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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精選21篇)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精選21篇)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

附: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精選21篇)

加工承攬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 規格(長,寬,高cm)│ 單位 │ 數量 │ 備註 │

├──────────┼───────────┼───┼───┼───┤

│玻璃櫃台

│130X40X 90

│ 件 │ 120 │

├──────────┼───────────┼───┼───┼───┤

│塑料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帶抽屜│

├──────────┼───────────┼───┼───┼───┤

│玻璃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20 │

├──────────┼───────────┼───┼───┼───┤

│棉布貨架

│180 X40X200

│ 件 │ 10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X80X 200

│ 件 │ 5  │

├──────────┼───────────┼───┼───┼───┤

│小百貨貨架

│180X50X 200

│ 件 │ 80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 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 勵志天下 )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3

承攬方(甲方):_________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加工費定作物名稱

型號

規格

質量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加工費

單位

總價

第二條加工成品的完工時間、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與費用承擔定作物名稱

完工時間

檢驗時間地點

檢驗標準與方法

包裝標準

包裝費承擔

第三條加工成品的交付時間、地點、運輸方法與運費承擔定作物名稱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運輸方法

運輸價款承擔

第四條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款等及圖紙、技術資料材料名稱

型號

規格

質量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圖紙、技術資料及交付時間

第五條原材料交付時間、地點、包裝、檢驗方法、運輸材料名稱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交付數量

包裝要求

檢驗方法

運輸方法和運費承擔

第六條加工費結算辦法與時間

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預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整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6.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它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4.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5.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承攬方(蓋章):_____________?定作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

│品名│規格(長,寬,高cm)│單位│數量│備註│

├──────────┼───────────┼───┼───┼───┤

│玻璃櫃台│130x40x90│件│120││

├──────────┼───────────┼───┼───┼───┤

│塑料枱面櫃枱│180x100x95│件│10│其中不│

│││││帶抽屜│

├──────────┼───────────┼───┼───┼───┤

│玻璃枱面櫃枱│180x100x95│件│20││

├──────────┼───────────┼───┼───┼───┤

│棉布貨架│180x40x200│件│10││

├──────────┼───────────┼───┼───┼───┤

│大百貨電器貨架│180x80x200│件│5││

├──────────┼───────────┼───┼───┼───┤

│小百貨貨架│180x50x200│件│80││

└──────────┴───────────┴───┴───┴───┘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

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户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賬户: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户銀行:--縣支行

賬户: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5

承攬方(乙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加工承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

原材料:

規格:

單位:

數量:

日期:

成品單位耗用量:

二、乙方完成產品情況:

品種:

規格:

單位:

數量:

加工費:單價     金額

三、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

四、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五、甲方對加工完成品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六、交貨地點及運輸辦法、運雜費用和負擔:

七、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及期限: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 規格(長,寬,高cm)│單位│數量│備註│

├──────────┼───────────┼───┼───┼───┤

│玻璃櫃台      │130X40X90      │ 件 │ 120│   │

├──────────┼───────────┼───┼───┼───┤

│塑料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帶抽屜│

├──────────┼───────────┼───┼───┼───┤

│玻璃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20 │   │

├──────────┼───────────┼───┼───┼───┤

│棉布貨架      │180X40X200     │ 件 │ 10 │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X80X200     │ 件 │ 5 │   │

├──────────┼───────────┼───┼───┼───┤

│小百貨貨架     │180X50X200     │ 件 │ 80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

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

定作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

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年月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代表人:(簽名)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9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定作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按照《_____》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二、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總價

序號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元/m2 備註

1 鋼質防火門 甲級

2 乙級

3 丙級

合計:(樘)?O_________元/?O=元。

114樘/363.06?O

金額(大寫): (不含税)

注:防火門:框板1.2mm、扇板0.8mm,內填充珍珠巖模壓板;表面處理為靜電噴塗;顏色 ;門板為平板;按實際發生數量結算。

三、交貨日期:根據現場進度交貨。

四、交貨地點:工地現場。

五、技術質量要求:

1、產品執行防火門國家標準GB12955-20_________。

2、產品保證通過消防部門驗收。

六、承包方式:

含運輸及安裝。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預付總貨款的%,貨物全部進場,再付總貨款的%,安裝完畢再付總價的%,剩餘%為質保,質保期結束結清。

八、售後服務承諾

九、違約責任

1、按《_____》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0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承攬方:日期:

定作方:日期: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1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條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項目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價款或酬金元

金額: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一、產品的質量、包裝、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1.承攬方的違約責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___%或酬金總額____%的違約金。

