也是最美的!它給予你知識,通過大學聯考,達到理想的彼岸;同時又讓你體會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人生不可能有不勞而獲,有多大的付出,才能有多大的收穫。要想笑到最後,笑得最燦,唯有立足現在,刻苦勤奮。

楓兒,當你經過努力,又竭盡全力走過高三,從殘酷的大學聯考戰場下來之後,能認真地對我説:老爸,我盡力了,此生無憾。那麼,我將感到非常欣慰,這就是老爸要的結果。不論之後大學聯考成績如何,我會認為兒子已經長大,將能承受風雨。

楓兒,在教師節即將來臨之際,讓我們一起共同祝願教過你(我)和正在教你(我)的老師及普天下辛勤的園丁:節日快樂!身體安康!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2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你們好!我們所居住的地方地處魯中,毗鄰馳名中外的泰山和曲阜;我們所居住的地方被稱作“齊魯福地”、“綠色鋼城”;我們所居住的地方山清水秀,生態優美……這就是我們共同的家——萊蕪。

我們作為萊蕪這個大家庭的一員,整潔優美的生活環境、安全暢通的交通秩序,和諧禮讓的人際氛圍,是我們對“家”的憧憬。我們美麗的家園即將迎來國家文明城市測評。全國文明城市是體現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綜合實力和整體水平的最高綜合性榮譽,是最有價值的無形資產和最珍貴的城市品牌,含金量高、綜合性強、影響力大,被譽為“城市的奧林匹克金牌”。生活在環境優美的“家”,是我們每一位萊蕪人的幸福;投身文明城市創建的行列,是我們每一位萊蕪人的責任。

目前,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打好迎接全國城市文明程度測評這場硬仗,還需要我們堅持不懈地努力。萊蕪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創建文明城市是一項羣眾性活動,更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的工程,需要全市上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測評更是創建文明城市的前置條件,此項工作測評的結果直接關係到全市創建工作的成敗。每位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文明素質,因此,培養孩子的文明習慣要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從每個家庭做起;需要學校、家庭、社會的緊密配合,共同努力。您的文明言行,是文明城市的一個個響亮的音符;您的文明言行,將對孩子的一生產生重大的影響。我們誠邀家長朋友們積極行動起來,為創建活動盡一份心、出一份力,努力爭做文明的傳播者和踐行者。

一、遵守規則,規範言行。文明走路,增強安全意識,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翻越欄杆,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乘車,排隊候車,依次上、下車,公交車上主動給老、弱、病、殘、孕及懷抱嬰兒者讓座;維護公共場所秩序,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和口香糖,不攀折損壞花草樹木,不在公共場所亂刻亂畫、大聲喧譁、污言穢語、嬉笑打鬧,不在公共場所吸煙,正確使用公共設施。教育孩子科學合理地安排課餘生活,遠離池塘、河渠、水庫等安全隱患場所,遠離不健康的網絡載體和出版物,嚴禁孩子吸煙飲酒,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呵護孩子的生命與健康;和孩子一起使用文明禮貌用語,多講“請”、“謝謝”、“您好”,多用尊稱、敬稱,友善對待外來客人。

二、主動參與,積極融入。知曉創城、關心創城、宣傳創城、融入創城,積極發揮家庭的基礎作用,與學校一起大力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自覺爭做文明市民,以優雅得體的文明言行,塑造當代萊蕪人的文明形象。主動參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志願者活動,引導孩子積極參加學校、社區開展的創建文明城市主題實踐活動,和孩子一起開展參與創城比貢獻活動,鼓勵孩子參與創城。和孩子一起敢於勸阻、制止身邊各類不文明行為。

三、宣傳創城,傳播新風。和孩子一起向周圍的人做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有關知識的宣傳,在家庭和社區傳播文明新風。通過“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動,動員身邊的人積極投身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活動中去,爭當文明市民,為創建工作喝彩、出力,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孩子做好榜樣。

創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責,家家受益。家長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積極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小事做起,爭做創建活動的引領者,做中國小生的示範者,爭當文明使者,用我們的勤勞和汗水,用我們的愛心和智慧,為打造“天藍、地綠、街淨、路暢、水清、城美”的魅力萊蕪而努力吧!

萊蕪市教育局

20xx年4月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3

親愛的山區小朋友:

你們好!我是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實驗國小分校四一班的虞雪純。我會彈鋼琴和古箏,夏天喜歡泡在游泳館游泳,愛好打羽毛球、溜冰。經常參加各類比賽,獲得好多獎項。怎麼樣?就説這一點點就會讓你們羨慕吧!

