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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通用29篇)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通用29篇)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通用29篇)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工期總天數______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進場完成______%工作後10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____%工程費用;本工程進場完成______%工作後15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____%工程費用;本工程竣工驗收後20天付清餘下的工程費用(除工程保修押金)。工程價款通過銀行轉(匯)入對方帳户(以本合同註明帳號為準)。所有款項支付須先開發票後支付。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後______日內免費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後由發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通過。

2、發包人應在施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和水、電接入點;

七、安全責任

1、甲方指導乙方組織實施,檢查乙方施工安全設施。

2、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安全,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示和安全設施。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責任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內,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屆時驗收,如發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並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發包人必須承認承包人的竣工時間;發包人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其他損失均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又不按期組織驗收或發包人提前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

3、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辦理工程移交,從驗收之日起三日內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內承包人對工程負責免費保修,保修期限屆滿後,承包人提供終身優惠服務。

6、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工程產品,並對其負責。由於承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承包人應負責無償給予修繕,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承包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委託其他單位時,承包人應承擔全部工程費用。

九、現場代表

發包人現場代表______,承包人現場代表______,雙方代表的權利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解決工程中所遇問題的協商、及決策意見的簽證、處理;如一方換人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違約責任

因承包人施工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承包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應根據實際損失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貳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壹份。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

發包人:

承包人:

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勞務作業承包給乙方。為公平、公正合法執行勞務承包行為,雙方協商訂立合同以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二 、配電間低壓出線到第一個總配電箱之間電纜及總配電箱不在範圍內,專變部分範圍包括不限於第一個總配電箱至各級分箱,至用電設備。

弱電:給排水部分

給水:水錶之後第一個閥門至户內的指定給水點,預留給水立管套管。

排水:主樓內雨水、污水的排水立管、支管、排水管安裝到雨水污水井內,含給排水的套管的套管的預留、預埋。

三、施工工期

總日曆天數為____________天。具體以階段施工進度計劃為準。

四、承包單價

地下室及商鋪按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元/㎡。住宅按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元/㎡包乾。

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加部分超5%日另行計算,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的審計結果的定額直接費中調增後人工費計取。

定額外用工。按每日__元計算。

變更籤證按定額實物量結算定額人工調整與地下室相同。

五 結算及付款方式

1.主體部分,工程進度達到0.000樓面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0.000以上每月付款一次。按____________元/㎡乘以當月實際完成主體部分施工面積。按元/㎡,二次預埋按元/㎡。

2.裝飾部分,穿線按燈具做給排水每月付款一次,按元/㎡乘以當月實際完成主體部分施工面積。

3.餘額在全部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付到95%,剩餘5%作為質保金,一年期滿後一次付清。

六雙方職責

1.乙方服從開發商和總包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承擔制度和時間,節點施工的責任。

2.乙方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路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不能講本勞務作業在轉包給其他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約本合同。

4.乙方自行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

5.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示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種工種操作證等有效證件,進場工人必須是18至60的男性公民。要求身體健康,頭腦清醒,具有一定的思想素質。

6.材料節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愛惜材料,在保證質量進度的前提下儘可能的節約,杜絕浪費,如檢查發現浪費材料以100元/次罰款。

7.甲方提供民工食宿條件,伙食由乙方負責。

8.甲方提供施工所需圖紙並指導,監督施工。

9.甲方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種材料。

10.甲方提供塔吊,龍門吊等大型設備。

11.甲方及時提供技術交底,施工進度計劃。

12.甲方及時檢查乙方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及竣工驗收。

13.甲方提供民工勞務,工傷事故保險。

14.乙方不得因甲方工資發放滯後而停工或罷工或無故影響工程進度形象。不可抗力是指大雨,強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因政府部門等第三方干預導致安裝無法順利進行。

七工傷事故責任分擔

1.3000元以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3000元以上安全事故,乙方承擔3000元,其餘的由甲方承擔。

八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繼續履行合同。

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正義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後蓋章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描述: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要求進行材料採購、甲方招標文件規定的施工內容。

