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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承攬合同(精選15篇)

服務承攬合同(精選15篇)

服務承攬合同 篇1

定作人: (填寫全稱) 承攬人: (填寫全稱)

服務承攬合同(精選1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定作人與承攬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作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一)

1.1 品名:(應填寫定作物的正式名稱,不可用其簡稱或俗名代替 )

1.2 規格:(應寫明定作物具體的規格型號)

1.3 數量:(具體寫明定作物的數量,並註明單位 )

1.4 備註:(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合同價款總額:(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並註明幣種)

2.2 付款方式:(應詳細寫明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 付款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三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應明確填寫要達到的質量標準是國標還是行業標準,必須要寫全稱)

3.2 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如硬度、強度、韌性、抗腐蝕、抗氧化等各種物理化學參數)

3.3 以封存樣品為質量標準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

第四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4.1用承攬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權對原材料進行檢驗。承攬人隱瞞原材料的缺陷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人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4.2 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標準提供:

4.3 定作人於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體化)

4.4承攬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內檢驗完畢,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後日內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否則定作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攬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

5.1 定作人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圖紙。

5.2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資料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回覆並提出修改意見。定作人未答覆,承攬人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5.3定作人要求對承攬物的技術性保密的,承攬人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6.1 驗收標準:(寫明是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封樣進行驗收)

6.2 驗收方法:(寫明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6.3 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時間:(寫明具體時間年、月、日)

6.4 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點:(寫明詳細地址)

6.5 驗收前承攬人應當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6.6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後 日內發現質量缺陷,定作人有權要求退換,並視為質量不符合約定。

6.7 雙方就定作物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以 (寫明檢驗機構) 對定作物質量的認定為準。

第七條 交(提)定作物的時間和地點

7.1 雙方約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時間: (寫明年、月、日)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點: (寫明詳細地址不可省略)

7.2 雙方約定由承攬人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時間: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點: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8.1 包裝要求:(應具體寫明包裝方式、包裝物品的材質、包裝的大小尺寸等)

8.2 費用負擔:(寫明包裝費用由哪方承擔 )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9.1 定作物的運輸方式: (寫明是汽車、火車、水運或其他方式)

9.2 運輸費用由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承擔。

第十條 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從何時起到何時止 )

10.2 在保修期內承攬人免費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一條 定金及預付款

11.1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2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11.3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4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十二條 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2.1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接受的,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經過修理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2交付定作物少於合同約定的數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應當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3未按合同約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同約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12.4 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總價的 (如未約定則在空格處劃線)%的違約金。

12.5 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拒收。

12.6 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總價的 (如未約定則在空格處劃線)%的違約金。

12.7 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12.8未按合同約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承擔相應的損失。

12.9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人要求完成,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2.10 承攬人未按定作人的技術保密要求採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術泄漏,或被竊取的,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承擔違約金 元。

12.11 因承攬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權責任和損失,由承攬人承擔。

12.12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三條 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3.1 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13.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定作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定作人應向承攬人支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 %的違約金。

13.3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應當順延外,定作人還應當支付承攬人停工待料的損失。

13.4 超過合同約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攬人支付定作物總價 ‰的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3.5 超過合同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承攬人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時止。

13.6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13.7 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時,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3.8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14.2 在定作人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發生的,承攬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攬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的法院中選擇其一,涉及鐵路工程的可選擇鐵路運輸法院)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填寫到縣級)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定作人執 份,承攬人執 份。

第十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定作人: (公章) 承攬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1合同名稱: ;

1.2服務地點: ;

1.3承攬內容: 負責 園園區及辦公區域等甲方指定區域的安全保衞及防範工作;

1.4安保服務內容:安全保衞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安全保衞服務質量標準》中所列的保安服務、巡邏服務、門衞服務、守護服務、押運服務、技術防範服務等內容,服務工作應是包括針對人為和自然條件等所有情況下的安全保衞。乙方實際服務範圍由雙方在本合同1.3條中書面確定;

二、組成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形成的合同變更及補充協議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關文件(含雙方往來函件、會審記錄、會議紀要、簽證等與本合同相關的修正文件)

6)、合同清單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三、服務質量:

安保服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約定及所附附件的要求;且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指導性文件精神並符合園區甲方要求。乙方應對所提供的安保人員資質和能力進行審查,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人員,不得報甲方確認,不得分派現場執行安全保衞工作。

四、服務時間

4.1總服務期:暫定3個月;安保服務啟動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為依據;

4.2服務方式: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員按約定採用輪班制開展安保工作。乙方人員工作12小時後休息24小時,再開展第二次12小時任務,以此規則輪換執勤;

五、合同價格

本合同約定乙方出勤的經甲方確認上崗的保安員服務費每人每月為(人民幣) 4600元,每月暫定安排保安員人數為50人,合同總價暫定為:¥69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拾玖萬元整);保安員具體人數由甲方需求通知確定,最終結算時按實際安排人數計算。

本合同為全費用清單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包含乙方保安員執勤期間可能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為保安員購買保險,且相關期間發生的安保傷害和風險防範及保險支出均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款項;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做調整。

六、付款方式:

每月 5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安保付款資料要求申報上月服務費用,在當期服務經甲方確認符合當期要求後,服務費按甲方現場管理部統計數據作為基礎依據,由甲方合約部門審定後給付審定金額的90%,以電匯方式結算;剩餘10%在服務期結束後由雙方統一核算全部服務期最終安保工作成果,確認安保工作合格,甲方出具書面意見後給付剩餘全部款項;

七、發票開具

乙方在甲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前,需提供給甲方當期付款同等金額的正規合格發票。甲方在收到對應發票後支付相應款項;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8.1甲方權利及義務

8.1.1 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

8.1.2 若甲方同意為值勤保安員提供必要的通訊技術設備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設備租賃使用費。

8.1.3 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採取必要的改進和防範措施。

8.1.4 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8.1.5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不符合安保要求的執勤人員安保費用,是否符合安保要求以實際工作能力評價結果確定,不以乙方報甲方確認的上崗確認文件為準,但若乙方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8.1.6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8.2乙方權利及義務

8.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8.2.2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8.2.3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2.4乙方指派的保安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加班、工傷、年休假等依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全部由乙方負責,並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必要的執勤裝備,如因未及時提供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2.5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違紀問題的處理。

8.2.6乙方保安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8.2.7乙方應定期對指派的保安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8.2.8乙方承諾在服務期內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安保專業知識和法規教育的培訓工作。

8.2.9乙方與該保安員的勞動合同複印件必須交甲方備案一份。

8.2.10負責執勤區域內的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維護區域範圍內的治安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

8.2.11妥善處理突發情況,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將傷害減至最低,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8.2.12協助完成甲方安保監管人安排的臨時性勤務、勤雜工作。

8.2.13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安保條件要求的人員進行執勤安保;若提供的安保人員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乙方需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九、違約責任

9.1在有效服務期內,除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協商解除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暫定安保服務費總額的30%違約金。

9.2乙方安保服務不符合雙方約定或國家及地方要求的,由甲方視乙方人員違約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給予罰款處罰;對乙方相關安保人員處罰為50~1000元/次,同時對乙方處以合同暫定總額0.5%~3%的罰款;罰款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額10%;乙方需同時承擔因乙方安保不力對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的全額賠償責任;