我不光成績優異,心地善良,還樂於助人。這次南京大學和我們學校聯合發起一次捐書活動。活動中,我瞭解到你們的一些困難。我自己向你們捐了三十五本作文書,希望你們在這些作文書中獲取一些外面世界的信息,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一篇篇作文是一個個小作者的經歷,五湖四海的小作者彙集到一起,你們就能從中瞭解他們的生活,學習情況。這是不是一個好主意呢?

生活在山區,生活上的困難,學習條件的艱苦是可想而知的。當看到你們在光線昏暗的地方看書時,我的心不禁疼了,這能看書嗎?這不把眼睛看壞了嗎?要知道眼睛壞了是任何事也做不成的。我建議你們,既然無法改變現狀,那就讓我們克服困難吧!在天亮之前快速完成老師的作業,在學校擠時間看課外書。你們認為我的這個建議怎樣?

我們經常光顧肯德基,麥當勞,必勝客等等。這些可能你們一次也沒去過,不過別傷心,別羨慕。我想利用放假時間,請你們到我們這兒來,由我請客,保管你們吃個夠。怎麼樣?期待吧!

看到你們穿得也不好,説實話,我真想把我的衣服送給你們。我滿櫥的衣服,有時為了穿什麼衣服而挑花了眼。有機會我把我的衣服打包給你們郵過去。保證你們見了會激動一番,因為我的衣服都是時髦的。

還有一個建議,我建議我們之間建立一個手拉手活動。我們這邊條件好的同學 ,一個人可以牽手你們中的幾個人,在平時的生活,學習中向你們提供必要的幫助。你們認為我的這個建議怎樣?

我祝你們天天開心,健健康康!期待你們的回信,好想知道你們的想法,你們如有更好的建議請儘早回信!我會天天盼哦!

虞雪純

20xx年6月8日

寫給山區小朋友的一封信【二】

親愛的山區小朋友:

你們好。

我是萬山區魚塘國小五年級一班的一名學生,我是一個女孩子,我叫桂徐靜,今年十一歲了,我個子不高,但是我興趣很廣泛,我喜歡打羽毛球、看書、寫作、畫畫。我的學校成績很不錯。

我們的學校很美麗,裏面有許許多多各色各樣的花、有高高的教學樓、有明亮的教室,還有嶄新的書本、文具和安靜的圖書館。我們上課用的是多媒體,學校的體育器材齊全,有羽毛球、乒乓球、籃球、毽子……學校還有電腦室,吃飯的食堂。在這裏學習別提多開心了。

寫到這裏,你們可能會想我與你們素不相識,又怎麼會給你們寫信呢?

其實我們是通過電腦、電視知道了你們的生活。

看完以後,我的心裏不禁一震,原來還有這麼落後的山區。

學習用的鉛筆短得不能再短,黑板、課桌爛的不能再爛。教室裏那麼狹窄,只有一小截蠟燭,有的同學甚至連學費都交不起,吃的是青菜,是土豆……令我一陣心酸。想到這裏,比起我們優越的學習生活,你們惡劣的學習生活,這令我十分難過。

但是,只要努力學習,就能擺脱貧困,走出大山。俗話説的好:“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如果你們有什麼困難就寫信給我,要是我能幫的,我一定幫。

我希望我們能通過書信建立聯繫,成為手拉手的好朋友,一起成長,一起努力,成為國家的棟樑之柱,為祖國多做貢獻!

祝你們學習進步。

你們的朋友:桂徐靜

20xx年3月12日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4

答辯人(一審第三人、二審第三人):張,女,1x年11月3日出生,漢族,住:重慶市渝中區較場口星河城X座33-6號。電話:13*0*316905

答辯人於20xx年6月29日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上訴人楊(原審原告)因不服(20xx)中區行初字第3*0號行政裁定之上訴狀副本。現答辯人根據本案事實和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答

辯如下:

一、 張與上訴人,申請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頒發權屬各佔50%的不動產所有權證,這一客觀事實屬實。

購房時張與上訴人已約定重慶市渝中區較場口星河城A座33-6所有權雙方各佔50%,這一客觀事實已經是(20xx)渝五中法民終字第4*05號生效判決書認定的事實。之後上訴人申請再審,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後,又以(20xx)渝高法民申字第65*號裁定駁回上訴人楊再審申請。