第三條 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誤

1、本工程項目的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為準,現場施工合同總工期為 天。

2、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工期延誤,經監理方及項目鑑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不屬於安裝工程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造成無法施工而影響進度的;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的,每8人小時順延工期一日。由乙方書面申請,工程監理和甲方現場代表當天確認有效;

(3)天氣變化、不可抗力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誤;

3、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誤一天罰款兩仟元,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條 工程造價

1、本工程按三級三類工程報價、取費(含税價),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工程完工結算送審計部門審核,工程總額按實際施工內容及現場簽訂圖紙變更造價報審計部門據實審核,審核後按據實結算結果執行。

2、工程建設期間和竣工驗收後工程量單價不另作調整,一切市場風險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因自身預算漏項原因讓甲方增加造價,其漏項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人員、設備進場施工按合同價付款30%。

2、工程完工後按合同價再付款40%,審計結束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5%,餘款5%為質保金,質保期為壹年,保持期滿無質量問題後7天內付清。

3、乙方在分次結算時須開具合法的税務發票。

第六條 工程質量標準及竣工驗收

1、乙方所有鋼構件材料、規格、質量均應達到建築設計施工圖要求,所有進場施工的材料均應由監理單位負責簽收。如有需要監理單位見證及第三方檢測單位(具有建築工程專業檢測資格)檢測合格後方能進場使用的材料,未達到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和報價單規定的材料明細要求的材料不準進場施工。

2、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天且已具備驗收條件時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另立驗收日期。甲方在另立的驗收日期內仍未未按約定組織驗收或驗收後不按約定給乙方出具書面驗收結論的,視為工程通過工程驗收。

3、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的,在移交時雙方應輸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之依據。

4、在驗收過程中,如果工程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乙方應按照驗收組織的書面整改意見並依照相關技術文件或技術規範限期進行整改。同時,乙方應自行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費用。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從驗收合格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6、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的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應符合並達到國家頒發有關工程質量驗收的規範標準及設計圖紙要求。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7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資料,並符合《建築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範》要求。

(2)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內容繪製的竣工圖。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根據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以保證合同順利實施。

2、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協調乙方與其它單位的工作配合關係,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

3、甲方現場代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學管理,服從甲方現場協調工作,接受監理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質量監督和管理。

2、嚴格按照建築施工圖要求組織材料、精心施工,合理安排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治安條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給第三方施工。

5、乙方現場代表:

第八條 工程變更

1、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的,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通知。

2、乙方可以根據合理性原則向甲方提出設計變更要求,該變更要求經甲方或監理代表同意後實施,工期予以調整。

3、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7日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甲方或監理代表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後3日內予以答覆,逾期則視為認可並同意以此作為結算工程款的依據。

第九條 工程質量保修

1、本工程質量保修按國家規定執行,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屬於保修範圍內的施工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內派人保修。如乙方未按約定派人保修,甲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結算,所發生的費用將從乙方的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日償付給甲方工程造價的0.5%作為逾期違約金。

2、甲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乙方應對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施工進度進行管理,如未達到招標文件承諾要求,將追究乙方責任。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調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建築物所在地城鄉建設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

1、甲乙雙方按合同履行的需要,送交對方的文件、圖表、函件、通知、指令等資料,對方代表均應予以簽收

2、甲方的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內容以本合同為準,未約定內容以甲方招標文件為準。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保修期滿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4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我國有關建築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為維護雙方各自權利,經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同,達成如下合條款:

1、工程名稱:陳總在跳馬鄉組建設的農家樂 (以下簡稱甲方)

2、本人暫只承包農家樂的所有圍牆包工建設項目 (以下簡稱乙方)

3、雙方責任,甲方責任:

(1)甲方開工前負責搞好三通一平工作,確保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和現場的平整工作,採購合格材料進入施工現場。

(2)甲方用挖機把所有圍牆的基礎整平、壓實,如有機械不能到位的地方,而要用人工修整的,由甲方出計時工請乙方人員用手工清理整平。

(3)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建設所用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以及炊具。