十、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合同期滿後,如一方不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若不通知,則自動解除。

10.3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同時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金額30%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所造成的甲方損失超出違約金賠償額的,就超出部分乙方應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10.3.1乙方收到甲方進場通知後,超過要求進場時間7天仍無法安排到位進場執勤的;

10.3.2乙方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再繼續提供安保服務的;

10.3.3乙方不解決實際安程中遇見的問題,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解決完成的;

10.3.4乙方指派的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甲方認為其不勝任工作的,經向乙方提出更換乙方安保執勤或管理人員,乙方未及時更換的,經書面要求後7天內仍拒不更換的,或乙方管理人員擅自離開執勤崗位累計達7天的;

10.3.5乙方提供虛假的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資料或者現場實際管理人員與所報人員不一致的;

10.3.6 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園區安保工作嚴重不達標,導致無法挽回或可挽回工作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乙方拒絕修正的;

10.3.7合同服務有效期間,存在重大隱患或乙方人員存在不廉潔自律的問題,索賄受賄的;

10.3.8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指派的現場執勤人員提起勞動仲裁、舉報、信訪等行為的。

10.3.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不服從甲方管理,因管理責任被甲方處罰(包括違反本合同的處罰以及違反施工現場制度的處罰)後,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10.3.10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0.3.11甲方根據市場需要進行變更,導致相應承包服務項目不存在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需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10.4合同解除時,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甲方對工作量確認後書面通知乙方,乙方48小時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認同確認結果。如乙方拒絕確認工程量,則以甲方委託的第三方諮詢機構(包括監理單位)確認的為準,乙方不得對抗該確認結果。

10.5甲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暫停服務,在發出要求乙方撤離人員和設備的通知後48小時內,乙方須撤出施工場地。如乙方在甲方出具相關通知之日起超過48小時仍拒絕撤出施工場地,造成甲方不能清場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2%支付延遲履行金,如超出5天仍未清理完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延遲退場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遺留在工地的設備材料視為乙方遺棄物品,甲方可自己予以處理,如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的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0.6乙方出借資質與甲方簽定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所有後果承擔經濟賠償外,補償甲方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並保留進一步索賠和法律追訴的權利;

10.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一、現場代表

為明確職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本合同約定雙方負責人員;

甲方指定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甲方代表,負責聯繫和溝通乙方相關安保服務事宜;甲方代表簽署的可能涉及經濟性文件,還需通過甲方領導確認同意方可產生實際約束力;

乙方指定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乙方代表,負責對接甲方工作並反饋實際工作情況;乙方代表在乙方授權範圍內有權簽署相關經濟文件,並對乙方產生實際約束力;

雙方變更合同負責人應提前7日書面告知對方,特殊情況無法提前7日書面告知的,應儘可能通知至對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造成違約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十二、其他約定

12.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有關本合同的內容及相關商業信息資料。

12.2甲方不得直接向保安員布臵安保職責範圍以外的工作任務,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法指令。甲方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12.3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財產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按《民法通則》第109條規定協商解決辦法。

——【因見義勇為而變損時的損害賠償】因防止、制止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受益人也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

12.4保安員在執勤時,屬職責範圍內發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應及時保護好現場,彙報甲方和相關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察認定是保安員工作失職所造成損失的(不包括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古董字畫、郵票等),由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處理,無約定的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參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12.5因甲方單位技防、物防、人防實施不到位,經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而未採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屬甲方本單位工作人員監守自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2.6 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附則

1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 貳 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暫定 陸 份,甲方持 伍 份,乙方持 壹份。副本數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持,但若副本內容與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內容為準;

13.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委託書)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3.5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方與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雙方對有疑義的條款已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説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和約定其全部條款的內容,並對其無異議。

十四、合同附件

1、附件1-《安全保衞服務質量標準》

2、附件2-《_園區安全保衞服務合同清單計價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合同經辦人:

開户銀行及賬號:

通訊地址: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合同經辦人: 開户銀行及賬號: 通訊地址: 電話: 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3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1合同名稱: ;

1.2服務地點: ;

1.3承攬內容: 負責 園園區及辦公區域等甲方指定區域的安全保衞及防範工作;

1.4安保服務內容:安全保衞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安全保衞服務質量標準》中所列的保安服務、巡邏服務、門衞服務、守護服務、押運服務、技術防範服務等內容,服務工作應是包括針對人為和自然條件等所有情況下的安全保衞。乙方實際服務範圍由雙方在本合同1.3條中書面確定;

二、組成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形成的合同變更及補充協議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關文件(含雙方往來函件、會審記錄、會議紀要、簽證等與本合同相關的修正文件)

6)、合同清單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三、服務質量:

安保服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約定及所附附件<安全保衞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且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指導性文件精神並符合園區甲方要求。乙方應對所提供的安保人員資質和能力進行審查,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人員,不得報甲方確認,不得分派現場執行安全保衞工作。

四、服務時間

4.1總服務期:暫定3個月;安保服務啟動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為依據;

4.2服務方式: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員按約定採用輪班制開展安保工作。乙方人員工作12小時後休息24小時,再開展第二次12小時任務,以此規則輪換執勤;

五、合同價格

本合同約定乙方出勤的經甲方確認上崗的保安員服務費每人每月為(人民幣) 4600 元,每月暫定安排保安員人數為50人,合同總價暫定為:¥69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拾玖萬元整);保安員具體人數由甲方需求通知確定,最終結算時按實際安排人數計算。

本合同為全費用清單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包含乙方保安員執勤期間可能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為保安員購買保險,且相關期間發生的安保傷害和風險防範及保險支出均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款項;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做調整。

六、付款方式:

每月 5 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安保付款資料要求申報上月服務費用,在當期服務經甲方確認符合當期要求後,服務費按甲方現場管理部統計數據作為基礎依據,由甲方合約部門審定後給付審定金額的90%,以電匯方式結算;剩餘10%在服務期結束後由雙方統一核算全部服務期最終安保工作成果,確認安保工作合格,甲方出具書面意見後給付剩餘全部款項;

七、發票開具

乙方在甲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前,需提供給甲方當期付款同等金額的正規合格發票。甲方在收到對應發票後支付相應款項;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8.1甲方權利及義務

8.1.1 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

8.1.2 若甲方同意為值勤保安員提供必要的通訊技術設備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設備租賃使用費。

8.1.3 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採取必要的改進和防範措施。

8.1.4 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8.1.5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不符合安保要求的執勤人員安保費用,是否符合安保要求以實際工作能力評價結果確定,不以乙方報甲方確認的上崗確認文件為準,但若乙方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8.1.6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8.2乙方權利及義務

8.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8.2.2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8.2.3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2.4 乙方指派的保安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加班、工傷、年休假等依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全部由乙方負責,並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必要的執勤裝備,如因未及時提供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2.5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違紀問題的處理。

8.2.6乙方保安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8.2.7乙方應定期對指派的保安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8.2.8乙方承諾在服務期內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安保專業知識和法規教育的培訓工作。