其餘違約行為按《條例》第二十一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2.定作方的違約責任: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和設計等,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中途廢止協議,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未履行部份價款總值_____%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

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違約金。 其餘違約行為按《條例》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協議,作為附件。

九、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協議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正本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協議有效期限:從雙方簽章之

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上訴一案(_____年______民 終字第____號)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1、甲方確認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發生_______加工業務,該業務系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義與甲方達成的加工業務,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員工,業務過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託授權,事後乙方已出具聲明對無權代理行為拒絕追認。

2、甲方決定對該案撤回上訴,為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同意一次性補償甲方人民幣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發票。

3、雙方無其它經濟糾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加工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三條 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日內答覆。

第六條 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定作人協助承攬人的事項與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加工物的驗收標準、方法、期限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承攬人對加工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定作人應在年月日前向承攬人交付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並承擔由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定作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4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加工費;

第二條加工成品的完工時間、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與費用承擔:;

第三條加工成品的交付時間、地點、運輸方法與運費承擔;

第四條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款及圖紙、技術資料;

第五條原材料交付時間、地點、包裝、檢驗方法、運輸;

第六條加工費結算辦法與時間;

第七條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乙方應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預付款___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整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________‰償付違約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6、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它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4、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5、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公證處、________物價局、________銀行各存一份。

定作人:__________承攬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託承攬人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加工成品 質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攬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人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人檢驗。承攬人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人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2.承攬人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3.定作人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人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人應當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人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人可向承攬人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人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人可向承攬人給付預付款。承攬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者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人應當償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1%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時,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人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人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人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犬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人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人提供材料的,償付承攬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_____%(20%一60%的幅度)的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定作人應當賠償承攬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人應當償付承攬人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時,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和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人;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和保管、保養費時,定作人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人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人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1%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

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時,承攬人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人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人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攬人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6

委 託 方:籤 訂 地 點:

承接方: 深圳XX公司 訂 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依照《_____》、《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 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廣告承攬要求。

1.1 項目(製作)

1.2 廣告及活動內容及有關證件的名稱、編號

1.3 發佈地點或形式:

1.4 顏色:

1.5 規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數、起止日期及時間:

第二條:費用及支付方法

2.1 費用

本次活動總金額為 ,(大寫 圓整)

2.2 結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條:驗收方式及時間: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 委託方中途廢止合同,向承攬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廣告費 10% 的違約金;逾期支付廣告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 1% 償付違約金。

4.2 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向委託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廣告費 10% 的違約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 1% 償付違約金。

4.3 其他違約責任,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執行。

第五條:糾紛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2 )項規定辦理。

1. 向地經濟合同_____機關申請_____;

2. 向 連雲港市當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附則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委 託 方:連雲港XX公司承 攬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7

委託方:_________紡織器材廠(甲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電鍍廠(乙方)

1.加工的項目、產品名稱、規格________數量________價格、交貨期:____________

項目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 (元)總價(元)交貨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鍍鋅綜架_________以上只_____萬____________________萬_____萬淬火綜條支_____萬____________________萬_____萬合計

2.質量標準: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加工。在加工工藝過程及運輸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許損壞千分之_____,但損壞件必須歸還甲方。

3.原料供應:

加工用鋅塊由甲方供應。

4.交貨方式:

由乙方負責往返運輸,運費由乙方自負。

5.質量驗收方法:

完成加工後由甲方按質量標準驗收。

6.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責任: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鍍鋅、淬火等,乙方應按規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負擔甲方的經濟損失,每天按加工產品總值千分之______交納罰金。甲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損失,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紡織器材廠乙方:________________電鍍廠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8

定製人:

承攬方:

一、定製(加工)產品名稱、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二、材料的提供:由承攬方包工包料,產品價格包括原材料的價格及加工費。

三、交貨地點: 方式: 付款條件:款到發貨

四、其他要求:合同以傳真件確認為準。

五、本合同經雙方或代理人簽章後生效,雙方也可通過信件和數據電文等方式簽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承攬方、定製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應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應依《民法典》的規定承擔責任。

定製方: 承攬方: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19

甲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乙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加工承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

原材料:

規格:

單位:

數量:

日期:

成品單位耗用量:

二、乙方完成產品情況:

品種:

規格:

單位:

數量:

加工費:單價 金額

三、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

四、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五、甲方對加工完成品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六、交貨地點及運輸辦法、運雜費用和負擔:

七、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及期限: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20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擁有 資源,乙方擁有 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1條 定義

除了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的相關用語以如下定義為準:

1.1 “合同產品”是指由承攬方根據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的規定(如有)為定作方所生產的產成品及其配件和包裝等,在本合同中也稱定作物。

1.2 “規格”是指由本合同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每一個產品的各自規格。產品規格可以由雙方通過一致同意進行更改。

1.3 “機密信息”是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以任何形式表明其具有機密性以及雖未表明但實際具有機密性的書面或口頭信息。機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披露方的技術、研究、發展、產品、價格、服務、員工、合約商、市場計劃、財務、合同、法務或商務信息。

1.4 “知識產權”是指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以及所有上述權利的註冊申請權,還包括根據任何可適用的法律與上述權利擁有同等效果的其他權利。

1.5 “生產檔案”是指包含所有根據本合同製造、裝配和測試產品所必需的資料、説明、數據和指引的全面性生產指南,以及其他涉及生產、加工或裝配產品的任何文件、指引及資料,不論該指引或資料等是來源於合同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2條 定作物規格、數量及質量要求

定作物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價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其他

合計人民幣金額:人民幣(大寫) (¥ 元)

第3條 原材料的規格、數量、質量及提供辦法

3.1原材料規格及標準: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總價質量要求消耗定額其他

合計人民幣金額:人民幣(大寫) (¥ 元)

3.2原材料提供方及辦法:(以下材料提供方式二選一)

□定作方

定作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承攬方自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內檢驗完畢,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原材料後 日內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否則定作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承攬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承攬方

承攬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通知定作方對原材料進行檢驗。定作方如對原材料有異議,應於檢驗完畢後 日內通知承攬方調換。承攬方應當對有異議的原材料調換,否則定作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承攬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 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第4條 技術資料和圖紙提供

4.1加工定作物的技術資料和圖紙由 於 年 月 日前提供。

4.2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4.3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應當嚴格保密,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第5條 轉包

5.1定作方同意承攬方可將本合同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承攬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

(2)承攬方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

5.2承攬方未經定作方同意將其他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承攬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6條 定作方協助承攬方的事項和要求

1.圖紙和技術問題的説明: 。

2.現場的檢驗: 。

3.其他: 。

第7條 交(提)樣品的方法和驗收

7.1樣品提交

合同產品規格單位數量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7.2雙方約定由□定作方自提樣品 □承攬方送交樣品 (方式二選一)

□定作方自提樣品

自提樣品的時間: 年 月 日。

自提樣品的地點: 。

□承攬方送交樣品

送交樣品的時間: 年 月 日。

送交樣品的地點: 。

送交樣品的方式: (寫明是汽車、火車、水運或其他方式)。

費用承擔方: 。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樣品,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以封存樣品為質量標準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

7.5交(提)樣品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樣品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簽字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樣品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樣品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樣品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7.6定作方在收到樣品後的 天內對樣品進行檢測,並於收到樣品後的 天內提供反饋並通知承攬方。如定作方對樣品無異議,則承攬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如定作方對樣品提出異議,承攬方應按定作方的要求重新加工。如承攬方拒絕按照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定作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攬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8條 交(提)定作物的方法

8.1雙方約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承攬方送交定作物 (方式二選一)

□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自提定作物的時間: 年 月 日。

自提定作物的地點: 。

□承攬方送交定作物

送交定作物的時間: 年 月 日。

送交定作物的地點: 。

送交定作物的方式: (寫明是汽車、火車、水運或其他方式)。

費用承擔方: 。

8.2定作方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時,定作方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8.3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包括 。

8.4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5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簽字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8.6如定作方提供材料進行加工,如承攬方在完成加工後,材料仍有剩餘,應及時返還。

8.6.1返還時間: 。

8.6.2返還方式: 。

8.6.3費用承擔方: 。

第9條 交(提)定作物的驗收標準

9.1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9.2定作方應當在收貨後 日內驗收承攬方交付的定作物,並提出異議。如在 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驗收合格。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雙方可約定質量保證期,參見12.2條款。

9.3如當事人雙方對定作物質量存在爭議:

雙方如果對產品的質量是否合格或者原材料的成分等有分歧的,雙方應當委託具有鑑定資質的第三方對爭議事項進行鑑定。如果一方拒絕委託鑑定的,另一方可以自行委託鑑定。鑑定費用由鑑定結果對其不利的一方承擔。

第10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0.1定作方對承攬方的包裝要求: (應具體寫明包裝方式、包裝物品的材質、包裝的大小尺寸等)。

10.2費用負擔方: 。

第11條 風險負擔

11.1定作物風險負擔

雙方約定定作物所有權自交付定作方之日起轉移,並由定作方承擔定作物毀損、滅失的責任。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規定,參見合同8.4條款。