(4)按協議向乙方付工程款,負責協商好有關部門和周邊的關係,如有停工待料2天以上的由甲方付給乙方計時工。

(5)承包價格:圍牆每米108元,砌多長算多長;計時工:每天大工170元/天,小工150元/天。

4、乙方責任

(1)乙方用水泥、空心磚(長400cm高20cm寬19cm)砌成2.2米高的圍牆(包水泥磚作蓋)兩邊粉毛灰。

(2)圍牆基礎只負責砼厚8釐米,寬30釐米的混凝土,砼層以下的任何清理由甲方負責。

(3)乙方只負責30米以內的材料運送,如超過30米運距由甲方合理補給乙方運距費用。

5、付款方式:

進場付給乙方部份伙食費,再按進度付給乙方70%人工工資。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鋼結構廠房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於躍進路58號,鋼結構招牌工程造價按70元每平方米結算(按正面封板面積計算),增加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注:本造價包括製作安裝和施工用機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雙方責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的座標和有關資料給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電源費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允許乙方安排人員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聽從甲方人員安排。

3、 乙方應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則,嚴守國家有關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有權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監督。

4、 如甲方毀約,乙方有權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所有鋼結構。

三、 工程質量和施工期限:

1、 乙方應保質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範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災害導致損失的費用乙方不負責,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責任,質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人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應付乙方修理費和材料費。

2、 乙方施工工期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5日止。共計25天,將該工程交給甲方驗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開工三天後,甲方支付生活費兩千元給乙方,待吊裝後再支付三千元給乙方,工程完工後經雙方驗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給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後10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給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7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後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

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

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後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

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

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1》《2》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建民房概況

1、本合同建房位置為: 。

2、廚房類型:共兩棟,東側為框架結構五層樓房,西側為磚混結構 三層樓房。

附廚房設計圖。

3、廚房面積(允許實際誤差_____%):東側廚房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西側廚房總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承包方式:

包清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於:廚房主體材料及外牆保温、防水、外牆大理石、瓷磚、樓梯扶手、粉刷、採暖、門窗、上下水管道、屋內暗線敷設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間的釘子、鐵絲、切割片、小線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規格、型號購買材料,並達到國家建築材料驗收標準。

但是甲方負責購買東西樓層屋內的地板磚,施工仍歸乙方。

第三條: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為固定工價,根據廚房面積按每平方 元計算,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

2、進場後乙方先進行東側_____層廚房施工,進場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東側第一層施工完畢甲方再支付乙方_____元;待第三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待第五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東側施工完畢進行西側廚房施工, 待第一層 施工完畢甲方支付

乙方 元;待第三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以上施工為主體工程,待東西側廚房主體工程施工完畢後由乙方進行東西廚房的配套工程,施工完畢後,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剩餘工程款自工程驗收合格_____日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條

工期 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工程質量

1、廚房主體以及內外粉刷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

廚房建築施工過程中,甲方隨時監督施工質量,如存在施工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提出,乙方應進行返工,相關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2、若因建築材料問題導致工程質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負責,進行返修或返工,相關損失和費用(包括由此新產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擔。

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均有乙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發生。

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出現傷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第三人損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責任導致工期拖延,廚房未能及時驗收的,每遲延一日滯納金為_____元。

2、非因乙方責任導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雙方互不追究,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變更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工期相應順延。

2、本工程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內發現或發生問題,乙方應負責維修。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1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

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

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

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

乙方準備試車記錄。

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

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

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

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

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

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

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

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

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

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

銀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

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

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

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

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

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

1.2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總日曆日期:_________

1.3 質量等級:_________

1.4 合同價款: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_________

3.2 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3.3 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8.8 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_________

第十條 延期開工:_________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_________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_________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_________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_________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_________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_________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_________

第十七條 試車:_________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_________

19.2 調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_________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_________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29.4 保脩金利率:_________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_________

