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答辯狀(精選22篇)

答辯狀(精選22篇)

答辯狀 篇1

答辯意見

答辯狀(精選22篇)

答辯人保定電視台就上訴人上訴委託合同糾紛,現發表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請求,理由 如下:

一、答辯人訴求的保險數額是根據社保機構的要求所應申報和繳納的真實數據,同時答辯人提交了長達78頁的上訴人職工欠繳保險明細,均嚴格按照社保部門要求的標準,結合每個職工的檔案工資核算的養老、醫療等各項費用。答辯人提供的證據真實、充分,足以證實上訴人每個職工應繳社保費用的標準及計算過程。

二、上訴人以被法院劃扣款項為由拒付保險費用不能成立。

上訴人因他案被法院劃扣款項,系因上訴人剝離了答辯人全部的可經營性資產成立,因而判定上訴人應承擔還款責任,與本案應付保險費用事宜沒有任何關聯性,更無可以抵消的法定事由。答辯人訴求的費用繫上訴人應為其職工繳納的保險,關係到上訴人及答辯人職工的基本生存需要,上訴人不應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付。

三、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其20__年12月補交4萬多元的保險不能成立。

上訴人20__年12月繳納的費用,系其根據上訴人核算的標準,並按照上訴人的要求補繳的20__年8月-12月的保險費用,答辯人向上訴人出具了收費票據,並已按此時間段將上述費用交到社保部門。目前,上訴人除了一審中確定的數額外,仍拖欠答辯人  元保險。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上述費用毫無事實依據。

因此,在上訴人欠繳保險費事實已經非常明確的情況下,上訴人仍故意找種種理由拖延支付保險費用,已經嚴重影響了雙方職工保險的繳納,並引發了社會事件。因此,為了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懇請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

20__年1月30日

答辯狀 篇2

答辯狀

答辯人:

聯繫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就        與        的    勞動爭議仲裁   一案,答辯人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迄今未簽訂勞動合同,系被答辯人自身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所致,故其以未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事實依據。

20__年2月,被答辯人進入答辯人處工作,從事車工工作。雙方口頭約定試用期1個月,月工資1500元,期滿後雙方再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20__年3月,答辯人提出與被答辯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答辯人表示簽訂合同意味上保險自己也要負擔部分費用,今後發放的工資會減少,由於自身經濟困難,暫時不需簽訂勞動合同。後答辯人多次要求與被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都被被答辯人以各種理由推諉。如今,被答辯人以未籤勞動合同為由,向答辯人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答辯人不得不嚴重質疑被答辯人當時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動機。

二、雙方口頭約定被答辯人的月工資為1500元,而實際答辯人每月發放給被答辯人的月工資均超過20__元,其中已經包含了加班、加點費。

一直以來,答辯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安排生產,發放工資。因答辯人所在行業是生產性行業,有淡季旺季。6個月以來,被答辯人每月平均工作天數在21-25天,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也只有8-9小時。對於確實因生產需要安排被答辯人加班的,答辯人已經在每月應發放的工資中增加了幾百元作為津貼發放給被答辯人。被答辯人所陳述情況與事實不符合。

三、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違反公司紀律長期擅自離職,其以答辯人非法解除勞動關係為由要求經濟補償毫無依據。

20__年2月以來,被答辯人曾兩次沒有任何理由,就擅自離崗礦工數星期。答辯人從未向被答辯人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故被答辯人稱因答辯人無故解除勞動關係,要求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金毫無任何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一直以來,答辯人關心被答辯人,在被答辯人遇到困難的時候,答辯人曾伸出援手予以幫助。如今被答辯人的做法,實在令答辯人不解,也感到心寒。

鑑於被答辯人的所作所為,給答辯人聲譽造成了影響,經濟上帶來了損失,答辯人將另案對被答辯人提起訴訟,追究被答辯人的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仲裁請求。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 篇3

仲裁答辯狀

答辯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被答辯人申請仲裁(        糾紛)一案,我方現答辯如下:

我公司與申請人於20__年4月25日簽訂了《(20__)設計合同》,根據合同條款即付申請人4萬元定金(是設計總額的20%)。後因工程建設投資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經營,與我公司合資的另一方要求從設計到施工完全由他們負責。因此我公司於20__年8月1日向申請人説明情況提出終止設計合同。事後雙方經過多次磋商,由於申請人索取費用太高,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於是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就申請人提出的請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辯:

一、申請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設計費6萬元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根據國家計委編印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總説明中第十七條的規定,“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後,委託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20%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後付30%,施工圖完成後付50%。申請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見書》,並不是初步設計書,這是我們雙方之間的分歧意見之一。根據規定,初步設計書應具有初步設計説明書,初步設計概算書及設備、結構、電器三個專業的圖紙。而申請人只交付方案意見收由我公司審批,沒有初步設計説明書、概算書及三個專業圖紙,我公司認為申請人沒有完成初步設計,因此不能按規定支付設計費。  另外,就我公司與申請人 設計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方案設計完成後15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設計費6萬元”。此合同之規定也是指初步設計書完成後付設計費6萬元,並不是指“方案意見書”完成後即付6萬元。作為申請人來説,他們完全懂得“方案意見書”和“初步設計書”的不同概念和內容。而申請人卻把兩個概念及內容混為一談,向我公司追索6萬元,既不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也不符合設計合同條款的規定。因此我公司拒絕申請人的請求是有道理的。據此,申請人請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0.3萬元也是沒有根據的。

二、申請人要求我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7萬元(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逾期違約金0.3萬元),這個請求是毫無根據的。

根據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中規定“寫字商住樓的基礎圖,是在設計方案認可後兩個月及收到勘探資料後一個月後交付施工圖”,而申請人在我公司對方案意見書尚未認可的情況下,違反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條款規定,這種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我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擔申請人提出的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我公司支付的定金應抵作設計費用。

根據《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第七條規定:“按規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後,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探、設計費”。又規定:“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依據以上條款規定,我公司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後,按規定支付4萬元定金,並且申請人也提交“方案意見書”,雙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請人毫無理由扣我公司的4萬元定金,又另外要求收取方案設計費6萬元。我公司認為該定金應抵作申請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見書”的設計費用。

四、我公司支付的設計趕工費應抵作設計費用。

我公司與申請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接受申請人的要求,以設計趕工費的名義支付現金3000元,作為資金使用,該款項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文規定,我公司要求將設計趕工費抵作設計費用。

以上意見,請求仲裁委員會公正裁決。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 篇4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答辯人因收到        人民法院轉來關於        與原告        因        糾紛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被告均不存在僱傭關係。 

1.答辯人與原告        不存在僱傭關係。原告受僱於被告        而非答辯人,且其報酬由被告何劍支付,足見原告事實上系受僱於被告        ,其與答辯人不存在僱傭關係。

2.答辯人與被告        系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僱傭關係。《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辯人將搬運工地提升架的任務交由被告        承攬,並一次性支付其承攬報酬;且被告何劍為完成承攬任務,還僱請了原告為其提供勞務。由此可知答辯人與被告間為承攬合同關係。

二、原告以答辯人系發包人應對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1.答辯人認為,作為搬運工地提升架的承攬人並不需要有相關資質,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向答辯人主張賠償無事實依據。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中所述發包人應限於僅指《民法典》中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或與建設工程合同類似的合同關係中的發包人。

因建設工程事務中,若施工承包方無相關資質則勞動者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將劇增,故司法解釋以保護勞動者權益為考量而有此規定。但若對發包人的定義進行任意擴張解釋,將大多數普通、簡單的承攬合同關係中的定做人都歸類為發包人,則會不當的對定做人苛以重責,不符合社會經濟生活實踐,亦有違民法公平之原則。

故答辯人認為本案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

三、除上述觀點外,答辯人對於本案保留以下答辯意見: 

1.對於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答辯人即使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且應由作為僱主的被告                           及直接侵權人被告許美麗對原告的損失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2.關於賠償數額,答辯人認為:

(1)誤工費計算不符合客觀事實,誤工時間為    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計算為計算標準,誤工費應為人民幣    元。

(2)護理費用不符合客觀事實,護理期限為    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護理費應為人民幣    元。

(3)原告主張交通費的損失,但其提供的部份證據的真實性、與治療之間的關聯性均存在疑問,故答辯人對此不予認可。

(4)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為人民幣    元/天,計算    天共人民幣    元。

(5)營養費數額偏高,應為人民幣    元。

(6)殘疾賠償金數額過高,原告為農村居民,故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傷殘九級十級,殘疾賠償金應為人民幣    元。

(7)精神損失撫慰金數額過高,可由法院依法裁決。

綜上,原告向答辯人主張損害賠償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應駁回其對答辯人的訴求。即使答辯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且主張的部分賠償項目及金額欠缺理據,故懇請貴院酌情考量本人的答辯意見並依法作出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答辯人:

附:答辯書副本    份;

證據材料    份

答辯狀 篇5

答辯人:__________,男,______歲,____族,_______省_____市人,現住_______市_____區_______路______號。

答辯人因_______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認為原告在訴狀裏談到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我們結婚十餘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礎,雙方價值觀、人生觀基本一致,偶爾為點家庭瑣事爭吵幾句屬正常現象,根本不會影響夫妻感情,原告屬一時衝動提出離婚,請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狀 篇6