8.2.9乙方與該保安員的勞動合同複印件必須交甲方備案一份。

8.2.10負責執勤區域內的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維護區域範圍內的治安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

8.2.11妥善處理突發情況,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將傷害減至最低,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8.2.12協助完成甲方安保監管人安排的臨時性勤務、勤雜工作。

8.2.13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安保條件要求的人員進行執勤安保;若提供的安保人員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乙方需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九、違約責任

9.1在有效服務期內,除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協商解除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暫定安保服務費總額的30%違約金。

9.2乙方安保服務不符合雙方約定或國家及地方要求的,由甲方視乙方人員違約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給予罰款處罰;對乙方相關安保人員處罰為50~1000元/次,同時對乙方處以合同暫定總額0.5%~3%的罰款;罰款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額10%;乙方需同時承擔因乙方安保不力對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的全額賠償責任;

十、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合同期滿後,如一方不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若不通知,則自動解除。

10.3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同時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金額30%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所造成的甲方損失超出違約金賠償額的,就超出部分乙方應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10.3.1乙方收到甲方進場通知後,超過要求進場時間7天仍無法安排到位進場執勤的;

10.3.2乙方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再繼續提供安保服務的;

10.3.3乙方不解決實際安保過程中遇見的問題,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解決完成的;

10.3.4 乙方指派的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甲方認為其不勝任工作的,經向乙方提出更換乙方安保執勤或管理人員,乙方未及時更換的,經書面要求後7天內仍拒不更換的,或乙方管理人員擅自離開執勤崗位累計達7天的;

10.3.5乙方提供虛假的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資料或者現場實際管理人員與所報人員不一致的;

10.3.6 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園區安保工作嚴重不達標,導致無法挽回或可挽回工作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乙方拒絕修正的;

10.3.7合同服務有效期間,存在重大隱患或乙方人員存在不廉潔自律的問題,索賄受賄的;

10.3.8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指派的現場執勤人員提起勞動仲裁、舉報、信訪等行為的。

10.3.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不服從甲方管理,因管理責任被甲方處罰(包括違反本合同的處罰以及違反施工現場制度的處罰)後,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10.3.10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0.3.11甲方根據市場需要進行變更,導致相應承包服務項目不存在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需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10.4合同解除時,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甲方對工作量確認後書面通知乙方,乙方48小時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認同確認結果。如乙方拒絕確認工程量,則以甲方委託的第三方諮詢機構(包括監理單位)確認的為準,乙方不得對抗該確認結果。

10.5甲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暫停服務,在發出要求乙方撤離人員和設備的通知後48小時內,乙方須撤出施工場地。如乙方在甲方出具相關通知之日起超過48小時仍拒絕撤出施工場地,造成甲方不能清場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2%支付延遲履行金,如超出5天仍未清理完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延遲退場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遺留在工地的設備材料視為乙方遺棄物品,甲方可自己予以處理,如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的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0.6乙方出借資質與甲方簽定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所有後果承擔經濟賠償外,補償甲方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並保留進一步索賠和法律追訴的權利;

10.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一、現場代表

為明確職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本合同約定雙方負責人員;

甲方指定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甲方代表,負責聯繫和溝通乙方相關安保服務事宜;甲方代表簽署的可能涉及經濟性文件,還需通過甲方領導確認同意方可產生實際約束力;

乙方指定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乙方代表,負責對接甲方工作並反饋實際工作情況;乙方代表在乙方授權範圍內有權簽署相關經濟文件,並對乙方產生實際約束力;

雙方變更合同負責人應提前7日書面告知對方,特殊情況無法提前7日書面告知的,應儘可能通知至對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造成違約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十二、其他約定

12.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有關本合同的內容及相關商業信息資料。

12.2甲方不得直接向保安員布臵安保職責範圍以外的工作任務,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法指令。甲方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12.3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財產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按《民法通則》第109條規定協商解決辦法。

——【因見義勇為而變損時的損害賠償】因防止、制止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受益人也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

12.4保安員在執勤時,屬職責範圍內發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應及時保護好現場,彙報甲方和相關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察認定是保安員工作失職所造成損失的(不包括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古董字畫、郵票等),由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處理,無約定的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參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12.5因甲方單位技防、物防、人防實施不到位,經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而未採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屬甲方本單位工作人員監守自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2.6 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附則

1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 貳 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暫定 陸 份,甲方持 伍 份,乙方持 壹 份。副本數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持,但若副本內容與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內容為準;

13.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委託書)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3.5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方與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雙方對有疑義的條款已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説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和約定其全部條款的內容,並對其無異議。

十四、合同附件

1、附件1-《安全保衞服務質量標準》

2、附件2-《園區安全保衞服務合同清單計價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4

本合同於____年_月__日生效,合同內容為_yz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abc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之間關於乙方向甲方提供___工程諮詢服務的約定。雙方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的諮詢服務。並約定了服務的內容、時限、衡量成果的標準。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

乙方義務:向甲方提供___工程建設全面諮詢服務,直到甲方承攬到本合同所指的____工程項目,並與本工程項目業主簽訂工程合同後,才結束全面諮詢服務。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工程項目的諮詢服務。乙方應負責甲方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第三方的協調,免費為甲方工作提供順暢的外部條件。乙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免費向甲方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相關的資料及信息。

乙方權利:乙方可以因甲方不再積極配合本工程項目的諮詢工作,提出中止諮詢業務。

甲方義務:在乙方提供諮詢服務過程中,免費向乙方提供甲方相關資質證件等資料,便於乙方展開相關諮詢服務。

甲方權利:甲方有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內容的權利,當甲方認定乙方不按規定履行其職責或義務,或與第三方串通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中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過錯而發生任何錯誤或遺漏,乙方應無條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費,並對因此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以載明的該項服務內容對應之服務費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誤,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二、驗收

1.乙方完成階段性工作後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為書面文件及有效的電子文件,其中書面文件的提交數量為二份。因成果提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郵寄費)甲方均不需負擔。

2.若一方對階段性的工作成果有異議,必須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__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在書面異議提出之日起的__個工作日內對於該工作成果是否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進行商定並確認。雙方所商定並確認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無故拖延。

3.如經雙方書面認可確認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則乙方將向甲方發出該階段的費用帳單;若未達到約定的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支付該部分的約定服務費並由乙方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三、服務費的支付

1.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高5%,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後的3%;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低5%-10%,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後的2%;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低10%-15%,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後的1%;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低15%以上,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後的0.5%。甲方將在與本工程項目業主簽訂正式工程施工合同之日起的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的30%,餘額將在本工程項目正式開工且業主支付的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5個月內,等額支付給乙方。

2.本費用結構僅限於本工程項目諮詢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擴大項目範圍,或因甲方改變已經議定的項目內容導致乙方需變更項目步驟,乙方將需要重新評估上述費用結構。

3.乙方同意服務費按階段支付。每階段末,甲方將在乙方提出申請的__天內,向乙方支付約定的費用。雙方同意以人民幣形式付款。

4.階段付款的比例及時間約定如下:

費用階段付款比例付款時間

第一階段30%協議簽署之後

第二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一個月末

第三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二個月末

第四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三個月末

第五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四個月末

第六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五個月末

5.乙方將自行承擔項目實施範圍內的全部費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其他費用。

四、服務的變更

甲方可以提前_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要求變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務。該變更最終應由雙方互相商定認可,其中包括與該變更有關的任何費用調整。

五、合同解除

1.雙方中任一方均不得隨意終止該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實質性的違約事件發生。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甲方未按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並經乙方書面催討後仍不支付的;

乙方未按約定標準提供服務,並在甲方書面提出後仍無法進行合理性補救的。

2.在本合同期限內,若本工程項目取消或乙方諮詢失敗,雙方同意按以下步驟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於確認項目失敗的正式宣佈之日起的5日內通知甲方。

合同解除後,乙方已完成的階段性工作量相對應的費用,甲方不再支付給乙方。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遲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遲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視為違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雙方將盡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僱員和代表儘量減少對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發和複製,並防止作出未經授權的透露。合同雙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該方代理人、僱員和代表才會得到該等保密信息。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七、雙方保證

1.乙方保證

1.1其有權利、經驗、技能簽訂和充分履行本合同;

1.2其將遵守在履行服務時所實行的一切適用的中國的法律與法規;

1.3沒有乙方作為任意一方而且尚有未履行完畢的承諾或合同,或者據其所知亦無任何一種法律上的障礙,與本合同存在衝突,或者限制、約束或有損本合同項下向甲方授予的權利及義務;

2.甲方保證

甲方將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範圍內服務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給乙方。甲方應對提交給乙方的一切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甲方同意將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問題或錯誤儘快通知乙方。

3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為更正信息或資料所提供的服務可能會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約定將協商談論重新評估費用。

八、涉及第三方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於第三方(如計劃受託人、參與人或政府機構)提出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甲方應向乙方作出補償,並使其免於承擔責任;對因乙方下述行為而導致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補償,並使其免於承擔責任:

1.違反本合同保密規定的條款;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所提供或使用的任何材料侵犯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或其他專有權利;

3.嚴重疏忽或故意行為不當。

九、訴訟條款

雙方同意,除了為保證本合同保密條款的強制執行而求助於法院以外,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終止或執行所產生的其他一切爭議應首先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規定

1.本合同僅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簽訂,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另設任何第三方權益或義務。

2.本合同以中文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被視為或解釋為為任何目的而在雙方之間建立合營或合夥關係。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於確定由誰負責承擔與工資有關的一切義務的問題),乙方的人員仍是乙方的僱員。

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則其餘條款仍然充分有效。

雙方於下列日期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代表:_yz公司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代表:abc公司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5

定作人: (填寫全稱) 承攬人: (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定作人與承攬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作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一)

1.1 品名:(應填寫定作物的正式名稱,不可用其簡稱或俗名代替 )

1.2 規格:(應寫明定作物具體的規格型號)

1.3 數量:(具體寫明定作物的數量,並註明單位 )

1.4 備註:(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合同價款總額:(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並註明幣種)

2.2 付款方式:(應詳細寫明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 付款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三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應明確填寫要達到的質量標準是國標還是行業標準,必須要寫全稱)

3.2 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如硬度、強度、韌性、抗腐蝕、抗氧化等各種物理化學參數)

3.3 以封存樣品為質量標準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

第四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4.1 用承攬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權對原材料進行檢驗。承攬人隱瞞原材料的缺陷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人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4.2 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標準提供:

4.3 定作人於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體化)

4.4承攬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內檢驗完畢,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後 日內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否則定作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攬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

5.1 定作人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圖紙。

5.2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資料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回覆並提出修改意見。定作人未答覆,承攬人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5.3定作人要求對承攬物的技術性保密的,承攬人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6.1 驗收標準:(寫明是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封樣進行驗收)

6.2 驗收方法:(寫明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6.3 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時間:(寫明具體時間年、月、日)

6.4 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點:(寫明詳細地址)

6.5 驗收前承攬人應當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6.6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後 日內發現質量缺陷,定作人有權要求退換,並視為質量不符合約定。

6.7 雙方就定作物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以 (寫明檢驗機構) 對定作物質量的認定為準。

第七條 交(提)定作物的時間和地點

7.1 雙方約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時間: (寫明年、月、日)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點: (寫明詳細地址不可省略)

7.2 雙方約定由承攬人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時間: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點: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8.1 包裝要求:(應具體寫明包裝方式、包裝物品的材質、包裝的大小尺寸等)

8.2 費用負擔:(寫明包裝費用由哪方承擔 )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9.1 定作物的運輸方式: (寫明是汽車、火車、水運或其他方式)

9.2 運輸費用由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承擔。

第十條 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從何時起到何時止 )

10.2 在保修期內承攬人免費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一條 定金及預付款

11.1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2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11.3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4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十二條 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2.1 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接受的,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經過修理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2 交付定作物少於合同約定的數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應當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3 未按合同約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同約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12.4 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總價的 (如未約定則在空格處劃線)%的違約金。

12.5 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拒收。

12.6 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總價的 (如未約定則在空格處劃線)%的違約金。

12.7 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12.8 未按合同約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承擔相應的損失。

12.9 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人要求完成,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2.10 承攬人未按定作人的技術保密要求採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術泄漏,或被竊取的,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承擔違約金 元。

12.11 因承攬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權責任和損失,由承攬人承擔。

12.12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三條 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3.1 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13.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定作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定作人應向承攬人支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 %的違約金。

13.3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應當順延外,定作人還應當支付承攬人停工待料的損失。

13.4 超過合同約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攬人支付定作物總價 ‰的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3.5 超過合同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承攬人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時止。

13.6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13.7 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時,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3.8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14.2 在定作人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發生的,承攬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攬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的法院中選擇其一,涉及鐵路工程的可選擇鐵路運輸法院)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填寫到縣級)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定作人執 份,承攬人執 份。

第十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定作人: (公章) 承攬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鑑定地點:達縣 鑑定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服務要求

甲方提供兩輛車為乙方提供汽車站運輸服務,車輛情況分別為:

1、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 ,發動機號 ,車架 ,

2、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 ,發動機號 ,車架 。

第二條、服務期限

期限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日時止,共計天。

第三條、服務費用

合同總費用為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在服務期滿後6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完好的車輛和相應的駕駛人員。正常情況下,合同中未註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甲方提供的車輛和自行聘請的駕駛人員,需具備各種齊全有效的行車證件。因證件不全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全部承擔。如果甲方使用無營運證的車輛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乙方可保留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的權利。

3、在服務期內,甲方駕駛人員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車計劃,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由乙方指定的人員在行車計劃上簽字,作為履行合同的原始記錄。

4、負責服務期內車輛的二級維護及車輛年檢、年審。

5、負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保險、司乘座位保險、玻璃破碎保險等。

6、如果服務車輛在服務期間內發生事故,甲方應負責事故處理,並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乙方不承擔事故車輛的任何法律責任。

7、甲方嚴格按行業管理規定,即《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列》、《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汽車運輸經營活動,如有違反,乙方可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

8、甲方保證提供禮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務,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車計劃執行。

9、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將服務車輛收回,如確需收回,需經雙方同意後另行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完成運輸服務義務。