30.2 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_________

31.2 違約金的數額:_________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索賠: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保險: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_________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_________

41.1 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_________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_________。(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標準和適用的法律_________。(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_________。(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_________。

第七條 工程監督_________。(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_________。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第十條 工程驗收_________。

第十一條 決算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修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4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一、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2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預付款或進度款的時候乙方開不了票?)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3、合同總工期為______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___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___,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___%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工程預算價:______(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_(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___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___%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___%,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説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説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

2、工程款按___方式支付,具體為:______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工程款的___%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______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___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___%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閲,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按圖紙説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___‰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_________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_________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兑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___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_%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___後生效。

2、本協議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6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乙方)承包人建造1#廠房建造工程,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合同依據如下:

1.1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去執行。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工程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築建設工程,設計院設計建造施工圖批准文件去執行。

2.1本合同建造項目內容:名稱、規模、階段完工時間表、投資及建築工程費用表見下表:所有報價以設計院設計施工圖紙要求標準去建造、施工,1#廠房報價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發包之工程,為確保乙方能準時保證按時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5%的保脩金。

2.3乙方保證按工程進度,準時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

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設中途無法繼續施工,經雙方協商解決。

2.4若乙方無法繼續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設,甲方可全權決定收回乙方已蓋好或尚未建設完成的工地現場。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繼續依合同建造,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後,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設團隊簽約施工,繼續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擔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費用。

(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權和工程建設)

3.1本合同建造費,估算為人民幣,甲方需依工程進度和合同要求,準時付款給乙方。

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甲方)發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建造。

4.2(甲方)發包人變更委託建造項目、規定、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發包人應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費用。

4.3在未簽訂合同籤(甲方)發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為(甲方)發包人所作的各項估計,報價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建造費用。

4.4(乙方)承包人應保護(甲方)發包人的知識產權,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設計。

未經(甲方)發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好本合同外的項目。

5.1(乙方)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發包人提出的施工圖要求,進行施工建設,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輔料並保證施工品質。

5.2(乙方)承包人建築施工建築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為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發包人應根據(乙方)承包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賠償給(乙方)承包人。

6.2(甲方)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完成的工程進度項(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費。

逾期支付每週應承擔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承包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的工程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發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對圖紙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應立即和設計院溝通修改和補充。

由於(甲方)圖紙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承包人除書面通知甲方,並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不承擔任何責任。

6.4合同生效後,(甲方)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發包人應25%總造價款作為(乙方)承包人的賠償。

7.1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件和設備,都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3本合同發生爭執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4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證金後生效。

7.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7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8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 

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 

1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 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 

31.2 違約金的數額: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合同副本份數: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誠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項目地點:

該工程項目地點位於桂林市瓦窯西路二巷4號“萬福莊園”。

二、建築面積:

工程項目總建築面積約30000平方米,建築層數13層(含地下室兩層)。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內容:

土建及水電(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質處理、墊層、道路等)。

五、結算方式:

1、土建工程結算方式:按20xx年定額和桂林市定額站規定執行的現行工程量結算的標準結算出工程總造價,同時在結算出總造價的基礎上,下浮2%;

2、水電工程按20xx年廣西水電定額結算後下浮8%;

3、門、窗材料由甲方指定價格,雙方確認結算(市場實價+3%採購配套費+税+20%的採購配套管理費)不打入總結算之中;

4、外牆裝修材料由甲方選定並指定價格,雙方確認進行結算;

5、鋼材按甲方指定的廠家、價格按市場同等價格。

六、工期:

本工程項目施工工期為500天(含節假日兩天)交付給甲方使用。

七、發包條件: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付給甲方伍拾萬元執行保證金。

2、乙方支付500萬元(含50萬元執行保證金)給甲方作為該項目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此款不計利息,支付時間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乙方支付到甲方帳户,如此款未按時到甲方帳户,此合同作廢。乙方支付的伍拾萬合同執行保證金不予退回給乙方,歸甲方所有。乙方匯給甲方的本項目前期費用及保證金,待本工程主體±00以上,建至六層時全部付清給乙方。

