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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災)害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

水(災)害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

1 事故風險分析

水(災)害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迅速判定水災的性質,瞭解突水地點、影響範圍、靜止水位,估計突出水量、補給水源及已有影響的地面水體。

2)以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大優先。掌握災區範圍,搞清事故前人員分佈,分析被困人員可能躲避的地點,以便迅速組織搶救。

3)保證水災事故地點的通風,保證環境氧氣濃度。

4)遇險人員被困時,首先應直接與遇險人員聯絡(呼叫、敲打、使用探測儀等),確定遇險位置和人數,利用水管、打鑽孔等方法輸送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

5)根據突水量的大小和礦井排水能力,積極採取排、堵、截水的技術措施。

6)水災區工作時,應派人觀測周圍頂板變化、淋水情況、瓦斯變化情況等。如有伴生事故發生危險時,首先應加強自保,做好有準備的安全退路。

7)搶救和運送被困井下的人員時,要防止突然改變遇險者以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 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地表水監控

雨季前,組織人員到本井田範圍內的地表塌陷區、低窪積水區、地表河流、工業廣場經常積水區進行巡視檢查,並對工業廣場排水溝進行一次清理,防止積水潰入井下。

在地表積水區、塌陷區附近修築水溝,排泄積水,避免地面積水流入井下。

制定塌陷治理方案,組織機械及人員及時回填地表塌陷區。

密切關注本地區的天氣變化、汛情通報及礦井所在區域的降雨量情況,在降雨前和降雨後,組織人員到本井田範圍內的地表塌陷區、低窪積水區、地表河流、工業廣場積水區進行巡視檢查,防止積水潰入井下。

4.1.2 6煤頂板水監控

利用鑽探等手段,提前查明採區、工作面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並做好新水平、新採區和備採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建立健全採區和工作面排水系統。當煤層頂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應設計鑽孔探放,並觀測“三帶”發育高度。

4.1.3 6煤底板水及奧灰水監控

利用物探、鑽探等手段,提前查明採區、工作面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並做好新水平、新採區和備採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建立健全採區和工作面排水系統。當煤層底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應設計鑽孔探放。

不連溝煤礦建立KJ402礦井水文監測系統實時監測奧灰水水位變化情況。

採掘工作面進入帶壓區域嚴格執行“物探先行,鑽探驗證,化探跟進”綜合探測驗證以及探放水原則。

購進化探設備,建立了水質化驗室,並對礦井每個工作面各淋水點及鑽孔出水取樣並進行水質化驗分析,確定各個出水點的水源類型並制定相應措施。

井田西南翼帶壓區域在掘進前必須委託有資質單位編制帶壓掘進巷道水害威脅評價報告,在掘進期間嚴格執行落實評價報告中的相關規定及要求,並對工作面各出水點、淋水點觀測並記錄。

井田西南翼帶壓區域在開採前必須委託有資質單位對帶壓開採區域進行物探、鑽探、化探,並編制帶壓開採安全性評價報告,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回採,在回採期間對工作面各出水點及淋水點觀測並記錄。

當採掘至煤層底板標高低於奧灰水水位標高時,加強對工作面順槽底板變形、出水情況觀測,進行物探、化探、鑽探。

4.1.4 老空積水監控

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標明積水區及其最低點的具體位置和積水外緣標高,積水外緣外推30m標出探水線,探水線外推40m為積水警戒線。當掘進工作面進入積水警戒線後,必須超前探放水,並在距積水實際邊界30m處停止掘進,進行打鑽放水,在確證積水已被基本放淨後,才允許繼續掘進。

以平面圖、剖面圖確切反映積水區與採掘工作面的空間關係。要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預計可能的積水量和動水量。

超前探放老空積水,同時要制定預防有害氣體溢出傷人的專門措施。

4.2 預警條件

4.2.1 採掘活動進入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區(工作面頂、底板巖層強富水區,鄰近落差和破碎帶較大的導水斷層、封閉不良鑽孔、導水陷落柱,鄰近積水積漿區、水淹區或開採範圍不清的老空區等)湧水量發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水量突然增大而難以控制。

4.2.2 採掘工作面出現掛紅、“冒汗”、空氣變冷、霧氣、水叫聲、頂板淋水加大、周圍湧水量增加、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水色變渾、有臭(異)味等突水徵兆。

5 信息報告程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 處置措施

1)堅持“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

2)立即報告。現場最先發現突水預兆或水災的人員儘量設法摸清水情,並立即向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報告,並聽從調度室的指示。

3)突水量小水害規模小,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組織搶救,現場跟班區隊長和班組長組織現場人員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設法處理封堵出水點,並利用現場排水設備進行排水。

4)突水規模大水勢不能控制,現場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的同時,用最快的方法通知附近受威脅地區人員,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所規定的避災路線有序撤離,防止災情擴大。

5)指揮部首先聽取當日礦值班長關於災情和已經下達的命令情況彙報,繼續組織撤人、停電、保證主要通風機、副井提升及壓風機、水泵的正常運轉。

6)指揮部結合災情實際,制定事故處理方案,迅速組織有關領導及專業組人員到井下現場救災,組織人力、物資保證搶險工作的正常進行。

7)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派救護隊偵察險情,查明原因,由專家組、生產技術部(地測組)、通風準備隊負責迅速分析突水、潰漿情況,向礦調度室彙報,提出處理措施和建議。由指揮部決定採用堵、泄、排等手段,降低災害帶來的損失。

8)發生水害後,生產技術部(地測組)加強水位、水壓、水量、水温、水質的觀測;通風準備隊加強對突水地點的有害氣體檢測,及時佩帶自救器,防止有害氣體突然溢出。

9)機運隊保證中央泵房、採區泵房的正常工作。泵房人員在接到水害事故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所有水泵,把水倉水位降至最低。如果湧水威脅到變電所、中央泵房、採區泵房時,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關閉防水密閉門。中央泵房、變電所值班人員沿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10)事故處理結束後,指揮部指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事故資料,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6.2 避災路線:

6.2.1 正常情況下: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無法通行時: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6.2.3 當井下發生災害,造成採掘工作面順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損堵塞通道而無法撤離時,應在調度室的統一指揮下,及時進入井下的臨時避難硐室和永久避難硐室進行避災,等待救援。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物資和設備的存放

礦井地面供應站、地面消防材料庫和井下消防材料庫要按規定配備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調度室牽頭負責監督檢查、物供部負責物資補充,確保應急物資能夠滿足應急需要。物供部和調度室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量,不能隨意挪用,要定期檢查維護。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繫方式等內容都要明確。(參照消防材料庫清單附件三)。

7.2 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調運方式

當現場應急物資和設備供應不能滿足需要時,請求指揮中心迅速下達命令,由物資供應中心調用各種排水、供電、開關、電纜等機電設備,進行搶險救災。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由通風準備隊管理、維護、校驗。

7.4 急救設備管理

醫務室要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設備和技術人員,提高醫務室應對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運輸保障

礦調度室、綜合管理部、車隊必須保證24小時有值班車輛。發生人身安全事故後,井下所有車輛必須立即為救援車輛讓行;根據地面交通情況必要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殊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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