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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發放方案(通用21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通用21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

一、制訂目的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通用21篇)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序及額度,本着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於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121號)、《關於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於支付受聘於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鈎。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後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後,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台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後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並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於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後,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後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後,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於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並經考核後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係數各佔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准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後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後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

一、制訂目的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序及額度,本着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範、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範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範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後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範引領主要指骨幹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範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並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國小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xx〕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於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於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於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温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藴、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於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於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覆後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後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範圍公佈並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國小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國小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後,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並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並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3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着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二、分配原則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對象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內容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製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幹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幹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幹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鈎,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並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週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並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並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後,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並被上級人事部門批准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級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級工60元/月。

(2)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的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注:代課教師代課時間在四周內享受代課津貼,超過四周後,從第五週起代課量納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見附件1)。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2)。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3)。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大學聯考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餘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佈,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幹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准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5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為在編在職教職工。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鈎,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類、項目及測算標準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範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置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週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係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範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係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係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係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九年級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係數:九年級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七年級、八年級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摺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絡設備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摺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摺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幹教師、市骨幹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摺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高級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九年級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七年級、八年級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佔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閲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會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對象:

在會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九年級年級任課教師、及七年級、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會考目標考核獎,九年級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七年級、八年級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九年級任課教師會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併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會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後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四、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係數。副校級係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範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五、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於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係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係數為1.2,其餘職員職工工作量係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係數總額)×個人工作量係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於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託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其它規定: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後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6

為規範鹿寨縣寨沙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全鎮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鈎、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的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

未經編制部門核編及組織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手續的各類人員,暫不列入本實施方案的實施範圍。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對幹部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事業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各崗位層級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減去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部分的總額(即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的總和。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在職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的差額構成,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半年發放一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貫徹落實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寨沙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成單位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效。連續請病假、事假等非國家規定帶薪休假超過一個月(含1個月),扣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終一次性績效獎勵標準實行,根據年終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

(三)經組織批准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

(四)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80%;請病假、事假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調入人員,凡按規定辦完編制、人事相關手續的,可從當月起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崗位津貼照發。

(七)工作人員受記大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其崗位津貼按90%發給;受降職處分的,按降職後的職務發給崗位津貼;受撤職處分的',從撤職的下月起按重新確定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五、分配辦法:

根據當月工作人員崗位係數、考核係數、係數基數等進行分配。(個人獎勵工資額=崗位係數×考核係數×工作月份)。

六、分配計數辦法: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1、崗位係數:按全區統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分配係數。

2、考核係數: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考核分值95—100分,崗位津貼按1、0係數計算;考核分值90—94分,崗位津貼按0、9係數計算;考核分值90分以下,崗位津貼按0、8係數計算。

3、工作月份:即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按職務崗位和年度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同時符合兩項的,只享受一項,就高不就低計數):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按1、2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1、1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合格等次的,按1、0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按0、5係數計算。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兑現後其餘部分金額,由事業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7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於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121號)、《關於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於支付受聘於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鈎。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後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後,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台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後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並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於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後,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後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後,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於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並經考核後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係數各佔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准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後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後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8

根據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縣公共衞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鈎、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職責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鈎”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貼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後,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彙總幹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後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供給真實可靠的依據。幹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複議,對於考核組難以答覆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幹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後,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併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後,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幹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範後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主要體現幹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幹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户。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剩餘部分作為單位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兑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幹部職工考核週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景,並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局、人社局。

經縣x局、人社局審核後,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職責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准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幹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於幹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團體研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經過報縣局批准後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職責,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職責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佈,自覺理解羣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經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後,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9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羣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幹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摺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4.以上三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後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後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二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後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係,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兩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後得分。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0

20xx年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於仙遊縣中國小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於中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餘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佔50%、工作業績津貼佔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週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幹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幹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幹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係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於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重複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範;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後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範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國小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複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於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並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後,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户、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後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製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准脱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並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德育工作隊伍,提升學校教育品味,根據《市教育局關於評選表彰泰州市中國小(幼兒園)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選範圍

全校從事德育工作的管理人員、教研人員、德育課教師和班主任等。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熱愛教育工作。

2、德育業績突出。認真履行德育工作職責,創造性地開展德育活動,德育工作的實效性較強,德育工作成績顯著。

3、注重德育研究。有科學的德育理念和方法,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教育發展規律組織開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

4、從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

(二)其他條件

1、德育管理人員:所管理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創新、有成效。申報泰州市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須在縣級及以上進行經驗介紹或獲得縣級及以上表彰。

2、德育教研人員:申報泰州市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須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參與市級及以上德育課題研究並取得成果。