八、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甲方用甲方開發的本項目(萬福莊園作擔保)。

九、本項目甲方約在20xx年 月底交付乙方施工,特殊情況雙方友好協調,開工時間順延。

十、如果乙方交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按規定的開工時間未能開工,在超過一個月後,甲方按3%的利息支付給乙方。

十一、當乙方完成±00以上兩層封頂,按工程量的80%付給乙方,以後的付款方式每完成3層工程量付80%給乙方,直到封頂。進入工程裝修並完成裝修付給裝修工程的80%給乙方。之後的工程款,待整個工程完畢達到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時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0%給乙方,餘款結算扣除3%保脩金外,十個月內全部付清(保脩金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甲方付給乙方的工程款,要由乙方提供該工程項目與民工簽訂的民工勞務輸出合同費用,便於每次撥付工程款時按比例由乙方領取支付給民工,確保民工勞動費用。

十三、本合同只對合同乙方簽訂人負責。

十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給甲方伍拾萬元人民幣作本合同的執行保證金。保證金到甲方帳户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另行發包給他人。但如果乙方未將本合同執行保證金3個工作日內付到甲方帳户,則視為乙方放棄本項目。本合同作廢。

十五、本合同條款與施工合同有衝突的,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0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上海理想*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

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整(¥ 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六、工程驗收

1、 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指派 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____________

7.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公司、工程監理,施工隊之間的責任、權力和利益,使公司的品牌,產品的品質、企業的文化得以進一步的深化和提升,確保公司、工程監理和施工隊三方有章可依、違章必究、政令暢通、禁令行止,特訂立此責任承包協議。

一、乙方責任承包人的資格與條件:

1.具有從事裝飾工程管理兩年以上的管理經驗,特別是具有中大型工裝裝修經驗。

2.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具有工程監理證書、工程師以上的資格證書。

3.在社會上或在公司沒有任何劣跡表現,包括違法亂紀的現象,具有以公司為家、以客户利益為重,以工人利益為己任的高尚品質。

4.具有裝飾工程豐富的工作經驗、溝通能力、業務知識、包括施工管理、材料知識、文化知識、識圖知識、工藝製作及流程、設備、工具等知識的經驗;具有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協調、溝通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5.具有較強的施工隊伍管理及帶隊施工的能力。

1)必須要有固定的施工技術人員,各種人員必須齊全,技術全面,還具有豐富的裝飾工程施工經驗。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經公司嚴格審核、審查、註冊、登記、編號、考查和考核。

2)各工種施工隊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質量管理規定、安全文明管理規定、檢驗和檢測制度等,違反者公司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3)乙方責任承包人,承包公司工程時,在每單工程結算後抽出1%的結算款作為工程維修保證金,退工程保證金時必須是施工隊在公司所承建的最後一單工程結算滿一年後,且無任何工程質量問題,以及無任何違法亂紀現象,經主管工程監理,工程部領導審批,上報公司辦理退款手續。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的裝飾工程:

2.承包範圍:包工、包料、包運雜費、清潔費、其它一切費用。

3.工程預算總造價:(詳見甲方工程報價單)。乙方完成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施工過程中,經甲方和業主雙方認可的工程修改報價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工期:按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工期為準。

5.乙方承包人同時最多隻能承包公司2項工程。

三、工程施工管理: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裝飾工程《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兩規定條例,違者按公司制度處罰,情節嚴重者懲罰或終止承包合同。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住宅裝飾驗收標準》執行,甲方將按照此標準進行嚴格的驗收。

3.乙方對於不符合四方施工質量、施工標準、施工規範的問題,不管是工地文明、安全、衞生、防火、防水方面,還是技工手工工藝方面,凡是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者,處以重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承包人負責,工程結算一年內,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在公司維修保證書範圍內)在業主提出一週內乙方承包人必須負責維修,否則公司安排人進行維修,並從工程維修保證金中扣除維修費。