10、服務期內,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章造成的責任,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務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已提供給乙方的車輛出租、典當、抵押,甲方必須對甲方的駕駛人員行為負責。

12、服務期間所發生的燃料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由甲方自行負擔。

13、正常駕駛時發現車輛使用異常或技術故障應停止運行並通知乙方,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行車計劃的執行,否則甲方必須承擔乙方的一切損失。

14、若發生事故,甲方應立即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保險公司聯繫,並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及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5、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保護好現場,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裁定責任,負擔保險公司理賠後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間不計算服務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服務車事故的一切責任(包括連帶責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甲方需退還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務費並付全部服務費 10% 的違約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制定行車計劃,並提交給甲方。

2、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對服務車輛進行包裝。

3、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提供駕駛人員姓名駛證號 ,是甲方車輛的指定駕駛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換駕駛員,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中途退車,乙方需按實限使用時間支付甲方使用費並付全部使用費 10% 的違約金。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運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及證件的複印件、雙方車輛行車記錄單等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兩天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的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發生交通肇事後,甲方需提供能夠履行本合同運輸服務義務的車輛和駕駛人員,繼續完成行車計劃。

2、服務期間,甲方承擔妥善保管車輛的義務和責任,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及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為乙方提供______設備及軟件,共____。

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軟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費:¥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2.付款方式

乙方先付甲方總工程預付款。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軟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甲方電腦硬件送達乙方指定場地經乙方點數後,乙方須當即付給甲方所有硬件費用。

完成安裝後,乙方在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其餘全部款項。

以上付款方式均為現金付款。

3.甲方責任

(1)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軟件安裝調試。

(2)甲方負責培訓乙方的系統管理員和該軟件的維護免費期為____年,維護地點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壹年內因甲方提供硬件設備非人為損壞而引起軟件被破壞,甲方提供免費恢復。

(3)如果是按乙方的要求擴允功能,甲方可收取擴充部分的費用。

(4)壹年以後甲方對提供設備和軟件有償維護,維護費用為¥____元/年(不包括更換設備和增加軟件支持點數的費用)。

4.乙方責任

(1)甲方調試系統所用的素材僅供系統測試,均不得用於KTV營業或其它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否則涉及的一切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用於營業或其它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所需之節目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3)由乙方在以後使用中,由人為造成的系統的損壞,需要甲方上門服務的,甲方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5.其他事項

(1)不得對軟件加以仿製 ;對軟件權利的標誌不得除去、遮蓋或塗抹等。

(2)按本合同第2條的規定,若乙方逾期不付款超過____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在。

6.違約責任

雙方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有一方違約或侵權,參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處理;雙方若有糾紛,提交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共有____份如下,也具同等法律效力。聲明:本合同經複印或塗改後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

服務承攬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鑑定地點:達縣 鑑定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服務要求

甲方提供兩輛車為乙方提供汽車站運輸服務,車輛情況分別為:

1、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 ,發動機號 ,車架 ,

2、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 ,發動機號 ,車架 。

第二條、服務期限

期限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日時止,共計天。

第三條、服務費用

合同總費用為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在服務期滿後6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完好的車輛和相應的駕駛人員。正常情況下,合同中未註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甲方提供的車輛和自行聘請的駕駛人員,需具備各種齊全有效的行車證件。因證件不全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全部承擔。如果甲方使用無營運證的車輛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乙方可保留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的權利。

3、在服務期內,甲方駕駛人員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車計劃,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由乙方指定的人員在行車計劃上簽字,作為履行合同的原始記錄。

4、負責服務期內車輛的二級維護及車輛年檢、年審。

5、負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保險、司乘座位保險、玻璃破碎保險等。

6、如果服務車輛在服務期間內發生事故,甲方應負責事故處理,並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乙方不承擔事故車輛的任何法律責任。

7、甲方嚴格按行業管理規定,即《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列》、《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汽車運輸經營活動,如有違反,乙方可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

8、甲方保證提供禮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務,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車計劃執行。

9、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將服務車輛收回,如確需收回,需經雙方同意後另行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完成運輸服務義務。

10、服務期內,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章造成的責任,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務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已提供給乙方的車輛出租、典當、抵押,甲方必須對甲方的駕駛人員行為負責。

12、服務期間所發生的燃料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由甲方自行負擔。

13、正常駕駛時發現車輛使用異常或技術故障應停止運行並通知乙方,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行車計劃的執行,否則甲方必須承擔乙方的一切損失。

14、若發生事故,甲方應立即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保險公司聯繫,並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及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5、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保護好現場,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裁定責任,負擔保險公司理賠後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間不計算服務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服務車事故的一切責任(包括連帶責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甲方需退還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務費並付全部服務費 10% 的違約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制定行車計劃,並提交給甲方。

2、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對服務車輛進行包裝。

3、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提供駕駛人員姓名駛證號 ,是甲方車輛的指定駕駛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換駕駛員,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中途退車,乙方需按實限使用時間支付甲方使用費並付全部使用費 10% 的違約金。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運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及證件的複印件、雙方車輛行車記錄單等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兩天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的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發生交通肇事後,甲方需提供能夠履行本合同運輸服務義務的車輛和駕駛人員,繼續完成行車計劃。

2、服務期間,甲方承擔妥善保管車輛的義務和責任,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及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8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攬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與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一、承攬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承攬範圍及工作標準

1.承攬範圍:

2.工作標準(見附件)。

三、承攬方式

乙方承攬合同中所規定的保潔服務,並負責承攬保潔服務所需各種設備、材料、工具等相關費用。

四、承攬費用

1.合同期保潔承攬費用總額為 元。其中,月度保潔費用為 元。

2.保潔承攬費用包括保潔人員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及乙方管理服務費用。

五、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承攬合同要求完成當月度保潔服務工作後,甲方 於次月 日前,扣除考核扣款後將上月度的保潔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為乙方提供進入甲方場所開展服務工作的必備條件,確保乙方服務人員在甲方進行服務工作的合法性。

2.向乙方提供工作中所需的水、電供應。

3.向乙方提供適合存放工具、設備、材料及更衣的庫房。

4.甲方有權對乙方服務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未按照保潔服務範圍和標準組織實施,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未完成的,甲方根據具體情況,按月從乙方的承攬費中扣除相關費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員工從事與保潔服務範圍和標準無關的其他工作;否則,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選派態度和素質良好、已實行崗前體檢的服務人員進駐甲方服務場所,並應着裝整齊,配戴胸卡。凡不符合保潔服務及其相關崗位要求的人員,乙方不得派給甲方。

2.乙方派駐甲方的服務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3.乙方應明確專人,具體負責承攬服務範圍與服務標準的實施、監督與指導,以及甲乙雙方的工作協調。

4.乙方因服務不當造成甲方物品損壞或丟失的,在甲、乙雙方共同查實情況後,乙方應在24小時內照價賠償。

5.乙方派駐的服務人員,在工作期間有盜竊及違法行為的,經雙方查實,乙方除照價賠償外,應立即將其開除;嚴重違法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6.乙方必須與保潔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自行承擔員工的人身安全責任、勞資糾紛責任,以及由此發生各種費用。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可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