3、德育課教師:德育教學效果顯著,在縣級及以上開設德育公開課、講座等。

4、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有創新、有成效,深受學生及家長的好評,在縣級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賽中獲獎的優先推薦。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參評:

1、所管工作發生嚴重責任事故的;

2、所在學校(德育管理人員)或所帶班級(德育課教師和班主任)有學生髮生違法犯罪事件的;

3、發生有償家教行為的;

4、因教育不當而造成不良後果的。

三、評比時間和名額確定

根據市局有關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公佈的名額確定。

四、評比程序和方法

採取個人申報、小組考核、學校推薦相結合的形式。小組考核有學校組織考核小組按照本細則進行量化考核,算出考核分。學校推薦有校長室按申報者的現實表現和小組考核得分集體討論確定初步推薦人選,公示無異後,正式推薦上報。

五、評比細則:

1、思想政治(10分,有考核小組量化)

忠誠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活動,熱愛本職工作,嚴守師德規範,為人師表,關心集體,謙虛謹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工作態度(10分)

具有敬業精神和團結協作精神,愉快接受並圓滿完成學校安排的教學、管理、值班、服務、學生活動等各項工作。發現一次不良現象扣1分,10分扣完為止。

3、工作年限(10分)

從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每超過一年加0.5分,加滿10分為止。

4、德育業績

所負責的.德育工作取得較好成績,得到學校領導和老師的普遍認可,德育工作成績顯著。

(1)德育管理

①班主任工作有創新、有成效,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作經驗介紹、開設講座或獲得表彰,分別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所分管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創新、有成效,在校際、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進行經驗介紹或獲得表彰分別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2)德育研究

①德育論文:所撰寫的德育論文在縣級、市級及以上論文評比中獲獎。

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分、2分、1分;

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分、4分、2分;

市級以上: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分、7分、4分;

②德育課題:主持校級、縣級、市級及以上德育課題研究分別加5分、10分、15分、20分;主持校級、縣級、市級及以上德育課題研究並取得成果(結題)分別加10分、20分、30分、40分;

説明:作為核心成員參加上述課題研究的得相應層級的一半。

(3)德育課

①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開設德育公開課、講座,分別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德育課評比中獲獎,分別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4)基本功

班主任(輔導員)基本功強,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班主任(輔導員)基本功大賽中獲獎分別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六、為與《市教育局關於評選表彰泰州市中國小(幼兒園)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號)文件精神一致,今後學校市、縣優秀德育工作者評比不再參考《泰興市橫垛國小優秀班級(班主任)評比細則》。

七、本細則自正式公佈之日起施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討論確定。如上級有此方面的新文件、新規定、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2

一、指導思想:

通過考核活動,不斷轉變教師的教育教學觀念,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技能,提升教師創設區角環境與材料,組織區角活動的能力,以促進幼兒的發展。

二、活動目標:

1、通過考核活動,激發教師日常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

2、通過對班級個別化學習環境創設與組織指導的考核與評價,提升教師開展個別化學習的設計與組織能力。

三、考核時間與對象:

考核時間:xx年12月中旬(12月初抽籤決定各班考核時間)

考核對象:全體教師

四、考核內容:

1、各班積極創設區角環境與材料(小班:區角融合;中班體現一區兩用;大班凸現個別化學習環境)。

2、個別化學習活動的組織與開展(小班區角融合的組織與開展)。

五、考核標準:

《xx幼兒園個別化學習環境創設與組織考核標準》

六、其它要求:

1、考核順序:在自主報名的基礎上進行全園性的統籌安排,按照安排逐班開展。

2、考核前一天打印好活動方案5份,4份排版緊湊些、正反面打印,節約用紙(活動當天給考核人員),1份按存檔要求排版(標題:小三,宋體,加粗;作者:小四,宋體,居右;正文:小四、宋體,1.5備行距,活動前一天交於副園長室。)

3、各班的考核活動兩位教師共同進行個別化學習活動的觀察與指導,活動導入環節由一個老師引出,交流講評環節兩人分別開展,每人各5-8分鐘左右。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3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國小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並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複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衞、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幹、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摺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後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50教導主任40總務主任40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少先隊輔導員20辦公室主任20工會主席40

圖書管理員10德育專幹10教育技術10成教10

寢管20電子政務10計育專幹10勤雜20

出納20關協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後納入人平核算。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4

為加強班隊建設,培養學生文明行為習慣,增強學生的集體觀念和班級凝聚力,強化班主任的責任擔當意識,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班級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高效化,積極推動優良班風、校風的形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校所有班主任。