二.重慶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頒發101房地產證200*字第13*90號房地產權證這一具體行政行為合法。

張、上訴人與*聯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依法申請重慶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頒發不動產所有權證。重慶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審查相關材料後,認為申請人的內容真實,合法有效,在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不動產所有權證,沒有任何違法之處。

三.原審裁定認定的上訴人訴重慶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已過起訴期限,其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四十一條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

上訴人在一審中當庭陳訴在20xx年1月開始支付銀行按揭款時,*聯公司才將產權複印件等相關手續交給上訴人。這時上訴人如不知訴訟權,也已知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起訴期限應當從20xx年1月起算。

另外,不動產重慶市渝中區較場口星河城A座33-6號權屬證上記載時間為20xx年8月16日,該不動產在產權登記中心登記的時間最晚也應當在“20xx年8月16日”。由於不動產登記具有公示、公信力,否則登記失去意義,因此“20xx年8月16日”上訴人楊就應當知道重慶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頒發101房地產證20xx字第13*90號房地產權證這一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起訴期限從20xx年8月16日起算也成立。

因此,上訴人訴稱適用20年的起訴期限的理由不成立。

四、上訴人訴稱一直在主張權利,這與是否過起訴期限無關。

上訴人把民法中訴訟時效的中斷與行政訴訟起訴期限混為一談。行政訴訟起訴期限根本就沒有“訴訟時效的中斷”的説法。

五、上訴人多次向被上訴人寄函要求作變更登記,被上訴人並非行政不作為。

被上訴人在20xx年7月5日以渝地房登函(20xx)57號回覆上訴人:…權利人可以申請更正登記,申請更正登記應當提交確認土地房屋權利的法律文件或者其他證明土地房屋權屬證書、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簿記載有誤的資料…利害關係人申請更正登記的,還應當提供權利人同意更正的證明材料… 然而上訴人沒有提供材料。

綜上所述,上訴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不成立,一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依法維持原裁定,駁回上訴。

此致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xx年7月20日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5

四川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律師事務所繫根據中國法律登記註冊的中國律師事務所,本律師函署名律師具有完全的合法執業資格。本律師依法取得四川省瀘州玉河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委託人”)的授權和四川律師事務所的指派,現就貴公司未按約履行付款義務特致函如下:

x年9月15日,貴公司與本律師的委託人在瀘州市納溪區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約定:工程名稱為四川股份有限公司硝區內管廊改造項目工程及新增擋土牆;工程內容為管廊、管架、土建、擋土牆工程;合同價款為“所有工程量按實進入結算”,“施工圖範圍之內、外的工程量及設計變更所增加的工程量,執行四川省20xx估價定額三類工程三級Ⅱ檔計取,相應費率及人工費調整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工程價款支付為“工程完工經三方驗收合格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款至合同總價的80%;在項目審計結束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款至竣工結算價款的95%”;“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交付合同總價的3‰的違約金”。

合同生效後,本律師的委託人全面、正確、適時履行了合同義務,建設工程已經交付貴公司使用。貴公司委託的四川華信工程造價諮詢事務所已於x年4月2日作出川華信瀘[]諮字044號《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報告》,核實工程結算金額為5627904元。瀘天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審計室已於x年4月3日作出《項目審定金額通知書》,同意“按照審計核實金額,留足質量保證金與施工單位辦理結算”。

但時至今日,本律師的委託人經多次催告,貴公司仍沒有履行“在項目審計結束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款至竣工結算價款的95%”的合同義務。

有鑑於此,本律師代表委託人向貴公司作如下聲明:

1、合法有效的合同必須得到信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且不得因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2、本建設工程的計價方法已經約定,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執行,不允更改。

3、委託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報告》和《項目審定金額通知書》核減工程造價369018元雖有異議,但充分尊重;貴公司應當按照該報告和通知適時支付工程價款。

4、貴公司沒有依照合同約定在項目審計結束後10日內向委託人履行付款至竣工結算價款的95%的合同義務,應屬違約行為,應當自責,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應得之工程價款,多系勞工報酬,應當優先受償、儘快受償,以免衍生其他不必要的糾紛。