2.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另一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八、違約責任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責任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1.乙方應制訂並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日常職工安全教育工作。

2.甲方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進行年度綜合評價,綜合評價不合格,不再續簽合同。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承擔一切安全風險責任。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件:工作範圍及工作標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服務承攬合同 篇9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風險告知:本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由承攬方單位定做加工服務。在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訂立之前應確定承攬方必須具備履約能力和條件,並針對是否允許承攬方將部分或全部工作內容轉移或有第三方協助進行討論。通常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對甲方承施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結構中的鋼筋部分進行成型加工(含機械連接接頭)、配送事宜達成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_________________項目位於_______________,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結構封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成型鋼筋所使用的線材、圓鋼及螺紋鋼的原材料為首鋼、唐鋼、宣鋼、邢鋼產品。如加工過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規定的原材料時,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授權委託人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時內未能做出書面回覆,則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意見)。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單中標註的規格、圖示尺寸、數量進行加工。

風險告知:上述條款列明瞭定做方對加工產品的質量、數量、規格、材料等的要求,經雙方約定無異議之後擬定本合同並簽字承諾。在定作方必須明確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數量、質量及其他特殊要求後,承攬方不得擅自改變,否則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亦不可以以該批次產品可替代使用為由。

三、 重量結算依據:

根據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鋼筋配筋單,經乙方進行理論重量計算,作為本合同重量結算依據。結算重量單位為噸,重量數值經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簽訂時甲方提供授權經辦人簽字字體樣本作為本合同附件,並明確其授權範圍。

2、 合同簽訂時,甲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交底資料中應詳細説明所承攬項目流水作業段劃分平面佈置圖,計劃施工進度(月度計劃及結構封頂時間排序計劃),以及成型鋼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長度,特殊角度的工藝要求等。

3、 甲方應於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鋼筋的配筋單(特殊情況補充時須提前3日,數量不得超過30噸),配筋單上的目錄應註明起止編號、使用部位,且每張配筋單上須有甲方授權經辦人簽字,並在工程名稱處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簽字人字體樣本附後)。

4、 成型鋼筋加工製作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加工現場就加工質量進行抽檢工作,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誤,仍按照本合同執行。

6、 成型鋼筋出庫前,甲方應指定專人進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員對成型鋼筋數量確認簽字後乙方方可發貨(簽字人簽字樣本附後)。

7、 成型鋼筋每車裝車數量不得小於10噸。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積極組織資源,確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進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鋼筋配筋單時,應認真校對,如規格、數量、圖示尺寸、標註無法正確識別時,甲方授權委託人應在12小時內書面確認,否則免除乙方的供貨責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鋼筋機械連接工藝為剝肋滾壓直螺紋。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鋼筋必須提供原材料出廠質量證明合格證書。

5、 乙方製作的成型鋼筋應符合甲方配筋單的要求,並在產品上以標牌的形式標註成型鋼筋使用部位的編號、尺寸、幾何圖形、數量,每一編號的鋼筋提供一張標牌,固定在鋼筋打捆處。

6、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人員在乙方加工現場對成型鋼筋進行清料及裝車工作,並按甲方的要求運至施工現場。

六、 設計變更:

1、施工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及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形式及時向乙方提供補充配筋單,並標註“急配”字樣及需用時間(供應時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需增加費用以甲、乙雙方協商為準。

2、設計變更及修改過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產部分按合同規定價格結算,如出現以大改小損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費用部分由甲方承擔。

七、 產品質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低碳鋼熱軋圓盤條》gb701-1997;《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3013-1991;《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1998的規定。

2、 產品質量檢驗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築結構長城杯工程質量評審標準》dbj/t01-69-20xx的規定。

3、 直螺紋連接接頭應符合《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107-96、《鋼筋等強度剝肋滾壓直螺紋連接技術規程》q/jy16-20xx中的規定。

八、鋼筋原材複試及資料:

1、鋼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負責原材料的取樣及送檢工作,委託檢驗的機構必須是經北京市建委審核合格具有見證試驗資質的檢測中心。

2、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試驗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的暫行規定》,甲方及監理單位進行見證取樣時應持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應積極配合取樣工作,其檢測機構及費用由甲方負責。

3、根據《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xx規定,乙方在成型鋼筋配送至施工現場後,提供《半成品出廠合格證》表式c4-5附鋼筋原材料出廠材料質量證明書及產品銘牌、原材料複試檢驗報告。

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價款:

(1) 本合同成型鋼筋的結算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噸(鋼筋不分品種、規格均為本單價),上述結算單價包括材料費、成型製作費、包裝費、裝車費、運輸費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費用(卸車及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包括原材料複試及機械連接接頭費用。

(2) 三級螺紋鋼的結算價格在本合同結算單價基礎上加____________元/噸。

(3) 鋼筋機械連接頭 元/單頭(鋼筋不分品種、規格加工套絲,並戴好保護帽),按照配筋單圖示數量進行簽收。

(4) 鋼筋原材料複試費用按照《半成品出廠合格證》實際標註數量進行簽收。

(5)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鋼廠價格調整,其結算價格以首鋼現貨市場、北京市京首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恆物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佈的調價政策通知作為價格調整的依據,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送達甲方,調價依據在送達後24小時內,甲方予以書面確認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

(6) 本合同成型鋼筋總量為____________噸,總價款(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中不包括原材料複試及機械連接接頭費用。

(7) 驗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承攬方應該在在雙方約定的交貨時間之前將加工品於約定地點進行驗貨、交付。在承攬方完成工作或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應當對一切風險承擔責任。承攬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對定作方的材料、定作物具有佔有、管理的責任,不僅對完成工作成果的質量、數量、期限負有全部責任,而且對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標的物毀損或滅失的風險,也必須承擔由於未能預料和不可防止的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也就是説,承攬方不得要求定作方給付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結算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達本月成型鋼筋加工配筋單時,同時將貨款支票一併送達(乙方預收當月貨款80%,餘款20%月末前結清),乙方經配筋單錄入生成系統確認數量後劃轉。

(2) 鋼筋機械連接接頭加工費用隨成型鋼筋貨款同時劃轉。

(3) 原材料複試費用依據《半成品出廠合格證》中確認數量經甲方籤認,在月末前結清。

(4) 本合同總價款如發生變化,超出部分甲方應按配筋單數量以現款形式預付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1、 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數量等提供產品,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裝卸及運輸費用。

2、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鋼廠市場價格調整,根據合同第九章(5)條,甲方接到乙方調整價格依據24小時內未能書面確認或簽訂補充協議,乙方有權停止繼續供貨。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規定要求將配筋單及貨款同時送達,乙方有權拒絕接受配筋單及加工任務。

4、 由於甲方清料人員不能及時清料,致使配送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工期順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逾期乙方有權停止繼續供貨,並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貨物發出之日起計算每天3元/噸違約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計劃工期內將成型鋼筋送至施工現場,甲方應按當日該批送達數量以50元/噸扣除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雙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需相互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法人代碼複印件、資質證書複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關法律文件,並註明相關文件的授權使用範圍。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條規定)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應另行協商。