二、考核原則:

優績優酬、獎勤罰懶、客觀公正

三、人均考核數:

人均1500元/學期

四、考核細則:

(一)班級常規:

1、基本工作,負責人:政教處

(1)認真制訂班主任工作計劃,及時做好班主任工作總結。認真、及時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有幫扶、幫教及轉化學生過程的詳細記載。優秀的加2分/次。

(2)積極做好學校和家庭的溝通工作,每學期家訪記錄不少於16條;使用好班級家長羣,定期發送家教、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信息,每月各不少於1條;每少一條扣0.2分。

(3)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泰興市橫垛國小學生養成教育實施細則》,重視學生的思想和行為習慣養成的教育,上好晨會和班會,平時檢查中有未開展的,一次扣1分。積極參加學校星級班級評比,每月一評,五星加6分,四星加4分,三星加3分,二星加2分,一星加1分。如出現學生損壞公物、破壞農作物、浪費糧食、打架鬥毆等行為失範或不良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並取消該班當月星級班級評比資格,產生嚴重後果,造成惡劣影響的,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制,並按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班隊活動,負責人:政教處牽頭,含教導處、總務處、資助辦、體藝組等

(1)個人獲獎:

校級:一等獎0.分/人,二等獎0.3分/人,三等獎0.2分/人。以後,每晉升一級加0.分,有指導獎的另加0.5分。

(2)團體獲獎:

校級:一等獎1.5分/次,二等獎1分/次,三等獎0.5分/次。以後,每晉升一級加1分,有指導獎的另加1分。

注:班隊活動是指由學校組織的,班主任指導的學生類少先隊、體藝、心理健康等素質教育活動,團體與個人獎不重複,按最高項計算。

3、班級安全,負責人:安全辦

根據《泰興市橫垛國小安全工作單項考核細則》

4、學生心理健康,負責人:政教處

(1)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實行班主任包保班級制,如出現學生心理健康事件,酌情扣班主任2-10分。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除扣10分外,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制,並按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平時要紮實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排查、上好健康教育課、建好兩本台帳、落實“五個一”等健康教育措施,經學校檢查未認真落實的每次扣0.5分,未落實的每次扣1分。

5、陣地建設,負責人:政教處

能夠盡心完成學校佈置的教育宣傳陣地建設。如黑板報、班級文化的佈置等,、不按時完成的,一次扣0.5分;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二)班級學風,負責人:教導處

1、學習態度:

班級學生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無厭學、逃學、曠課、不做作業、考試作弊等不良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人。

2、課堂紀律:

班級學生課堂紀律差,秩序亂,不專心聽講,不認真完成作業,如做小動作、交頭接耳、大聲喧譁、隨便走動等等,發現一次扣1分。

3、學業質量(按各學科彙總後平均計算):

期末檢測:每學科優秀加4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基本合格加0.5分,待合格不加分。

4、圖書借閲:

打造書香班級,建好班級圖書角,未建成的每檢查一次扣1分;按學校規定,組織本班學生及時借閲和歸還圖書,每缺一次扣1分。

(三)班隊理論研究,負責人:政教處

1、論文獲獎(教育學會及主管部門組織的):

縣級獲一、二、三等獎每篇分別加0.8、0.5、0.3分。以後,每晉升一級加0.3分。

2、公開發表: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獨立發表的3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級以上教育期刊上獨立發表的,每篇2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分;

《泰興教研》發表的每篇1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0.8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報(含泰興日報)》發表的,每篇0.8分。

3、經驗交流:

校級一次加0.5分,以後,每晉升一級加1分。

(四)履職情況,負責人:政教處牽頭,含教導處、安全辦、總務處、資助辦、體藝組等

1、積極推薦或組織學生參與學校活動,不參與、不支持、不配合的扣1分/每次;

2、工作上不服從學校分配,和學校討價還價,推諉扯皮的,視情況扣0.5-1分/每次;

3、不按時完成學校要求的相關工作的',一次扣0.5分,如物資的上交、回收,資料、表冊上交,教室的整理、門窗關鎖,電燈、電器的關閉,學生出勤的監測等;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4、妥善保護班級物資,出現人為損壞的,視物資價值大小扣1—10分,並在考核獎中按價賠償。

(五)其它貢獻(同類的不重複,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為學校作出其它貢獻的,如班級獲得重要榮譽稱號或開展了專題、重要活動的等,經學校認定,酌情加0.5分—3分/次。

五、考核結果:

1、每學期末由政教處牽頭考核,根據當年度春秋兩學期考核得分,分低中高組設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得分位列本組班級數前1/3(四捨五入)名的為一等獎,每學期獎1750元;位列本組班級數後1/3(和一等獎人數一致)的為三等獎,每學期獎1250元;其餘的為二等獎,每學期獎1500元。

2、《泰興市橫垛國小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中提及的“教育工作”不再重複考核。

3、每學年末,政教處根據每學年末考核得分,按全校班級數的20%彙總評選出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實行捆綁式表彰)的初步人選,初步人選經校長室審核後,由學校進行表彰,並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優先。

4、每學年(學期)考核結果作為下學年(學期)聘任班主任的主要依據,位列本組班級數後1/3的,下學年(學期)原則上不能擔任班主任且當年度不能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

5、今後市級及以上的優秀班級(班主任)的評選在不違背上級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原則上在學校優秀班級(班主任)中產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不得被評為一等獎(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以學校記載為準):

1、班級發生教學責任事故的班級;

2、本人或班級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組織有償辦班補課的,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擅自徵訂教輔材料的,並經查實的;

3、參與越級或羣體上訪,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4、堅決不服從學校分配,或班級拒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的;

5、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的。

七、其它:

1、本細則在充分徵求一線班主任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室牽頭制定,20xx年12月10日上午專題召開了校務會,討論並通過初稿。20xx年2月28日—3月2日,先後在校內公示、修改,至3月2日公示結束後再無異議。

2、本細則由校長室負責解釋,自20xx年春學期起實施,原《泰興市橫垛國小優秀班級(班主任評比細則20xx修改稿》和《泰興市橫垛國小班主任考核細則20xx年試用稿》同時廢除,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3、在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則以上級文件為準;如上級頒佈有關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5

為了貫徹落實xx縣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使我校的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進入xx縣國小教育的前列,使評估考核符合教育局有關績效工資發放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有效教學評估機制,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激勵每個教職工爭先創優,把學校辦成名校,教師成為名師,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本方案主要考核每個職工工作任務的工作過程與完成結果,通過各項指標量的對比考核,轉化為質的定性。考核分為完成任務好、完成任務、基本完成任務、沒有完成任務。每個職工每學期至少參與一次考核。考核堅持公平、公開、合情、合理的原則,從嚴考核,實施獎懲,考核結果作為評優選模晉職晉級的主要依據。

二、考核範圍:

(一)工作量(含增加課時費等);

(二)教育教學方面:一是教學常規(備課、講課、作業批改、輔導、電教等);二是校內組織的以年級或年段進行的抽查、檢查、統考等;三是與城區學校或周邊校際間進行的抽查、檢查、競賽等,以及有關部門統一組織的類似上述形式的活動;

(三)教師隊伍建設方面:教職工政治理論,業務知識等的學習,論文撰寫,家長、學生評教,師德等。

(四)勞動紀律。

(五)德育工作。

三、教職工工作量核算辦法:

(一)班主任工作量:在現標準(月津貼600元)以內。

(二)教師工作量:工作量指的是根據有關規定對職工分配工作在數量上的指標。每週一類課程語文、數學、英語科目12-14節;二類課程科學、品德與生活、社會等科目14-16節;三類課程其它科目16-18節。其它工作根據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確定。

1、科任教師:

(1)達到節數標準(含備課、輔導、批改作業)每週記50分。

(2)達不到下限視為不滿工作量,一、二、三類少1節每週分別扣4分、3.5分、3分。超過上限視為超工作量,一、二、三類超1節每週分別給予補助8分、7分、6分。

(3)班級人數標準按50人計算,每增減1人分值增減1%。

2、行政管理人員:

行政管理人員指中層以上人員。管理人員除搞好分管工作外,副校長每週兼課4-6節,其它中層負責人、幹事,兼課語文、數學5-8節,其它課程8-10節,視為滿工作量,其次,根據工作情況結合民主測評,滿工作量記50分。

3、總務後勤人員:

總務後勤人員以學校分配的工作量並積極完成臨時指派工作為滿工作量,滿工作量記48-50分。

4、兼職工作量:

(1)興趣活動(有計劃、有活動、有考核)每次20元。

(2)3-6年級晨讀、課外活動每節10-20元,課外閲讀每節10元,興趣活動、晨讀、課外活動、閲讀等遲到早退則無報酬。

(3)年級主任、教研組長每週5分(未開展活動取消記分)。

5、多媒體課堂教學

(1)按要求足量上好dvd光盤教學課20-30分。

(2)在電教室上一節多媒體課2分。

6、其它有關事項:

(1)因事、病等請假缺課,在總分值中減去應得分。頂課教師頂課按一、二、三類課分別給予加班10分、8分、6分。

(2)公事、公差缺課,保留應得分。

(3)承擔示範課、公開課(不含學習彙報課、享受待遇的骨幹等和新教師彙報課)按一、二、三類分別記80、60、40元。

(4)不滿工作量的應積極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

7、以上考核分佔百分之九十,領導評估佔百分之十。

8、工作量獎勵:

(1)學校根據本學期的實際情況,對工作量確定獎勵,一般按每人800—1000元核算,或不超上級核定總獎金額的20%。

(2)特殊情況經校長辦公室會議研究決定。

(3)如與績效考核一起核算把千分制換算成百分制。

(三)附加:

1、增設課時費:實際(除公假、出差等、頂課計入)每上1節課5—10元,課堂設計優、良、合格每節分別為6元、5元、4元,打印或舊的不計報酬。作業批改優、良、合格每節次分別為6元、5元、4元。作文批改優、良、合格每次分別為25元、20元、15元。均以課堂作業為準,各種作業(含週記)累計不超100次,學生人數以50人為標準,全批全改、按批改人次計算,每增減1人增減1%分值。數學帶兩個班的取單班平均值的1.3倍,英語帶兩個年級4班的取每年級單班平均值的1.8倍之和,其它科目帶兩個年級多班的取每年級單班平均值的1.3倍之和,科學到實驗室每做一次實驗計10元,體育音樂按每上4-5節課記1次作業,等次課堂考評。聽課每節10元,以教務處登記為準。

2、月考帶課老師自己閲卷,每次每班計語文30元、數學20元、英語15元。

3、增加考試成績進步幅度獎勵。進步幅度分=本次折算分-上次單科成績,折算分=單科成績×(上次年級學科均分÷本次年級學科均分)。起始學科或重新分班參照期會考試成績計算進步幅度分。每增減1個百分點增減一元,

4、安全、衞生(包括財產安全、樓道、衞生間管護),不合要求每次扣20元,嚴重的扣50以上,學生碰傷等安全事故罰100元以上。

四、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一)語文、數學、英語等統考科目。:40分

每學期期末由教務處統一組織考試。

1、及格率:10分按本年級平均及格率為基數,每升降1個百分點加減1分。最高加減不超4分。

2、平均成績:20分每超0.5分加0.5分,以此類推。低於年級平均成績2分(含2分)以內不扣,低於年級平均成績2分以上,每降0.5分扣0.5分,以此類推,最高加減3分。

3、優秀率10分按本年級平均優秀率為基數,每升降5個百分點加減1分,最高加減3分。

(二)其它科目:40分

根據課程標準,由教務處組織,通過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以達標為界,每升降一個百分點,加減2分。(為了便於操作,減少工作量,可抽籤考查,考核部分班級或部分學生)。

(三)城區學校、周邊校際間以及有關部門統一組織的以十個單位對比為基礎,保第四為計算界限,每升降一個名次加減10分。(如果對比的單位大於或小於“10”,按減少或增加的百分比進行折算)。

前三項考核只參與其中一項考核,考核科目按平均值計算。

每學期初對新任教師,根據上一學期的成績,對基礎進行核定。(個別弱智兒童可不參與考核。)

(四)備課、講課、作業批改及輔導:24分

1、備課:8分

(1)優8-10分(能按課程標準的要求,有計劃、有課時安排、按節次編寫、備教材、備學生、備教具、有教法、有學法、有步驟、有板書設計、有課後反思等)

(2)良6-8分(基本能按課程標準要求,有計劃、有課時安排、有時按節次編寫、三備三有不明顯)

(3)中4-6分(抄襲內容較多,不按節次編寫,有時雖按節次編寫,但屬於提綱式的)

(4)4分以下(完全抄襲,甚至使用教案與進度不一致,內容極其簡單)

2、講課8分課堂教學通過“目標設計及教學內容、教學氛圍、教學進程與教學效果、教學方法、現代教學手段的運用、教學風格、面向全體、知情體驗”八個方面進行評價,每項0.5分。“學習熱情、自主學習、主動探索、合作學習”四年方面,為主要因素評價,每項1分。

3、作業批改與輔導8分

(1)優8-10分早讀、午自習等堅持輔導;能按要求佈置作業,並能體現因材施練,作業次數符合要求並全批全改,重改輕批,批改不出現錯誤;硬筆字、毛筆字分年級按課程標準有佈置、有批改,質量數量符合要求,毛筆字每週不少於3方。