答辯人李某甲,女,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工,住„„„„,公民身份號碼,電話:。

被答辯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訴被告xx有限公司、楊某甲、李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答辯人的起訴狀副本已收閲。現作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等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該抵押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共有,而該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託或親筆簽字。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在未告知答辯人李某甲的情況下,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的行為及合同無效。

二、被答辯人提交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和《無限責任擔保承諾書》上的簽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辯人李某甲本人所為,答辯人亦未提供相關的書面委託,被答辯人對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對簽名進行筆跡鑑定或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像予以證實。 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辯人:

日期:

答辯狀 篇7

答辯人:地址:代理人:被答辯人:地址被答辯人:地址: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代理人就王(以下簡稱原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縣人民法院訴龍(以下簡稱被告)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作如下答辯:答辯事項:被答辯人起訴的主張違背事實,不符合法律規定,請求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與理由:

一、根據原被告雙方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

第四條和

第六條第1項約定內容充分而且十分明顯反映了______和______二人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後的全過程,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老百姓也不會原諒一個出爾反爾、不守信用、説話不算數的人,這説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簽訂之初,就利用被告的處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二、二位原告在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

第一項稱依法確認原被告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沒有行政法規、沒有地方性法規、沒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在調整民事法律關係的民法中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據。根據《民法典》第55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1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結合本案實際情況,______當時是非常清楚標的物的實際情況而強烈要求購買,説明買賣雙方的行為是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重大誤解、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二位原告與我的當事人所籤合同正是如此。無論是從合同的簽訂過程、或者從合同的簽訂內容來看都沒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條第1款的

(一)至

(五)項中的任何一項規定,同時也沒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3條第1款的

(一)

(二)兩項規定。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三、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原被告初步達成購買協議並繳納定金______元不屬實,有捏造事實進行敲詐的嫌疑。如果二位原告確實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繳納定金______元給被告,請在法庭當庭舉證,並經龍X本人或者其代理人質證後法院方可採信。在本合同中,原告和被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也沒有約定繳納定金______元的內容。這從另一個方面説明,二位原告想通過這種方法獲得不當得利,這種行為不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當然,二位原告在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

第二項稱依法判令四被告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定金______元也沒有事實依據,當然本案訴訟費用由二位原告承擔。再次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二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合同簽訂後,原告______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購房款______萬元不屬實,被告龍X親筆書寫了收條就更不屬實。

四、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後原告經多方瞭解得知原被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這實屬找藉口,多方瞭解的人都有誰,有無公信力並無相關證明。但據本案被告龍X提供的______法律服務所對該房屋買賣合同進行了見證,結論是:其訂立的合同真實、合法、有效。並蓋有公章,具有信服力。

五、二位原告購買的房屋雖然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這説明所有權沒有轉移,而不是債權不成立或無效,合同是債權,請二位原告把債權和物權分開,切忌混淆。再加上本案的標的物是頂層,就是農村人所説的朵尖子,不是純粹的完整的一層房屋,經諮詢_____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這種情形是可以補辦房屋產權證的。因此原告的主張不能得到支持,法院理應駁回起無理要求。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法官一定會維護社會誠信,不會支持狡詐,被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該合同有效,並且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支付原告並承擔相應的損失。請尊敬的審判員採納我的答辯意見。此致______縣人民法院答辯人: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8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請求事項: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庭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根據仲裁裁決書認定的案件事實如下:“申請人(即本案被告)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應聘到被申請人(即本案原告)處工作並擔任市場總監,工資為_________元每月,被申請人一直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未與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被申請人認為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並以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工資表、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考勤表予以證明,但以上證據均為打印件,沒有申請人的簽名,而且申請人也不予認可,因此本會對被申請人提交的以上證據不予認可,被申請人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觀點,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本會對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予以認可。

”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即被答辯人在沒有與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單方面解除與答辯人的勞動關係,依法理應支付答辯人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

二、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充分,合法。

相反,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不足以簽訂勞動合同與事實不符,所提交的證據也缺乏證據證明力。

首先,從證據的來源看,被答辯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資表等證據均是由被答辯人單方面製作,連基本的真實性要素都不具備,不能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其次,被答辯人無法提供答辯人親筆簽名的工資發放表以及考勤簽到表,僅依據其單方面製作的考勤表和工資表來確定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只有_________天的主張顯然不能讓人信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最後,被答辯人的證據在不被仲裁庭認可情況下,竟還懷疑勞動仲裁機構的專業素養,“認為仲裁庭完全沒有法律基本知識”,因此,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三、被答辯人訴稱認為答辯人申請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無法律依據,與事實不符。