4.乙方在責任承包工程期間,凡出現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甲方不僅追究乙方經濟責任,還要追究其行政責任,違反法律法規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終止責任承包合同,取消責任承包資格。

5.乙方在責任承包工程期間,凡出現媒體曝光事件,給公司名譽等受到極大的損害,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維修保證金,還要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6.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監督、檢查、指導。對公司或業主提出的工程問題及工藝要求,如得不到落實,公司有權對施工責任承包人按規定處罰,甚至終止責任承包合同。

7.乙方責任承包人,對所負責的施工隊伍所用的技術工人必須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出現,如公司檢查發現不瞭解公司的情況、文化、品牌、等方面或業主發現不是公司的技術工人,公司有權對責任承包人進行處罰,甚至終止承包合同。

8.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理由或形式將甲方的裝飾裝修工程轉包給其他方,否則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維修保證金,還要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9.嚴禁乙方責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員與他人談及工程承包、轉包、報價、設計、經濟信息等原則性問題,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第二、第三人稱稱呼公司,如“你們公司”“他們公司”,如出現則處以罰款。

10.乙方責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員必須證件齊全及辦理公傷理事故保險(公司可協助辦理),費用處理;如不辦理,出現的所有問題及公傷事故由責任承包人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工人出入證和放行條由乙方責任承包人負責辦理。

11.公司對乙方責任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不再對技術工人管理進行安排。

12.乙方責任承包人不得炒單,不得私自做工程項目,不得接業主錢物,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保證金,還要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

1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責任承包人應及時發現合同報價單中的漏項或工程量不足,及時向工程部報告並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通知業主簽字認可。

14.乙方責任承包人要會同公司工程部對所承建的裝飾工程各項目進行登記、丈量,列出工程結算清單,如發現有漏項或工程量不足,甲方將以合同的價格對漏項或工程量不足進行計算工程金額,由乙方責任承包人全額賠償,並處以100%處罰,且取消責任承包合同,沒收一切保證金(公司認同或贈送的除外)。

15.乙方責任承包人所承建的裝飾工程完工後,必須經公司工程部全面驗收,並把驗收單交給客户簽字認可,否則一律不與責任承包人結算,或按不合格工程論處。

16.與客户結算完畢後,乙方責任承包人與施工隊伍結算時有爭議的部分,由工程部進行協調處理,此項工作完成後公司與乙方責任承包人進行結算。

17.工程預算中的折扣優惠,甲、乙雙方按扣點方式共同分攤。

對業主扣款事項和金額(工程質量、材料質量、安全、工期、服務等方面),則由乙方責任承包人全額承擔賠償,或根據實際情況視情節輕重,由工程部審核,報公司批准進行減、免處理。

18.所有施工人員在上班期間必須統一着公司服裝,所有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形象宣傳必須統一按公司規定。

19.乙方責任承包人必須按照規定工期完成工程,否則延期按100元/天,從工程款中扣除。

如業主材料不到位或工程增加可向公司申請延長工程期限。

四、收、付款方式:

1.根據先期的預算,甲方負責向業主收取預算金總額的10%作為定金。

2.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三日內,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要求業主催交總預算金額的30%,按甲方指定的賬户或指定地點及財務人員承兑。

甲方在乙方水電基本完成後,付乙方總預算金的15%。

3.在乙方泥水、電工基本完成,木工進場前向業主催交總金的40%,其中甲方付給乙方總預算金中的20%。

4.在乙方木工基本結束,油漆、扇灰工程開始前,乙方向業主催交總預算的15%和增加項目的80%,並按結算總造價,甲方收取總造價的%(包括以前所收的款項,另加1%作為乙方的維修保證金)剩餘部分為乙方全部所得。

五、收取工程扣點方法:

1.工程總造價(結算) 元(¥ 元)以上(含叁萬元)(¥ 元),甲方收取工程總造價(結算)的30%。

2.在工程總造價(結算) 元(¥ 元)的基礎上,每增加造價肆千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0%基礎上,加收1%,即總造價(結算)的31%,(例: 元,收取點31%;¥ ,收取點32%),以此類推。