(2)良6-8分自習基本能堅持輔導;按要求佈置作業,次數夠,批改全,批改無誤,但改的地方少;硬筆字、毛筆字訓練基本符合要求。

(3)中4-6分自習輔導不到位;作業次數不夠,批改較粗,並有3次以下錯誤;硬筆字、毛筆字訓練不到位。

(4)差4分以下自習不輔導;作業次數不夠,批改極粗,並有3次以上錯誤;沒有硬筆字、毛筆字訓練。

(五)多媒體課堂教學6分

(1)優5-6分按要求足量上好dvd光盤教學課和多媒體課兩節。

(2)中3-4分基本能按要求上好dvd光盤教學課和多媒體課兩節。

(3)差1-2分未完成dvd光盤教學課的要求。

(六)政治與業務學習、論文10分

1、政治、業務學習5分。

每學期寫10000字以上學習筆記和隨筆。根據筆記質量分別計5分(達字數要求),4分以上(字數在2/3以上),3分以下(字數在2/3以下),0分(沒有)。

2、論文5分。

每學期寫一篇1000字以上教育教學論文或心得體會。(根據字數及質量酌情給分)。

(七)師德及評教10分。

1、家長、學生評教:5分

每學期組織一次家長、學生評教,統一製作評教表。一、二年級由家長填寫,三至六年級由學生填寫,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每個等級分別記5分、4分、3分、2分。(總分除以總票數得每個等級的分數)

2、師德5分

師德分為:

a、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熱愛學生。

b、有較好的職業道德,愛教育,對學生較冷漠。

c、職業道德一般,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

d、不愛學校,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分別記5、3、2、0分。

考核辦法:根據教育局、學校師德考核辦法(和家長、學生的反響評教等情況由考評小組給予打分)由政教處考核。

(八)出勤:10分

全勤(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脱崗)12分,一學期累計(遲到、早退、脱崗三次按1天請假計,下同)請假2天(含2天)以下10分,一學期累計請假從3天(含3天)以上算起每超1天扣1分。

(九)德育工作20分

按班主任班務量化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為七類,分別扣0分、1分、2分、3分、4分、5分、6分,班主任按100%扣分,科任教師按80%扣分。

(十)管理及總務人員的考核:

根據完成任務情況結合民主測評,管理人員取科任教師的平均值或大於平均值,總務人員取科任教師的平均值或小於平均值。中層領導及幹事同一般教師考核和管理考核各佔50%

(十一)以上考核佔90%,領導評估佔10%。

五、考核獎勵操作辦法:

1、在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減去工作量考核金額,得績效考核獎金總額。

2、每位教師期末的獎金=工作量獎金+績效考核獎金。

3、也可以把量化考核分與績效考核分放在一起計算獎金,那就是把量化分換算成百分制。

4、績效考核總數為:小教二級:小教一級:小教高級:中教高級=1:1.11(1.1136):1.27(1.2728):1.47

5、把計算出的每個人分數乘以相應係數為本人的最終得分。

6、用績效考核獎金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總和,得每分獲獎值。

7、用每分獲獎值乘以個人績效考核最中得分即為每位教師的績效考核獎金。

8、對於管理人員,科室幹事及其其它後勤人員,由校長辦公會按工作情況(工作態度、民主測評)和教學考核兩部分進行綜合評價,並予以相應的獎金。

9、具體考核操作由教務處和相關部門進行。

10、績效考核原初分在100分以上的為完成任務好:90—99分為完成任務;80—89分為基本完成任務;80分以下為沒有完成任務。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業務檔案,評選優、職稱職務晉升,以此考核為基本條件,一般都在完成任務好的教職工中產生。

六、備註:

1、每學期考核項目的多少可視學校情況適度增減。

2、考核以學期為單位,期末校長辦公會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量與績的比例和獎金額度。

3、教育局批准離崗人員原則上拿自己本分績效獎金。

4、方案在全體教工大會通過,其執行解釋權屬於校長辦公會,未盡事宜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6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提升辦園水平。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意見》精神,特制定我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工資構成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已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以出勤獎、工作量獎、業績獎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後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基本原則

獎動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和教師勞動的特點。堅持以德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為重點,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不搞平均,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發放辦法必須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按年度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幼兒園根據市局每年劃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量,全額用於發放。根據歷史、現狀及發展目標,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學合理、便於測算、便於操作的分配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發放總量由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管理津貼包括園長津貼、副園長津貼、中層津貼、班主任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工資包括考勤獎勵津貼、工作量獎勵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一)考核發放及標準

1.管理津貼發放標準及辦法

(1)管理人員。根據規定園長崗位考核為全園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其業績由教育局考核,副園長150元/月;中層幹部和主辦會計120元/月,經考核後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所有行政人員不參與質量獎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後全年按10個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標準