根據仲裁裁決書認定的基本事實,以及綜合答辯人在仲裁機構提交的證據,答辯人在被答辯人公司工作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根據《民法典》第十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二條規定,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此外,被答辯人因工作期間未依法為答辯人購買社會保險,答辯人將保留向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要求被答辯人補繳社保的權利。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無視《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既不積極履行仲裁裁決,也不從中汲取教訓依法規範公司管理制度,反而企圖否認事實,逃避法律義務,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9

答辯人:______________,女,年月日生,户籍地: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_____離婚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_________________

一、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上訴請求1應予駁回。

(二)上訴請求2應予駁回。

(三)上訴請求3應予駁回。

(四)上訴請求4應予駁回。

二、下列財產,一審不予處理或錯誤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請求中院予以糾正。

1、被上訴人用於購買_____房產的_____萬元婚前存款;

2、_____房產裝修款_____元;

3、_____汽車;

4、上訴人貸款炒股轉走的現金_____元。

三、由於時間變化,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已經發生變化,列舉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_____房產貸款,現貸款餘額本金是_____元,利息是_____元,罰息是_____元,訴訟費預計支出是_____元,合計此套房產負債為_____元;

2、_____銀行貸款,現本息餘額是_____元。

四、根據事實,請求中級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如下認定:_________________(按一審判決書的認定順序)

1、認定被上訴人的婚前財產為_____房產一套和現金人民幣_____萬元;(判決書第_____頁第_____行,維持一審認定)

2、認定_____房產繫上訴人出售_____房產的房款所購買;(判決書第_____頁倒數第_____行,維持一審認定)

3、認定被上訴人出資婚前存款_____萬元購買_____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4、認定被上訴人用出售_____房產的房款裝修_____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5、認定上訴人非法轉移現金_____元;(判決書第_____頁第_____行,依據司法解釋,重新認定)

6、其餘認定不變。

綜上所述,上訴人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審有關事實認定錯誤,處理不當,應予糾正。

請求中院查明事實,作出正確的判決。

此致

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二、如何寫離婚答辯狀、離婚答辯狀怎麼寫、離婚答辯狀範文/格式、不同意離婚答辯狀範本

離婚答辯狀

答辯人:______________,女,年月日生,户籍地: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訴我離婚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認為原告和被告夫妻感情並未破裂,不同意離婚,原因有四: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答辯狀 篇10

房屋法定繼承答辯狀

答辯人楊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漢族,__________人,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潘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漢族,__________市人,住,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何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漢族,__________市人,住址同上,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男,年與日出生,漢族,__________市人,住址同上,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訴被答辯人糾紛一案,被告不服民事判決,提起上訴。答辯人現依法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維護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被答辯人的上訴請求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應予全部駁回。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辯狀 篇11

答辯人:

被答辯人: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案由:上訴人張_______因房屋拆遷一案,不服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民字第—_____號的判決,提出上訴。

現答辯如下:

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答辯理由:為了適應本市商業發展的需要,我公司於_______年___月向市城建規劃局提出申請報告,要求拓寬新建絲綢百貨大樓前面場地____平方米。

市城建局 於_____月___日以市城建字[_______]____號批文同意該項工程。

同年在拓寬場地過程中,需要拆遷租住户張_______一户約___平方米的住房,但_______提出的要求 過於苛刻。

幾經協商,不能解決。

答辯人不得已於_______年___月_______日投訴於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

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於_______年___月以[_______]民 字第____號判決書判處_______必須於______年_____月底前搬遷該屋,並由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提供不少於原居住面積的房屋租給_______居住,但_______仍無理取鬧。

據此,答辯人認為_______的上訴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_______説我們拓寬新建絲綢百貨大樓前面的場地是未經批准的。

這是沒有根據的。

一審法庭曾審查過房地產開發總公司要求拓寬新建絲綢百貨大樓前面場地的報 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_______]___號的批文,並當庭概述了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的報告內容,還全文宣讀了市城建局的批文。

這些均有案可查。

_______不能因為要 求查閲市城建局的批文,未獲准許,而否認拓寬工程的合法性。

二、_______説我們未徵得她本人同意,與房主_______訂立房屋拆遷協議是非法的。

這更無道理。

_______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權,並無房屋所有權。

所有權理當歸屬房 主_______。

我們拓寬場地,拆毀有礙交通和營業的房屋,理當找產權人處理,_______無權干涉和過問。

應當指出,對於_______搬遷房屋一事,我們已作了很大的讓步和照顧。

我們答應她在搬遷房屋時提供離現居住房屋_____米的_______新建宿舍大樓底層朝南房間一間, 計_____平方米,租給她居住。

而_______還糾纏不清,漫天要價。

揚言不達目的,決不搬遷。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的原判決是正確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應予維持。