3.工程總造價(結算)伍萬元(¥ 元)(含伍萬元<¥ >;)甲方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5%。

4.在工程總造價(結算)伍萬元(¥ 元)的基礎上,每增加造價(結算)壹萬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5%基礎上,加收0.5%,即總造價(結算)的35.5%,(例如:¥ 元,收取點35.5%;¥ 元收取點36%等),以此類推。

5.工程項目在沒有泥水工程的情況下,在 元(¥ 元)以內(含伍萬元<¥ 元>;),甲方在收取總造價(結算)35%,總造價(結算)每增加壹萬元(¥ 元)的情況下,甲方參照本條款第四條收取的方法。

6.工程總造價(結算)在拾伍萬(¥ 元)以上(含拾伍萬元<¥ 元>;)甲方收取總造價(結算)的40%。

六、施工材料的控制和管理:

1.乙方責任承包人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必須按照合同書、報價單和施工圖紙規定和確定的材料,包括材質、品牌、規格、性能、質量等必須達到所規定的要求,違者重罰。

2.除公司規定或同意乙方責任承包人自行採購的材料外,其它工程材料都應到公司規定的材料採購點採購,乙方責任承包人無權隨意採購,違者給予重罰。

3.乙方責任承包人未經公司同意私自採購的材料,甲方不予認可,並進行100%處罰,從工程維修信譽金中扣除。

4.乙方責任承包人私自採購的材料,甲方有權將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拆除,損失由責任承包人100%負責,並根據情節的輕重進行100%-500%的處罰。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全部文本,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3

建設工程承包範圍服務合同

僱主:

承包人: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單數與複數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頁旁小標題或註釋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工程師的代表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

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4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按質、按建築工程項目完成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模板安裝、拆除,泥工(砌築牆體、抹灰),鋼筋加工安裝。

四、工程造價:模板安裝每平方米元(所需支撐材料由甲方提供),泥工每平米元,鋼筋加工安裝每平米元(所有焊接材料、機械由甲方提供)預算造價,建築面積21600平方米,合計單價160.00元/平方米。合計工程總價3456000.00元對該工程勞務包乾。工程管理人員由甲方按月支付工資,乙方只負責完成該工程主體結構勞務施工。所有建築所需材料由甲方自行採購。

第二條: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工期可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及施工工藝調整)。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更變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供應方式辦理:

1、所用材料由加方自行採購。

2、所採購材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範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二、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的甲方負擔。

三、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規定辦理:

模板安裝每平方米元(所需支撐材料由甲方提供),泥工每平米元,鋼筋加工安裝每平米元(所有焊接材料、機械由甲方提供)預算造價,建築面積平方米,合計單價元/平方米。合計工程總價元包乾。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後,甲方應每完成三層主體撥付一次勞務費,撥付比例為完成建築面積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5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市場管理條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本工程結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願的原則,雙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點:山陽縣西關村。

二、工程名稱:住宅樓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範圍及內容:

圖紙設計內的土建、水電工程。主要工程項目內容及要求:

1、基礎工程:基礎灌柱樁工程、砂石回填、基礎樑等。

2、主體結構工程:按圖紙設計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須(鋼筋、水泥、磚等)合格。

3、裝飾工程:①內外牆水泥壓光,地面為原砼毛面,東西外牆為水泥壓光,南北為塗料,顏色待定。②門窗:內門不做,只留門洞,進户門為防盜門(防盜門價款必須在800—1000元/每副),窗為普通鋁合金窗。③樓梯間:樓梯地面及踏步為水泥壓光,樓梯間牆面做仿瓷塗料,樓梯欄杆為不鏽鋼欄杆。④屋面爐渣找坡壓光,做SBS卷材防水,雨水管為PVC管。⑤電照工程:線管預埋和穿線,線管材料由乙方負責,電線由甲方出資購買。⑥給排水工程:樓內圖紙設計的給排水主管道(衞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價格及價款