(1)考勤獎勵

當月出滿勤、無曠職、病事假等現象,發放足額津貼。請假考核細則詳見《台東市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細則》。

(2)工作量獎勵津貼

凡擔滿幼兒園規定的實際工作量並認真履職者,發放足額津貼。幼兒園安排的代班發放費為每半天10元。

(3)業績獎勵津貼

①師德20分:依據教師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管理、班級生源、家長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發放師德津貼。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行體罰、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財物、違反市局五嚴規定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月考核獎。

②家長測評10分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③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為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為“☆☆☆”,最低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⑤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牆、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⑥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繫、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項目

1.班主任:+1

2.台東市會教: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3.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 二等獎+0.3 三等獎+0.2

4.公開課、送教下鄉:+0.1

5.報刊發表:

國家級:+0.5 省級 +0.4 市級 +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 二等獎+0.1

考核方法採用平時考核、期末彙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教學人員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後勤及教學輔助崗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學期核算一次,計入每人分户帳。每年再核算一次總帳,用[撥發總額-管理津貼(含班主任津貼) ——考核發放獎勵性工資]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計入每人分户帳。

(三)解釋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7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並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國小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範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範後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餘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項目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項目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週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元;

國小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元;

國小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元;

國小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週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週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週(含兩週)、累計事假超過一週(含一週)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週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後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後,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範後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後,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幹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後,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後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髮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8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後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後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後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國小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複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後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國小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户。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於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後全額發放。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該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兑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9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範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採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採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採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係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並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槓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佔剩餘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於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於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不能重複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於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於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牀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於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佔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餘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於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週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並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彙總審核,並於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並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於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後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後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准,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准,參加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脱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曆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係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後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並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0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等部門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84號)、《南京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寧政辦[20xx]109號)以及寧棲教字(20xx)209號《關於進一步完善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過建立適合教育事業特點和我校實際的收入分配製度,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合理拉開績效工資的檔次,激發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紅色部分為區教育局最新下發文件精神)

二、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擬修訂為:愛崗敬業無私奉獻 優績優酬)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範、簡約”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

四、考核項目

依據寧棲教字【20xx】122號文件精神,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用於學校教職工教育教學考核,按兩塊考核發放:月考核和學年度考核(500分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8%用於區教育局統籌,考核發放項目有名優骨幹教師津貼、班主任津貼、學校發展綜合評估獎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2%用於學校統籌,考核發放項目有中層以上人員管理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教齡津貼等。

擬修訂為:按寧棲教字(20xx)209號文精神,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塊方法。即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用於學校教職工教育教學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用於區教育局統籌,考核發放項目有班主任津貼、學校發展綜合評估獎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用於學校統籌,考核發放項目有中層以上人員管理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目標考核獎,超工作量(加班)津貼補貼等。

(一)月考核

1.月考核津貼標準:人均800元。(擬修訂為:1000元,其中800元考核工作量和工作業績,200元考核出勤)

分為四項:

①考勤獎200元;

②師德獎200元;

③教育教學常規考核獎250元;

④安全衞生獎150元。以上4項根據《金陵國小月考核細則》經考核後每月發放。

2.月考核津貼發放形式:當月考核,次月發放,每學年考核發放十個月。

3.具體考核見《金陵國小月考核評價細則》。

(二)學年度考核(500分考核)

1.按《金陵國小教師500分考核評價細則》(後附)進行。

2.考核辦法:學年末綜合兩學期500分考核均分作為個人500分考核實得分數。(擬修訂為:每一學年末進行一次500分考核)

(三)學校自主考核

自主考核主要有:班主任考核、校內職務崗位津貼、超課時超工作量津貼、一線骨幹教師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

1.班主任考核

每月人均300元。學校結合考核情況(參見金陵國小班主任考核條例),每月發放。發放十個月。兩個月的班主任費用獎勵副班主任。(擬修訂為:每月人均500元,同時德育部門進一步明確副班主任工作職責)

2.校內職務崗位津貼:

⑴津貼係數設定:(以班主任津貼為單位1,即300元/月)(擬修訂為:500元/月)

校級領導:正職1.5,即450元/月;副職1.4,即420元/月

中層:正職1.3,即390元/月;副職1.2,即360元/月。(擬修訂係數降為:校級:正職1.4,副職1.2, 中層:正職1.0, 副職0.8 )

年級組長:50元,教研組長:50元。(擬修訂為:年級組長:80元/月,學校學科教研組長:80元/月,年級學科教研組長50元/月,部門幹事200元/月)