此致

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

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答辯狀 篇12

答辯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生,住______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生,住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_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1.答辯人同意解除與_______________的婚姻關係。

2.婚生子_____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被答辯人定期給付撫養費。

3.請求法院判決將雙方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答辯狀 篇13

答辯人:

地址:

人:

被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代理人就王某某(以下簡稱原告)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人民法院訴龍某某(以下簡稱被告)房屋買賣一案,現作如下答辯:

答辯事項:

被答辯人起訴的主張違背事實,不符合法律規定,請求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事實與理由:

一、根據原被告雙方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第1項約定內容充分而且十分明顯反映了______和______二人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後的全過程,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老百姓也不會原諒一個出爾反爾、不守信用、説話不算數的人,這説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簽訂之初,就利用被告的處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二、二位原告在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第一項稱“依法確認原被告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沒有行政法規、沒有地方性法規、沒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在調整民事法律關係的民法中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據。

根據第55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1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結合本案實際情況,______當時是非常清楚標的物的實際情況而強烈要求購買,説明買賣雙方的行為是真實意思表示。

不存在重大誤解、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二位原告與我的當事人所籤合同正是如此。

無論是從合同的簽訂過程、或者從合同的簽訂內容來看都沒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條第1款的(一)至(五)項中的任何一項規定,同時也沒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3條第1款的(一)(二)兩項規定。

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三、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原被告初步達成購買協議並繳納定金______元不屬實,有捏造事實進行敲詐的嫌疑。

如果二位原告確實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繳納定金______元給被告,請在法庭當庭舉證,並經龍某本人或者其代理人質證後法院方可採信。

在本合同中,原告和被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也沒有約定繳納定金______元的內容。

這從另一個方面説明,二位原告想通過這種方法獲得,這種行為不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當然,二位原告在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第二項稱“依法判令四被告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定金______元”也沒有事實依據,當然本案用由二位原告承擔。

再次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合同簽訂後,原告______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購房款______萬元”不屬實,被告龍某親筆書寫了收條就更不屬實。

四、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後原告經多方瞭解得知原被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這實屬找藉口,“多方瞭解”的人都有誰,有無公信力並無相關證明。

但據本案被告龍某提供的______法律服務所對該房屋買賣合同進行了見證,結論是:“其訂立的合同真實、合法、有效。

”並蓋有公章,具有信服力。

五、二位原告購買的房屋雖然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這説明所有權沒有轉移,而不是債權不成立或無效,合同是債權,請二位原告把債權和物權分開,切忌混淆。

再加上本案的標的物是頂層,就是農村人所説的朵尖子,不是純粹的完整的一層房屋,經諮詢_____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這種情形是可以補辦房屋產權證的。

因此原告的主張不能得到支持,法院理應駁回起無理要求。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法官一定會維護社會誠信,不會支持狡詐,被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該合同有效,並且按合同約定的數額支付原告並承擔相應的損失。

請尊敬的審判員採納我的答辯意見。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龍某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

列舉,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14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鄭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執行董事

因申請人_______________與答辯人末公司有限公司工傷賠償糾紛一案,現答辯人依據事實和法律的規定,作出如下答辯:答辯人對於申請人工傷認定的事實和傷殘等級沒有異議,但申請人提出的賠償項目金額過高,依法應當予以調整。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應為本人遭受事故傷害前的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所以每月應為1880元,而非3948元。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所以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應該為1880元/個月_____13個月=24440元。

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按照《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規定統籌地區最後平均公佈平均壽命應為72歲,解除和終止勞動關係時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為3525元/月;所以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為(72-51)歲_____0.4=8.4個月(按最低要求10個月計算),10個月_____3525元/月_____2=70500元。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沒有異議。

四、住院護理費:按照三明地區護理標準應以每天80元為宜,所以應為80元/天_____26天=2080元。

五、停工工資:按照《福建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相關左股骨粉碎性骨折的相關規定停工留薪期應以八個月為宜,且吳__________的平均工資為20__元左右。所以應為20__元_____8個月=16000元。

六、交通費和住宿費:根據案件應以正式發票為準,申請人並未提供正式發票,所以根據案件事實情況酌情考慮應為1000元,具體由仲裁庭裁決。

七、複查、後續治療費:應以後續發生所花費的費用的正式發票為準,申請人提供的發票共為2052元。

八、取內固定物費用;根據申請人的傷情考慮應為8000元為宜。綜上系答辯人的幾點答辯觀點,僅供參考,並希望貴局依法駁回申請人對答辯人的不合理請求。

此致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末公司有限公司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答辯狀 篇15