本工程為七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大約1000m,建築面積計算以建築物水平投影為準,陽台按水平投影面積的2/3計算,工程每平方造價700元(灌柱樁開挖4m以內由乙方負責,4m以下甲方按實際結算補工程費用)。建築面積如有增減,按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按圖紙設計要求和規範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從開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20xx年10月10日開工,20xx年5月15日竣工,因停電、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天氣工期順延。

八、付款辦法:

工程開工後5日內付乙方工程貳拾方萬元,主體三層封頂後付乙方工程貳拾萬元,主體結構工程竣工後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萬元,其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後,雙方結算後一次性付清。留壹萬元保脩金,一年後付清。

九、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開工前,確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場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場地狹小,甲方應給乙方指定地點堆放材料及相應其它機械設備堆放處。

③負責協調處理周邊關係,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④按合同約定付款。

2、乙方責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內容。

②按規範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③安全問題:乙方必須教育工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內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11本協議為雙方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對所承接的工程施工具有約束力。

12本協議中所稱“工程”是甲、乙雙方與施工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所包括的全部內容。

13合作雙方是獨立平等的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項目的安排及費用

21乙方所承接的荊門市東寶區子陵鋪鎮“福將老年公寓”另加“團山寺”,總承包工程內容:圖紙所示內容、土建、安裝、水電、綠化、裝飾、土方道路等。

總工程量約為4億元左右。

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22甲乙雙方根據工程需要以甲方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項目部由甲方委派一名督察員和一名財務人員進行現場管理,乙方組織滿足工程施工所需要的人員及設備,注入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理驗收為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並使人員穩定。

23本工程全部由乙方組織施工,並由乙方承擔全部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税金等,往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及法律義務。

24在本項工程中,為保證工程款專款專用,工程順利進行,由建設方撥付的所有款項,均應直接轉至項目部指定賬户。

25甲、乙雙方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信等費用全部由項目部直接發放,做到專款專用。

26本工程甲方根據工程實際結算總價提取1%管理費,乙方按進度款支付給甲方(包括工程預付款在內都提取百分之壹的管理費(税後金)直接打至甲方指定的賬户上,甲方到乙方工作的所有人員的一切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27乙方必須保證所承攬的工程為合法項目,且乙方將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時提供給甲方,並組成與本協議相關的合同文本。

28乙方負責承擔工程竣工資料,做好工程竣工結算工作並負責所承擔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的保修工作。

29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和建設管理部門的各項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如果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費用。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如甲、乙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合作義務,違約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並繼續承擔本合同義務。

第四條糾紛解決

41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條效力問題

51本協議一式四分,由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條款若與本協議條款相沖突,以補充協議條款為準,但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效力。

5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之日起失效。

第六條其它條款

61本項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應信守各自在協議中的承諾,遵守誠信原則。

62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與本工程無關的其它業務各自獨自經營,自負盈虧,雙方互不承擔本協議以外的責任和義務。

63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優勢互補、互惠互利、誠信長久的原則,給對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順利圓滿完成。

甲方:乙方: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7

發包單位: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米計算。

二、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三、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日,暫定於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四、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五、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六、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七、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九、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十、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雙方在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年月日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8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充分了解和協商,本着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建築施工承包事項,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住房建設工程交給乙方施工建設。

二、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只提供建房所需的用電用水。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以及建築材料。

三、承建項目: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四、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按圖施工,如有尺寸改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才能改動。如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款結算方式:總工程完工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正。主體工程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工程__________平方米。每層倒水泥混凝土樓面完成,預付款__________。

六、乙方包人工、毛板、頂架、鐵釘、扎線、電纜、灰機、震筆、震船、電介泥漿攪拌機、排山、防護網等工具機械所需費用。

七、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完成本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八、施工安全: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規範施工,指派專人負責,採取積極的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隱患。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九、本工程完工後,雙方驗收一個月內結完全部工程款。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

星級大酒店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 篇29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一九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項目-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_____份文件。

第十三條: 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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