⑵以上管理津貼每學年按十個月考核發放。

⑶説明:

①正、副校長、書記由教育局統一考核,不參加學校考核。津貼由學校發放。

②一人身兼兩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拿一份津貼,班主任除外。

③行政組成員兼班主任的,班主任津貼全拿,行政津貼拿一半。

④行政組加班原則上不再拿加班費。(擬修訂為:校級領導加班不拿加班費,其他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履行相關報批手續。)

3.教齡津貼:

為鼓勵教師終身從事教育事業,特設立教師教育工作奉獻獎,根據從教年限,按1年7-9元計算,40年封頂。一次性發放。學校視分配總額的變化,每年適當微調。見習期不享受。(未執行,建議刪去)

以上各項津貼因病、因事請假達到1個月,當月各項津貼不享受。

4.超課時、超工作量津貼:

⑴代課按10元/節補助(擬修訂為:20元/節)。代班主任,按10元錢一天補助。(擬修訂為:20元/節)

⑵節假日、下班時間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加班的,一天加班費50元,半天25元。

(3)體育老師組織課外訓練按課時計入工作量(20元/節),帶隊比賽按加班一天100。

5.一線骨幹教師津貼:(以下一線骨幹教師津貼擬修訂為:只針對區優青、區教壇新秀的,其他區及以上級骨幹均由區教育局統一考核、獎勵)

對於常年在教學一線的學科帶頭人、優秀青年教師經考核能履行職責,發揮作用的,學校每學期給予一定獎勵(按年發放)。

一線骨幹教師津貼分為四類:A、特級教師; B、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C、區學科帶頭人(注:A、B、C類教師津貼由區教育局發放);D、區優秀青年教師、區教壇新秀(300元一年)。

考核標準:嚴格遵守《中國小職業道德規範》和“三要八不準”要求。

一線骨幹教師達到考核要求方可發放全額津貼,有一項未達標下浮100元,兩項未達標不享受津貼。教師如擁有多個骨幹稱號,按最高稱號標準發放津貼,不重複計算。

6.全勤獎:

⑴一學期不遲到、不早退,不請任何病、事假,獎勵200元。

⑵每個月教師有兩張2個小時的事務卡,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兩張連用。在使用時,要把事務卡交給年級組長簽字留存。課務自行安排。事務卡一張未用,按10元一張發放,未用完,按一張5元發放。(以上兩項未執行,建議刪去)

⑶婚假、產假等國家法定的假期,每月考核獎全額發放,但全勤獎不享受。對於法定假未休或未休滿即上班,學校給予獎勵(全勤獎)。

7.教育教學成果獎:

每學年末按照《金陵國小考績方案》,經個人申報,學校考核小組核實發放。

8.完成任務獎: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1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脱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採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6.根據教育局有關規定,校級領導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係數為1.6,教師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係數為1;為了切實提高教師福利待遇,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實行校級領導與教師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實施範圍:

受浦南國小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浦南國小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開始實施。

五、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節日費的分配:

每位教師一年7000元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發放。按元旦500元、勞動節500元、端午節500元、教師節1000元、國慶節1000元、中秋節500元、春節3000元發放。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後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後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1.學年學期考核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5%)

(1)教育局將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於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由教育局根據《鹿城區中國小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考核後,確定學校學年度履職考核發放水平。學校根據《浦南國小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2)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獎:約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依據《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試行)》和《浦南國小發展性教師評價辦法》,每學期考核一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10%左右。

(3)教育教學成果獎:約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浦南國小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執行,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教學骨幹、教學管理、評先評優、加班補貼等。

2.月考核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5%):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經測算,20xx學年本校語文、數學、英語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4節,其他技能學科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6節,中層幹部標準周課時為8節(技能學科10節),校級領導標準周課時為4節。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另,依據《浦南國小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擔任三個班數學課的教師和擔任兩個班語文的教師,每月獎勵100元,按月發放。

(2)安全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國小安全管理責任書》(系列)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

(3)師德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市、區教育局有關師德規範要求實施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違反者扣發。

(4)考勤獎: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國小教職工請假制度》實施考核。

(5)崗位責任獎: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未享受崗位津貼的副班主任每月獎勵100元,教研大組長(含工會幹部)每月100元,段長每月80元,備課組長每月50元。中層幹部、正副班主任、段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由學校依據《浦南國小教職工崗位職責》按月實施考核,酌情扣發。校級領導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校級領導、中層幹部、正班主任的崗位責任獎已經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故此處不再另行發放。

(6)中餐管理獎:依據《浦南國小中餐管理津貼計算辦法》按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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