住所地:蕪湖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後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繁昌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於20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並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20xx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蕪湖日報》進行了公告。20xx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准予註銷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於20xx年4月15日准予對繁昌縣萬好置業進行註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餘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答辯狀 篇16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__一案,對上訴人_____________

不服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字第_____號判決,提出答辯狀。

答辯的理由和根據: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_份。

注:答辯的理由和根據應着重陳述對上訴書中有關問題的意見,並列據有關證據和法律依據。

答辯狀 篇17

答辯人:法定負責人:住所地:被答辯人:住所地: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借記卡糾紛一案,答辯人依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與理由:

一、被答辯人證據不足,不能證明起訴狀所述待證事實,被答辯人訴訟請求應不予支持。被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可分為三組,

第一組為儲蓄綠卡對賬單、活期明細、短信,該組證據僅能證明交易卡號末四位3404的儲蓄綠卡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發生交易,交易金額合計______萬元。

第二組為中國通信客户詳單,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交易發生後進行了電話掛失、電話報警。

第三組為銀行卡、存摺,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開立了交易賬户。被答辯人訴稱:人在某市,卡未離身,交易系他人使用偽造的銀行卡在異地盜取,銀行存在管理漏洞。而縱觀上述三組證據,均不能證明被答辯人訴稱的待證事實,與待證事實無任何關聯性。被答辯人訴稱:資金在相距遙遠的異地取走,可以認為系他人支取。答辯人認為該推斷不成立,交易發生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被答辯人報案時間為次日,按當下交通之發達,完全有充足的時間完成異地交易行為,且交易及報案時卡是否在被答辯人身上,交易是否被答辯人授意他人代為實施尚不得而知。因此,被答辯人證據不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其主張應不予支持。

二、被答辯人未妥善保管密碼,責任應自行承擔。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辦理了儲蓄綠卡,根據雙方簽訂的

第八條的約定,持卡人應妥善保管綠卡和密碼,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中國XX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中國XX銀行依據密碼為持卡人辦理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因密碼泄露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持卡人本人負責。銀行卡密碼系被答辯人自行設定,具有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點,答辯人及任何

第三人無從知曉。被答辯人訴稱:交易非本人實施。假定該訴稱成立,則持卡人必須知曉正確的密碼方能進行交易,持卡人獲得密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被答辯人故意告知,該情形下應視為被答辯人自行交易或授意交易,責任當然自擔;二是被答辯人無意之間泄露,該情形下被答辯人應對其未盡妥善保管密碼之義務導致財產損失自行承擔責任。

三、答辯人業務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答辯人系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的合法、有效存續的金融機構,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有經過國家認證和檢驗合格的安全交易設施。答辯人依據持卡人密碼正確的操作指令辦理交易,完全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綜上,被答辯人無任何證據證明存在偽造的銀行卡、交易系他人所為,而被答辯人有泄露密碼的高度蓋然性,且答辯人業務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因此,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均不應支持。此致______區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18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答辯人因與原告向______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原告之間糾紛的發生是由原告先引起的,-____--年____月____日,答辯人因原告蓋房子時侵佔了答辯人家裏的宅基地一直不給予補償而找其理論。

當時答辯人站在馬路上只是和原告的丈夫_    講理,但肖x惱羞成怒,脱下上衣就用拳頭來打答辯人,這時原告趕到,不問青紅皂白上來就幫其丈夫打答辯人,並脱下其腳下的高跟鞋砸向答辯人的臉,使答辯人的臉被砸傷,答辯人被原告夫妻二人毆打忍無可忍,才從地上撿了一個磚頭砸向_          ,卻碰巧砸到原告。

答辯人在這次糾紛中也受了輕微傷,有____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的鑑定為據。

故本次糾紛責任不全在我方,原告也要負有一定的責任。

二、原告所主張的醫藥費憑相關的正規發票,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依據法律規定和相關鑑定。

另外,原告所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沒有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答辯人的答辯請求。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辯狀 篇19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成都_______________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德陽______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董事長。

答辯人就德陽______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訴成都_______________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從程序上,本案已過訴訟時效多年,被答辯人訴訟主張不應得到支持。具體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我公司與被答辯人之前簽訂的編號為CD_____Y059買賣合同對合同有效履行期是有明確約定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期限:_________________20__年4月24日至20__年4月23日”。即,本合同不能無限期拖延履行下去。在20__年4月23日前,我司應完成生產和交貨義務,被答辯人應完成收貨並足額付款義務。因任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並使該狀態超過此期限,即構成根本違約。該有效期屆滿次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合同應在合同有效期內提出;要求返還已付貨款等解決糾紛的訴訟請求,應在2年訴訟時效內主張。目前,被答辯人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3年多,其所有主張依法不應得到支持。