本律師注意到:貴公司有40多年的歷史,一直秉承“質量誠信、顧客至上、天地人和、平安吉祥”的管理理念;堅守“以信譽為生命,以質量為先導,以責任為依託,以服務為保證”的經營理念;恪守“以成為受人尊敬的卓越上市公司為目標,積極履行對國家和社會以及股東、債權人等利益相關方所應承擔的責任”的社會承諾,是瀘州乃至四川為數不多的具有驕人業績、良好信譽的上市公司。

本律師相信:即使在世界金融危機背景下,貴公司也能始終如一地不負社會期望,維護自身良好形象,妥善處理給付工程價款糾紛。

本律師正告:考慮到雙方的合作關係,利於雙方今後的合作,在本律師調解階段,委託人只要求貴公司依照合同約定和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報告確定的竣工結算價款95%的金額,即扣除已經支付300多萬元後,支付工程款項計人民幣2060204元即可。請貴公司在7個工作日內對本函所涉內容做出書面回覆與説明。逾期,委託人將採取相應的法律手段就貴公司的違約行為追究貴公司的法律責任,並就委託人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向貴公司索賠。本律師將依法受託申請仲裁,由此產生的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律師服務費等將由貴公司負擔。

專此函告,望貴公司慎思並妥善對待。

律師事務所

律師

二〇XX年XX月XX日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6

寶貝女兒:

再過100天,將迎來你人生的一次轉折:參加會考,即將步入高中的大門,迎接會考的不僅是你,也有你身後的一大家子人,你身上承載着的是一大家子人期盼,老師曾説過你是個智商很高的孩子,這個我也相信,你很聰明,但學習缺乏自覺性,你忽上忽下的學習成績讓老師和我家人都很擔心,在總複習期間,所有的同學都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線上,只要你跟着老師把知識再系統的學一遍,你一定會發現,以前很多知識理解起來很難的地方現在會變得容易了。心態一定要平和,不要急躁,覺得不後悔,勇敢的面對了,考好考壞都不重要,家裏人都會感到很欣慰的。 知識是重要的,但是知識是為生活服務的。生存有兩種狀態,一種是活着,一種是生活。所有這些知識的獲得,並不是做一道題、畫一幅畫那麼簡單。這麼多年的寒窗苦讀,我更希望你得到的是能力,為了將來好好生活。

總之,好好讀書,但是不要死讀書,不要聰明而世故地讀書。你是個敏感脆弱的孩子,有時因為你一時的脆弱,一時的恐懼彷徨讓你心神不寧,這是青春期每個孩子都有的成長苦惱,不必過於擔心,有什麼問題還是要給家人説的,家人永遠都是堅強的依靠,無論你人生低谷到什麼程度,家人永遠會在你身邊支持着你。

你今年開學後有時候不在狀態。老師們細心負責,你上課走神有時自己還不知曉,對於老師的提醒,你一定要學會理解,你要相信老師一定是為你好的,處於青春期的你內心會有一些小小的煩惱,姑姑很理解你,但是希望你只是短暫的猶豫和逃避,可以找個沒人的地方,盡情地哭,在地上挖個洞,把自己的不滿情緒和想要説的話,盡情地發泄在這個洞裏,然後埋起來,擦乾淚水去面對新的時刻這個世界總有不公平,要學會對待。不是所有的不公平都要去據理力爭。樂樂,節制自己的憤怒,有時候可以收穫另外一片天,要相信事過境遷。

學會與人交流。你常常説話很直率,其實這是一種弱點,我不是教你去討好別人,最簡單的是,你可以通過交流獲得成人世界的信息,這也會讓你在生活中受益匪淺。

永遠要有一顆感恩的心。無論是老師、同學,還是親朋長輩,特別是你的奶奶,因為你爸爸、媽媽工作忙,從小你是奶奶帶大的,奶奶對你愛是潛藏在心底的的,在你向她發脾氣的時候,你要把那些脱口而出的話語,默數三下再説出口,以免後悔。 美好的品質包括堅強、樂觀、寬容、隨和、善於交流、懂得感恩和關懷。這些都是你在成長中最需要培養的品格。姑姑的能力有限,在生活的中有很多的道理沒有跟你講通,要學習生活的道理:生活是由兩杯水組成的,先喝完了苦水,再去喝那杯甜水,才能體會到什麼是幸福的生活!我相信隨着你年齡的增長,你會慢慢的領悟到家人的良苦用心的。學習中有什麼困難多和老師交流,心中有困惑經常跟姑姑聊聊,姑姑,很願意傾聽你的聲音。美麗的蝴蝶需要痛苦的掙扎才能破繭而出一樣,我會耐心等待你的破繭而出。

女兒,相信你知道了該做什麼,需要做什麼。所以面臨會考我們做好了準備——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微笑面對,因為成與敗都將映襯着你辛勤的汗水,家裏人相信你會努力的!因為你知道,你揹負的不僅是你自己的希望,還有爺爺奶奶、爸爸媽媽的期望,孩子你身後有一大家子人,期盼着你會考載譽歸來!