3、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文件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經合法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本合同變更條款及內容(銷售部門填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承攬合同 篇10

日期:x年x月x日

本合同於x年x月xx日生效,合同內容為xyz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abc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之間關於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諮詢服務的約定。雙方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約定了服務的內容、時限、衡量成果的標準。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

乙方義務:向甲方提供工程建設全面諮詢服務,直到甲方承攬到本合同所指的工程項目,並與本工程項目業主簽訂工程合同後,才結束全面諮詢服務。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工程項目的諮詢服務。乙方應負責甲方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第三方的協調,免費為甲方工作提供順暢的外部條件。乙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免費向甲方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相關的資料及信息。

乙方權利:乙方可以因甲方不再積極配合本工程項目的諮詢工作,提出中止諮詢業務。

甲方義務:在乙方提供諮詢服務過程中,免費向乙方提供甲方相關資質證件等資料,便於乙方展開相關諮詢服務。

甲方權利:甲方有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內容的權利,當甲方認定乙方不按規定履行其職責或義務,或與第三方串通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中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過錯而發生任何錯誤或遺漏,乙方應無條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費,並對因此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以載明的該項服務內容對應之服務費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誤,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二、驗收

1.乙方完成階段性工作後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為書面文件及有效的電子文件,其中書面文件的提交數量為二份。因成果提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郵寄費)甲方均不需負擔。

2.若一方對階段性的工作成果有異議,必須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xx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在書面異議提出之日起的xx個工作日內對於該工作成果是否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進行商定並確認。雙方所商定並確認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無故拖延。

3.如經雙方書面認可確認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則乙方將向甲方發出該階段的費用帳單;若未達到約定的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支付該部分的約定服務費並由乙方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三、服務費的支付

1.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高5%,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後的3%;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低5%-10%,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後的2%;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低10%-15%,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後的1%;中標價如果比按國家標準定額及編制辦法所計算得到造價低15%以上,則服務費總額為本工程項目中標價去掉暫定金及暫估價後的0.5%。甲方將在與本工程項目業主簽訂正式工程施工合同之日起的xx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的30%,餘額將在本工程項目正式開工且業主支付的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5個月內,等額支付給乙方。

2.本費用結構僅限於本工程項目諮詢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擴大項目範圍,或因甲方改變已經議定的項目內容導致乙方需變更項目步驟,乙方將需要重新評估上述費用結構。

3.乙方同意服務費按階段支付。每階段末,甲方將在乙方提出申請的天內,向乙方支付約定的費用。雙方同意以人民幣形式付款。

4.階段付款的比例及時間約定如下:

費用階段付款比例付款時間

第一階段30%協議簽署之後

第二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一個月末

第三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二個月末

第四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三個月末

第五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四個月末

第六階段14%工程開工預付款到賬後的第五個月末

5.乙方將自行承擔項目實施範圍內的全部費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其他費用。

四、服務的變更

甲方可以提前x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要求變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務。該變更最終應由雙方互相商定認可,其中包括與該變更有關的任何費用調整。

五、合同解除

1.雙方中任一方均不得隨意終止該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實質性的違約事件發生。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甲方未按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並經乙方書面催討後仍不支付的;

乙方未按約定標準提供服務,並在甲方書面提出後仍無法進行合理性補救的。

2.在本合同期限內,若本工程項目取消或乙方諮詢失敗,雙方同意按以下步驟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於確認項目失敗的正式宣佈之日起的5日內通知甲方。

合同解除後,乙方已完成的階段性工作量相對應的費用,甲方不再支付給乙方。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遲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遲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視為違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雙方將盡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僱員和代表儘量減少對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發和複製,並防止作出未經授權的透露。合同雙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該方代理人、僱員和代表才會得到該等保密信息。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七、雙方保證

1.乙方保證

1.1其有權利、經驗、技能簽訂和充分履行本合同;

1.2其將遵守在履行服務時所實行的一切適用的中國的法律與法規;

1.3沒有乙方作為任意一方而且尚有未履行完畢的承諾或合同,或者據其所知亦無任何一種法律上的障礙,與本合同存在衝突,或者限制、約束或有損本合同項下向甲方授予的權利及義務;

2.甲方保證

甲方將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範圍內服務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給乙方。甲方應對提交給乙方的一切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甲方同意將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問題或錯誤儘快通知乙方。

3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為更正信息或資料所提供的服務可能會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約定將協商談論重新評估費用。

八、涉及第三方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於第三方(如計劃受託人、參與人或政府機構)提出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甲方應向乙方作出補償,並使其免於承擔責任;對因乙方下述行為而導致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補償,並使其免於承擔責任:

1.違反本合同保密規定的條款;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所提供或使用的任何材料侵犯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或其他專有權利;

3.嚴重疏忽或故意行為不當。

九、訴訟條款

雙方同意,除了為保證本合同保密條款的強制執行而求助於法院以外,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終止或執行所產生的其他一切爭議應首先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規定

1.本合同僅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簽訂,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另設任何第三方權益或義務。

2.本合同以中文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被視為或解釋為為任何目的而在雙方之間建立合營或合夥關係。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於確定由誰負責承擔與工資有關的一切義務的問題),乙方的人員仍是乙方的僱員。

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則其餘條款仍然充分有效。

雙方於下列日期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代表:xyz公司日期:x年xx月xx日

代表:abc公司日期:x年xx月xx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11

保潔、門衞服務承攬合同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等有關規定,就乙方承攬甲方保潔、門衞服務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一、服務地點、範圍、合同期限、人員數量及服務時間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的地點:某某某銀行,服務範圍:某某某銀行院內、辦公區域、職工食堂、生活區衞生、外來車輛管理以及食堂餐飲區;

2、本合同期限2年,由簽定之日起至20__年 10月 31日;

3、保潔人員服務時間每日早7:30分至18:00分,門衞人員服務時間為24小時。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無償為乙方提供用水、用電;

3、積極配合乙方的作業;

4、對乙方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範圍和標準的,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達到工作質量標準;

5、因甲方要求乙方服務人員實施本合同規定的服務範圍以外的行為造成的事故或者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切實履行對服務人員的管理義務,確保服務人員認真完成作業項目,確保工作質量;

2、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能妨礙甲方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承攬業務;

3、乙方服務工作中未達到服務的質量標準(但通過限期整改後達到保潔項量標準的),經甲方兩次口頭通知,仍未達到標準,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書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保潔服務費的   %——    %。

三、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服務費每月為人民幣(大寫):          元(¥  )。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如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服務的,其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2、乙方每月初為甲方提供正規增值税發票。

四、違約、賠償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約定,應承約責任。如乙方提供的服務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元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

2、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無正當理由甲方累計逾期3個月未支付保潔服務費,乙方有權終止解除合同,甲方結清所拖欠乙方的保潔服務費及違約金。

五、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服務人員知曉的關於甲方業務、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都應被認為是甲方的商業祕密,除非是為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們,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或終止之後的任何時候將它們泄露給第三方。

六、合同變更、解除及續訂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能夠符合中華人和國法律規定。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同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原條款進行補充及變更;

4、合同到期,雙方若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次數不限:如有異議,任何一方須於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七、合同性質