2、我司在合同中約定期限條款的是考慮到生產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運輸、倉儲成本在逐年上漲,履約期過長極易導致虧損等難以預料的風險。在履約期內的成本上漲風險我司自願承擔,但因被答辯人過錯造成合同長期無法履行,並導致我司不斷擴大的經濟損失,其不利後果若由我司承擔,顯失公平。

3、合同簽訂後,我公司積極投入生產,並在20__年8月16日按被答辯人的要求生產完畢,並於20__年8月26日正式書面知會被答辯人要求交貨並催告被答辯人履行付款義務。至此,已經完成了出賣人的合同主要義務(生產及交貨)。被答辯人覆函稱因自身基礎工程滯後,將在20__年12月左右收貨。我司出於對被答辯人基本誠信的信任,接受了被答辯人延期收貨的請求。但是,被答辯人承諾的期限屆滿後,杳無音訊,未以任何方式通知我司發貨,此狀態持續了近6年。被答辯人在6年期間從未向我司主張任何返還貨款或解除合同的請求,沒有引起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事由存在。其在時隔6年之後突然提出的《解除合同通知書》,旨在造成訴訟時效未過、合同仍在履行的假象,我司認為該通知書不能產生此法律效力,故未提異議,不予理睬且不予認同。

4、被答辯人在自己承諾的收貨期限屆滿時未兑現收貨及足額付款義務,被答辯人在合同有效期屆滿後杳無音訊,其行為已經構成根本違約,且被答辯人對此是明知的。事實上,我司現在也不可能再以當年約定的合同價格出售同類產品與被答辯人。該合同因被答辯人過錯,早已終止履行,被答辯人的實際行為也證實了此效果。至於是否從形式上履行解除手續,已經毫無意義。但被答辯人在明知自己出現了根本違約的情況下,怠於行使解決合同糾紛的權利,導致訴訟時效過去多年,其不利後果應自行承擔。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根本違約行為導致了合同履行不能,但怠於行使解決合同糾紛的權利,導致訴訟時效早已屆滿,被答辯人的所有訴訟請求應予駁回。

二、從實體權利上,被答辯人的要求於法無據,於事實嚴重不符。

1、雙方約定的定金條款系簽約時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定金罰則實行無過錯主義原則,旨在保護守約方的權益,只要出現根本違約,則無權要求退還,故本案定金應由我司全部沒收並無不妥。

2、被答辯人因自身過錯兩次延期履行期間,並未按合同向我司支付第二筆貨款6.37萬,而是主動支付了4萬元。我司認為該4萬元的性質並非純粹的貨款,還有擔保自己一定會按承諾履行收貨及足額付款義務的意思,有履約擔保的性質。其目的是取得我司的諒解,也確實得到了我司兩次寬限履行期限的實際效果。在其提出的履約期限屆滿後,再次違約並長期不聞不問,其已經無權利再主張我司歸還該筆款項。

3、我司並非如被答辯人所述的“被告並無實際損失”,而是存在重大經濟損失。被答辯人定製的產品屬於非標類產品,我司生產後如被答辯人不接收,則無法以同類價格轉賣;在經過合理期限的倉儲保管後,因無法承擔日益增長的倉儲費,只能作為廢品處理。因被答辯人怠於收貨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以及其後長期不聞不問的行為,導致我司產品維護保養、倉儲、定製產品折舊處理等重大經濟損失,已經超過了被答辯人已經支付的款項,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倉儲費及保養費

因被答辯人定製的產品體積龐大,我司生產車間不能長期存儲,否則將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而被答辯人對如何安置該產品沒有任何指示,我司不得不委託第三方代為倉儲,按日倉儲費15元計算,倉儲期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3月14日。對於汽車衡類大型機械類物品來説,該倉儲價格遠低於市場價,我司已經盡到了妥善保管的謹慎附隨義務。該筆費用共計19050元支出系我司墊付,其發生的直接和根本原因在於被答辯人怠於收貨,此項費用依法應由被答辯人承擔。