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三年的國中生活即將完畢,姑姑相信你在國中的三年裏,不僅學到了應該掌握的書本知識,更重要的是在世界觀、人生觀、人格魅力的培養等多方面都有質的飛躍,你的意志磨練得越發頑強。姑姑為你感動!為你驕傲!你不要怪媽媽看不到你努力的,其實媽媽都看在眼裏疼在心上。

還有一百多天多天就要會考了,許多人都有些懼怕,都會發出“黑色六月”之感歎。可是姑姑覺得,會考是神聖的、莊嚴的。記住!以一顆平常心去完成這次作業。當然,不能粗心大意!去吧,我親愛的孩子!勇敢地去親歷會考。用你年輕的心,去享受公平競爭的權利,去體會成功的快樂!

孩子,你要知道: 不是每一道江流都能如海,不流動的便成了死湖;不是每一粒種子都能成樹,不生長的便成了空殼!生命中不是永遠的快樂,也不是永遠的痛苦,快樂和痛苦是相伴相生的, 好比水道要經過不同的兩岸,樹木要經過常變的四時。在快樂中我們要感謝這個過程,在痛苦中我們也要感謝這段人生。快樂固然興奮,苦痛又何嘗不美麗?生命中因為有了雲翳,才有了五彩斑斕的色彩。姑姑愛你,疼你,更相信你!無論何時何地你都是我的寶貝侄女!

讓我們一起走過這艱難、奮鬥的一百天。

愛你的媽媽

2022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7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一個孩子和家庭的幸福。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讓安全能與您的孩子同行,我們懇請得到您的支持與配合,聯手築起學生交通安全的長城,建立起社會、學校、家庭安全網絡體系,確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長。學校十分重視學生的安全,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各種安全防範知識在學生中得到較好的普及,師生安全意識增強。但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隨着車輛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問題受到普遍的關注,但形勢仍有相當嚴峻的一面。特此發出這封公開信,目的是倡導全體學生及家長樹立正確的安全觀,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杜絕交通違法行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為此,學校向您提出如下倡議:

1、配合老師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學習交通安全法則,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及平時外出活動不要在馬路上游玩、嬉戲;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上學、放學途中不準扒乘行駛中的車輛;同時要規範您自己的交通行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導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增強交通安全觀念,培養文明交通意識。

2、乘車要乘坐車況好、牌照齊全的車輛,嚴禁乘坐無牌照、車況差、無保險、貨運車、報廢車、超載車輛等車輛。乘車時不要將身體探出車外,不要向車外拋擲物品,乘車時,一定要從車的右側車門上下,開門時要仔細觀察右後方是否有電動車等車輛,確保安全後再下。下車後不要突然橫穿公路,要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走斑馬線穿越公路。您駕乘二輪摩托車時必須戴好安全頭盔,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年齡應在18週歲以上,持有駕駛證,請家長看管好自己的機動車,嚴禁自己的孩子駕駛,保障您的孩子的安全。

4、駕駛非機動車要走非機動車道,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靠路邊右側順行。騎車時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並行或攀扶其他車輛。轉彎前應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騎車時集中精力,嚴禁打電話,嚴禁聽耳機,注意避讓行人及車輛。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不要邊走路邊看書、聽音樂或追逐打鬧。穿越公路不要跨越護欄,要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需注意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6、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橫道並服從交警和信號燈的指揮,不得闖紅燈。

7.在孩子面前模範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無證、酒後駕車,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不超員載人,駕乘摩托車要戴好安全頭盔,不租用有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子女上下學。遇有各類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特別是危害學生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要堅決抵制,並及時向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舉報。

尊敬的家長,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們最大的牽掛,交通安全關係到孩子的一生,也維繫着您一家的幸福。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並及時督促您的孩子遵守交通規則,為孩子撐起一片平安的藍天。

請您帶領您的孩子認真閲讀、學習以上內容,確保孩子的各項安全,讓孩子平安、健康、快樂成長!謝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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