此合同為承攬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並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服務承攬合同 篇12

鑑定地點:____________

鑑定時間: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服務要求

甲方提供兩輛車為乙方提供汽車站運輸服務,車輛情況分別為:

1、廠牌車型:____________,營運證號碼: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____________,

2、廠牌車型:____________,營運證號碼: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___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期限

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共計______天。

第三條、服務費用

合同總費用為______元,乙方在服務期滿後6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完好的車輛和相應的駕駛人員。正常情況下,合同中未註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甲方提供的車輛和自行聘請的駕駛人員,需具備各種齊全有效的行車證件。因證件不全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全部承擔。如果甲方使用無營運證的車輛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乙方可保留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的權利。

3、在服務期內,甲方駕駛人員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車計劃,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由乙方指定的人員在行車計劃上簽字,作為履行合同的原始記錄。

4、負責服務期內車輛的二級維護及車輛年檢、年審。

5、負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保險、司乘座位保險、玻璃破碎保險等。

6、如果服務車輛在服務期間內發生事故,甲方應負責事故處理,並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乙方不承擔事故車輛的任何法律責任。

7、甲方嚴格按行業管理規定,即《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列》、《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汽車運輸經營活動,如有違反,乙方可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

8、甲方保證提供禮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務,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車計劃執行。

9、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將服務車輛收回,如確需收回,需經雙方同意後另行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完成運輸服務義務。

10、服務期內,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章造成的責任,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務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已提供給乙方的車輛出租、典當、抵押,甲方必須對甲方的駕駛人員行為負責。

12、服務期間所發生的燃料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由甲方自行負擔。

13、正常駕駛時發現車輛使用異常或技術故障應停止運行並通知乙方,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行車計劃的執行,否則甲方必須承擔乙方的一切損失。

14、若發生事故,甲方應立即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保險公司聯繫,並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及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5、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保護好現場,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裁定責任,負擔保險公司理賠後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間不計算服務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服務車事故的一切責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甲方需退還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務費並付全部服務費10%的違約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制定行車計劃,並提交給甲方。

2、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對服務車輛進行包裝。

3、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提供駕駛人員姓名駛證號,是甲方車輛的指定駕駛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換駕駛員,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中途退車,乙方需按實限使用時間支付甲方使用費並付全部使用費10%的違約金。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運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及證件的複印件、雙方車輛行車記錄單等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兩天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的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發生交通肇事後,甲方需提供能夠履行本合同運輸服務義務的車輛和駕駛人員,繼續完成行車計劃。

2、服務期間,甲方承擔妥善保管車輛的義務和責任,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及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鑑定地點:達縣 鑑定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服務要求

甲方提供兩輛車為乙方提供汽車站運輸服務,車輛情況分別為:

1、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 ,發動機號 ,車架 ,

2、廠牌車型,營運證號碼 ,發動機號 ,車架 。

第二條、服務期限

期限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日時止,共計天。

第三條、服務費用

合同總費用為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在服務期滿後6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完好的車輛和相應的駕駛人員。正常情況下,合同中未註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甲方提供的車輛和自行聘請的駕駛人員,需具備各種齊全有效的行車證件。因證件不全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全部承擔。如果甲方使用無營運證的車輛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乙方可保留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的權利。

3、在服務期內,甲方駕駛人員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車計劃,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由乙方指定的人員在行車計劃上簽字,作為履行合同的原始記錄。

4、負責服務期內車輛的二級維護及車輛年檢、年審。

5、負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保險、司乘座位保險、玻璃破碎保險等。

6、如果服務車輛在服務期間內發生事故,甲方應負責事故處理,並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乙方不承擔事故車輛的任何法律責任。

7、甲方嚴格按行業管理規定,即《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列》、《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汽車運輸經營活動,如有違反,乙方可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

8、甲方保證提供禮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務,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車計劃執行。

9、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將服務車輛收回,如確需收回,需經雙方同意後另行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完成運輸服務義務。

10、服務期內,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章造成的責任,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務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已提供給

12、服務期間所發生的燃料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由甲方自行負擔。

13、正常駕駛時發現車輛使用異常或技術故障應停止運行並通知乙方,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行車計劃的執行,否則甲方必須承擔乙方的一切損失。

14、若發生事故,甲方應立即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保險公司聯繫,並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及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5、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保護好現場,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裁定責任,負擔保險公司理賠後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間不計算服務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服務車事故的一切責任(包括連帶責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甲方需退還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務費並付全部服務費 10% 的違約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制定行車計劃,並提交給甲方。

2、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對服務車輛進行包裝。

3、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提供駕駛人員姓名駛證號 ,是甲方車輛的指定駕駛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換駕駛員,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中途退車,乙方需按實限使用時間支付甲方使用費並付全部使用費 10% 的違約金。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運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及證件的複印件、雙方車輛行車記錄單等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兩天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的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發生交通肇事後,甲方需提供能夠履行本合同運輸服務義務的車輛和駕駛人員,繼續完成行車計劃。

2、服務期間,甲方承擔妥善保管車輛的義務和責任,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及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14

定作方: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項目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價款或酬金(元)

金額: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1.產品的質量、包裝、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1)承攬方的違約責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________%或酬金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2)定作方的違約責任: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和設計等,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中途解除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___%的違約金。

7.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協議,作為附件。

9.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正本雙方各執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11.本合同有效期限:從雙方簽署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承攬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確保運輸土方順利完成,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原則,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無條件執行。

一、工程概況:地鐵的土方運輸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價及結算方式:每車每天 元( ),每月為 天,月合計 元,正常情況下每天結算一次,(税後價,不含裝車,卸土費用)。注:每車必須裝土20立方以上,以單位過磅為依據,否則按實際數量扣減結算,乙方提供手續齊全、合格運輸車輛不少於20輛。

四、工期:工期為兩年。本合同簽訂週期一年。試行 天,雙方認為各方面無矛盾,簽訂正式壹年期合同。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場地、道路正常施工,辦理施工的全部手續,確保車輛正常通行。

2、協商裝車場地、運輸、道路、外卸土方場地無任何干擾,確保正常施工運輸。

3、負責所需相關手續,車輛出現被扣,甲方給予協調,指定運輸路線,解決當地關係。

4、甲方負責乙方車輛正常運轉,如遇不可抗力、政府、業主幹預等情況外甲方不負責,除此外甲方原因停工,甲方支付承攬費 元。

七、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指示、組織安排所需車輛,按時進場。(甲方安排乙方的車輛的地、吃、住停車場、加油)。

2、乙方保證車輛符合甲方要求的行車手續,聽從甲方的安排、調配,按甲方指令執行。

3、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必須教育好司機,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服從當地的民俗習慣,要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完成全部運輸任務。

5、因乙方及乙方司機原因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6、本合同期為一年,若由於乙方車輛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及時調換車輛,補齊所需車輛,否則出現耽誤工期,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安全事故:

乙方車輛在施工中,每輛車必須配有兩名司機。杜絕酒後駕車,做到文明行車,禮貌讓路,在正常運輸中,因自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特殊約定:

雙方發生爭議,無法協商,可向石家莊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或有關部門給予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出現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或另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進場後按此合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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