(2)折舊處理造成的價差損失

因該電子汽車衡系被答辯人指定型號、規格、尺寸,相關配件也是按其要求定製的,屬於非標類產品。如被答辯人不接收,則我司無法尋找同類需求者,也無法以合同同等價格出售。鑑於被答辯人長期不收貨,也無任何指示,而第三方倉儲人也在催促我司儘快搬離,而長時間的保管也難以避免的造成該產品逐漸老化和貶值,在長期得不到被答辯人收貨通知的情況下,我司為避免日益增加的倉儲開支、產品鏽蝕老化等損失的擴大,不得不按廢品材料出售。廢品出售價格與合同約定價格之間差距77200元。該損失目前亦由我司先行承受。我司認為,該損失的發生原因系被答辯人過錯造成的,依法應由被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

總之,我司並非如被答辯人認為的“沒有任何損失”,事實上,因被答辯人的根本違約行為造成了我司大量的經濟損失,且該損失已遠超過被答辯人已支付費用的全部。即使通過普通人日常生活經驗判斷,都可知此損失發生的必然性。該損失應由過錯方承擔,我司作為守約方,已經盡到了一切誠信、謹慎的義務,若由我司承擔此損失,與理不通,與法不容,也顯失公平。

綜上,被答辯人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多年,且造成了我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被答辯人的各項訴訟請求均應予以駁回,給我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司將提起反訴向其追究賠償責任。

此致

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成都_______________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辯狀 篇20

自書遺囑糾紛的答辯狀

答辯人:,男,漢族,19xx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證號碼。

答辯人因訴我繼承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第一、答辯人是按照父親的遺囑合法繼承爭議房屋。

答辯人之父在臨終彌留之際立下自書遺囑將爭議房屋全部交由答辯人繼承,其他子女不得繼承。所以,爭議房屋的繼承權早已確認為答辯人所有。

第二、答辯人一直同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且答辯人生活貧困,所以即使是通過法定繼承,在分配遺產時對於答辯人也應當多分。

第三、原告在訴狀中提到父母曾問其借款的事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實,原告提供的法院民事調解書只是體現原告同其前夫關於財產的處分,不能在雙方協議中強加義務給第三人,所以調解書中關於欠款的描述沒有法律效力。且照原告的説法,如果這筆欠款真的存在也是25年前的事情,距離法院調解書的下達也有17餘年的時間,早已超過了最長訴訟時效。所以,請求法院不予認定這筆莫須有的欠款。

綜上所述,答辯人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以保障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月*日

答辯狀 篇21

申請人: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案由:_________________

因對_____________(單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複議。

申請複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辯狀 篇22

答辯人:

住址:

被答辯人:

住址: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答辯人因與原告_________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一、答辯人對於從原告處借款______元的事實予以認可並願意對尚未歸還的借款予以償還,只是因為答辯人目前經營虧損,暫無力償還,希望原告方能夠本着互諒的原則給予一定時期的期限,以便雙方能夠較為妥善的處理糾紛。

二、答辯人對於原告主張的未支付利息_________元不予認可,答辯人在先後向原告支付利息共計________元,同時因雙方約定利息超出法律規定,答辯人懇請法庭能夠依法予以確定利息金額,對此答辯人依法提出三點意見。

1、答辯人已經足額支付借款期間內的合法利息並歸還部分本金。

雙方雖然對借款期間的利息明確為月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即月息利率________%,明顯過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的規定,即約定的利率不能超過年利率的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因此,答辯人對於雙方約定期間內的利息已足額支付並結餘為_________元。

2、原告對借款逾期後的利息仍按約定期間的利息要求支付明顯無依據。

答辯人與原告在借據中對借款金額、期限,利息金額及支付期限作出了明確約定,需要説明的是雙方對借款期間內的利息作出了約定,並未對借款逾期後的利息支付作出約定。

3、原告主張要求的逾期後利息,答辯人認為對於逾期後的利息支付應當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更為合理合法。

借款及利息約定期間屆滿後,原告依然以借款合同約定期間的高額且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利率要求支付利息,顯然無事實和法律依據,結合我國的現行法律法規中,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常見於對約定期間內利率爭議的處理,但它仍包含和適用於逾期利率的計算,因此,《意見》124條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無約定的逾期利息。

所以説,以銀行基準利率來支付逾期借款利率最為合理、科學和簡便,而且能與現行法規保持一致。

三、答辯人對原告訴請中要求支付的違約金_______元,因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無約定,其主張無約定的事實根據,答辯人不予認可,其主張也於法無據。

四、原告方主張討要借款所產生的各種費用_______元,明顯無事實及法律依據,答辯人不予認可,其也不應得到支持。

綜上所述,答辯人對尚未歸還原告借款本金_______元願予以歸還,逾期後借款利息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確定利息金額,對於其超出事實和法律的請求,請法庭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

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

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標籤: 答辯狀 精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nqjrpg.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