11.2原材料風險負擔

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交付承攬方後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在合同履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破損或滅失,不利後果由定作方承擔。

11.3如定作方延遲接收或無故拒收定作物期間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第12條 承攬方的保證及瑕疵擔保責任

12.1承攬方保證:

12.1.1交付給定作方的所有產品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2.1.2交付給定作方的所有產品未設置任何的留置權、抵押權、擔保權和其他債權;

12.1.3交付給定作方的所有產品未侵犯第三人知識產權或商業祕密。

12.2雙方確定質量保證期,自定作物交付之日起算,期限為 個月。

12.2.1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定作方已墊付的運輸費用和因其他原因退回維修品或者更換品而產生的費用。)並承擔定作方的實際損失。

12.2.2承攬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對瑕疵產品及不符合要求的產品進行更換、維修或退款。

12.3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定作方決定對產品進行召回的,如果該質量問題是由於承攬方原因導致,則承攬方應當按照定作方要求就所有召回產品進行退換或者維修,並承擔因此給定作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如果非因承攬方原因導致產品質量問題的,承攬方仍應當為召回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並收取成本費用和適當的服務費用。

第13條 報酬的結算

13.1合同價款總額:人民幣(大寫) (¥ 元)。

(本合同價款已包括税款、人工、材料、機械、運雜費、包裝、安裝、調試、檢測、探傷、現場的試拼、試壓等所有費用,定作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費用。)

13.2支付方式:

(1)首筆款:¥ 元(合同總金額的 %),作為預付款,於本合同簽訂後的 個工作日內支付;

(2)第二筆款:¥ 元(合同總金額的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3)第三筆款:¥ 元(合同總金額的 %),於 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4)第四筆款:¥ 元(合同總金額的 %),於 甲方驗收通過後的 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5)尾款:¥ 元(合同總金額的 %),於 質保期滿後的 五 個工作日內支付。

13.3指定收款賬號:

指定收款賬號:

開户行:

户名:

[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篇21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一般來説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複製合同、測試合同和檢驗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攬人用自己的設備、技術、材料和勞力,應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製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定作合同與買賣合同經常被混淆。

一、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分標準。

法律之所以區分各種有名合同,並在實體法和訴訟法中針對各類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規定,原因在於立法者對各種契約關係中的利益關注程度不同。首先,從實體法即《_____》的規定來看,雖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還是有着與買賣合同的顯著區別:比如_____規定定作人對承攬人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定作人有單方改變定作方案的權利,有單方要求承攬人停止加工行為的權利,承攬方未經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等。法律賦予定作人如此諸多的權利,也就是讓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反過來也就是説,只有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合同,法律才確認其為承攬合同。從合同當事人的角度來解釋也就是説,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產人生產過程、而相關商品生產人也同意定作人對自己的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時,雙方才稱得上達成了“加工承攬”的合意。在現實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諸如“留置權”的約定,但如果該合同中沒有定作方控制生產過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該合同明確排斥定作方對生產方的必要控制,則不論雙方在合同中如何約定留置權,都不能認定雙方簽定的合同是承攬合同。 其次,從訴訟程序法來看。最高法在關於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解釋中,明確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為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訴訟管轄地,做如此規定,是為了達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過訴訟管轄權的制度構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實的發生地,以方便辦案。這説明司法機關關注的也是承攬合同的加工過程,審查的重點也是加工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從這一方面來看,説明法院系統亦認為注重加工過程約定的合同才是承攬合同,反過來解釋就是,不注重加工過程而只注重標的物交付和轉讓的合同的應當是買賣合同。

由此可見,二者的區別關鍵在於: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和監督;如果一個合同規定了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的控制權,而且這些控制權顯然屬於該合同的重要部分,則該合同應屬於承攬合同,反之則屬於買賣合同。

二、其他具體區別:

1、買賣合同以轉移所有權為目的,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目的,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是承攬人完成工作後的一項附隨義務。

2、在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主要是一定的行為。

3、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應交付的物;承攬合同中的標的物只能是承攬人嚴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工作成果,這種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隨時可以解除合同;而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並無此權利。

6、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自合同成立起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可由買受人承擔,也可以由出賣人承擔。承攬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攬人自己承擔工作物意外滅失的風險。 因此,實務中最重要的是審查該合同有無意在強調標的物的接受人對生產進行控制的內容。比如審查合同有沒有約定標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選材或者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權、是不是享有單方設計變更權或終止定作權。這些約定不一定全部具備,但是必須能顯示出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沒有體現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認定為買賣合同。反之則認定為承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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